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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全縣*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5號)規定,結合《*市*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5年)》以及我縣*年地質災害發生情況和近年地質災害調查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及原則
(一)目標任務
我縣今年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任務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和完善監督管理體系,使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推進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及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系統建設,提高全縣地質災害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建立全縣地質災害氣象預測預報系統,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范及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加強對三峽水庫涉水岸坡等重點區域以及重大災害點的防治工作,對納入規劃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地質災害點進行綜合防治。通過本方案的實施,進一步加強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避免、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原則
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統一領導,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管理,科學防治。
二、*年全縣地質災害預測
(一)誘發因素預測
在總結以往地質災害發生特點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地質背景條件分析,可預測今年我縣地質災害誘發因素將仍以降雨為主,其次為人類工程活動。
1.降雨誘發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據縣氣象局*年度天氣趨勢預報:預計全年平均氣溫18.1度左右,正常略偏低。年降雨量在1050毫米左右,正常略偏少。冬季無明顯冷凍、冷濕現象,有冬干;春季有低溫,無春旱、夏旱,伏旱高溫與*年相當,在25天左右;無大范圍洪澇;初秋有低溫陰雨,農業氣象條件屬正常偏差年景。
2.人類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從我縣城市、交通建設及采礦等工程建設活動強度上分析,今年庫區沿江城鎮(尤其是移民遷建區)、公路沿線及采礦區等人類工程活動強烈地區,地質災害發生的概率明顯高于其他人類工程活動輕微地區。同時,我縣農村地區建房基本未考慮周邊地質環境條件,少數存在選址不當、缺乏完善的排水設施、對斜邊坡進行不合理開挖與加載等問題,故今年我縣廣大山區農村地質災害的發生仍將較為頻繁。另外,三峽水庫蓄水至156米水位后,沿涉水庫岸地帶地下水動態特征因水庫蓄水而發生改變,地下水動力場及水化學場的改變必然會對沿江地區庫岸及崩滑體穩定產生不良影響。因此,預測庫區受蓄水影響的庫岸帶發生滑坡及塌岸的概率較高。
(二)重點防范期預測
我縣地質災害的發生受降雨影響十分明顯,地質災害大多發生在汛期(5—9月)。每年汛期當降雨時間較長并伴隨多次連續大暴雨時,各類地質災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明顯增多,并表現出較強的同發性和滯后性。這說明制約和控制我縣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客觀因素是區內暴雨的頻率和強度,因此,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應以汛期作為重點防范期。同時,不合理的工程活動是我縣地質災害誘發的又一重要因素,而且一旦成災,危害性極大。因此,各類對地質環境擾動破壞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均應以整個施工期作為重點防范期。另外,需特別注意的是,地質災害不完全由降雨所誘發,具有不確定性,有時在無雨期也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其中又以崩塌及人類工程活動所誘發的地質災害最為典型。因此,對地質災害的防治在非汛期同樣不能有絲毫的懈怠。
(三)重點防范區預測
根據我縣地質災害發育分布情況,結合移民城鎮、二期蓄水影響庫岸、工礦企業、交通干線分布狀況,預計我縣今年地質災害發生概率較大的區域為:
1.新縣城規劃區:新縣城范圍有54處滑坡及長江庫岸,由于新縣城大規模的移民遷建,地質災害隱患對城市基礎設施、移民入住安全威脅已顯得愈來愈突出。
2.三峽庫區蓄水影響的庫岸及地質災害點:受三峽庫區三期蓄水(156m水位)影響,我縣長江干流、梅溪河、草堂河、朱衣河、墨溪河等流域庫岸及600米以下范圍內有300多處災害點。156m水位蓄水后,各災害點穩定性大大降低,隨時可能出現新的地質災害。
3.農村移民集鎮及人口密集居住區:我縣農村集鎮及人口密集區,特別是移民聚集點是地災防治工作重點。
4.重點產煤區域:草堂鎮、汾河鎮、巖灣鄉、康樂鎮、大樹鎮、竹園鎮、奇峰鄉、青龍鎮等主要產煤礦區,要注意防止地面塌陷、崩裂。
5.重要交通干線及風景名勝區:白帝城風景區至梅溪河大橋之間地段,渝巴路*至車家壩的高切坡或高填方段,渝巴路公平橋頭,青正鄉紅石村王五沱,龍池、大樹、野茶公路沿線危巖區,奉巫東路曲龍鄉馬嶺溝,奉恩路的高橋,奉吐路的白臘村等地帶的地質隱患,對主要交通線安全構成威脅。小寨天坑要注意排危。
6.其它重要建設項目、重點地質災害體應做好防災預案,落實專人觀測,搞好群測群防工作。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內容
(一)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預警網絡體系
1.全面落實監測預警措施,形成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網絡相結合的監測預警系統,充分發揮各監測系統的預警作用,及時發現、及時預報、及時處理地質災害隱患,努力減輕災害損失。新縣城和重點災害體是我縣專業監測預警的骨干網絡,通過定性、定量分析,及時預測預報的地質災害信息。對已出現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點,所在地的鄉(鎮)、鎮(街道)、村要落實監測責任,建立群測群防網絡。因工程建設活動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隱患點和危險點,由建設單位負責檢查和監測,落實避讓、治理防范措施。縣地質環境監測站做好專業監測的管理工作,加強對全縣的群測群防的技術指導。
2.健全鄉鎮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做到監測準確、報告及時、反應迅速、組織有力、杜絕人員傷亡,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①確定防災人員:在鄉、村、社選定有防災知識、指揮能力強的同志親臨現場指揮防災。
②設置觀測點,落實監測人員:觀測點選擇在裂縫明顯,又便于觀測的地方,在裂縫兩側固定觀測樁(可用木樁、鐵桿或水泥樁),觀測記錄裂縫的寬度、長度變化,精確到毫米單位(特別是寬度),并作好觀測記錄。
③確定危險區:根據變形情況可能危及的地區確定危險區域,該區域內的住戶要隨時注意房屋及地面的變化情況,特別是夜晚要提高警惕。
④緊急險情的傳遞:一旦發現裂縫在短時間內急劇變化加快,發現豬、牛、雞等牲畜有反常現象,池水、井水溫度或清澈度發生明顯變化,地面冒白水汽時,應立即組織疏散人員,以約定的信號傳遞(如吹喇叭、口哨、敲鑼等),聽到信號后立即疏散。
⑤躲避路線選擇:在聽到信號后,人員要向災害點的兩側躲避,不要沿災害點運行的方向跑動,選擇山脊或地勢平坦的地方作為避難的首選地帶。
(二)制定防災預案
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由有關單位認真編制轄區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重點地質災害專項防災預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將防災《明白卡》發放到險區的每位群眾手中,預定報警信號、疏散路線、避災地點,落實搶險隊伍,預備搶險物資等。對發現的危險點和群眾提供的險情線索,要迅速作出危險性、危害性判斷,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三)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范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成立專門的汛期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機構,進一步抓好地質災害汛前排查、汛中檢查、汛后核查及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與處理工作。嚴格執行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汛期值班等制度。
汛期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縣國土、建委、交通、水利、移民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予以大力配合,并將排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上報縣政府,并抄送縣國土房管局。對存在險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登記發放防災避災明白卡,及時編制和落實點上的防災預案,每處災害點必須逐級落實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及監測人,按規定要求做好監測預報工作。同時,認真部署汛期監測與值班工作,落實防災、避災、救災的組織機構和物質準備,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汛中,國土房管局要會同氣象局開展全縣地質災害氣象預測預報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要認真總結歷年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經驗教訓,充分認識轄區內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形勢,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嚴守紀律,服從命令,堅持24小時值班,了解水情、氣象、災情、險情,按規定請示、報告、傳達,并認真作好記錄。同時有關部門要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與處理工作。
汛期后,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縣國土、建委、交通、水利、移民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予以大力配合,同時將核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上報縣政府,并抄送縣國土房管局。
(四)認真實施重點地質災害工程治理
繼續抓好列入國家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同時,做好二期續建工作,同時積極爭取國家和*市對我縣的地質災害項目的資金投入。
(五)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后期監測與維護
縣國土房管局要按照《*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縣三峽庫區二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府發[*]64號)要求,加強管理,充分發揮治理工程的效能。同時積極申報二期工程項目的繼續監測資金,努力開展治理后期效果監測工作。
五、地質災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各部門要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提高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認識,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市政府《*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要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認真履行職責,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防災減災的重點進行部署落實。
(二)落實責任,協調配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和統一部署下,實行歸口管理,國土、民政、建委、交通、水利、移民等部門各負其責,認真履行對本部門所涉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與預防工作,同時要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地質災害防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致害、誰治理;誰受益、誰參與治理”的原則,層層簽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將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相關職責如下:
1.鄉鎮人民政府
(1)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積極開展抗災救災工作,保護國家財產,維護災區穩定,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2)組織力量搶收救傷員、安撫遇難者家屬和處理善后事宜;
(3)救濟災民和安頓無家可歸者,確保一方平定;
(4)組織汛期險情巡查調查工作,檢查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和預案落實情況;
(5)按照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要求將所在區域內發生的地質災害上報縣人民政府,并同時抄送縣國土房管局;
(6)配合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和治理工作
2.縣政府救災辦公室
(1)統籌協調全縣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收集全縣災情信息,掌握抗災救災情況,災情,為縣政府指揮搶險救災提供建議和意見;
(3)做好抗災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抗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4)負責落實縣政府搶險救災有關應急措施。
3.縣國土房管局
(1)負責全縣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2)編制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加強監測預警體系組織和管理;
(3)負責組織協調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專家和專業單位制定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方案,并組織實施,對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體提出防治方案,申報市國土房管局審批;
(4)及時收集全縣地質災害變化情況,并上報縣政府及市國土房管局;
(5)對全縣規劃及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害性評估進行監督管理,對城鎮建設的不合理布局及不合理施工提出處理建議;
(6)指導各鄉鎮建立和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
(7)提出縣級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使用方案。
4.縣財政局
(1)負責落實救災資金并及時調度,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2)切實做好縣級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使用監管工作。
5.縣民政局
(1)協助鄉鎮政府調查核實災區房屋損失、災民生活情況;
(2)鄉鎮政府做好險區災民臨時轉移安置工作;
(3)幫助鄉鎮做好災民生活安排工作,并視其災情按有關規定給予重災戶適當的糧款救濟補助;
(4)向市民政局報告災情并請求支持。
6.縣水利局
(1)定期在縣政府網上水情預報,以保證防災搶險工作順利開展;
(2)當地質災害威脅到水利水電設施時,有關負責人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及時制定防災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各項搶險措施,盡快消除災害隱患;
(3)開展水庫渠堰的安全檢查工作,確保正常使用。
7.縣氣象局
(1)負責進行災害性天氣趨勢分析和預報,汛期在縣政府信息網上*縣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以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2)及時收集和核實氣象災害情況,向縣政府和市氣象局報告。
8.縣移民局
(1)負責做好移民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對移民遷建區的高邊坡、深基礎等地質災害情況進行現場核實,及時發出預警信息,確保移民入住安全。
9.縣衛生局
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發生時,組織醫護,防疫人員、醫救設備及藥品等進入災區,幫助、指導災區防疫消毒和救治傷員。
10.縣建委
(1)負責對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
(2)組織開展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
(3)制定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誘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排危方案并監督實施;
(4)當地質災害威脅到市政設施時,有關負責人及時到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制定搶險排危方案,迅速搶救恢復市政設施功能。
(5)指導和監督各鄉鎮村管所開展相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1.縣交通局
(1)當地質災害威脅到公路、航道、碼頭時,有關負責人到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及時制定搶修、疏通方案,迅速恢復交通、航運。
(2)指導和監督各鄉交安辦開展相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2.縣監察局
(1)依法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有關部門及其國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地質災害處置情況實施監督;
(2)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進行查處。
13.縣公安局
(1)負責指揮地質災害現場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維護地質災害現場的治安和組織人員疏散;
(2)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援。
14.電信局
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通訊設施,啟動應急通訊系統,優先保障災害現場與縣救災指揮部的通訊暢通,架設臨時專用線路,盡快恢復民用通訊。
15.電力部門
迅速調集搶險隊伍,盡快恢復被毀壞的輸、變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訊系統等,保證災區用電。
(三)加強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宣傳培訓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國土房管局要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認真貫徹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市政府《*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普及地質災害防治基礎知識。鄉鎮要開展對干部和有關人員防災減災知識培訓,各培訓到村組及災害體監測責任人,掌握群測群防相關技術知識,進一步增強廣大干部群眾對地質災害的防災意識,提高防災抗災能力。
(四)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工作
在掌握我縣地質災害發生的時空分布特征和危害特征的基礎上,通過對災害發生的歷史資料與降水過程數據及其動態特征之間關系的分析,并結合國內最新的研究和實測結果,建立預報模型和業務工作平臺,初步建成全縣地質災害氣象預測預報系統,進一步完善預測預報技術方法,制定預測預報標準,不斷提高預測預報的精度。
(五)完善制度、加大執法力度
為更好的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規范地質災害防治行為,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各項規章制度,并加大檢查和執法力度。繼續推行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制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制度、地質災害調查制度、地質災害預報制度、地質災害期限防治制度、汛期三查制度、險情巡視制度、值班制度、災情速報制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建設工程與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三同時等制度。加強執法檢查和行政監察,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誘發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國土部門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強化責任追究和獎勵制度
對沒有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有關責任單位和個人,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將視其情節,追究相關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為鼓勵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縣上將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評定并予以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