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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安排
準備階段(5月31日前):建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
排查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對照去年開展重信重訪專項治理活動排查和息訴息訪情況,對至今仍未息訴息訪的,列入這次國土資源信訪積案化解范圍,并確定包案領導,明確責任單位。
化解階段(7月1至11月30日):依照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逐案開展處理和化解工作,在化解工作中,要堅持“以人為本,事要解決”為核心,努力把信訪總量降下來,防止和杜絕去省進京上訪。
總結階段(12月20日之前):總結開展“國土資源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工作情況和成功經驗,建立化解國土資源信訪積案長效機制。
二、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以解決重信重訪問題為重點,加大投入,整合資源,綜合運用各種辦法,著力推動解決案情復雜久拖未決的疑難問題,推動信訪形勢好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通過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集中解決一批長期積累的疑難復雜信訪問題,使大量歷史舊帳“清倉見底”,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妥善化解信訪積案,減少反復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正常上訪。進一步夯實信訪工作基層基礎,完善預防和處理重信重訪問題的長效機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本地、本部門,最大限度地推動“事要解決”,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訪“存量”,通過集中化解,力爭在破解疑難復雜信訪問題上有較大突破,力爭信訪積案結案率達到100%、息訴息訪率達到95%以上。充分運用集中化解信訪積案工作成果,使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化解信訪積案的長效機制,推動信訪形勢繼續向好的方向發展,促進全市和諧穩定。
三、方法和步驟
1、集中梳理,登記建檔。局信訪室要對近年來的信訪積案進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件按起因、時間、地點、單位、涉及人數、重點人員、事態發展預測、處理情況、包案領導、承辦單位及辦結時限等要素登記建檔、匯集案卷,落實責任領導及責任人,實行包案處理。
2、領導包案,推動解決。信訪積案化解全部落實領導包案,并采用適當方式公開包案情況。包案領導要落實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解決化解、包息訪息訴的“四包”責任制,對重大復雜的信訪積案,相關單位和科室要聯動協辦,確保問題得到徹底化解。對在集中化解工作開始后發生的到衢州市及赴省進京重復上訪,要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
3、因案施策,分類化解。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認真篩選,分類處置,突出重點,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特別是對歷史遺留應該解決而且能夠解決的問題、涉法涉訴中的積案問題、群眾情緒比較激烈容易引發群體事件問題、反映合理又久拖不決的老戶問題等,要進行全面清理,系統地提出解決辦法或意見。對應該解決而又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承諾、抓緊解決;對應該解決暫無條件解決的,要向群眾講清楚,有針對性的做好疏導穩定工作;對結而不服或纏訪不止的要通過召開信訪聽證會等形式促其盡快息訪。對三級終結后繼續鬧訪纏訪不聽勸告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四、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領導。信訪積案時間跨度長、情況復雜、處理難度大,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局各責任單位要把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實做好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對化解信訪積案工作重視不夠、推諉扯皮、“掛帳空轉”,甚至弄虛作假的,要視情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極端行為或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要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為保證該項工作的全面完成,局研究決定,成立信訪積案化解領導小組,周君望局長任組長,柴衛星副局長為副組長,其余班子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局信訪室為領導小組下設工作機構,具體做好本次活動的業務工作和協調各責任單位信訪調處化解進度工作。
2、強化保障。局辦公室、計財科要為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車輛、資金支持,確保此項活動順利實施。
3、暢通和完善群眾訴求渠道。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機關干部下訪活動,努力推動疑難復雜信訪問題的解決。嚴格實行初信初訪首問、首辦責任制,把好第一道關口,認真負責地辦好初信初訪,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防止因處理不及時、不到位導致問題堆積,形成新的信訪積案。
4、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做好經驗總結,局監察大隊和信訪室應及時將在集中化解信訪積案工作中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經驗進行收集提煉并形成制度,以提升信訪工作的整體水平。
5、有序推進,搞好總結。局信訪室要及時將“國土資源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的進展情況上報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根據目前的活動進展,6月10日前,上報建立領導小組和制定實施方案情況;7月10日前,按照要求排查信訪積案,填寫《國土資源信訪積案排查化解情況表》,上報國土資源信訪積案排查情況;10月10日前,上報國土資源信訪積案化解情況;12月5日前,上報國土資源信訪積案化解情況和開展“國土資源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