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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等職業教育;基礎權利;核心權利;程序性權利
Abstract:Theessay,undermarketeconomy,makesaelementarydiscussionabouttherightrelationin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henceitexpatiatestherelationofthebasicrightrelation,thecorerightrelationandtheproceduralrightrelation.Theessaystatesthattherightrelationinthefield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isoneoftheadmixtureofpublicrightandprivateone,ofbothantinomyandunification,amongwhichprivaterightrelationisfullofrichconnotationasitisinthevaluecenter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relationundermarketeconomyandconstitutesacorerightrelation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
Keywords: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basicright;coreright;proceduralright
在高等職業教育由最初的國家福利性質向市場福利性質轉變的過程中,市場力量的介入和市場機制的引入,形成了一種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不同的新型高等職業教育關系。這種新型高等職業教育關系最重要的特征是權利主體的多元化和權利內容的多樣化①。認識和把握這種新型的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中的權利關系,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一、高等職業教育的基礎權利關系
在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中,首先存在著一種基礎性權利關系。這種基礎性權利關系,決定了政府、學校、企業及學生等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主體各自的權力、權利及義務的基本屬性和基本內容。
首先是公權利②關系。此處公權利指法律所表達的由高等職業教育過程和結果所體現的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政府及社會舉辦高等職業教育,既是為了從一個方面滿足公民和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此系政府責任,同時也是為了促進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此系全體社會成員義務。在高等職業教育活動中,就政府、學校而言,是通過權力的運作來實現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就學生及其家長作為公民來說,是以積極履行受教育義務以及其他相關義務的形式來實現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說,高等職業教育活動的所有參與者,均為義務主體,都必須為特定的公權利的實現而承擔相應的義務。
此外,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中的公權利還包括學生作為公民依《憲法》規定所享有的受教育權利和勞動權利(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權利得以實現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勞動者必須具備相當程度的職業素質與技能,而職業素質與技能通常需要通過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獲得。因此,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權利可以說是受教育權利和勞動權利的具體結合)。學生作為公民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權利,仍屬于公權利。公民可以依《憲法》及《職業教育法》(第五條)向政府主張的權利,此時,公民是為該項公權利的主體,而國家負有給付義務,政府應通過行政權力運作,滿足學生作為公民的該項權利要求。
但是,當高等職業教育在較大程度上由國家財政福利轉變為市場福利之后,根據公共經濟學的公共產品理論,至少已不完全是公共產品,而屬于準公共產品甚至私人產品。近十余年來,政府主導的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實踐,正是在不違背高等職業教育公共性原則的前提下,以選擇性而非普遍性的資源分配取向和分擔式的支付方式進行的,從而逐步形成目前有限財政撥付、個人給付、市場供應的局面。
我們認為,如果個人全額給付或者給付比例足夠大(這同時意味著學校沒有獲得政府財政支持或財政撥付額度極為有限),則學生與接受給付的學校之間的關系,除了教育倫理上的契約關系外,還存在雙方作為權利主體的以財產利益、精神利益為客體的私權利關系。
根據法律規定,企業或其他民間財團作為辦學主體進入高等職業教育領域后,其經營可以是贏利性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費用后,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這實際上確認了非政府的社會力量在舉辦高等職業教育時,享有向學生收取高于其經營成本的費用的權利。該權利主體即民間財團或學校(法人)本身,而義務主體應為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在這樣一種權利關系中,雙方均為平等主體,雙方各自享有的權利當屬于私權利。
因此,高等職業教育基礎權利關系,是上述公權利與私權利對立統一的混合權利關系。其中的私權利關系內涵豐富,處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高等職業教育關系的價值中樞,構成高等職業教育的核心權利關系。
二、高等職業教育的核心權利關系
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中的私權利關系主要表現為學生與學校之間所締結的高等職業教育合同中的權利關系。這是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中最現實、最具體、最直接的雙邊權利關系,因而可視為高等職業教育的核心權利關系。
高等職業教育合同關系,因合同主體之不同而大體上有三種:一是企業與學校之間的合同關系,一是學生與企業之間的合同關系,一是學生與學校之間的合同關系。
實踐中,最主要也最典型的,是學生與學校之間的合同關系。這種合同關系又分別有三種不同情況:在雙方義務呈對價關系的情況下,為真正雙務合同;在雙方義務不構成對價關系的情況下,為非真正雙務合同;在僅部分構成對價關系的情況下,則為不充分的雙務合同。學生同完全以市場方式運作的職業學校之間的職業教育合同關系,雙方的義務呈對價關系;學生同公益性質的職業學校(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管理范圍的職業學校)之間的職業教育合同關系,雙方義務不構成或僅部分構成對價關系[1]。
對高等職業教育合同中的對價關系作出上述區別,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因為對價關系及其充分程度,將具體決定合同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比如,在為真正雙務合同的情況下,雙方享有充分的合同履行抗辯權利,在為非真正雙務合同的情況下,學生作為享有合同權利的一方,其履行抗辯權利就要受到嚴格限制。
在這種合同權利關系中,對學校一方來說,作為合同權利要素的,首先是財產利益,包括學校一方按規定所應收取的學費及其他費用。其次是學校一方基于教育服務的特殊性而產生的其他權利要求,比如要求學生遵守學校某些規章制度的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遵守學校所制定的與實現特定的職業教育合同目的密切相關的規章制度,是學生一方所應承擔的合同義務)。
合同權利表現在學生一方,其標的是由特定的職業教育結果所包含的精神利益與財產利益。
學生通過接受高等職業教育而獲得相應的職業技能與職業資質。職業技能與職業資質盡管以人身為載體,但并非人身組成部分,因此不屬于人身利益范疇。就其內在價值而言,主要還是一種財產利益,我們甚至可以按一般標準,對該財產利益的市場價值進行測定①。
①比如數控專業學生所應具備的數控技工職業技能與職業資質,其所包含的內在價值,可以目前行業平均工資3500元/月標準為基本參數來計算;空乘專業學生所應具備的空乘職業技能與職業資質,則可以目前行業平均工資5000元/月標準為基本參數來計算(/job/JobInfor588.aspx)
這種可能性使附著于人身的職業技能和職業資質,可以成為高等職業教育合同標的,并且可以形成明確的合同對價關系。
此外,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或高等職業教育合同標準的良好職業資質,不僅可以在經濟意義上為個人創造良好的社會生存與發展的條件,還包含某種預期或潛在的精神利益,比如較高的社會地位,良好的職業聲譽,等等。
因此,就學生一方來說,合同權利包含了上述兩個方面的利益成分,一種兼括財產利益與精神利益的復合權利,并構成高等職業教育的核心權利關系。
鑒于學校一方處于強勢地位而學生處于相對弱勢地位,法律應向后者傾斜,當然也不能以犧牲學校一方合同利益為代價。也就是說,學生應對學校一方履行的合同義務,一般不可以打折扣。只有在雙方相互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才能最終實現高等職業教育合同目的,雙方才能實現自己的合同權利。
實踐中,在學生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某些義務的情況下,學生可以免除該義務,但是該義務本身不能缺省。比如,當學生無力支付學費或者不能按時足額交納學費時,學校只能針對極少數的貧困生減免學費或允許其延緩交納學費,并以不影響學校基本財政狀況為限。而多數學生的該項義務可以在政府或社會公眾的幫助下得到履行,如政府提供的獎學金,金融機構對學生的助學貸款,還有來自社會公眾的對學生或學校的捐贈,等等。這些做法實際上可視為直接、間接地代學生履行給付義務。這也正是高等職業教育的公益性質的具體體現。
就學校來說,如果出現重大違約的情況,比如學校方面未盡義務而致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沒有達到相應的職業素質與技能的培養標準,則學校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中,除了退還學費、免費補課或“召回”外,鑒于教育的不可逆的特殊時效性,還應包括特定精神利益方面的損害賠償(精神利益損害賠償不同于精神損害賠償。后者屬于廣義的人身傷害所引起的法律責任,限于侵權行為領域;前者則可以納入違約責任范疇。理由是:職業技術人才的規格與價值存在一個通行的市場標準,學校對學生的培養不符合依合同可預見的市場標準而致學生精神利益如社會地位、職業聲譽等損失,大體上是可以確定的,學生對學校所履行的給付義務與這種特定的精神利益同樣構成對價關系,故應將其視為學生的合同利益之一,一旦學校違約致其受到損害,理應賠償)。高等職業教育的公益性質決定了我們必須以學生權利為本位來理解高等職業教育的核心權利關系。
三、高等職業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程序性權利關系
在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中,還存在兩種重要的權力關系。其一是政府對學校的行政管理關系,其二是學校作為法律授權組織,對學生的教育管理關系。
第一種權力關系有法可依,自無問題。第二種權力關系則較為特殊,故法律沒有也不可能對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行為作出具體規定,因此,學校主要還是依傳統的教育倫理規范而制定校規,并依校規對學生行使教育管理權力。
一般說來,校規除了可能存在實體意義上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外,更容易出現的問題在于無視學生作為相對人在具體的教育管理行為過程中的程序性權利。
多年來,高校學生訴學校當局及教育行政管理行為違法的案件甚多(最早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例有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案、劉文燕訴北京大學案[2]),其中主要的問題是,學校在教育管理過程中程序違法,不尊重甚至恣意剝奪學生作為相對人的程序性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的時候,通常的做法是:當查實被告確系程序違法,如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未允許被處罰者提出申辯意見,或者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后,未直接向被處罰者宣布或送達,等等,一律判決被告敗訴。至于原告在案中有否應受行政處罰的違規情節,在所不論)。
賦予并保障學生在教育行政管理過程中作為相對人的程序性權利,其意義有二:其一是程序性權利所具有的“工具”價值,能使學生的實體性權利得到更為有效的維護,進而從一個方面更好地鞏固高等職業教育關系中的核心權利關系;其二,程序性權利本身還具有另一些獨立的價值,這些價值包括民主參與、個人尊嚴、理性、公正等等。在學校教育行政管理過程中,無論實體結果如何,學生都應受到公正和富有尊嚴的對待。教育管理行為過程本身對學生就是一種教育,一種合法、合理的教育管理行為過程,非常有利于學生的人格培養和民主意識的培育。
因此,確認并保障學生作為相對人在教育管理過程中的程序性權利,也是教育本身的價值體現。
學生作為相對人在教育行政管理過程中的程序性權利大體上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聽證權。從一般意義上講,聽證的內涵就是在行政主體作出影響當事人權益的決定之前,必須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從而保障相對人平等有效地參與有關決定。就學校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學生作為相對人的聽證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收費,一是行政處罰。
在收費方面,傳統的做法是,基本學費標準由政府行政部門與學校共同決定,其他收費額度由學校決定。
學校既為行政主體,同時又作為高等職業教育合同的一方而為民事主體。在兼有這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主體身份的情況下,學校與教育部門共同或由學校單方面制定收費標準,不能絕對保證公平合理。所以有必要建立收費聽證制度。
教育收費聽證的內涵就是要求收費一方,主要是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在聽證會上說明收費的理由。而交費的一方,主要是學生或學生家長,則應該說明反對收費的理由或者是提出自己的收費方案。聽證的結果應該是各方利益的平衡,并不僅僅是學生及其家庭權益的保障,當然更不是維護教育部門利益的保護。
對于高等職業教育來說,收費聽證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高職專業門類較多,不同專業的教育成本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別。通過聽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收費合理。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實際上可以將收費聽證過程視為高等職業教育合同雙方就收費條款磋商或談判的過程。因此,聽證程序為高等職業教育合同權利關系提供了一個有效的保護機制。
在行政處罰方面,現行法律沒有就學校當局對學生的行政處罰作出特別的具體規定。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出臺《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違紀處分程序的若干規定(試行)》,該規定要求,學校擬對學生處以開除學籍處分時,應當書面告知擬被處分的學生有要求聽證的權利,擬被處分的學生要求聽證并且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申請的,學校應組織召開聽證會。我們認為,除開除學籍以及勒令退學外,作出其他較重的處分決定,也應實行聽證制度。
學生因為違紀違法被學校開除或受到其他較重處分,他理所應當享有提出申辯或異議、請求校方減輕或取消處分決定等權利。但以往的情形常常是,學校開除學籍的決定一旦正式作出,就沒有任何回旋余地,被開除的學生即便深感委屈,也只能被動接受。在學校與學生“實力”對比如此懸殊的情況下,這個決定從程序意義上講則可能是不公平的。建立行政處罰聽證制度,一則可以彌補學校作出的處分決定在程序意義上的不足,更重要的是為擬被開除的學生提供了一條權利救濟渠道,將有助于推動學校權力和學生權利之間的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行使聽證權,應當由違紀學生本人決定。學校在送達違紀學生的處分意見書中須明確告知學生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果該違紀學生及其監護人對學校處分意見書中關于其違紀行為的事實認定和擬給予的處分并無異議,或者認為聽證無必要,則可以書面申請放棄聽證權。學校應當尊重其放棄聽證的決定。
其次是要求學校說明理由的權利。當學校對學生作出行政處分決定時,必須向當事學生說明作出該處分決定的理由,包括事實理由與法律理由。整個程序的進行,應當是一個說理和以理服人過程。當然,也可以是當事學生不斷抗辯的過程。雖然行政處分本質上是行政強權的表現,但是學校在作出處分決定的過程中的強權主義作風是非常有害的。
最后是申訴權(程序抵抗權)。學生申訴權是《教育法》賦予學生的一項法定權利。它是指學生在接受學校教育過程中,認為其受教育權以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受到學校或教職員工的侵害,依法向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申訴理由,要求重新處理的權利。
學生申訴權作為學生的一種救濟權,本身是一種抵抗權、監督權,它在權利結構體系中起著安全通道和反饋調節的作用,同時是對學校管理權的一種抑制和監督,有利于防止權力濫用,制約程序主持者操作程序時的恣意和專橫,從而保護學生受教育權利與其他權利免受侵害。
[參考文獻]
應當說,高等職業教育不僅僅是一個教育層次,更重要的是與普通高等教育互為補充的一種教育類型。現在人們常把高職教育的特點歸結為“服務地方”、“按照職業崗位群設置專業”、“以培養崗位能力為中心”、“理論教學和實踐訓練相結合”,或者“不是以學科為導向”等等,但其說服力是有限的,因為你很難證明普通高等教育不為地方服務,或不按職業崗位群設置專業(很多按學科設置的專業也對應于職業崗位群)、不以培養崗位能力為中心、理論教學和實踐訓練不相結合,或者只破了學科導向,而沒有樹立新的“導向”,等等。因此在理論上澄清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在培養目標、教學和研究內容以及知識體系等方面的區別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高等職業教育的教學內容應當是“職業技術”
盡管在許多情況下,高等職教與普通高校的專業設置在名稱上是相同或近似的,如電子技術等,但事實上,它們卻有著不同的含義:在普通高校,專業名稱常表示高校的研究領域和與之相對應的學科;而高等職業教育的專業名稱則更多地表示一個“職業領域和與之相對應的專業勞動”。
在普通高等教育(以工程教育為例,但可遷移到農學等其他學科)中,專業教學內容取材于對應的工程學科,是一種“純粹的”、與人的職業活動聯系不太緊密的技術和專業知識,專業教學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導向,具有較濃厚的技術決定論(autonomoustech-nology)色彩。專業課內容是工程師的職業知識和技能,反映了工程師和工程科學家的職業實踐。
而高職教育專業學習和研究的內容則是“以職業形式存在的、從事實踐活動的技術人員的專業勞動”,是產生于職業勞動實踐的技術人員的職業知識和技能,是以技術人員的專業勞動為導向的。因此,高職的專業教學應當更加注意勞動和職業的關系,更加考慮勞動組織方式及其變化對技術人員能力的要求,更加注意克服工程學科教育的局限性(如理論上的電氣技術并不代表實際應用中的電氣技術)。
在教學和研究內容上,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區別之一,是“職業技術”和工程技術的區別。筆者曾就“職業(性)技術”的定義,它與“非職業(性)技術”,即工程技術的區別及其對職業教育的意義等發表過一系列看法①。簡單來說,職業技術與工程技術的研究對象都是專業技術,但技術的內涵是不同的,典型的例子如汽車技術,就包括與職業行為聯系較少的發動機技術、傳動技術等設計制造技術以及與從業人員職業活動和職業能力關系較大的故障診斷技術等。
工程技術是自然規律和技術工具等客觀事物的反映,而職業技術還包括主觀能動性較強的經驗性知識、經濟社會利益的體現方式以及由于工業文化導致的實現手段等②,它與人的行為過程有著密切的聯系。
總體上講,技術是人類借以改造和控制自然的操作體系,它與它所存在的職業勞動形式以及與此相關的從業人員素質和教育培訓之間有密不可分的關系。技術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執行著意識形態的功能。技術的發展是技術的可能性與社會的現實性(如從業人員素質、經濟社會基礎、文化認同、政策法規等)共同作用的結果,其典型證據就是80年代以來由精益生產(leanproduction)和CIMS技術等引發的產業革命,就是信息技術、以小組作業為基本特征的后福特勞動組織方式和一專多能型技術工人綜合作用的結晶。
因此,與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職學校的教學內容是否具有高職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學是否遵循技術決定論的原則,即:是技術人員的職業勞動,還是自然科學技術決定教學內容?當然,由于職業勞動是一種由自然規律控制的社會現象,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以自然科學為基礎的,但它直接反映的卻是技術和勞動之間更為復雜的關系。
二、“職業技術”的最大特點是勞動過程系統化
現代職業教育學和工業心理學的研究成果表明,職業技術的最大特點是遵循勞動過程系統性原則,而不是學科系統性原則。這里首先是一個行為社會學的理論問題,即完整的行為方式,人類的實踐行為(包括職業行為和日常生活行為)過程總是按照所謂“完整的實踐”模式進行的,它可劃分為獲取資料信息、制定工作計劃、做出行動決策、實施工作計劃、控制保證質量和評價工作成就等六個步驟,如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買菜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高等職業學校專業理論教學所傳授的知識、技能和行為方式,即“職業技術”,應當是完整的職業行為所要求的全部內容,因此在強調打破學科系統性原則的基礎上,必須強調建立與勞動過程的直接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勞動過程的系統化,即按照實際勞動過程的基本程序,如確定工作任務—制定工作計劃—作出決定—完成工作任務—檢驗工作結果并改正錯誤—評價工作過程與工作成果—記錄—反饋等進行編排。職業技術是關于勞動對象、勞動工具、勞動方法、勞動組織形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具體知識。這些知識自始至終都與具體的職業實踐相對應,技術和專業理論不再抽象,而是企業、社會和技術工人個人相互作用的具體體現。
三、“職業技術”與工程技術的區別
作為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院校教學和科研內容的“職業技術”與工程技術,可從研究對象、研究目標、表現形式和認識方法等方面加以區別。
(一)研究對象
“職業技術”的研究對象是由人類建立的技術體系,如建立健全技術標準、操作規范等;工程技術的研究對象是純粹的自然體系,即利用自然科學的觀點和研究成果來使用自然資源、生產制造人工材料以及利用自然力來滿足人類的需求。
(二)研究目標
研究和學習“職業技術”的目的,是獲得有關設計、操作和評價技術系統(如機器設備、工藝流程等)的知識,因此,它的主要功能是方法功能;而研究和學習工程技術的目的是獲得有關物質和自然界規律的知識體系,因此,工程技術的主要功能是解釋功能。
(三)研究成果的表現形式
“職業技術”的研究成果常常是由科學規律推導出的工藝和操作方法,是規范性的職業行為,多以操作標準和工作計劃的形式出現;工程技術的研究成果則表現為描述和解釋自然界現象、物質和規律的概念、定律和理論等。
(四)認識方法
工程技術的研究和認識方法是獨立的。按照科學學的原則,一門工程技術科學之所以成為獨立的學科,就必須有其獨立的認識方法和方法論基礎。工程技術的研究方法是以“反映”為導向的,即選擇研究方法的基礎是為了反映客觀的事實和規律。因此,工程技術反映的是一種“原因—結果”的關系。
作為職業技術學研究對象的職業勞動過程,不但是一個技術過程,同時也是一個社會過程。因此,單獨的社會學、教育學和工程科學的研究方法都不可能滿足這一要求。與職業技術的綜合性質一樣,職業技術的研究方法也是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研究方法的綜合。值得指出的是,70年代中期美國興起的“勞動分析(studiesofwork)”研究,將準確描述勞動過程、確定勞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以及確定標準勞動過程模式與實際勞動過程的差異作為研究對象,為職業技術的研究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鑒的重要方法。
由于勞動分析未能將勞動經驗和“勞動過程知識”界入其研究范圍,而過分強調被動的適應,帶有過強的技術決定論色彩,因此對職業技術研究方法的貢獻也只是基礎性的。
“職業技術”的研究方法是以“應用”為導向的,即發展職業技術的目的是為了應用科學規律去解決實際問題,因此,“職業技術”反映的是一種“目標—手段”的關系。
從技術哲學的角度明確普通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和科研內容上的區別,是舉辦各種層次高等教育的重要理論基礎,包括碩士生和博士生的培養。同濟大學職教學院的多位博士生已經在他們各自的技術領域(如機械、電氣和土建等)中對職業技術的研究中找到了突破點。
注釋:
(1)堅持立德樹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教育的靈魂,要利用網絡新媒體,不斷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到人才培養全過程。重視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教育,著力培養學生的誠信品質、敬業精神和職業素養。努力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增強文化育人功能,濃厚文化傳承和創新氛圍,推動傳統文化、先進文化、企業文化、產業文化進校園、進課堂、進學生頭腦。
(2)深入實施校企合作完善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職業教育辦學體制。鼓勵行業、企業與學校通過股份制合作建立職業教育集團或專業教學聯盟等,創新職業教育集團辦學體制機制,實現教育與產業的緊密銜接。力爭實現學習過程與工作過程同步,實習與就業一體。做到政府出政策,企業出崗位,院校出學位,通過校企聯合招生招工、送崗送學、雙制培養等多種形式,努力建立健全高職院校和企業共同培養技能人才的“校企雙制”的新型辦學制度。
(3)推進教學改革深化產訓結合、工學交替、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現代學徒制等現代職業教育理念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充分利用現代網絡、傳媒技術改革教學方法、教學內容、教學模式,推行模塊化、項目化、培訓菜單等教學改革方式。實行學分制,企業職工在職培訓可采取彈性學制。
(4)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實施職業院校師資“雙提升”計劃,鼓勵教師參加碩士學習,安排專業教師每年到企業生產、實踐。建立師德考核激勵機制和師德建設評價體系,完善符合技工教育特點的教師職稱評聘辦法,增設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5)建立世界技能大賽參與機制建立由政府、企業、行業組織和職業院校共同參與的省級世界技能大賽工作機制,加快制定培養世界通用技能人才的職業標準,人才培養標準與國際接軌。依托國家示范、省級示范優秀職業院校,分類、分區域建立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承擔選手集訓、人員選拔、大賽指導專家培養、承接國內、國際技能大賽等職責,政府給予一定資金支持。
二、做好招生就業工作,增強辦學實力,突出辦學特色
(1)加強招生工作政府部門根據本地區勞動力需求,搭建招生宣傳工作網絡,建立招生信息員隊伍。高等職業院校、技師學院進一步加大面向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力度,重點支持學校與企業合作辦學,招生即招工的訂單培養,以企業定向培養、企業冠名班等形式建立生源基地,擴大高技能人才培養規模。
(2)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把就業率和就業質量作為職業院校辦學水平評估的重要指標,鞏固和提高就業率和體面、高薪就業和創業比例。強化人力資源市場需求預測和信息功能,完善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平臺,為學生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培養學生正確的擇業觀念,增強畢業生的競爭意識和創業意識。要拓寬信息渠道,加強與用人單位的交流與溝通,建立穩定的就業基地。
(3)落實畢業生待遇按照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政府部門加大對企業用工監督監察力度,堅決糾正用工通過勞務派遣的問題,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需要國家層面設計改革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提高一線技術技能人才的待遇和地位,讓每個人都有人才出彩的機會。技工院校畢業生納入軍隊士官、基層公務員招收對象范圍,相關待遇參照全日制大專、本科畢業生執行。
三、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完善政策措施
(1)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高等職業教育經費投入,逐步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用于技工教育的比例。積極籌措專項資金,支持技工教育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和教師培訓。將技工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按照技師學院、高級技校與高等職業院校相當、技工學校與中職學校相當的原則,提高生均預算內經費撥款基本標準。落實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中等職業教育的政策,確保學校人員工資足額撥付,確保學校正常運轉。
(2)完善學生助學體系健全和完善技工教育“貸、獎、助、補、減、免”助學體系。技師學院、高級技校享受高等學校獎學金政策和助學貸款政策,優秀學生頒發省政府獎學金,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國家助學貸款。逐步實行技工教育免學費制度,技師、高技、技工學生中,農村和縣鎮學生、涉農專業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享受免學費上學政策,按照在校生10%的比例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助學金。
(3)構建校企合作動力機制高技能人才需要校企合作培養,要推進學校和企業產學研深度結合,把校企合作稅收激勵政策落實落地,支持學校與企業合作辦學、合作培養人才。鼓勵企業接收學生實習,企業接受學生實習支付的報酬等支出,在應納稅額中扣除。鼓勵學校引進企業或經營三產服務公司,吸收學生勤工儉學,開展生產服務性實習實訓,保證學生專業技能訓練需要,分擔部分教學成本開支,降低實訓教學消耗,相關收入免征營業稅。職業學校設立的實習工廠免征營業稅。政府安排專項資金、制定專門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學生實習責任和校方責任相統一的保險制度。
(4)實施示范建設工程圍繞區域現代產業布局,以國家重點技師學院建設為契機,通過競爭性答辯、評審,重點扶持建設3-5所國家和10所省級重點示范技師學院,努力打造集高技能人才培養研修、技能大師技能研發授業、技術工藝發明創新、職業標準研發應用等功能于一體的一流技師學院,并由省財政按照給予專項建設資金支持。
四、加強組織領導,營造技工院校發展的良好氛圍
(1)規范學校管理當前高等職業教育進入內涵建設、提高質量的發展階段,國家致力于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打通各級各類職業教育的立交橋。技工教育雖然具有鮮明的職業特征和實習教學的突出優勢,但學校管理方面還比較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是技工院校的主管部門,要爭取政策支持,協調教育教學資源,指導技工院校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推動職業教育的重要分支———技工院校提高辦學質量、突出辦學特色,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健全激勵機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建立優勞優酬、科學合理的分配制度。
(2)營造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要廣泛宣傳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引導全社會樹立勞動光榮、技能成才、行行出狀元的觀念。依法提高生產服務一線技術技能人才的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采取技能補貼、技能津貼、技能獎勵等措施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勞動、尊重技能,有利于形成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和各類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氛圍。
關鍵詞:高校擴招;高等職業教育;困境
Abstract: It is the enrollment expansion in higher education that has brought a great impact on th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has brought th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straits. This paper trys to contrast the higher education with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through which to find out a way for th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Key words: enrollment expansion in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traits
高等職業教育是高等教育體系中一個不可缺少的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重要層次,是實現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主要力量,它兼具高等教育性和職業教育性雙重特色。經過近20年的建設,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已經初具規模。但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并不是一帆風順的,1999年全國性的高校擴招使高等職業教育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對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產生了極大的影響。雖然按照國家的高等教育發展方針,高等教育擴招所增加的學額,主要用于高等職業教育,但現實卻嚴重偏離了這個方向。
一、高校擴招:困境之產生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逐漸逼近,知識和技術進步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將越來越明顯。這些現象似乎向人們表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蘊含著對高等教育的巨大需求。但我國現實的高等教育供給遠遠沒有滿足這種需求。從毛入學率看,1997年我國18~22歲高等教育適齡人口約為8465萬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有3173800人,僅占適齡人口的3.75%。即便是把包括高教自考在內的高等教育形式統計在內,我國高等教育的毛入學率在1997年也僅為9.07%。這一數字對15%的大眾化水平和50%的普及化水平來說,還是望塵莫及。另一個可以反映沒有滿足高等教育需求的指標是歷年高考的報名人數與錄取人數的比例。以普通高校歷年的考試報名人數與錄取人數的比例為例,1993~1998年的普通高等學校入學報名人數與錄取人數之比基本穩定在2~3,其平均報名錄取比為2.658。也就是說,每2.66個考生中約有1人被普通高校錄取。而這又是以只有1/3的初中畢業生才能進入普通高中學習為前提的。
不難看出我國的高等教育供給遠遠不能滿足個人對其的需求,1999年全國性的高等教育大擴招使我國高等教育向著“大眾化”的方向前進了一大步。根據世界各國的發展趨勢,“擴大高等教育的供給”以適應變化了的高等教育需求是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必然。高等教育供給的擴大意味著有更多的人可以接受高等教育。但我國的高等教育的供給主體是多樣化的,它既包括普通高等學校,也包括高等職業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私立高校、網絡大學等,由此形成了我國“雙重結構”(普通高校及普通高校之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高等教育體系。而對于我國高等教育的需求主體——個人,對高等教育供給的選擇具有不可兼得性,即如果選擇了普通高校,就不能再進入同級的高等職業學校。鑒于此,個人必須在所提供的各種可能中作出選擇,必須對普通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作出選擇。比較的內容包括:兩者的社會認可度;畢業生的市場競爭力;個人對回報率的預期。在這三方面,高等職業學校遠遠沒有普通高等學校的吸引力強,正是鑒于以上幾個方面的比較,使個人在選擇時過多地偏向了普通高等學校。致使高等職業學校的生源嚴重萎縮,并因此引發了各個環節的問題,使高等職業教育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二、連鎖反應:困境之表現
高校擴招的指導思想對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是機遇而不是挑戰。參照國際經驗,在普通高等學校的教育機會供給的潛力有限的情況下,高等職業學校應承擔主要的擴招計劃學額。但由于個人對高等教育機會供給的選擇基于不同的利益目標,而使高校擴招嚴重背離了其方向,以至于普通高校“人滿為患”,而高等職業學校卻“門前冷落鞍馬稀”。據北京“高招辦”1999年招生統計資料,高等職業學校共錄取9682人,從普通高中畢業生中僅招了6860人。生源的萎縮引發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其主要表現是:
(一)生源的萎縮和質量的下降
高等職業學校在高校擴招之前就面臨嚴重的生源問題,這也是受高等職業教育“先天”劣勢影響的必然結果,許多考生把高等職業學校視為無路升入普通高校的一種迫不得已的選擇。但高校擴招之后,使普通高等學校的受教育機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擴大,使有些退而求次地選擇高等職業學校的考生此時也寧愿支付巨額的擴招費而進入普通高校。因此,高校擴招給高等職業學校帶來的直接后果便是生源的萎縮。有許多高等職業學校甚至出現錄取不報到的現象,有的省近1/3的學生不報到。伴隨而來的是生源質量的下降,因為高等職業學校為了招滿學額,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低錄取標準,這無疑為以后的教學工作和管理工作埋下了隱患。
(二)學生的思想工作難做
學生思想工作是高等職業學校的靈魂之所在,通過它可以提高學生對高等職業學校培養的人才特點及其社會作用的認識,增強他們對個人成長和事業發展的信心,激發他們學習的自覺性。學生思想工作的關鍵是擺正學生的不平衡心態,如果忽視了學生的思想工作,實際上是放棄了高等職業學校的根本。
進入高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大都具有以下特點:知識基礎薄弱;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因為進入高等職業學校學習必須支付遠高于普通高等學校的教育成本,這就意味著一個家庭必須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才有可能作出進入高等職業學校學習的選擇。經濟條件較好的家長大都基于孩子高中畢業后社會適應力、競爭力、自立能力還沒有完全成熟,雖然選擇高等職業學校是選擇的最下限,但還是有選擇的可能,可對于家庭貧困的家長來說,雖然也有以上的考慮,但因支付不起過高的教育成本,其子女只能選擇棄學打工。而那些上了高職的學生由于其選擇不符合他們的志向,大多持一種不平衡的心態,認為認真學習與不認真學習的結果都是一樣——畢業后就面臨失業。武漢市教科所對市第一職教中心95級學生進行的專業態度調查表明,學生對專業有所了解的僅占38%,對進職校感到“無可奈何、有無出息無所謂”的學生占到55.9%。這些學生的知識基礎本來就比較薄弱,如果不調動他們的學習積極性、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高等職業學校必將面臨教學質量大滑坡的窘境。
(三)教學質量的下降
教學質量是高等職業學校的生命線,教學質量上不去,學生的素質難以實現全面的提高,社會適應力比較差,會直接影響高等職業學校的社會認可度,最終高等職業教育的活力就難以維持。而高等職業學校由于學生的知識基礎薄弱,思想上又有一定的負擔,一種畢業后無出路的憂愁和恐慌控制著他們,反映在學習上便是厭學、逃學、注意力不集中等,這就嚴重阻礙了學生主體性的發揮。而且他們的職業技能處在“零起點”的狀態,更給教學增加了難度,加之有些學校對師資隊伍的建設不夠重視,沒有放在突出的位置來抓,這些都會對教學質量產生負面影響。
三、自我完善:困境之擺脫
高等職業教育既是職業教育的高級形式,又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處理不好其供給與需求的平衡,必將會影響到我國高等教育的健康發展和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進程。因此,必須激活高等職業學校供給的活力,使其對個人產生較強的吸引力。保證高等職業教育健康的發展,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客觀上,社會應給予高等職業學校更多的支持
高等職業教育在我國畢竟是一項新生事物,其發展和壯大必須首先要依靠國家政策、法規的支持,創造有利因素,理順各方面的關系:
1.社會應提供一個與普通高校公平競爭的環境。國家對高等職業學校應當同普通高等學校一樣,公平對待。學校及師生享有平等的社會地位,其頒發的學歷證書應具有與普通高等學校同級同類學歷證書同等的效力。
高等職業學校的供給與需求失調的最終歸宿是生源不足,而生源不足的根源在于它們享受不到與普通高校一樣的“就業”優勢。因此必須盡可能縮小兩者之間的差距。普通高校的畢業生同這類高校的畢業生一樣都進入人才市場,憑借自己的能力、素質獲得較好的工作崗位,實現預期收益。這樣才能使這些形式的高等學校與普通高校處于公平競爭、同步發展的狀態,才能相對增強其對個體的吸引力,有效解決生源不足的問題,激活個體對其的需求,使供求矛盾得以調節。
2.建立完善的高等職業教育的學歷教育體系。高等職業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于建立完善的高等職業教育的學歷教育體系。“承前”,它可解決中等職業學校的出口問題,扭轉中等職業教育的“終結性”局面;“啟后”,它與普通高等教育學歷教育體系的層次一樣,同樣可以有本科、碩士乃至博士層次,這樣既可以提高高等職業學校的地位,又可以使莘莘學子免去后顧之憂,能分流到高層次的職業學校學得一技之長。
(二)主觀上,高等職業學校要不斷自我完善
高等職業學校相對于普通高等學校一直處于“二級市場”,是考生無可奈何、退而求次的選擇。要擺脫這一困境,必須在自身的辦學上尋求突破口。高等職業學校應根據人才市場的需求變化,結合自身的特點,辦出自己的特色。正如格拉夫論及美國高等教育時所指出的:“各院校和大學的生存或者依賴于滿足用戶的需要,或者依賴于以自己大學的優秀質量來吸引用戶。只有形成了自己學校的特色,才能吸引用戶,雷同則不能。
1.形成自身特色。高等職業學校存在一個致命的弱點,其課程設置及管理模式等都是模仿普通高等學校而來,這在歷史較長的普通高校面前無疑是“自尋短見”。其課程、專業設置等都應擺脫普通高等學校的那種系統性、完整性的束縛,根據崗位的需要,突出其人才培養類型的不可替代性,把握好其生命活力之所在——職業性,建立與普通高等學校有本質差異的教學體系。尤其在課程設置上,要充分體現高等職業學校的特色,注重基礎課、專業課、實踐課三合一。
2.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與素質的提高。《職業教育法》總則第一條開宗明義:“為了實施科教興國的戰略,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根據教育法和勞動法制定本法。”這就是說,高等職業教育不能單純地傳授職業技術和技能,而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傳授職業知識,進行職業指導,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質,如適應能力、協作精神、心理承受能力等,這些都是從事現代化大生產的勞動者所必須具備的素質,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綜合素質較高的人是高等職業學校提高其畢業生市場競爭力的出路之所在。正如瑞典教育與文化事物大臣英格瓦·卡爾森所言:“學校的使命不再是純粹簡單地傳授一定數量的知識了(如果過去它曾經做的那樣)。一所學校的根本目的,尤其是指導教學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每個人都有可能自由地發展他的才能和愛好。”人才市場上越來越多的單位注重個人的能力、綜合素質,這對于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是一個很好的機遇。因此,高等職業學校必須建設好一支適應高等職業教育特色的教師隊伍,重視發揮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重視學生全面素質的培養,更重要的是要突出其辦學的靈活性,使其培養的人才能適應社會的需要。
[參考文獻]
[1]陳列.市場經濟與高等教育——一個世界性的課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2][美]西奧多·W·舒爾茨.人力資本投資——教育和研究的作用[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0.
關鍵詞:高等 職業教育 發展 科學發展觀
高等職業教育與經濟社會緊密融合,肩負著培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所需要的大量高素質的技能人才的重任。目前,我國各類、各行業的高職院校大多面臨三個方面的困境:一是辦學觀念陳舊,體制機制僵化。二是管理粗放,不講績效,缺乏核心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潛力。三是人才培養定位不準確,沒有形成高職特色。
發展的最終目的,歸根到底是為了人的發展;科學發展觀的核心也是以人為本。因此,從“人”這個角度去分析和研究高等職業教育應該更能接近事實的本質。
一、高等職業教育相關“人”的構成及分析
相對于高等職業教育,涉及到的“人”基本有這么五類:1、學生;2、企業主;3、家長;4、教師;5、政府官員。
(一)學生的需求分析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物質需求 2.學習的需求 3.就業的需求 4.心理和情感的需求。
(二)企業主的需求分析
與古典資本家相比,當代資本家生存與發展的環境有了極大的變化,但是無論怎樣變動,都脫離不開資本本性的驅使——追求剩余價值毫無疑問是他們唯一的目的與動機。
(三)家長的需求分析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永遠是家長們的夙愿。只要能對孩子的利益有益的也就是家長們所追求的。
(四)教師的需求分析
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自我價值的體現2.物質上的滿足3.發展的需要4.工作成本的需求
(五)政府官員的需求分析
教育是一個國家的發展戰略之一,始終在受到政府各級機構的影響和約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所以,把政府官員也納入到我們的分析范圍是很有必要的。[1]
二、高等職業教育現階段的主要問題和矛盾[2]
(一)人才供求的矛盾
(二)高職院校的教學教育效果不盡人意
(三)對教師的培養及關懷不足
(四)相關教育政策落實缺乏科學性
三、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策略
通過前面的分析得知,提高教學效率和教育質量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關鍵,我認為,這其中要做好幾個方面的工作[3]:
(一)國家及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統籌協調
需要國家及當地政府為高職教育做正確的社會輿論導向,形成統一的認識和價值觀,增強相關社會責任感;職業教育離不開校企聯合,需要政府進行協調和推動,構建政府為主導、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體系。
(二)形成自下而上的發展機制
應該給學校充分的自主發展空間,讓學校能夠根據市場的需求決定自身的出路,而作為上級,不是在那里大搞一刀切和發號施令,更多的則是給予底下支持和幫助。
(三)教學和教學管理的創新及改革
學校必須以廣大學生和教師的利益為出發點,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辦法,最大程度的激發師生們的熱情及智慧,積極投身到教學的創新和改革中去。
綜述上所述,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是一個長期的、艱巨的過程,我們只有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思想來指導高等職業教育的開展,才能促成高等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孫蘭芝.科學發展觀與發展高等職業教育[J].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2005(5)
2.朱建民,張文勝.我國高職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職業,2007,(6S)
3.張立今.關于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幾對關系[J].高校理論戰線,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