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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掌握鄉財縣管運行情況,深入了解公共財政支出,解決鄉鎮財政困難情況,規范鄉鎮財政支出情況,化解鄉鎮債務風險,社會各屆對鄉財縣管運行情況的意見和要求,推動鄉財縣管的建設和改善,*縣人行開展了鄉財縣管運行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鄉財縣管運行現狀*縣于20*年7月份實行鄉財縣管改革工作,成立了*縣鄉財縣管中心,在現行財政體制和財政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建立以國庫集中為主導,對鄉鎮財政支出采取“預算統編,賬戶統設,支出統撥、非稅統管”等辦法進行規范管理。
1.預算統編。縣財政指定鄉鎮預算統編辦法,明確預算編制的具體內容、辦法、程序、時間等;實施綜合預算,將鄉鎮所有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明確鄉鎮預算支出的范圍、順序和重點;制定鄉鎮各類公用經費的定額標準;規定鄉鎮預算調整程序。
2.賬戶統設。取消鄉鎮財政在各鄉鎮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所有賬戶,由縣財政局為各鄉鎮統一開設財政專戶分戶賬,分戶賬設“工資專戶”、“支出專戶”“村級經費專戶”、“鄉級非稅專戶”四類,由縣財政授權鄉鎮財稅進行管理。
3.支出統撥。以鄉鎮年度預算為依據,按照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優先保障人員工資。對工資性支出,根據年度預算每月從縣財政直接撥入“工資專戶”,由縣國庫收付中心和鄉鎮財政所負責核實發放。
4.非稅統管。鄉鎮級非稅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鄉級非稅專戶,支出按照用款計劃,經鄉鎮領導簽批后報縣財政審核撥付。
二、鄉財縣管取得的成效鄉財縣管工作經過三年的運行,取得了以下成效:1.有效地防止鄉鎮截留挪用、亂收濫支。縣財政制定了資金流程圖,各種資金有專門的走向,同時,對收費也進行了規范,規范了票據的領銷制度等,從源頭上制止了亂收費。
2.鄉鎮財務管理得到有效規范。鄉財縣管實施后,試點鄉鎮的財務管理得到了進一步的規范,如:大宗的采購,需通過政府采購,并有鄉財股直接將采購資金從支出戶拔付到采購中心賬戶,工程類資金的支付,必須附有合同、協議,工程結束后,還要審計和驗收。
3.約束了非正常性開支,確保鄉鎮工資的正常發放。(1)、有體制分成款的鄉鎮,應優先確保當年應配套的工資,并實行專戶儲存,封閉運行;(2)、當月上繳的非稅收入應先扣除當月應配套的工資;(3)、對財力確有困難的鄉鎮,由縣財政給予墊付,年終結算時扣回。
4.遏止鄉鎮債務,緩解鄉鎮財政困難。鄉財縣管實施后,規范了鄉鎮財務管理,約束了非正常性開支,從而緩解了鄉鎮財政困難,遏止了鄉鎮債務的增加。
5.規范了會計核算,確保會計信息質量。鄉財縣管實施后,鄉鎮總預算會計賬由縣會計核算中心運用財務軟件統一核算,規范了會計核算程序,統一了核算口徑,有效地確保了會計信息質量,對會計檔案資料的規范和保管都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三、鄉財縣管存在的問題1.有的鄉鎮資金使用無計劃性,不能按預算、按收入進度使用資金,導致報賬員經常來回跑,既影響資金使用效率,又增加旅差費開支。
2.鄉鎮資金供需矛盾仍然很突出。一是資金緊缺。二是資金供需存在時間差。
3.財政財務管理上機制不到位,跟不上。實行“鄉財縣管鄉用”后,鄉鎮容易淡化核算意識、管理意識。鄉鎮只負責收收支支的具體事務,而僅靠縣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對鄉鎮的支出進行核實是不現實的,更無法杜絕鄉鎮對資金的坐收坐支現象。
4.改革的成本加大。改革后鄉鎮每調撥一筆資金,就要派人往返于縣鄉之間,一個星期要來回好幾趟,票據安全、差旅費用等問題開始凸顯。
5.縣級國庫人員少,難以對每筆支出具體用途進行有效監管。郟縣支庫4名工作人員,僅能處理日常賬務,對縣財政預算支出的具體用途難以進行調查、監督管理。
6.網絡建設遲后,導致資金的上繳下撥不能及時到位。影響正常的資金使用。
四、解決問題的對策1.會計管理模式由行政型逐步向“制度式”和“準則式”轉變。以《預算法》、《會計法》等經濟法規為依托,出臺具體的會計準則和法律法規制度,逐步取消鄉鎮金庫,使“鄉財縣管鄉用”走向制度化。
2.鄉鎮財政的良性運行,需要上級政府的援助和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首先,從體制上給予鄉鎮較為充實的財力,給予更大力度規范的轉移支付補助等。其次,杜絕非規范性的負擔轉移現象。再次,鄉鎮的公益性事業的建設由上級政府分級承擔,制止鄉鎮搞所謂的各項“達標升級”、“政績工程”等活動。
3.在杜絕鄉鎮新增債務的同時,加大力度化解鄉鎮債務。對鄉鎮目前債務余額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制定削減措施和還債辦法。一是建立償債基金,用于專項還債。同時,對鄉鎮預算外收入扣除上解支出和本級支出后的結余部分全部作為償債基金用于專項還債,以解決鄉鎮債務嚴重、償債能力差的問題。二是對債務予以減息和停息。財政、審計、金融部門要積極配合對鄉鎮債務進行清理和分類,對欠金融部門的債務,在政策許可的條件下,給予減息和停息。三是上級政府給予援助。對鄉鎮欠上級部門的支農周轉金、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等,上級政府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豁免,以減輕鄉鎮的還款壓力。
4.核定備用金,簡化工作流程。為了不影響鄉鎮用錢,可根據鄉鎮規模和距離縣城遠近,提供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同時,簡化工作流程,減少原始憑證傳遞和財政結算員往返縣城的次數。
5.加強網絡建設,開發和應用“鄉財縣管”軟件。一是建成預算網絡,大量的業務如原始憑證的審核、預算報表的編制、資金的劃撥等可在網上辦理。二是開發“鄉財縣管”軟件。有了專用軟件,各式各樣的表格、業務程序、科目,鄉鎮通過網絡就能打印出單子,不僅可免去鄉鎮人員往返之苦,而且可以減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