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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 組織比較優勢 雙契約結構
一、企業的契約理論綜述
從《企業的性質》(科斯,1937)到《企業的契約性質》(張五常,1983),再到《企業理論的新進展》(楊小凱,1994),是一條從交易成本概念出發解釋企業存在的完整鏈條。科斯從這樣的疑問出發:假如生產是由價格機制調節的,生產就能在根本不存在任何組織的情況下進行。那么,“組織為什么存在?”科斯的回答是:市場是有成本的,企業能夠節約交易成本。他使用“一次性、長期的契約”代替了市場交易各方的“一系列、短期的產品契約”這一表述,進一步解釋了企業節省交易成本的原因。
張五常(1983)在《企業的契約性質》一文中,用“企業只不過是用要素契約代替了一般的產品契約”,“企業”一詞只是不同于普通產品市場的契約安排組織活動的一種方式的速寫和描述,本質意義上的企業契約與市場契約是一回事,唯一的差別在于契約的標底不同。
楊小凱和黃有光(1993,1994)建立了一個關于企業的一般均衡的契約模式。在這一模型里面,經濟選擇存在于自給自足經濟、市場與企業三者之間,通過運用非線性規劃的數學手段對三種方式進行比較分析,揭示了基于內生的專業化優勢,市場與企業可以共存。
對上述問題的回答又形成了不同的分支,主要有兩個:一是由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開創的團隊生產理論。在《生產、信息成本和組織》的論文中,提出了“隊生產”的概念,它指的是分工協作的產出大于分別產出的總和,如果超出的部分足以彌補隊生產的組織成本,團隊生產就會被采取。團隊生產包含有三個特征:1、使用了幾種類型的資源;2、產品不是每種合作資源的可分離的產出之和;3、不是所有用于“隊生產”的資源都屬于一個人。
另一個分支是以威廉姆森(1975)、哈特為代表的資產專用性理論,不完全契約及縱向一體化。在阿爾奇安對威廉姆森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評論中指出,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傾向被威廉姆森看作許多交易費用的根源,并被包括在市場和企業內。在對交易、交換和契約的論述中,威廉姆森認為交易是以契約為基礎的非現貨交易;而契約的不完備性給機會主義保留了大量的空間,必然會導致交易費用的大量存在。鑒于資產的專用性特征,在機會主義空間內“要挾”將不可避免地會發生。而科層管理與縱向一體化將有助于消除機會主義的存在。哈特的論述則是從契約本身先天性不足進一步解釋了交易成本的存在性。
此外,青木昌彥(1984)用“機構租”的概念對二者進行了綜合,他認為廠商的存在是因為機構配置比市場配置費用便宜;廠商享有的資源不都是由外部市場單獨定價的,比如報酬分配。
國內學者在企業的契約本質的認同下也有不同的表述:如周其仁(1996)將市場里的企業理解為一個人力資本和非人力資本的合約,并強調了人力資本能夠自我“關閉”的特征;聶輝華(2003)把企業解釋為一個粘性組織。
二、論題的進階界定:企業作為契約的存在特性
企業作為一種組織生產機制,并非天然物,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企業最顯著的特征首先體現在它的生產性特征中,不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的企業不存在。基于這樣的思考,我們嘗試給出關于企業的如下命題:企業作為一種合作化的生產性組織,是要素契約和產品契約的聯結體,具有自身特有的組織比較優勢,這種組織比較優勢使得企業與自給自足和市場在作為滿足人類需求的方式上具有異質性。
三、企業組織比較優勢的根源
(一)企業組織比較優勢的第一個根源性要素:分工經濟
楊小凱和黃有光的消費者――生產者模型很好地分析了分工經濟問題,在他們的模型中:1、每個人被視作一個消費者――生產者,每個人可以選擇各自的專業化水平。2、交易成本被視做專業化生產的成本,是分工經濟的對立面,直接沖減專業化分工的收益;且當交易成本>分工經濟時,自給自足的生產會成為主流,以分工為基礎的企業協作生產和市場會成為多余。用企業組織比較優勢的概念則可以表述為:由分工帶來的組織生產的比較優勢不明顯,企業的生產方式無效率;反之,當分工生產的專業化經濟>交易成本時,企業的生產方式將成為可能,企業之間的交易也將變得可能,市場的網狀結構才得以形成,而自給的生產結構將變得越來越小。
不同性質的勞動分工對組織比較優勢的影響:毗鄰的甲種田和乙養魚的勞動可以被視為簡單勞動,基于這一類型的分工經濟有兩個特征:1、分工經濟存在,但分工優勢不強;2、為取得此種分工優勢的支出即由分工引發的交易成本不可能太高,即基于簡單勞動分工的交易成本相對較低。這兩個特征必然導致這樣的結果:基于簡單分工的經濟不具有穩定性,很容易受到內外部因素變化的沖擊而失去平衡。基于復雜勞動的分工卻正相反,分工優勢具有穩定性。這主要表現在:第一,節約勞動時間,增強勞動熟練程度,更有易于新工具的發明創造;第二,基于復雜勞動的分工其分工的環節更多,使得協調和管理成本也會相應增加,生產分工不可能無限制的擴大。分工的環節受制于分工經濟的約束,企業只能存在于這樣的約束范圍內組織生產;第三,復雜勞動的不容易替代特征,即復雜勞動的相對稀缺性。這三點都無疑加強了基于復雜勞動分工優勢的穩定性特征。
(二)協調的難題,以及協調成本低于交易成本的奧秘
我們首先分析因分工而引起的協調問題:分工的上游需要知道下游的工作進程以避免浪費。企業與市場在對待這一問題的方式上采取的方法不同,以及由此支付的協調成本亦不相同。企業中有一類專門的分工從事此類協調問題;而市場對分工的協調則采取價格交易的方式。前者的付出被稱之為協調或管理成本,而后者為之付出交易成本。企業的特征不是擁有優于市場的“權威”,而在于企業的監督優于市場,節約了交易成本。
我們認為,企業中協調這一專門分工類似于“公共產品”具有使用上的非排他性,這使得直接協調產生額外產出。即協調經濟;而市場以價格交易的方式對分工進行協調,單從交易的次數來看其成本就大得驚人,且交易的環節越多則相應的交易成本越高,相比而言企業具有協調成本低的組織優勢,因此,協調上的“額外產出”是企業組織優勢的另一個可能的組成部分,直接協調使得企業產出另一種“準租”,這就使協調成本相對底于市場交易成本,企業組織
生產的方式在這一層面上優于市場,企業的組織比較優勢得以體現。
(三)規模效應對組織比較優勢的意義分析
經濟學中關于規模效應是這樣解說的:當把所有投入要素都按比例增加時,得到的產出大于要素增加的倍數,設生產要素為兩種,這種關系用數學可表達為:f(tl,tk)≥tf(1,k),1,k分別表示勞動和資本要素,t為規模系數。
理論上對這一現象進行了開創性工作的是亞當?斯密,而馬歇爾又更加詳盡地考察了這個問題。在《經濟學原理》一書中,馬歇爾將組織列為與勞動、土地、資本并列的生產要素,又在“工業組織,大規模生產”這一標題之下闡述了他的觀點:大規模生產的主要優勢是技術經濟、機械經濟和原料經濟。還表現在“采購與銷售、專門技術和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進一步劃分上”。后來的相關文獻又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規模經濟的存在源于“學習效應”(錢德勒)。
(四)創新對組織優勢的決定意義
創新在經濟學上的首創者是熊,彼特,在《經濟增長理論》中指出,本質意義上創新在所有的領域都是相同的,創新是一種人類行為,既可以是單一的個體行為,也可以是組織創新行為。創新的一般動力是人類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企業創新還較別的領域的更大不同是“競爭的壓力”;企業創新的更主要的動機是追求更高的性價比,創新對企業組織比較優勢具有決定性意義。
企業創新是一種組織創新,基于不同的標準對企業創新可以分為不同的層次,不同層次的創新對于企業的組織比較優勢的影響也不相同,我們從創新對于企業的空間差別上將創新分為兩類:面向企業內部的創新和面向市場的創新,前者著眼于要素契約,后者著眼于產品契約。
面向內部的組織創新其意圖在于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這包括采用新的技術設備、工具,研發新的生產工藝、方法以及對現有生產流程的改進,對現存管理方式的革新等,凡此種種都提高分工經濟的效率,并最終提升企業的整體組織優勢。
面向外部的創新最具有決定意義有兩種形式:新產品的開發和新市場的開拓,即“造市”行為。一個在外部性創新上取得成功的企業,不只是在相對意義上提升了組織的比較優勢,而且從絕對意義上造就了企業的組織優勢,使得企業相關聯的兩張契約的容量得到了提升,結構的穩定性得到了加強,企業的規模也相應隨之擴張。企業在擴張自我的同時也引起了市場的擴張,這似乎是對科斯“企業是對市場的替代”的一個反證。
由“交易成本=管理成本”公式所決定的企業的邊界是對企業具有組織創新特性這一本質的忽略。在造市成功的企業中,產品契約性質和容量的改變必定相應導致前一要素契約的同質改變,進而引發內部組織的相關變革。這種變革遵循“鏈式”的反應規則,造市的企業從某種意義上再造了企業組織,也許正是在此意義上,熊,彼特稱之為“創造性的毀滅”。
【關鍵詞】西部地區 民間音樂文化 旅游文化產業 雙重可持續發展 支撐性因素
【中圖分類號】 G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4)07C-0050-03
西部地區民間音樂文化紛紛進入旅游產業,它們一起催生了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大量涌現,導致旅游業的興盛,但是,據現實的情況來看,里面隱藏的危機也是比較嚴重的。要使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獲得持續性地發展,我們有必要弄清楚是什么因素在支撐著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又是以怎樣的方式在支撐著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發展,由此充分利用各種支撐性因素,建立起良性運作的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使民間音樂文化與旅游文化產業能夠做到雙重可持續地發展。
一、支撐性因素的構成形式
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包括民間音樂文化和旅游文化產業兩大部分的內涵,所以,要使它發生良性的運作,必須一方面要給予民間音樂以支撐,另一方面又要給予旅游文化產業以支撐。西部地區的民間音樂文化與旅游文化產業是一個很龐大的結構體系,其具體的構成因素多樣而復雜,所以其具體的支撐因素也是復雜的,我們難以盡述。在此我們只能對它們進行抽象,從一般的角度加以探究。支撐民間音樂的因素主要有原生態民間音樂,包括各種音樂的品類、音樂的結構和風格特征、音樂的地域和民族特征、音樂的操作者、樂器和樂隊的構成、音樂的文化內涵、音樂賴以生存的地理和人文背景等內容。支撐旅游文化產業的因素主要有政策策略、產業的規章制度、財力結構、管理水平、人才謀略、產業所處的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等。
總括起來,西部地區民間音樂文化和旅游文化產業的支撐性因素主要有原生態民間音樂、政策策略、規章制度、財力結構、管理水平、人才謀略(本文的“人才謀略”不是“人才戰略”。它是指“人才”和“謀略”兩個詞的并列關系;沒有修飾關系,不是指“人才的謀略”)、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八個因素。
二、支撐性因素的來源及其相互關系
為了便于下文支撐性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的闡釋,在此我們需要了解支撐性因素的背景,尤其是它們的來源問題。就主要的方面而言,支撐因素的來源主要有原生態音樂源地、政府部門、旅游企業、研究單位和學校等幾個方面。
原生態音樂源地指的是原生態音樂的發源地,包括旅游文化產業所使用的民間音樂的來源地,諸如鄉鎮、村落、街道、廟宇、道觀等地方,它們能夠提供原生態音樂、樂人、樂器和與此相關的文化內涵諸因素,提供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的因素。它是最為基礎的核心因素,其他的因素只能是因為它的存在而起作用。
政府部門就是指政府的各級部門,本文指的是與某個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關系密切的部門。它們主要能夠提供政策策略的支撐,比較高一級的部門制定出相關的政策和策略進行指導性的宏觀調控,關系密切的一些政府部門制定出一些具體的可操作性的政策和策略,直接對某些民間音樂文化產業建構、組織管理、經營運作給出方針策略,有一些部門還直接參與其中的許多事務。除行政措施外,政府部門還可以用經濟政策進行調控,還可以給予撥款、借貸等財力支持,還可以調配人才支持科研等給予支撐。在某種程度上它們提供的支撐性因素可以左右某個或某些旅游文化產業的生死存亡。
旅游企業是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法人組織,它提供的是產業的規章制度、管理水平等因素,直接對企業進行操作營運,管理企業;同時提供人才謀略因素,對人才實行調配和優化組合,制定企業發展的謀略,給企業發展的遠景繪制藍圖;也負責財力方面的調配使用,承擔財力和破產的風險等。其他所有的因素,都要經由它才能落到實處,發揮它們應有的作用。
研究單位和學校指的是那些相關的研究單位和學校。研究單位有研究院、研究所和一些其他的研究部門;學校有與民間音樂和旅游產業相關的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院校,或者綜合性高校的院系和藝術院校的部分專業。它們主要提供的是人才的支撐因素,為原生態民間音樂的研究、民間音樂旅游項目的策劃和操作提供人才;為旅游文化產業的研究、策劃建構、操作管理提供人才;同時為政策策略、規章制度的制定,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資源的挖掘和開發提供支撐性的因素。可以說,在所有支撐性因素當中,它起著基礎的支撐作用,是旅游文化產業基礎的來源。目前在旅游文化產業的開發中,對其基礎支撐作用認識存在很大的不足。
三、支撐性因素的支撐方式
支撐性因素的支撐方式是研究西部地區民間音樂文化和旅游文化產業支撐性因素的核心問題。在揭示各支撐性因素及其相互關系的基礎上,進一步揭示其支撐的運作模式,對建構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良性運作模式,使民間音樂文化與旅游文化產業能夠做到雙重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總體上來看,支撐性因素的支撐方式總是一種綜合性的支撐,各種因素不同程度地起著其支撐作用。但是,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往往有偏向,哪一方面的支撐性因素力度較大,就會上升到問題的主要方面而居于主導地位,控制著旅游文化產業的性質和傾向,因而,呈現出各種類別來。就目前旅游文化產業中實際的支撐情況進行歸納,其主要的支撐方式大致有樂源支配式、政策支配式、經濟控制式、智力調控式等幾種。
(一)樂源支配式。樂源支配式指的是以原生態民間音樂支撐因素為主,其他支撐因素為輔而構成的一種支撐方式。在這種支撐方式中,支撐民間音樂的因素――原生態民間音樂,包括各種音樂的品類、音樂的結構和風格特征、音樂的地域和民族特征、音樂的操作者、樂器和樂隊的構成、音樂的文化內涵、音樂賴以生存地理和人文背景等,具有較大的支撐力度,上升到問題的主要方面而居于主導地位,使旅游文化產業呈現出原生態民間音樂的各種性質。在這種支撐方式當中,產業所處的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這兩個因素,緊密地配合原生態民間音樂,作為原生態音樂的生存環境,也具有較大的支撐力度,它居于第二位。其他的支撐因素處于從屬地位,發揮的作用次之。
這種支撐方式下,其旅游文化產業舉辦者多為民間村坊組織和村一級的政府,其運作方式多為民營集資合辦型。
(二)政策支配式。政策支配式指的是以政策支撐因素為主,其他支撐因素為輔而構成的一種支撐方式。在這種支撐方式中,政策支撐性因素力度較大,上升到問題的主要方面而居于主導地位,控制著旅游文化產業的性質和傾向。可以講,在這種支撐方式下的旅游文化產業,就是政府政策和策略的一種體現形式,也就是政府觀念的物化形式。在這種支撐方式當中,由于政府行政措施強大力量的作用,其他的支撐因素,如果能夠受到政府重視的話,也能起到較好的作用。政府可以督促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實施,管理措施的實行;可以組織專家團隊進行研究,出謀劃策,幫助制定其產業的藍圖;可以調配其人員結構;可以給予經濟支持等,因此,規章制度、財力結構、管理水平、人才謀略這些支撐性因素能夠發揮到一定的程度,具有較大的支撐力度,居于第二位。其他的支撐因素處于從屬地位,發揮的作用次之。在這種支撐方式當中,原生態民間音樂被任意調配,往往不能發揮它應有的基礎作用。
這種支撐方式下,其旅游文化產業一般為政府主辦;亦可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采用招標方式政企聯合舉辦。
(三)經濟控制式。經濟控制式指的是以財力結構支撐因素為主,其他支撐因素為輔而構成的一種支撐方式。在這種支撐方式中,財力結構支撐性因素力度較大,上升到問題的主要方面而居于主導地位,擁有財力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控制著旅游文化產業的性質和傾向。在這種支撐方式當中,政策策略也是具有較大支持力度的支撐因素,因為政策和策略有時候會轉化成經濟支持力,在一定政策策略的允許范圍內可以撥款和借貸,所以,政策策略支撐因素居于第二位。其他的因素次之。在這種支撐方式當中,原生態民間音樂處于一種被支配的配角地位,受經濟因素的任意調配,不能發揮它應有的基礎作用。
這種支撐方式下,其旅游文化產業多用招標的形式興辦,或被企業家承包,由企業家投資承辦,或由一些財團和企業聯合出資合辦,政府也可以通過撥款參與其中。
(四)智力調控式。智力調控式指的是以人才謀略支撐因素為主,其他支撐因素為輔而構成的一種支撐方式。在這種支撐方式中,人才謀略支撐性因素力度較大,上升到問題的主要方面而居于主導地位,控制著旅游文化產業的性質和傾向。在這種支撐方式當中,政策策略具有較大支持力度,因為政策和策略是在人才所研究的謀略中產生的,它居于第二位,同樣,規章制度和管理水平也是在人才所研究的謀略中產生的,它們的支持力度較之于政策和策略,稍次之。其他的因素又次之。在這種支撐方式當中,對于原生態民間音樂的支撐力度,要分兩頭來說,如果在謀略中對它足夠重視的話,原生態民間音樂支撐力度的地位應不亞于政策策略的地位;若是對它不夠重視的話,它處于一種被隨意支配的配角地位,就不能發揮它應有的基礎作用。
這種支撐方式下,其旅游文化產業多是一些產學研的形式,或者由校企合辦,或者政校合辦,或者由政校企三方聯合舉辦,或者由企業家投資承辦,學校或研究院所參與其中等。
四、支撐性因素的合理運用及其重組
要建立起良性運作的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使民間音樂文化與旅游文化產業能夠做到雙重可持續發展,我們就要充分地發揮各種支撐性因素的積極作用,合理地利用它們。怎樣才能做到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支撐性因素,這是我們最終要解決的問題之所在。基于上述的分析,上述四種支撐方式都有其利弊,都沒能很合理地利用各種支撐性因素,特別是原生態民間音樂支撐性因素很不受重視,導致本末倒置的現象出現,造成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發展的瓶頸,因此,我們有必要根據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具體情況,對各支撐性因素進行重組。就一般的情況而言,重組時我們應該遵循如下的原則。
(一)原生態民間音樂支撐性因素放在第一位。因為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是利用民間音樂建構起來的旅游文化產業,它雖然具有二重性,即民間音樂和旅游文化產業,但是,民間音樂應處于基礎地位。可以說,沒有民間音樂,就沒有民間音樂的旅游文化產業,因此,原生態民間音樂支撐性因素必須放在首位。由此,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這兩個支撐性因素也被提了上來,它們必須是和原生態民間音樂相吻合的,也就是說,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建構不能脫離原生態民間音樂的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
(二)人才謀略支撐性因素放在第二位。在確定原生態民間音樂支撐性因素的基礎地位之后,策劃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藍圖之前,必須制定謀略。制定謀略主要依靠的因素就是人才,所以,人才謀略的支撐性因素應該是居于第二位的。其中,人才集團必須是具有多重成分的,必須保證有民間音樂方面的專門人才,包括具有民間音樂學術修養、能夠主持策劃音樂項目的專家,更重要的是要有具有高超的原生態民間音樂實踐技能的民間音樂專家;同時又必須具有熟知旅游產業發展規律和管理技能的、具有策劃組建旅游產業的旅游產業專家;還需要研究社會和文化變遷發展規律的文化學方面的專家和其他相關的專家學者,由他們組織一個具有合理而全面的知識體系結構的智能團,由他們進行綜合研究,在充分論證以后,統籌兼顧,經過深思熟慮,產生謀略。
(三)政策策略支撐性因素放在第三位。經由智能團深思熟慮所產生的謀略,涵蓋了多方面的內容。他們的謀略,從大的方面講,可以左右政策策略和有關的法規的制定,或者是直接體現為政策和法規的形式,用以指導和調控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運作;從小的方面講,就是為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策劃、組建和運作管理提供計劃和策略,那么,產業規章制度、管理水平、財力結構這三個支撐性因素被提了上來,因為它們都屬于旅游產業管理的策略。政策策略支撐性因素實質上就是人才謀略的結果,因此,它緊跟在人才謀略之后。
把西部地區民間音樂文化和旅游文化產業的八個支撐性因素按照上述的三條原則進行重組,實質上就是將八個支撐性因素進行優化組合,使其能夠獲得應有的位置,在統籌兼顧的基礎上發揮他們最有效的綜合效果。這樣,從原生態民間音樂文化和旅游文化產業的雙重角度出發,以原生態民間音樂支撐因素為基礎,保證了旅游文化產業的民間音樂的特色,消除了只顧產業,不顧民間音樂文化價值的弊端,在保持這個基礎的基礎上,經由包含有民間音樂、旅游產業和社會文化發展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智能團的研究,制定謀略,這些謀略是真正體現了民間音樂文化和旅游文化產業,以及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精髓的,這些謀略又以政策策略的形式,產業規章制度的形式,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的策劃、組建和運作管理的計劃和方案的形式,作用于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必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支撐性因素,建立起良性運作的民間音樂旅游文化產業,使民間音樂文化與旅游文化產業能夠做到雙重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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