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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心電信號;單片機;生理信號;放大器
1 引言
伴隨人類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當代疾病的流行趨勢發生了顯著的變化,與人們社會生活方式密切相關的疾病和突發性公共衛生疾病已成為危害人們健康的主要疾病,由此已造成政府與個人醫療開支不斷增長的巨大壓力。而心血管疾病又是影響人類健康的第一大殺手。在我國心臟病患者約有七千萬人,死亡原因主要是致命性心率失常和急性心梗。據北京急救中心統計,70%以上病發于家中或工作現場,大部分人因失去搶救時間死于院外,此外,多數人的心臟病發作往往是短暫與隨機的,患者難以趕到醫院進行心電圖掃描,從而影響診斷。因此,為患者贏取搶救時間,為所有的監護對象提供24小時醫學監護,保健咨詢的醫療診斷系統有著極其重要的實際意義。而心電信號調理電路作為心電監護系統的核心,其設計十分關鍵。
2 系統框架設計
本電路設計主要是由五部分構成。
(1)前置放大電路。其中前置放大器是硬件電路的關鍵所在,設計的好壞直接影響信號的質量,從而影響到儀器的特性;
(2)共模抑制電路。在設計中使用了右腿驅動電路、屏蔽驅動電路,它們可以消除信號中的共模電壓,提高共模抑制比,使信號輸出的質量得到提高;
(3)低通濾波電路及時間常數電路。
(4)工頻50Hz的陷波電路。
(5)主放大電路。
3 系統硬件設計
3.1 前置放大電路
由于人體心電信號的特點,加上背景噪聲較強,采集信號時電極
與皮膚間的阻抗大且變化范圍也較大,這就對前級(第一級)放大電路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即要求前級放大電路應滿足以下要求:高輸入阻抗;高共模抑制比;低噪聲、低漂移、非線性度小;合適的頻帶和動態范圍。
3.2 右腿驅動電路
體表驅動電路是專門為克服50Hz共模干擾,提高CMRR而設計的, 原理是采用人體為相加點的共模電壓并聯反饋,其方法是取出前置放大中的共模電壓,經過驅動電路倒相放大后再加回體表上,一般的做法是將此反饋共模信號接到人體的右腿上,所以稱為右腿驅動。
3.3 低通濾波放大電路
由RC元件與運算放大器組成的濾波器稱為RC有源濾波器,其功能是讓一定的頻率范圍內的信號通過,抑制或急劇衰減此頻率范圍以外的信號。
3.4 0.05Hz高通濾波器電路
設計使用反相的二階巴特沃茲高通濾波器,其中放大倍數設置為1,截止頻率為0.05Hz。
3.5 50Hz陷波電路
工頻干擾時心電信號的主要干擾,雖然前置放大電路對共模干擾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有部分工頻干擾是以差模方式進入電路的,且頻率處于心電信號的頻帶之內,加上電極和輸入回路不穩定的因素,前級電路輸出的心電信號仍存在較強的工頻干擾,所以必須專門濾波。
4 仿真
4. 1前置放大電路仿真
前置放大電路仿真結果如圖7所示,從仿真結果看出,實際前置放大倍數為K1=46.8mA/4.7mA=9.9,與預期放大結果相同。
4.2 低通濾波電路仿真
(1)輸入f=60Hz時,輸出波形圖如圖8所示,輸出和輸入基本上一致,信號沒有被衰減。
(2)輸入f=250Hz時,輸出波形圖如圖9所示,輸出結果衰減為:323uV/4.9Mv=6.5%,250Hz頻率的輸入雜波濾除了93.5%。
(3)輸入f=1KHz時,輸出波形圖如如圖10所示,1kHz頻率的輸入雜波基本上被濾除。
4.3 50Hz陷波電路仿真
50Hz陷波電路仿真結果如圖11所示,由圖可知,當輸入信號為50Hz的工頻干擾信號時,雜波基本上被濾除。
4.4 次級放大電路仿真
次級放大電路仿真結果如圖12所示,從圖中可以發現,放大倍數G2=2.65V/27.6mV=96,與預期的設計相符合。
5 結論
設計采用以AD620及OP07為核心的信號放大器來實現心電信號的放大,電路功耗小,靈敏度高,最低只需3 V的電源,可由外接電池提供,容易實現基于移動式設備為核心的心電信號采集及處理,是一種實用的心電信號前端采集放大電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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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黃智偉.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訓練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6
有研究表明,不少白癜風患者是于各種環境刺激和精神創傷之后發病的,患者與常人相比有明顯的個性特征,例如情緒易波動、焦慮、精神緊張、易怒、憂郁等。他們對各種社會環境的刺激易產生強烈的情感反應,從而引起機體內生理生化反應的紊亂,誘發或加劇病情。特別是女性患者常存在“掩飾及自身隱蔽”的個性特征,其“肝郁”現象尤為突出,常“因郁致病”,之后又“因病致郁”,兩者互為影響,加重病情發展。最近,有人通過對96例白癜風患者的人格分析,認為白癜風可能是一種心身性疾病。因此,在進行藥療的同時,加強綜合性的心理治療十分必要。尤其是患者的自我心理保健和修身養性,是促使病情轉化的重要措施。
1.克服恐懼、沮喪和自卑的心理
白癜風往往好發于人體的顏面部,影響美觀,給一些患者,尤其是年輕人造成很大心理壓力,如恐懼、沮喪、自卑等。這些精神上的痛苦遠遠大于疾病本身,且加快皮損發展,于身心健康十分不利。初發病者首先需正確認識疾病,克服這些不良心理傾向。白癜風決不是什么“不治之癥”,而是可以治愈的慢性皮膚病。關鍵在于患者的心理健康程度。只要我們樹立信心,保持樂觀態度,堅持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特別是進行積極有效的綜合治療(藥療、食療、心理治療等),該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2.克服急躁情緒,處理好人際關系
不少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有急躁、焦慮情緒,他們急于求成,企圖用速戰速決的辦法解決問題,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該病是一種慢性遷延性疾病,其白斑色索的恢復有一個緩慢漸進的過程。有的病人抱著“一治即愈”或“一曝十寒、見異思遷”的態度,這是一種主觀幻想和缺乏耐心的表現,不符合客觀規律。所以,我們認為白癜風患者要有“打持久戰”的思想,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使生活工作規律化。臨床經驗表明,一般色素恢復至少需1~2個療程(3個月),徹底治愈并防止反復,尚需要多個療程。患者還應注意處理好人際關系。該病不痛不癢,并不影響人的正常生活,而且絕對不會相互傳染。患者的同事、家人和親友,不必歧視和疏遠他們,而應給予足夠的關懷和愛護,以幫助他們消除不必要的心理障礙。
3.克服濫施藥物的盲目傾向,注意合理用藥
不少盲目投醫的患者由于濫施藥物(土驗方等)出現諸多不良反應,從而加重精神負擔。這種惡性循環是人為因素所致。我們要認識該病發病誘因的復雜性,認識到濫施藥物的危害性。要細心尋找有針對性的治療方案,正確掌握用藥方法,摸索治療規律。同時要針對具體的發病誘因,注意改善不良的工作環境(例如接觸甲苯、酚類、化肥、農藥、柴油等)和精神狀態(例如戀愛、婚姻、家庭等矛盾),從消極被動的心理壓力中解放出來,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質。
4.改變不良情緒和性格,加強自我心理保健
不少女性患者具有情緒波動、好生悶氣、抑郁內向的個性特征。他們往往存在掩飾和封閉心理疾病的傾向。可見,患者應注意擺脫掩飾和封閉心理疾病的傾向。將煩惱、壓抑、孤獨等不良情緒及時地加以分解和淡化。具體方法是:①拓寬人際關系。患者要跳出個人得失的圈子,打破傳統的心理封閉狀態,注意與心胸開闊,性格開朗的人交朋友,則可以走出抑郁孤寂的迷谷。②培養自制力。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強“拿得起、放得下”的自我修養,及時把個人情感轉移到其他活動上去。學會“情緒過濾法”,以濾除不良情緒,保持樂觀精神和青春活力。對于煩惱或不幸事,也可采用阿Q的自我解脫精神法,泰然處之。③改變環境,培養生活情趣。患者可暫時離開心情不快的地方,把目光投向大自然,到大自然中去享受陽光雨露、欣賞自然景色。同時培養音樂、美術、書法等生活情趣,積極參與到體育活動中去,增強體質。這些活動將使你生活得寬松、隨和,從而可以調整你對社會一心理刺激因素的適應性。
第一條 為了適應電信業對外開放的需要,促進電信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以下簡稱電信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是指外國投資者同中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以中外合資經營形式,共同投資設立的經營電信業務的企業。
第三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除必須遵守本規定外,還必須遵守電信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可以經營基礎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具體業務分類依照電信條例的規定執行。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經營業務的地域范圍,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五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經營全國的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的基礎電信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經營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基礎電信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無線尋呼業務除外)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外方投資者在企業中的出資比例,最終不得超過49%。
經營增值電信業務(包括基礎電信業務中的無線尋呼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外方投資者在企業中的出資比例,最終不得超過50%。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中方投資者和外方投資者在不同時期的出資比例,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七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經營電信業務,除應當符合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電信條例規定的經營基礎電信業務或者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應當具備的條件。
第八條 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中方主要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三)符合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慎的和特定行業的要求。
前款所稱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中方主要投資者,是指在全體中方投資者中出資數額最多且占中方全體投資者出資總額的30%以上的出資者。
第九條 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外方主要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在注冊的國家或者地區取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三)有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四)有從事基礎電信業務的良好業績和運營經驗。
前款所稱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外方主要投資者,是指在外方全體投資者中出資數額最多且占全體外方投資者出資總額的30%以上的出資者。
第十條 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外方主要投資者應當具有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良好業績和運營經驗。
第十一條 設立經營基礎電信業務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增值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由中方主要投資者向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文件:
(一)項目申請報告;
(二)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合營各方投資者的資格證明或者有關確認文件;
(三)電信條例規定的經營基礎電信業務或者增值電信業務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或者確認文件。
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對前款規定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屬于基礎電信業務的,應當在18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屬于增值電信業務的,應當在9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經營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增值電信業務,由中方主要投資者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文件:
(一)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資格證明或者有關確認文件;
(二)電信條例規定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或者確認文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簽署意見。同意的,轉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不同意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簽署同意的申請文件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項目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合營各方的名稱和基本情況、擬設立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各方出資比例、申請經營的業務種類、合營期限等。
第十四條 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其投資項目需要經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核準的,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在頒發《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前,將申請材料轉送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核準。轉送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核準的,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審批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十五條 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屬于經營基礎電信業務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增值電信業務的,由中方主要投資者憑《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擬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合同、章程;屬于經營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增值電信業務的,由中方主要投資者憑《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擬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合同、章程。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的擬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合同、章程之日起9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中方主要投資者憑《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到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辦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手續。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的中方主要投資者憑《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注冊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經營跨境電信業務,必須經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批準,并通過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國際電信出入口局進行。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并由原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第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并由原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第二十條 申請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提供虛假、偽造的資格證明或者確認文件騙取批準的,批準無效,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并由原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第二十一條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經營電信業務,違反電信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有關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第二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在內地投資經營電信業務,比照適用本規定。
關鍵詞:信息化;機電管理;理念創新;內容
中圖分類號:TD63
現階段,各領域的信息化已經成為了當今社會發展的總趨勢。煤炭開采行業及建筑供層建設的信息化創新與發展也漸漸提上日程,尤其是其中的機電管理理念創新。機電管理理念創新的目的在于保證機電設備的正常運行,進而保證煤礦開采作業及煤礦企業的發展,也能保證建筑工程質量。本文著重分析了機電管理工作創新的內容,并進一步總結了機電管理理念的創新。
一、機電管理工作創新的重要性及其創新內容
1.機電管理工作創新的重要性
社會信息化水平的發展也對礦井機電設備的創新提出了要求,加大機電設備的創新能夠推進礦井生產信息化及建筑工程現代化的跨越式發展。況且近年來,礦井及建筑工程機電管理不到位造成機電事故頻發,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礦井與建筑工程機電管理的現狀也需要加大機電信息化創新,進而保證機電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機電管理工作工序繁雜,包括機電技術管理、機電區隊管理、皮帶管理、供電管理、乘人管理、通訊管理、運輸管理、排水管理等眾多的管理作業,其中每一項管理工作出現問題將會影響機電工程的質量,也會影響機電設備的有效運行。
機電管理工作中管理理念的創新是整個機電管理工作的首要環節。推進機電信息化管理理念創新需要順應社會理念的發展趨勢,并堅持可持續發展觀的理念指導作用。
2.機電管理工作創新的內容
近年來,眾多信息化的新設備、新技術在機電工程中投入使用,有效推進了效率幾質量水平的提升。機電管理工作在信息化背景下也需要作相應的創新性調整,同時機電管理工作的創新需要堅持安全生產及經濟效益的提升為基本原則。機電管理工作的創新需要起始于管理理念的創新,同時還要注意加大管理方式、方法的研究創新,從而全面的推進機電管理創新工作的進展。
機電管理工作的創新中管理理念的創新是重要關節,機電管理理念創新工作的開展是整個機電管理工作的總綱,只有全面推進機電管理理念的創新才能對機電創新性管理提供理論與理念基礎。現階段我國的機電管理理念的創新主要表現在六大方面,從總體理念的確定到具體理念的細化,從安全管理到設備的維修保養等環環相扣,相輔相成。
二、機電管理理念的創新
1.機電管理以人為本總理念的確定
現階段,國家提倡各領域工作的開展都要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可以充分站在員工的立場上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還能保證安全性的創新性管理。機電管理堅持以人為本可以形成縱向化的管理局面,進而推進各部門、各級員工共同參與管理,還能形成橫向化協同管理局面,各部門還互相監督,共同進步。堅持機電管理以人為本的理念能夠實現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為全面展開機電管理工作提供基礎。
2.機電管理系統管理理念的創新
機電的系統管理包括機電設備的全程管理與設備維護管理等,機電的全程系統管理需要就機電設備的壽命周期進行設備采購、組裝、使用、維修及改造等各環節全過程的有效管理,而且在設備使用期內及時檢修設備故障風險,并及時排查。此外,因為機電設備維修工序比較復雜,所以在進行機電設備采購時要注意檢查設備的安全指數與可維修性,以免增加機電設備使用的成本。
機電設備的系統管理還需要加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與責任意識,機電設備的管理要制定完善的檢修通道,設備操作人員還要就設備使用中出現的零件丟失、部件脫落及設備的升級等及時記錄,以提升設備的安全指數,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機電管理工作需要基于機電設備的整體分析,并制定出完善的管理流程,形成良好的設備管理及維修體制機制。
3.機電管理以預控為主導的理念創新
如果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僅僅依賴于機電設備的維修環節會不利于機電使用成本的控制,因此要適當加大機電設備的預防維護。機電設備的預防維護可以先制定設備日常預防維護流程,并將常見的事故處理方式制度化,以保證在故障發生時員工能及時有效予以處理。
堅持以預防為主導的機電管理理念,制定完善的措施及時處理潛在的事故風險,可以將質量缺陷降低到可控范圍內。而且適時地進行設備運行監督,還能有效降低設備運行成本,保證良好的工程施工。
4.機電管理工作中科學化、制度化管理思想的創新
創新性的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的基礎。機電管理工作理念的創新需著重提升基礎管理工作的合理化、科學化水平。要提升機電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需要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并建立各個環節的設備維護、檢修細節規章制度,從而在管理制度的落實過程中提升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提升管理工作的規章化制度水平需要輔助完善的獎懲制度,從而為科學落實管理制度提供保障,并能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與效果。
5.機電管理工作中動態管理理念的創新
機電動態管理主要是就機電設備中的事故風險進行動態跟蹤,以保證機電設備運行的安全性能。對于機電設備的安全隱患的全程跟蹤需要先確定隱患的性質與防控方案,以保證運營干總過程中做出及時有效的處理,降低事故損失,進而保證經濟效益的實現。
結語:
本文先簡要介紹了機電管理創新的重要性及內容,并就機電管理理念的創新進行了相關的總結分析。筆者認為加大機電管理理念的創新可以為機電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理念指導,并推進機電管理工作信息化系統的引入,從而提升機電運行效率。
參考文獻:
【關鍵詞】互聯網;信息管理;管理辦法
1.相關法律介紹
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很多,整體上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是目前電信行業最高位階的法律規范,從法律名頭就可以看出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被作為《電信條例》規制范圍的一個分支。而《電信條例》是以傳統電信業為主要規制對象的。與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密切相關的法律還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等等。
2.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法律秩序存在的問題
2.1行業行政法規太宏觀不具體
我國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由于起步較晚,發展又很快,所以管理水平上就很難跟進。例如《電信條例》是以傳統電信業為主要規制對象的,縱觀其全部內容除總則以外,與互聯網信息服務可能有關的條文并不多。其中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是關于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的內容,對于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具有約束力。至于《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作為自己的規制對象。第十五條規定了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九項禁止,并由第十六條、第二十條對此進行了配套性規定。從第十九條至二十五條的處罰規定來看也缺少對于違反第十三條的處罰措施。綜合來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對于危害國家和社會安全、嚴重侵害個人人身權利的行為規定比較明確,但對于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過程中存在的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影響市場秩序的行為則未予以相應的關注。綜上可以看出,我國的主要法律,大部分是宏觀上的規定,對象不明確,要求也不太嚴格,缺乏清晰的界限和規范力度。
2.2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不便于直接適用
除了上述兩個主要的法律規范,其他的法律條例則有更嚴重的缺陷,管理者使用起來很不方便。與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密切相關的法律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前提是互聯網信息服務用戶是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只要是自然人,為了非專用于經營性的用途而使用互聯網信息服務,不論其是否直接為服務付費都應當是消費者。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等九大權利,但是將這些規定直接應用于互聯網信息服務上還存在很大的障礙。很難將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直接歸入人身安全或者是財產安全,并且在保護的范圍等方面也還需要明確界定。至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是通過明確規定何者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并以行政的、民事的甚至是刑事的責任來規制的,如果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不當競爭行為難以界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則必然很難加以規制。同樣《反壟斷法》也存在不能直接適用的情況,這就迫切需要出臺專門的法律規范來對此加以規范。從上面介紹可以看出,這些法律在覆蓋領域上有所重疊,在交叉領域有些規定甚至相違背,另管理者難以下手。
2.3相關規章的規定比較粗糙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根據《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其中《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的第九條規定了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對用戶的個人注冊信息和互聯網電子郵件地址的保密的義務。《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對用戶的個人信息保密、公平交易權、知情選擇權作出了初步規定,并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值得肯定。《軟件產品管理辦法》要求“軟件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進出口等活動應當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但我國實行強制認證的軟件主要是涉及計算機、互聯網安全的軟件,沒有對普通軟件開展認證,已經頒布的強制性認證標準中也沒有包括對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對軟件和服務實施不兼容、捆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范。《電信用戶申訴處理暫行辦法》與解決用戶權益爭議密切相關,但直接照搬適用于傳統電信領域的申訴處理辦法,遠遠不能應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特殊性。《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互聯網站管理工作細則》等規定雖然與用戶權益保護關系密切,但卻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當然,法律秩序的問題源于我國互聯網領域發展太快,以及各地發展不均衡,所以造成法律、法規、規章的嚴重滯后,但是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加大法律立法力度和管理力度,明確直接的法律指引與約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3.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建議
3.1審批部門及收費標準要統一
根據國務院第292號令《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從事經營性與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備案手續。目前國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審批的具體部門并無具體規定。據了解,有的省的審批機構設置在通信管理局的市場監管處有的省設置在信息安全中心還有的省設置在中介機構。有的收費、有的不收費尚無統一標準。為了強化管理,統一管理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的力量,我們應該將相關審批部門聯合起來,明確規定統一的發放許可證的審批部門以適應國家對電信企業統一監管全國一盤棋的總戰略。這樣做符合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有利于提高政務公開的透明度。
3.2審批程序目錄化
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必備的申請材料按國務院第292號令《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要求有十一項,規模大的單位提交的材料多則50多頁規模較小的單位提交材料也得40多頁。
為提高工作效率,使審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目錄化,我認為申請單位應將提交的材料按下列順序目錄化排列:材料一:申辦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書面申請;材料二:申辦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材料三: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會計事務所近期的資信證明或驗資報告;材料四:申辦單位的公司章程;材料五:已購或欲購的主要設備清單;材料六: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保障能力及服務措施;材料七:申辦單位的概況包括技術力量和經營管理人員情況場所設施等有關情況;材料八: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材料九: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材料十:提交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登記表。有了統一的審批材料目錄,不僅準備起材料來得心應手,審批部門審批時也會提高效率。
4.結語
互聯網作為信息交流的主要平臺,在人們的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而法律規范作為管理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最重要的手段,它的完善與否直接關系著管理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的效果。所以我國要想真正的規范好細心服務系統,必須要極力完善相關的法律規范,加大管理力度。
【參考文獻】
[1]蘇秦,李釗,崔艷武,趙婷.網絡消費者行為影響因素分析及實證研究[J].系統工程,200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