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城管局發展房屋拆遷補償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結合*房屋拆遷范圍內的實際情況,對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住宅拆遷補償安置方法
住宅拆遷補償方式實行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安置地點在*路*小區內。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的必須權屬清楚,凡權屬不清或有產權糾紛的,必須實行產權調換。
(一)拆除*年*月*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法》實施以前,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公社(鄉鎮)(以下簡稱“三級”)批準用地基建的房屋,以及持有“”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的房屋,按原批準基建用地范圍內的建筑面積給予補償安置。
(二)被拆遷住宅貨幣補償金額單價按附表一所列結構類別單價結算,安置房的安置價格按*元/㎡計算。按期搬遷并簽訂協議,分別按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兩種補償安置方式給予相應的優惠或獎勵(詳見附表六)。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平屋按被拆遷住宅貨幣補償金額的*%給予獎勵,二層及二層以上建筑的房屋按被拆遷住宅貨幣補償金額的*%獎勵。安置房面積應按最接近原房的面積安置。因建筑套型設計問題,每個產權戶所選安置房建筑面積超過原房面積部分在*平方米以內(含*平方米),按*元/平方米結算;在*平方米以上*平方米以內(含*平方米)的部分,按*/平方米結算;超過*平方米部分,按商品房市場價格結算;不足原面積部分,按附表一所列相應結構類別價格補償。
(三)拆除經規劃部門批準基建的房屋,以及*年*月*日《土地法》實施以后至*年*月*日*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政〔*〕綜*號)前,經*批準基建的房屋,按批準土地范圍內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積給予補償安置。
(四)*兩側底層第一自然間的房屋,其未經批準將住宅和企業用房改建擴建為經營性店面,拆遷時仍在經營,被拆遷人能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按時完成搬遷和簽定協議的,被拆遷房屋按本方案(一)、(二)、(三)、(四)款以住宅給予補償安置外,可再按以下的辦法給予補貼:
1、對持有*年*月*日以前的工商營業執照的,按認定為經營性店面面積給予每平方米600元補貼。
2、對持有*年*月*日以后的工商營業執照的,按認定為經營性店面面積給予每平方米*元補貼。
經營性店面面積的認定,一般以原建筑結構臨路底層的第一自然間計算,第一自然間界限不清的,或新建大開間的,其進深不得超過8米。
二、違章建筑的處理
違章建筑原則上不予補償,但結合本片區實際,對土地來源合法,并按期搬遷簽訂協議的,可按以下辦法分別處理。
(一)拆除*年*月*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前,經生產隊(居民小組)、大隊(居委會)二級同意基建用地并繳付土地款的房屋,按同意基建用地范圍內的建筑面積的*%給予補償安置。
(二)拆除*年*月*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至*年*月*日*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政〔*〕綜*號)前持有“三級”手續,但未經原*批準使用耕地進行基建的;或只經生產隊(村民小組)、大隊(村委會)二級同意,但未經鎮政府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內空閑土地和其他土地基建的房屋,按同意基建用地范圍內的建筑面積的*%給予補償安置。
(三)*年*月*日*人民政府《關于*市城市規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實施后至*年*月*日新《土地法》實施前基建的房屋,手續不完整部分按*%給予補償安置。
(四)*年*月*日新《土地法》實施后至*年*月*日《*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實施意見》實施前,手續不完整部分按*%給予補償安置。
(五)*年*月*日后,未經批準進行翻建、擴建、新建的違法建筑不予補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到期不拆除的由拆遷人按程序申請強制拆除。對近期搬遷簽訂協議并將房屋交由拆遷人拆除的,地上建筑物可按*元/平方米給予材料費補貼,如有合法用地手續的,相應土地另按每平方米*元給予補償。
拆除持有合法用地手續平房,其合法用地范圍中的空地(不含天井)面積按每平方米*元給予補償。
違章建筑給予材料費補貼的,應將房屋交由拆遷人拆除,自行拆除的,不給予材料費補貼。
三、住宅搬遷過渡補助辦法
(一)搬遷過渡,采取被拆遷人自行過渡的辦法。
(二)搬遷費及臨時過渡補助費,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搬遷費每平方米補助*元,選擇產權調換的按*倍計算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平方米*元,但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戶最少不得少于*元,最多不得超過*元。
(三)搬遷過渡限為兩年半,拆遷人兩年半內未給被拆遷人回安置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月發給原標準雙倍的臨時安置費補助費;實行貨幣補償的不享受臨時過渡補助費。
(四)其它附屬物補償標準見附表三。
四、廠房、倉庫及配套用房拆遷補償辦法
(一)拆除工廠、倉庫及配套用房不再以安置,其合法建筑物按重置價(附表二)給予補償。廠區內若有整幢作為辦公或宿舍的房屋,其重置價按每種類型結構各增加*元/平方米給予補償。廠房層高超過*米的,層高每增高*米,按重置價增加*%給予補償,其層高計算從室內地面至檐口計算高度。對持有合法用地手續的土地按每畝*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若要求安置用地的,待今后如果市政府在*組團規劃市區廠房安置用地,將根據按期搬遷簽訂協議的先后順序給予協助辦理征地手續。
(二)工廠、倉庫及配套用房的搬遷被補助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元計算,特大機械設備每臺按*—*元計算。
(三)工廠、倉庫及配套用房,停產停業補助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2元,一次性給予6個月的停產停業補助。
(四)工廠、倉庫及配套用房實行貨幣補償,在規定拆遷期限內第一個月簽訂協議并搬遷騰空的,按被拆遷建筑面積給予200元/㎡獎勵,第二個月簽訂協議并騰空的,按被拆遷建筑面積給予100元/㎡獎勵。
五、被拆遷房屋面積的計算方法
對本方案中所列價格無異議,按期搬遷騰空并簽定協議的,其被拆遷房屋除按國家現行的房地產測量規范計算建筑面積外,有下無情況可優惠計算拆遷面積:
1、平屋外墻至滴水線的水平投影面積按50%計算拆遷面積。
2、平屋的天井按50%計算拆遷面積。
3、因平屋被拆遷而安置樓房的,其樓房的樓梯建筑面積作為安置戶公用,不計入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
六、被拆遷人對本方案所列價格有異議,而未達成協議的,可由拆遷人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格實施補償安置,但不享受差價減免的優惠及一系列獎勵措施。其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按建設部頒布的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規定計算。
七、對不能按期搬遷房屋的處理辦法
1、被拆遷房屋權屬不清楚或存在產權糾紛,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結束后糾紛仍未解決的,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方案報拆遷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就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后予以拆遷。
2、被拆遷人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未完成房屋搬遷騰空和未能達成拆遷補償協議的,拆遷人可依法申請行政裁決,裁決后依法定程序對被拆遷房屋實施強制拆遷。各類房屋也不再享受上述各項獎勵及優惠。
八、其它
(一)動遷中實行“先搬遷并簽訂協議,先選房,先補償”的原則,即:選擇產權調換的,在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后,發給拆遷人“選房證”,被拆遷人按選房順序號選房(確認為僑房者,在同一天搬遷的被拆遷人中可以優先選房);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按期搬遷騰空房屋,經驗收并簽訂拆遷協議后,由拆遷人一次性付清補償費。
(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后,要求改變補償安置方式的,應提出書面申請。選擇貨幣補償要求改為產權調換的,如還在動遷期限內提出申請的,經拆遷人同意后,可補發“選房證”,其順序按拆遷人同意之日的當日最后一號給予認定。
(三)所有被拆遷房屋必須保持原房房屋構件、設施完整,不得隨意拆卸房屋構件及附屬設施,否則按定額抵扣補償款。
(四)拆遷工作實行“六公開、二監督”的制度,拆遷政策、工作程序、被拆遷房屋情況、拆遷安置補償情況、評估結論、安置房的地點、套型、面積等應張榜公布,接受有關部門和群眾的監督。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