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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建設,促進醫療質量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醫療安全質量控制長效機制,提高醫療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分期建設省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下稱“質控中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要求,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健全醫療質量控制體系,保證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二、工作職責與職能設置
(一)省衛生廳全面負責省醫療質量控制工作,統籌協調全省醫療質量控制活動;*省醫院協會受省衛生廳委托,承擔日常管理工作。
省衛生廳負責質控中心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質控中心擬訂專業性醫療質量控制標準,建立評價體系和質量信息體系,統籌協調質控中心的質控活動。
省衛生廳加強對全省三級醫院的醫療質量控制,重點是省、部屬醫院;各市按照全省醫療質量要求,參照省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建設實施辦法,結合當地實際,組織實施本轄區的醫療質量控制工作。
*省醫院協會受省衛生廳委托,受理申報材料,收集、匯總質控信息,分析全省醫療質量控制工作狀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根據醫療質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專業分科或專業技術設置專科質控中心,省衛生廳根據我省醫療質量控制工作進展情況,不定期公布計劃建設的專科或專業質控中心名稱。
(三)質控中心掛靠單位條件:
1.質控中心原則上掛靠在省屬、部屬三級醫療機構,受省衛生廳委托,負責本專業的醫療質量控制工作,并設立由全省若干名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質控工作實施專業技術指導;
2.質控中心所掛靠的醫療機構,其相關專業水平應處于全國或全省領先地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3.掛靠的醫療機構應為質控中心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備及必要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等支持;
(四)專業質控中心在省衛生廳的組織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1.根據全省本專業質量管理的現狀和質控要求擬訂本專業質控規劃,并根據規劃對各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性業務指導;
2.根據衛生部和省衛生廳頒發的醫療管理規范和醫療質量標準,制訂本專業的醫療質量控制標準、技術規范;
3.負責制定全省本專業的質量評價體系和考核方案,組織對各級醫療機構的專業質量控制督查和質量評價;負責相關專業特殊醫療技術準入評估工作;
4.對全省本專業醫療質量現狀進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省衛生廳報告,提出改進質量的意見和建議;
5.組織對相關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組織學術交流,推廣本專業的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高專業隊伍素質;
6.建立相關專業的信息資料數據庫,加強有關專業的信息收集、整理與分析;
7.充分發揮本專業專家的技術指導作用;
8.承擔省衛生廳委托的其他醫療質量管理任務。
(五)質控中心設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秘書1-2人;質控中心設專家組,成員7-10人,專職、兼職均可,質控中心專家組成員包括醫院管理和臨床醫學專家,原則上由相關專業的國家、省級學會(分會/組)的委員組成。
(六)質控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組織架構由省衛生廳確認。
三、質控中心申請與確認
根據全省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建設規劃與年度公布專項建設計劃,符合條件單位可向省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申請單位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建設申請表》(附件1);
(二)可行性報告,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專業優勢、工作設想;
(三)相關技術資料,科技項目、成果、專利及重要論文,學術/技術帶頭人、技術骨干在學術團體任職聘書等復印件;
申請單位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按要求報省衛生廳。
四、組織管理
(一)省衛生廳委托省醫院協會負責質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專業質控中心的設置,采取自主申報的形式,省衛生廳公布擬設置的專業質控中心,由符合條件的單位自主申報,經專家論證,擇優確認。特殊情況可由省衛生廳直接指定。
(三)質控中心制訂、修訂的有關質量控制標準、質量考核方案和培訓計劃等,經省衛生廳批準下發實施。
(四)質控中心的日常費用由掛靠單位或所在單位負責,省衛生廳給予適當啟動經費補助
(五)質控中心定期收集各三級醫院的質量信息,進行質量分析和評價,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每年向省醫院協會上報上年度工作總結及當年度工作重點。省醫院協會將各質控中心的分析、評價等情況匯總后上報省衛生廳,省衛生廳將視情況對外。
(六)質控中心的設置實行動態管理,以3年為一周期,經評估確不能勝任的將撤消其資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質控中心要本著為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態度,認真履行質控中心的各項職責,為提高我省醫療質量,保障人民健康做貢獻。
(二)客觀公正,依法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據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組建質控中心。各質控中心要嚴格遵守國家及各醫療衛生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質控活動。
(三)加強指導,協調發展。省級質控中心在履行自身職責基礎上,加強對各地本專業質控工作指導,市級質控中心加強與省級相應專業的省級質控中心聯系,接受業務指導,積極推進我省質控體系的建設,促進醫療質量控制協調發展。
(四)總結經驗,鞏固成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專科質控中心要對質控中心的階段性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不斷完善提高,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省衛生廳將定期組織開展各專業質控中心的交流,總結經驗,鞏固成果,促進質控中心健康、順利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