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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社ますますご発展のこととお喜び申し上げます。
(內容)
何卒お誘い合わせの上、ご來臨賜りますようお愿い申し上げます。
敬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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なおご來臨の際は、本狀をご持參下さいませ。
能本來一次能完成的事要跑好幾次,文件要改好幾回才能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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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直接出面,全程咨詢服務。
服務內容:
1.辦理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商務訪問邀請函,工作邀請函
2.外國人新申請工作簽證(居留許可),家屬新申請工作簽證(居留許可)
3.外國人申請就業許可,就業證
4.外國人工作簽證(居留許可)延期,家屬工作簽證(居留許可)延期
5.外國人工作簽證(居留許可)、就業證變更
6.外國人旅游簽證(l)延期,可延期兩次,每次一個月
7.外國人商務訪問簽證(f)延期,可延期半年多次
8.外國人旅游簽證(l)轉商務簽證(l---f)可延期半年多次
9.外國人留學簽證(x)轉商務簽證(x---f),可延期半年多次
辦理金華市邀請外商來華簽證申報所需材料:(除英文之外的外文材料,請附中文翻譯件并蓋邀請單位公司章)
1、金華市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申報表
2、被邀請的每一人的護照復印件
3、雙方購銷合同
4、對方公司營業執照(如果今年貴公司未曾辦理邀請函,也須提供營業執照)
上述四項材料為一份材料,您需要提供共三份材料。(部分國家有特殊要求,請點擊邀請有關國家商人來華最新要求)
請您按次序裝訂好,到義烏外僑辦審核。一份材料由義烏外僑辦留存,另二份材料經義烏外僑辦審核、簽字、蓋章后,由企業經辦人送或特快寄金華市外僑辦辦理。義烏外僑辦的辦理時間為隨到隨辦,3-5分鐘;金華外僑辦的辦理時間一般為3個工作日。金華市外僑辦辦理好簽證通知后,將電話通知聯系人去金華取。
如何填寫簽證中的申請表呢?
在金華市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申報表中:
被邀請人情況欄必須打印。被邀請人國籍和下面的簽證地須用英語填寫。
外商系首次來華時,來華事由欄要詳細填寫有關該公司的性質、經營范圍等情況,以及如何與該公司結識的,本次來訪的主要目的等內容。對于辦理二次和半年多次往返的申報,來華事由欄要寫明最近半年來華共有多少次和本次要申請多次往返的充分理由。
邀請單位擔保意見內容大致如下:
茲有我公司****國客商******(護照號碼為******)于200*年*月來義烏進行合法正當的商務活動,停留時間為**天,我公司擔??蜕淘诖似陂g不產生違反法律的行為。
在華停留天數最長為25天。
本人xxx,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現居xxx。本人
現致函邀請xxx 于xxxxx來華探親。現將有關信息告知如下:
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xxxx(同護照姓名), 性別: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護照號碼:xxxxxxxxx
被邀請人訪問信息:
來華目的:xxxx。
預計抵達日期:xxxx抵達(xx),預計離境日期:xxxx離開(xx)。訪問地點:(xx)
與邀請人關系:xx 為邀請人的xxxx費用來源:往返機票由被邀請人自理。被邀請人在華期間的食宿由本人提供。 邀請人個人信息:
姓名: xxx
住址:xxxxxxxx
電話:xxxx
身份證:見身份證復印件。多謝您的大力協助!
此致敬禮!
邀請人(簽字)
問:音樂出國值得推薦的國家有哪些?
答:主要是歐洲的德國、法國、意大利,這三個國家是歐洲音樂的發源地,音樂氛圍濃厚。
波蘭在音樂方面也頗有自己的風格,比如:肖邦,帕德芙斯基,席曼諾夫斯基,都是出自波蘭的有名的音樂家、作曲家。
問:聽說歐洲的國立大學免學費,這是真的嗎?
答:是的,歐洲發達國家的國立大學,例如:德國,法國,意大利這些國家,考入公立大學后,每學期只交:150-500歐元不等的注冊費,這個費用里還包括給學生辦理學生證、乘車卡、借書證等一些學生應享受待遇的證件。
問:如何認定孩子是否被正式錄取?
答:要以學校出具的官方邀請函為主,邀請函上面寫著是否被學校直接錄取、去讀什么課程、讀多長時間、什么時間入學等具體內容。
問:公派出國留學與自費出國留學的區別是什么?
答:公派公費是指中國政府、或者半政府機構(如中德友好協會)出資讓學生去海外讀書,或者持別國大學、政府提供的獎學金在海外就讀。公費出國留學都是有條件的,和出資方有合同約定,如果出國以后不回國服務,是要按合同賠款的。
自費就是自己花錢出去學習。這兩種不同的方式,在回國文憑認證上是沒有區別,只是在出資人上有區別,在學歷、申請學校、辦理簽證等各方面程序都是一樣的。
問:生活費一年大約要花費多少?保證金很高嗎?
答:在歐洲國家生活費一年需要花費:3-8萬元人民幣。保證金:8-10萬元人民幣不等。例如:德國生活費:6-8萬元人民幣,保證金要求存入德意志銀行,每人要求最少7960歐元,也是相當于不到8萬元人民幣;波蘭只要6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資金存款證明在學生本人名下。
問:家長最關心孩子出國后的生活狀態如何,比如宿舍?食堂?
答:這也是根據國家來定的,國外大學是沒有圍墻的大學,不像中國大學一樣,吃住行全部都包括在大學里。國外大學,也就是歐洲藝術類院校,都要提前向國際部申請學校宿舍,或者我們境外老師幫著找房管處聯系政府為外國人提供的政府公寓。一般國際學生都是自己做飯吃,尤其是中國留學生,留學生公寓都有廚房,有的是單獨房間帶廚房,有的是一層有一個很大的公用廚房。歐洲都有中國餐館,但是留學生也不能天天去吃,因為那樣生活成本還是太高。
問:在國外學習期間,孩子如果生病怎么辦?
答:國外學習期間,各國都要求學生購買保險,每個月20-50歐元不等,因為國外的保險意識很強,在學生做延簽時,沒有保險單是不能做延簽的。孩子生病了可以直接在社區醫院看病,也可以直接去醫院,小病例如:感冒、摔傷等小外傷基本上都是全部報銷的。以前我有一個學生得了白血病,需要換骨髓,在德國都是全免費的,當然這要看學生所購買保險的范圍和條款。
問:對于比較小的孩子,家長是否可以陪讀?
答:18歲以下的未成年學生可以申請辦理陪讀,每個國家要求辦理的手續都不同。例如:德國在學生考入大學以后,可以向學校申請陪讀,但一般中國家長是最愿意在學生去參加考試的時間陪孩子,這種情況我們通常幫家長辦理三個月的商務簽證,然后過期再續三個月。美國的話就要看學生申請的音樂學校是否允許家長陪讀,如果學校允許,我們就可以幫家長辦理。在波蘭,學生直接考取,音樂學院可以幫學生家長發放邀請,邀請家長過去陪讀。
問:我們如何識別正規的預科?
答:國外的預科總結起來也就兩種,一種是純語言學校,就是只學語言,不開設任何專業課程,那你要搞明白你過去后專業課是如何安排和學習。另一種是屬于公立大學直接開辦的預科,就是學校給發的邀請函,學校直接開設語言和專業。這種是直接進入大學學習,沒有風險。例如:波蘭的學校來華直接招生,就是直接進入波蘭的大學一年級學習。
問:音樂留學有哪些需要注意和警惕的問題?
答:需要注意:
1、音樂學院的錄取方式:是直接錄取還是預錄取;
2、音樂學院的教學質量和文憑含金量;
3、選擇專業辦理藝術留學的機構,根據你的專業水平,為你做全方面的計劃;
問:辦理程序有何建議?
答:首先第一步:評估學生作品。學生根據專業和學習經歷,提供個人作品,或者參加我們舉辦的音樂學院的錄取考試;
第二步:根據學校評審結果給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三步:收到錄取通知書,開始辦理為學校匯款以及辦理簽證材料。
第四步:準備材料,送簽。
第一條為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促進高等學校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對接受和培養外國留學生工作的規范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高等學校,系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實施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本規定所稱外國留學生是指持外國護照在我國高等學校注冊接受學歷教育或非學歷教育的外國公民。
第三條高等學校接受和培養外國留學生的工作,應當遵循“深化改革,加強管理,保證質量,積極穩妥發展”的方針。
第四條接受外國留學生的高等學校,應當具有必備的教學和生活條件,以及相應的教學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高等學校接受和培養外國留學生,應當遵循國家外交方針,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六條教育部統籌管理全國來華留學工作,負責制定接受外國留學生的方針、政策,歸口管理“中國政府獎學金”,協調、指導各地區和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工作,并對各地區和學校的外國留學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教育部委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國家計劃內外國留學生的招生及具體管理工作。
第七條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外事和公安部門審批,并報教育部備案。高等學校接受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外國留學生,由教育部審批。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工作的協調管理。外事、公安等有關部門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做好外國留學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條高等學校具體負責外國留學生的招生、教育教學及日常管理工作。學校應當有校級領導分管本校的外國留學生工作;學校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外國留學生管理制度,并設有外國留學生事務的歸口管理機構或管理人員。
第三章外國留學生的類別、招生和錄取
第十條高等學??梢詾橥鈬魧W生提供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接受學歷教育的類別為:??粕?、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接受非學歷教育的類別為:進修生和研究學者。
第十一條高等學校應當制定外國留學生招生辦法,公布招生章程,按規定招收外國留學生。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招收外國留學生名額不受國家招生計劃指標限制。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并公布對外國留學生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并以人民幣計價收費。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的專業應當是對外開放專業。為外國留學生單獨設立新的學歷教育專業,必須報教育部審批。
第十五條申請到我國高等學校學習、進修的外國公民,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并符合入學條件,有可靠的經濟保證和在華事務擔保人。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應當對申請來華學習者進行入學資格審查、考試或考核。錄取標準由學校自行確定。對使用漢語接受學歷教育者,應當進行漢語水平考試。
第十七條外國留學生的錄取由高等學校決定。高等學校應當優先錄取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外國留學生;高等學校可以自行招收校際交流外國留學生和自費外國留學生。
第十八條高等學校可以接受由其他學校錄取或轉學的外國留學生,但應當事先征得原接受學校同意。
第四章獎學金制度
第十九條中國政府為外國留學生來華學習設立“中國政府獎學金”。
“中國政府獎學金”類別有:本科生獎學金、研究生獎學金和進修生獎學金等。
教育部根據需要,設立其他專項研究或培訓等獎學金。
第二十條教育部根據我國政府與外國政府簽訂的協議以及我國與外國交流的需要,制定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外國留學生的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學習的外國留學生應當接受享受獎學金資格的年度評審。評審工作由高等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對未通過評審的外國留學生,將根據規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資格。
第二十二條地方人民政府和高等學??梢愿鶕枰獑为毣蚵摵蠟橥鈬魧W生設立獎學金。中國和外國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經征得高等學校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也可以為外國留學生設立獎學金,但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
第五章教學管理
第二十三條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學校統一的教學計劃安排外國留學生的學習,并結合外國留學生的心理和文化特點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在確保教學質量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外國留學生的必修和選修課程。
第二十四條漢語和中國概況應當作為接受學歷教育的外國留學生的必修課;政治理論應當作為學習哲學、政治學和經濟學類專業的外國留學生的必修課,其他專業的外國留學生可以申請免修。
第二十五條漢語為高等學校培養外國留學生的基本教學語言。對漢語水平達不到專業學習要求的外國留學生,學校應當提供必要的漢語補習條件。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條件為外國留學生開設使用英語等其他外國語言進行教學的專業課程。使用外語接受學歷教育的外國留學生,畢業論文摘要應當用漢語撰寫。
第二十六條高等學校組織外國留學生進行教學實習和社會實踐,應當按教學計劃與在校的中國學生一起進行;但在選擇實習或實踐地點時,應當遵守有關涉外規定。
第二十七條高等學校應當根據教學需要,為外國留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外國留學生在教學計劃以外使用其他設備和獲取其他資料,應當提出申請,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審批。
第二十八條高等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外國留學生進行學籍管理。高等學校對外國留學生作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時,應當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如受到上述處分者為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外國留學生,學校還應當書面通知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二十九條學校根據有關規定為外國留學生頒發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業證明,為獲得學位的外國留學生頒發學位證書。學??梢愿鶕枰峁┥鲜鲎C書的外文翻譯文本。
第六章校內管理
第三十條高等學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對外國留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學校應當教育外國留學生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尊重我國的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
第三十一條高等學校一般不組織外國留學生參加政治性活動,但可以組織外國留學生自愿參加公益勞動等活動。
第三十二條高等學校應當允許、鼓勵外國留學生參加學校學生會組織舉辦的文體活動;外國留學生也可以自愿參加我國在重大節日舉行的慶?;顒?;在外國留學生比較集中的城市或地區,有關部門和學校應當為外國留學生舉辦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經學校批準,外國留學生可以在校內成立聯誼團體,并在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活動,服從學校的領導和管理。外國留學生成立跨校、跨地區的組織,應當向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申請。
第三十三條高等學校應當尊重外國留學生的民族習俗和,但不提供舉行宗教儀式的場所。校內嚴禁進行傳教及宗教聚會等活動。
第三十四條外國留學生經高等學校批準,可以在校內指定的地點和范圍,舉行慶祝本國重要傳統節日的活動,但不得有反對、攻擊其他國家的內容或違反公共道德的言行。
第三十五條高等學校應當為外國留學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務設施,并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和公布服務設施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外國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就業、經商,或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但可以按學校規定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社會管理
第三十七條外國留學生的社會管理,由有關行政部門負責。高等學校應當配合有關行政部門,做好外國留學生的社會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條外國留學生可以在校外住宿,但應當按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十九條有關部門應當為外國留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方便,收費標準應當與中國學生相同。
第四十條外國留學生在我國境內進行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應當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國留學生在我國境內進行宗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的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外國留學生攜帶、郵寄物品入出境,應當符合我國有關管理規定。
第八章入出境和居留手續
第四十二條外國留學生一般應當持普通護照和“X”或“F”字簽證辦理學習注冊手續。來華學習六個月以上者,憑《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表或JW202表)、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和《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向中國駐外簽證機關申請“X”字簽證;來華學習期限不滿六個月者,憑《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表或JW202表)和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向中國駐外簽證機關申請“F”字簽證;以團組形式來華的短期留學人員,也可以憑被授權單位的邀請函電,申請“F”字團體簽證。
第四十三條持外國外交、公務、官員或特別護照和中國外交、公務或禮遇簽證來華者,如需到高等學校學習或進修,應當持本國外交機構出具的、聲明在華學習期間放棄特權與豁免的照會,向中國省部級外事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外事部門的同意函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改辦“X”或“F”字簽證;持外國外交、公務、官員或特別護照根據雙邊協議免簽證來華者,如需到高等學校學習或進修,應當換持普通護照,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X”或“F”字簽證;持普通護照但非“X”或“F”字簽證來華者,如需到高等學校學習或進修,應當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改辦“X”或“F”字簽證。外事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上述人員的申請時,應當查驗申請人的《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表或JW202表)、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和《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
第四十四條外國留學生家屬可以憑接受學校的邀請函,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L”字簽證來華陪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接受學校的公函,為外國留學生陪讀家屬辦理簽證延期,陪讀家屬在華停留期限不得超過外國留學生居留證的有效期限。
第四十五條學習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外國留學生來華后,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衛生檢疫部門辦理《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確認手續。無法提供《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者,必須在當地衛生檢疫部門進行體檢。經檢查確認患有我國法律規定不準入境疾病者,應當立即離境回國。
第四十六條持“X”簽證入境的外國留學生必須在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在學期間,如居留證上填寫的項目有變更,必須在十日內到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四十七條外國留學生轉學至另一城市時,應當先在原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遷出手續。到達遷入地后,必須于十日內到遷入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遷入手續。
第四十八條外國留學生在學期間臨時出境,必須在出境前辦理再入境手續。簽證或居留證有效期滿后仍需在華學習或停留的,必須在簽證或居留證有效期滿之前辦理延期手續。
第四十九條外國留學生畢業、結業、肄業、退學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出境。對受到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的外國留學生,學校應當及時通知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收繳其所持外國人居留證或縮短其在華停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