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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㈠工作原則
遵循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依法行政、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㈡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轄區內因重大突發事件引起的市場波動,以及嚴重危害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和經濟秩序穩定的緊急情況。
㈢分級響應標準
按照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緊急程度,將應急響應分為三級,分別確定為紅色預警、橙色預警和黃色預警。
1、I級響應(紅色預警)
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爆發的重大疫情和嚴重災害、重大社會安全事件引發的市場波動。
2、Ⅱ級響應(橙色預警)
適用于各鄉鎮(街道)范圍內發生的區域性疫情及一般性災害引發的市場波動和因食物中毒、火災、爆炸、環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對市場造成的沖擊。
3、Ⅲ級響應(黃色預警)
適用于各工商所管轄范圍內的疫情及一般性災害對市場造成的沖擊和市場監管過程中發生的有較大影響的危害消費者權益、影響市場穩定、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不正當競爭、傳銷及變相傳銷等案件
。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㈠機構設置
縣政府成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任副組長,宣傳、物價、*、衛生、農業、畜牧、質監、食藥等
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由縣工商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1、領導小組職責
⑴確定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任務及工作分工;
⑵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⑶判斷事件形勢和事態發展走向,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對措施進行決策,指揮、協調縣級有關部門、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⑷決定突發事件信息的有關事宜;
⑸指導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的應急響應工作;
⑹研究、落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2、成員單位職責
縣工商局是市場監管突發事件處置的牽頭單位,負責市場監管,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和協調新聞單位,根據統一口徑,按照有利于市場穩定的原則組織好新聞和宣傳報道工作。
縣物價局負責市場價格監督管理,必要時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堅決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縣*局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和案件偵破工作,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搶險,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
縣農業局、縣畜牧局負責組織對動植物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衛生局負責提供醫護人員、醫療搶救設備及藥品,及時搶救受傷、中毒人員,使傷亡減少到最低限度,配合安監、質監、環保等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合理的搶險措施。。
縣質監局負責生產環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農產品、食品認證監督管理以及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計量管理工作,嚴厲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活動和計量違法活動。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和依法組織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㈡運行方式
堅持屬地監管的原則,處置市場監管突發事件,上下聯動,快速反應。
1、接警及報告。縣工商局對重大突發事件或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按要求及時上報縣政府。
2、信息核實呈報。縣工商局接到各基層單位上報的突發事件信息,經核實無誤后,迅速呈報應急領導小組。
3、決定啟動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接到有關突發事件的報告后,研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本著快速、及時、合理、有效的原則,制定專項應急措施。
4、應急處理報告。突發事件處理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應急狀態解除后,及時總結,形成應急處理報告。
各部門和單位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設立應急組織機構,領導和指揮轄區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三、應急響應
㈠I級(紅色預警)應急響應
1、制定應急措施
由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啟動I級(紅色預警)預案程序,在2小時內召開成員單位會議,迅速制定具體措施,指導做好緊急應對工作。
2、各部門快速啟動專項應急預案
各部門要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及時制定并啟動相關應急預案,以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為重點,積極做好重點市場的管理工作。積極做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
倒買倒賣等市場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穩定,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人員、裝備迅速進入應急狀態,確保通訊聯絡暢通。相關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集結,要做好物資儲備和保障,執法
車輛、通訊設備、檢測設備、計算機設備要隨時處于備用狀態,做到隨時應急,隨時使用。
㈡Ⅱ級(橙色預警)應急響應
由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啟動Ⅱ級(橙色預警)預案程序。在4小時內制定應對措施,并通過文件形式下發有關單位。
對涉及工商職能的重大事故,由工商局派出工作組,實地調查取證,提出整改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全力維護市場秩序。
㈢Ⅲ級(黃色預警)應急響應
由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啟動Ⅲ級(黃色預警)預案程序,責成工商局迅速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積極妥善處置。
對有重大影響的惡性案件,應急領導小組在6小時內派出工作組,實地調查。對惡性案件中涉及的有毒有害食品、化妝品、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及農資質量問題等及時做出預警,防止損失擴大。對出現
涉及工商職能的停市罷市、群體上訪等群眾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緊急程度,及時通知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爭取支持配合。
四、應急保障
㈠通信和信息保障
應急響應期間,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開通專線電話、自動傳真、專門網絡通道,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各響應部門要在第一時間將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到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
位要開通專線電話,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全力做好應急期間的市場監管工作。
㈡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各部門要在預案啟動期間快速反應,迅速調動物資、人員,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順利開展。備勤車輛要保持隨時待命狀態,確保應對措施及時得到落實。
㈢宣傳和培訓
各部門要通過各種有效載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救助常識。要有計劃地對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
關預案進行演練。應急響應期間,重要信息要,要統一口徑,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后對外。要切實發揮輿論導向作用,促進突發事件的妥善解決。應急結束后,要對應急期間的工作進行客觀、
翔實的報道。
五、后期處置
㈠應急結束
突發情形得以控制后,由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狀態結束。
㈡善后處置
要在妥善處置應急事件的同時,對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后期處置等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總結,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盡可能通過制度建設,落實責任,規范程序,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做到防患于未然。
㈢責任追究
1、嚴格追究信息瞞報、遲報、漏報責任。各部門未依照相關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
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對未按照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影響突發事件處置,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責任。對因監管不力,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市場秩序混亂或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