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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新稅法新準則差異
會計與稅法既存在許多共同點,又存在著一些差異。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與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也是如此。兩者從不同的角度(前者從會計角度,后者從稅務角度)對企業所得稅的操作作了明文規定。由于兩者存在許多差異,所以操作難度較大。新稅法與新會計準則同時實施,進一步加大了企業會計處理與稅法差異的難度。如何理解差異和準則處理差異,是企業非常關注的問題。
一、新會計準則與新稅法差異形成的原因
1.主體不同
新所得稅法是由國家立法機構制定、稅務機關貫徹實施的,而會計制度、準則是由財政部制定的、貫徹實施的。新所得稅法規范的是所得稅的處理,即我們通常說的稅務處理。會計制度、準則規范的是會計處理。
2.目標不同
新會計準則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而稅法則是為了保證國家強制、無償、固定地取得財政收入,依據公平稅負、方便征管的要求,對會計準則的規定有所約束和控制。
3.原則不同
目的不同導致了二者遵循的原則有很大差異。會計核算原則與所得稅稅前扣除確認原則相比,雖然都規定了配比原則和相關原則,但其所指的內容卻不盡相同。會計核算的配比原則要求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間內確認,即因果配比和時間配比兩方面;而稅法中配比的含義是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者滯后申報扣除――稅法的費用扣除一方面有很強的“過期作廢”概念,另一方面嚴格控制納稅人通過提前抵扣來占用稅款。會計核算的相關原則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稅法相關性的含義是與納稅相關――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的應稅收入相關,不相關則不得在計算應稅所得前扣除。
二、新準則與新稅法的差異
1.會計計量屬性上的處理差異
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43條規定,企業在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并不限制用其他方法計量。
實施細則第56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定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2.確認收入上的處理差異
(1)收入確認的條件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①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②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④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⑤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實施細則中對銷售貨物收入的確認條件:①企業獲得已實現經濟利益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控制權。②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地合理計量。
可見,稅法對收入的確認不以“風險轉移”為必要條件,只要商品所有權發生了變化,就應該確認為收入。
(2)收入確認的金額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五條規定: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實施條例對納稅義務人采取賒銷或者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在分期收款方式下,每筆收款分別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3)收入確認的時間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及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
采用成本法時,投資企業根據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該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采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投資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實施條例第17條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3.費用支出確認上處理差異
(1)業務招待費的處理差異
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43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2)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的處理差異
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44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工資薪金支出處理差異
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收益對象,計入有關資產成本或相關損益。
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34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4)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40、41、42條規定企業繳撥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2%、2.5%的部分,準予扣除。
(5)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35條規定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者職工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險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
(6)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53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外的部分及其他捐贈支出,不得扣除。
(7)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不得扣除。
4.資產帳面價值與資產計稅基礎的處理差異
(1)固定資產處理的差異
一是取得固定資產時入賬價值的差異。按新準則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處理。在稅務處理上,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前實際發生的支出作為計稅基礎。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會計準則規定,對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可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稅法則不承認暫估的固定資產價值。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按準則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而稅務處理為: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二是固定資產折舊的差異。會計準則第4號與固定資產第17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第14條還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第一,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第二,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①房屋、建筑物,為20年;②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③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④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⑤電子設備,為3年。對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長年處于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堿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方法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新稅法規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及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等部的計算折舊扣除。
(2)計提“資產減值”的差異
會計準則中,除第8號資產減值中有大量規定外,在第1號存貨、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第5號生物資產、第15號建造工程、第18號所得稅、第21號租賃、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以及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等具體準則中都有相關的規定,可以說只要是企業存在的資產,都應當在期末進行全面清查,如果存在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情況,都應當計提相關減值準備。新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第10條、第55條規定,企業計提的“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均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5.負債帳面價值與負債計稅基礎的差異
(1)預計負債是指因過去事項而形成的現時義務,且結算該義務時預期會有經濟資源流出企業,盡管預計負債在金額上不確定,但可以進行合理的估計。會計處理:按照或有事項準則規定,確認預計負債;稅收規定:實際支付時在稅前扣除。
(2)企業在收到客戶預付的款項時,因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會計上將其確認為負債。稅法中對于收入的確認原則一般與會計規定相同,即會計上未確認收入時,計稅時一般亦不計入收入總額,該部分經濟利益在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為零,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但在某些情況下,對于收入的確認原則與會計規定不完全一致,稅法規定的收入實現條件有時與流轉稅規定的收入實現條件一致,有時企業所得稅法還有一些特殊的規定,對有的預收賬款也要求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征稅,或預征稅款。
(3)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給予的各種形式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均作為企業的成本費用,在未支付之前確認為負債。稅法中對于合理的職工薪酬允許在稅前扣除,但對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有稅前扣除標準,按照會計準則規定計入成本費用的金額超過規定標準部分,應進行納稅調整。超過規定標準部分,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在發生當期不允許扣除,在以后期間也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即該部分差額對未來期間計稅不產生影響,所產生應付職工薪酬負債的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
(4)企業的其他負債項目,如應交的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會計規定確認為費用,同時作為負債反映。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即該部分費用無論是在發生當期還是在以后期間均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0之間的差額,即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其他交易或事項產生的負債,其計稅基礎應當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確定。
總之,新所得稅法與會計準則存在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有其必然性,是無法消除的。不但過去存在、現在存在,將來仍然存在。不但中國存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都存在。因此,企業應正視差異存在的客觀性,采取積極的態度應對。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人民出版社2008 17-159
[2]立法起草小組:《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中國財政財經出版社,2007.63-230
[3]周鳳英:《會計與稅法處理差異》 省略2009
一、概念界定
文中所指的固定資產投資是指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在一定時期內,全社會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工作量以及與此有關費用的總稱。
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來源包括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其他資金等五部分。資金平衡是指固定資產投資資金的供給與需求情況。
二、2007年至2011年固定資產投資情況
(一)固定資產投資情況
2007—2011年,甘孜州固定資產投資累計839.57億元,固定資產投資呈逐年遞增的趨勢。5年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分別為24.16%、30.25%、31.89%和16.78%,年平均增長速度達25.77%。
數據來源:甘孜州2007—2011年統計公報、甘孜州統計局
固定資產投資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投資總量逐年快速增長。甘孜州固定資產投資總量從2007年的98.98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246.53億元。5年時間內突破了100億元和200億元大關。二是投資結構趨向明顯,第二產業投資加大,水電投資是甘孜州投資增長的主要支撐點。水電投資從2007年60.98億元增長到2011年157.77億元,增長2.63倍,超過同期固定資產投資總量增長速度。三是固定資產投資大于地區生產總值。甘孜州經濟發展具有典型的投資拉動特征,固定資產投資對經濟發展起了重要的貢獻。
(二)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分析
固定資產投資資金到位率較高,2007—2011年5年資金到位率均達80%以上。分別為80.21%、81.38%、82.65%、86.27%和83.98%。從各種資金來源來看,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以及其他資金等各類資金均呈逐年增長的趨勢,但在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中所占比例趨勢不同。
數據來源:甘孜州2007—2011年統計公報、甘孜州統計局
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國家預算內資金是甘孜州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的重要渠道之一。2007—2011年國家預算內資金占比一直保持10%以上,高于全國同期水平。二是國內貸款是甘孜州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的重要渠道,對固定資產投資起著重要作用,呈現逐年增長趨勢。2007—2011年甘孜州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中,國內貸款平均占比達到42.02%,在2010年占比達45.94%,是所有資金來源中占比最大的。三是自籌資金支撐作用日益增強,固定資產投資的自主性不斷提高。2007—2011年,甘孜州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中自籌資金由24.11億元增長到81.89億元,增長了57.78億元。2011年自籌資金在全部資金來源中的占比達39.55%,僅次于國內貸款占比。四是其他資金來源增長緩慢。其他資金占全部投資資金來源比重較低,一直保持在4%左右。
三、2012年甘孜州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供需形勢分析
(一)需求形勢分析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之年,甘孜州十一屆一次人代會明確提出2012年全州地區生產總值(GDP)同比增長14%,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0%。按照這個要求,2012年全州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將分別達到173.53億元、320.49億元。
根據近5年甘孜州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情況分析:2007—2011年國家預算內資金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4.5%,國內貸款占35.23%,自籌資金占29.89%,利用外資占0.07%,其它資金占4.17%。2012年在實現藏區跨越發展目標引導下,來自國家的投資、銀行貸款和招商引資的比重將會增加。假定2012年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結構基本保持前5年的結構水平,預計甘孜州2012年固定資產投資:對國家預算資金的需求約為46.47億元;對銀行信貸的需求約為112.91億元;對自籌資金的需求約為95.79億元;對利用外資及其他融資的需求約為0.22億元;對其它資金的需求為13.36億元。
(二)供給形勢分析
2007—2011年甘孜州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自籌資金和其它資金的年平均增速分別為15.37%、27.48%、36.10%、28.75%。以此增速測算,2012年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自籌資金和其它資金供給分別為37.02億元、104.31億元、111.46億元、13.75億元。按照甘孜州政府確定的招商引資目標任務,2012年全年將利用外資2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1.2億元。
數據來源:甘孜州2007—2011年統計公報、甘孜州統計局
(三)供需對比分析
據預測,2012年固定資產投資資金需求為268.75億元,能夠實現的資金供給約261.66億元,缺口7.09億元。
說明:缺口為負值,說明資金供給小于資金需求;缺口為正值,說明資金供給大于資金需求。
通過上表分析可以看出,2012年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供給總體不足,國家預算資金和國內貸款供給缺口分別為9.45億元和8.76億元。
四、保持2012年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的建議
從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經濟運行形勢看,2012年“穩中求進”的壓力較大,影響經濟發展的不確定因素較多,為確保甘孜州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應拓寬融資渠道,加快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抓住招商引資,促進投資增長。
(一)多方聯動,努力拓寬融資渠道
一是應抓住藏區跨越發展的機遇實行產業結構升級換代、加快調整步伐的重點,加大政府財政性資金的投入力度,給予企業適當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繼續爭取國家政策性資金支持。二是構造以信貸融資為主、財政融資和證券融資共同發展的融資格局,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發行股票、債券,擴大融資范圍,確保固定資產投資的長期性和穩定性。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與金融機構之間聯系機制,加大對優勢產業、“節能減排”項目的支持力度,圍繞拓展產業鏈要求,篩選推出生態能源、生態旅游、基礎設施等一批重點項目,形成新的投資增長優勢,增強投資信心。
(二)加快重點項目前期工作進度,爭取金融機構信貸支持
目前甘孜州各商業銀行都確立了優先滿足成熟大項目貸款需求的政策,把投入的重點放在重點項目及重點企業上,尤其是能源開發、礦產開采和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因此政府應加快開發“兩江一河”水電資源,建立完善“兩江一河”流域水電開發協調機制,推進長河壩、黃金坪、猴子巖等電站建設,加快探礦采礦和原礦加工推進優勢礦業發展,以爭取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
(三)完善投融資管理,創新招商引資機制,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
改善投資環境,逐步完善投融資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含有行政壟斷和行業壟斷的政策文件,廢除不合理的審批和收費;出臺鼓勵自籌資金投資項目登記備案制等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實現投資行為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同時突出招商重點,在齊抓一、二、三產業項目的同時,突出抓能源、旅游項目;圍繞優勢產業重點包裝、重點招商;要堅持走出去、請進來,以商引商,高度重視對落戶企業的服務,確保項目引得進、建得成、留得住,達到“引進一個、建好一個、帶來一批”的聯動效應。
(四)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
整合政府財政資金,改善生產性財政資金的投入方式,發揮財政資金對信貸及其他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支持甘孜重點項目,真正使財政資金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關鍵詞】國企能源公司,財務戰略管理,實施
A公司財務戰略實施:
(一)預算及成本管理
在預算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和五個實施細則,逐步建立了財務預算和業務預算相統一的全面預算管理體系;積極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從制度建設、流程設計等方面理順預算管理流程,通過加強編制、下達、控制、調整和考核等全過程管理,公司全面預算管理體系逐步完善。健全預算管理組織機構,明確部門職責風;建立了預算編制模板,體現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有機結合;建立了以主要生產經營計劃、項目計劃為基礎的考核指標體系,預算制度的可操作性得到有效增強,預算考核的剛性進一步提高。在成本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成本管理辦法》,樹立大成本理念,推行全過程成本管理,在規劃、設計、采購、建設、運營等各個環節加強成本控制,努力降低各項成本開支。積極推廣典型設計,努力降低建造成本,節省后續維修支出;實施集中招標采購,設備和材料成本大幅降低;實行預算總額控制,嚴格可控費用管理,并納入年度業績考核;開展成本定額研究,制定了500千伏資產的標準成本定額,有效遏制了成本增長過快的勢頭。
(二)資金管理
銀行賬戶管理制定已經建立,公司成立了資金結算中心,規范銀行賬戶管理,營銷賬戶己全部納入財務管理,銀行賬戶管理審批權限上收到公司本部,降低了銀行賬戶風險。資金預算管理得到落實,公司按照年預算、季平衡、月計劃、周調度統一安排,減少了資金沉淀,提高了歸集力度。資金撥付制度進一步完善,資金劃撥計劃性、安全性和及時性得到保障。建立了可靠的資金保障體系,公司通過與銀行簽訂合作協議的方式,加大了銀企合作力度,深化了銀企合作層面,建立了便捷的資金運用平臺,為公司拓寬融資渠道,獲得了充分的資金保障。充分利用銀行網絡優勢和結算優勢,大力推廣集中支付,提高資金周轉速度,調整融資結構,加大以低利率的銀行承兌匯票結算電費額度,降低財務費用的支出,拓展利潤空間。債務結構優化取得初步進展,公司通過提前還貸、推遲借款,制定詳細的年度融資方案,采取銀團貸款、循環貸款和貸款置換等多種方式,調整公司融資的長短期結構和品種結構,通過合理確定借還款時間,“削峰填谷”降低資金存量,降低利息支出,提高利息資本化比率,結構優化出見成效。由于業務部門與財務在項目支出的詳細信息的溝通渠道尚不暢通,財務部制定詳細的資金計劃和貸款計劃與實際有所差異,資金計劃的準確性需要提高。
(三)資產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A電網有限公司廢舊物資管理暫行規定》,固定資產價值管理得到了規范。開發并使用了固定資產管理軟件,提高了固定資產管理水平,加強并規范了公司系統廢舊物資管理。大力推行資產全壽命管理和標準成本定額管理,全過程資產管理推進了ERP與EAM整合,為司經營管理平臺系統建設奠定基礎,努力實現對資產從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維護直至退役等全過程的系統化、動態化的統籌管理,在確保安全性的條件下,使項目整體費用最優。通過開展“三清理一規范”、高分先投資調查和資產清理處置工作,進行不良資產清查,建立健全帳銷案存制度,加大清欠追索力度,處理了大量歷史遺留問題,公司資產結構不斷優化,資產質量不斷提高。圍繞重組改制,貫徹公司資產經營戰略,縮短產權管理鏈條,減少企業管理級次。規范多級企業管理,開展實業公司產權重新界定。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專項工作被國網公司評為系統內標桿單位。
(四)財務管理信息化
在財務管理信息化方面,公司在已投入使用的遠光賬務處理及報表管理、固定資產卡片管理、資金監控、現金流量及債務管理系統等的基礎上,規劃建設公司經營管理平臺,將業務信息與財務結合,提升財務管理水平。目前公司經營管理平臺以500千伏資產為核心的試點工作于2007年1月上線,旗下兩個試點單位運行良好,為公司的經營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各單位、各部門間信息北水平發展不均衡,信息資源利用率偏低,“信息孤島”問題突出,財務與業務信息不完全匹配,相互集成困難,制約了對信息的有效利用。在加快公司經營管理平臺建設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明確國網公司使用的遠光財務管理系統與公司經營管理平臺之間的關系,以保障公司財務管理的穩定。
(五)融資戰略
A電網的融資戰略應立足于滿足公司投資戰略產生的資金需求,維持公司正常生產活動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公司在此基礎上注意公司的資本結構的優化,合理選擇籌資的渠道和方式,降低資本成本和籌資風險。
參考文獻:
[1]薛婷婷.淺談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J】.時代金融. 2011(21)
[2]尉麗峰.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分析【J】.現代商業. 2011(26)
《》:2008年以來,全球爆發了罕見的金融危機,并對我國經濟運行和金融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在此背景下,銀監會出臺了“貸款新規”,受到廣泛專注。請問您如何看待銀監會實施“貸款新規”對我國經濟、金融運行的影響?
洪崎:應該說,“貸款新規”的出臺,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踐行“科學發展觀”,實現國民經濟盡快復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升級的又一重大舉措,是國家金融監管的一個重要突破。對此,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看待這一問題:
其一,當前中國經濟正處于結構轉型和調整升級的關鍵時期,而恰恰是在這樣的時期,我們遭遇了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機,使中國經濟的系統性風險在短期內被迅速放大。此次貸款新規的出臺,通過強化銀行對信貸全流程的管理,規范銀行與借款人的借貸行為,促進商業銀行建立更加嚴謹科學的信貸管理和風險管控制度,從而有效避免突擊放貸和沖動放貸,實現信貸投放規模的“軟著陸”,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更好地發揮促進經濟健康平穩發展的積極作用。因此,此次“貸款新規”的出臺,有利于降低經濟運行的系統性風險,提升經濟發展的質量,鞏固來自不易的經濟發展成果。
其二,2009年,在實體經濟低迷的形勢下,全國金融機構新增貸款達10萬億元之多,創歷史記錄。在這些新增貸款中,哪怕只是一小部分資金不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流入股市或進行房地產炒作,就可能導致股市和房市出現反周期增長、資產價格泡沫膨脹、實體經濟增長缺乏后勁,導致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嚴重偏離,并使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左右為難。“貸款新規”確定的“實貸實付”和“受益人支付”原則,對于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和樓市可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平抑了股市、樓市和資產價格的泡沫,使虛擬經濟真正反映實體經濟走向。與此同時,“貸款新規”能夠引導商業銀行將有限的資金盡可能地投放到實體經濟中去,從而有效滿足實體經濟的資金需求,促進實體經濟恢復和增長。
其三,近年來,隨著我國GDP總量的不斷擴大,產業結構的持續升級,經濟運行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如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嚴重,高污染、高能耗現象屢禁不止,政府融資平臺信貸非理性擴張,等等。這些問題的背后,有著非常復雜的原因,但大都與銀行體系的運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特別是近年來部分商業銀行片面追求規模擴張,放松風險管控,造成了信貸投放的產業集中度過高。銀監會頒布的《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按照區域、行業、客戶、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風險限額管理制度,這有利于引導銀行的信貸投放行為,抑制產能過剩領域的過度擴張,優化調整經濟結構和投資結構,促進國民經濟的均衡協調發展。
其四,“貸款新規”出臺以前,商業銀行對項目或借款人的貸款投放往往是一次性完成,貸款資金通常隨即轉為存款,即所謂的“實貸實存”,貨幣創造速度較快,特別是在應對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國家實行寬松貨幣政策的效用會被放大,貨幣政策制定部門難以對政策的效果進行有效控制和預評估。而在新的監管規則下,“實貸實付”規則要求所有的信貸資金投放都以真實交易為背景,這樣,貸款轉化為存款的頻度會變慢,貨幣創造的速度也相應減速,國家的宏觀經濟和貨幣政策的效果將變得更加可控和可評估。
《》:貸款新規頒布后,在銀行業內引起了不小的反響,作為一名金融從業人員和一家上市銀行的掌門人,您如何看待實施“貸款新規”對商業銀行的重要意義?
洪崎:“貸款新規”的出臺,可以說是我國銀行業監管工作的一個重要分水嶺,是防范銀行業運行風險,確保信貸政策持續有效地支持實體經濟的重要戰略舉措。對于商業銀行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其一,“貸款新規”有利于促進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健康規范發展。近幾年,隨著國內銀行業信貸資產規模迅速擴張,銀行的各種風險與日俱增,尤其是后金融危機時期,商業銀行受到經濟全面復蘇等盲目樂觀思想的誤導以及同業間競爭的壓力,普遍出現突擊放貸和重貸輕管的現象,極易誘發商業銀行的系統性風險。“貸款新規”的出臺,對于規范貸款的業務流程,保障貸款業務安全運營和可持續發展具有標志性意義。
其二,“貸款新規”借鑒了國外銀行貸款業務的先進做法,從貸款全流程管理的角度出發,要求銀行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并建立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問責機制,實現信貸管理的規范化和精細化。如:在風險評價與審批環節,要求銀行建立和完善內部評級制度,采用科學合理的評級和授信方法評定客戶信用等級;在貸款發放環節,要求貸款按照指定用途進行投放;在資金使用環節,要銀行求針對不同的貸款實行有針對性的追蹤管理,等等。可以說,“貸款新規”所規定的一系列動作,有利于引導銀行建立貸款的全流程管理體系,實現科學管理和精細化管理。
其三,在傳統的“實貸實存”的業務模式下,商業銀行依賴相對簡單的信貸產品和業務模式實現了資產規模的快速增長,但資本消耗嚴重,存款起伏較大,不利于銀行的長久發展。而貸款新規所確定的“實貸實付”制使得這種粗放經營方式壽終正寢,并逼迫商業銀行調整業務模式,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服務水平,從而以轉變促發展,提高商業銀行的集約化經營水平,實現可持續發展。
其四,“貸款新規”要求商業銀行在開展信貸業務的全過程中,必須剖析客戶的財務運作水平、運營管理能力,跟蹤客戶的即時變化,并據此及時制訂和調整信貸策略,從而促使銀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客戶和項目信息。此外,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貸款支付管理基礎較為薄弱,在新的貸款管理規則下,由于采用了“實貸實付”的原則,金額稍大的每筆業務的交易對象、交易內容、資金動向等情況都能為銀行所掌握,這有利于銀行隨時掌握借款人的重要信息,真正了解客戶,而了解客戶就為商業銀行降低信貸風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從表面上看,銀監會頒布“貸款新規”的初衷是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行為,您覺得“貸款新規”對于借款人甚至普通的消費者意味著什么?
洪崎:“貸款新規”對于借款人以及普通消費者當然具有重要意義。從表面上看,“貸款新規”重點是規范商業銀行的信貸行為,降低銀行經營的風險,保持銀行運營的穩定,這在前面已經談了很多。事實上,銀行的穩定本身就是對存款人利益的保護,更廣泛地,金融體系的穩定對于保持宏觀經濟穩定、防止通貨膨脹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這對每一個普通消費者都是很有意義的。
另外,“貸款新規”確立的“實貸實付”、“受益人支付原則”和“信貸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并接受貸款人監管”的原則,事實上是初步建立了由銀行幫助客戶進行現金管理的模式,在降低借款人財務費用、節約成本的同時,能夠確保貸款資金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防止借款人資金被挪用,并引導金融消費者規范經營和理性投資,有效規避借款人的金融風險。
更為重要的是,“貸款新規”上升到了法律高度,具有某種公共“社會契約”的象征意義,所有金融消費者必須在法律框架和制度約束下開展投資活動,長期以往,有利于在全社會形成理性投資、科學管理的風氣,對中國經濟的持續健康運行、企業的良性發展和個人財富的保值增值都具有重要意義。
《》:長久以來,民生銀行一直以制度創新和管理革新聞名于中國金融業界,借此機會,能不能請您談談民生銀行在實施貸款新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洪崎:我們民生銀行從董事會到總行領導班子都非常重視“貸款新規”的實施工作,我們也希望以實施“貸款新規”為契機,加強全行的風險管理,推動業務轉型和結構調整。一段時期以來,根據銀監會2009年第2號、2010年第1號、第2號令和銀監發[2009]71號文件精神,結合民生銀行的實際情況,我們就落實“貸款新規”展開了一系列工作,這些工作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成立專門的實施領導小組,積極推動“貸款新規”的實施。“貸款新規”頒布后,我們在行內迅速成立了由我擔任組長、總行分管風險的副行長任副組長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實施領導小組。這個領導小組的職責包括:督促有關部門對照“貸款新規”的要求改進或修正行內現有的政策制度、合同文本和業務操作規程;推動“貸款新規”的宣傳教育,指導經營機構按照“貸款新規”的要求拓展業務;組織力量對各機構執行“貸款新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組織研究新的業務模式和發展方式,主動適應“貸款新規”的各項要求,等等。我們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建立強有力的組織,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舉措,扎實推動“貸款新規”在民生銀行的貫徹實施。
二是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學習,確保全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為了幫助全行前、中、后臺業務人員準確理解“貸款新規”的指導精神,切實落實相關規定,在“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實施領導小組下還專門設立了“培訓推廣評比活動工作組”,專門負責貸款新規的培訓推廣工作。為此,我們制定了培訓推廣實施方案,并通過編制培訓手冊、組織征文和知識競賽等進行全方位的培訓推廣。為了加強對中高級管理層的培訓,我們在每季度召開的全行風險管理工作例會上,都辟出獨立的時間組織大家對貸款新規進行集中學習和討論。此外,我們還專門邀請監管部門負責起草和制定“貸款新規”的專家來到民生銀行,就“貸款新規”的起草背景、立法目的、指導原則、基本要點、結構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做專題講座。除全行統一安排的宣傳教育活動外,總行有關部室和各個業務部門也都自覺組織員工以視頻會和培訓班等形式進行學習。為了使客戶能夠理解和配合我們的工作,我們還向重點客戶發放了宣傳資料。總之,我們就是要通過多個層次的宣傳和教育,讓每一個員工、客戶,對“貸款新規”的主要內容都熟稔于心,從而形成共識,逐步樹立“實貸實付”的理念,形成全員風控意識和科學的風險管理理念,為確保“貸款新規”得到有效貫徹和落實打下基礎。
三是制定“貸款新規”的管理細則并督促業務部門認真落實。為了將“貸款新規”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我們抽調了一部分業務骨干以及資深業務人員,組建了專門的項目組,在深入調研和反復討論的基礎上,結合銀監會的要求,制定了《中國民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管理細則》、《中國民生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細則》和《中國民生銀行個人貸款管理細則》。在上述管理細則中,分別明確了全行各機構在執行管理細則中的職責,并要求相關部門從嚴審查授信條件。其中,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時,必須對合同簽訂、賬戶開立手續、資金支付審批手續以及評審部門出具的有關項目資本金到位情況、立項批文情況等手續進行嚴格審核,只有各項手續完備后才能將貸款發放到專用賬戶,并按約定方式通過專用賬戶對外支付;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時,也必須嚴格落實銀監會的有關要求,等等。這些管理細則對于確保民生銀行切實落實“貸款新規”,防范信貸風險,起到了非常好的保障作用。為了確保上述管理細則得到有效落實,我們制定了嚴格的懲罰政策,對于不按照貸款新規及行內管理細則要求開展業務的機構和個人,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四是設立獨立的放款中心,進行貸款的集中發放和支付審核。早在幾年前,我們在民生銀行內部就成立了獨立的放款中心,將過去的分散放款改為集中放款,即通過統一的放款服務公共平臺,開展授信業務的放款審查和放款操作,通過集中放款來控制操作風險,確保落實授信審批條件和信貸資金的合理發放。此外,在民生銀行,每筆對公授信的發放,均會在授信風險管理工作系統中記錄下完整的授信條件落實情況、合同簽訂情況、放款進度情況等信息,該系統還能夠自動校驗授信額度和提款額度,從而避免出現超額度放款的情況,有效防范業務操作流程中各個重要環節的風險。
五是加強貸后管理,在全行組織開展“貸款新規”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項目審批手續的完善性、資本金到位、專用賬戶開立、合同簽訂、放款審核情況、項目資金支付合規性等。其中,對固定資產貸款,著重核查項目的合規性、“實貸實付”制執行情況、貸款是否按照項目進度發放、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等;對流動資金貸款,著重檢查信貸資金是否用于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以及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領域和用途,是否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貸款額度的確定是否符合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等。從檢查情況看,民生銀行對“貸款新規”以及行內制定的管理細則的執行情況還是不錯的。
《》:正如您剛才所說,“貸款新規”無論是對于過去的監管規則還是商業銀行的業務模式都是一次突破,當然也就意味著一些變革,您認為商業銀行如何應對“貸款新規”帶來的變化,或者說如何在新的監管環境下更好地開展業務?
洪崎:在學習研究“貸款新規”,以及制定民生銀行實施細則的過程中,我們確實也就商業銀行如何適應新的監管環境,如何更好地開展業務做了一些思考,結合民生銀行的實際,我覺得商業銀行應從以下三方面著手,應對監管新規帶來的變化:
一是積極調整業務結構,推動戰略轉型,改變發展方式。“貸款新規”的實施對商業銀行轉變業務發展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各銀行應當與時俱進,盡快完成從被動“適應新規”到自覺“運用新規”的轉變,并以此為契機,改變傳統的粗放式增長方式,加強信貸業務的精細化管理,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應當通過科學的風險計量,設定行業、區域、客戶、產品的貸款限額和資本限額,并按照風險大小、收益高低和戰略需要合理調整業務結構,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金融中心建設已經成為上海轉型的突破口。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在2009年將獲得更大的政策支持和立法支撐,一系列金融創新之舉可望啟動。
上海的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已經形成了“一個核心、兩個重點”的思路。“一個核心”就是以市場建設為核心,“兩個重點”則是金融改革的先行先試和進一步完善上海金融發展生存環境。在今年上海“兩會”上,上海市市長韓正指出,可以嘗試的內容包括銀行積極開展并購貸款業務、開展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試點、推進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等等。此外,由上海市副市長屠光紹、上海市人大副主任楊定華共同牽頭的《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草案)》經多輪征求意見已提請市人大審議,最快可望今年上半年出臺。
對于開展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業務,上海已經準備良久,最近進度則在進一步加快。“不久就會有一些關于做什么、怎么做的明確回答。”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下稱“金融辦”)主任方星海在日前舉行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情況”媒體通報會上表示。
去年底,經國務院批準,廣東和長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地區、廣西和云南與東盟的貨物貿易進行人民幣結算試點。業內普遍認為,這不僅能夠幫助企業規避匯率風險,也能推進人民幣走向國際化。
方星海表示,上海方面正在緊密和中國人民銀行合作,強有力地推進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業務的開展,目的就是為了使上海率先成為開展該業務的地區。
對于并購貸款,方星海表示,需要各家銀行自行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報銀監會批準。上海已有銀行簽署了一些意向協議,只要細則得以獲批,就可落實開展并購貸款業務。不過方星海透露,目前尚無銀行提交的實施細則獲得批準。
而對于離岸業務,方星海則說:“隨著未來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業務的開展,將給如何在中國環境下做離岸業務帶來一些新的變化,目前還在深入探討之中。”
雖然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還在繼續,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在國內推出的步伐卻并未受阻,方星海表示,會由上海浦東新區牽頭,在2009年推出REITs。
在前不久閉幕的浦東新區“兩會”上,瑛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瑛明提交了《關于爭取率先列入REITs試點地區,以解決浦東新區未來發展所需資金缺口的建議》議案。新區2009年政府工作報告顯示,新的一年里新區固定資產投資將達到1000億元。新區有關部門表示,這其中存在相當一部分資金缺口。而借助REITs,就可以通過資本市場來解決部分資金需求。
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情況”媒體通報會上,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還表示,盡管2008年受到金融危機影響,上海的全國性金融市場仍然鞏固了其在2007年形成的國際地位,在許多方面還有所提高。
根據金融辦提供的數據,2008年上海金融市場(不含外匯市場)交易總額167.7萬億元,同比增長30.9%。上海證券交易所總成交額27.18萬億元,其中股票成交額18.04萬億元,繼續位列世界第七、亞太第二;上海證券交易所去年的股票融資額為2238.2億元,位列全球第八,其中IPO融資額733.5億元,位列全球第三、亞太第一。
此外,去年全國銀行間貨幣和債券市場成交額110.3萬億元,同比增長54.7%;截至2008年底,銀行間市場債券托管余額達13.9萬億元,同比增長6.9%,位列全球第六。而去年上海期貨交易所成交額28.9萬億元,同比增長24.8%,上海黃金交易所成交額8983億元,同比增長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