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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十幾天前我踏入了一所美麗的學院——塔子壩中學。而中學的第一課不在是語文、數學、英語這些科目了,而是為期六天的“從軍行”——軍訓。
報了名,第二天一大早我便穿著寬大的新校服,帶著我的一大堆“家當”往學校行進。
不一會兒,到了學校,我們班主任——張老師已守候多時了。見人已到齊,張老師講了一會兒規矩,我們的教官——來自軍營的一名戰士閃亮登場了,教官帶著我們來到了宿舍的操場上,訓練正式開始了!
又矮又瘦的“小老頭”
第一個訓練內容是“稍息,立正,跨立”,訓練內容本該是這樣,可“小老頭”卻說的亂七八糟,讓人聽了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語言難懂也就算了,可是這“小老頭”的外貌真是讓人心酸。別的教官又高又威武,可“小老頭”呢,卻是又矮又瘦,真是希望“小老頭”不要與別的教官一比高低呀!
從軍行之苦
轉眼已是晚上八點,一天的軍訓結束了嗎?不,還早著呢!
這時,“小老頭”教官正強迫我們齊步走呢!我的瞌睡蟲正在不停的“繁殖”呢!來回走了幾遍,真是亂七八糟,“小老頭”教官又命令我們蹲下,這可不是獎勵,而是幾天軍訓以來,我們最怕的刑法之一呢!右腳后退蹲下,一直蹲的你腳發麻。
從軍行之甜
經過幾天烈日烤曬,我們終于迎來了匯報表演之日,這意味著我們要放假了!這讓我興奮極了,放假了就回家了,“有木有”!
表演開始了,一個班的方隊走過下一個班接踵而至,終于到了我們班的方隊,我們喊著“青春如火,超越自我,七五七五,奮勇拼搏”的口號,踢著整齊的正步走過了主席臺。
表演結束,回家后…
站著望著鏡中的自己,短短的頭發,黑黑的臉頰,鼻子中間一塊因曬掉了鼻皮出現的極不協調的白色,我笑了…
路長唯算月,書遠每題年。無復生還望,翻思未別前。
柵壕三面斗,箭盡舉烽頻。營柳和煙暮,斗榆帶雪春。
邊城多老將,磧路少歸人。殺盡金河卒,年年添塞塵。
1、從軍行的詩意:青海長云暗雪山,孤城遙望玉門關。 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
2、青海湖上蒸騰而起的漫漫云霧,遮得連綿雪山一片黯淡,邊塞古城,玉門雄關,遠隔千里,遙遙相望。黃沙萬里,頻繁的戰斗磨穿了守邊將士身上的鎧甲,而他們壯志不滅,不打敗進犯之敵,誓不返回家鄉。
(來源:文章屋網 )
公訴機關:如皋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張俊義,男,漢族,小學文化,個體建筑(包工頭),因涉嫌犯行賄罪,于2003年1月9日被取保候審。
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被告人張俊義于1999年4月至2002年8月間,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向某市殯儀館(全民事業單位)原館長趙某某(國家工作人員)行賄6次,合計人民幣65000元。具體行賄事實概括如下:
1、為工程中標及今后業務得到關照、再接工程,送35000元;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為付工程款,送30000元。
另查:被告人張俊義的個體建筑工程隊只有承建普通民用房(平房)的建筑資質,而不具備其它任何資質。其承建的殯儀館建筑工程均是利用掛靠其它有資質的建筑公司的手段,通過招、投標取得的,工程合同均進行過公證,工程造價亦經審計事務所審核,工程質量經驗收合格。
如皋市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認為:被告人張俊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行賄罪。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二款、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的規定,作出判決:
被告人張俊義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宣判后,被告人張俊義未提出上訴,檢察院亦未提出抗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主要分歧
本案案情并不復雜,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案件事實沒有異議,但對如何理解和適用行賄罪的有關條款存在不同看法:
一、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為結算工程款而行賄,是屬于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還是屬于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數額較大的財物?即對《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款“謀取不正當利益”和第二款“在經濟往來中”作何理解。
(一)為工程中標及今后業務得到關照、再接工程而行賄,屬于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
1、何為“謀取不正當利益”?
1999年3月4日兩高《關于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中,第一次對“謀取不正當利益”含義作出解釋,明確規定: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指謀取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國家工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國務院各部門規章規定的幫助或者方便條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中關于“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解釋也是如此。
兩高的解釋,可以總結出,謀取不正當利益存在兩種表現形式,一是謀取違反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規章的利益,可稱為利益違法,利益違法是行賄罪中最常見、最典型的表現形式,即所謂非法利益;二是謀取違反上述規定的幫助或者方便條件,可稱為程序違法,程序違法是行賄罪中非常見、較隱蔽的表現形式,即所謂不確定利益。
利益違法是指行賄人意圖通過行賄所達到的目的違反了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等。如行賄人為走私而行賄海關人員;為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而行賄工商人員、技術監督人員;明知自己或者他人不符合升學、招工、提職的條件而行賄有關人員;為減、免稅而行賄稅務人員等。認定利益違法,首先判斷的是行賄人所違反之規定的合法性。
程序違法是指行賄人意欲通過行賄所達到的目的并不違反法律、法規或政策、規章的規定,但其要求國家工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為其獲得利益所采取的手段卻違反了法律、法規或政策、規章的規定。如在建筑工程招標過程中,行為人雖符合投標條件,正常招標也有可能中標,卻通過向有關人員行賄的方式暗箱操作,使自己中標。這種行為就違反了招投標的有關程序規定,數額較大的應構成行賄罪。
認定“謀取不正當利益”時,如何理解“謀取”?筆者認為,此處的“謀取”,是行賄人的一種主觀意志的表現,它是對違反國家法律等規定的積極追求,因而當行賄人向有關人員給付財物表明其“謀取”的意志時,其行為已經完成,至于其主觀目的最終能否實現,并不影響對其行賄罪的認定。
2、根據上述對“不正當利益”和“謀取”的闡述,結合本案被告人張俊義的行賄目的及數額的第1點:為工程中標及今后業務得到關照、再接工程,行賄35000元的事實來分析,其謀取的利益的表現形式為程序違法,即其謀取的利益為不確定利益。
被告人張俊義的建筑企業為其私人擁有,以其建筑資質并不能參加某些項目的投標,但其利用掛靠手段,以其它有資質的建筑公司名義,通過招、投標與殯儀館簽訂合同進行承包,該合同由公證處進行過公證,工程造價經審計事務所審核,工程質量經驗收合格。被告人張俊義的上述行為并不為法律所禁止,但其為今后業務得到關照、再接工程而向發包人行賄,所謀取的利益明顯是今后不確定的利益。故上述第1點行為構成行賄罪是無疑的。
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為付工程款,給國家工作人員送錢送物,數額較大。屬于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
1、所謂 “經濟往來”,是指國家經濟管理活動以及國家工作人員直接參與到銷售、購買或者提供接受服務等交易活動中,既包括縱向的經濟關系,也包括橫向的經濟關系。國家財政、稅收、金融、保險、物價、工商等經濟管理部門的經濟管理活動,屬于縱向的經濟關系;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購銷的活動,是橫向的經濟關系,都屬于經濟往來的范疇。在經濟交往中,一些單位或個人不顧國家規定,采取對參與經濟活動的國家工作人員給予財物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這些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手段,為這些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大開方便之門,實行不公平的競爭,達到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這種行為同樣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即這種行為也構成行賄罪。
2、本案被告人張俊義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為拿到工程款,利用趙某某掌握殯儀館財務審批權的職務之便,給其送30000元的行為屬于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應以行賄罪論處。
二、對《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二款: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如何理解?
(一)“被追訴前”的時間界定問題
對何為“被追訴前”,理論界有不同的理解。一種觀點認為,立法目的主要是審查犯罪嫌疑人(即行賄人)的認罪態度問題,即是否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因此,“被追訴前主動交代”,是指在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以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另一種觀點認為,“被追訴前”,是指被檢察機關起訴前。只要是在起訴前交待行賄行為的,則可以視情況酌情從輕處罰。有觀點進一步解釋認為:將追訴時間界定在立案前,過于嚴厲苛刻,有悖于立法精神,故界定在提起公訴前較為適宜。筆者認為,前一種觀點是正確的。“追訴”是刑事訴訟活動,立案階段是刑事訴訟追訴程序的開端。因此,將立案偵查前作為“被追訴”前是合適的。
(二)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與自首制度相呼應。
【關鍵詞】 叢生絲孢酵母菌;生物學鑒定
1實驗資料
200309從我院1例無痛性血尿患者尿液中分離出一種酵母樣菌,經鑒定確認為叢生絲孢酵母菌(Trichosporon pullulans, T.pullulans)[1]. 無菌操作下將菌接種于沙氏瓊脂平皿及沙氏肉湯培養基上,35℃, 25℃分別孵育24, 48, 72, 96, 120 h和6 d,觀察菌落生長情況. 將上述48 h培養菌落用接種針接種于玉米粉小培養基中,蓋無菌蓋玻片置無菌平皿中,加無菌濕紗布保溫,35℃孵育48 h,直接在顯微鏡下觀察生長形態. 將待檢菌落,用接種環直接接種于含有碳源和氮源等生化鑒定反應管中,以葡萄糖作為對照管,置35℃孵育箱反應24~48 h,觀察結果. 挑取待鑒定真菌與無菌蒸餾水制成混懸液,劃線接種于含有放線菌酮的沙氏瓊脂培養基上,接種量為一接種環. 另接種1管不含放線菌酮的沙氏瓊脂培養基作為對照. 置25℃培養3 d,觀察結果. 結果判定: 兩管均有生長判為陽性,表示對放線菌酮不敏感,能耐受. 有放線菌酮的斜面無生長或比對照管生長差,判為陰性,表示對放線菌酮敏感. 將待檢菌接種于沙氏瓊脂斜面后,將斜面置室溫(25℃)培養5 d或更長時間直至菌落形成,檢查菌落形成和顯微鏡下形態,如為霉菌相生長判為陽性. 藥物敏感性試驗(微量稀釋法) 按照 1995年NCCLS推薦的酵母菌微量稀釋法抗真菌藥物敏感試驗參考方案進行. 抵抗力試驗包括: ① 對溫度耐受性試驗;② 干燥試驗;③ 紫外線照射試驗. 另用9 g/L鹽水制成菌懸液,并調整其濁度為0.5麥氏單位,取500 μL菌懸液,注入小鼠腹腔內,觀察其侵襲力. 本菌24~48 h培養菌落,經革蘭染色后呈陽性,大小為5~9 μm,孢子呈圓形、卵圓形或長圓形,菌絲塊內可見芽生孢子,無子囊及子囊孢子. 沙氏瓊脂生長菌落灰白色,表面光滑,呈小米粒狀. 培養48 h后,菌落開始為酵母樣薄膜生長,大小為2~3 mm,灰白色,隨后在中央出現細毛刺樣菌絲,后乳白色菌絲覆蓋菌落,背面呈淡棕色. 72 h后菌落迅速增大,表面放射溝紋狀有皺褶,顏色呈深棕色,邊緣呈纖毛狀. 1 wk后菌落開始變黑,中心有顆粒狀突起,有腐酸味. 25℃培養5 d后在沙氏瓊脂培養基上出現霉菌相菌落. 沙氏肉湯中呈菌膜和沉淀生長. 同化試驗陽性的糖類有葡萄糖、蔗糖、麥芽糖、木糖、阿拉伯糖、海藻糖、棉子糖、密二糖、纖維二糖、松三糖;同化試驗陰性的糖醇類有乳糖、半乳糖、衛矛醇、核糖醇、山梨醇、肌醇. 不分解尿素,還原硝酸鹽. 應用VITEK微生物自動分析儀YBC卡鑒定為叢生絲孢酵母菌(鑒定概率>95%,鑒定生物編碼為437311354). 本菌為耐受放線菌酮真菌(為雙相型真菌). 在沙氏瓊脂培養基上25℃培養5 d后,鏡下出現霉菌相. 在BHIA培養基上37℃培養24 h后,鏡下出現酵母相. 該菌對氟康唑、兩性霉素B、伊曲康唑、酮康唑均敏感,最低抑菌濃度分別為2.0, 0.25, 0.125, 0.06 mg/L. 本菌對溫度、干燥、紫外線有一定耐受力. 60℃ 1 h, 100℃ 5 min可殺死菌絲和孢子;在干燥箱中60℃ 10 min, 100℃ 5 min可殺死菌絲和孢子;紫外線有效照射5 min可將90%菌絲和孢子殺死. 本菌侵襲力較弱,對正常小鼠一般不引起疾病,小鼠接種菌液后10 d未發生明顯的病理體征;組織病理結果顯示,心、肝組織無明顯病理改變,對肺、腎組織有輕微的病理變化,組織內酵母相呈細胞內感染.
2討論
叢生絲孢酵母菌是一種酵母樣真菌,屬于半知菌亞門,芽生菌綱,隱球酵母菌目,隱球酵母菌科,絲孢酵母屬. Bergey'S細菌學鑒定手冊第九版分類歸毛孢子菌屬,稱出芽毛孢子菌[2]. 我們的實驗結果顯示,該菌為雙相型真菌,在48 h培養經革蘭染色后呈陽性. 菌落形態35℃ 24 h培養,菌落灰白色,表面光滑,呈小米粒狀,培養48 h后,菌落開始為酵母樣薄膜生長,隨后在中央出現細毛刺樣菌絲,后乳白色菌絲覆蓋,背面呈淡棕色. 72 h后菌落迅速增大,呈深棕色表面放射溝紋狀有皺褶 ,邊緣呈纖毛狀. 在沙氏肉湯中呈現霉菌所特有的菌膜和沉淀生長. 在玉米粉瓊脂小培養基上,用倒置顯微鏡觀察,有較多的大小不等圓形和卵圓形孢子,營養菌絲較多,似倒置的樹枝,可見到不分枝的粗短菌絲. 25℃培養5 d菌落形態和鏡下形態為霉菌相生長. 對大部分糖類同化試驗陽性,不分解尿素,還原硝酸鹽. 對氟康唑、兩性霉素B、伊曲康唑、酮康唑均敏感. 對溫度、干燥、紫外線有一定耐受力. 侵襲力較弱,對正常小鼠一般不引起疾病,對肺、腎組織有輕微的病理變化. 我們的實驗結果為今后對叢生絲孢酵母菌的實驗室鑒定和臨床診斷提供了依據.
參考文獻
[1] 丁振若,蘇明權,樊新,等. 尿路真菌感染一例報告[J]. 中華泌尿外科雜志,2004;25(9):587.
[2] Moylett EH, Chinen J, Shearer WT. Trichosporon pullulans infection in 2 patients with chronic granulomatous disease: An emerging pathogen and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J]. J Allergy Clin Immunol, 2003;111(6):1370-1374.
【關鍵詞】 ,叢生絲孢酵母菌
【關鍵詞】 叢生絲孢酵母菌;生物學鑒定
1實驗資料
200309從我院1例無痛性血尿患者尿液中分離出一種酵母樣菌,經鑒定確認為叢生絲孢酵母菌(Trichosporon pullulans, T.pullulans)[1]. 無菌操作下將菌接種于沙氏瓊脂平皿及沙氏肉湯培養基上,35℃, 25℃分別孵育24, 48, 72, 96, 120 h和6 d,觀察菌落生長情況. 將上述48 h培養菌落用接種針接種于玉米粉小培養基中,蓋無菌蓋玻片置無菌平皿中,加無菌濕紗布保溫,35℃孵育48 h,直接在顯微鏡下觀察生長形態. 將待檢菌落,用接種環直接接種于含有碳源和氮源等生化鑒定反應管中,以葡萄糖作為對照管,置35℃孵育箱反應24~48 h,觀察結果. 挑取待鑒定真菌與無菌蒸餾水制成混懸液,劃線接種于含有放線菌酮的沙氏瓊脂培養基上,接種量為一接種環. 另接種1管不含放線菌酮的沙氏瓊脂培養基作為對照. 置25℃培養3 d,觀察結果. 結果判定: 兩管均有生長判為陽性,表示對放線菌酮不敏感,能耐受. 有放線菌酮的斜面無生長或比對照管生長差,判為陰性,表示對放線菌酮敏感. 將待檢菌接種于沙氏瓊脂斜面后,將斜面置室溫(25℃)培養5 d或更長時間直至菌落形成,檢查菌落形成和顯微鏡下形態,如為霉菌相生長判為陽性. 藥物敏感性試驗(微量稀釋法) 按照 1995年NCCLS推薦的酵母菌微量稀釋法抗真菌藥物敏感試驗參考方案進行. 抵抗力試驗包括: ① 對溫度耐受性試驗;② 干燥試驗;③ 紫外線照射試驗. 另用9 g/L鹽水制成菌懸液,并調整其濁度為0.5麥氏單位,取500 μL菌懸液,注入小鼠腹腔內,觀察其侵襲力. 本菌24~48 h培養菌落,經革蘭染色后呈陽性,大小為5~9 μm,孢子呈圓形、卵圓形或長圓形,菌絲塊內可見芽生孢子,無子囊及子囊孢子. 沙氏瓊脂生長菌落灰白色,表面光滑,呈小米粒狀. 培養48 h后,菌落開始為酵母樣薄膜生長,大小為2~3 mm,灰白色,隨后在中央出現細毛刺樣菌絲,后乳白色菌絲覆蓋菌落,背面呈淡棕色. 72 h后菌落迅速增大,表面放射溝紋狀有皺褶,顏色呈深棕色,邊緣呈纖毛狀. 1 wk后菌落開始變黑,中心有顆粒狀突起,有腐酸味. 25℃培養5 d后在沙氏瓊脂培養基上出現霉菌相菌落. 沙氏肉湯中呈菌膜和沉淀生長. 同化試驗陽性的糖類有葡萄糖、蔗糖、麥芽糖、木糖、阿拉伯糖、海藻糖、棉子糖、密二糖、纖維二糖、松三糖;同化試驗陰性的糖醇類有乳糖、半乳糖、衛矛醇、核糖醇、山梨醇、肌醇. 不分解尿素,還原硝酸鹽. 應用VITEK微生物自動分析儀YBC卡鑒定為叢生絲孢酵母菌(鑒定概率>95%,鑒定生物編碼為437311354). 本菌為耐受放線菌酮真菌(為雙相型真菌). 在沙氏瓊脂培養基上25℃培養5 d后,鏡下出現霉菌相. 在BHIA培養基上37℃培養24 h后,鏡下出現酵母相. 該菌對氟康唑、兩性霉素B、伊曲康唑、酮康唑均敏感,最低抑菌濃度分別為2.0, 0.25, 0.125, 0.06 mg/L. 本菌對溫度、干燥、紫外線有一定耐受力. 60℃ 1 h, 100℃ 5 min可殺死菌絲和孢子;在干燥箱中60℃ 10 min, 100℃ 5 min可殺死菌絲和孢子;紫外線有效照射5 min可將90%菌絲和孢子殺死. 本菌侵襲力較弱,對正常小鼠一般不引起疾病,小鼠接種菌液后10 d未發生明顯的病理體征;組織病理結果顯示,心、肝組織無明顯病理改變,對肺、腎組織有輕微的病理變化,組織內酵母相呈細胞內感染.
2討論
叢生絲孢酵母菌是一種酵母樣真菌,屬于半知菌亞門,芽生菌綱,隱球酵母菌目,隱球酵母菌科,絲孢酵母屬. Bergey'S細菌學鑒定手冊第九版分類歸毛孢子菌屬,稱出芽毛孢子菌[2]. 我們的實驗結果顯示,該菌為雙相型真菌,在48 h培養經革蘭染色后呈陽性. 菌落形態35℃ 24 h培養,菌落灰白色,表面光滑,呈小米粒狀,培養48 h后,菌落開始為酵母樣薄膜生長,隨后在中央出現細毛刺樣菌絲,后乳白色菌絲覆蓋,背面呈淡棕色. 72 h后菌落迅速增大,呈深棕色表面放射溝紋狀有皺褶 ,邊緣呈纖毛狀. 在沙氏肉湯中呈現霉菌所特有的菌膜和沉淀生長. 在玉米粉瓊脂小培養基上,用倒置顯微鏡觀察,有較多的大小不等圓形和卵圓形孢子,營養菌絲較多,似倒置的樹枝,可見到不分枝的粗短菌絲. 25℃培養5 d菌落形態和鏡下形態為霉菌相生長. 對大部分糖類同化試驗陽性,不分解尿素,還原硝酸鹽. 對氟康唑、兩性霉素B、伊曲康唑、酮康唑均敏感. 對溫度、干燥、紫外線有一定耐受力. 侵襲力較弱,對正常小鼠一般不引起疾病,對肺、腎組織有輕微的病理變化. 我們的實驗結果為今后對叢生絲孢酵母菌的實驗室鑒定和臨床診斷提供了依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