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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聯戶就是黨委與政府走群眾路線,加強基層社會建設、創新基層社會管理、增強基層組織活氣、暢通基層信息渠道、拓寬基層致富門路的一項工作,家家聯戶,共創協調社會。
“先進雙聯戶”創建活動是自治區黨委、政府夯實群眾基礎、延伸網格化管理的一項創新社會治理工程,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創新性工程。
(來源:文章屋網 )
關鍵詞:吉林市 智慧社區 建設典型培樹 問題研究 探索
中圖分類號:D669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6)11-0001-02
現階段,“智慧城市”的概念已經在國內逐步得到關注和重視,未來城市建設與智慧電子網絡等結合將更為突出,智慧城市建設將是重點體現。智慧社區建設是城市智慧化的重要環節,隨著新技術、新的管理方式以及先進經驗的引進,其已經成為社區發展的重要選擇。基于當前吉林市社區管理薄弱,社區服務不夠深入,社區參與意識不強等狀況,綜合國內外智慧社區典型培樹經驗的基礎,有的放矢地針對存在問題進行對策探索。在借鑒國內外智慧社區典型經驗的基礎上,進行典型培樹分析,建設有針對性的智慧服務平臺。提出植于政府宏觀調控下,構建新型管理方式,發展智慧服務理念;同時結合社區社會層面,通過建設社區信息服務中心等多功能服務系統,整合社區資源,切實調動社區的積極性;從社區自身來說,社區內智慧平臺建設應結合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智慧服務體系,創建智能服務系統。
目前,我國智慧社區建設以及其治理模式還處于探索時期,成功運行的只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的部分社區,智慧社區建設促進了現代基層社會治理結構的轉變,也創新了社會治理觀念、手段乃至內容,終將為提升社會公共服務能力提供契機。
一、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研究現狀
(一)智慧社區信息化建設內涵
智慧社區信息化建設,其定義是基于街道、鎮、村等地理區域范圍內,利用信息技術整合社區資源,為社區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和智慧的服務,提升社區居民對智慧城市的體驗度和感受度。因此,智慧社區建設首先要以社區居民的需求為導向,突出為民、便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通過智慧化的社區管理與服務,打造安全、便捷、宜居的社區;其次要統籌考慮、整體規劃、分步實施智慧社區的建設目標和建設內容,因地制宜,扎實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工作,并做好與市級層面社會事業、公共服務項目的銜接工作,減少重復建設;最后探索智慧社區的建設模式和運維模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積極利用社會各方資源,合力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建立長效運行機制。
(二)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基本概況
智慧城市綜合了資源多樣化、信息交互無障礙化以及信息程序的自動運行化等特點,以實現城市便捷、高效發展和運行為目標。我國從2012年12月開始國家層面的智慧城市工作,主要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等一線城市,以及江蘇、浙江等經濟發達省份進行試點開展。2014年12月底,在試點的基礎上,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已達90多個,涉及了全國大部分省份,同時越來越多的城市和地區加入到智慧城市建設中來。智慧社區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環節,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它密切聯系智慧建設的受眾――社區和社區居民。智慧社區建設,在我國尚處于初級階段,經驗借鑒有限,有必要進行必要的探索與研究。
社區是城市組合的基本單元,也是社會的基本單位,更是黨和政府加強智慧城市建設注重的基礎。十八屆三中全會就已經提出推進社會治理創新要率先從社區入手,基層社區的創新管理與建設事關我國發展的根本,隨著社區的拓展以及新要求的提出,社區管理模式改革迫在眉睫,結合新時代下新型信息技術以及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與融合,社區管理職能要不斷提高,管理模式要進行創新,服務平臺也應拓展和創新建設。基于這樣的基礎下,將“智慧化、數字化和網絡化”作為社區建設的發展目標,并在全市部分社區啟動了智慧社區建設,是吉林市進行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區建設深入研究的根本所在,一方面可以為智慧社區建設提供參考和借鑒,另一方面對推動社區治理創新研究,具有必要性與重要性。
(三)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研究的內容
1.智慧社區的信息化建設
在基于物聯網、下一代互聯網、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基礎上進行應用、整合和再造,通過主動感知和網絡互連的方式,建立吉林市智慧社區生態化服務和運行平臺。
2.智慧社區的系統化建設
智慧社區強調信息的采集、互通、處理和應用的系統化,通過建立一套符合智慧社區要求的現代化、精細化和標準化的社區公共服務系統。
3.智慧社區的治理化建設
主要是把社區中各主體,即政府公共部門、社區機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和社區居民圍繞社區公共事務充分協商的互動過程,綜合建構智慧社區基層社會治理結構和基層共同體的發展方向,轉變到以社會為中心的治理結構,培育社區共同體,重構社區共同體。
二、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培養措施
根據發改委、工信部、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養老服務和社區服務信息惠民工程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吉林市現階段要結合社區智慧型信息化建設的基本情況,開展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網格化策略探索。
(一)信息基礎設施“樹”的網絡化
吉林市要基于規劃引導、集約建設、資源共享、規范管理、滿足需求的原則,依托通信運營商全面開展智慧社區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信息網絡綜合承載能力和信息通信集聚輻射能力,提升信息基礎設施的服務水平和普遍服務能力,滿足居民對通信質量和服務的要求。
當前,吉林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從光纖寬帶網、無線局域網、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下一代廣播電視網(NGB)以及應用終端等五個方面著手開展,為社區居民提供高速、安全、優質的上網服務,保障通信質量,為廣大社區提供高清電視、高速數據接入和語音等三網融合業務的能力,并借助電腦屏、手機屏、電視屏、社區屏等多種載體,面向不同群體和推送具有針對性的公共服務信息。
(二) 生活服務“樹”的便利化
吉林市要以社區居民生活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建立完善的服務網絡,推進社區生活服務建設。
吉林市的生活服務樹主要從生活信息、便捷服務開展,匯聚社區周邊生活信息,通過多種渠道,及時、準確地提供給社區居民,積極創新為居民服務的方式、方法,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三) 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樹”的信息化
吉林市要以居民需求為導向,完善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功能,推進廣覆蓋、易使用的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信息化應用,提高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水平。
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樹”主要從社區管理、醫療衛生、社區文化、關愛救助、教育體育以及交通出行六方面著手實施。結合家庭醫生制度,創新社區居民就醫模式,為家庭醫生提供隨訪、診療服務的信息化支撐,并建立完善的預約掛號服務流程,實現實時查看聯網醫院掛號就診情況,同時為社區居民建立涵蓋個人基本信息和主要衛生服務記錄的電子健康檔案,以及提供遠程醫療服務,實現遠程醫療會診、遠程健康監護等,構建社區遠程醫療服務模式。充分發揮社區文化中心的公益文化服務功能,豐富社區居民的文化生活。加強關愛救助信息管理,助力社區幫扶救助和養老助老工作的開展。關注社區學生教育和居民體質,營造社區和諧教育、健康環境,同時為社區居民提供全方位、高品質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務,創建有序、便利的出行環境。
(四)小區管理智能“樹”的建設
吉林市可以因地制宜,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運用多種技術手段,打造安全、舒適、高效的智能化小區,主要做好居住區周界、重點部位和住戶室內的安全防范,提高居住區整體安全防范水平,可以通過訪客對講、周界防越報警、閉路電視監控、電子巡更、管理與監控(物業運營管理、公共設備監控和小區門禁管理)、車輛出入與停車來進行管控。
(五)家居生活智能“樹”的建設
吉林市可以引用先進技術,實現家居生活設備設施和家庭生活環境的智能化管理和監控,使居家生活更加舒適、安全、低碳,主要從家庭設備監控、家庭安全防范入手,利用各種探測工具和手段,對居家環境進行監控,保障人身和家庭財產安全,提升居家生活品質和安全。
三、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問題探索的意義
智慧社區是一種全新的社區生態模式,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體現,它需要結合到社區民生服務、公共安全、社會保障和社區管理等一系列基層社會治理,進行創新建設。吉林市通過智慧社區的建設來重構社區新型管理和發展建設,結合存在的背景和發展的時代性,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問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1.智慧社區建設研究的理論意義
智慧社區在吉林市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和視角,縱然有理論研究和學術分析基礎,但
真正的因地制宜的研究依然處于初級摸索階段,原有的部分理論概念不能適應新型信息時代背景下社區管理。因此,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需要通過網絡背景下,結合網絡管理理論,依靠多元治理理論進行合作和自我契合。通俗來說,就是結合時代和信息發展要求,進行新型治理拓展,以更便捷、高效服務和管理為目標。
2.現實意義
智慧社區是社區的高級階段,在信息化手段的基礎上,重構“線下”現實社區和“線上”虛擬社區的結合體。把政府公共部門、私人部門、第三部門和個人等都囊括進智慧社區平臺上進行互動和協商,共同參與治理社區公共事務。
首先是,政府通過信息化平臺技術,建設一系列的智慧服務平臺,更加高效地提供了社區服務,可以更全面地把握整個社區的服務建設,及時提供社區的必要服務,通過技術化手段進行監控和分析。
其次是,通過智慧社區建設,把社區資源全面整合,把社區的衛生、人文、教育、信息化搜索以及電子商務都進行互聯共享,促進了社區的網絡化和服務化。
最后是,通過智慧社區建設,激發了市場和社會活力,形成社區治理合力。通過打造現代化社區“智慧綜合體”,創造社區成員之間的溝通空間和平臺,從而為拉近社區成員之間的距離,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行性。
通過此課題研究,分析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的典型培樹的優勢和未來對基層社會治理的現實意義,最終目的是實現信息化時代基層社區的科學管理。
參考文獻:
[1]張永民. 智慧城市總體方案[J].中國信息, 2014,05:145-156.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四中全會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部署,進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設整體水平。
二、工作目標
以鞏固和完善基層法治平臺建設為目標,整體規劃、分步實施、重點突破、全面提升,努力打造設施完備、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素質優良、職能彰顯的高水平規范化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平臺,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保障。通過司法所建設提檔升級三年行動,持續打造司法行政基層綜合性、一站式服務平臺,推進司法所內涵式發展,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礎保障、管理水平及履職能力,進一步夯實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到2022年底,所有司法所達到提檔升級基本要求。
三、主要任務
1.加強司法所黨的建設
2.完善司法所組織體系
3.提升司法所隊伍建設水平
4.優化司法所所務管理
5.強化司法所基礎設施保障
6.充分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
7.積極打造“智慧司法所”
四、創新舉措
堅持示范引導,爭先創優。立足新時代司法所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修訂市級示范司法所標準,組織開展示范司法所創建復評活動,加強示范司法所動態管理。通過培育典型,樹立標桿,強化典型示范帶動作用,營造比學趕超氛圍,不斷提升全市司法所建設整體水平;
堅持整合資源,協調聯動。積極整合法治宣傳、法律服務、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系統內資源,通過開展結對共建、掛職鍛煉、交流任職、駐點實習等方式進一步壯大司法所力量,提升司法所服務能力。加強司法所與基層綜治、公安、等工作部門協作配合,打造基層綜合性、一體化服務平臺。積極探索社會力量參與司法所工作常態化機制。
五、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4月底前)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205月—2022年6月)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22年下半年)
六、下一步工作考慮
結合本地實際,分級分層抓好示范點建設,及時總結提煉并固化好的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經驗,推出一批立得住、有特色、效果好的品牌。要在司法行政內網、外網首頁開辟行動計劃專欄,宣傳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建設成果,加強工作信息和典型經驗交流。要積極運用傳統媒體及新媒體,宣傳司法所在促進基層法治建設、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方面工作成效,充分展示司法行政機關服務為民的良好形象,擴大社會影響,提高人民群眾的知曉度、認同度。
【關鍵詞】治理;鄉鎮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構建和完善;研究
治理,是指政府治理或公共治理,是公共權威為實現公共利益而進行的管理活動和管理過程。治理與統治存在著異同,統治的主體是政府權力機關,而治理的主體可以是政府組織,也可以是非政府的其他組織,或政府與民間的聯合組織。統治的著眼點是政府自身,而治理的著眼點則是整個社會。農村問題是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根本問題,是中國社會的核心問題。農村問題反映到政治層面,是鄉村治理的有效性問題。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經濟社會事業不斷發展,農村社會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城鄉一體化、新型農村城鎮化等新格局的問題和矛盾日益凸顯,人民群眾對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不斷提高,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攻堅期”。要加大資源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鄉鎮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切實為農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讓其享受市民待遇,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一、問題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義
農村城市化的進程是由以農業為主的傳統鄉村社會向以工業和服務業為主的現代城市社會逐漸轉變的歷史過程。進入21世紀,中國城市經濟社會事業快速發展,同時也帶動了農村的不斷發展。但總體上看,農村發展仍然相當滯后,人民群眾對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追求有更高的期望。因此,促進農村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一個極為緊迫和現實的重大課題。我國農村發展既面臨著巨大的發展機遇,也存在著許多問題和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農村發展面臨的一系列問題和挑戰中,不完善、不科學的社會治理體制已成為一切問題的核心。加強鄉鎮社會治理體制研究,強化黨的堅強領導核心地位,不斷發展經濟社會事業,是為了讓人民群眾過上安逸富足的生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長治久安。
二、中國鄉鎮社會治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公共機構設置不科學,鄉鎮政府服務職能難以發揮
公共機構設置不科學,鄉鎮內設機構不合理,服務效率不高。鄉鎮政府是一級政權組織,依法治理本地區政治、經濟、文化和各項社會事務,是中國政權體系實現統一領導的客觀需要。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形勢的變化,一些行政職能權限相繼從鄉鎮體制中剝離,實行了垂直管理。但一些行政職能責任和義務卻沒有隨之剝離,使鄉鎮常常面臨有責無權、有事難管的窘境。鄉鎮職能正在被弱化,鄉鎮政府成了“有限的權力無限的責任”政府。鄉鎮內設機構遵循與上級機構、部門對等對口的設置模式,通常每個鄉鎮有15--30個“站、辦、所”,既有省、市、縣直機關向下延伸管轄的站辦所,又有歸鄉鎮政府管轄的站辦所。延伸的站辦所雖在鄉鎮,但人財物權仍由上級單位掌管,造成指揮調度不靈,責、權、利難以相互統一,機構運轉效率不高。缺少足夠的精力、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為民服務、為民辦事。基層機構人員素質不高,存在“”問題,責任意識不強,大局觀念淡薄,宗旨和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效率低下,鄉鎮政府服務職能難以發揮。
(二)公共財政資源短缺,難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根據“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的原則,鄉鎮設置內設機構財政所。由于大多數鄉鎮不具備區域位置優勢,基礎設施條件落后,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導致鄉鎮財政資源極其有限。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和取消農業稅后,中央與地方存在“中央錢多地方錢少”的現象。鄉鎮政府財力不足,難以保障公共事業的發展。以上級轉移支付方式滿足公共產品的供給、分配帶有很大隨意性,出現跑“部”“錢”進現象,滋生權力尋租問題。財政收入逐級上移,責任逐級下移。“土財政體制”的存在,鄉鎮需上繳部分財稅供上級政府使用。鄉鎮自行承擔自身運轉所有經費,財政嚴重入不敷出。有些鄉鎮舉借大量債務,財政收不抵支,無力償債,“面臨破產的可能性”。財政供養人員未統籌安排,存在人情財政情況。涉及人民群眾最直接利益的人口計生、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環境、就業等項目支出,無財力安排。缺乏有效的財政財務監管,亂收亂支現象有時極為普遍。
(三)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滯后,嚴重阻礙農村經濟發展進程
鄉鎮體制不合理,權力和責任不對等,鄉鎮權力被縮小、職能被收縮,責任并未減少。“全能政府”的模式未根本轉變,部分鄉鎮工作還在靠傳統的行政體系和行政手段,工作上無所不包、無所不管,政事不分,村委會的自治權利被弱化,政社不分,村級職能政府化。考核鄉鎮政績指標體系不夠合理,導致鄉鎮由被迫玩“數字游戲”。考核機制存在缺陷,干部隊伍素質不高,鄉鎮干部的工作圍繞上級安排,難以圍繞農村工作。鄉鎮政府履行職能主要依靠行政推動,難以依法履行職責。公共服務職能薄弱,行政管理與命令難以有效滿足社會需要,制約農村經濟發展,激發新的社會矛盾,影響農村社會的穩定。鄉鎮干部觀念轉換不到位,缺乏組織資源和人力資源,工作自主性差,為民服務意識淡薄,農村公共產品不足,農村社會保障日益困難,農村文化教育缺乏,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增多,鄉鎮職能轉變緩慢,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嚴重阻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程。
三、基于公共視角的中國鄉鎮社會治理體制改革新路徑
第一,充分認識民政工作在營造健康發展環境中的新作用。
健康發展的環境和氛圍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民政工作在優化發展環境方面,有著其他部門不可替代的優勢。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目標,在養老服務、殯葬服務、福利彩票等事業上,民政部門承擔著政策引導、行業監管、市場培育等職責,對這些行業的發展要發揮指導性作用。在推動社區建設中,實現社區環境不斷改善,人際關系逐步和諧、社區治安日趨好轉,社區資源得到整合,社區服務更加完善,在基層社會環境的優化和穩定中,要發揮更大的作用。加強民間組織管理,對完善市場秩序、促進政府職能轉變、規范行業行為,提高社會組織程度、解決社會問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同時,加強區劃管理工作,直接服務城市化建設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有利于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因此,在營造健康發展環境中,要進一步強化民政部門的職能作用,豐富和拓展民政工作的內涵。
第二,充分認識民政工作在協調社會利益關系中的新作用。
和諧社會是公平正義的社會,需要不斷協調處理好社會利益關系,這是民政促進和諧社會構建的直接體現和作用方式。通過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給社會弱者提供必要的社會支持;完善社會福利,為老年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群體提供福利服務;搞好社區服務,滿足居民的服務需求,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平衡社會發展;推進社會救助,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距、貧富差距,有效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社會所有成員共享社會發展成果,從源頭上解決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等等,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發揮民政調節社會利益、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為經濟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奠定基礎。在這個意義上,一個快速發展的經濟必須有一個快速發展的民政事業相匹配。
第三,充分認識民政工作在規范社會管理中的新作用。
科學規范的社會管理是和諧社會的關鍵。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婚姻登記管理、救助管理、社團登記管理,都是社會管理的一部分,直接關系群眾的基本權益。圍繞“小政府,大社會”目標,“社會事業社會辦,群眾的事情群眾管”是大勢所趨。而民政工作的基層自治組織建設、民間組織管理等內容,都充分體現了人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發展的民主要求,是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通過大力改進和發展民政工作,有助于進一步探索“小政府,大社會”治理模式,促進社會治理方式變革;有助于為創建更加公正和民主的社會積累經驗,從而有效地推動現代化建設進程,使我們這個社會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基礎上,變得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二、務實奮進,在推進民政現代化中創造為民服務新業績
第一,圍繞為民解困,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民政為民,安民為本,安民以濟民為要。盡管這幾年我們的社會救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隨著改革不斷深入,經濟快速發展,各種利益關系正在進行深層次的調整,困難群眾的生活情況和他們的需求也在發生變化,迫切需要我們提高社會救助的能力和水平,實現社會救助的規范化和制度化。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切實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逐步構建完善的社會救助政策體系、健全的社會救助工作體系、合理的籌資分配體系、科學公正的監督體系。要進一步完善多層次多形式的救助網絡,即建立和完善以城鄉居(村)民最低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為基礎,臨時社會救助為補充,各項優惠政策相配套的社會救助網絡;以經常性社會捐助制度為基礎,臨時幫困和送溫暖為補充,社區服務相配套的社會互助網絡;以社會福利機構為骨干、基層福利服務網絡為依托,居家養老為基礎的社會福利服務網絡。同時,積極探索與時展要求和各地情況相符合的社會救助工作新路子,推進弱勢群體救助服務社會化,培育發展社會救助工作志愿者隊伍,扶持推廣“慈善超市”等社會互助的新形式、新載體,不斷開創社會救助工作新局面。
第二,圍繞強化管理,促進基層社會穩定有序發展。
民政部門承擔著大量的基層社會管理任務。加強這項工作,對基層社會穩定有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為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要努力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新型社會管理格局。加大民政工作社會開放度,增強透明度,擴大社會參與度,形成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合力。加強民間組織建設,在加強監管的同時大力培育發展,充分發揮其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促進社會轉型方面的作用,推動其從政府主導型向自我管理型方向轉變。著力加快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培育和發展,努力培育一批能力突出、機制靈活、帶動力強的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為加快農業經濟發展服務。進一步提高社區的管理能力、協調能力、服務能力、應急能力,促進社區有序和諧發展。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居民自治、村民自治工作中的組織協調作用,實現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提高整個社會自治水平。
第三,圍繞深化服務,提高社會公共服務水平。
為社會提供高質量多元化的公共服務,是民政部門的重要任務。這幾年我們以辦實事為抓手,為群眾辦了不少看得見、摸得著的好事實事,但總的來說服務水平還比較低,滿足不了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把提高社會公共服務水平,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切實履行好政策引導、總體規劃、行業監督、市場培育等職能。首先,要轉變公共服務的觀念。要從過去主要為傳統民政對象服務,向為城鄉困難群體為主的廣大群眾服務拓展;從過去主要保障困難群眾生存權,向既保障群眾生存權,又注重維護他們的發展權和民主政治權益拓展;從過去以農村為主,向城鄉并重拓展;其次,要深化公共服務的內容。根據不同群體、對象的多方面需求,大力提供多元化的服務。通過美化社區環境,改善公共服務設施,在滿足社區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為他們提供衛生、醫療、教育、文體等方面的服務;整合資源,增強敬老院、老人公寓和“星光老年之家”為民服務的能力,為老年群體提供個性化、人性化的優質服務;切實解決優撫安置對象生活難、醫療難、住房難問題,為他們提供重實際、重實用的服務。第三,要創新公共服務的方式方法。要從零散的被動式服務向項目式主動服務轉變,提高為民辦實事的成效;從一家獨唱向多家合唱轉變,大力扶持公共服務業發展;從有求必應的隨機服務向政策法規的長效服務轉變,建立健全公共服務的長效管理機制。
三、增強合力,在創新破難中提升民政工作新水平
第一,強化組織領導,大力營造民政工作良好的發展環境。
民政事業是民心事業、穩定事業,是社會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的基礎工程。能否真正將民政工作落到實處,是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執政能力的考驗,我們要從這樣的高度,重新認識民政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新地位、新作用,把民政工作放到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及時研究民政工作中的新情況,及時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在政策上給予傾斜,在工作上給予支持,在力量上給予保證,在財政上給予保障。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把民政事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中,切實加大對民政事業的投入。要進一步加強宣傳,讓公眾了解民政、理解民政、支持民政,為民政事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第二,強化大民政建設,著力形成民政工作的強大合力。
建設大民政是對傳統民政的突破,也是民政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職能作用的基本實現形式。在新形勢下,我們要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拓展工作內涵,優化工作結構,圍繞發展大局,統籌民政資源和力量,創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完善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從多方面整合民政力量,全力發展大民政工作格局。要按照部門配合密切、資源供給穩定、信息渠道暢通、政策實施互動、運作協調高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社區建設、老齡工作、雙擁工作、社團建設等五大平臺建設。民政部門要進一步發揮好牽頭作用,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融入,主動配合,主動支持,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民政事業的發展。要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暢通民政和社會互通渠道,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民政工作,推動民政工作社會化,為民政事業的發展提供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