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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概況及要求
1、裝飾施工地點:
2、裝飾施工內容:
3、承包方式:_____
4、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甲方要求:
1、裝修要求以商場為準,且必須通過商場的驗收合格;
2、以裝修效果圖為準;
3、材料必須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報表執行;
4、按照商場所規定的裝修時間完工并順利通過驗收;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主材料報價單》。
2、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5、工程驗收。工程驗收以商場及甲方驗收為準,驗收合格后付款。
四、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時間 :合同簽定后
第一次付款: 金額 : 大寫:
第二次付款工期進度過半付: 元
竣工驗收合格后 付其余款 : 元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順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未按甲方質量進行施工制作,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賠付甲方相應違約金為加工費的20%.且甲方有權不支付后續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違約除退還甲方預付款,并賠償條款20%的相應違約金
六、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裝飾協會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訟。(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住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郵 編: 郵 編:
承租方: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__________大廈,坐落在_________ 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該商場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為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后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范圍與乙方的經營范圍相符。乙方經營范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范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年;上述期限屆滿后,本合同繼續延長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后,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_________年,既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_________%,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后_________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為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并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后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并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并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為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征得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于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并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為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
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為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愿意為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F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面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于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于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并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于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后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采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占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余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于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付相當于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于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付相當于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沖抵,其沖抵金額相當于乙方前述欠費。該等沖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沖抵,其沖抵金額相當于乙方前述欠費。該等沖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后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于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后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歷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屆滿后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于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復,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后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并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并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范圍內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后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
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愿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韭蓭熣J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采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后三日內做出答復;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復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后,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于25%】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后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于25%】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余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借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后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后六個月后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余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后,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余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并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世紀陽光城主管單位的有關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雙方就位于宜賓市蜀南大道西段(市政府對面)世紀陽光城負一層,寶馬家具廣場內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愿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場地位置、期限、面積、用途:
1、甲方將寶馬家具廣場___________號(見附圖)商鋪租賃給乙方用作經營_______________品牌家具類商品。乙方不能經營本商場內同質、同款、同牌的已有商品。
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個月,乙方經營使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商鋪交付日。
3、租賃商鋪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商鋪總面積的20%進行分攤,公攤面積為____平方米;租賃面積進場后以重新測量為準,租金以重新測量面積核算(商鋪總面積100%=商鋪使用面積80%+公攤面積20%)。
第二條費用
1、押金:租金押金、電費押金、物管費押金、隔斷押金及電表弱電使用押金。
(1)租金押金:根據品牌、租用面積及該品牌在宜賓的權商定,協商范圍在1—4個月的租金金額,經協商確定為___________元。
(2)電費押金:按租用面積每平米20W用電量,每月每天六小時計算,每度1元估算。按乙方租用_____平米,折算電費押金為___________元。
(3)物管費包含:公共安全、公共照明、公共衛生及公共設施維護。預算費用在3元/平米左右。在免租期按3元/平米收取,在第一個計租年度(12個月)按1元/平米收取,押金按3元/平米收取,計押金為___________元。中央空調使用費另行計算。
(4)隔斷押金:商場內鋪位間隔斷和通道玻璃隔斷,乙方可作租用和自行投資兩種選擇。隔斷分為戶間木柵隔斷和道邊玻璃隔斷。乙方自行投資隔斷則押金不予收取,如須甲方投入玻璃隔斷按250元/米計算,木柵隔斷按100元/米計算,由乙方每年按13%的折舊費支付甲方,此款合同終止時在押金中扣取。
經計算玻璃隔斷____米計_____元;木柵隔斷米計元,共計:元
(5)電表弱電使用押金,每戶叁百元。
甲方在商場內為每戶開通照明電表、網絡和通信線路。
在使用期內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設施無償使用。
綜合上述五項,合計押金為__________元。押金在本合同終止時結算。
2、場地租金
商鋪號單價使用面積租金計算面積(含部分公攤)實收商鋪租金元/月備注
合計
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個月結算一次;續約時,由乙方至少提前30日付清。
優惠政策: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享受開業后頭三個月的免租期,同時,乙方在簽訂合同后,繳納押金的同時如再預付三個月(一個季度)的租金,即可在三個月免租期的基礎上再獲贈一個月的免租期。(預付租金不可超過三個季度。)
經乙方要求,預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元,實際計租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商場管理費:
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其中包含:
專項促銷活動廣告費:____元/年(大寫:____元)
營業員管理基金____元/人(大寫:____元);(含營業員服裝費、培訓費和管理費)
第三條付款辦法: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2000元(大寫貳仟元整)。在現場劃定商鋪確認實際租用面積后,乙方在進場裝修前付清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之付款金額。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7天內不予履行本合同,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定金做違約金不予退回。
2、每月的物管費和使用電費在下月5日前付清。
3、免租期和預付租金使用期完畢時,乙方應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季度的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裝修及場內布置要求:
1、乙方進場裝修時間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內完成,若超過此期限未裝修完畢,乙方將按租賃關系中每月租金的5%支付賠償金,逾期時間超過15日,甲方有權收回商鋪,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租賃期滿交還該商鋪時,乙方裝修好的吊頂、墻面、(包括玻璃隔斷、門窗裝修)、地面等對場地有破壞性的裝修,退場時一律不得拆走,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負責運走拆除物,清理場地。
2、因甲方原因,延遲乙方入場時間和乙方裝修時間,其租賃時間順延。
3、乙方入場時應按甲方的統一規劃和規定進行裝修;乙方在合同期內需對該商鋪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裝修前三日需征得甲方的書面審核同意,并與甲方簽定《裝修許可協議》;若乙方未按甲方審核的裝修標準裝修,甲方給予乙方整改期限,乙方在整改期限內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4、乙方在商場內裝修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涉嫌刑事案件導致乙方財產或者人身傷害的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上述商鋪權屬清楚,并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業態是否遵守雙方協議進行監督。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
2、甲方負責商場的日常管理,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如管理員、保安員、清潔工等)做好治安、防火、防盜、清潔等管理服務工作。
3、甲方負責商場的對外整體廣告及促銷活動策劃。
4、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經半數以上商鋪經營戶同意方可實施;同時,有權按有關規定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理,以保障商場正常的經營秩序;有權對不遵守商場管理制度的營業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有權責令其離場,并對乙方給予一定罰款。
5、在對商場房屋、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時,甲方有權占用乙方所租場地(如時間較長,可與乙方協商)。
6、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有償提供用電線路的安裝、檢修,其材料費、維修費由乙方支付。
7、乙方經營家具類別及品牌必須符合甲方統一規劃和區域類別規定,若乙方經營類別及品牌調換,或任意增加其它品種商品,以及專柜裝修達不到商場統一要求,對商場的管理不配合或拒絕商場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商鋪區域重新調整,若乙方不能達到本合同在品牌上和管理上的要求,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并按乙方違約處理。
8、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商鋪設施或承租人財務損害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雙方應盡及時通知的義務。
9、甲方承諾下一合同期內年租金上漲幅度不超過上年度租金的20%,但也不低于上年度租金的6%。
10、租賃期內,租用商鋪如因甲方原因有積水造成乙方商品受損,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如第三方造成,甲方積極協助解決。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前應向甲方提交經營人的合法有效證件,授權委托書,行業質量合格證明、生產許可證(廠家)、保修卡或質量三包卡,進口產品須有報關單等手續。若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尚未辦理,在乙方正式營業一月內則應將其登記注冊的或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許可證和其它必備文件的復印件交甲方備案。乙方應依據法律規定在商鋪明顯位置懸掛上述證件合法經營。
2、乙方在甲方商場經營商品時,同一類別品牌型號的商品,其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宜賓其它同類市場的銷售價格。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商鋪全部或部分轉租、出借、分割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給他人使用。乙方若需轉讓商鋪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后,辦理退場手續后方能進行。
轉租程序:
乙方申請——甲方審核、同意——商場管理部備案——第三方與甲方簽約——乙方到甲方管理部完清手續并終止合同—第三方簽定進場合同并辦理進場手續——第三方享有商鋪使用權。
若未按以上手續辦理轉讓,甲方不承認受讓方協議,并有權收回商鋪,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租用合同期內,轉租其商鋪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因轉租帶來的額外收益歸乙方所有。
4、乙方應以本公司的名義出具售貨憑證或發票,甲方嚴禁乙方擅自使用商場的名義對外進行除銷售產品以外的經營活動。
5、乙方自主經營,乙方在經營期間與第三方發生的一切經濟、經營及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自行解決,并由其對外獨立承擔一切民事、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另外,乙方及工作人員因過失、過錯損壞甲方公共設施,乙方應負責賠償或限期修復。如因違法經營受到政府相關部門處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租商鋪收回,并有權將乙方所繳納費用作為違約金,不予以退還。
6、不得利用商場的人行電梯載貨,嚴禁在商場的大堂、樓梯、公用通道或其它公用地段堆放或留置物品,阻塞通行,影響商場的整體形象。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在商場內張貼轉讓、轉租等類型廣告。
7、乙方在合同期半年內,若因嚴重商品質量問題或服務問題發生消費者投訴三次以上,或有一次以上媒體曝光,并對寶馬家具廣場及場內商家構成名譽損失,甲方有權勸其退場。剩余房租及物管費,雙方協商解決,但押金不予退還。
8、甲方提供整層100kw以上的電力配置,乙方商鋪用電規劃須事先征得甲方確認,乙方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0W負荷的使用電力,如果因乙方超量用電造成任何甲方的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商鋪停電,甲乙雙方均無責任。乙方使用商場自備發電機組,產生電費由甲方加倍收取。
9、乙方按月按時向甲方支付所發生的水、電費用。商家水、電費按實際使用數計算,公共中央空調、排風等按商家經營面積分攤。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繳納,乙方應按通知規定的日期全額付清。若逾期不支付,甲方將每天按乙方應交納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乙方滯納金,直至停止設施的使用。
10、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結算費用和返還商鋪。
第七條其他
1、續租條約:合同到期前60天,甲方向乙方發出《商鋪續租告知單》,并同時告知續租合同中主要變更條款等相關事項。乙方在收到《商鋪續租告知單》后15天內向甲方回執確認續租與否,甲方收到回執后在15天內對乙方續租資格進行評估,并通知乙方是否簽定續租合同。如乙方具有續租資格,應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棄權。
2、如乙方不再續租(或甲方不再租賃給乙方)后,甲方即可帶領新租戶進場考察。
3、當雙方租賃關系終止的,到期三日內,乙方拆除裝修,將場地退還甲方。乙方延遲撤離的,每延遲1日,應按租賃關系終止上一個月租金的5%支付賠償金。逾期達___日,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將乙方或其雇員、人的物品移至他處,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上述物品毀損、丟失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乙方違約處理,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不退。
4、乙方提前退租的,需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通知(注:商場開業后,前6個月內不可退租),否則視為違約,并應付清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租金,履約保證金和其他費用不退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討由乙方毀約而導致甲方損失的法律權利。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除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6、乙方明確同意,甲方僅對由于其自身原因給乙方或其雇員、人、來訪者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責任。在任何情況下,甲方所承擔的全部責任都將不超過退還其向乙方收取的租金。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處理:
1、乙方明確同意,除前述條款已有明確規定的外,若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責成乙方五日內撤出商場,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則乙方應進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應包括甲方在合同期內應當收取的租金損失。
①、乙方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商場進行非法活動,受司法機關處罰的;
②、乙方不遵守商場正常經營秩序,在商場大門口及商場內爭拉顧客,惡意競爭,對商場形象嚴重損害的;
③、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以上應繳費用項目的月應繳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逾期十五日仍未付清上述費用的;
④、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擅自將商鋪放棄、空置;乙方在商鋪裝修完七天內必須有充足的貨品上柜,如連續十天空柜空場或連續三天無營業員上班或關閉商鋪,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改正上述情況,通知發出三天內乙方不改正或改正不明顯的;
⑤、乙方擅自轉讓、轉借、轉租他人或擅自與他人換商鋪使用未經甲方的同意擅自改變該商鋪用途的;
⑥、乙方在接到違章通知后的7日內,仍未能遵守現在或今后為管理宜居家具廣場(宜居家具有限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
⑦、乙方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有關項目的許可證;
2、其他違約處理見相關附件,當乙方違約,甲方雖未追究,并不表示甲方已放棄該項訴權。
3、乙方違約被甲方解除合同后,應及時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若甲方解除合同后三日內,乙方仍未撤出該商鋪,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退出,否則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委托有關部門將乙方的財產登記造冊,移送倉庫留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告知及送達:
1、甲乙雙方約定,任何一方對合同另一方作出告知或承諾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需蓋有商場的公章(不含部門章)方為有效告知或承諾;合同及其附件規定可以不采取書面形式的或情況確實緊急的除外。
甲方對乙方的告知文書可以采取乙方書面簽收、張貼文書或郵寄等方式送達。
2、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租賃鋪面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
在仲裁或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且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一切有關合同的各種費用均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支付;
3、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免責條件:凡因國家政策、法規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簽定本合同時,乙方須與甲方簽定:
(1)寶馬家具廣場消防及安全責任書;
(2)先行代賠協議;
(3)專項促銷合同;
(4)寶馬家具廣場物業及市場管理規定;
(5)《商鋪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以上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正本同俱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一致同意將另一份送至———見證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滑縣道口鎮 路中段路南 電器商場(詳見 電器商場商鋪分布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十個月,即從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三條 鋪位等級、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租賃鋪位等級、面積及每月每平方 元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總租賃面積十個月 的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雇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為統一商場整體形象,有利乙方經營,均委托甲方統一管理,乙方雇請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獎金(不包括銷售提成),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預交甲方,由甲方據《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減、代為發放。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貶低、詆毀其他商戶品牌、信譽的不正當手段惡意競爭、不得與先期經營的品牌商戶進行同類品牌競爭,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戶的整體利益。
2.乙方承租商鋪之后不得無證經營,應持有或辦理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對商場內自己聘用或委托參與經營的人員和財產應自行辦理相關的人身和財產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商場和其他商戶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現有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經批準后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筑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經銷的商品應執行國家關于產品質量和“三包”的相關規定。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應按商場統一規劃的經銷品牌、項目區域,專一經營電器及附屬配套產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9.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租賃面積前三個月的均價于每月的20日前預繳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甲方審核同意可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后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筑結構、裝修,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戶的一切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并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4.乙方及其雇請聘用人員如違反商業小區
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或見證律師調解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滑縣人民法院提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律師見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見證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電器商場(蓋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商場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