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業局煙葉生產可持續發展的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穩定和壯大煙葉支柱產業,切實滿足煙葉生產對土壤條件、生態條件和社會條件的要求,不斷提高煙葉質量,促進煙葉生產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以及《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恩施州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第一條科學制定發展規劃。按照“穩定、優質、生態、安全”的總體要求,科學制定全州煙葉生產可持續發展規劃。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總公司)的要求,在規劃期內建立和落實基本煙田規模,穩定煙葉種植面積,確保煙葉生產目標的實現,把我州建成全國優質煙葉產區。
第二條合理區劃布局。全州重點發展47個萬擔以上的鄉(鎮)煙葉生產區,穩定發展19個5000擔以上的鄉(鎮)煙葉生產區,力爭在*期間實現烤煙和白肋煙專業化種植面積達到80%以上。
第三條建立基本煙田制度。全州基本煙田規模要達到153萬畝。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在適宜種煙區域范圍內,充分考慮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對煙葉生產的影響,妥善處理好煙葉生產與其它作物用地關系,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確定基本煙田,編制基本煙田規劃。
第四條實現基本煙田規范管理。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土地流轉的規定,在農民完全自愿的前提下,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流轉途徑,實現規劃區內基本煙田的相對集中,規范管理,高效利用,提高整體產出效益。
第五條嚴格實施基本煙田保護。基本煙田保護區由縣(市)人民政府劃區、定界、登記造冊、編制圖表,建立保護標志,予以公告。對破壞基本煙田保護區內生產基礎設施、設備的,由*、司法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六條簽訂基本煙田保護責任書。在建立基本煙田保護區的地方,由州人民政府與縣(市)人民政府、縣(市)人民政府與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與村民委員會或煙農協會組織分別簽訂責任書,并由縣(市)人民政府向煙農頒發基本煙田證書。明確政府、煙草主管部門、村民委員會或煙農協會組織、煙農對基本煙田的保護責任、權利與義務等。
第七條建立以煙為主的耕作制度。基本煙田保護區一經確定,由縣(市)煙草部門與煙農簽訂滿足煙葉生產兩年一次或三年一次輪作的種植合同,確保基本煙田有效輪歇和養息。
第八條征用基本煙田應實行補償。開發建設項目確需征用、占用基本煙田保護區內耕地的,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依法給予補償(其中應當包括對基本煙田基礎設施的補償)。
第九條依法保護煙農的合法權益。煙草行業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投入必要的資金,扶持基本煙田建設和煙葉生產種植,并對煙農進行技術培訓、指導和幫助。煙草公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國家標準收購煙葉。煙農按合同種植的煙葉,由當地煙草公司負責全部收購,并及時兌付收購資金,進一步提高煙農種煙積極性。
第十條加強煙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縣(市)人民政府要在基本煙田保護區內規劃和完善煙田水利設施、煙區道路、烤(晾)房、防雹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中低產和瘠薄煙地改造的力度。采取國家立項、行業投資、政府補貼等辦法籌集資金,同時,在煙葉生產區將扶貧資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資金、村級公路建設項目資金與煙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配套使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必須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不允許將資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條各盡職責協同配合。煙草、發改、農業、財政、林業、環保、氣象、扶貧、水利、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州煙葉生產可持續發展總體規劃編制部門實施規劃并認真組織落實,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加強煙田水利設施配套工程建設,提高基本煙田的有效排灌能力;加強煙區道路配套工程建設,確保物資供應、煙葉調運;加強防雹、人工降雨設施建設,完善煙區防雹網絡體系;加強烤(晾)房、收購網點和倉儲建設,以適應生產布局、生產規模的要求。
第十二條明確煙葉生產基礎設施權屬。由煙草行業投入為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補貼建設的渠系、水壩、管網、提灌站、煙區道路、集中密集式烤房等生產基礎設施,所有權歸村組集體,水窖、水池、單個密集式烤房所有權歸煙農。
第十三條推進標準化生產。按國家有關規定,州煙草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制定并頒布適合恩施優質煙葉生產的地方標準,由各縣(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要堅持科技創新,通過科技示范,典型引路,加快煙葉生產科研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流;提高烤煙生產整體水平,創恩施煙葉品牌,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
第十四條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各級人民政府及林業、農業、水利、環保、國土資源、電力、煙草等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按照規劃要求,分別抓好退耕還林、防護林體系建設,強化水土保持工作,為基本煙田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要加大土壤肥力調查和監測,加強耕地質地建設,推廣綠肥種植、秸桿還田、有機肥科學使用,調整前茬作物,不斷改善土壤環境,保護和提高地力,確保基本煙田可持續利用;立足開發多種能源,大力推廣煤炭烘烤,逐步試驗推廣電能烘烤,落實農業生產電價政策,保證電能供給,嚴禁亂砍濫伐森林烘烤煙葉。
第十五條落實措施防治污染。在基本煙田保護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新建排放“三廢”的工廠、作坊。對已經建成的“三廢”排放未達到控制標準的,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建立煙葉生產保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重大自然災害預警減災和救助機制。各級煙草部門要籌集和建立煙葉保險風險金,保險等部門要積極參與煙葉生產保險,對按計劃種植而遭受冰雹等重、特大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的,應給予煙農適當補助。縣市人民政府要組織氣象、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煙辦、民政、財政等單位為廣大煙農提供優質服務,不斷提高基本煙田保護區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把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七條規范煙葉經營流通秩序。各縣(市)人民政府及煙草、*、監察、工商、稅務、技術監督等相關部門和司法機關要協同配合,依法打擊煙葉經營流通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煙葉經營流通的良好秩序。
第十八條健全和完善服務體系。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抓好指揮隊伍、經營管理隊伍、煙葉技術隊伍、煙農隊伍建設。創新生產組織方式,探索多種經濟組織形式,健全完善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機制,為煙農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九條州煙草公司要加強煙葉市場信息的收集、分析,用于指導全州煙葉生產。加強與卷煙工業企業溝通協調,本著共同投資、互惠互利、立足長遠的原則,吸引全國重點卷煙工業企業來恩施創辦煙葉生產基地,建立穩定的生產營銷網絡。
第二十條州人民政府煙葉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根據本意見指導和督促縣市人民政府、州直相關單位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