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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執行《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第25號令)及上級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規范我縣酒類流通秩序,建立酒類市場的長效監管機制,保證消費者飲酒安全,特制定我縣酒類流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科學發展觀,以深入貫徹落實《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和酒類批發、零售經營管理規范為核心,通過開展對全縣酒類流通實行備案登記制和溯源制,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酒類市場,保證消費安全,促進產業發展。
二、主要職責和工作任務
(一)縣商務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負責縣內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對縣內酒類經營企業實行備案登記和對酒類經營溯源制的管理,并向上級商務部門報送備案登記信息,受理有關酒類經營備案登記和溯源制度的投訴和舉報,檢查和處罰縣內違反酒類經營備案登記和溯源制度的違規行為。定期與工商部門核對經營者相關信息,并公告作廢的備案登記表。
(二)縣內所有從事酒類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營業執照的屬地關系,到縣商務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酒類經營備案登記的工作程序如下:
1、經營者在縣商務局領取備案登記表,了解填表事項和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經營者提交備案登記表、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復印件;非業主本人親自辦理的,受托人應當提供業主身份證復印件,業主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經審查后符合規定要求的,在備案登記表上加蓋縣商務局印章;商務局不予受理備案登記或經審查后不予備案登記的,應當向經營者說明原因。商務局在對縣內酒類批發和零售企業進行詳細摸底登記建立工作檔案后,按照商務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印制和發放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商務局在收到經營企業提交的符合規定的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印章,登記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交酒類經營企業,一份留縣商務局以建立縣酒類經營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檔案。縣商務局在辦理備案登記或變更備登記時,只收取經物價部門核定的工本費,不收取其它費用。
(三)建立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對酒類流通實行全過程溯源監管。酒類經營備案登記表和酒類流通隨附單是酒類流通過程中的主要溯源憑據。縣商務局要通過對縣內所有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和隨附單的核發、管理來實現對酒類流通的全過程監管。隨附單由縣商務局按照商務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印制和發放,并實行專人管理。
各酒類經營企業要及時領取酒類經營者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的《酒類流通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流通信息。隨附單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附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臺帳并保留三年。
縣商務局要完整準確地記錄和保存酒類經營的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建立備案登記檔案,定期上報上級商務部門。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國家商務部提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
三、時間安排
(一)20*年5月1日——5月20日,為酒類市場管理宣傳學習動員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對縣內的所有酒類批發,零售企業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酒類流通管理宣傳活動。
(二)5月21日——6月30日,對所有酒類經營企業開展備案登記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在當地經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酒類經營企業進行酒類經營備案登記和核發酒類經營隨附單。
四、組織領導
為了確保全縣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以縣長助理賈秋林長為組長,商務局局長余琳為副組長的酒類流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縣酒類流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商務局,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酒類流通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加強協作
加強與工商、質監、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的密切協作與配合。建立長期的互通情況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與工商部門核對酒類經營企業的基本情況,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優勢,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采取集中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形成管理的合力,確保我縣的酒類流通管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