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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本范文一
為保障師生的飲食安全,營造我校餐飲良好的用餐環境,構建誠信和諧社會,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誠信經營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二、保證餐飲店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三、食品制作過程規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確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四、嚴把食品原料采購和進貨驗收關,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臺賬,不采購腐敗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范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師生使用。
六、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法人代表)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餐飲服務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自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理。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最新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本范文二
企業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
(一)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規定》、《產品標識標注規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生產和加工食品時,確保在取得生產許可資質的前提下組織生產和銷售,并保證不制假售假。
(二)保證企業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員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不斷強化企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保證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保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本。
(三)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保證在生產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實施有效的過程質量管理。
(四)保證按照合法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產品質量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準,對無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明示企業所采用的標準,并按明示的標準組織生產。
(五)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環境條件,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設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設施。
(六)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對生產關鍵點進行嚴格控制。
(七)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嚴格進貨驗貨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九)保證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企業的計量器具、檢驗和檢測儀器定期通過計量檢定。
(十)保證產品出廠前經過嚴格檢驗、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合格。
(十一)保證產品標識標注及食品市場準入標志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十二)保證當出廠銷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險時,能及時召回已經出廠銷售的食品。對生產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本范文三
為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營造餐飲業良好的用餐環境,構建誠信和諧社會,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誠信經營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二:保證餐飲店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三:食品制作過程規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確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四:嚴把食品原料采購和進貨驗收關。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臺賬,不采購腐敗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范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顧客使用。
六: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法人代表)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餐飲服務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自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理。
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承諾單位負責人:
最新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本范文四
為保障師生的飲食安全,營造我校良好的用餐環境,構建誠信和諧校園,本校特向廣大師生:
一、場所許可經營。在食堂懸掛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經營場所環境整潔。
二、宣傳培訓到位。就餐場所張貼食品衛生安全承諾書和各項管理制度、食品衛生安全消費承諾書或責任狀;經營者知曉專項整治活動和建立索證索票及驗收臺帳制度意義。食品安全知識進櫥窗、進健康教育課、進講座。
三、原料采購使用。采購原料應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不得采購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散裝無商品標簽的食用油、調味品和非食品原料。不得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符合衛生要求。
四、采購索取票證。建立索證索票及驗收臺帳制度。
1、索證要求:⑴ 同食品原料進貨品種相符的供貨商的營業執照、有關許可證復印件,屬定點采購的,簽訂供貨合同(超市除外),并按上述次序裝訂;⑵ 生豬肉、禽肉采購除前款要求外,另須索取定點屠宰企業出倉證明和檢疫合格證復印件;⑶ 建立有供貨商供貨品種、索證目錄表。
2、索票要求:⑴ 購進的食品原料須有標明供貨商字號或市場攤位名稱或同供貨商姓名對應的簽字的票據(發票、收款收據、白條等),要記載有品名、數量;⑵ 超市購進須有小票;⑶ 定點采購須有供貨清單(記載有供貨時間、品名、數量);⑷ 票據整理可按原始或復印件每天裝訂或粘貼在對應驗收臺帳登記本背面備查。
3、臺帳要求:⑴ 每天進貨后,憑票據進行逐一品各種進行登記、驗收,簽署驗收人名字;⑵ 登記欄目含品種名稱、供貨單位(具體到供貨商字號或市場攤位名稱)、數量、驗收人簽名。
4、查驗要求:索證材料、票據、驗收臺帳登記本應能隨時提供查驗。
五、食品倉庫管理。存放的食品原料應分類、上架、離墻、離地,散裝食品原料應有標簽。不得有過期食品,不得存放非食品和雜物。有防鼠設施,地上無鼠跡鼠糞。
六、冰箱(柜)、冷藏柜管理。有生、熟標記;分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存放;定期除霜和清理。
七、加工過程的衛生。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間或區域加工,分肉、水產品、蔬菜清洗池清洗;烹飪煮熟煮透,中心溫度達70℃以上,生、熟分開盛放;加工烹飪成熟后至供消費者食用不得超過2小時。
八、食品銷售過程的衛生。配餐銷售間使用前經紫外線消毒燈空氣消毒,不得存放生食品和雜物。有專用食品留樣冰箱,每餐銷售食品應留樣,保存48小時,并有記錄。
九、餐具定時消毒。有專用消毒設施、藥具,并進行餐飲具消毒并保潔。
十、人員持證上崗。上崗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能提供查驗,工作衣帽穿戴整齊。
單位(簽章):保證人(簽字):
xxxx.xx.xx
最新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本范文五
為保障第xx屆中國(xx)新春年貨購物節參展食品的衛生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及商務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承諾保證如下:
一、我保證向組委會提供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銷售授權書等必要的資質證明文件,都合法有效。
二、經營場所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和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質檢報告》等有效的相關法定證照。
四、銷售食品必需按照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制度的要求,建立進銷貨臺帳,進貨時要如實記錄供貨商的有關情況、時間、產地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產品等級和索證種類等內容;銷貨時要記錄商品采購對象、聯系方式、時間及所售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并查驗所銷售食品的保質期。
五、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委會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實施下架、退市、召回、銷毀等處理辦法。
六、現場制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必須有清潔外罩或覆蓋物,使用的包裝材料必須清潔、無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取貨;制作熟食品的,必須燒熟煮透,生熟食品隔離;隔夜食品必須徹底加熱后再出售;配備切、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七、堅決不生產、加工和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未經檢驗檢疫或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牲畜家禽肉品,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水果,用污水化學藥品浸泡的產品及腐敗變質、過期、無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存期限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各類食品。
八、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經營活動,如從我展位銷售出去的食品出現安全質量問題,與主辦單位毫無關系,我們愿意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一、食品經營許可制度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29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對從事食品流通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辦理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
二、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32條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安全管理,嚴格食品衛生質量控制,提高食品經營合格率,保證食品衛生,保障人民健康,是食品經營企業的法律義務。首先,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食品經營企業保證其經營的食品達到相應食品安全要求的基本前提,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經營食品查驗和記錄制度、庫房管理制度、食品銷售與展示衛生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和衛生檢查制度等。通過建立相關規章制度,把法律有關規定變成食品經營企業的具體規章制度,并要求每個食品從業人員認真遵守,通過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過程中的管理。其次,通過各種形式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使職工樹立“食品安全無小事”的意識,不斷增強食品安全意識的自覺性和責任心。再次,每個食品經營企業都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所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都應經過食品安全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學習和培訓。
三、食品經營者健康管理制度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了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工作。
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健康,如果這些人患有傳染病或者是帶菌者,就容易通過被污染的食品造成傳染病傳播和流行,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威脅。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兩個含義:一是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為了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二是食品經營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食品經營人員直接從事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與否直接決定了所經營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對食品經營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健康檢查。健康證明是食品經營者經過衛生監督部門的健康體檢后取得的書面證明文件,食品經營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上崗。健康證明過期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后,才能繼續上崗。
四、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的規定及特定主體的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39條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妒称钒踩▽嵤l例》規定: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
食品進貨查驗指食品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根據國家規定對與食品有關的事項進行檢查、驗收。這一制度的形成,來源于實踐的總結完善,并通過立法形式逐步確定下來?!懂a品質量法》第33條規定,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秶鴦赵宏P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5條規定,銷售者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的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產品進貨臺帳,還規定從事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應當建立產品銷售臺帳,進銷貨臺帳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在總結實踐經驗和過去立法的基礎上,將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設定為食品經營者必須履行的重要法定義務。食品經營者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強化責任,完善措施,切實履行法定義務。
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過程監管鏈條與追溯體系的重要手段,是嚴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人的重要方式,對于確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其一,有利于食品經營者嚴把進貨關,預防和減少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其二,有利于食品安全問題的追溯,及時掌握不合格食品的來源和流向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其三,有利于明確生產經營者之間的責任,妥善處理糾紛。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經營者在采購時,查驗的對象是供貨商,包括提供食品的生產者、批發商和商等,查驗的內容是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主要是看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檢驗報告以及合格證、合格印章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這意味著,食品經營企業在查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的基礎上,還應當對查驗的情況予以記錄,記錄的內容主要涉及食品基本情況、流向和涉及食品安全可追溯的事項。
為確保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推行,還規定了食品經營企業的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這就要求食品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記錄,保持記錄內容與客觀事實的一致性;要求食品經營企業妥善保管記錄,自記錄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以備日后查驗。
隨著市場化、規模化和國際化程度的提高,傳統的食品經營方式也悄悄發生了變化。新的經營方式如家樂福、肯德基所采用的統一配送經營方式也隨之產生,他們通過連鎖經營手段,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核
算、統一標識、統一管理。統一配送經營方式可以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確保企業內部各門店經營的食品來源一致。對于這類特定主體,如果要求由各門店在進貨時分別查驗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相應記錄,不僅不符合統一配送經營的實際。而且容易造成繁瑣、重復和不一致等現象,因此,《食品安全法》規定,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五、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食品的貯存、運輸、裝卸中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一旦食品在此過程中受到污染,將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損失巨大。食品的貯存、運輸、裝卸要求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設備等必須是無毒無害材料做成,使用中必須按規定洗刷或消毒。二是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環境條件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如散裝食品裝卸過程中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毗鄰,食品與非食品、易于吸收氣味的食品與有特殊氣味的食品不得混同貯存、運輸、裝卸等。
六、對食品經營者貯存食品的規定
第40條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一般來說,貯存是指食品在生產、流通、餐飲環節中的暫時停泊和存放過程,其條件和程度如何,直接關系到食品安全。食品貯存不僅涉及到生產者,還涉及到經營者,涵蓋了食品生產經營的全過程。為了體現全程監管理念,本條具體規范了食品經營者的貯存食品行為,目的在于強化食品經營者的貯存義務,確保經營過程中的食品安全。
1、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
食品由于其內在的不同屬性,有的需要在特定溫度環境下貯存,有的需要在陰涼干燥的環境中貯存,還有的需要有特殊的設施貯存,對采光、防腐、通風、防曬以及分開存放的要求也因食品而異,但歸根結底貯存食品要符合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主要包含三層含義:其一,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定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如《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規定,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及特殊要求;現行的《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食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無霉斑、污跡、蒼蠅、蟑螂。其二,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所規定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如現行的含乳飲料國家質量標準規定,含乳飲料應當貯存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其三,符合食品本身特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隨著科技的發展和人類認知水平的提高,食品的新品種也會不斷出現,也可能會對貯存提出特殊要求,從而實現保證食品安全的目標。
2、食品經營者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
食品經過一定期限。其品質特征會發生變化。對庫存和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可以及時發現和有效防范食品安全問題。食品經營者根據有關規定和自身情況,應當設定檢查庫存食品期限,形成內部管理制度,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庫存食品檢查,如檢查貯存的場所、設施、工具、容器等條件看是否符合規定和要求,檢查食品的標簽和標注看是否超過保質期,檢查食品的外觀看是否出現混濁、沉淀、變色、發霉等變質現象。
3、食品經營者應當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食品變質是指食品內在質量發生了本質性的物理、化學變化。失去了食品應當具備的食用價值。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貯存的食品有時還處于保質期,但已變質不能食用。保質期是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按照要求貯存的食品完全可以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有時仍然可以食用,但可能存在危及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隱患,依法不能銷售和用于餐飲服務。因此,食品經營者對發現的已變質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及時清理,按照有關規定和約定,退還給供貨者或者進行銷毀和無害化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七、對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標識、標注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41條規定: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散裝食品是相對于包裝食品而言的,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料、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對貯存、銷售散裝食品進行標注,可以起到以下作用:其一,避免食品經營者因各種因素將不同品種的食品相混淆,既可以防止經營者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又可以防止食品二次污染。其二,便于糾紛處理,在發生糾紛時,既有利于消費者主張權利,又有利于經營者分清責任。其三,實現食品安全問題的可追溯,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據此追根溯源,及時有效處置。
1、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的標注要求
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除應當遵守有關貯存食品的規定外,還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有關內容,具體標注在什么位置,可以視散裝食品的不同情況而定,有的可以標注在散裝食品的上方,有的可以標注在下方。還有的可以標注在中間。總之,只要標注能夠起到區別不同散裝食品的作用,就可以視為有效標注。
2、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的標注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規定,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的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食品經營者在遵守散裝食品銷售相關規定的同時,在散裝食品標注上也要符合要求,具體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上述內容只是法定最低要求,食品經營者出于擴大信譽、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等因素考慮,可以在標注上述內容前提下,自行標注其他內容。食品經營者對散裝食品的標注應當真實、清楚、明白,否則可視為未按照要求履行相應的義務。
八、食品經營者不得經營不符合標簽規定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48條規定: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
售。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對保證食品的正確使用,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1、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如果食品的標簽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會導致消費者或者使用者對食品的性質、功能等的認識出現偏差,從而購買、使用并不適合自身的食品,最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為保證食品安全,食品標簽上應當依法標示規定的內容,保證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所有內容真實準確。有科學依據。
2、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如果本身并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則構成欺詐;如果本身確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而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則違反了藥品管理的相關規定。
3、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字體、背景和底色應當保證消費者、使用者容易辨認、識讀,所用文字應當為規范的中文。
4、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經營者在進貨時,要認真查驗食品標簽,發現所進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載明的內容不符的,可以拒絕進貨。
九、食品經營者按照食品標簽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49條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食品在滿足公眾生活需要的同時,因各種因素的影響,也可能危及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這種潛在危險,除通過確保食品本身的安全進行防范外,還需要從食品標簽的角度去防范。關于食品標簽需標明的事項,《食品安全法》第42條已作了明確規定,但對有些食品而言,還應當在標簽上明白無誤地標示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如實說明食品中所存在的潛在危險,正確食用食品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如啤酒應當標示不能倒置的警示標志,調料應當標示食用方法,保健食品應當標示適宜人群等。需要強調的是,上述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應當清楚、明晰、易認易懂。
由于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事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礎上,履行注意義務,在銷售預包裝食品時,嚴格按照標簽標示的要求進行,采取正確的方法,必要時向購買者做出解釋和說明,以保障銷售過程中的預包裝食品安全。
十、對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的食品安全義務進行了規定
集中交易市場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形成的有固定的交易設施,有若干經營者進場經營、分別納稅,由市場開辦者負責經營管理,實施集中、公開商品交易的場所。集中交易市場按形態可分為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零售市場,按時限可分為長期市場、短期市場和臨時市場,其特點是存在市場開辦者和進場經營者兩個主體,各自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柜臺出租是指經營者將自己經營的柜臺在一定時限內,出讓給他人經營的行為,其特點是經營權發生了變化。展銷會是指由一個或者若干單位舉辦,具有相應資格的若干經營者參加,在固定場所和一定期限內,用展銷的形式,以現貨或者訂貨的方式銷售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動,其特點是舉辦時間一般為短期的,舉辦者和參展的經營者之間一般沒有固定聯系。在實踐中,利用集中交易市場、柜臺出租和展銷會銷售食品的現象比較普遍,且銷售不合格食品甚至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時有發生,危及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的還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為了有效預防和懲治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辦法對集中交易市場、出租柜臺和展銷會的食品安全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具體規范。考慮到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作為獨立主體,其共同的特征是通過提供場所和設施收取費用,他們在獲取利益的同時,也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而且他們也具有承擔義務的條件,可以對入場經營者的行為進行管理,因此,辦法設定了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的義務。
1、審查和檢查的義務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允許他人入場經營,應當允許有經營資格的主體入場經營,經營資格的憑證就是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包括流通許可證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通過對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審查,確保人場經營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合法有效,并復印該許可證留檔備查。對取得許可證的入場經營者,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作為承擔義務的主體,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進行相應培訓,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看入場經營者經營環境和條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具體包括:是否有與經營的食品相適應的場所,場所是否環境整潔符合規定,是否有與經營的食品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設備或者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符合健康條件的從業人員和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貯存、運輸、裝卸和盛放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等。
2、制止并報告的義務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在履行審查和檢查義務的過程中,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這里所稱的違法行為,是指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包括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行為、食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這里所稱的有效措施,一是指及時制止違法行為,使違法行為得以停止、糾正;二是指立即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一、對食品經營者退市制度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53條第二款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食品經營者未依照本條規定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其停止經營。
召回是食品生產者的主動行為,針對的是上市銷售的食品。在召回過程中,離不開食品經營者的配合,食品經營者要承擔協助的義務。除生產者的主動行為可以導致啟動召回程序外,經營者的主動行為也可能導致召回程序的啟動,但須取得生產者的認可,南生產者決定并實施,經營者仍處于從屬地位。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其發現的來源包括經營者自己檢查后發現的,新聞媒體披露后發現的,消費者反映后發現的等,其發現的階段處于生產者和其他經營者通知之前。當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
安全標準的,應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一是立即停止經營,將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撤柜下架,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對因腐敗變質等原因不能存放和保管的,可以先行銷毀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理。二是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采取電話、傳真、信函、網絡、短信、告示等方式,及時通知與食品流轉有關的當事人,包括生產者、供貨者、購貨者以及購買和食用食品的消費者。三是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或者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撤柜下架、存放保管以及先行處置情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情況。四是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二、對食品廣告內容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54條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本條是對食品廣告的內容以及特定主體不得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規定。
根據《廣告法》第2條的規定,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經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的商業廣告。對廣告的內容以及相應的推薦行為,《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作了明確的規范?!稄V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產品質量法》規定,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其他國家機關以及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不得向社會推薦生產者的產品。食品廣告作為一種分類廣告,近年來違法問題仍比較嚴重,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如有的食品廣告含有低級庸俗的內容,有的含有“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等絕對化的語言或者表示,有的對食品的質量等事項作虛假、夸大的宣傳,有的渲染或者捏造食品對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特別是有的特定單位甚至社會名人代言食品廣告不實,社會反響強烈。針對上述問題,本條從加強食品廣告監管的目的出發,對有關廣告法規的規定進行了重申和強調。并根據食品的特點作了補充和完善。
1、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
所謂真實,即是與客觀事實相符合。廣告的生命在于真實,反映在食品廣告上,就應當如實介紹食品的名稱、產地、用途、質量、價格、生產者、保質期以及生產日期等內容,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虛假、夸大宣傳,也不能濫用藝術夸張而違背真實性原則,因為廣告僅僅是一種介紹、推銷、宣傳手段,是否被消費者認可,還要由食品本身來確定,只有實事求是,才能最終取得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所謂合法,即是符合《食品安全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食品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危害國家社會安全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含有污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的內容;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體健康:使用哺乳婦女和嬰兒的形象;使用醫療機構、醫生的名義或者形象: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食品等等。上述行為背離了合法性原則,即為違法。
2、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
如前所述,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虛假、夸大的內容與此是直接對立的,必然會欺騙、誤導消費者。虛假是指廣告的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如將未獲獎的食品宣傳為獲獎食品,將非進口食品宣傳為進口食品??浯笫侵笍V告所宣傳的食品內容本身是真實的,但在廣告的創意、設計、制作中作了不恰當的夸大,如將原本為20天的保質期宣稱為30天,不切實際地渲染食品的色香味。
3、食品廣告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這一規定的核心是食品廣告不得有宣傳或者暗示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目前,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廣告中突出的問題之一是宣傳療效,使消費者誤把食品當作藥品服用。如食品廣告宣傳“發揮防癌作用”,“對中老年高血壓、冠心病、腦梗塞、膽結石、糖尿病等肥胖患者最為適宜”。其實,食品和藥品是兩種不同功能的物品,《食品安全法》對食品所做的定義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疾病預防、治療是藥品才具有的功能。有鑒于此,《藥品管理法》規定,非藥品不得在其包裝、標簽、說明書及有關宣傳資料上進行含有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等有關內容的宣傳(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廣告法》規定,食品廣告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食品廣告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食品廣告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宣傳治療作用,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
4、特定主體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特定主體是指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和消費者協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包括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是代表國家行使食品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是接受委托實施公正檢驗的第三方,應當保持中立;食品行業協會是非營利性的代表本行業利益的社會團體,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團體,各自有不同的宗旨和職能。本條對特定主體推薦食品行為作禁止性規定,主要出于以下考慮:其一,推薦行為與特定主體的性質、職責、宗旨不符,進而損害特定主體的形象。其二,推薦行為影響消費者購買食品、接受餐飲服務的正確選擇,可能帶來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后果。其三,推薦行為對其他未被推薦的生產經營者形成了不公平待遇,可能帶來破壞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的后果。需要說明的是,除廣告形式不得采用外,其他可能使消費者得知推薦情況的形式也不得采用,如召開新聞會。發表文章、散發材料等。
十三、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食品經營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積極查找薄弱環節,采取對策,消除事故發生的隱患,落實預防和應急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6月11日,由國務院食安辦指導、經濟日報主辦、中國經濟網承辦的為期3天的2015中國國際食品安全與創新技術展覽會(以下簡稱第三屆中國國際食品安全展)開幕式在北京展覽館舉行,經濟日報社社長徐如俊、農業部原副部長齊景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王鐵漢,以及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韓國泡菜協會負責人和駐華使館負責人、國內外參展商代表等參加了開幕式。
經濟日報社社長徐如俊在開幕式上致辭時表示,展會歷經三年精心培育,在業界和社會上產生了廣泛影響,成為今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上率先登場的重要活動。
他說,今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的主題是“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作為宣傳周期間持續時間最長、展示成果最多、社會參與面最廣的重要活動,2015中國國際食品安全與創新技術展覽會將全面展示國際國內品牌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成果,展示食品安全控制、檢測、追溯等領域的最新技術及應用設備,展示食品安全示范項目。
他表示,食品安全是社會廣泛關注的重要話題,也是一項社會工程。食品安全離不開食品生產企業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離不開食品檢測、追溯機構的技術創新,更離不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今年的展會將通過現場演示、互動等方式,全面體驗食品安全管理和檢測、追溯等流程,直觀感受參展企業從農田到餐桌進行的全程安全管理,親身體驗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持續改進的努力。雀巢、中糧、娃哈哈、旺旺、蒙牛、華英、洽洽等食品生產企業以及賽默飛、物品編碼中心、立德高科等著名食品檢測、追溯機構都將在展會上展示他們的最新努力,這將是各個展區引入注目的新亮點。
徐如俊最后表示,“舌尖上的安全”是民生的殷切期待,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經濟日報》和中國經濟網將以媒體平臺為陣地,在更廣闊的領域進行探索、創新,繼續為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的持續好轉作出貢獻。
隨后,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奎、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總裁室副總經理賈先德、新西蘭駐華大使館農業參贊羅杰·史密斯進行了發言,最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王鐵漢宣布2015中國國際食品安全與創新技術展覽會開幕,中國經濟網總裁王旭東主持開幕式。
本次展覽會共吸引了近百家從生態農業到監管、食品生產、檢測、流通的食品全產業鏈安全體系權威機構和名企參展,比如雀巢、中糧、娃哈哈、惠氏、旺旺、蒙牛、華英、洽洽、果秀等食品生產名企及賽默飛世爾、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立德高科、中食凈化、食品質量與安全北京實驗室等著名食品安全檢測、追溯機構,三天時間內有近兩萬人前來觀展。
各參展企業以現場演示、互動的方式,使專業買家和觀眾全面體驗食品安全管理和檢測、追溯等流程,直觀感受參展名企從農田到餐桌實施全程食品安全管理,持續改進基于全產業鏈經營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和水平。
在康師傅展臺,康師傅攜手中國經濟網、中國食品科技協會、中國食品安全30人論壇共同推出“康師傅食品安全科普創新大賽”。以高校大學生為主體,以安全新“食”代為主題,率先發起中國首個推動食品安全“視覺化”發展的重要行動,鼓勵大學生以“視覺化”創新、創意為核心,讓“舌尖上的安全易見、易懂、易普及、易參與”,以喜聞樂見、充滿新意的方式引爆高校新生代的食品安全科普熱潮??祹煾悼毓捎邢薰靖笨偨浝碣Z先德表示,這種方式是開展科普教育行之有效的途徑。
作為本屆展會最大的國際展團,大韓民國泡菜協會攜手韓國財經媒體ETODAY集團和中國經濟網共同舉力、了“2015中韓發酵食品信息交流會暨泡菜推介會”活動。本次交流會的主題為“發酵蔬菜與健康”。韓國世界泡菜研究所金賢柱博士和四川大學盧曉黎教授分別介紹了中韓兩國傳統發酵食品的營養價值、文化傳承、產業現狀,并共同探討了該領域的發展前景。大韓民國泡菜協會會長兼泡菜名人金巡秄現場演示如何腌制泡菜,她希望通過這些活動讓更多中國消費者了解韓國的泡菜和泡菜文化。
在展會上,食品安全檢測設備是吸引消費者最多的地方之一。保食安食品凈化機自主研發出“水觸媒”技術,無需任何化學添加即可對生鮮食品進行有效凈化處理,填補了我國食品安全領域中無毒凈化的空白。
另一個日益增長并且對制造商產生影響的趨勢就是對多質感食物的需求,如速凍食品、果脯、袋裝沙拉等其中包含多種密度等級的產品,這些產品會造成模糊的X射線圖像,對識別污染物造成了新的挑戰。同樣,這也對圖像分析軟件檢查污染物提出了額外要求。X射線材料甄別(MDX)技術是解決這一新難題的好方法,尤其適用于多密度的“繁忙”圖像。MDX技術最初使用于安全防護行業,能根據化學成分識別材料,檢測出之前無法查出的無機污染物,如玻璃屑、石塊、橡膠和塑料等,并將它們剔除掉。如今,新的產品檢測系統采用MDX雙能算法,增加了在艱難產品應用場合可檢測污染物的種類,尤其是傳統X射線或其他傳統方法無法檢測出的異物。
另外,為了在貨架上形成視覺沖擊力、成功吸引消費者的眼球,食品制造商們紛紛推出新的創造性包裝設計,如形狀怪異的食物容器、有花紋的玻璃瓶等。這些創意設計給消費者帶來不同的包裝感覺。然而,這些改變也對行業造成了一些挑戰。之前用于掃描標準包裝形式的標準化機器必須隨之做出改變,以精確分析這些不規則包裝形式所采用的新形狀、尺寸和材料。近期的技術進步推動X射線檢測設備能同時在廣泛的應用范圍內進行在線質檢,例如檢查料位、測量頂部空間、檢查成分是否存在,并能發出警報提醒制造商上料過量或不足的情況,避免浪費。有了這些改良型污染物檢測技術(如MDX)的機器設備,之前在玻璃罐、玻璃瓶等直立容器和混合管路中出現的檢測盲點,如今也能更輕松地檢測到了。
當檢測容器內的金屬污染物時,錫罐或鋁箔袋包裝的產品也成為制造商們面對的一個難題。因為通過傳統的金屬檢測設備是無法檢測出鋁箔和金屬包裝食品中的金屬和異物污染的。不過,隨著X射線金屬檢測技術的發展,這已成為可能。
事件回放
前不久,有位網友在微信朋友圈中的微店購買了麻辣小龍蝦,食用后出現腹瀉。該網友聯系店家,對方回復稱腹瀉是正?,F象,因為太辣所致。當這位網友向消費者協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投訴時,卻被告知不在投訴范圍內,最終事情不了了之。
作為一種新的網絡商業模式,家庭作坊式的私家美食讓人饞涎欲滴;而微店創意美食銷售火爆的背后,卻暴露出缺乏衛生監督、售后維權難、食品安全等諸多問題。
面對設置幾乎零門檻的美食微店以及讓人又喜又憂的微店美食,如何保障吃友們的權益,,引起我作為法律人的思考。
律師解讀
大量微店沒有合法經營資格
目前,針對微店規制的主要法律依據是《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從事網絡商品交易的自然人,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展經營活動,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然而,微信的營銷模式是通過微信平臺、企業和個人建立私人賬戶進行信息溝通和商品交易,大部分微店沒有進行必要的工商登記和注冊程序,它們避開了政府的監督管理以及稅收征繳,并不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
經調查顯示,微信自制食品的生產、經營場所通常位于住宅小區內,無明顯標志,部分賣家只提供約定地點提貨。而微信圈里退換貨多是口頭協議,自制美食微信銷售,沒有營業執照,沒有食品安全監管,沒有進行稅務登記,沒有銷售憑據。一旦出現糾紛,很難確定責任主體,即使憑微店平臺客服提供的商家身份證信息及手機號碼,也難以追溯商家的地址,消費者難以取證。
微店美食存在執法監管空白
微店美食與實體店相比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實物與商品圖片大相徑庭,“微”中見“拙”的事時有發生。盡管微店店主宣稱,他們選用的都是最新鮮的原材料,無任何添加劑,但事實并非如此。
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曾對部分微店銷售的食品進行食品衛生指標檢測,抽檢44批次,不符合標準的25批次,不符合率高達56.8%。在抽檢的25個不合格批次中,有20個批次的產品出現了菌落總數超標的情況。其中,一家鹵味店的不合格批次產品中菌落總數最高的達到了210萬個之多(標準為≤8萬),一家蛋糕店的“芒果芝慕”蛋糕菌落總數超出國家規定標準130倍,另一烘焙店的“致命榴蓮”蛋糕菌落總數超出國家規定標準100倍。
與微店相比,實體店是通過備案形式進行監管,如食品加工店必須離有毒有害垃圾地25米以外、上崗人員須持有健康證等;同時,對消毒設施、儲存設施均有一定的要求。在有形市場內,這類現場制售商家由工商部門監管;在有形市場外,這類現場制售商家由質監部門監管。而微信美食商家,由于沒有實體店、商家地址不明等問題以及屬性界定尚未清晰,在執法和監管上均存在空白。
微店交易存在安全隱患
微店的交易方式跟淘寶店有些相似,但淘寶店成本相對更高,如人工、競價排名買廣告位等。微店則只需身份證、手機號以及一張銀行卡即可開店。相對而言,微店沒有類似于淘寶的第三方交易平臺以及信用評價體系,錢是直接打到對方銀行卡,受騙后很難追回損失,買家的權益很難保障。
雖然微店是將朋友圈內的商品銷售以第三方程序的方式進行了系統化,但是,作為平臺的微信不會對第三方開放的應用所造成的風險負責,依然存在難以避免的風險,如付款不發貨、無法退換貨等。因此,對于微店這種營銷方式,無論是買家還是賣家,都要謹慎應對;否則,帶來的風險會遠超收益。
微店消費者的維權途徑
消費者通過微店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微店食品經營者、生產者和銷售者要求賠償。微店食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對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承擔舉證責任。認定食品是否合格,應當以國家標準為準,無國家標準則以地方標準為準,無地方標準則以企業標準為準;若企業標準更為嚴格,則以企業標準為準。
微店食品交易網絡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微店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微店食品交易網絡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微店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審理食藥糾紛司法解釋》)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前者對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食品遭受損害的維權方式進行規定,后者則對經營者的無理由退貨義務進行規定。
對消費者更為利好的消息是,2015年10月1日將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把網購食品納入監管范圍,將有效解決當前微店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相關法律如下:
1.追究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責任
依據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的規定,在微店購買食品的消費者如購買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可以主張損害賠償,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9條及第14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可受到50萬元的處罰。
2.追究網絡平臺提供者的責任
依據新《食品安全法》第62條的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審理食藥糾紛司法解釋》第9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食品遭受損害,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藥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與有效聯系方式,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承擔連帶責任。但是,承擔賠償責任后,可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追償。同時,該條也規定,如果網絡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食品、藥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給消費者造成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作者簡介
韓驍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兼職教師,北京市經濟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石景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主要職業領域:中小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民商事訴訟、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