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工商局完善服務創業實施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放寬注冊登記限制,降低創業門檻
1、放寬經營范圍限制。對一般經營許可的經營項目,可根據創業者申請,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2、放寬準入領域限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凡可以進入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平等開放。進一步放寬服務領域市場準入,凡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未明確作為企業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的,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營業執照。
3、放寬注冊資金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規和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另有規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萬元人民幣;允許用貨幣、實物、工業產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股權等財產及其他可用貨幣估價的資產依法向公司出資;允許公司非貨幣出資比例最高達注冊資本的70%;允許通過股權出資形式,組建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公司制企業均可實行注冊資本分期到位;對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無需再提交驗資報告。
4、放寬經營場所限制。企業、個體戶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除從事餐飲、歌舞娛樂、互聯網上網服務、生產加工和制造、經營危險化學品等涉及國家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影響人體健康安全、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項目外,在征得利害關系鄰里的同意,并經社區居(村、業主)委會或相關部門確認后,允許予以登記注冊。
二、實施創業優惠政策,減輕創業負擔
5、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三年內免交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6、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創業。對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后從事個體經營的,三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
7、鼓勵轉業退役軍人再創新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三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
8、鼓勵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戶自主擇業。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憑《殘疾證》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最低生活保障戶從事個體經營的,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領取證》,免收個體工商管理費。
9、鼓勵農民創業致富。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一降二免三取消”:“一降”,即新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組成人員由原來最少的7人降至5人,且農民社員達80%以上;“二免”,即申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備案登記的,一律免收企業注冊登記費、免收注冊登記費;“三取消”,即取消注冊資金限制(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根據需要,自行由章程約定出資總額),取消驗資報告制度,取消參加年度檢驗。
三、優化政務環境,強化創業服務
10、注冊登記實行一站式服務。對涉及工商行政許可項目實行一個窗口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務,減少審批環節,實行“一審一核”制,對簡單登記事項實行一審通過;全面推行網上登記,實行網上全程辦理登記審核服務,提高辦事效能,增強審批的透明度;對初次創業者加強對口指導、專題輔導,開辟綠色通道,提供零距離服務。
11、推行企業年檢申報備案制。對本市登記注冊資本金額繳齊,經營范圍中不含法律法規規定的前置許可項目,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無限制性警示的信用等級優良的企業,可以確認為年檢申報備案單位;申報備案單位參加企業年檢的,申報材料免于審查,年檢窗口當場受理并予以年檢。
12、深入開展“就業再就業服務”、“校企合作”系列活動。深化“六個百”工程,落實一百余家民企安置失業人員行動計劃。通過各種形式向企業提供人才和勞動力信息;加大再就業工作的宣傳力度,樹立自主創業的典型;積極發揮工商部門、私營(民營)企業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搭建校企合作平臺,建立大學生*實習基地,為企業提供科技信息、人才服務。
1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就業前培訓。為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業務培訓服務,解決社會就業和企業用工對口的問題,為企業輸送專業技術人才。
14、強化監管執法促進就業。進一步強化工商所責任區監管,扎實推進中介機構信用監管,重點加強職業介紹、家政服務、信息等中介機構監管。會同勞動部門大力整頓和規范勞動力市場,切實保護就業者利益。
四、深化品牌建設,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15、提高企業創牌意識和創牌能力。多形式,多渠道向企業宣傳商標法律和品牌知識,組織開展企業商標、品牌知識的專業培訓,開展知名企業品牌戰略專題論壇、經驗交流會等活動,拓展和運用品牌建設交流平臺,幫助企業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商標品牌工作隊伍,提高企業創牌能力。今年爭創馳名商標1件(行政認定),省著名商標4件以上,臺州市著名商標10件以上。
16、建立良好的品牌培育服務體系。按照“擇優扶持、分批創建”原則,建立全市品牌培育庫,突出重點,分類指導,落實責任人切實為企業創牌提供幫助和咨詢輔導;建立創牌申報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制度,規范創牌服務。今年著重對重點出口企業進行“一對一”幫扶,幫助企業解決在品牌國際化運作中的困難;指導*市品牌協會開展工作,構筑以品牌宣傳、推介、咨詢、運營、人才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品牌發展服務體系,為企業創牌提供多層次、全方位服務。
17、實施“品牌富農”戰略。充分發揮農產品品牌在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引導農戶進行商標注冊,幫助申請注冊農產品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大力推廣“公司+農戶+商標”的經營模式。培育一批省級農產品品牌,重點扶持西瓜、草雞、葡萄等農產品品牌,增強農業龍頭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18、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重點強化對知名品牌和涉外商標的保護,通過建立品牌保護溝通機制和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完善商標印制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知識產權創新、運用和保護環境。
五、挖掘市場潛力,推動商品市場持續繁榮
19、推進市場培育發展。重點扶持溫西工量刃具交易中心、浙江松門水產品批發市場、國際鞋料城、*農貿城和裝飾城等五個具有區域經濟特色的重點優勢產業市場,使之發展成為具有信息集聚和規模優勢的區域特色產業,增強市場的輻射力,促進市場大市向市場強市跨越。
20、推進市場改造提升。以《浙江省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技術規范》為標準,積極幫助市場舉辦單位設計好改造方案,即時妥善處理農貿市場改造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積極推動農村市場整合工作,有序開展路邊市場、馬路市場的整治。
21、推進市場業態創新。著眼市場整體業態的提升,拓展和完善市場功能,重點加快網上市場和網絡平臺建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拓展會展、物流、配送、拍賣等市場功能,探索建立市場專業服務團隊,并探索工量刃具市場指數和水產品市場指數。
22、推進市場“四創”活動。繼續深入開展星級市場、信用市場、品牌市場和平安市場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市場的誠信度和滿意度,把專業市場辦成全民創業的基地和典范。
六、推動訂單農業規范發展,力促農村特色經濟發展
23、做好“提升”文章。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全面開展合同幫農促進訂單農業發展的意見》精神,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合的工作平臺,多部門聯合推進訂單農業工作的全面開展。
24、做好“規范”文章。在全市農產品集中地區的鎮(街道)建立訂單農業服務指導站,加強規范化建設,服務、指導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和農民實施訂單工作。
25、做好“擴面”文章。擴大訂單合同簽約服務范圍,對主導產業全面落實訂單工作,拉長訂單農業產業鏈,促進農民增收。逐步完善農產品合同示范文本,擴大農產品合同示范文本的覆蓋面。
26、做好“信用”文章。組織開展“守合同重信用”農戶評定活動,表彰誠信農戶,并對隨意違約、履約率低、不講信用的農戶予以失信警示,促進農戶增強合同信用意識。
七、加強執法監管,維護創業創新市場秩序
27、積極推行企業信用預警機制。注重寬嚴相濟,行政指導與處罰并舉,加強日常監管與服務,營造誠信創業、守法經營的市場氛圍。
28、深化市場秩序監管。完善經濟戶口管理,嚴厲查處和打擊無照經營、制假售假、商業欺詐、商標侵權、虛假廣告宣傳等違法違章行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為企業提供安全穩定的創業環境。
29、推行信用等級監管。整合信用監管和經濟戶口制度,通過信用征集、信用評價、信用反饋、信用揭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勵、限制、懲戒、教育等手段,對市場主體的進入、存續、退出全過程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30、致力提升企業信用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區域(行業)企業信用監管報告,促進區域(行業)企業信用建設。對具有一定生產規模和管理制度規范的企業,在企業工商信用等級達到A級以上標準的前提下,指導其積極開展信用資產的積累,幫助其參加“守合同重信用”、馳(著)名商標、誠信企業、信用示范企業等評審活動,提升企業發展后勁。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