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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工作
(一)我市成立體育考試組織機構(詳見附件1),市體育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負責組織實施,市招考辦負責組織與協調,實行市、區(縣級市)、考場三級管理機制。
(二)各區(縣級市)教育局應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本地區的體育考試組織機構,配備正、副主考,紀檢干部、監考員、監分員、編排記錄員、電腦員、衛生人員、保衛人員、后勤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等。
(三)各區(縣級市)教育局要切實組織好本地區的體育考試工作,要制定本地區的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并報市教育局、市招考辦備案。
(四)各學校由分管校長牽頭,教導處和體育科具體負責本校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體育考試的各項相關工作。
二、考試項目
考試項目分為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兩類(詳見附件2)。普通考生采用必考項目+自選項目的辦法進行,必考項目為200米跑,自選項目由考生在選考項目中選擇1個項目,但不能重復選擇跑類的考試項目。擇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條件在考試項目中選擇1-2個項目。免考生免予體育考試。
三、計分辦法
(一)體育成績計入我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總分,占中考文化成績(文化課考試的原始分)的8%,我市中考文化成績滿分為750分,體育成績滿分為60分,中考成績滿分為810分。
(二)普通考生、擇考生、免考生體育成績按不同比例計算。普通考生按考試成績的100%計算;擇考生按考試成績的90%比例計算;免考生按滿分的70%計算,即42分。不進行理論考試。
(三)各考試項目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
(四)1個考試項目的考生取該項目的成績,2個考試項目的考生取平均成績,成績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再乘以60%即為考試成績。
(五)體育考試成績由各區(縣級市)招生辦在市招生考試報名系統上報數據,統一匯總后再公布。
四、實行公示制度
(一)考生每完成1個考試項目,監考員必須現場宣布成績,并要求考生在2009年*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體育考試準考證及成績登記卡上簽名確認(詳見附件6)。
(二)體育考試成績實行公示制度,學校應將考生單項成績及總分成績在宣傳欄公示一周,如有投訴可報區(縣級市)教育局招生辦。
五、特殊考生
(一)經市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已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經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必須有醫囑),因身體健康問題不適宜參加體育活動的學生,應按有關程序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手續。此類學生為免考生,免考生必須出具已辦理的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表,經學校加具意見后附在報考登記表上,報經各區(縣級市)教育局招生辦審核批準及存檔。
(二)身體發育異常(如侏儒癥、巨人癥等)、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癥、畸形(如嚴重脊椎彎曲、雞胸、明顯O型和X型腿)等,但平時仍能上體育課的考生可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申請擇考或免考。Ⅰ度的考生可以申請擇考,Ⅱ度的考生可以申請擇考或免考。擇考標準詳見附件4。
(三)臨時出現嚴重傷病的考生,可憑區(縣級市)以上醫院證明(必須有醫囑)申請緩考,緩考生由各考場集中安排1天考試。若考生在緩考期間仍未痊愈,各考場可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作擇考或免考處理。
六、時間安排(詳見附件5)
(一)自選項目錄入時間:2009年3月13日-24日。
(二)申請擇考、免考的時間:2009年3月25日-27日。
(三)考試時間:2009年4月20日-26日。
(四)緩考、外地回穗考生考試時間:2009年6月2日。
七、考場要求
(一)各區(縣級市)教育局設立考場,統一組織屬地初級中學畢業生進行體育考試。含本區屬中學、市教育局局屬中學、華附、省實、鐵路各中學、各院校附中、廠企辦學校、社會力量辦學校。
(二)*區的考試場地要求為400米的田徑場(橡膠跑道或煤渣跑道),從化市、增城市可自行統一考試場地。
(三)各考場必須安排熟悉體育測試工作的人員擔任監考員(即裁判員),各考場必須對監考員進行培訓,監考員要熟悉體育考試的操作規范和監考工作要求,嚴格履行監考職責。
(四)市招考辦負責選派體育考試技術監督員分別赴各考場執行體育考試技術監督工作。
(五)各考場由主考全面負責考場的各項組織及考試工作。
(六)各考場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建立良好的考場秩序。
(七)設立醫療救護站,安排衛生人員值班,并配備應急車輛,預防及處理傷害事故。
(八)負責供應工作人員及考生的飲用水。
(九)設有考生、帶隊人員及考生家長休息室或有指定的休息場地。
(十)制作并張貼宣傳教育標語和有關場地、醫療站、廁所等平面圖及路標,考試項目的各個場地及檢錄地點應有明顯標志。
(十一)提供考試所需的體育器材、音響等設施。若條件允許,應采用高科技監考器材(如電動計時儀、電子測距儀、監控攝像頭等)。
八、考試期間有關規定
(一)各考場在每場考試前必須認真按規定準備好體育考試的器材,考生不得自帶器材參加考試。
(二)監考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必須在該場考試時間提前半小時上崗并做好監考的準備工作。
(三)考試期間封閉考場,除當席考生、主考、紀檢干部、監考員、巡考員和技術監督員外,任何人不得進入考場。要特別加強考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各考場要統籌安排好體育考試程序,確定各學??荚嚨木唧w時間,提前通知學校和考生作好準備。
(五)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定,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市招考辦核發的體育考試準考證及成績登記卡(見附件6)赴考場報到,檢查核對無誤后才能參加考試。
(六)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將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嚴肅處理。
九、考試收費
根據市物價局《轉發省物價局關于高中階段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問題復函的通知》(穗價〔2001〕127號文)規定的收費標準,體育考試按每生10元的標準收費,與其它科的報考費一同收取。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學校要在考試前要做好考生的體檢工作(可結合畢業生體檢進行)。考試時要加強考場的醫務監督。
(二)考生所在學校由分管校長、教導主任負責帶隊,有組織地依時帶領學生赴考。
(三)考生時必須穿運動服裝參加體育考試。考試前,各校領隊要組織考生認真做好準備運動??荚嚭?,要做好放松運動,防止各種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各區(縣級市)教育局(或學校)負責為考生統一集體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五)符合條件進入我市城區就讀高一的外地回穗考生,需于2009年3月22日至3月25日,自行到入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招考辦辦理有關手續。
(六)全市將召開體育考試工作會議,布置體育考試的有關工作,明確考試監考標準及要求,并分別對電腦員、監考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選考800米、1000米的考生,需要出具區(縣級市)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及心電圖檢驗報告表(應有醫囑),送交區(縣級市)招生辦審核后,方能選考,否則需選擇其它項目。
(八)各考場在組織實施工作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市體育考試工作各組聯系人如下:
組織工作:
醫務審批:
考務工作:
成績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