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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經濟強村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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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經濟強村的定義

集體經濟強村的定義范文第1篇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方式;土地入股;流轉模式;農村金融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5918(2015)21-0068-02

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基礎,近年來,伴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發展進程,土地流轉推動了新一輪的農村社會巨變,深化對土地流轉和農村土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而農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轉的關鍵在于創新土地流轉方式。本文試通過對當前存在的幾種方式的比較研究,探究農村土地流轉方式的發展趨勢。

一、土地流轉和土地流轉方式

(一)土地流轉的含義:廣義上的土地流轉包括城市土地流轉和農村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土地權利的流通和轉讓。在家庭承包制的制度框架下,農村土地產權結構可以分解為三種權利,即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因此,農地權利包括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使用權三種。目前,學術界對農地流轉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農地經營使用權的流轉(自由流轉)和農地所有權的強制性流轉(征地),對于農地承包權的流轉的研究尚不多。因此,狹義的土地流轉的含義可定義為: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或村集體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者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農戶承包地、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可以通過土地使用權的出租、合作、入股、聯營、轉換、抵押、征收等多種方式進行流轉。

(二)土地流轉的方式:當前農地使用權流轉呈現出流轉機制市場化、流轉形式多樣化、流轉主體多元化、流轉行為有序化等特點。全國各地在法律的框架內,不斷創新流轉方式,200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流轉。在此規定的基礎上,現階段主要的流轉方式有:第一、土地互換: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有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第二、出租和轉包、轉讓:在市場利益驅動和政府引導下,農民將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戶、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出租方按年度收入一定的實物或貨幣。(轉包限于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出租沒有限制。轉讓要經發包方許可,轉包沒有限制。)第三、股份合作社:農戶以土地經營權為股份共同組建專業合作社,村里按照“群眾自愿、土地人股、集約經營、收益分紅、利益保障”的原則返租倒包給其他經營者。第四、入股:亦稱“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經營,是指在堅持承包戶自愿的基礎上,將承包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建立股份公司,按公司治理方式經營農業生產。第五、抵押或土地銀行:金融資本將土地作為存貸的主要標的,經營與土地有關的長期信用業務,最終讓農業經營合作組織采用銀行運作模式進行現代農業生產。第六、土地托管:按照《土地托管種植合同》,農民繳納管理費,將土地交由合作社管理,合作社經營農民的土地,負責從種子到收獲的一條龍服務,最后將收獲的稻子交給農民。第七、土地信托:政府出資在縣或鄉鎮設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托有限公司,農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將名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給政府的信托公司,并簽訂土地信托合同,農業企業或大戶再從政府的信托公司手中連片租賃土地,從事農業開發經營活動。

二、土地流轉方式的比較探究

土地流轉的最終目的是充分挖掘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民土地承包權的價值,提升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率,增加農民收入以及不斷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鑒于中國農村土地廣闊,各地差異巨大,而且土地流轉牽涉到政府、村集體、農民、承包土地的經營者等多方利益的博弈,因此很難有一種或幾種通用全國各地,不管何種流轉方式只要在其運用的特定區域內能發揮其積極作用,能化解矛盾,穩定農村,致富農民,都是好方式。下面就主要幾種流轉方式以及幾個經典模式的分析,闡述農村土地流轉方式的發展趨勢。

(一)土地流轉的主要方式分析

互換僅僅限于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發揮作用非常有限;轉讓是對土地承包權最徹底的一種法律處分方式,轉讓要經發包方的同意,程序也較復雜,運用范圍有限;出租和轉包是最通行的流轉方式,轉包因僅限于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運用范圍狹窄,出租是最成熟、運用最廣的流轉方式,從安徽省肥西縣2014年對50畝以上的土地流轉情況調查統計可以看出:轉包占15%、出租占81.5%。出租這一方式在實際運用時,已演繹出多種形式,按承租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大致可分為大戶承租型、公司承租型、專業合作社承租型、家庭農場承租型等幾種。從對肥西縣的統計來看大戶承租占絕對多數:調查的990家流轉項目中,大戶經營的638家,占64.4%;公司經營的280家,占28.3%;合作社經營的39家,占4%;家庭農場經營的33家,占3.3%。按出租方的運作方式不同可分為農戶直接轉出型、委托鄉鎮政府轉出型、委托村轉出型、通過流轉合作社轉出型等。從肥西縣的統計來看:呈分散狀態,其中委托村轉出、直接轉出占多數,調查結果顯示,通過流轉合作社轉出占12.2%,委托村轉出占41.1%,委托鄉鎮政府轉出占2.7%,農戶直接轉出占44%。從對肥西縣土地流轉方式的統計分析看出:傳統方式得以全面的展開,農戶、村集體、鄉鎮政府、經營大戶的主動性得以發揮。但是,對“其他方式流轉”涉及不夠多,創新形式運用不廣。從全國各地的實踐經驗來看,主要的其他方式有:專業合作社方式、股份合作社(公司)方式、土地托管方式、土地經營權抵押方式等。肥西縣在專業合作社方式、股份合作社(公司)方式也做了大膽的嘗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還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并加以推廣。

集體經濟強村的定義范文第2篇

農村會計隊伍建設專業素質

一、黑龍江省農村會計隊伍建設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1、整體專業素質偏低

農村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有著密切的聯系。隨著農村經濟不斷發展,對專業素質高的農村會計人員的隊伍建設的要求也應運而生。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村級組織的人員更迭使得農村會計隊伍里面出現了未經系統培訓就上崗的人,這類人缺乏專業素養和基本能力。這類“無證上崗”的會計人員在工作中會遵循往屆的工作經驗,在財務處理上缺乏專業知識的支撐,根據自己的直覺的偏好來處理。農村會計隊伍建設的專業水平過低導致從業人員對農村財務管理不明晰,從而約束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2、從業人員流動性強

在我國在城鄉二元制的經濟結構體制下,農村的會計工作及財務工作均被排斥在體制外,農村會計從業人員大多以臨時聘任為主,導致農村會計隊伍穩定性差,人員流動比例高村報而因為村級組織的換屆選舉使農村會計人員更換頻繁,而臨時聘任的會計在整個從業隊伍中占半數以上,加之待遇的差異化,無法從根本上確保會計隊伍的穩定性,從而降低農村財務管理的工作質量與效率。

3、培訓基于力度不夠

農村會計從業人員與其他行業、其他領域的會計人員相比,除了要具備扎實的會計理論知識、熟練的會計實踐能力和農村財務軟件的操作能力,還要求掌握了解農村工作情況與農村農業政策。事實上,有多數人員在上崗前未接受過任何從業培訓。而就現有的會計從業培訓而言,教育內容多數是關于會計理論知識和財務軟件操作,針對農村農業政策、法規的培訓尚屬缺乏。因此,對農村會計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還不夠到位,其輻射面應進一步擴大,其培訓內容應更具有針對性。

4、財務監管缺乏規范

農村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村級的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與時代要求的高水平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還有很大差距。會計本身具有監管職能,而當今的政府在對村級的干部監督管理制度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導致村干部們往往會忽略村民需要而只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在這種情況下,自身習慣進行財務工作,現金無法及時入賬,會計處理難以規范,財務管理制度的效果也沒有發揮出來,從而缺少了對于村會計工作無法進行有效的監督制約。

二、黑龍江省農村會計隊伍建設存在問題的原因

1、會計相關法律法規意識的淡薄

《會計法》明確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人員必須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基本職能。至今,在農村會計隊伍中竟然還存在相當數量無證上崗的會計人員;在農村會計工作中絕大多數尚停留在“簿記”水平上,嚴重缺失會計監督基本職能,反映出農村經濟社會的會計法律意識淡薄。

2、會計工作基礎薄弱

在農村會計隊伍中,會計工作基礎相對薄弱,從業人員缺乏先進的工作經驗,而對會計基礎工作執法檢查和信用也沒有有效推進。從財務處理模式上看,手工記賬的模式仍然普遍存在,會計電算化未能普遍推行,導致低效。從工作態度上看,農村會計人員在既缺乏創新服務的理念,也鮮有與當地特點結合的管理手段,缺乏自我監督、自我完善的引導激勵機制。

3、對新農村建設認識不充分

按照新時代要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我國現代化進程中重大的歷史任務。從整體要求上來看,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在新農村建設中,對農村實用技術人才需求較大。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主體和受益者,農民對建設的認識和行動有著極大影響。然而,單就農村會計工作和農村會計隊伍的管理而言,相關行政部門并未把其列入議事日程,尚未制訂相應法規使其適應新農村建設的要求,致使其在現代化農業進程中出現了空白。

三、黑龍江省農村會計隊伍建設的優化建議

1、強化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

在新時期下,農村會計隊伍建設必須實現組織化、規范化、專業化,首先就要從村級會計的聘用制度著手,具體落實到選聘和上崗制度上,加強對無證上崗現象的管理力度,通過選聘機制的完善,從源頭做到提高農村會計從業人員的競爭力。各部門和村委要立足實際,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錄用。一經錄取,則通過異村委派、考選聘任、聯村記賬等會計職業化管理方式統一管理。村級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兼具專業性和技術性,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村級必須取得會計證、農村財務會計上崗證等相關證件后方可工作。

同時,要加強上崗會計的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要求村干部帶頭學習法律基礎知識,結合普法宣傳活動,積極有效地開展會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努力將農村會計隊伍建設置于完整合理的法律框架內,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對農村從業人員要明確相關的法律責任,界定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責任人,確定造成過失和過錯者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農村會計的行為進行強有力的約束。農村會計人員必須懂法、守法,以法律為原則,要恪守職業道德標準和職業操守,誠實守信,不做假賬,做一名真正的會計人員依法,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的基本職能。

2、明確農村會計工作管理規范

村財務要公開透明,對財產的有效管理要及時公開。面對廣大農村資金短缺的現狀,首先要從思想上轉變舊有觀念,學會變通,不能把農村財會工作放在一個封閉的思路里面;其次要重新界定、全面認識村級會計工作,村級會計的職能要在傳統定義的基礎上有所拓展,即:村級會計不僅要發揮其“管財”職能,幫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好賬,做好“節流”工作,更要擴寬思路、更新觀念,盡職盡責。村級會計要積極學習,將企業財務管理方面的先進思想引入到村級財務工作中,使基層財務工作更加暢通。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趨利避害,揚長避短,因地制宜,充分發揮其資源、自然、地域等優勢,在充分進行相關項目可行性評估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具有本土特色的休閑旅游業、資源勘探業、農副產品種植、研發、深加工的一條龍產業等,切實提高集體資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將集體經濟帶入良性發展軌道??捎烧块T或所屬的村級組織授權,依照相關的法律好章程成立農村會計行業協會,從而實現成員們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同時接受來自政府部門和同行的監督與指導,從而實現農村會計隊伍的自律、健康、穩定發展。

3、建立村級會計激勵機制

適當的激勵和懲處制度對農村會計隊伍建設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從激勵角度而言,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應趨于平等化,有條件的鄉鎮可為其村級會計購買養老保險或發放退休補貼,妥善安置離、退任人員,提供長期保障。同時,有關部門應出臺相關激勵措施引導應屆大學生、研究生從事村級財會工作,從而扭轉農村會計工作缺乏高素質人才的現狀。從處罰角度而言,對于枉顧法律法規、出現重大錯誤的會計人員要予以嚴肅處理,給農村集體經濟造成重大損失的還應追究其經濟責任,必要時移交相關司法機關。

4、健全合理有效培訓教育機制

文化程度低、專業素質差、年齡偏大都是農村會計隊伍普遍存在的問題,為此,各級部門應從學習服務的理念考慮,建立合理有效的農村會計隊伍培訓教育機制。通過對農村會計人員的定期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農村會計行業隊伍內部要樹立學習提高的觀念,積極鼓勵扎實學習專業技能,強化業務操作能力。在培訓內容上,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培訓課程,既要有會計理論知識的培訓,又要有具體操作的指導,在此基礎上,還要加強農村政策的培訓,循序漸進。同時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制度驗收成果,秉承著公正的原則,從而確保培訓教育機制的完善。參考文獻:

[1]張仁華,張品興.進一步加強農村會計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思考[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1(10).

[2]黃青.加強農村會計人員素質建設的思考[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6(9).

[3]王仁雪.農村會計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思路與對策[J].農民問題,2016(3).

集體經濟強村的定義范文第3篇

關鍵詞:土地整理;權屬;調整

土地資源作為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首要資源,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土地整理是實現土地可持續利用的有效手段,通過對土地的整理,可以更好的協調人地關系,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證。全國各地都進行了大規模的土地整理運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此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值得探討。

土地整理是多學科的,在社會制度不同、發達或發展中國家,由于政治、經濟、文化和地理的多樣性,使得土地整理的概念有所不同。在我國,國土資源部在借鑒海內外土地整理概念的基礎上,將土地整理定義為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規劃或城市規劃所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綜合整治、調整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1]。我國的土地整理分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土地整理主要指農地整理,廣義的土地整理包括土地的復墾和開發,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耕地,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目前,國土資源部的土地整理內容將逐漸涵蓋傳統的農地整理以及土地的復墾和開發,但重點仍是農地整理[2]。

一、我國土地整理的現實意義

1、土地整理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和環境,增加了農民收入。土地整理主要針對改變農業基礎設施不配套的土地現狀,進行水利設施配置、道路的建設,進行渠道合理布局和硬化,整理后的農田灌水排水能耗降低,農業生產規模擴大,有助于實現農業機械化生產,整理后土地經營范圍擴大,宜種性廣,從而可以增加耕地數量,提高土地質量,改善生態環境,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實現農業增產增效,可大大提高農民收入。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最終落腳點在于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很大一部分體現在土地整理中,現在土地整理從單純的增加耕地面積轉為改善農村的整體風貌,近年來,一些地區進行的土地整理改進了農村生產、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了土地合理利用和農民增收,有效地推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2、土地整理是補充耕地、進行土地集約利用的重要途徑。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人多地少是基本國情,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土地整理有利于促進農村地區土地集約利用,增加優質耕地面積,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當前,我國農村土地布局不合理,據測算,通過對農村及城鎮土地、災毀土地、工礦區廢棄土地等進行科學的土地整理,我國可以新增加耕地1億畝以上,可見,我國土地整理有很大的潛力空間。從開展土地整理地區的情況看,在嚴格控制各類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大力進行城鎮存量土地挖潛的前提下,通過土地整理,都能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許多地方做到了平衡有余。

3、土地整理有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土地整理與新農村建設有著十分密切的關聯,我國近七成人生活在農村,據測算,農民40%至60%的經濟收入和60%至80%的生活必需品,直接或間接地來自農民手中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設農村地區,土地整理是集田、水、路、林、村于一身的綜合性、全方位的土地建設活動。兩者的目標大體一致,具體實踐中也互相促進。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土地整理功不可沒,大力開展土地整理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首要選擇和重要支撐。

4、土地整理可以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促進社會穩定繁榮。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比重大,農村勞動力大量剩余,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約有1.2億一1.5億人,如何消化數量如此龐大的剩余勞動力,是政府而臨的最大難題之一,直至今日,我國勞動力總量仍在持續穩定增長。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從農村中解放出來,涌向城市,由此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尤其在近幾年全球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問題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前提,是實現小康水平的重要保證,是關系到我國經濟、社會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農村剩余勞動力文化素質相對較低,大多數農村勞動力尚不具備離開土地進入大中城市生存發展的能力,他們不敢輕易離開農村。而土地整理正好需要大量勞動力,推進土地整理,可以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促進農民增產增收,保持整個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盡管我國對土地整理的研究理論不足,許多地方開始土地整理的時間不長,但取得的顯著效益表明,在我國開展土地整理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土地整理中出現的問題

(一)土地整理理論缺乏,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不夠。土地整理在我國開展的時間不長,土地整理的科學體系尚不夠健全,缺乏其自身的理論基礎,土地整理的研究成果還不多見。在幾十年的土地整理實踐中,如何整理,土地管理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雖然開展了大量研究,但研究上作有的是建立在經濟學基礎上,有的是借鑒生態學的原理,缺乏充分的科學依據和指導思想,整理過程也缺乏嚴格的規范,揭示的不是整體整理上作的運行機制和操作體系,造成土地整理的主觀性、隨意性、片面性等一系列問題[3]。比如說大多數地方在沒有編制土地整理規劃情況下就已開展了土地整理上作,雖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經驗,但由于缺乏合理的規劃指導,使各地土地整理上作帶有很大的隨意性。

因此,土地整理有待發展形成其自身的科學理論基礎。

(二)政府官員片面追求形象工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不強。

1、將土地整理等同于土地平整。時下,土地整理形象土程的政績標志在地方官員的心里已經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土地整理為了一味追求政績,一些領導超前意識特別強,不論自然條件如何,均要求農田實現“田成方,樹成行;路相通,渠相連;旱能灌,澇能排”的標準。大量的土地平整土程費用占去了土地整理費用的一半以上,也缺乏土地整理方面的專家,誤將土地整理等同于土地平整。

2、片面的追求數量,忽視了對質量的重視。為了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需要大量的開發整理土地,而結果是很多地區整理出的耕地質量低劣,即新開墾的耕地質量遠低于被占用的耕地質量。普遍存在政府對土地整理的目標過分強調數量的增加,而忽略了質量的提高。由于受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目標的制約,很多地方開展土地整理只是為了完成折抵建設占用的耕地的任務,責任心不強,造成許多不能增加耕地面積而能提高耕地質量的整理項目如中低產田的改造難以開展,甚至整理后的耕地質量也難以保證。還有部分原因是:建設占用大多是城鎮周圍和交通沿線質量高、投入多、設施好的良田,而開發復墾增加的大多是邊遠地區的耕地,質量較差。數量能持平,其生產能力已經下降,開發補充少,我國耕地生產能力下降更多[4]。

(三)土地權屬紊亂,整理時糾紛不斷。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土地制度歷經變遷,當前,相當一部分為農用地的土地所有權不明確,實際使用者與登記的使用者不一致,有些甚至根本未進行過確權登記。有些土地使用證記載的權屬界線模糊,不能準確反映權屬界址,在土地整理過程中,由于土地帶來增值收益,造成土地所有者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偶爾造成沖突。很多情況下,在土地整理過程中,農村土地權屬問題難以得到確認,而且農民往往不具有相關的法律意識,當土地整理完成后,雙方對各自取得權利義務理解不一致,導致糾紛不斷。農民在維護自己權益方面力不從心,不能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四)土地整理資金投入嚴重不足。土地整理需要投入較大數量的資金,盡管國家實行土地整理專項資金制度,但是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很大,在實踐中土地整理大多體現為政府行為,土地整理的資金來源匱乏,土地整理的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的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是指省級專項用于土地開發整理的資金和中央補助專項用于土地開發整理的資金。其來源為:(1)耕地開墾費;(2)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3)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4)土地閑置費;(5)財政預算安排的開發耕地專項資金;(6)中央補助的土地開發整理資金;(7)按規定用于土地開發整理的其他資金。許多地方財政普遍吃緊,沒有固定的投資來源,使得政府用于土地整理的資金運作上發生困難,沒有可靠資金保障土地整理順利的進行下去。

(五)土地整理政策法規缺乏配套,權屬調整難以進行。土地整理必然涉及土地類型、數量、用途等要素的變更,有時還會發生跨權屬單位的土地置換,這就涉及單位之間土地權屬的重新調整、補償,于是,清理和明確土地權屬關系、避免權屬糾紛就顯得尤為重要[5]。由于農民承包的土地比較分散,土地整理整理的過程中勢必會打破現有的土地權屬界限,較大規模的土地整理還可能需要在村民組之間協調。但是農村現行下耕地承包經營合同三十年不變,使土地調整難以進行。土地開發整理權屬調整的原則、程序、方法、異議處理和權屬調整后土地分配與確權落實等情況,必須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規給予保障,以便于土地整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和保護農村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但是我國迄今為止尚未頒布土地整理的法律、法規,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土地整理上作的深入開展。

三、 對土地整理的對策與思考

1、加快土地制度創新,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整理制度改革。嚴格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落實國家關于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提高土地執法人員的素質,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開展對土地資源的數量、權屬、用途等基本情況的調查工作,加強政府對農村土地整理的監督和管理。農村土地制度的缺陷,表現在缺乏明確的土地經營管理制度,土地是農村最基本的生產要素,政府仍熱采取行政手段而非市場的手段運作土地,采取直接的手段而非間接的手段對農村土地整理進行經營管理,這種管理帶來的后果帶來了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不能有效配置資源。對土地的管理政府應該在土地利用規劃、地籍管理、土地地價監管、耕地保護政策方面進行嚴格控制,在土地經營方面應該交給市場調節,從而從宏觀上對土地資源進行有效監督。另外,應加強土地整理權屬登記管理和地籍檔案管理工作。農村土地整理制度改革的思路與對策,按照中央關于部署城鄉統籌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加強農村土地的調研和立法工作,完善農村土地整理機制。針對農村土地市場機制不健全的情況,加大對農村土地市場服務體系的投入,以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利,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2、盡快明晰農村土地的產權主體,以解決土地整理過程中的糾紛。土地整理的過程中經常伴隨著土地產權轉移,也就是土地產權不斷流動以實現資源配置得以合理化的過程。產權關系明晰才能提高主體的積極性,只有產權關系明確、產權界定合法,才能使農村土地資源都得到有效配置。當前,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已不適合經濟發展的要求,農村土地產權未能清晰界定各主體的權利、責任和利益,形成各利益主體之間的經濟和法律的關系及利益制約關系。土地法律規定村民委員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農村集體土地的經營管理權和發包權,但是,這里顯然隱含了權力的沖突,村委會或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權與政府的土地管理權打架,村委會或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權與農戶的承包經營權打架[6]。要規范土地整理,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要明晰農村土地的產權主體,土地整理是對已利用土地進行治理、調整和重新配置的過程,通過土地整理往往改變了土地的現狀,原來的權屬界線、用地位置、土地質量和性質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為了保證農民經過整理的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應進一步加強土地整理中的權屬管理,將確權定界工作做實做細,權屬調整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征求廣大農民群眾的意見,共同制定權屬調整方案,還需建立和完善土地整理法律制度,對土地權屬調整的程序、原則和標準,以及權屬爭議的解決方法做出具體的規定,這樣不僅可以使土地整理中的權屬調整程序化、規范化,而且可以從法律層次上保證權屬調整的公平性,保護農民權益不受侵犯。

3、 擴大土地整理的資金來源渠道,鼓勵正常的投資行為。目前,我國大多數土地整理項目的資金籌措還是以國家為主、以政府有限的土地整理資金來解決日益緊張的人地關系,不能大規模的進行土地整理。資金問題的解決是開展土地管理上作的關健。資金來源應在以國家投入為主的前提下,積極籌集其它渠道的資金,如政策性信貸融資、財政信用融資和爭取國際援助等;地方部門也可由政府通過貸款、發行債券;鼓勵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進行資金投入。允許民間資金進入土地整理市場,鼓勵正常的投資行為,擴大資金來源。

4、 將土地整理看著是系統工程,而非單純的土地整理行為。土地整理作為系統性工程,實施中涉及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改造,會涉及到土地、農林、水利、交通、城建等諸多部門,各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土地整理不再是僅僅為了提高農業產量,而是更注重改善人民的生存環境。通過土地整理,追求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統一和諧。土地整理是一項涉及多學科、多部門、具有多目標的復雜的系統工程,土地整理需要將地理學、土壤學、水利學、生態學、環境學、經濟學、工程學、管理學、農學、林學、系統學等學科中的有關理論和方法進行引進和優化組合,土地整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必須遵循自然規律,注重生態保護,堅持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的原則,注重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7]。農村現代化進程中,如何兼顧綜合效益將顯得越來越重要,在土地整理中應加強與其它相關部門的合作,做到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綜合。

集體經濟強村的定義范文第4篇

關鍵詞:農地發展權;定價;農民利益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2年1月9日

農地發展權是西方發達國家為了解決土地開發過程中利益沖突而被設計出來的,該制度在明晰土地開發權利及其歸屬、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保存古建、消除權益不公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學者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就提出要引進農地發展權制度,以完善我國土地權利體系和土地開發制度,為保護農地資源,控制耕地流失服務。我國目前正處于城市化快速推進時期,耕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形勢非常嚴峻。近年來,我國學術界逐漸重視對農地發展權制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國內學術界對該制度的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很多基本理論問題還沒有解決。本文在參考了大量相關文獻的基礎上,從農地發展權的內涵、定價配置及其與農民利益保護等方面分析了近年來我國農地發展權的研究成果,并且提出了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和未來需要加強研究的方向。

一、農地發展權的內涵

我國當前對于土地發展權和農地發展權的研究還處在初級階段,學術界尚未達成統一而準確的認識,將土地發展權和農地發展權混為一談的情況比較普遍。事實上,土地發展權和農地發展權在范圍內涵特征等方面有很大的區別。

柴強(1993)在分析了各國(地區)土地權利設置情況的基礎上提出了土地發展權的概念,認為:“土地發展的基本觀念,是發展土地的權利,是一種可與土地所有權分割而單獨處分的財產權……所謂土地發展權,就是土地變更為不同性質使用之權,如由農地變更為城市建設用地,或對土地原有的使用的集約度升高?!睆埌蹭洠?000)將農地發展權稱為可轉移發展權,即“允許土地使用受限制的土地所有者將其土地發展權賣給土地使用不受限制的土地所有者,進行額外土地開發?!倍艠I明(2004)認為農地發展權特指某組織或個人在以下兩種情況下獲取收益的權利:一是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二是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直接進入土地一級市場。周建春(2005)認為農地發展權又稱土地發展權或土地開發權,是指將農地改為最佳利用方向的權利,也可狹義地定義為改為建設用地的權利。它是內生于土地所有權而又可從土地所有權中分離出來的一種用益物權。侯麗華等(2005)認為土地發展權應包括:農地變更為非農用地的發展權或稱之為農地發展權;未利用土地變更為農用地或建設用地的發展權;在農地使用性質不變的情況下擴大投入的發展權;在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的發展權。范輝等(2005)認為土地發展權的含義可以具體地分為:農地發展權、建設用地發展權和未利用土地發展權,并且詳細分析了農地發展權與土地發展權的異同。萬磊(2005)認為土地發展權是指對土地在資源利用方面改變原有的利用形式,進行再開發的權利。即突破原有的土地利用形式,在空間維度上向縱深方向發展、在使用上變更土地用途之權。王萬茂等(2006)對土地發展權和農地發展權的概念及內涵做出了比較詳盡的闡述,認為土地發展權是指土地變更用途使用之權和對土地原有集約度的改變,土地發展權應包括:農地發展權、市地發展權。農地發展權指土地用途由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不同用途使用之權。并且提出我國的農地發展權應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①國家通過征地將農村集體農用地轉為國家建設用地使用;②農村集體農用地依法被轉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③國有農用地依法轉為國有建設用地。

二、農地發展權的定價

國內學者關于農地發展權價格的研究相對較少,重點探討了農地發展權的價格評估,另外涉及了農地發展權價格的一些基本理論,包括涵義特點形成機理和影響因素等方面。

王小映(2003)根據土地用途轉換和土地增值的關系,認為在土地用途轉換過程中由土地用途價格差異形成的土地增值,與土地利用規劃限定的土地發展權相對應,也可稱為土地發展權收益。孫弘(2004)認為土地發展權價格是“價格束”的“一枝”,實質上就是土地利用方式改變后的土地價格與現狀利用方式下的土地價格之差,并提出了決定土地發展權價格的三大要素:位置、用途和容積率。周建春(2005)認為農地發展權價值是假設農業生產處在正常生產條件下能獲得正常的社會投資平均利潤的情況下,因失去將農地改為建設用地的權利而應得到的補償。范輝等(2008)主要研究了關于農地發展權價格的一些基本理論問題,對比分析了農地發展權價格的兩種涵義,總結了農地發展權價格的特點、形成機理和影響因素。祝平衡(2009)具體分析了土地發展權價值構成,提出土地發展權價格包括改變土地用途所產生的價格差,改變土地利用強度所產生的價格差以及由于經濟社會發展和土地利用規劃導致土地區位的改變所產生的價格差,并進一步分析了影響土地發展權價格的因素。

關于農地發展權的價格評估,張安錄(2000)提出可轉移發展權(農地發展權)的價格可以通過建構發展權市場來確定。胡蘭玲(2002)借鑒了法國上限密度限制的做法,提出限度內的空間建筑權轉讓時,價款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為鼓勵開發者向國家購買超過限度的建筑權,國家可以采取低價策略,出售高空或地下建筑權應收取少量費用或不收費。周建春(2005)認為計算農地改為建設用地的增值是在假設農業生產為正常生產的前提下進行的,在此前提下的農業地租或農業生產資料價值也是正常生產條件下的地租或地價。這是所有的農地都能得到幾乎相等的補償,而農地發展權則依土地的面積、位置、生態景觀等條件不同而價格不同。王順祥(2005)提出了計算征地綜合區片價格的兩種思路:以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價格量化農地發展權;以工業基準地價為基數,確定國家與集體的分成比例后量化農地發展權,并分析了兩種思路的優劣。湯芳(2005)根據影響土地價格的因素和定價的原則,在提出一系列合理假設的基礎上,提出了符合我國現有市場環境農地發展權的定價模型,即:農地發展權價格等于非農用地的市場價格減去開發成本,再減去農地的農用價值。王萬茂等(2006)認為農地被征用時農民獲得的補償可以是:農地所有權中的一部分加上農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再加上農地發展權;而國家則可以通過稅費的方式進行農地發展權的二次財富分配來拿回(拿回比例需根據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確定)本該屬于國家的農地發展權補償。范輝(2006)根據農地發展權的內涵和土地開發費用及利潤不屬于農地發展權價格的內涵,得到:農地發展權價格等于市地價格減去農用地價格,再減去土地開發費用及利潤。祝平衡(2009)提出了一系列土地發展權價格的測算公式,其中包括當該農用土地改變后的土地用途分別為工業、住宅、商業時的價格公式。

三、農地發展權的配置

農地發展權配置的研究實質上就是要解決農地發展權歸屬和收益分配的問題,這也是國內學者當前探討的熱點。迄今已經形成了歸公論、歸私論和分享論等三種主要觀點。

歸公論,又稱“漲價歸公”,主張農地發展權應該歸國家所有,使用者若要進行開發必須先向國家購買發展權。沈守愚(1998)根據馬克思的二元結構理論,認為集體土地所有權與歸國家所有的農地發展權可以同時并存。胡蘭玲(2002)也贊同將土地發展權歸屬于國家所有,因為“將發展權與土地所有權分割處理,以發展權屬于國家的方式將公共投資產生的開發利益返還給社會”可以根除一些弊端。劉衛東等(2004)認為,土地用途變化產生的土地資產增值與原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投資和勞動沒有任何關系,是土地利用規劃或城市規劃用途管制的結果,因此它所帶來的土地資產增值應當歸全社會所有。張友安等(2005)也贊成土地發展權歸國家所有,國家是土地發展權配置與流轉管理的主體。王萬茂等(2006)從歷史及國家長治久安、長遠發展的角度分析,認為農地發展權應歸屬于國家所有。張磊等(2007)認為農地發展權設定為國家所有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現實針對性。

歸私論,又稱“漲價歸私”,主張農地發展權歸農民和農村集體所有,國家可以向農地所有者購買發展權。黃祖輝等(2002)認為“漲價歸公”的錯誤理念導致了非公共利益征地行為,主張應該在農地用途轉換的過程中區分公益用地和非公益用地,非公益用地應該對農民補償,即使非要堅持“漲價歸公”,也應該通過稅收的方式。賈天嘯(2003)認為土地發展權收益歸農村集體用于發展非農產業、公益事業和安置就業等方面。杜業明(2004)也主張農村土地發展權應該歸屬于農民,并提出:“現行農村土地發展權制度不均衡是造成我國耕地銳減、土地利用秩序混亂的根本原因,并將導致其自身的變遷?!?/p>

分享論主張農地發展權應該由國家、農民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分享。周誠(2004)認為“漲價歸私”與“漲價歸公”兩大派別的觀點都各有缺陷,于是提出:在政策上折衷、糅和兩大派別的精神和做法,統籌兼顧,減少矛盾,切實做到“合理補償,剩余歸公”。高勇(2004)按照馬克思的地租分配理論,認為級差地租I應該歸土地所有者所有,級差地租Ⅱ應當由土地所有者和征地者共同所有,即發展權收益應由國家和農民共同分享。楊明洪等(2004)認為農民集體作為土地所有者應該分享土地發展權價值,并提出推行“片區綜合補償價”是解決農民集體分享土地發展權價值的關鍵。季禾禾等(2005)主張國家作為農地發展權的權力主體代表,同時農民應該參與對發展權權益的分享,并且可通過建立農民基本生存保障體系的形式落實農民對發展權的分享。萬磊(2005)利用法經濟學方法分析了“漲價歸私”與“漲價歸公”的效率,得到兩種方案都難以達到效率最優,認為農村土地發展權應歸屬農村集體,為均衡利益及體現國家管理權威,政府可以對所有土地發展權的實施以一定稅率征收稅賦。朱啟臻等(2006)分析了歸公論和歸私論的弊端,認為農地發展權由國家和失地農民分享,既能使失地農民的發展得到有效保障,也可以有效遏制征地權的濫用。吳宇哲等(2008)認為歸公論有失公平,歸私論與中國的發展階段不相吻合,也贊同分享論。劉祚祥等(2008)運用產權經濟學的基本原理與產權博弈的方法來研究我國農地產權合約,得出我國 “土地發展權”是農民、村集體與政府三方長期博弈的均衡解的結論,并進而論證“農地發展權分享”合約將是我國在既有約束條件下利益各方基于理性選擇的結果。藏俊梅等(2008)從產權的角度,也認為農民應當參與農地發展權的權益分享。

四、農地發展權與農民利益保護

關于農地發展權與農民利益保護,國內學者近年來進行了一些初步探索。揭示了當前農地非農化過程中失地農民權益受損的普遍現象,分析了其內在的深刻原因,探討了農地征用與征地補償的具體措施,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失地農民權益的長效機制和政策建議。

黃祖輝等(2002)探討了非公共利益性質征地行為對農民土地發展權的侵害以及造成的不良影響,并提出了土地發展權補償的兩條途徑。劉永湘等(2003)分析了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發展權的壓抑與抗爭,并認為對農民集體土地發展權真正構成壓抑的是法律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不予支持。杜業明(2004)從政治經濟學角度對“圈地之風”進行了定性分析,探討了其興起的根源,并提出了若干治理舉措。王小映(2004)探討了如何保護在農地轉用過程中“三無”農民的權益,認為必須徹底改革現行農地轉用制度,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從制度上建立起保障失地農民權益的長效機制。高勇(2004)分析了現行征地補償理論和制度設計上的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保障失地農民權益的機制。侯麗華等(2005)認為國家的公共權利沒有得到有效約束,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不完善,使得有經濟實力的建設者借助國家強制力對農民集體實行土地發展權的壓抑,農民的土地財產權益長期受到侵害。郭熙保等(2006)探討了土地發展權、農地征用與征地補償制度三者之間的關系,并針對如何完善當前農地征用和補償制度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議。由建勛(2007)分析了農村集體土地權益維護難的制度原因,并提出了對農村集體土地權益維護制度進行創新的途徑。李麗紅等(2007)對比了國內外土地征用補償標準,認為美英等國在實際補償中,考慮了土地未來增值給土地所有者帶來的收益,值得我國借鑒,并提出了在農地發展權視角下失地農民補償應當包括的基本內容。王永慧等(2007)根據農地發展權的內涵、價值構成和對產權人的經濟功能,把農地發展權分為基本發展權、實體發展權和虛擬發展權,并對不同類型的農地發展權對失地農民利益的保障作用進行了具體闡釋。臧俊梅等(2008)認為,農地非農化中失地農民權益受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農地發展權定位不明晰;失地農民權益保障的關鍵在于農民依據土地產權參與分享土地增值分配。秦祖偉(2009)認為失地農民利益受損現象日益突出的根本原因在于農地發展權的缺失,在城鄉統籌建設的新形勢下,改革現行的土地征收制度,增加農地發展權制度,創新農地非農化增值收益分配及征地補償機制已經迫在眉睫。周建國(2010)對農村土地征收中農地發展權受損的現狀及其原因進行了分析,提出了相應的法律保護對策。劉國鳳等(2010)認為征地費用嚴重偏離市場價格水平,既不能發揮市場的調節功能,又損害了失地農民的利益,同時過低的征地補償費用往往誘使地方政府大量征地并高價出讓土地,進而滋生腐敗。

五、結論

我國學術界近年來逐漸重視對農地發展權及其相關問題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然而,不論是在廣度上還是在深度上,都有待加強研究力度,很多基本理論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很多結論都還不太成熟,很多觀點都還有待于實踐的檢驗。對農地發展權與土地發展權的內涵和范圍,一直沒有取得相對一致的認識,而它們卻是深入研究農地發展權的基礎和前提,如果不能盡快明確界定將會導致相當混亂的局面,并使得關于農地發展權的其他研究停滯不前。關于農地發展權價格的內涵及其定價方法,國內學術界的研究也比較滯后。定性的研究較多,定量的研究較少,以后應加強定量方法對農地發展權價格評估的探索;建立農地發展權市場,通過供給與需求來確定農地發展權價格的方法固然有很多優點,但我國目前未必有建立此類市場的成熟環境。對于農地發展權的歸屬和利益分配,更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很多學者的觀點吸收了國外一些現成的經驗,但我們在借鑒西方國家相關制度的同時,更應該結合我國的政治制度經濟現狀歷史條件和文化傳統,并充分考慮到農地發展權的不同歸屬所帶來的長遠影響,探索出一種真正適合我國國情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配置方式。關于農地發展權與農民利益保護,大多數學者都認為目前失地農民權益受損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農地發展權的缺失或定位不明晰,并提出了很多值得參考的保障農民權益的具體機制或建議。這些措施當然也是理想化的,如何將其深入貫徹落實應該作為今后的重點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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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經濟強村的定義范文第5篇

城鎮化是人口聚集、經濟和社會轉型的歷史過程,一般認為城鎮人口從30%上升到70%為快速城市化階段。同時。城鎮化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志。學術界一般認為城鎮化率超過60%就可以認為實現了城市化。城鎮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發端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城市化運動,極大地加速了全球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同時也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和教訓。這里提出幾種現象值得我們在推進我區的城鎮化過程中予以關注:一是發達國家中城市化與經濟社會發展呈正比。例如同為工業化國家,意大利城市化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停滯在50%多的水平,因而其經濟社會發達程度較美、英、德、法、日等高城市化率大國的差距越來越大。二是隨著現代化的進程加快,世界各國通過城市化加速期所用的時間越來越短。城市化率從30%上升到70%。大體上英國用了200年,美國用了100年。日、韓兩國僅用了30多年。三是“有序”還是“無序”決定著城鎮化能否健康發展。日本、韓國在二戰后高速城市化的過程中。對城鄉二元發展的關系、城鎮空間發展與產業發展的關系、城鎮基礎建設與功能發揮的關系、公共服務和人口增長的關系,歸根到底是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關系等一系列重大問題處理得好,成功地實現了城鄉二元結構向一元化的平穩過渡。而拉美國家在莊園主土地私有制和新自由主義影響下,人口無序向城市集中,城市無序發展,“城市病”叢生,加劇了經濟社會動蕩。四是中國的城市化速度目前為世界之最。改革開放前,我國城鎮化率長期徘徊,有的年份還有下降,1980年僅為18.9%,比當時世界平均水平低20多個百分點。但是近25年來,以平均每年近一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到2005年達到43%。從城鎮化起步轉入加速階段,我國用的時間是最短的。例如城市化率從20%提高到40%,英國大致用了120年,美國用了80年,日本、韓國用了30年,我國僅用了22年。另據對我國1995-2004年間的統計資料分析,10年間GDP年均增長8.58%,城鎮人口年均增長4.7%,城鎮化率年均增加1.33個百分點。經濟增長與城鎮人口增長的速度大體是2:1。我區近年來經濟增長速度大大高于全國平均值,而城鎮人口增幅比全國平均水平要低,說明城鎮化的內在潛力是很大的。2005年底全區城鎮化水平是48%左右,各盟市的情況不同,但都超過了30%而進入了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

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所決定的,人為地提高或阻擋是不可能的。過度城市化(如拉美國家)或滯后城市化(如計劃經濟體制下)都不利于國家和地區的總體發展。作為領導者,關鍵是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發揮好政府職能和市場機制的協同作用,推進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順利度過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

二、關于城鎮化進程中城市政府的主導作用

政府職能作用的正確發揮決定著城市的發展方向、建設水平、經濟實力、競爭能力和品牌形象。城市政府職能發揮得如何,不僅要看具體項目和“戰役”目標,更主要的是要看以下幾個綜合目標能否兼顧的“戰略”目標。一是經濟目標。城鎮化的根本動力來自于經濟集聚。上世紀60、70年代,日本、韓國等國家都是因為抓住了工業化加速發展的機遇。城鎮化率連續20年平均提高1.5個百分點。加拿大蒙特利爾因魁北克獨立運動,促使許多工商企業外遷,而多倫多市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結果兩個城市在同一時期一衰一興。美國的不少城市對經濟全球化、信息化條件下產業結構調整的形勢認識不足。應對不力,結果造成不少過去依靠采礦、冶金、農產品、傳統機械、出海港口的城市持續衰落。二是社會目標。城鎮化首先表現為大量農民進入城鎮生活,需要大量的公共服務設施。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是城鎮集聚人口和產業、提升城鎮功能和文明程度的前提與保證。現在大家公認的一個規律性數據是城鎮基礎建設投資要達到GDP的3%-5%以上(根據日本的經驗,在某些年份高達7%-10%,)才能使各方面的發展比較協調。因此,要把提供廣泛、便捷、高效、公平的公共服務作為推進城鎮化的基礎工作來抓,進一步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硬件和軟件環境。三是環境生態目標。國外城市大都走過先污染、后治理的彎路。我們現在有條件發揮后發優勢,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建設,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城鎮生態環境,走經濟和環境從工作結合到目標雙贏的新路。四是特色品牌目標。城鎮特色是城市競爭力的象征,是城市綜合實力的外在標志,也是城市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一個城鎮的品牌和形象是它最大的無形資產,塑造得好,不僅可以提高城鎮品位,而且能轉換成更大的功能效應和經濟效益。

三、關于城鎮活力的營造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化的進程,城鎮發展的差距突出地顯現出來。一些城鎮為解決投資不足而謀求主動發展,將國外在20世紀后期出現的“城市經營”理論引入我國?;谕恋氐摹胺嵌愂铡辟Y金成為城鎮建設的主要投資來源。使不少城鎮出現了高速發展的“奇跡”。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體制、機制作為保障,也帶來了城鎮大型發展、資源浪費、負債過高、形象工程等諸多弊端。發達地區主要以“土地財政”支撐了城鎮的短期發展,中西部地區雖然因地價低而缺乏“土地財政”的條件,但也有不少城鎮仍以“土地金融”突破了資金制約。近年來隨著國家對土地閘門的嚴控,“經營土地”成為大忌,“經營城市”的口號也不再時髦。但是就實踐而言,暫且避開概念之爭和操作偏差,作為城鎮發展的組織者、領導者,必須要考慮如何營造和保持長遠的活力。才能實現城鎮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內外經驗,要抓好以下五個“基礎”。

(一)奠定良好的經濟基礎

經濟發展和城市發展既密不可分,互為依托,又有差別,各自可以有不同的節奏和周期。缺乏堅實的經濟基礎,雖然有的城鎮通過突擊可以出現暫時繁榮,卻難以取得持續發展。要根據各自的資源稟賦和發展條件,因地制宜,發揮優勢,選準支柱產業和主導產業,培育企業集群,做大做強城鎮經濟。

(二)抓住土地這一建設的基礎

土地不僅提供城鎮布局與建設的空間,而且對融資起非常大的作用。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還是體現社會公正、維護穩定的重要方面。國外的經驗表明,凡是政府充分控制土地收益的國家,如歐洲、日本、韓國等,其城市發展就比較健康有序。反之,如南美國家土地所有權歸莊園主所有,政府對土地缺乏控制權,造成城市無序發展,出現了許多貧民窟。據統計。我國國有資產中土地資產總量達25萬億元,約占76%。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草原、荒

漠、林地等其它大片土地歸國家所有,這為我們管好用好土地資源提供了基本前提。在土地增值收益歸社會公平分配的基礎上,首先要在征地過程中提高補償標準。使失地農民有長遠的生活保障。同時要做到優地優用,把好的土地資源配置給社會經濟效益最大化的開發建設項目。目前我區通過市場配置土地的比例太低,大部分土地還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對城市建設融資方面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有資料顯示,在土地出讓活動中,拍賣、招標、協議出讓三種方式下,地價之比可以達到11:3:1??梢娞岣咄恋卣小⑴摹斓谋壤?,是促進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的主要途徑。

(三)建立健全有序競爭、激勵投入建設的體制機制基礎

要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法制化管理的原則,吸引社會資金加快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改革和發展。為此必須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資源配置制度和平臺,維護投資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優先開展基礎設施建設

城鎮基礎設施具有公共性和自然壟斷性,必須由政府統籌規劃建設。同時必須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才能增強城市的融資能力和發展活力。發達國家城市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是發行城市建設債券。如在美國。州和地方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約為聯邦債券的50%。我國過去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單純依靠財政積累,造成市政公用服務普遍不足。近幾年一些地方開始發行城市建設債券以及BOT、TOT、TOD、SOD等城市建設融資辦法,有效地緩解了資金來源渠道窄的問題。重慶市由于更新了城市發展融資的理念,在經濟發展速度并不快的情況下,僅用幾年的時間就跨入國內城市建設的先進行列。

(五)大力發展城鎮基礎產業

房地產業、建筑業和市政公用事業既是城鎮其它產業發展的基本條件,本身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開發一般要經過土地競購、開發建設、住房消費三次大規模融資。才能完成一個項目的經濟循環。引導資金流的作用十分明顯。建筑業體現了固定資產投資50%以上的效益和價值。公用服務業是城市文明的最主要體現,不僅領域寬廣,而且隨著投資與消費活動的循環而永續發展。與城鎮的產生和發展始終相伴。同時,這三大產業還是居民擴大就業、改善人居環境、降低生活成本的民本產業。因此,如果這三個產業發展不起來,城鎮發展就必然處于不活、不快的停滯狀態。

四、關于走低成本的城鎮化道路

按我國人口峰值16億預測,城鎮化率達到60%時,城鎮人口將達到10億左右,約增加5億人口。依照中國科學院城市報告中“成本―收益”模型分析,每進入城市1個人,需要“個人支付成本”1.45萬元/人,“公共支付成本”1.05萬元/人,合計2.5萬元,人,城市化所需社會成本達到12.5萬億元。如何降低城鎮化成本,事關我國的長遠發展。我區的城鎮大都基礎薄弱,處于后發階段,更要汲取國內外的經驗教訓,努力降低城鎮化成本。

低成本并不是低水平,而是要求有超前的發展思路、高起點的建設規劃、高質量的工程建設。要本著“不建則已,建則百年不變”的思路謀劃城鎮建設與發展。

(一)城鎮定位要準確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盟市的城鎮體系規劃,各個城鎮首先應明確自身的性質和規模,確定按多大盤子謀劃城鎮發展,防止世界上許多城市走過的“興建―繁榮―衰落”的老路。我區城鎮大體可分為三類:“大而強”的城市,即具有很強的經濟、人口聚集和區域幅射帶動能力的中心城市:“小而強”的城市,即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快,但人口少的中小城市:“小而精”的城市,即區位條件和資源稟賦不是很好,主要承擔行政管理、社會服務的城市,如一些黨政機關所在地,應按照管理和服務功能需要,確定城鎮建設規模。

(二)主動做好城鎮規劃

以“完善科學的規劃是最大的節約,錯誤滯后的規劃是最大的浪費”的理念,指導城鎮建設和發展。要正確處理規劃工作和市場機制的關系。市場機制是科學合理配置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最有效辦法。但是脫離規劃,市場機制也容易導致無序競爭和損失浪費。

(三)明確城市的界限,避免城市無限擴張

現在國內有的城市總體規劃已采取只定規模和布局,不設時限的編制辦法。當城市發展到合理界限后,城市人口的再增長,可通過建設新城、衛星城的辦法來解決。避免城市被動式發展、“攤大餅”式蔓延。

(四)堅持一體化規劃、建設。適時開展城中村的改造和城邊村建設

城中村改造的實施不能過早或過晚,太早了因政府、群眾、開發商都缺乏資金難以啟動。太晚了造成私搭亂建,無序建設,村民院落變成筒子樓、握手樓,人為抬高了改造和拆遷成本。這方面。上海市開展從中心城區直至中心村莊五級空間一體化規劃建設的成功經驗,值得我們認真借鑒。

(五)延長建筑物的使用壽命

對新建建筑物的功能、質量、外觀都要按百年大計來要求。對舊有建筑物的拆除報廢應進行嚴格審批。對危舊房的改造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按照法律法規集中進行。對主要規劃地段。在建設條件不具備時,要按照“保護就是政績”的觀念。嚴加控制。這方面。寧波天―廣場、武漢兩江交匯地廣場、上海南站預留地的嚴格保護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經驗。沒有長期的嚴格控制。就沒有現在世界第一流的上海南站。

五、關于城鎮規劃工作

西方國家的城市規劃都走過大的彎路。突出表現是新建城市過于分散,歷史城市過于密集。兩種傾向都導致運行和發展成本高。在城市化早期,大批農民自發流入城市。只建設不規劃。造成城市膨脹、生活條件惡化和瘟疫流行,城市規劃開始受到重視。后來歷經空想城市論、“田園城市”論、“有機疏散”論、衛星城鎮論等曲折發展。逐漸走上科學規劃的道路。西方一些歷史名城如巴黎、圣彼得堡、倫敦、莫斯科等城市,由于政府的規劃職能得到了發揮。基礎設施建設超前,使得城市風貌幾百年猶存。當前西方新出現的城市規劃思潮,有些是對城市發展中存在問題的深刻反思,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以免亦步亦趨,重蹈覆轍。特別是強調宜居性的“新城市主義”、強調節約資源、集約發展的“精明增長”等。有助于我們結合建設領域工作的實踐,更好地深刻理解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性和先進性。

國外一些新建城市的規劃工作,既有成功之處,也有失敗的教訓。例如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雖然是通過國際招標一次規劃定型,完全照圖建設。號稱是世界上最美麗的花園城市,但是卻因為建筑物的過度分散和低層低密度而被后人稱為“建在車輪上的大村莊”。再如華盛頓,雖然建筑藝術發

揮得比較好。但因布局分散,大大提高了能源消耗和城市運行成本。再如巴西新首都巴西利亞主城區因規劃精良而成為列入世界人類文化遺產的唯一現代城市。但在其幾十公里以外大大小小的衛星城,雖然建城只有二三十年。但是由于既未納入建都規劃,也沒有開展自己的城市規劃工作,結果現在全部呈現出雜亂無章的面貌。近幾年雖設立城市規劃主管機關進行整治。但為時已晚,難以奏效。那些建城歷史較長的特大城市,規劃滯后的現象也隨處可見。例如美國紐約市。從經濟上講其地位極為重要。影響著全球經濟命脈。但從城市規劃的角度講是失敗的,因過度依靠市場機制決定項目建設。規劃失控。建筑物間幾乎沒有空隙,許多街道已經名不副實。如“大墻街(Wall street)”無墻,“寬馬路(Broad way)”不寬,“林蔭道(Avenue)”無樹。建筑物密度過大,功能單一,交通擁堵,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至于發展中國家的巨型城市,如圣保羅、里約熱內盧、墨西哥城等,更是由于規劃失控。無序建設,造成“城市病”叢生。

我國城鎮規劃工作普遍滯后,缺乏前瞻性,對城市人口的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速度估計不足,城鎮規劃被迫不斷修編。無形中形成“攤大餅”,改造不完的城中村不斷出現,重復建設、反復拆建的現象非常普遍,極大地浪費了社會資源。近年來有的學者針對城鎮規劃工作被動和無效的局面。提出優先保護水源、綠地等“不建設區域”的“反規劃”理論,從反面提醒我們應對規劃工作給予更大重視。

城市規劃工作要以法的權威覆蓋所有區域、所有建筑物的全范圍。貫穿于建設、管理、違規整治、風貌營造等全過程。制定規劃,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發揚民主、科學決策,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作用。使規劃更加符合規律,能夠經得起時間和實踐的檢驗。執行力是規劃成敗的重要一環。一些歐洲名城正是由于即使是再小的建筑物。其新建、改建和拆除也都需要嚴格審查批準的規定,才使歷史遺存和原有風貌得以保存,而南美的幾大城市,一方面私搭濫建隨處可見,另一方面。妨礙公共建設的建筑物無力拆除,造成了現在雜亂無章的城市面貌。

六、關于“城市病”的預防

“城市病”不是某一個國家所特有的,盡管各國“城市病”的癥狀各異,程度不一。但都有過受其危害的經歷。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起飛過程中?!俺鞘胁 蓖鶃韯輧疵?。一般認為在城市化水平進入加速階段,城市人口急劇上升,城市規模急劇擴大。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不能適應。出現了國際上通行定義的“城市病”:一是人口膨脹。城鎮缺乏對人口、就業、社會服務的支撐能力。在強大的人口壓力下。城鎮的內在發展動力被窒息。只能維持低水平的生存條件。特別是人口多的發展中國家,動輒出現上千萬人口的巨型城市。使“城市病”積重難返。二是交通擁堵。目前雖然發達國家已初步緩解,但發展中國家的大中城市尚無根治良方。三是環境污染。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城市由于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環境污染正處于加重趨勢。四是公共服務能力不足。特別表現為住宅短缺、房價畸高;基礎教育資源不足,青少年失學現象嚴重。五是城市貧困。表現在失業率高,貧富差距拉大,社會治安狀況惡化,與住宅短缺、土地失控結合起來。形成“貧民窟”。當前我區城鎮化正進入加速推進階段,也是“城市病”的易發階段。雖然尚未出現典型的“城市病”,但各種因素都存在。必須未雨綢繆。加強防范。

“城市病”的預防措施主要是提高城鎮的綜合承載能力。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六點:一是提高人均市政設施水平,合理控制人口密度。二是堅持公交優先。發展大容量交通工具,道路和停車場要有足夠的用地規劃,做好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大型建筑都要有地下停車場。三是加強環境保護,建設節能、節水、省地和循環型城市,包括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固體垃圾回收利用、大氣污染的治理等。四是提高經濟實力與競爭力,促進就業,提高收入水平,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五是加快房地產業發展,建立健全城鎮住房保障制度。六是城鄉結合部一體化發展,防止郊區村莊失控,向“貧民窟”演變。

七、關于城鄉結合部的協調發展

城鄉結合部集中體現了城鄉二元結構、管理體制差異和發展不平衡的矛盾。目前,城鄉結合部規劃滯后、建筑混亂、環境污染、社會治安惡化等問題越來越突出。城鄉結合部的協調發展,已成為推進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的緊迫任務。

城鄉結合部出現發展斷層,是世界各國都在經歷的一個歷史過程,只是表現形式、嚴重程度、解決辦法各有不同。例如,南美國家大大小小的貧民窟。是城鄉發展失衡的極端形式,雖然歷屆政府多次采用過安置、驅趕和攔截等多種辦法,都難以奏效,至今找不到解決的途徑。美國城郊的自由發展。造成“城市蔓延”,城市空心化和郊區化并存,公共服務難以發展,不僅浪費土地和能源。而且生活成本居高不下。法國前年因城郊發展失衡而引發全國性騷亂。使全世界為之震驚。相比之下,日本和亞洲四小龍對城鄉協調發展問題解決得比較好,平穩實現了城鄉一體化。我們在進入城鎮化加速階段之時,主動、積極地解決城鄉結合部的協調發展問題。可以一舉多得。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使“以城帶鄉、以工促農”的戰略方針首先在城鄉結合部全面貫徹。二是改變城中村居民身在城中,但卻享受不到公共服務和城市文明的不合理狀況。落實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三是積極穩妥地開展城中村改造,促進城鎮化健康有序推進,降低城鎮化成本。四是率先開展郊區農村的中心村莊建設,帶動自然村適度集中,把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任務落到實處。

推進城鄉結合部的協調發展,要以科學發展觀的“五個統籌”為指導思想,堅持統一規劃、分類指導的方針。為了便于對城鄉結合部進行深入的考察與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城鄉結合部可以分為城市建成區內的“城中村”、城市建成區外與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空間地帶的“城邊村”和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市域內的“城郊村”三個層次。對現有“城中村”,按城區要求進行改造:對現有“城邊村”(即未來的城中村),先行規劃,加強控制,嚴禁各種私搭亂建,條件成熟時按新型社區開展建設。對其它城郊村,不再輕易變為城區,按照適當收縮、集中建設的原則,先行開展中心村莊的規劃建設。

一要認真遵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要借鑒上海市城鄉一體規劃的經驗。切實改變規劃部門只管城不管鄉的狀態?!俺侵写濉?、“城邊村”以及交通要道兩側的普通農村要統一納入城市規劃控制,各項建設必須嚴格實行“一書兩證”制度,堅決禁止不符合規劃的各類建設活動。

二要加快推進城鄉結合部經濟社

會發展。整合各類資源,打造特色產業,因地制宜興建設施農業園區、生態旅游區及現代加工物流園區,跟進城市,帶動遠郊。各類專項資金要優先投入城鄉結合部地區,全面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改制為股份合作制經濟實體,允許村民和集體以原有建設用地、現有資產入股的形式,與城鎮國有、集體和民營企業組成新的股份制企業。

三要加快城鄉結合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改造和建設步伐,促使路、水、電、氣等城市基礎設施向城鄉結合部地區延伸。

四要深化城鄉結合部管理體制改革。因地制宜推進村改居、鄉改街、農村戶口改城鎮戶口等各種管理制度改革,推進二元結構向一元化方向邁進。

五要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切實解決安居、就業、教育、醫療等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

六要切實加強領導。城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城鎮和農村工作的領導分工負責,調動有關部門的力量,共同抓好城鄉結合部的協調發展。

八、關于城鎮風貌特色塑造

當前,在塑造城鎮風貌特色方面,認識上要不斷深化,操作上要把握正確方向。首先。要認識和把握“現代建筑”和“后現代建筑”的關系,把現代建筑具有的功能、技術、材料、結構、經濟等先進性與后現代建筑倡導多元化、個性化、民族化、地域化的發展要求結合起來。通過抽象和創新,塑造特色,既要防止繼續抄搬克隆那些呆板雷同的現代建筑,又要反對張揚怪異的“后現代”作品,還要防止簡單化、庸俗化的仿古和克隆民居。

其次,把組織領導、專家創新與公眾參與有機地結合起來。建筑藝術既然是公共藝術,就要反映社會公眾的共同追求,接受群眾的評判和歷史的檢驗。因此,必須加強協調,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規范性,爭取達到絕大多數人的贊同和好評。

再次,要全面把握特色主調的各項要求。塑造我區城鎮特色主調的五項要求。是一個整體。不可偏廢。在這里再強調一下。

第一。舒展的城鎮布局。疏密有致、高低錯落的建筑群合理布局,不僅可以形成我區城鎮持久保留的特色,而且有助于預防和治理交通擁堵、停車難的通病。這方面各地都有明顯成效。但是,如何更加嚴格控制現有生態綠地,如何使建筑群的天際線更加美觀,如何制止規劃控制的死角,包括機關大院的亂插建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工作力度。

第二,生態自然的綠地廣場。這一點各地普遍控制得較好,基本改變了過去單純追求硬化水平和人工草坪的傾向,盲目摩仿羅馬柱和亭臺樓閣的也少了,反映地域特點的規劃設計多起來了。但是如何把草、灌、喬組合的自然特色和雕塑、構建物點綴的文化特色更好地融合起來。還有待加強。

第三,清新悅目的城鎮色彩。我們主張一般要選擇白色系列為基本色調,適當綴以當地群眾喜好的其他顏色。對個別建筑物的不協調色調,應及時加以制止。

第四,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物造型。這一條普遍感到很難。難就難在需要高度的藝術創造性。我在莫斯科見到的兩個近幾年新搞的建筑群。感到是較為完美的現代西方建筑與“斯大林巴洛克”的組合,其中也透出一些東方建筑的神韻。其基本風貌是挺拔的高樓以直線為主,加以曲線形的裝飾裝修,再以低層圓型、半圓等曲線型建筑物搭配,較好地處理了圓與方、直與曲的組合關系。上海黨校海興大廈高低對應,方中帶圓,直曲結合,美感、動感、地域感、現代感都很強。一般來講。以美國引領的現代建筑。多以直線造型為主,而圓形與曲線形的造型。是體現多樣化的重要途徑,同時也可以透視出波狀起伏的草原、藍天白云形成的蒼穹,古往今來的穹廬以及眾多地方用具所包含的底蘊?,F在國內外都流行對建筑物頂部進行裝飾來體現美感與特色。但是在我區應注意一般不要采用將寫實性的蒙古包造型置于樓頂的簡單化做法。提出這樣的要求,一方面是因為到目前為止,所謂蒙古包式建筑,都沒有真正體現出蒙古包特有的造型,既無形似更無神似。說明在建筑特色方面用寫實性的手法是難以表現成功的。另一方面是為了防止形成新的干城一面。正確的做法應是從蒙古包等草原特有的物品中抽象出藝術化的建筑符號和建筑語言,來創造性、多樣性地體現草原特色。

第五。豐富多彩的裝飾裝修。把民族形式的圖案大膽用于建筑物的內外裝修。可以說是我區的一個創造。特別是呼和浩特市在營造以蒙元文化為基調的多民族文化交融特色風貌的過程中,運用少數民族喜愛的圖案進行市容整治,對全區有很大啟示。需要注意的是,應進一步挖掘取材的多樣化和技術手段的多樣化,花邊、云圖、冠飾、文藝作品。生產生活用具以及雕刻、鑲嵌、雕塑、組合、瓷藝、彩繪、鐵藝等都可廣泛采用。另外應注意把握適當的度,既要大膽裝修,又要防止過分繁瑣。歷史上巴洛克風格曾經風靡一時,但現在很少采用了,原因之一就是過分裝飾不符合現代人的審美觀,而且往往耗資巨大。一般而言,舊有建筑物整治主要采用裝修、裝飾的辦法。新建筑應通過營造特色造型輪廓為主,適度采用裝飾裝修來體現特色為宜。

九、關于商務圈的若干思考

近年來,我區城鎮也遇到了其他城市普遍存在的如何聚集人氣、建設商務活動中心的問題。一些傳統的老商業街由于功能單一。設施落后。城鎮發展重心外移等原因。出現了萎縮現象。而一些新建城區由于商業商務設施遲遲跟不上來,城鎮服務和輻射的綜合功能得不到發揮。而且出現了鐘擺式的交通阻塞。如何通過新型商務中心的營造來帶動城鎮持續發展,擴大城市功能的擴散范圍是值得認真探討的問題。

(一)重慶市商圈建設的啟示

去年4月,我們在重慶市考察時,了解到該市正在進行一個CBD(中央商務區)和九個商圈的規劃建設。朝天門廣場通過江底隧道連接左岸共同構成的CBD已經完成規劃,準備建成長江中上游最具影響力的中央商務區。與此同時,全市9個城區都在開展規模不等、功能各有側重、發展途徑各不相同的商圈。解放碑、觀音橋、南坪、沙坪壩、楊家坪五大商圈,商務商業活動已初具規模。成為各區域重要的客流、物流、資金流的集散地。解放碑商圈原來是傳統的商業街,近幾年不僅提升了商貿業態。而且增加了金融、通訊、餐飲、賓館、旅游、中介、商住等多種行業。世界500強企業有28家進駐重慶,其中有20家設在解放碑附近。該商圈內常住人口7萬人,日常流動人口30萬人,節假日可達90萬人,實際上已具有小型CBD的功能,但由于重慶市另有CBD規劃,該地仍稱為商圈。江北區的觀音橋商圈是縣改區后,利用原有廣場進行重新規劃(包括金融、商貿、居住、文化、餐飲、辦公等功能多樣、各有側重的四個分區)。由幾家民營商貿及房地產企業

率先入駐。帶動發展起來的。區政府下設的商圈建設辦公室,統管劃定區域的規劃和建設。只用兩年的時間就初具規模。

(二)北京金源世紀城開發建設的啟示

北京四季青曾經久負盛名。前些年以“錦繡大地”的都市農業譽滿全國?,F在又以嶄新的現代化城市新區成為西四環的發展亮點。2000年金源集團入駐后,以金源時代購物中心啟動開發項目,短短的五年內,帶動周邊商貿、居住、寫字樓、酒店、休閑娛樂等各種建筑物不斷出現,以商品住宅為主,各種服務功能基本齊備的新街區正在形成。

(三)大都市CBD建設的啟示

上世紀70年代形成的紐約曼哈頓CBD,由華爾街金融區、中城豪華商住區等重要街區組成。世界著名的幾十家金融企業和幾百家大公司總部集中于此,不僅使紐約成為美國的經濟中心,而且是名副其實的全球城市。再如,東京新宿、巴黎拉德方斯、倫敦金融城、香港中環等,都對城市發展和對全球經濟發揮著重大作用。但是隨著信息化的發展,上世紀80年代后,CBD的范圍和功能有模糊化和分散化的趨勢。我國不少大城市都在近年來開展了CBD的規劃與建設。例如北京市國貿周邊、上海陸家嘴的CBD都已經形成一定規模,廣州、深圳、成都、杭州、沈陽都在搞CBD的規劃和建設。統觀國內外CBD建設和發展的狀況,可以看到只有國際性、全國性影響力的城市才有可能建設典型意義上的CBD。但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世界上并沒有功能完全齊備的CBD。特別是在我國城市發展的實踐中,CBD不是唯一能發揮現代商務功能的形式。例如在位于朝陽區的北京市CBD大規劃建設的同時,其他各區也都在形成事實上的商務中心區域(包括東城的王府井、西城金融街等)。再如,上海市雖然規劃建設了陸家嘴金融貿易區的國際CBD,但是同時又規劃建設了圍繞人民廣場的市級中心區和其它四個市級副中心區以及眾多的區級中心區,這些中心區除商業商務功能外。還增加了行政、文化、社會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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