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安全生產整治實施方案縣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09】71號)有關部署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具體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目標任務落實。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機構
成立*市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活動領導小組:
*
成員: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企業發展服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委員會、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重點范圍和內容
(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對象范圍是各地、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石油、電力等工礦企業;
2.道路交通、水運、鐵路等交通運輸企業和農機、水利等企業、單位;
3.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網吧、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4.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5.建設工程項目及設施;
6.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居民區和場所;
7.*年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業、單位;
8.近年來發生亡人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
(二)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重點內容。
1.執法行動。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煤礦執行“五條鐵規、五個結合、六項制度”不力的;
(2)煤礦應關未關或關閉計劃不落實的;
(3)煤礦應停產整改未停產整改的;
(4)責任追究不到位的;
(5)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6)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7)私采濫挖、超層越界開采的;
(8)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9)瞞報事故的;
(10)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1)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12)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13)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治理行動。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責任險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9)各級政府對有關行業(領域)和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有關縣(市、區)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領域)及企業、單位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傳教育行動。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企業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安全生產問題單位“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改革企業相關招用工制度,推廣實行“變招工為招生”,加大委托學校定向培養工作力度;
(7)嚴格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加強師資力量、培訓裝備建設,提高培訓質量;
(8)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重點時段
“三項行動”要貫穿各地、各行業(領域)、各單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要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進一步細化方案,開展自查自糾(5月底以前)。
1.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部署,結合*年“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細化本地、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5月30日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各企業和單位要按照“三項行動”內容要求,抓好組織發動,提高思想認識,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5月至9月)。
1.針對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道路交通、煙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落實各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進一步強化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安全整治、化工企業規范生產運營、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道路交通超員超載超速超限治理、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墜落等專項整治措施,切實防范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因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在9月份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開展專項督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月至12月)。
1.針對第四季度工作的特點,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超員、超載、超速、超限運輸等交通運輸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非法生產、貯存、銷售煙花爆竹、火工品等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風大潮、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各級政府對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開展情況要進行督查,并進行全面總結。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將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開展情況于11月20日前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開展綜合督查,于11月25日前將全市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情況報市政府。
五、職責分工
實行“條塊結合、各方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
1.由市企業發展服務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國土資源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參加,負責組織煤炭行業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2.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供銷社、市環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3.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開展道路交通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4.由市交通局牽頭,負責組織開展水上交通、運輸企業以及車輛超限超載等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5.由市建設委員會牽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6.由市商務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工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民爆器材生產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7.由市消防支隊牽頭,市文化局、市衛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工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實施消防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8.由*供電公司牽頭,負責組織電力行業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9.由市水利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防汛防洪、水庫、河道方面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10.由市教育局牽頭,負責組織學校、幼兒園、校辦企業等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11.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負責組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方面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12.由*火車站牽頭,負責組織鐵路交通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13.由市旅游局牽頭,市文化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旅游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14.由市氣象局牽頭,負責組織防雷電、災害預報等方面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15.由市農機局牽頭,市公安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農機行業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層層落實責任,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要抓住不放,組織安全監管、國土資源、公安、建委、工商等部門,明確牽頭單位,加強聯合執法和督促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督促指導。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要針對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內容,強化各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抓好協調推進。著重做好“三個結合”:一是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年”活動相結合,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督促解決;二是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與“企業服務年”活動相結合,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服務,真正使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落實到每一級、每一個單位;三是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務求實效。
(三)突出工作重點。狠抓煤礦等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安全基礎保障水平;組織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檢查,促進企業改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障條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加強輿論引導。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目標、范圍、重點和要求,廣泛發動群眾,增強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總結宣傳安全生產的典型事例,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事故隱患,對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不力、走過場的單位公開曝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宣傳普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監督檢查。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監管、行業管理職責的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行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建立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各地、各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工作進展情況,通報重大問題執法解決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并定期。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每月25日前將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開展情況報送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六)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厲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重點要對非法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行為、基層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行政一把手負責制不落實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行為、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不嚴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行政監察部門要把傷亡事故查處工作列入監察內容,堅決消除安全生產責任制追究不到位的現象。要通過強有力的安全責任追究,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的層層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