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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節過后,張先生到新公司就職上班。按照張先生的說法,他之所以能夠打敗眾多對手競爭上崗,是因為在應聘時向公司提交了自己的“信用報告”,正是這份報告贏得了誠實可信的印象分。這份寶貴的“信用報告”,來自于一年前正式投入運行的個人征信系統。
不久前,央行又和信產部達成協議,同意將電信用戶的繳費信息接入個人征信系統,并已經責成各地人民銀行和電信企業推進該項工作。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周虹指出:個人征信系統開始采集非金融行業數據,標志著我國個人征信體系的建設又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豐富的信用數據將更加客觀、全面地反映個人信用水平。不過也有一些專家認為,我國個人征信體系建設仍然任重道遠,數據采集困難重重,信息服務才剛剛開始。
數據含量仍需擴大
征信系統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建設的全國統一的個人和企業信用系統,該系統于2006年正式開通。“信用報告”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供,它是個人信用的檔案,不僅記錄了個人姓名、證件號碼、家庭地址和工作單位等基本信息,還全面、客觀地記錄著個人信用活動,包括在銀行的貸款信息、信用卡信息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信息。如果信用報告中存在“信用污點”,商業銀行將可能以“有不良記錄”為由拒絕提供個人貸款。
發達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個人征信系統的建設有利于約束個人信用行為、規范金融秩序。不過,征信系統效力的大小,首先取決于征信數據庫信息量的大小。
日前,記者在申請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后發現,報告所顯示的信用數據種類還比較單一,僅限于金融行業數據。顯然,這樣簡單的數據遠不能全面真實反映個人的信用水平。譬如,學生在踏入社會之前,他們可能還沒有跟銀行產生過信用關系,也沒有在銀行貸款,因此個人征信系統就沒有他們的信用記錄,進而用人單位無法了解學生的信用水平,這樣一來個人征信系統也就對這些人群失去了應有效力。因此,只有信用信息越全面,個人信用報告才越客觀,于是在征信系統中增加非金融數據就顯得格外重要。
可喜的是,這一切正在改變。據悉,個人征信系統正在逐步擴大信息的采集范圍,嘗試采集有關政府部門掌握的有關個人信息,以及公用事業單位掌握的水電氣話方面的繳費信息,并正在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稅務總局、證監會等部門協調信息共享。另據記者了解,目前人民銀行已經跟社保部、信產部等達成了信息共享意向,將會逐步推進與這幾個部委的信息共享試點。
跨部門采集成難題
然而,一些擁有信用信息數據的機構單位之間卻難以協調,個人信用數據更是難以收集。我國的個人信用信息主要掌握在銀行、公安、法院、工商、稅務、勞動保障、人事等部門,長期以來處于一種“大分散”的狀態。在這種信息分散的情況下,要實現眾多部門之間的協調一致是非常困難的。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跨部門數據采集難度大,主要存在以下三個問題:首先,各政府職能部門的電子政務建設、信息化建設仍不完善。也就是說,有些部門內部數據信息還分散在各地,沒有充分整合與共享,因此征信系統采集這些信息難度非常大。這種情況下,就通常需要各職能部門相互配合,整理有關的信息,把它們按照統一的標準格式進行匹配。從流程上看,這需要各方進行長期的合作,勢必要經歷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
其次,雖然各政府職能部門都擁有不同的個人信息,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頒布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哪些信息可以提供給征信系統,或是哪些不能提供。在缺乏相關法律、法規支持的情況下,就需要各部門反復論證、協商和協調。
最后,就征信系統而言,目前的各相關部門仍沒有形成合力,尚未在政策層面、業務流程、技術上進行統一的部署,仍缺乏緊密的協作。
周虹指出,從本質上講,各職能部門的數據是屬于國家的,政府可以通過行政命令進行調用,各部門也應全力支持。但是,有一些現實問題卻難以平衡:一方面,征信系統要提供收費的信息服務,就會帶來盈利,這種盈利應該屬于誰?另一方面,要求其他職能部門向人民銀行提供數據,就需要對現有數據進行格式上的改變和其他維護等工作,需要人力、物力的長期投入,這些成本應由誰承擔?
據了解,目前征信系統在采集其他行業數據時,大多是采取免費協調的模式,但是長此以往會給其他部門帶來巨大的負擔。因此,一些專家認為,征信機構與其他職能部門間應當有一個合理的運作模式。
征信信息服務單一
征信系統效力大小,還取決于它能夠給社會提供哪些服務,以及服務質量的好壞。記者在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申請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還發現,目前征信系統僅對個人提供信用數據的查詢服務,而沒有對個人的信用水平或等級進行評估,并且對征信數據的更新也往往不及時。
一些業內人士指出,征信機構應當建立一套完整、系統、合理的信用評估體系,進而提供更豐富的征信增值服務。建設征信系統的目的,不是簡單地收集一些數據,更不僅僅是提供單一的數據查詢服務,查詢不過是信用領域最基本、最簡單的服務項目。征信系統最終提供給個人或金融機構的,應該是經過了分析、總結、分類等處理流程的信用評估或風險度預測報告。
對此,有關部門顯然已經開始著手解決。記者在采訪中就了解到,未來征信系統會依法提供更豐富的個人信用信息服務,以滿足個人參與經濟活動、晉升、求職等各個方面的需求。另外,征信系統還會為各級政府部門提供服務,依法為社會中介評議機構、擔保機構、信息調查機構提供個人信用數據。
缺失合理商業模式
采集分散的、不同行業的個人信用信息,提供種類多樣的、高質量的信用信息增值服務,是建設和完善個人征信系統的核心環節。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征信機構應當實現市場化運作,走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道路,這樣不僅能夠減少政府的行政負擔,同時還能催生出更多的征信信息服務。
周虹認為,目前我國的征信系統完全由政府進行操作,其原因在于當前信用數據分散,在沒有相關法律支持的情況下,只有依靠政府強有力的支持和推動,我國才有可能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個人信用征信系統。
[摘要]個人信用征信制度是個人信用制度的核心和基礎,文章著重提出了個人信用征信制度的一些基本理論,介紹了國內外在個人信用征信方面的實踐的模型。比如如何建立個人信用征信數據庫和個人信用報告,如何進行個人信用分析,個人信用征信機構及行業管理情況等。這些內容對建立我國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也提出了我國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設的一些思考。
[關鍵詞]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設
健全的個人信用征信制度是市場經濟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我國統一的個人信用征信制度的信息基礎數據庫于2006年1月正式運行,這一數據庫收錄的自然人數已經大于5.2億,其中5200萬人有信貸記錄,收錄的個人貸款余額約2.5萬億元,日均查詢量已超過20萬筆。以上海市為例,上海市收錄信用卡數約700萬戶,授信總額約600億元,余額約60億元;個人貸款約160萬戶,授信總額約4200億元,余額約3000億元;16家商業銀行2000多個查詢終端平均每天查詢4萬筆,占全國的1/4強。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運行是我國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個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建設邁出了重要一步。
一、我國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個人信用消費觀不強
受傳統觀念影響,我國居民“量人為出”的消費習慣根深蒂固。盡管在一些大中城市人們的消費觀念正在發生變化,一部分人已突破了“零信用”記錄,但大多數人仍然對個人貸款持謹慎態度。傳統文化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現代信用文化的發展。我國個人信用消費僅在大中城市有所發展,相當部分的中小城市個人信用消費能力還不強,廣大農村地區更是無從談起。根據國外的經驗,當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時,個人信用消費的巨大潛力才會被發掘出來。2002年我國GDP剛剛超過10000億元,人均不足8000元人民幣,遠遠低于該標準線。目前,除了東部沿海城市和中、西部部分省會城市經濟較發達外,我國大多地區經濟水平較落后,尚不具備大范圍發展個人信用的經濟條件。我國是高儲蓄率的國家,2006年1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最新報告顯示,截至2005年12月末,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突破14萬億元。數據顯示,2005年12月末,我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為28.72萬億元,同比增長18.95%,并且個人還持有相當數量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金融資產,這些都是重要的個人信用資源。理論上說,14萬多億元的個人信用資產足以產生巨大的個人信貸需求,促進消費信貸的增長,而當前的實際情況是,我國個人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例約為2%一3%,在個人信貸業務發展較好的上海也僅有10%,遠遠低于西方發達國家30%的比例。龐大的個人信用資源被長期閑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個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建設發展。
(二)個人信用征信資料不全
目前我國居民能夠提供的個人信用文件主要有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人事檔案和個人財產證明(如存款憑證、實物財產和其他個人財產證明等)。前三種文件僅能說明個人的自然狀況,第四種雖然與經濟有關,但它僅提供了某一時點個人存款余額和實物資產情況,并不反映個人收人多少、來源及可靠性,也不反映個人債權、債務狀況及守信狀況。由于我國尚未建立起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和個人基本賬戶制度,個人收支和債權債務沒有完整系統的記錄,個人信用評價的基礎數據資料十分缺乏。
(三)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設推進不力
前幾年,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信息辦聯合印發《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的試點辦法》,開始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的試點工作。隨后,廣州、深圳、昆明等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城市也開始了個人聯合征信試點。經過兩年時間探索,各試點城市都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整體來看,仍存在著進展緩慢、經營困難、征信客戶群體偏小等問題。以上海為例,個人聯合征信工作存在著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管理體制尚未理順,運轉困難。人民銀行和信息辦關注的是征信活動的社會效益;投資商關注的是投資效益,追求利潤最大化;理事會成員則更關注所提供信息的安全性,保證商業機密不泄露。由于各主體的利益和目標導向不同,資信公司運作難度較大,曾出現過商業銀行不信任資信公司,以保護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向資信公司提供客戶信息的問題。二是經營虧損。虧損的直接原因在于商業銀行對個人資信報告需求減少,導致資信公司收入減少,收支難以平衡。三是資信報告質量有缺陷,使用率低。由于上海資信公司僅完成銀行、電信和公用事業收費單位的數據征集,缺乏法院、公安、工商、稅務和保險業等的個人資信資料,征信數據不完整,導致出具的個人資信報告質量存在缺陷。從經營成本和風險防范考慮,商業銀行并不敢完全根據個人資信報告發放信用貸款,而是更多地采取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保證方式發放貸款,減少了個人資信報告的使用量,征信數據利用率低。四是受地域限制,無法與其他城市形成網絡,個人信用報告無法跨區域使用,個人信用的流動性被嚴格限制,征信制度未真正發揮作用。
從全國來說,阻礙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設并亟待解決的問題是缺乏明確的國家信用管理機構和統一發展規劃。上海和其他試點城市的聯合征信工作未形成足夠的影響力,聯合征信制度建設的全國發展規劃也未見披露,百姓對個人征信所知甚少,征信工作也缺乏具體的政策指導。
(四)個人信用征信制度不統一、不科學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起步晚,個人信用評價主要集中在商業銀行,一般根據申請人年齡、職業、收入和家庭成員狀況等來決定貸或不貸。近年來,一些商業銀行制定了個人信用評定辦法,如建設銀行制定的《個人消費貸款客戶信用評定辦法(試行)》《個人消費貸款信用積分辦法(試行)》等,個人信用評價制度有較大發展。但個人信用評價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各商業銀行信用評價辦法自成體系,核心指標和指標權重不同,導致評估結果大相徑庭,可比性不強;評價指標體系設計過于注重個人職業、收入、家庭財產等現實資料,對個人未來的發展潛力很少考慮或根本未考慮;信用評價中過分看重抵押、擔保,忽視借款人自身還款能力;未將個人儲蓄賬戶、信用卡賬戶和個人貸款業務的信息綜合使用,無法動態地、全面地反映個人信用狀況等等。
二、國外與國內個人信用征信制度模型分析
(一)美國個人信用征信制度模型
該模型主要的評估內容是客戶以往發生的信用行為,其對近期行為的衡量權重要高于對遠期行為的衡量權重。具體說來,該模型包含以下5個方面的因素:
1.以往支付歷史。具體包括:各種賬戶(信用卡、零售商賬戶、分期付款、財務公司賬戶及抵押貸款)的支付信息;負面公共記錄以及諸如破產、抵押、訴訟、留置等報告事項,賬戶及應付款的違約情況以及公共記錄的細節;支付賬戶未出現延期的天數。
2.信貸欠款數額。具體包括:各種不同類型賬戶的欠款數額;特定類型賬戶的信貸余額、有信貸余額的賬戶的數目;信用額度使用比例、分期付款余額與原始貸款數額比例。
3.立信時間長短。具體包括:信用賬戶開立的最早時間、平均時間;特定信用賬戶開立的時間;該客戶使用某個賬戶的時間。
4.新開信用賬戶。具體包括:該客戶擁有的新開立賬戶的數目、開立時間;最近貸款人向信用報告機構查詢該客戶信用狀況的次數、間隔時間;該客戶以往出現支付問題后的情況,最近的信用記錄是否良好。
5.信用組合類型。具體包括:該客戶擁有的信用賬戶類型、數目,各種類型的賬戶中新開立賬戶的數目及比例;不同信用機構的信用查詢次數、間隔時間;各種類型賬戶開立的時間;以往出現支付問題后的信用重建狀況。
對于客戶總體而言,上述各大類因素所占權重大致分配為:以往支付歷史占35%;信貸欠款數額占30%;立信時間長短占15%;新開信用賬戶占10%;信用組合類型占10%。FICO評分的理論分值在300-900分之間,實際操作中分值主要集中在500-800分,過高或過低的情況都是極少發生的。評分越低,表明信用風險越大。FICO以其多年在個人信用信息市場的運作實踐,收集了大量貸款信息,獲得了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眾多實證結果。據一項統計顯示,信用分低于600分,借款人的違約比例是1/8;信用分介于700~800分,違約率為1/123;信用分高于800分,違約率為1/1292。
貸款人根據FICO評分,評估申請人的違約概率,進而結合申請人提供的與申請人償付能力有關的其他信息,例如收入、負債比例等數據來確定是否貸款及所適用的貸款利率。
(二)我國個人信用征信制度模型
各國在經濟政治、歷史文化等方面都不相同,評估方法所考慮的因素自然應有所不同。我們要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對個人信用制度模型進行調整,從而使其能夠更加準確地反映被評估者的信用水平。
1.信用評分不應作為信貸決策的唯一標準。用以進行信用評分的信用評分模型是以一定的樣本為基礎設計出來的,而樣本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而不能等同全部數據。即使樣本數據完全一樣,由于模型設計者個人的理念和側重點不同,他們選擇的因素變量也會有所不同,從而使模型本身帶有一定的主觀性。正是基于這些原因,美國不同的信用評估機構對同一個人會有不同的評分結果,美國法律也禁止將信用分作為拒絕消費貸款的唯一理由。以FICO評分方法為例,如果借款者的信用分低于620分,金融機構就會要求借款人增加擔保或抵押;如果借款人的信用分介于620-680分之間,金融機構就會采用其他信用分析工具做進一步的調查核實。
2.商業銀行不應向客戶公布其所使用的信用評分模型。因為客戶在得知商業銀行的評分模型后,就可以通過有意地改變某些數據來提高自己的信用分,如有意新開立一些賬戶,有意增加一些銀行存款數額,通過與雇主勾結來提高自己在征信系統中的收入水平等。Fairlsaac從未向外界公布FI.CO信用評分的計算方法,即使有人對其提出強烈的質疑和要求,它也只是公布了一小部分信用評分的打分方法。
三、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設的方法
(一)個人信用征信基本架構
1.原則目標。建立同業征信體系應嚴格遵循“集中征信、資源共享、量化評級、分級授信、對等扶持、聯合獎懲”的總體原則,在兩年時間內建立和完善轄內所有銀行往來客戶的信用檔案,統一客戶信用信息的采集、評估、查詢及管理,使其成為轄內金融機構防范信用風險的共同保障,在全社會形成“貸款先征信、信用值萬金”的信用約束機制,強化公民的信用意識,使誠實守信者得到實惠和便利,使逃廢金融債務者聲譽掃地、付出代價。
2.實施步驟。建立個人信用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事關我國市場經濟秩序長治久安的基礎性工作,既要勇于開拓進取,又要循序漸進、分步實施。在具體實施中可采取“三三制原則”,即分三個三步走。
在征信對象上,第一步首先對各金融機構有貸款余額或辦理了可透支信用卡的老客戶實行強制征信,集中分散于各行的客戶信用信息;第二步對在今年要申請貸款或信用卡的新客戶實行準入征信,即先提供自己的全部信用資料,然后才能取得申請資格;第三步對今后若干年有貸款意向及目前自愿提供信用資料的潛在客戶實行自助征信,從現在起為他們積累信用財富。
在征信內容上,第一步先建立銀行信用記錄,在積累了一定的運作經驗及社會環境條件成熟后,第二步建立社會信譽記錄,第三步建立商業信用記錄,實現從同業征信到社會聯合征信的跨越。
在征信做法上,第一步建立客戶的信用檔案和數據庫,第二步為金融機構辦理信貸融資業務出具參考性的個人信用報告,第三步實現征信信息的聯網查詢。
3.運作機制
(1)成立全國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辦公室,歸國務院直接領導,負責全國個人信用管理的統籌安排、統一規劃、全面協調。由各大部委開始著手對各自所負責的領域進行相關信用法案的立法調研;由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與安排,進入立法程序。
一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現有的資信評估機構進行資格認證,保留并宣傳那些已具備專業水平的資信評估企業;允許社會各界主辦資信評估機構,由總行把關審批,以此促進發展,鼓勵競爭;選舉產生資信評估行業協會,形成行業管理章程與制度,向社會宣告行業內企業的責任與承諾。樹立資信評估行業及其企業的公眾形象。
二是要加快建立和發展專業化的征信公司及其信用數據庫。重建個人信用征信制度,最關鍵的也是我國最缺乏的就是專業化、規范化、初具規模的個人信用征信公司及其數據庫。信用數據庫是經濟主體各種各類個人信用征信活動的記錄。這些記錄是檔案、是信息、是公告、是約束,是個人信用征信管理體系基礎的基礎。
三是“縱深發展”。目前,銀行、海關、工商局、稅務局、公安局等都有一定意義上和某種程度上的個人信用數據庫。現在的問題是要使他們已具有的信用資料及管理更加專業化、規范化。對此應該由政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的專家制定并出臺有關個人信用數據庫規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各個系統的主管部門再根據這個指導意見制定實施細則。
四是“橫向發展”。上述各類機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大多數都是在自己的經營或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是為自己服務的,在很大程度上都帶有鮮明的行業色彩。這些信用數據庫無論怎樣專業化和發達,如果它們相互割裂,都不能全面反映被記錄入的綜合信用水平。因此,有必要把這些個人信用數據庫統一起來,面向社會。
(2)建立并有效運行不良信用懲罰機制。一個健全、有效的不良信用懲罰機制是由直接懲罰和間接懲罰共同作用完成的。直接懲罰主要來自政府職能部門和行業公會,例如,工商管理部門直接公告黑名單,銀行業公會通告貸款違約個人等。直接信用懲罰的主要特點是具體、有針對性、公告性較強、處罰明確。問接懲罰主要源自專業化、社會化的信用數據庫,例如,個人信用數據庫通過向社會開放,提供查詢與評價,向查詢人展示被查詢人的綜合信用狀況,供查詢人參考。間接懲罰的主要特點是日常性、有彈性、隨時能夠滿足需求,更加貼近市場。從長遠來看,要建設和發展市場經濟,就必須發展間接信用懲罰體系。具體來說,一是鼓勵各主管部門、行業公會與協會管理和約束各自系統內的個人信用與個人信用活動;二是建立公告制度、懲罰制度、公開懲罰細則。
4.會員單位的權利與義務:參與同業征信理事會的各會員單位享有查詢使用征信數據庫全部信息的權利,并能要求理事會對不守信客戶實行聯合制裁;同時,會員單位有向理事會完整無償地提供客戶信用信息的義務,在信貸部門和信用卡部指定專門聯絡員,對第一批征信對象采取以主辦行負責分片包干的辦法建檔評級,在指定時間內歸并人同業數據庫。
5.操作流程概述。按照統一規范實行流程化操作,其基本操作程序如下:“制定規劃一同業聯動-分行包戶-數據集中-統-建檔-量化打分-信用評級-分級授信-受理貸款申請-查詢信用報告-簡化貸款手續-個人消費貸款可循環額度-失信懲罰-擴大征信范圍和內容。”
(二)個人信用信息采集方法
1.采集方法。一是強制采集,對各會員行的現有客戶實行無條件信息集中匯總,對其全部貸款和信用卡的申報資料及償還記錄完整報送同業征信理事會,實現資源的挖掘利用和共享。二是自助申報,有融資意向或自愿提前開立信用賬戶的公民均可向征信理事會索取申報表,按要求填寫個人的信用資料,提供相關的資信證明,建起自己的信用檔案。三是社會舉報,同業征信理事會向社會公開設立信用維權公益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對不守信行為進行舉報,同時提供證據。如果所反映的不守信者是征信對象,則記入其信用檔案,并調整其信用評分;如果不是征信對象,則記入后備資源信息庫,以備后用。
2.信用賬戶。對征信信息分門別類專戶管理,每人一份信用檔案,為了便于查詢和管理,對參與個人征信的每一個客戶登記一個專用信用號,終身使用不變。信用賬戶盡最大可能完整收錄客戶的背景資料和信用記錄,輸入征信數據庫,并逐年記載客戶的最新信息,形成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兩種形式。信用號的格式如:Aa07126123456,第一位大寫的A或B代表自然人或法人,第二位小寫的a或b代表男性或女性,0712按最簡潔固定的電話區號形式代表地市,6代表縣,最后的123456按登記順序自然排列。
3.采集內容。同業征信的內容要相對單一,暫時不包括商業信用和全部社會信譽,其具體內容有如下幾個方面:(1)個人社會背景資料。考核權重為10%;(2)個人資產負債狀況。考核權重為30%;(3)個人銀行信用記錄。考核權重為50%;(4)個人社會信譽概況。考核權重為10%。
(三)個人信用報告細節
1.個人信息。包括過去的家庭住址、工作經歷、個人的姓名、目前的詳細通訊地址和社會保障號碼等信息。
2.信用歷史。向從電話公司到抵押權人的所有機構公開個人的貸款限額、分期付款情況和還款歷史紀錄,并且附加所有最近的支付行為紀錄(30天內或更長時間)。
3.公開紀錄。所有涉及個人的破產公告和其他的法庭判決,比如離婚贍養權協議和稅收留置權。
個人評估報告是不會上征信的。用戶申請貸款,貸款機構的查詢記錄會上征信,貸款申請成功的記錄會上征信,貸款期間正常還款或逾期還款的記錄也會上征信。除此之外,貸款機構會不定期查詢用戶的征信進行貸款管理,而其他的情況都是不上征信的。
用戶在申請貸款時,如果不愿意進行個人風險評估,這個是不會上征信的。
(來源:文章屋網 )
今年年初,人民銀行印發《關于做好個人征信業務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騰訊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機構做好個人征信業務的準備工作。如此簡單的一則通知,沒想到竟引起了社會輿論的軒然大波。對此,筆者談談自己的一些理解。
民營征信公司的數據主要來源于自有數據。從當前的情況看,這些數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個人及家庭的基本信息;二是個人及家庭與金融機構所發生的信貸活動信息;三是個人及家庭與商業機構或公用事業單位因買賣關系而發生的資金往來數據;四是個人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行使職權過程中所留存的與信用有關的信息;五是其他一些與個人信用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信息。民營征信公司屬于商業性機構,它與普通消費者之間的關系主要是商品或服務的買賣活動,因此可以獲得上面的第一類和第三類數據。從被通知的8家公司看,一半以上的公司都是具有商業性信用數據的優勢。例如,依托于阿里巴巴和支付寶的芝麻信用擁有大量的淘寶商戶、客戶的經營和資金往來信息;騰訊征信擁有大量的與QQ、微信和財付通相關的個人社交和經濟往來信息;背靠平安銀行的前海征信則擁有大量銀行信貸信息;拉卡拉最大的數據優勢則是其所掌握的大量的小商戶刷卡記錄和老百姓的公共事業消費情況;華道征信則是最早涉足互聯網金融風險評估和信用評級的公司之一。可見,民營征信公司最核心的數據還是其自有的數據。當然,除自有數據外,民營征信機構還可以通過法律授權下的購買、交換、自采以及免費獲取等方式獲得更多的信用信息。
個人征信市場向民資開閘的初衷,無外乎“引入競爭”和“填補空白”這兩個目的。當前中國個人征信市場存在“四個不足”:一是法律法規不完善。與美國17部相關法律制度相比,目前我國只有《征信管理條例》、《征信機構管理辦法》以及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憲法》中所涉及到的一點內容。二是征信機構不健全。當前在個人信用評級領域,征信機構只有央行征信管理中心及其下屬的上海資信有限公司,民營個人征信機構尚屬空白。三是數據內容不豐富。目前的個人信用數據主要是來源于金融機構的金融信用信息,與個人信用狀況密切相關的司法信息、社會行為和公共資源使用等情況,絕大部分都沒有被納入其中。四是覆蓋人群不全面。在央行征信管理系統收錄在案的8.6億自然人中只有3.2億人有信貸記錄,只占全國總人口的四分之一。大多數的人沒有信用記錄,更何談獲得普惠性的金融服務?以互聯網大數據為支撐的民營征信機構的出現,不僅能夠豐富征信機構組織體系,更能將大量豐富的信息引入數據庫,以此覆蓋更多之前沒有獲得過金融服務的人群。民營征信公司的出現能夠很好地填補以上空白,其提供的信用報告也將覆蓋更多的領域和人群。在銀行信貸領域,民營征信公司可以使用大量非金融信息來刻畫一個人的可能的信用狀況,如再輔之官方金融信息或從官方途徑獲得公共信息,則可以幫助一個人增加其信用評級等級,從而降低融資成本,也可以幫助一個從未獲得過金融服務的人證明其信用狀況及獲得所需的金融服務。在其他領域,民間信用評級報告的使用應該更加豐富。
民營征信行業的出現更有利于個人信息的保護。個人隱私的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法律制度、操作技術以及防范機制的配合。而個人隱私的泄露與其是政府部門、國有企業還是私人企業并不存在本質上的必然關系。對于征信機構而言,特別是存在競爭環境下,數據資源是其行業競爭的核心競爭力,是其企業發展的立命之本,更是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拔得頭籌的砝碼。因此,征信機構都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數據的采集、挖掘、處理和保護,視數據為珍寶。同時,民營征信公司的相繼成立,在行業自律和監管的情況下,必然會逐步形成一個具有自我約束力的行業自律機制。那些不尊重客戶、忽視數據安全、見利忘義出賣客戶信息的公司無法在市場上立足。可見,民營企業的入市不僅不會引起一場信息泄露潮,事實上更容易形成一種“珍惜數據、愛護數據、保護隱私”的氛圍。(作者為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法與金融室副主任)
關鍵詞:征信系統,個人貸款,應用
近幾年,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其中商業銀行個人信貸業務的推動作用不容忽視,個貸業務在刺激需求、穩定經濟等方面逐漸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作為一名信貸工作者,每當想起不良貸款給銀行造成的損失都十分痛心,深究其中的種種原因,誠然有銀行產品設計不合理、抵押物貶值等原因,但這都不是主要因素――個人信用制度體系不完善、公民守信意識薄弱才是根本原因,筆者就此談一下如何加強個人信用體系建設。
1.個人信用制度的含義
個人信用制度是指在經濟生活中管理、監督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的一整套規則、政策和法律的總和,其主要目的是為證明、解釋和查驗自然人信用情況提供依據,并通過一系列法規、制度來規范個人信用活動當事人的信用行為。
個人征信是指征信機構通過合法渠道采集、調查、分析消費者個人的資信,以信用調查報告的形式提供給個人信用信息使用者,作為其授信決策的參考依據。
2.個人信用體系薄弱的原因
1.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命令代替市場規律,政府一道命令銀行就要貸出,使國有企業把銀行貸款當作“第二財政”,借銀行錢不還的風氣日益濃重。
2.受多年來拖欠銀行貸款風氣的影響,我國公民的守信意識普遍不強。筆者在車貸工作中就遇到類似情況:一旦借款人手頭資金緊張首先想到的便是拖欠貸款,好些的幾月后一起還上,而有的客戶索性就不還了;更有甚者冒用他人證件貸款。免費論文參考網。
3.制度不完善、缺乏對違約借款人的應對措施。眾所周知,建立法制社會最重要的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國的《刑法》《民事訴訟法》已日漸完備、但是對處理借款人拖欠、騙用銀行貸款的相關法律還較薄弱,拖欠貸款銀行只能起訴后執行抵押物,可是車貸中汽車貶值快很難足額抵償貸款,而房貸中只要戶主不搬出貸款住房銀行最終也沒什么辦法,而且我國對于惡意拖欠銀行貸款者也無法進行刑事訴訟,這些都增大了銀行的信貸風險。
3.加強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就銀行方面而言,個人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可包括風險識別、評估、風險防范與處理幾個部分,風險識別排在首位,而建立一套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又是識別客戶質量的首要條件。
從社會意義來講:(1)建立個人信用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2)建立個人信用體系是維持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保障;(3)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是擴大內需的迫切要求;(4)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執行社會經濟管理職能的效率;(5)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是我國融入國際社會的現實需要;(6)完善個人信用體系,是適應我國個貸事業飛速發展的必然趨勢。
4.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體系的對策
4.1加快個人信用體系的立法步伐
首先,要完善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在我國,個人信用數據源至少與10個以上的政府部門有關,或者由這些部門負責管理。除國家《保密法》、《商業銀行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對數據有限制規定以外,目前尚沒有其他對個人信用數據進行管理的政策法規,也沒有對某些不可以向社會公開的個人征信數據進行嚴格界定。但到目前為止,在許多政府部門管理的數據中,只有部分工商數據向社會開放。免費論文參考網。修改后的法律應明確規定何種個人數據可以向社會開放、開放的方式、數據處理和傳播的方式和范圍以及時限等等。
其次,盡快出臺關于征信數據開放和規范使用征信數據的法律法規。一是應該建立界定數據開放范圍的法律或法規;二是應盡快出臺關于界定數據保密范圍的法律或法規,即在強制性公開大部分征信數據源的同時,確定必須保密的部分,以及確定征信數據經營和傳播的方式。
再次,完善配套制度建設。如進一步完善個人儲蓄存款實名制,為個人信用制度建設奠定基礎;建立個人財產申報制度,保證個人的財務數據完整;建立個人基本帳戶制度,保障個人征信能及時與主動進行;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允許個人在一定條件下進入破產程序,豁免其剩余債務,保障個人信用制度良好運行。
4.2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個人征信管理模式
筆者認為,我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必須由政府來建立并管理,這樣可以減少欺詐、舞弊等不實行為;同時由于市場經濟中所有市場要素和體系的建立都有賴于市場行為,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能夠自發形成信用的供需機制。因此從我國國情出發,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是建立個人征信系統的最佳模式。
4.3建立最廣泛的數據采集機制
目前,國內最權威的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也只是實現了國內銀行的內部征信(即便這樣各銀行之前也存在壁壘),即通過查詢人行征信系統可以獲悉客戶在2000年后在本人在國內銀行的貸款和信用卡還款情況――可這樣的數據采集廣度是遠遠不夠的,要知道并不是每個人都會去貸款或持有信用卡。人行征信系統對那些信用卡有過違約記錄的客戶打分不高,但仔細分析,那些經常使用信用卡的客戶往往是有較好超前消費意識并且收入穩定的優質客戶,而系統對那些不曾有過任何貸款和信用卡記錄的人打分往往比這些有逾期記錄的客戶更高。由此可以看出我們現行的征信系統僅僅通過這些信息判斷借款人守信程度很容易會“盲人摸象”似的得出錯誤結論,甚至會導致優質客戶被拒貸而漏掉壞人的結果。
同時,筆者通過總結實際工作經驗,認為人行征信系統也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一是數據更新較慢:一般客戶信用卡和貸款信息往往1個月才更新一次,這給需要申請新貸款的人帶來許多不便。免費論文參考網。二是對于逾期記錄的保存時間問題――對于人行征信系統中的貸款逾期記錄到底保存多長至今沒有明確說法,使那些有過非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有違約記錄的人再申請貸款很困難。三是對于違約金額計算過于苛刻:建議征信部門把小額欠款的客戶不納入逾期貸款管理,使信用管理更具有人性化。
4.4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提高個人守信意識
個人信用制度的運行中,對失信行為的懲罰機制是極為重要的一環。嚴厲的懲罰機制,將加大人們的失信成本,真正使守信者得到保護。我國個人信用制度懲罰機制建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 建立合理的懲罰尺度,以對不同程度的失信行為施以相應的處罰;(2)建立快速收到有關失信行為的信息或舉報機制;(3)根據失信行為的嚴重程度,將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按照時間長短記錄于各相關數據庫中;(4)建立被懲罰人申訴機制。
總之,當前個人征信應采取適時而進的新方法,積極度量風險,科學管理風險,合理評價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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