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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氣象事業發展的高度重視,對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這一重大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市是全省氣象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受季風氣候和特殊地形影響,干旱、暴雨、冰雹、大風、雷電、高溫、霜凍、寒潮、低溫凍害等氣象災害十分頻繁,由局地強降水引發的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且成災頻率甚高。同時,隨著全球氣候持續變暖,生物災害、森林火災等各類極端天氣事件日趨頻繁,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不斷加重。全市每年因各種氣象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數億元,對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生活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很大影響。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應對氣候變化和突發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對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總體要求
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眾,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加快各級政府的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強化防災減災基礎,切實增強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綜合防御、應急處置和救助能力,努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努力提高氣象災害的監測水平和預警能力
一)加強氣象災害綜合監測系統建設。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市、縣兩級綜合氣象監測網絡建設。要支持氣象部門加快全市特色農業和支柱產業基地、經濟發展重要鄉鎮和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區域的自動氣象觀測站網建設,加快高空氣象探測雷達、氣象衛星接收系統和氣象監測與災害預警工程建設,建立完善雷電、土壤墑情、泥石流等專業觀測網,形成地面、高空相結合的氣象災害監測體系,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氣象部門要開展跨部門、跨行業的聯合監測,特別要做好農村、江河流域、森林、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氣象災害監測工作。
二)加強氣象災害預測預報能力建設。氣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進一步完善市、縣兩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建設分災種氣象災害預報業務系統,建立新一代可視化、人機交互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平臺,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報的準確率和時效性。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努力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重點加強局地暴雨、大風、高溫、凍害等災害及其影響的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和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預報。同時,要開展對各種災害性天氣氣候事件的實時動態診斷分析、風險分析和預警預測工作,為各級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指揮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提供氣象科學依據。
三)努力提高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時效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快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建設,要建設針對不同群體的信息接收子系統,拓展氣象預報信息系統功能,增加信息內容,提高信息時效。廣播電視、通信、網絡等部門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氣象部門進一步完善和擴充市(縣)電視天氣預報特別是氣象災害預警預報系統、氣象手機短信預警系統、數字衛星廣播系統和專業氣象信息網站功能。社會公共媒體、有關部門和行業內部的信息渠道也要與氣象部門密切配合,及時暴雨、冰雹、大風、大霧等各類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號。學校、醫院、車站、商場、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和主要公路交通干線要設立或利用現有電子顯示屏、公眾廣播、警報器等設施接收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加強對公路行業的氣象災害預警服務,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加快農村鄉鎮自動氣象站和氣象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建設,完善農村氣象廣播系統,進一步暢通農村、林區、邊遠山區的預警信息渠道。
四、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一)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應急預案。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應急預案,明確各種災害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并針對氣象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一步完善相關應急預案。要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和措施落實,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特別要加強城市、人口密集地區、重點保護部位、旅游景點和邊遠山區的氣象災害預案演練,促進各單位、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二)加大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資金投入,積極開展增雨防雹作業。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從適應特色農業和支柱產業發展的需求出發,切實加大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建立持續穩定的投入機制,落實人影機構和人員編制。要加快火箭增雨和高炮防雹作業站點基礎設施的標準化建設進程,更新或增加作業設備,完善增雨防雹作業布局,提高增雨防雹作業效益。氣象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設備,積極有效地開展火箭增雨(雪)作業,努力緩解城鄉生活、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用水緊張狀況;進一步加強對現有高炮防雹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管理,適時指揮各防雹點開展高炮防雹作業,努力減輕雹災對農作物和農業設施的損害;同時,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氣條件,對森林火災、污染物擴散、環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
三)加強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災害救助等各類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專業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提高隊伍素質,不斷增強應對各類氣象災害的能力。學校、醫院、車站、商場、賓館等公共場所要明確氣象災害應急聯系人,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及時準確地接收和傳達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設立鄉村氣象災害義務信息員,及時傳遞預警信息,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工作。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動員和鼓勵志愿者參與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的辦法,逐步建立和健全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
四)切實增強氣象災害的抗災救災能力。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對本地區、本領域的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查險排險,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要認真落實減災救災各項措施,全力做好氣象災害救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工作,確保災區群眾生產生活秩序穩定。加快災害保險和再保險等相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發揮金融保險行業在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五、全面落實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各項措施
一)認真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和隱患排查。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防災減災有關規劃和要求,統籌考慮當地氣象災害特點,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工作,全面調查收集本縣(區)歷史上發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造成的損失以及可能引發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因素等,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加強災害分析評估,根據災害分布情況、易發區域、主要致災因子等逐步建立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有針對性地制訂和完善防災減災措施。要認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隱患排查工作,深入查找抗災減災工程設施、技術裝備、物資儲備、組織體系、搶險隊伍等方面存在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要加強對學校、醫院、車站、商場、賓館及其他公共場所、人群密集場所的隱患排查,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
二)進一步強化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基礎。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河堤、水庫、水電站、城市排水設施、緊急避難場所等應急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及時疏通河道,切實做好病險水庫、堤防和水電站等重要險段的除險加固工作,保證各項防災抗災工程設施作用的有效發揮。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防雷標準和設計、施工規范,各類建筑物、設施和場所安裝防雷裝置,并主動接受氣象主管部門對防雷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定期檢測。要針對暴雨、冰雹、大風、寒潮等災害強度大、損失重的實際情況,制訂科學有效的氣象災害防御方案和應對措施,切實提高氣象災害的綜合防御能力。
三)積極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市、縣氣象主管機構要依法開展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各有關部門在規劃編制和項目立項中要征求氣象部門的意見,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重要設施和工程項目的影響。
四)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結合當地氣象災害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認真編制本縣(區)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明確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優化、整合各類資源,統籌規劃防范氣象災害的應急基礎工程建設。
六、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保障體系
一)加強氣象災害防御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氣象部門要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加快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切實加強當地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報和防御等科學技術研究,充分利用數值天氣預報模式和氣候系統模式,努力提升氣象災害監測和預報預警的技術水平。要積極開展氣候變暖及其引發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對水資源、糧食生產、生態環境等的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要加強氣象防災減災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外地防災減災的成功經驗和先進理念,不斷提高我市防御氣象災害的科技水平。
二)全面落實氣象災害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按照國家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相關法規、防御技術標準和規范,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行業、部門氣象災害防御技術標準和規范,促進全市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三)加大氣象防災減災資金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防御規劃,采取地方財政投資和多渠道籌資的方式,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投入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應急指揮、災害救助及防災減災工程等重大項目、基礎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投入,確保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任務和應對措施的落實到位。
七、切實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責任制。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強化氣象災害防御“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設施建設和應急處置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分管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組織解決防災減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協作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防范應對氣象災害的格局。
二)切實加強各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密切配合。各級氣象部門要根據天氣氣候變化情況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提供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農業、水利、國土資源、民政、交通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和職責及時向氣象部門提供旱情、水情及暴雨、冰雹、地質災害等災情監測信息,為氣象部門監測預報氣象災害、分析氣象災害對本地區的影響評價工作提供所需的資料。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認真履行氣象災害防御的綜合協調職責,切實加強公安、民政、建設、信息產業、廣播電視、醫療、環保、安監、林業、旅游、教育等各有關部門與氣象部門的密切配合,建立氣象災害信息資料共享機制,加強氣象災害應對工作的協調聯動,形成防災減災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強大合力。
三)努力提高全社會對氣象災害的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部門都要大力支持氣象部門進一步加強氣象法律法規、氣象科普和氣象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充分利用氣象、教育、新聞等資源,加強全社會尤其是對農民、中小學生的防災減災科學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社會氣象防災減災意識和公眾自救互救能力。要通過正確的社會輿論引導、有效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的解釋說明等工作,增強社會公眾抗御各類氣象災害的信心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