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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中辦發〔*〕30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培養和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組發〔*〕2號)的有關精神,根據《廣東省地方稅務系統后備干部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關于印發*年全省地方稅務系統民主推薦市局副職后備干部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地稅發〔*〕146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為不斷加強各級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更好地為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服務,經市局黨組研究,決定采取會議推薦、民主測評、組織推薦、筆試面試和黨組確定的方式,在全市地稅系統范圍內選拔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含稽查局、登記分局,下同)副職后備干部人選。結合我市地稅系統科級領導班子建設的實際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屆四、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和諧發展的稅收強市的總要求,著眼于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立場堅定、能夠擔當重任、經得起風浪考驗、年輕優秀、有發展潛力的地稅后備干部隊伍,全面貫徹干部隊伍的“四化”方針,充分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切實把德才兼備、實績突出和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后備干部隊伍中來,為加強我市地稅系統縣區局領導班子建設提供充足的后備干部儲備。
二、基本原則
(一)黨管干部的原則。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在市局黨組的領導下落實好民主推薦的各項具體工作。通過會議推薦、民主測評、適當了解、組織推薦、筆試面試等程序,由市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人選。
(二)公開、平等、競爭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科學規范、客觀公正,真正選出思想政治素質好、文化業務水平高、領導能力強、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
(三)于法周嚴、于事簡便原則。結合我市地稅系統實際,統籌兼顧,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履行民主推薦的程序。
三、推薦選拔的數量
根據全市地稅系統班子建設和科級職位空缺的實際,這次民主推薦選拔的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各縣(區)局推薦人選為4名,大亞灣分局推薦人選為2人,市局機關推薦人選為6名。
四、推薦選拔的基本條件和資格范圍
這次全市地稅系統民主推薦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人選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資格范圍
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的資格:
1.擔任市局機關科員及正股級職務(含待遇)2年以上,或現任副主任科員;
2.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龋?/p>
3.一般應當具有基層領導或兩個部門以上的工作經歷;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
5.身體健康。
計算任職時間、年齡,均以*年12月31日為線。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干部,年齡和學歷可適當放寬。
五、實施方法和程序
(一)公告。各單位通過適當的方式在本市地稅系統范圍內公布民主推薦選拔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的資格條件、要求、程序和方法。對符合條件人員先公布、核準。
(二)會議推薦及民主測評。市局和各縣(區)局召開民主推薦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推薦后備干部人選。市局參加人員為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全體干部;各縣(區)局參加人員為各縣(區)局機關全體正式人員及直屬單位副股級以上干部。
(三)適當了解。各單位對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梳理,并結合實際情況向有關紀檢監察部門了解情況。對群眾反映的重要問題認真核查,嚴格把關。反映的問題突出或有明顯線索,但一時無法查清的,暫不列為推薦人選。
(四)組織推薦。根據會議推薦、民主測評和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各縣(區)局黨組(大亞灣班子)集體研究提出綜合條件相對成熟的推薦人選名單。市局推薦的科級副職后備干部人選報市局黨組確定。
(五)材料上報。各縣(區)局根據局黨組研究決定的推薦人選名單,在整理完成相關材料后上報市局。
上報的推薦材料包括:1.縣(區)局黨組的報告;2.推薦人選的主要表現材料(1500字左右);3.《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人選情況登記表》(貼小一寸藍底彩色相片);4.個人近三年工作總結(2500字左右),以上材料各一式兩份。登記表中應明確填寫會議推薦、民主測評的情況和推薦意向、熟悉業務和個人專長等。以上材料均需復制到軟盤連同文字材料一并上報。
(六)材料審核。市局人教科將對各縣(區)局上報的材料進行認真的審核。
(七)筆試面試。市局人教科將推薦上報的人選材料經審核并報市局黨組確定后進行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后備人選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采取閉卷方式,市局統一組織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后備人選履行領導職責的技能、方法,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圍繞主題座談討論的方式進行。
(八)確定人選。市局黨組綜合各方面的情況研究確定全市地稅系統的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人選。
六、培養、管理和任用
本次選拔的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將按照《廣東省地方稅務系統后備干部管理暫行辦法》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時間安排
*年12月上旬,下發民主推薦選拔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實施方案,部署民主推薦選拔工作。
*年12月下旬,各單位按照《方案》的要求自行組織進行會議推薦、民主測評等工作,并于*年12月28日前向市局人教科上報后備干部人選推薦相關材料。
*年1月10日前,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報黨組進行審定。
*年1月下旬,集中進行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年1月底,市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后備干部人選。
八、有關要求
(一)這次民主推薦選拔縣(區)局及市局機關副職后備干部人選,是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加強我市地稅系統干部隊伍建設的一件大事,各級黨組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事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統籌兼顧,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履行程序,認真審核把關,在黨組的領導下實施好、協調好、落實好民主推薦選拔的各項具體工作。
(二)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對在民主推薦選拔工作中出現的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
(三)要嚴格控制后備干部名單及有關材料的知情范圍,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