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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推進行政服務中心各項建設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都要以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為目標,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在進一步全面清理各類審批、許可和審核、備案事項,切實減少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這一平臺的綜合功能和效用,以簡化審批、許可的環節和程序,縮減行政審批的時間,提高行政審批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努力降低行政審批的社會成本。
要大力整合行政審批資源,提高進中心審批項目的集中度,拓展中心服務功能。按照“全面規劃,分步實施,先易后難,推進集中”的總體部署和“應進盡進”原則,制定可操作的集中計劃。凡是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相關的行政審批職能部門一律進駐中心,凡是與各類企業和廣大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所有行政審批、許可和服務事項一律集中到窗口辦理。上級政府及部門在審批制度改革中下放的審批項目,也必須在中心窗口集中辦理。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緩集中的部門和項目,必須提交同級政府審定。各地、各部門都要本著“發揮窗口作用、方便群眾辦事”的精神,將面向公眾的行政收費、與審批事項聯結的行政處罰等辦事項目逐漸歸集到中心窗口統一受理,不斷拓寬中心的服務領域,完善窗口的服務功能。
要解決項目授權問題,確保窗口職能到位。要嚴格執行“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內部運作、限時辦結”的審批方式,改變部門“兩頭受理”和窗口“只受不理”的狀況。對審批職能涉及部門內設多個處室的,應當將相關職能向一個統一對外的處室集中,做到部門內部業務向窗口傾斜,部門對外服務向窗口前移。要通過書面委托方式和交授審批專用印章,將有關受理、審查、簽批、制證、蓋章、發證等職能授予窗口辦理;對個別程序復雜,需要現場踏勘和集體審議的事項,部門業務人員應與窗口密切配合,分管領導及時到中心窗口簽批。凡中心窗口受理的辦事項目,受理材料上必須要有窗口工作人員的受理意見和初審意見,申請材料(包括補交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自己送達部門。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開展單列審批處室試點,將審批處室與中心窗口合署;也可通過與中心窗口的網絡鏈接,實現網上審批,減少書面材料的傳送。
要做好窗口工作人員的選派和考核管理工作。按照“以事定崗、人隨事進”的要求合理確定中心各窗口的人員配置,各部門必須選派素質高、業務精、服務意識強的正式在編人員到窗口工作。各部門窗口選派、調動工作人員之前,必須事先征得行政服務中心同意。凡選派的工作人員不能勝任窗口工作,或者事先未征得中心同意的,中心可直接通知有關部門重新調換人員。中心和各部門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對窗口工作人員的雙重管理職責。要不斷完善人員管理制度,健全考核和激勵機制。在評定職稱、晉升職務時,窗口工作人員在同等條件下應予優先考慮。中心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年終考核結果,可以直接作為部門考核的依據使用。有3人以上的窗口,窗口主任(負責人)按照派出單位中層干部條件進行選配。部門要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窗口鍛煉,主要業務骨干必須到位。各部門應當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不斷提高窗口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技能。
要改革行政審批方式,優化窗口服務質量。要繼續推行“全程制”、“一審一核制”、“告知承諾制”和“綠色通道”審批制度等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務措施,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質量。要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積極提供網上申請和網上批復等服務,方便群眾辦事。積極探索行政許可委托辦理制,對于部分發生量少的審批許可項目可以采用設立綜合窗口方式統一受理,也可采用行政機關之間相互委托方式辦理。各地、各部門要適應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的需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改革,利用政府集中辦事機構這一體制創新優勢,大膽嘗試新的行政審批模式和服務方式,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積累經驗。
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
行政服務中心是政府集中行政審批資源,對外提供“一站式”服務的重要窗口,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服務職能的一個不可替代的綜合平臺。行政服務中心創建以來的實踐證明,建設行政服務中心既是鞏固發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也是深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推進依法行政,規范行政審批的需要。建設好行政服務中心既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推進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體現,也是加強對權力的監督,推進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長期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作為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務求實效。
三、加強領導,為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提供必要保障
要進一步重視行政服務中心的建設,切實解決中心在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重視行政服務中心的硬件建設,努力為市民提供環境優美、設施齊備、形象一流的辦事場所。各縣(市、區)中心的名稱,可以按照《*省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結合實際作出調整。各級財政要按照《*省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保障中心正常的運作經費。政府授權行政服務中心對各窗口的工作以及有關部門的中心窗口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列入政府對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體系。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要認真履行政府賦予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服務”職責,加強窗口規范化建設,為窗口開展業務提供服務保障。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要加強對部門分中心和鄉鎮中心的檢查、指導和協調。要努力建立市、縣、鄉三級服務中心業務協作網絡,構建聯動服務體系。監察、人事、法制等有關部門以及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等機構,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行政服務中心相關業務的指導和監督,督促各窗口單位在項目、人員、授權到位,共同推進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