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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參保及手續辦理
(一)城鎮老年居民符合《暫行辦法》規定參保條件的,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二張,向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自愿提出參保申請,并填寫《*市城鎮老年居民參加養老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參保申請表》,樣本見附件1)。
符合《暫行辦法》規定實施政府補貼的參保人員需同時提供有效的《*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以下簡稱《低保證》)或《*市城區社會扶助證》(以下簡稱《扶助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按下列程序對申請人的參保資格進行初審:
1.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對其參保資格和享受政府補貼資格進行初審。初審不符合條件的,退還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初審符合條件的,填寫《*市城鎮老年居民參加養老保障公示單》(以下簡稱《公示單》,樣本見附件2)并公示3天,接受群眾監督。
2.對經公示有異議的申請,應在進一步了解情況的基礎上明確意見;對經公示無異議后,應在《參保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填寫《*市城鎮老年居民參加養老保障花名冊》(以下簡稱《參保花名冊》,樣本見附件3)。公示經辦人應在《參保花名冊》上簽名。
3.將初審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的下列材料報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并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⑴申請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⑵《參保申請表》、《公示單》和《參保花名冊》;
⑶申請人一寸免冠近照二張。
享受政府繳費補貼人員需同時上報《低保證》或《扶助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社保經辦機構根據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報送的申請人材料,按下列程序核定并辦理申請人的參保手續:
1.審核申請人的戶籍、出生年月、取得本市常住非農戶籍年限等是否符合參保資格;
2.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信息比對,對已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等社會養老保險(障)待遇和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已按月享受各類生活費待遇的申請人,應通過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告知其不屬于《暫行辦法》規定的范圍對象;
3.審核申請人的《低保證》或《扶助證》是否真實有效,核定其享受政府繳費補貼的資格和標準;
4.將審核結果填寫《*市城鎮老年居民參加養老保障受理回執單》(以下簡稱《受理回執單》,樣本見附件4),并及時反饋給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
5.通過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及時發給參保人員《*市城鎮老年居民參加養老保障繳款通知書》(以下簡稱《繳款通知書》,樣本見附件5),并告知其到指定銀行繳款;
6.依據銀行繳款回執中載明的日期確定參保人員的參保時間,并為其建立個人賬戶;
7.憑銀行繳款回執發給已參保人員《*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手冊》(以下簡稱《養老手冊》,樣本見附件6)并由參保人員本人簽收。對非參保人員本人辦理領取《養老手冊》手續的,應請代領人提供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簽收。
(四)申請人在《參保申請表》中填寫的出生年月以本人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出生年月為準。
申請人在本市“農轉非”或從本市外遷入,取得*市常住非農戶籍時間的證明以居民戶口簿記載的時間為準。
(五)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以上人員,可以在申請參保的同時提出待遇享受申請,具體手續按本實施意見第三條規定辦理。
二、關于繳費辦法和標準
(一)參保人員應一次性足額繳清養老保障費。
(二)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障費,由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委托指定銀行收繳。參保人員持《繳款通知書》向指定銀行繳納養老保障費。*、江東、江北三區以及市科技園區(以下簡稱“市本級統籌各區”)的參保人員將銀行繳款回執直接交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其他區按方便可行原則自行確定。
(三)參保人員按公布的繳費標準繳納養老保障費,*年按《暫行辦法》規定的標準繳費。今后新的繳費標準調整公布后,新參保人員應按新公布的繳費標準繳納養老保障費。
(四)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具體的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市財政局另行規定。
(五)參保人員持有效的《低保證》或《扶助證》可享受政府繳費補貼,其中持有《低保證》的,補貼標準為每人6000元;持有《扶助證》的,補貼標準為每人4000元。
市本級統籌各區參保人員的政府繳費補貼可直接抵繳其應繳納的養老保障費,其他區可自行確定。
(六)社保經辦機構應在每月25日前(節假日不延伸)完成當月參保繳費業務的辦理工作。
三、關于待遇享受及手續辦理
(一)參保人員在到達待遇享受年齡當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養老手冊》和一寸免冠近照二張,向原辦理參保手續的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辦理待遇申領手續,并填寫《*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享受核準表》(以下簡稱《享受核準表》,樣本見附件7)。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于當月25日前持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向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享受手續。
(二)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對其待遇享受資格進行初審,主要審核其《享受核準表》與《參保申請表》中填寫的出生年月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按《參保申請表》中填寫的出生年月為準。對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及時將其材料報送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
(三)社保經辦機構對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報送的參保人員材料在信息比對的基礎上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在《享受核準表》上簽署核準意見,從核準次月起按參保人員應享受待遇檔次為其發放養老保障待遇。
(四)社保經辦機構在審核中發現已在享受其它社會養老保險(包括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或按國家、省、市規定按月領取生活補助費的,應通過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告知其“只靠一頭、自愿選擇”的原則,并由本人作出選擇,按選定的待遇享受。
(五)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委托銀行或郵局實行社會化發放,并于每月15日前足額發放到位。
(六)參保人員享受養老保障待遇的檔次必須與其繳費的檔次相對應,并按公布的標準享受待遇,*年按《暫行辦法》規定的待遇標準享受。
(七)養老保障待遇水平將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情況和城鎮居民生活水平情況適時調整。具體調整的時間和標準,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實施。
(八)參保人員在享受待遇期間被判刑或勞教的,在服刑或勞教期間,停發養老保障待遇;刑滿或勞教期滿后重新享受養老保障待遇,停發的待遇不再補發。
(九)參保人員自死亡次月起停止享受養老保障待遇,其親屬必須在參保人員死亡后30天內持死亡證明,經原辦理參保手續的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審核后,到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障關系的終止以及個人賬戶(余)額的退還手續。
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應通過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掌握參保人員待遇享受資格變化動態情況,并及時上報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
(十)參保人員應參加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每年開展的待遇享受資格認證。對未按規定進行資格認證的人員,將緩發其養老保障待遇,待其辦理認證手續符合待遇享受條件后恢復待遇享受,其中需補發待遇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補發。
(十一)對多領、冒領養老保障待遇的有關人員,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繳有關當事人的非法所得,并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關于個人賬戶管理
(一)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障費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分別記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中的“政府補貼”和“個人繳費”欄,政府補貼不作繼承與退還。養老保障待遇先從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不足支付時,由統籌資金支付。
(二)社保經辦機構每年年末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個人賬戶額的利息,當年記入的個人賬戶額按活期利率計息。
(三)參保人員在*市行政區域內遷移戶籍,不改變與參保經辦機構的養老保障關系,其個人賬戶不作轉移。
(四)參保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填寫《*市城鎮老年居民終止養老保障申請表》(樣本見附件8),持《養老手冊》和相應的證明材料,經原辦理參保手續的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審核,報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核準,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障費本息或余額予以一次性退還,并終止養老保障關系:
1.戶籍遷移至*市行政區域外的;
2.參保人員死亡的,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退還。
五、關于管理職責
(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綜合管理工作。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當地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負責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計劃實施、業務指導工作。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參保手續辦理、養老保障費收繳、個人賬戶建立、待遇給付等業務經辦工作;制訂工作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并指導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做好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具體業務工作。
(三)各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負責當地城鎮老年居民參保初審、公示、資料傳遞等相關工作;《暫行辦法》實施初期,可以通過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組織本轄區內城鎮老年居民的參保工作。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的操作要求由各區自行明確。
(四)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計算機應用程序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設計并組織開發。《養老手冊》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
六、關于組織實施
(一)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是我市養老保障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二)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根據《暫行辦法》規定,按“業務相近、管理有效”原則明確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具體業務的經辦機構;協商有關職能部門落實人員編制和經費,充實社保經辦機構的人員力量,保障業務經辦所需經費。
(三)市區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要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各司其責的要求,抓緊做好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做好當地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的宣傳發動和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幫助街道或鎮(鄉)社保服務機構落實工作任務,承擔相關職責;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暫行辦法》要求共同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七、其它
關鍵詞: 城鎮;養老;途徑 ;研究
中圖分類號:F323.8; D632.1
養老保障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發展的重大問題。人口老齡化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難題,已引起全世界的關注。河南是全國人口第一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自1998年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預計2030年4個河南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一對夫婦需要贍養4到6位甚至8位老人。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已成為河南社會生活中存在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因此,必須從實際出發,加強對養老保障問題研究,以解決人口老齡化過程中遇到的養老保障難題。
一、河南老年人口及老齡化現狀
(一)老年人口數量龐大,增長迅速
根據河南省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從年齡構成看,在全省常住人口中, 65歲及以上人口為7858799人,占8.36%,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上升1.4個百分點,反映出我省人口老齡化進程逐步加快,人口老齡化形勢非常嚴峻。按照通用的人口年齡構成類型劃分標準,河南人口年齡構成從2000年開始進入老齡型。
(二)人口未富先老,面臨重負
發達國家的人口老齡化一般是伴隨著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而到來的,即屬于“先富后老”,其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繁榮為人口結構的轉變奠定了一定的經濟基礎,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一般在5000至1萬美元之間,目前2萬美元左右。中國卻是在經濟處于發展中國家的水平時,人口老齡化到來,即屬于“未富先老”。中國1999年進入老齡社會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還不足1000美元,2010年才突破4000美元,而2010年河南的國內生產總值占全國5.3%。在物質基礎薄弱的條件下,籌劃、設計養老保障模式,這是當前的現狀。進入老齡化社會后,隨著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不斷增加,支撐老年人口的撫養費用也在不斷增加,養老支出比例不斷上升。老齡化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之間不協調的矛盾會進一步顯現,對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的壓力將進一步加大。
二、河南城鎮居民養老途徑的現狀
河南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城鎮居民目前初步建立了“統賬結合”基本養老、企業年金與商業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框架。全省城鎮養老事業經過十幾年的迅速發展,在各級政府的努力下,城鎮居民養老問題得到了很大改善,主要實行了家庭養老、社區居家養老、養老院、高級(產權化)養老社區、異地(候鳥式)養老等養老方式。
(一)城鎮居民家庭養老負擔重,空巢老人家庭增多
南陽市調查顯示,65%的居民家庭有需要贍養的老人。其中,有一位老人需要贍養的家庭占24%,有二位老人需要贍養的家庭占19%,有3位老人需要贍養的家庭占10%,有4位老人需要贍養的家庭占12%;漯河市60歲以上的老年人35.6萬人,占總人口的13.7%;三門峽市共有60周歲以上老人29.3萬人,占總人口數的13%;駐馬店市調查顯示平均每人贍養1.02個老人。說明社會老年人口的比重加大,社會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城鎮居民家庭養老負擔重。
同時,由于年輕人思想觀念的變化和住房條件的改善,他們一結婚就另立門戶,導致空巢老人家庭增多。駐馬店市調查顯示60歲以上的老人空巢率達15%;漯河市調查顯示空巢老年人有21.8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61.2%,其中,無子女等直系親屬提供照顧,獨居(1人或與配偶居住)老年人3.4萬人,占空巢老年人的15.6%。
(二)傳統家庭養老觀念依然占據重要地位
受傳統觀念影響,河南城鎮居民多數仍然愿意家庭養老。南陽市調查顯示:46%的人最愿意選擇家庭養老的養老形式,30%選擇社會養老,22%選擇社區養老;駐馬店市調查顯示,58%的人選擇了把父母接到身邊親自照顧,3%的人因力不從心被迫選擇把父母送老年公寓或托老院,24%的人選擇政府社區養老;永城市調查顯示,63.5%的人則愿意依靠子女或依靠自身進行養老, 22.5%的人希望依靠養老保險進行養老。家庭成員奉養照顧老年人,了解自家老年人的各種需求和生活習慣,與公共養老機構相比,在保障資金相同的情況下,家庭養老的生活質量相對更高一些。選擇其他養老方式的人中很多也是無奈之舉。隨著80后、90后的成家立業,“四二一”家庭模式逐漸成為社會主流,許多老人考慮到他們的工作、精神壓力較大,無暇照顧老人,只好愿意選擇家庭以外的養老方式。可見家庭養老的主導地位在相當長時期內是不容懷疑和動搖的。
(三)社區養老方興未艾
社區養老是建立在個人、家庭、社區和國家基礎之上的,它是以居家養老為形式,以社區養老網絡為基礎,以國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為保證,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的養老體系。以社區為單位,利用社區資源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服務與照顧,使他們可以長期在家里居住。發展養老服務事業的著眼點應始終放在社區輔助居家養老的服務上,這種養老方興未艾,是解決廣大老年人社區養老實際生活困難的有力措施。南陽市臥龍區七一街道中光社區有居民5000余人,60歲以上的老人共764人,其中65歲以上的老人569人。自2005年社區成立以來,工作人員積極做好各項老年人服務,并在社區內不斷開展文化活動,完善服務管理,用心關愛社區內的老人。該社區被評為2010年度“河南省敬老愛老先進社區”,成為社區養老的典型。
(四)社會養老初露萌芽
城鎮居民現在大多都是獨生子女家庭,社會競爭激烈,工作壓力較大,一個“兩口之家”照顧四個老人,從時間上和精力上都是不現實的。所以,從發展趨勢看,社會養老模式最終將取代家庭養老形式而占據主導地位。現在不少中年人開始接受社會養老的觀念。認為當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時,愿意去老年公寓等社會養老機構。全省各市目前都建立了養老院,一些家庭無力照養的老人都已送入,平時飲食起居等生活由養老院照管。南陽市調查顯示:30%的人選擇社會養老;駐馬店市調查顯示:39%的人選擇去老年公寓或者托老院(社會機構養老)。許多城鎮的社會養老已展露“萌芽”,都建立了養老院等社會養老機構,為社會養老奠定了基礎。
三、河南城鎮居民養老保障存在的問題
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的中國特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但具體到河南實際民情,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家庭養老面臨挑戰
家庭養老是人類社會最古老也是最基本、最重要、最富生命力的養老方式,同時也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即是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成員主要是子女或孫子女贍養年老家庭成員的養老方式。這種養老模式是以血緣和親情為基礎,是幾千年來社會傳承的“孝道”文化之一。養兒防老是社會傳承的“孝道”文化。當前和未來相當長時間內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依然占主導地位,勤勞辛苦一生的中國老人,晚年最希望過上子孫繞膝、頤養天年的生活,所以老人主觀上還是愿意和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它既能緩解并不富裕的傳統中國社會所需要承擔的社會壓力,穩定社會秩序,也有利于尊老愛幼優良傳統的繼承和弘揚。
但隨著獨生子女家庭增多、家庭小型化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家庭養老己面臨挑戰,代際之間的孝道、贍養、照料老人的觀念日益淡化,家庭對老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傳統不斷削弱,獲得子女經濟支持的老人比例不斷下降。南陽市調查顯示,32%的被調查者同意父母與子女同住,46%的較同意,22%的不同意;68%的被調查者認為贍養老人的壓力來自于收入,22%的被調查者認為贍養老人的壓力來自于生活習慣的不同造成的壓力,10%的是來自于工作環境和有限的精力。
(二)社會機構養老量少質差
人口老齡化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也對社會、經濟、文化產生了深刻影響。老年人不僅要求解決代養問題、醫療問題,同時還要求解決護理照料問題,對社會提出的特殊服務要求更加迫切,為社會化養老提供了條件,社會機構養老應運而生。社會機構養老是由老人子女或者是老人自己提供養老資金,由社會機構提供養老功能的一種新型的養老方式,部分或者全部的養老功能由家庭逐漸轉移向社會機構。事實上,這種功能的轉移只是社會分工細化的一種反映,這種職責的轉移對大多數家庭來說只是轉移出了照顧這一具體的勞務形式,還是要付出經濟代價的。社會機構養老本質上是家庭養老的現代化。
隨著經濟社會結構的不斷變遷,城鎮居民家庭的類型、規模、結構等都發生了變化,“4-2-1”的家庭結構難以擔當居家養老的重任。據駐馬店市對300人的調查,39%的人在未來養老方式上選擇了社會機構養老,其中90%的人注重周邊自然環境、食堂伙食、交通條件、配套設施、服務質量、醫療條件,同時要求從業人員具備家政服務、醫療保健指導、心理護理等基本技能。然而,目前政府對養老的資金投入不足,養老服務機構供不應求,如漯河市公辦服務社會老人的老年福利院僅有1所,床位200張。專業護理人員短缺,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緩慢,行業監管力度不夠,一些民辦養老院服務質量差,難以滿足老人們的需要。
(三)社區居家養老任重道遠
“社區養老”與傳統家庭養老和養老院機構養老不同,除接受家庭照顧外,主要依托社區提供的居家養老網絡和義工自愿養老服務,兼具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的優點,被認為是當前最為可行的選擇。老人住在家中,養老服務卻是由社會來提供。老人既留在熟悉的環境中,又能得到生活和精神上的照顧。“社區養老”作為家庭養老和社會機構養老的重要補充形式,具有醫療服務專業化、社區規模體系化、資源配置成本低等優勢,能夠更好地滿足我國基本養老的需求。據駐馬店市對300人的調查,24%的人選擇如果政府開展了社區養老,把父母留在家里主要由社工照顧,15%的人在未來養老方式上選擇了社會居家養老,其中70%的人需要家政、餐飲、康復、聊天、健身、醫療保障等養老服務項目,要求從業人員具備家政服務、醫療保健指導、心理護理等基本技能。然而,目前全省的社區居家養老剛剛起步,任重道遠。
四、發達國家養老模式
目前,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的養老模式多以居家養老為主,這也是國際跟蹤研究發現最人道的養老方式,發達國家在居家養老配套服務上的豐富經驗,也許可以為我們提供一些借鑒。
(一)日本:讓老人回歸家庭
因老齡化嚴重而有“銀發之國”之稱的日本,居家養老非常受歡迎,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社區服務周到細致,相對完善,還能讓老人發揮余熱,日本政府從2000年開始實行護理保險制度。“脫離醫院,讓老人回歸社區,回歸家庭”是這項保險的主要目的,國民每年繳納3000日元就可以在65歲后接受這項保險提供的服務。針對上世紀七十年代日本家庭空巢十分嚴重現象,倫理學家提出了“一碗湯距離”的概念,即子女與老人居住距離不要太遠,以送過去一碗湯而不會涼為標準,這樣,子女既有自己的世界,又能夠方便照顧長輩,后來,有人發展了這一理論,提出最近為“一碗湯”距離,最遠為“一炷香”時間。
(二)英國:社區照顧
英國是一個典型的人口高度老齡化的國家。英國政府從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開始重拾社區照顧責任,社區精神病服務在英國得以擴展,之后社區照顧擴展到老年服務。社區照顧有社區活動中心、老人公寓、家庭照顧、居家服務、暫托處、老人院等等。社區照顧明確強調在社區內對有需要者提供服務,可以幫助他們繼續生活在家中而無需長期住院護理。社區針對不同情況提供居家照顧生活服務,生活照顧工打掃居室、洗衣、做飯、洗澡、理發、購物、陪同上醫院等等。社區還安排保健醫生定期上門,傳授養生之道,如保暖、防止癱瘓、營養知識以及預防疾病等,并按照需要向老年人提供有關視力、聽力、牙齒、精神等方面的特殊服務。為了防止老年人久居家中孤獨郁悶,英國政府還出資興辦具有綜合服務功能的社區活動中心,專為老年人提供娛樂、社交場所,幫助老年人擺脫孤獨、促進心智健康。英國社區照顧運行模式,主要是依托社區,官辦民助或民辦官助,其中政府發揮著主導作用,非政府非營利組織發揮著骨干作用。
(三)新加坡:立法懲罰不孝子女,父母同住買房津貼
1995年,新加坡國會通過了世界上首個《贍養父母法令》,規定被控未遵守《贍養父母法令》的子女,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罰款1萬新元或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為了弘揚孝道,新加坡政府出臺了不少鼓勵子女照顧老人的政策,如從2008年4月起,凡年滿35歲單身者購買政府房屋,如果是和父母同住,可享受2萬新元的公積金房屋津貼。
五、完善城鎮養老保障途徑的政策建議
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將變老,老年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人生階段。結合河南城鎮居民家庭“少子女老齡化”現象和傳統家庭養老功能不斷弱化的實際,建議采用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養老為依托、以社會養老為支撐的養老途徑,讓每個老年人都能享受到“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晚年生活。
(一)強化統籌規劃,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中央提出的“發展多層次的社會化養老服務,加大對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與經營的支持,引導社會資金投入養老服務領域。加強養老護理職業教育,發展面向老年人的家政、護理康復等服務”的精神,高度重視養老事業,從穩定社會和諧發展的高度出發,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搞好規劃,成立由民政、發展改革、老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溝通,共同促進養老工作的開展。
(二)加大財政資金投入,鼓勵社會資金參與
各級政府要加強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激勵社會資金參與。對于低收入的高齡、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鼓勵他們在家或在社區養老為主,政府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使他們能夠安度晚年。對于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要建立高齡補貼制度,按月發放高齡補貼。為了確保“三無”老人安享晚年,城鎮要增加養老院數量建設,集中供養。
(三)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提高覆蓋范圍
要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覆蓋全體城鎮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這樣可以降低保險范圍內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率,減輕企業負擔,能夠從根本上提高養老保險水平,保障包括低收入者的全社會所有老年人的經濟負擔需求。
(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完善社區養老服務
把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作為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首先要以居家養老為基礎。老年人要跟隨其子女居家生活,方便家庭成員照顧,享受天倫之樂,政府要合理布局社區醫療,為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方便的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等服務。其次,以社區養老為依托,大力發展完善社區養老服務。城鎮社區要建立托老所,還要鼓勵各類社會服務企業建立托老所,完善社區養老服務。使大部分老年人能夠在社區就近養老。三是以社會養老為支撐。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建立公辦養老院和民辦養老院,完善養老服務設施,使無人所養的老年人能夠進入養老院,進行社會養老。
(五)加強養老機構建設,大力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高度重視養老機構建設,加快養老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大力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一是加強供養型和護養型養老機構建設。公辦養老機構建設的重點是以收養“三無”、低收入和失能老年人為主的供養型和護養型養老機構;二是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對于公辦的養老機構,要大膽進行改革,經營者聘任、員工聘用、服務功能承包或公建民營,提高服務水平;三是制定并落實優惠政策,推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從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轉變過程中,在政府承擔社會養老義務、“機構養老”覆蓋最需要幫助的老年人基礎上,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力量,鼓勵企業和民間力量,大力發展養老產業。
(六)完善老年法規體系,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養老保障方面,我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老年人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的權益及保障,老年人參加社會發展的權利、法律責任和處理程序等作了具體規定。為完善養老保障體系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了切實的法律保障。但是,在老年福利、老年保險、老年保健以及老齡產業、老年設施等方面,還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更未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為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規體系,使養老保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軌道。
(七)借鑒外國養老經驗
如日本解決家庭“空巢”老人的“一碗湯距離”、“一炷香”時間;德國大學生以勞換租,獨居老人和單親家庭一起住;新加坡立法懲罰不孝子女,父母同住可獲津貼;美國社區養老;英國社區照顧等經驗,都值得我們借鑒。
總之,人口老齡化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嚴峻問題,如何真正地照顧好老年人的生活、實現好老年人的權益,保證老年人過一個幸福的晚年,是構建讓子女放心、老人安心、社會安定的和諧社會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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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的逐步推進,勢必進一步加速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進程。11月15日,新型城鎮化與健康養老產業發展高峰論壇在北京舉行,城鎮化加速推進過程中如何開發老年服務產業成為會議的重要議題。
城鎮化不僅會使養老市場需求量增加,還會為城市的養老服務業發展帶來強大動力。未來,我國養老的重心將從農村轉移到城鎮,這對于希望進入養老服務行業的企業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不過,養老產業前期投資大、回報周期長等特點,決定了企業不可能“賺快錢”。
到會專家提醒,目前企業要跳出養老看養老產業,競爭性不強但潛力巨大,這為從事養老服務產業的企業留足了成長空間。
老年消費市場3.3萬億元
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過2.02億,占總人口的14.9%。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預計到2020年老年人口將達到2.43億,2025年將突破3億。
談及中國面臨的養老壓力,長期專注于養老領域研究,曾參與《中國老年事業發展白皮書》《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起草的全國老齡辦政研部副主任李志宏說了8個字:不可逆轉、不容樂觀。
未富先老,是我國養老面臨的困難。人口老齡化對整個社會的發展、經濟活力和公共財政雖然會帶來一定影響,但這會為某些行業的發展帶來機遇,如健康養老產業。
據研究機構預測,到2020年,中國老年消費市場規模將達到3.3萬億元。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老年群體消費和養老服務需求日益增長,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關注養老行業,希望從中分一杯羹。
一直從事商業貿易的北京城鄉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最近開始在北京大興區狼垡開發一個占地200畝的養老園區。該公司副總經理鄭強說:“希望將園區做成一個養老產業的推進基地,這是商業公司涉足養老行業的一次嘗試。”
據鄭強介紹,這個養老園區的定位是老人的健康管理服務。為滿足社區需求,園區內會設立一個主要針對老年癡呆、心血管疾病等治療的老年病康復中心,還會設立一個培訓營養師、護理師、心理咨詢師等的培訓中心。
與北京城鄉貿易中心股份公司想法類似,由于看好養老產業前景,河南五云山養老項目負責人則在鄭州圈了1.8萬畝山林地做起小鎮養老項目。據他介紹,該項目的定位是候鳥式養老,與公司另一個項目配合,會員每年可以在河南五云山和海南分別居住兩個月。
這個項目未來可能會過渡到養老地產。“打造的方向是微型小區,園區內亭臺樓榭、小橋流水應有盡有,還設有康復醫院,提供中醫養生等服務,未來老人可以選擇在此購房置業。”說。
開發養老產業市場,需要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服務。“要根據老年人需求設計養老方式,提高老人生活的幸福指數和快樂指數。”中國風景名勝區協會旅游規劃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民談到,可以結合當地的市場,依托景區開發旅游養老。目前最常見的是一些東北老人的反季節養老,他們冬季到海南避寒,夏季回東北避暑,候鳥式養老已是國內比較成熟的市場。
養老重心在城鎮
國家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的出臺,為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例如,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公共服務方式的轉變都有利于擴大養老服務業的發展空間。
此前,關于養老體系重點在農村還是在城鎮這一問題,業界一直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為,目前我國老年人口占較大比重的地方是農村,農村是社會養老體系建設的難點。在李志宏看來,未來社會養老體系的重心一定是在城鎮。
“城鎮化進程加快,到2034年城鎮老年人口將達到峰值,城鎮老年人購買力是農村的4倍,所以城鎮老年人口將來會是重點,只有城鎮能使社會養老體系的經濟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他說。
“人口城鎮化會加速人口老齡化。”李志宏認為,城鎮化會改變人們的生育觀念,從而導致出生率下降;同時,城市優越的生活條件和醫療條件使得人口死亡率下降。這種雙重疊加勢必導致人口老齡化的加速,使得老年人口比重增加2%。
實現城鎮化后,老年人的購買力也會相應增加。李志宏分析,決定養老市場需求量的因素有3個:老年人口數、收入水平和購買意愿。老年人口的城鎮化改變了老年人的消費方式;此外,城市老年人收入水平比農村老人高,這些因素會使得養老服務業迅速擴張。
目前,我國的養老服務業還屬于勞動力型,將來勢必會轉向品牌、技術、資本運作型,勞動力的增加會成為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支撐。大量青壯年勞動力的流入,為城市各產業的發展增加了勞動力,也有利于破解養老服務業用工難的問題,為城市經濟發展帶來生機和活力。
“即使沒有人口城鎮化,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也會使養老服務市場擴大,城鎮化之后市場需求會更加龐大。”李志宏說,城鎮化不僅使得養老市場需求量增加,還會為養老服務業發展帶來強大動力。
有專家認為,健康與養老服務產業即將進入發展的黃金時期。從國家政策層面看,最近一年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文件、政策,如《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都充分說明政府對養老相關產業的支持。
不過,李志宏認為,以往政府責任保障制度存在錯位情況。“未來養老保障機構應從生活供養型向醫護康復型建設轉變。”他說,社會保障機構應當把對象設定為低收入和身體不健康的老人,低齡健康老年人則應當生活在社區,然而,目前政府養老服務對象多為低齡健康老年人。
跳出養老談養老
無論如何,近期的一系列利好政策勢必推動養老產業的發展。
國家出臺的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其中有很多內容為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提供機遇,如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住房教育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的轉變,都有利于擴大養老服務業發展空間。
如果跳出養老本身看未來的養老服務產業,視野就會變得開闊。“國家的政策對養老、健康、旅游、文化均有提及,這給我們以啟發。”王先民建議,可以依托國家政策和社會需求來創新養老服務產品,改善我們的服務,從而形成一個非常大的產業集群,這才是未來養老產業的發展方向。例如,把養生、養老和旅游結合起來,實現三方面的一體化。
一體化意味著資源的整合。“養老服務業產業組織形態應從零散經營轉變為規模經營,從而進一步優化產業服務。這需要養老服務資源的整合,要在居家服務、社區服務和機構服務三者之間形成整合。”李志宏談道。
談及這種整合,他舉例,未來養老服務業和健康發展融合是必然的選擇。因為人口老齡化使得疾病性質向慢性疾病發展,目前老年人慢性病的患病率為60%,慢性病老年患者約1.1億人,到2050年約為3億人。養老服務業及健康服務需求極大增長,這就要求兩者需進行戰略性整合。
當然,李志宏強調,實現資源整合必須進一步完善政府部門之間的協作,以及公司之間的合作。
不過,雖然有一系列利好消息,但養老服務產業也存在隱憂。據有關機構預測,養老產業回報周期通常在5至10年之后,回報率為6.3%至7.1%,前期投資大且回報周期長,這使得一些本想進軍養老產業的企業望而卻步。
摘要:本文主要利用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配課題組2007年進行的城鎮住戶調查數據,研究了企業為城鎮職工提供養老保險的工資效應。文中我們使用了最新的傾向得分匹配方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進行實證檢驗。結果表明,企業單位為城鎮職工提供養老保險存在替代效應,即養老保險作為企業用工的成本,會直接或者間接的轉嫁給城鎮職工,從而參加養老保險會在短期內降低城鎮職工的工資。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加大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公共財政支持,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在提高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與率的同時,有助于短期內提升城鎮職工收入水平,進而刺激國內消費。
關鍵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替代效應”;傾向得分匹配
一、引言
改革開放近40年來,經濟得到迅速發展,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國家相關政府部門開始逐漸關注國內居民社會保障問題,逐步頒布并實施社會保障政策。中國的社會保障改革始于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1991年,國務院頒布《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之后一系列關于養老保險政策相繼出臺。企業單位是否將養老保險的成本轉嫁給城鎮職工,即養老保險是否存在替代效應?這些都是政策制定者應該關注的重要問題。
二、相關文獻回顧
目前,對于養老保險對城鎮職工工資是存在替代效應還是溢價效應?國內學術研究上仍存在爭議。黎志剛和吳明琴(2014)認為西方國家總結出來的養老保險對工資具有替代效應。鄭緯仁則表明城鎮化水平和工傷保險參與率與養老保險支出成正比,城鎮職工人均工資與養老保險支出成反比。這對本文討論養老保險對農民工工資效應的影響有參考意義。本文使用2007年CHIPS數據中城鎮職工數據進行實證研究,并使用最新發展起來的傾向得分匹配方法,檢驗用工企業提供養老保險對城鎮職工工資的影響。
三、數據來源及方法說明
CHIPS是目前衡量全國家庭住戶收入情況最好的指標之一。本文最終選擇6065個樣本量。其中參加養老保險的樣本共有4869個,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樣本有1196個。參保率高達80%。
本文估計收入的經典模型為明瑟工資方程,將此方程作如下變換:
yj=Aj+αDj+βXj+Ej(1)
式(1)中y是第j個城鎮職工的月工資,D是本文關注的主要變量,即養老保險。X是影響城鎮職工工資的其他控制變量,α和β是待估計參數,E是隨機誤差項。我們使用傾向得分匹配方法來控制個體的人力資本等特征變量,選擇性偏差問題將會得到解決。首先,我們根據將城鎮職工分為兩個群體,“參加養老保險”為參與組,“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為控制組。ATT的計算分為兩個部分,首先使用Probit或者Logit模型得到傾向指數,其次,在匹配的基礎上計算ATT值,公式如式(2)所示:
ATT=E[Y1i-Y0i|Di=1]
={E[Y1i|Di=1]-E[Y0i|Di=1]}
=E[{E[Y1i|Xi,Di=1]-E[Y0i|Xi,Di=0]}|Di=1](2)
四、實證結果
通過傾向得分匹配法的實證檢驗,我們可以分別計算匹配前與匹配后,養老保險的參與組和控制組的平均月工資,以及兩組之間的差異。表1中匹配前的參與組平均工資是2387元,控制組平均工資是2103元,匹配之前的ATT值是283元。顯然,匹配前的養老保險對城鎮職工工資的影響是溢價效應。但是,匹配之后的控制組工資上升為2553元,而且控制組工資高于參與組工資,城鎮職工工資和參加養老保險之間是存在替代效應的。
為了確保養老保險對工資影響效果的準確性,接下來本文分別使用半徑匹配方法和核匹配方法重新估計,對上述結果進行穩健性檢驗。表2是分別使用一對一匹配方法和核匹配方法計算的ATT值,結果都具有統計學意義。
五、總結
由實證結果表明,養老保險對城鎮職工具有替代效應,企業為城鎮職工提供養老保險時,會將其作為用工城鎮轉嫁給城鎮職工,從而在短期內降低城鎮職工工資。所以針對這些問題,社會保障部門在實施養老保險政策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到這些因素,為了保障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利益,首先,在指定養老保險政策的時候,應該讓城鎮職工群體和企業都應該少繳納養老金,而政府應該給予更多的補貼。(作者單位:南京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關鍵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企業年金
經過60多年的發展和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已取得了顯著成效,逐漸形成適應不同群體但又相互銜接的制度平臺。其中由基本養老險制度、企業年金制度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支柱構成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主要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部分基金積累制,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主體共同負擔。
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現狀分析
自國務院2005年底了《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以下稱《規定》)以來,我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在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做實個人賬戶。
(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覆蓋范圍。隨著《決定》的出臺,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包括農民工都逐漸納入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來。2006年底,全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達到66%,其中,參保農民工人數為1417萬人,占全部參保人員7.5%;企業參保人數為16857萬人,比上年增長7%,占全部參保人數的90%。截止到2011年末,制度覆蓋率增長到79%,農民工參保人數上升到所有參保人員的14.6%,比2006年提高了近七個百分點,上升趨勢明顯。
2.基金收支以及結余狀況。2005年以來,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隨著制度建設的逐步完善,征繳力度的加大,征繳收入呈顯著上升趨勢,基金積累迅速增長。如圖2和表1所示,2005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金收入為5093億元,基金支出為4040億元,當年累計結余為4041億元;截止到2011年底,基金收入比2005年增長231%,基金支出比2005年增長215%,基金結余更是增長382%。
3.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進展情況。我國自1993年明確提出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個人賬戶長期以名義賬戶的的形式運行,引致“空賬”問題,嚴重影響制度的健康可持續運行。做實個人賬戶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必須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其不僅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我國首先在遼寧、吉林、山西等11個省試點,后逐漸在全國31個省份建立起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
(二)企業年金發展狀況
作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制度,自2006年下半年開展市場化投資運作以來,發展規模不斷擴大,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2012年度全國企業年金基金業務數據摘要》可知,2007年-2012年之間的年平均收益率為8.35%,其中2007年當年加權平均收益率達到41%,上證綜指達到6124點巔峰。截止2012年底,有5.47萬戶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惠及1847萬職工,基金累計結存達到4821億元。
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2005年以來,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運行態勢良好,覆蓋率提高,基金收支穩定增長,越來越多的離退休人員享受到了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但仍然存在著諸多不足之處。
(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方面
1.覆蓋面窄,參保率不高
2005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提出要擴大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使得更多勞動者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但截止到2011年底,制度覆蓋率只達到達到79%,主要是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等個人參保率低,到2011年底,其僅占全國28391萬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的7.4%。由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及農民工對養老保險制度的認識不足,工作不穩定且收入低,從當前實際情況看,要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越來越困難。
2、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面臨財務風險
我國“未富先老”的現狀使得國家財政和企業承擔了巨大的養老壓力,養老基金收支缺口每年呈擴大之勢。其次,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向部分積累制過渡的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從社會統籌賬戶向個人賬戶透支的方式來彌補基金缺口,導致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形成大量轉制成本。另外我國還存在資渠道單一、收益不高、保值增值困難等問題。養老保險基金的保障功能決定了其應該按照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的順序進行投資,為了保證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國家對其投資運營實施了較為嚴格、謹慎的數量監管,絕大部分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
(二)企業年金方面
企業年金制度在國外發展相對比較成型,而在中國仍處于起步發展階段,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相對于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需求和城市就業人口而言,還沒有形成相當規模的基金積累和參與人數,行業、地區之間分布不均衡矛盾仍然存在,多數集中在大中型企業和沿海地區。其主要是受我國市場競爭環境缺少公平,國有大中型壟斷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存在絕對優勢等宏觀環境因素制約,大大削弱了很多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積極性。
(三)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方面
由于我國國商業保險還處于發展階段,居民的風險和保障意識還不夠強,而且我國國的稅收政策屬于先征后免模式,不利于激勵勞動者參與這一層次的養老保險計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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