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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縣委、縣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防汛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確保一方平安,為實現廣昌趕超發展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防洪安全的要求也相應提高,切實提高防洪減災水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顯得尤為緊迫。為加強我縣防汛能力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防洪減災的意識
近年來,全球氣候異常,極端天氣頻繁,全縣洪澇、干旱、臺風和地質災害每年都有發生。全縣有79個行政村受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山洪地質災害的威脅和侵害,其中列入省級地質災害隱患點達16處。此外,病險水庫數量多、工程防洪標準低、水庫出險也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洪減災工作形勢相當嚴峻。為此,各鄉(鎮、場)要進一步落實以行政首長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規范工作程序,各防指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和任務,提高防汛的整體效能。要不斷健全和完善防汛監督機制,建立考核評估制度,加強對鄉(鎮)、部門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各鄉(鎮、場)要在每年汛前修訂和完善具有科學性和操作性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水庫、重點山塘和堤防防洪預案及度汛方案。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抓好“預防、避險、救災”三個重要環節,堅持提前轉移群眾制度,努力減少洪澇災害損失。
二、加強縣、鄉(鎮)防辦能力建設
(一)加強防汛指揮硬件建設。縣防辦除具備正常辦公用房外,應單設會商室、值班室,配備衛星云圖接受系統以及微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數碼照相機和攝像機等設備。鄉(鎮)防辦應具備上傳下達和指揮調度的硬件條件(電話、傳真機),滿足防汛24小時值班要求。
(二)充實防辦工作人員。縣級防辦不少于3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應占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并注意技術人員專業的合理結構。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在每年汛前調整充實到位,由鄉(鎮)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在汛期確定1-2名相對固定且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強化經費保障。要本著應保盡保的原則做好防汛經費保障工作,縣級防汛專項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確保防汛設備、物資、人員和辦公經費的需要,同時,要切實將防汛值班補助與防汛搶險人員補助等經費落實到位。各鄉(鎮、場)要保證一定的防汛支出,用于水庫、山塘等重點工程的調度、搶險和防汛值班等開支。
三、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
(一)嚴格人員聘用。各鄉(鎮)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小型水庫安全管理人員,每座小(一)型水庫不少于2名,每座小(二)型水庫不少于1名。水庫安全管理員實行一年一聘制,水庫安全管理員不得同時擔任二座或多座水庫的管理工作;鄉(鎮)水管站人員不得兼任水庫安全管理員;不得聘請與防汛有利益沖突的人員,電站業主或承包養殖人員不得兼任水庫安全管理員,無特殊情況一般也不聘請社會事務多的人員(如鄉、村干部)擔任。
(二)強化隊伍管理。要建立健全小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責任制,規范完善水庫值班、巡查、報汛工作。要制定水庫安全管理員考核管理辦法,印制統一的《巡查日志》,防辦要加強對水庫管理員巡查觀測、查險、報汛和水庫日常管護等情況的督查和考核。每年汛前要對安全管理員進行調整和充實,對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續聘。
(三)加強資金管理。各鄉(鎮)要加強對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補助資金的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或挪用省、市、縣下撥的水庫安全管理人員補助經費。
四、加強山洪地質災害防御
(一)加大宣傳力度。加大山洪地質災害防御知識宣傳普及力度,提高群眾防災避災的意識和自救能力。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鎮)、村,要組織群眾進行防災避災演習活動。制作明白卡,將轉移路線、時機、安置地點、責任人等有關內容發放到每戶。要制作標識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等。
(二)抓好普查和防治規劃。國土資源部門要部署開展全縣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山洪地質災害點普查工作,登記造冊,劃分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安全區,做好防治規劃,負責層層制訂山洪地質災害防御預案。
(三)加強監測,及時預警。氣象、水文部門要密切關注山洪災害易發區的雨情水情,并及時通報。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通報滑坡、泥石流的實時監測信息。各鄉(鎮、場)要及時把信息傳遞到村、戶,提前轉移危險區的群眾,盡可能避免人員傷亡。
(四)規范建設行為。對橋梁、集鎮規劃選址等涉及山洪地質災害的建設項目,應充分征詢國土資源和防汛部門的意見。對不符合防洪規劃的項目實行否決制。按照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杜絕新的切坡建房,對違規審批人員制定處罰制度,對違規建筑予以拆除。對歷史存在的切坡建房問題,可采取搬遷到安全地帶或協助群眾采取削坡減載及修建平臺、排水溝、擋土墻等措施,減少山洪地質災害的發生。
(五)建立責任追究制。切實落實防御山洪地質災害的行政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把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對全縣山洪地質災害點普查的基礎上,每年汛前指導各鄉(鎮)政府對山洪地質災害隱患點再次排查,發放明白卡,落實鄉村干部聯戶防范責任人,建立群測群防網絡體系。
(六)成立山洪地質災害防御中心。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組建由氣象、國土資源和水利等部門組成的山洪地質災害防御技術中心,當預報未來有較大降雨過程時及時組織會商,及時山洪地質災害預警信息。
五、加強流域防洪指揮調度
(一)加快防汛指揮系統建設。各地要盡快啟動中型及重要小(一)型水庫水文自動測報系統,統一標準,統一技術,統一接口,統一管理,并安排專人具體負責。要采取多種形式培養和建設一支掌握信息系統應用、管理技術的隊伍,最大限度地發揮防汛指揮系統的功能和效益。
(二)建立流域水庫群聯調機制。既要發揮單一水庫攔洪、蓄洪、削峰、錯峰作用,又要發揮流域水庫群的作用,由單一工程防洪減災調度向加強流域性的防洪減災調度轉變。縣防辦要把流域防洪調度納入重要工作內容,每年汛前組織協調有關水庫工程管理單位建立梯級水庫聯調機制,制定洪水聯合調度管理辦法。水文、氣象部門要密切監視雨情、水情,跟蹤預報,及時相關信息,為縣防指防洪調度及各級領導指揮抗洪搶險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三)建立情況通報和聯動機制。縣防辦、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當地鄉村要加強溝通和聯系,及時通報情況,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水庫在開閘泄洪和關閘蓄水時,必須經有管轄權的防指批準方可執行,并提前通知相關水庫及鄉、村,切實做好行洪安全工作。
(四)加強流域防洪非工程建設。縣防指要創造條件加強小流域的水、雨情監測和洪水預報軟、硬件建設,增長洪水預見期,為抗洪減災提供更為科學的決策依據。
六、提高防汛應急搶險能力
(一)加強抗洪搶險救災技術專家隊伍建設。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抗洪搶險救災技術專家組,由責任心強、經驗豐富的有關技術人員組成,為科學指揮抗洪搶險救災提供技術支撐。
(二)加強各級抗洪搶險隊伍建設。縣級、鄉(鎮)既可組建專業性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也可依托現有各類應急隊伍組建綜合性搶險隊伍。各類水庫工程也要組建各自的搶險隊伍。同時,要加強搶險隊伍的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的實戰能力。搶險隊伍應配備沖鋒舟、救生艇、救生衣及照明燈具等必要的應急救生和搶險設備。
(三)加強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防汛物資儲備要遵循“倉庫儲備與現場儲備相結合、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相結合、政府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實物儲備與生產能力和生產技術儲備相結合”的原則,整合社會資源,多渠道、多元化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工作。防汛物資儲備單位要加強防汛物資管理,及時進行清點、檢查,并根據調用、損耗和庫存情況,進行補齊、充實,保證搶險救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