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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哲學基本問題爭論的回顧與反思
從“全球化”和“當代世界的哲學”或“世界性的一般哲學”的理論視域出發,完成對“何為哲學基本問題”的理論追思,首先涉及到對“何為哲學問題”的追問,而對“何為哲學問題”的追問,又必然導致對“何為哲學”的追問。然而,一個基本的事實是,對于“什么是哲學”的問題,卻始終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不管原因何在,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這就是:它都是以本原、本體性的思維方式對宇宙人生的終極價值和終極意義的追問和思考。因此,就其本原意義而言,哲學代表的是一種人所特有的對自身生存根基和生命意義的永不停息的反思和探究活動,通過這種反思和探索,不斷提升人的自我意識和生存自覺,是哲學的根本使命[2](P5-7)。那么,何為哲學問題?或者說,什么樣的問題才是哲學問題?這是我們首先必須面對的問題。
從目前的討論來看,主要有兩種大體相近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所謂哲學問題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哲學研究的對象和主題,二是指哲學家用于哲學研究的方式和范式問題。如果說前者是哲學研究必須面對的社會實踐問題、生存和發展問題及其價值和意義問題的話,那么,后者則是哲學自身發展的問題[3](P4-9)。一種觀點認為,凡是被哲學家以哲學的方式來討論的問題才能叫哲學問題,或者某些能夠被提升到哲學層面加以探討的問題才叫哲學問題。所謂哲學層面的問題,即以極致性、超越性的方式關注的關于人的終極問題:人的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問題,亦即我們通常所說的終極關懷、終極價值問題。如果說極致性與超越性是哲學思維最根本的特性,那么,這種極致性與超越性則無疑是對生活世界中的現實問題的超越。既然哲學問題是對生活世界中的現實問題的超越,就不能離開現實生活世界中的現實問題關注和思考;既然哲學問題的提出是在極致性和超越性的意義上提出和展開的,就不能忽視哲學問題的普遍性和根本性;既然哲學問題表達著人的內在心靈世界與外部世界的積極互動,就不能忽視哲學問題的體驗性和時代性;既然哲學問題的核心問題是對終極價值和意義的追求,那么就不能忽視它的多樣性和特殊性[4](P40-44)。
那么,何為哲學的基本問題?眾所周知,“哲學的基本問題”是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一文中提出的一個具有重大方法論意義的哲學命題和分析工具。他說:“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闭軐W基本問題“根源于蒙昧時代愚昧無知的觀念”,“在中世紀的經院哲學中也起過巨大的作用”,“這個問題,只是在歐洲人從基督教中世紀的長冬眠中覺醒以后,才被清楚地提了出來,才獲得了它的完全的意義?!保?](P223-224)那么,對此究竟應當作何理解?換句話說,從紛繁復雜、千頭萬緒的哲學問題中只找出其中的一個問題并把它說成是“基本問題”,這樣做的根據充分嗎?這個提法的出現是否具有某種偶然性?對此,學術界自有不同的看法,而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相互聯系的問題的理解上。
第一,何為“哲學的基本問題”。就此而言,主要有三種大同小異的理解和解釋:一種觀點認為,哲學的基本問題就是那種規定著哲學的研究范圍和主題,決定著哲學作為人類精神的最高形式,在人類歷史發展中具有根本意義的問題。一種觀點認為,哲學的基本問題就是客觀地存在于哲學史發展的全過程,客觀地表現在哲學其它問題的方方面面、與哲學永恒并存的問題;哲學的基本問題就是貫穿于哲學過程的始終,標志著哲學理論的特殊性,表現著哲學這種意識和理論特有的認識方式的問題。一種觀點認為,哲學基本問題不是每個哲學學說的前提和基礎,而是每一哲學學說、每一哲學問題所涉及到的基本關系,是其它哲學問題的最終的指向。哲學基本問題就是“基本的哲學問題”:當我們試圖解決在人類的求知活動或評價活動中出現的、對一定的知識體系或價值觀念體系得以成立的基本信念前提能否成立及如何成立進行追問而提出有待解決的矛盾、疑難的時候,首先需要解決的一個前提性問題即用來解決該矛盾、疑難的解釋原則自身能否成立及如何成立的問題。
第二,既然哲學是個體的,哲學問題是特殊的和多樣的,那么,究竟有沒有一個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哲學基本問題?換句話說,“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哲學的基本問題?恩格斯所說的“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究竟是“近代哲學”的“基本問題”,還是“全部哲學”的“基本問題”?所謂“全部哲學”,究竟是指歐洲近代哲學,還是指整個歐洲哲學,抑或是指整個的人類哲學。對此,學術界亦有不同的看法。一種觀點認為,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依然是哲學的基本問題,也是劃分哲學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根本標準。一種觀點認為,恩格斯所說的“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指歐洲近代哲學,至多是指歐州哲學的基本問題,至少它不是中國哲學的基本問題。與此相近的一種觀點認為,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對立不僅不能囊括整個哲學史,也很難說是哲學史的主要內容。一種觀點認為,“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否構成全部哲學的基本問題,關鍵要弄清楚“意識”在哲學中所處的“本體論”地位。首先,“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否構成“哲學的基本問題”,取決于該哲學對“意識”的“本體論”地位是否有承諾。只要一種哲學對“意識”的“本體論”地位有承諾,就一定無法回避“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反之,如果一種哲學并不承認“意識”的“本體論”的存在,那么“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就不是該“哲學的基本問題”。其次,即便對于“意識”有“本體論”承諾的哲學來說,由于對“意識”的“本體論”承諾不同,“哲學基本問題”不僅在不同的哲學中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而且具有不同的性質。如對于唯心主義哲學和二元論哲學來說,哲學基本問題就是作為實體的高貴精神與作為表象的粗俗之物質之間的關系問題[6](P55-59)。也有觀點認為,“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哲學的基本問題,但應當包括人與世界的關系問題。亦有觀點認為,哲學基本問題不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而是理性和信仰的關系問題。另外,還有觀點認為,哲學的基本問題應該是人對世界的關系問題,人對世界的態度問題,也就是“在世結構”問題。所謂“在世結構”問題,也就是人與世界的關系,即天人關系問題[7](P37)。
第三,關于“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論域,即適應范圍問題。就此而言,大體有四種不同的看法:一種觀點認為,恩格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思想只反映了哲學上的“知識論”模式,是哲學的一種特殊的類型——知識論哲學的基本問題。所謂哲學基本問題不是對應于哲學而言的,而是對應于具體的哲學類型而言的,有一種哲學類型,就有一個基本問題。一種觀點認為,恩格斯提出哲學基本問題的角度并不是某種具體的類型,而是“全部哲學”。我們在尋求和確定“哲學基本問題”時,必須保持“全部哲學”的視野,而不應當局限于個別類型。既然哲學確實存在著一些不同類型,那就應當進一步分析“類型”與“全部哲學”的關系,思考哪一種“類型”的哲學及其“基本問題”更能體現哲學的本真精神,由此進一步確定哪一種“類型”的哲學的“基本問題”具有更普遍、更一般也更深刻的意義,從而可能上升為一般“哲學”的“基本問題”。有論者還指出,恩格斯講哲學基本問題是從西方哲學史中總結出來的,是否也適應于中國哲學史呢?這個問題需要深入地考察。中國古代哲學所用的概念范疇與西方不同,沒有人像黑格爾一樣采用“思維與存在”這個表達方式,但中國古代哲學確實也有自己的基本問題或最高問題[8](P37)。一種觀點認為,思維對存在、主體對客體的關系問題,就其充分明確的形式而言,只是西方近代哲學的問題。如果硬用唯心論與唯物論來套中國傳統哲學和希臘哲學以及西方當代哲學的一切思想流派,也是顯然不合適的[9](P37)。
第四,關于思維和存在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意義域”問題。一種觀點認為,哲學基本問題分析在以往曾被認為是哲學研究中的一個最基本也最主要的任務和方法。這種看法和做法給我們的哲學研究工作帶來了許多消極影響和危害。今天,在從這些經歷中總結經驗教訓時,有必要從“意義域”的角度去認識它,以免簡單地拋棄它。哲學基本問題分析只應當應用于對涉及思維和存在關系的哲學觀點的分析,超出此范圍它就失去了原本的科學意義[10](P3-7)。也有觀點認為,我們過去一講到這個問題,毫無疑問地就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似乎這是哲學的天經地義。于是我們就得從中國哲學中去莫須有地挖掘“思維”與“存在”是怎樣對立,對立以后又怎樣統一的那種關系。其實這只是一種誤解。我們從哲學發展的全部歷史來看,哲學研究的問題很多,哲學的對象在不斷變化,哲學主題也在不斷轉移。我們只能說,哲學思考的問題總是與人、人的生存狀態、人的本性追求、人的生活意義等等相關聯,至于它以什么為主題,并沒有先驗性的規定,而是要由人的具體生存條件和歷史發展狀態決定的。這是屬于哲學這種理論特有的性質,在這點上,哲學與其他所有學科都不同。我們研究中國哲學就應該從中國的具體歷史情況和特有的文化形態出發,按照中國的思維方式去理解中國的哲學傳統,這樣才能真正把握中國哲學的精神,理解中國哲學理論的特有價值。
正是基于上面的簡單回顧,我們的看法或結論是:(1)哲學基本問題以現實中的哲學問題為基礎,其所遭遇的問題不同、論域不同,其基本問題不同。(2)在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定階段所面臨的實踐問題不同、哲學問題不同,解決的方式不同,其哲學的基本問題不同。(3)同一歷史階段上的哲學“類型”不同,范式不同,其基本問題不同。(4)一種哲學“類型”或“范式”已經形成,其中所蘊涵的哲學基本問題則具有基本的精神定向作用和相對的穩定性。(5)哲學基本問題不是每個哲學學說的前提和基礎,而是每一哲學學說、每一哲學問題所涉及到的基本關系,是其它哲學問題最終的指向。盡管哲學基本問題不是哲學家必須先在地回答的問題,而是哲學史家事后概括與總結出來的問題,但這并不意味著它就是一種偶然的巧合。換句話說,哲學基本問題之所以能夠成為每一哲學學說、每一哲學問題所涉及到的基本關系和最終的指向,就是因為任何哲學都是對自己時代問題的回應,其所面對問題的共同性正構成了一些哲學問題的基本性。而這也正是哲學基本問題之所以存在的內在根據。(6)“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哲學基本問題,但不是所有哲學或“全部哲學”的基本問題。(7)盡管人們對恩格斯關于“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的著名論斷有各種各樣的質疑和理解,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這就是,大家都并不否認“哲學基本問題”的存在及其方法論意義。那么,究竟什么是具有普遍性或普遍適用性的“哲學的基本問題”呢?這恰恰也正是需要我們進一步深入思考和重點研究的問題。
二、哲學基本問題的當代詮釋
從“全球化”和“當代世界的哲學”或“世界性的一般哲學”的理論視域來看,我們認為,哲學的基本問題,就是主體、語言和存在的關系問題。而主體、語言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之所以能夠成為哲學的基本問題,首先是因為主體、語言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以人的生命活動或生命存在為基點,以其對人自身存在的意義的無限追尋為旨歸,不僅集中體現了人之為人的生命本性,而且集中反映了哲學之為哲學的反思特性和生命精神。其次,就是因為它不僅涉及到人的存在及其意義問題,而且涉及到事實與價值、科學與人文、現象性生活與超越性理想的關系問題。其三,就是因為它從根本上實現了對單純的“本體論哲學”和單純的“意識哲學”的理性超越,不僅充分體現了人與世界的多重關系,而且充分彰顯了哲學作為哲學的價值和功能,因而也是每一哲學都必須直接或間接涉及到的最為基本的哲學問題。
哲學的核心問題是人,所以,哲學又被稱為“人學”。哲學關于人的研究以人的存在的終極價值和終極意義的無限追尋為旨歸,所以又被稱為“意義”之學、“境界”之學或“智慧”之學。哲學研究的人是作為主體的人。主體是人,但人并不都是主體。人作為主體以人的“自我意識”的覺醒為前提。正是由于人的“自我意識”的存在和覺醒,從而使人不僅能夠意識到自己的存在,而且能夠將自己與周圍世界的事物區別來,并與自己周圍世界的事物形成一種現實的存在關系、認識關系、價值關系、實踐關系、交往關系,等等。人與世界的這種關系表明,人不僅內在于這個世界,而且參與了這個世界的大化流行。也正是在這種“參與”中人不僅意識到了自己的存在,而且使人成為了作為主體的人或真正意義上的人[11](P44-48)。但問題是,什么樣的人才是作為主體的人或真正意義上的人?如何才能使人成為作為主體的人或真正意義上的人?可以說,這既是哲學作為哲學的神圣使命,也是哲學作為哲學的主要功能。
從形而上學的層面看,作為主體的人,既與本然的存在相對,但同時又是存在的特定形態,作為特定的存在形態,人本身屬于這個世界。與人內在于這個世界相應,人的創造活動亦參與了這個世界的演化過程。而人對存在的把握則既涉及事物的內在規定,也關聯著事物對人所具有的意義;“是什么”指向事實層面的規定,“意味著什么”則以價值關系及屬性為內容。存在的以上二重追問,在本體論上以事實與價值的交融為根據。“是什么”的追問要求在事實層面敞開“存在”,“意味著什么”的提問方式則從人與存在的關系上,將價值確認為存在的題中之義,正是二者的統一,賦予存在以具體而真實的品格[11](P44-48)。與“是什么”和“意味著什么”相關聯,對存在的追問,同時又涉及到人的“應然”狀態和人與世界關系的“應然”狀態。歷史地看,哲學基本問題的理論建構,即主體、語言和存在關系問題的形成,以其對“存在”的追問為起點。而對“存在”的追問以現存秩序“合理性”為基礎,不僅涉及到“是什么”和“意味著什么”,而且涉及到“應該是什么”的問題。如果說對“是什么”的追問,旨在“解釋世界”,那么,對“應該是什么”的追問則旨在“改造世界”;而無論是“解釋世界”還是“改造世界”,其實都是以人的“應然”存在為標準和尺度的。正因為如此,所以“存在”作為人之“在”的根據和意義,即人的存在的“應然”狀態,從一開始便獲得了哲學形而上學本體論的性質和意義,于是,對作為本原、本體、意義和境界的存在之存在的無限追思,不僅構成了哲學形而上學的核心內容,而且構成了一個具有內在和超越性質的“意義世界”或“境界”。
如果說對終極存在的無限追問根源于人所特有的超越本性的話,那么從其對“人性”和人的存在的“應然”狀態的理解出發,完成對終極存在或存在之存在的無限追問,則不僅將人的思維引向了形而上學的領域,而且將人的思維引向了本體論的領域。因此,這里不僅涉及到對“人性”的理解問題,而且涉及到人與世界的關系問題,以及作為存在之根據的存在之存在的理解問題;不僅涉及到作為主體的人對終極存在的體認問題,而且涉及到作為主體的人對這種終極存在的語言表達問題。但問題是,語言能否完全表達人對終極存在的體認和感悟?通過語言能否完全把握人對終極存在的體認和感悟?這不僅涉及到人對終極存在的理解問題,而且也涉及到語言的本質、功能和界限的理解問題,并由此形成不同的本體論和語言觀、不同的思維方式和言說方式、不同的范式和形態。從一般意義上說,語言既是人區別于動物的重要標志,也是人之所以具有超越性追求的內在根據。通過語言的發明,人不僅把自己與自己以外的事物區別開來,而且建構了一個人化的世界;通過語言的指稱,人不僅認識了自己面前的現象世界,而且在現象世界之上建構了一個只屬于人的本體世界或意義世界;通過語言的秩序建構,人不僅給思想以秩序,而且給世界以秩序;通過語言的演繹,人不僅建構起了一個屬于人的觀念世界,而且成就了人成其為人的超越本性;通過語言的表達,人不僅把自己的思想和觀念物化為可以被感知的語言和文字,而且使其所承載的意義得以傳承和流播。
因此,從形而上學的層面來,語言既是人之為人的內在規定,也是人的存在方式?!罢f”與“在”的內在統一,不僅賦予語言以哲學的中心的地位,而且賦予了語言以本體論的性質。語言作為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意義的表達方式,則不僅是聯系主體與存在的橋梁和紐帶,而且本身就是哲學形而上學之所以可能的充分必要條件。不僅人的思想和存在注定要受到語言的“糾纏”,而且真正意義上的哲學形而上學也要受到語言的糾纏。而哲學形而上學之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語言的糾纏,就是因為哲學形而上學所追求的“本體”和“意義”必須通過語言的表達和詮釋得以澄明;就是因為它不僅直接關系到哲學形而上學的性質、范圍,及其科學性與價值性的關系問題,而且直接涉及到“可說”和“不可說”的“名言之域”和“非名言之域”及其關系這一哲學形而上學的核心問題。就語言與存在的關系而言,語言既是把握存在的方式,又展現為改變世界的力量;“說”與“在”、解釋世界與變革世界本質上具有內在的統一性,以敞開與變革世界為指向,語言與人的聯系呈現于多重方面。作為人把握世界及“在”的方式,語言既以人自身的存在為根據,又內在于人的存在過程。以獨語、對話為形式,語言不僅在“個體之維”影響著自我的存在過程及精神世界的形成,而且在“類”的層面上構成了主體間交往和共在、實踐過程及生活世界的建構所以可能的前提[11](P44-48)。正因為如此,所以語言作為聯系主體和存在的橋梁和紐帶所蘊含的“語言問題”或“語言哲學”問題作為一個至關重要的哲學問題,最早便進入了哲學的論域,不僅成為哲學研究的重要對象,而且甚至獲得了形而上學本體論的性質和地位。而語言之所以能夠最早進入了哲學的論域,成為哲學研究的對象,并獲得了作為形而上學本體論的性質和地位,就是因為:它既是人之為人的內在規定,又是人的存在方式;既是廣義的存在形態,又是把握存在的形式。正是語言的這種雙重品格,使語言從一開始便與人和存在形成了本源性的聯系。而無論是古希臘哲學家關于“邏各斯”的討論,還是先秦哲學關于“道”的言說,其實都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論說著一個最基本的哲學問題或哲學的基本問題:主體、語言與存在的關系問題,包括語言能否把握存在?對世界的描述與規范是否彼此分離?語言與人自身之“在”是否相關?其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具體展開,上述問題的哲學追思,既涉及認識論、邏輯學、語言學、語用學、語義學、符號學、解釋學,也指向了實踐論、價值論、本體論、形而上學的領域。
盡管不同的哲學家在對主體、語言和存在及其關系問題的理解上存在著很大的不同,但都不能或者無法回避對主體、語言和存在及其關系問題的運用和思考。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主體、語言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既是哲學形而上學之所以可能的內在根據,也是貫穿哲學形而上學始終的本質性的內在問題。而無論是對存在作何解釋,通過什么方法進入其所指示的境界:價值世界或意義世界,都必然涉及到語言的表達和理解問題;而無論是表達或理解則不僅與語言有關,而且與對作為主體的人的本性或本質的理解有關。正是從作為主體的人的本性或本質出發,通過對作為主體的人的存在的內在根據和終極意義的形上追思和語言表達,從而構建出了一個既內在于日常生活世界,又超越于日常生活世界的境界:價值世界或意義世界,從而不僅賦予哲學以形而上學本體論的性質,而且賦予哲學形而上學以引導作為主體的人有意義的生活,使人成其為人所特有的價值和功能,而這恰恰也正是主體、語言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之所以能夠成為哲學的內在性的本質問題或基本問題的內在根據和深層原因。
而依據哲學家對這一問題的或隱或顯的回答,我們進而可以將哲學的基本問題歸結為主體、語言和存在之間是否具有“同一性”的問題,并具體體現為兩個主要的或基本的方面:其一是以三者之間的“同一性”為價值取向、致思趨向、理論和方法的方面;其一是以三者之間的“非同一性”為的價值取向、致思趨向、理論和方法的方面。如果說“同一性”者,是從作為主體的人所特有的本質屬性,即“理性”和人類語言(包括名稱、概念)所具有的天然的指稱功能出發,主張主體、語言和存在之間的“同一性”,而趨向于作為主體的人的本質力量的對象化、趨向于日常生活世界的秩序建構,趨向于科學,并具有本質主義或邏輯中心主義性質的話,那么,“非同一性”者,則是從作為主體的人所特有的本質屬性,即“德性”,以及作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體或終極價值的非實體性出發,認為在主體、語言和存在之間并不具有“同一性”,即在承認語言的指稱功能的同時,又對語言的這種指稱功能做了形而下的限定。后者在肯定作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體和終極價值的存在及其意義的同時,又強調了作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體和終極價值的非實體性,而更趨向于作為主體的人的生命價值的完美和日常生活價值、意義的提升,更趨向于人文、趨向于價值世界和意義世界的建構,并具有非本質主義和非邏輯中心主義的性質。所以,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兩個方面的對立又統一,既是哲學作為哲學的內在根據和哲學之所以區別于科學和宗教及其其它人文社會科學的顯著特征,也是我們劃分不同的哲學派別、范式和形態的基本依據。
三、哲學基本問題的基本形態
主體、語言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作為哲學基本問題,以其對存在或存在之存在的理解和語言表達為濫觴,既涉及到對作為主體的人的存在的本質和意義、語言的本質和界限的理解問題,又涉及到人的現象性生活與超越性理想的關系問題;既涉及到對作為主體的人的存在的本質和意義、語言的本質和界限的理解問題,又涉及到人的現象性生活與超越性理想的關系問題。以主體、語言和存在之間是否具有“同一性”為核心,哲學基本問題具體呈現為兩種截然不同的理論范式和形態:其一是以“存在論悖論”為表征的西方形態;其一是以“言道悖論”為表征的中國形態。而其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兩個基本方面和兩種主要形態,則不僅充分彰顯了哲學基本問題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而且也向我們充分展示了哲學基本問題及其思想內涵的本原性和全面豐富性,是我們理解和把握哲學之為哲學和中西方哲學之所以為中西方哲學的一把鑰匙。
限于篇幅,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基本形態問題,我將另文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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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劍
關鍵詞:哲學基本問題;實踐思維方式; 唯物論; 辯證法
“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哲學的基本問題,傳統哲學主要從兩方面對哲學基本問題進行解讀,一方面是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何者是本原即何者是第一性的問題;另一方面是思維和存在有無同一性的問題,亦即人的思維能否認識以及如何認識世界的問題。關于這兩方面回答分別形成了不同的哲學觀點和流派。近代唯物主義承認物質是世界本原,但都具有各自的局限。直至哲學的出現,才科學地合理地回答了哲學基本問題,特別是對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進行批判,指出實踐觀點在解讀哲學基本問題中具有重要作用。馬克思指出:只有從讀踐觀點、從實踐思維方式出發,才能夠更加科學合理地解理解哲學基本問的意義,才能夠領會馬克思哲學對西方哲學真正地歷史性變革。
一、對“思和存在的關系問題”的實踐視閾解讀
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對哲學史做了著名的總結,他認為:“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①。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恩格斯對哲學史上出現的問題進行高度的概括和總結,這一基本問題是任何哲學流派必須回答且不可回避的問題,任一哲學流派都或明或隱的回答這一問題。
哲學史上流行過不同形態的唯物主義,都對“思維與存在的關系”進行不同方面的解讀,有其重要意義,但他們也存在著巨大的問題。他們只是探討思維與存在何者為第一性以及是否具有同一性,但卻沒有更深入地探討何為“思維”、何為“存在”,進而科學地去研究其二者之間的關系。這里我們應當要特別注意“思維”和“存在”這兩個關鍵范疇,“‘存在’這個范疇不等同于‘物質’,他不僅包括‘物質’的存在,也包括精神的‘存在’。用近代哲學的方式說,‘存在’不僅是‘意識外的存在’而且也是‘意識界的存在’?!闭\如孫正聿先生所言:“‘思維和存在’的關系,至少就應當包括‘精神和物質(意識外的存在)’的關系,也包括‘精神和精神(意識界的存在)’的關系”②。如此觀之,“思維和存在的關系”不論是“精神和物質的關系”還是“精神和精神的關系”,都離不開“精神”、“思維”這組重要范疇。“思維”這個范疇在這里不是獨立于人類世界之外的思維,亦不是黑格爾的“絕對精神”,而是在人類的特有的實踐基礎上形成的人類“思維”,其包括意識的內容與形式。因此,提到“思維”就不得不提到它產生的基礎――實踐,不得不提到思維的主體、實踐的主體――人。探討哲學基本問題也就變成了、在實踐基礎上形成的人與存在的關系,若撇開人和人的實踐,而單獨空談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無異于閉門造車。
“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在人類實踐基礎上形成的人的思維同存在的關系問題。關于何者為本原,顯然作為新唯物主義的哲學承認物質的先在性,承認物質是世界的本源,思維來源于物質;這里的存在不僅指自然界的先在性,也是指人類社會的客觀性,是物質決定意識而不是意識決定物質;同時“存在”也包括作為在實踐基礎上形成的意識或精神,這里的思維與精神亦是精神與精神的關系并不是誰決定誰的問題,而是指在實踐基礎上形成的不同精神之間的關系問題,既包括精神不同形式間的繼承性問題也包括精神不同形式的相互作用問題。
關于思維與物質是否具有同一性問題,哲學從科學的實踐觀出發,認為實踐是認識發生的現實基礎,認識的本質就是實踐基礎上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不論從實踐基礎上形成的意識的內容、還是意識的形式,都具備反應存在的可能性,思維作為意識范疇的一種形式。因此,思維與存在具有著同一性,在實踐基礎上形成的思維能夠正確地認識并反映著客觀的存在。由此觀之,要想科學地、合理地理解恩格斯提出的哲學基本問題的真正內涵就有必要深入到哲學的實踐觀中去。所以,探討“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就一定要從哲學的實踐觀出發,自覺地運用哲學的實踐視角,如此才能更好地理解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本質,才能夠理解實踐范疇作為哲學的重要觀點在傳統哲學中的巨大地變革作用。
二、用哲學的實踐思維方式解讀哲學基本問題的合理性
馬克思在著名的《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對之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進行總結、批判,指出他們不了解革命的、現實的實踐。馬克思明確指出:“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雹圻@就言簡意賅的標明,馬克思所創立的新唯物主義(即實踐的唯物主義)所倡導和主張的,就是一種“從實踐理解相關哲學問題”的思維方式(簡稱:實踐的思維方式或實踐思維方式)④。并在該提綱中確立了從實踐觀點出發,去思考哲學問題的思路即實踐的思維方式和思考方法。從實踐觀點出發思考哲學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思維產生于實踐、人產生于實踐、社會產生于實踐以及社會與自然界的區分、人的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的區分依據也來源于實踐。
因此,人若去思考相關哲學問題,就必須從實踐觀點出發,也就是按照哲學的根本思維方式――實踐思維方式去思考,從而為哲學問題的思考提供新的思維切入點和思維視角。人是實踐的人,人觀察任何問題都不免打上人的烙印、帶有人的特色,實踐是人類社會解讀人類社會自身以及人類社會以外的問題的切入點和落腳點,沒有實踐將沒有現實的人,更沒有沒有現實人的思維、意識,沒有人的認識活動。從實踐觀點出發思考哲學問題、運用實踐思維方式解讀哲學問題并不是否定自然界的先在性,而是在承認自然界先在的基礎上,從人的“類”特性、從人的本身――實踐本身出發去理解自然、社會、思維以及他們之間的關系,只有這樣才能更符合人類自身的認識特點和認識規律。
三、從哲學基本問題出發,對哲學唯物論的實踐解讀
歷史上不同形態的唯物主義對本體論有著不同的解讀觀點,自然存在著不同的思考方式。古代樸素的唯物論以泰勒斯、赫拉克利特等為代表,古代樸素唯物論者不自覺地、無意識地思考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他們把一種或幾種具體物質當作世界的本原,用一種或幾種物質解釋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自身的構成。
近代形而上學的唯物主義以啟蒙運動中出現的法國唯物主義為代表,代表人物有孔狄亞克、愛爾維修、狄德羅等。他們吸收自然科學發展的優秀成果,認為世界是由原子或其他元素構成,較古代的樸素唯物論認識得更加深入、有很大的進步。近代形而上學的唯物主義在自然觀上屬于唯物論但是他無法理解人類社會的客觀性問題,特別是一旦進入到歷史領域就會陷入唯心論,不能處理好個性與共性、特殊和一般的辯證統一問題。
只有到了哲學,才科學地合理地解答了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馬克思恩格斯創立的新唯物主義真正地理解了“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主張理解“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中的“思維”和“存在”以及“二者的關系”必須要從實踐出發去理解,按照哲學的實踐思維方式去理解。
馬克思總結以往唯物主義認為“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對事物、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們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做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觀方面去理解。”⑤同樣,理解哲學的基本問題亦是如此,亦應從實踐入手――按照實踐思維方式去思考哲學的基本問題。思維與存在二者是在實踐基礎上形成的對立統一的矛盾關系,而這統一的基礎就是實踐。存在包括自然、社會、人的意識的存在。誠如黃楠森先生所言:“實踐的作用是很偉大的,沒有實踐就沒有人,沒有人類社會,沒有今天由實踐人化了的地球,但實踐的作用現在就到此止步了,地球以外的世界,實踐對之無能為力,即便對最鄰近的月球,人類也只不過是留下了一些腳印而已?!雹拗鴮嵢绱?,沒有獨立于人類社會的實踐,更沒有超越物質的實踐。哲學從不否認自然界對于人和人類社會的先在性,人類需要的衣、食、住以及其他東西必然是客觀存在的,不是個人主觀所能臆造得到的,只有先在地自然界才能滿足人類的需要、形成為我而存在的關系。
人的實踐,使主觀與客觀、主體與客體、現實與理想、本然與應然達到對立與統一,有實踐才會有人、人類社會以及自然界的區分。哲學實踐觀承認自然界的先在,但不同于樸素唯物主義思維方式與形而上學唯物主義思維方式,它從實踐的觀點出發認為自然與社會是一個同步生成的矛盾過程。人類社會在本質上是實踐的、是矛盾的,產生于人的實踐的人的思維與意識同樣具有矛盾性,是有限與無限的統一。哲學把世界分為自在世界與人類世界,人類思維對世界的認識是有限與無限的統一,“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⑦用哲學實踐思維方式思考哲學本體論問題,就是按照思維的本性去思考本體論的問題,作為意識之一的思維在本質上產生于實踐,受現實的、感性的實踐的制約,是物質世界在人腦中的主觀映像。思維在理解本體論問題上亦受實踐的制約,不可能絕對地超越實踐。“凡是把理論導致神秘主義方面去的神秘東西,都能在人的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得到合理地解決?!雹嗨?,凡是脫離于實踐的理論都是抽象的,特別是脫離于實踐的自然便是抽象的自然;脫離于實踐的本體論是抽象的本體論。哲學實踐思維方式思考的本體論不否定自然的先在性,而是更側重于去改變世界。超越于實踐的本體論的研究對我們來說也是無。
四、從“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出發對辯證法的實踐解讀
要回答究竟什么是辯證法,必須要回到“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中來。“思維”終究是人的思維,不是脫離于人的思維,“存在”是為我而存在的存在,與人無涉的存在超越于人的實踐活動之外,是非現實的感性的存在,是抽象的存在。對“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能夠作答的基礎就是實踐,思維來源于實踐,存在也要在人的實踐中被人類逐漸認識。對辯證法的認識亦是,亦要回到實踐中來。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因為辯證法在對現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時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對現存事物的必然滅亡的理解;辯證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他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辯證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⑨馬克思論述辯證法的這段話中需要我們注意的是馬克思并不是談論談辯證法是什么而是說辯證法是對……的理解,如“辯證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他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辯證法在對現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時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對現存事物的必然滅亡的理解”,由此不難看出,馬克思所談的“辯證法”是對一般事物的本質的看法、本質方面的理解。理解一個事物的過程也是認識一個事物的過程,若要認識一個事物就必然存在認識的主體――人,認識的客體,認識的活動――實踐。而認識的本質就是在實踐基礎上主體對客體能動的反映。所以,若要談論辯證法就離不開實踐,如若離開實踐便無從對周圍事物進行理解。
傳統教科書對辯證法的理解認為,辯證法就是關于世界普遍聯系和永恒發展的學科、關于世界普遍聯系和永恒發展的學科。其實,恩格斯早就否定過這中關于辯證法的理解,他說:“……現在無論在哪一個領域,都不再要從頭腦中想出聯系,而要從事實中發現聯系了。這樣,對于已經從自然界和歷史中被驅逐出去的哲學來說,要是還留下什么的話,那就只留下一個純粹思想的領域,關于思維過程本身的規律的學說,即邏輯和辯證法。”⑩“辯證法”本身并不是關于自然界和歷史的規律的學說,就更談不上是關于世界普遍聯系和永恒發展的學科了。恩格斯在這里同馬克思一致,認為辯證法是在實踐基礎上,思想對事物的本質的理解。
“辯證法”同“形而上學”是一對相對的哲學范疇,對辯證法的哲學界定,也可以通過對形而上學的理解中加以把握。如肖前先生主編的傳統教科書認為,辯證法是關于宇宙間一切事物運動的最普遍的規律的學科,有反應自然規律的客觀辯證法、有反映人頭腦中主觀規律的主觀辯證法、有反應人的實踐規律的實踐辯證法。那么我們可以從相反方向詰問:自然界是否存在形而上學?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自然界確實有它起作用的規律,自然規律是客觀的,如其本來面目,自然而然并不存在矛盾,自然也并不存在著形而上學,矛盾是因人類認識世界而具有,是人類在實踐活動種特有的認知概念范疇,自然本來就是他所顯現的那個樣子,不因人類的作用而改變其規律性,人們所改變的不是自然規律而是自然規律起作用的方式而已。形而上學與辯證法并非在人類社會之外實乃在人類社會之中。所以,自然界無形而上學,又何談他有概括其全部規律的客觀辯證法呢?人的意識是物質世界在人頭腦中的主觀映像,傳統教科書認為主觀辯證法是人類認識運動和思維運動的辯證法,以概念作為細胞的思維運動的發展規律。可主觀辯證法也存在它的問題,它只是研究關于思維的運動規律,無異于心理學,毋寧說辯證法就是心理學了,但是它卻沒有說出主觀辯證法產生的原因及其根源。傳統教科書認為實踐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客觀辯證法是統一的,實踐辯證法包含體現著主觀辯證法和客觀辯證法,因為只有在實踐中主客觀世界才可以相互轉化、進行雙重對象化活動。但是,實踐辯證法并不是研究主客體本身以及主客體之間聯系的紐帶――實踐的關系。因此,實踐辯證法不具有概括性。
那么,究竟什么是符合的辯證法呢?不是傳統教科書中所提倡的關于主觀辯證法、客觀辯證法與實踐辯證法,不是關于世界普遍聯系和永恒發展的學科,誠如倪志安先生所言:“從統一中把握對立和從對立中把握統一才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B11。注意這里的從字,是“從統一中把握對立”和“從對立中把握統一”,辯證法被倪先生理解為是一種,在實踐基礎上的思考方式和思維方法,而“從統一中把握對立和從對立中把握統一”的方法正是哲學中實踐范疇所具有的特殊的理論品質。人是實踐著的人,實踐是人的存在方式,正因為有實踐才會有主觀與客觀、主體與客體、現實與理想、本然與應然的對立與統一,人本身就是自然與社會、主體與客體的統一。正如馬克思所說“辯證法在對現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時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對現存事物的必然滅亡的理解;辯證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他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正如恩格斯所說的“關于思維過程本身的規律的學說,即邏輯和辯證法”。所以理解辯證法就是從哲學實踐觀點出發去思考自然、社會、思維,以及按照實踐規律去構建自然、社會、思維規律的共同規律的集合。因此,說辯證法是在實踐基礎上的主觀規律與客觀規律的辯證統一。只有按照哲學的實踐觀點出發去思考、按照實踐思維方式去思考,才能把握自然、社會和人類思維的統一,才能真正地理解辯證法的本質。(作者單位:西南大學學院)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孫正聿.哲學通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3
[4]關于實踐思維方式的具體論證,請參見倪志安:《論馬克思新哲學的實踐思維方式》[J]西南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01)
[5]黃楠森.必須堅持辯證唯物主[J]北京大學學報?社科版.1998:02
[6]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倪志安,對唯物辯證法實質的新思考[M].哲學動態,1987年第4期
注解:
① 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9頁
② 孫正聿.哲學通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84頁
③ 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頁
④ 關于實踐思維方式的具體論證,請參見倪志安:《論馬克思新哲學的實踐思維方式》[J]西南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01)
⑤ 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頁
⑥ 黃楠森,《必須堅持辯證唯物主義》[J]北京大學學報?社科版,1998(02)
⑦ 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頁
⑧ 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頁
⑨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頁
肇始于20世紀80年代的國內行政哲學研究很少系統地探討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從近年召開的哲學或行政學研討會上的發言和已經發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學的有關論著看,國內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行政活動”是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行政哲學是“關于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的科學”。事實上,對“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有成效有意義的研究只能屬于行政科學研究范圍,是理論行政學的研究對象。“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在行政哲學研究中,是終極意義的研究對象,行政哲學不可能也不能夠取代行政科學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動。第二種觀點認為,行政哲學是以行政科學、行政理論為研究對象,是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即元行政學。這種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邏輯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學當成了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元行政學),因而存在兩個難以自圓其說的問題: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學當成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即名曰行政哲學又是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顯然就會產生一個學科性質問題。人們必然要產生行政哲學究竟屬于哲學學科還是屬于行政學科的疑問。雖然行政學家和哲學家是可以而且應該聯盟的,但行政學屬于社會科學,它與超越科學的哲學在知識性質上有本質的區別,因而行政哲學不可能既是哲學的又是具體科學的。否則,只會產生一種非哲學非科學的怪異知識和學科。目前出現的那種把哲學的概念、術語往現實行政生活貼標簽的“研究”,和直接借用哲學的原理、規律構建的種種行政哲學體系的“研究”,無不是受此種觀點的影響。其二是把行政哲學當成行政科學的元理論,即元行政學,也不符合國際通行的學科研究規范。行政科學的元理論準確地說應該是“行政學學”或“行政學學理”。行政哲學屬于“行政學學”的范疇,但行政哲學不同于“行政學學”,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學學或元行政學從不同的角度和領域對行政科學進行研究,行政哲學則是從哲學角度研究行政科學的行政學,它可以屬于元行政學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個元行政學。因此,行政科學、行政學學(元行政學)和行政哲學是三個不同的概念。第三種觀點認為,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是行政科學,是對行政科學的哲學考察。即,行政哲學以行政科學為研究對象的哲學。就學科性質而言,行政哲學屬于部門哲學,是哲學的分支學科。
對行政哲學的研究內容,國內一些學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學的論著中也作了一些簡略的描述。如王滬寧認為,行政哲學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動和行政關系的性質、行政活動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動中的價值觀念、道德規范倫理原則等基本理論范疇[1]。薄貴利則將對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價值取向和現代政府的責任問題作為行政哲學研究的基本問題[2]。顏佳華在《行政哲學論》一書中構建了一個行政哲學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動論(邏輯起點)、行政主客體論、行政認識論、行政實踐論、行政方法論、行政價值論[3];后來,他又在《行政哲學:一個亟等進一步開拓的領域》一文中,將行政哲學的研究內容界定為:行政哲學導論、行政學對象論、行政學結構論、行政學功能論、行政學評價論、行政學發展論等[4]。
仔細分析國內行政哲學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的界定我們不難發現,在我們稱之為“行政哲學”的名稱背后,實際上存在著兩種行政哲學:一種是以行政活動為研究對象的行政哲學,一種則是以行政科學為研究對象的行政哲學。為了研究的方便,我們分別用“行政活動的哲學”(簡稱為“行政哲學”)與“行政(科)學的哲學”(簡稱為“行政學哲學”)這兩個稱謂來標示行政哲學研究的上述兩種主題、兩個方向。這兩種行政哲學,一個涉及“實際的行政活動”領域,一個涉及“理論的行政科學”領域。
行政活動的哲學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質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問題。由此可見,行政活動的哲學是對“行政活動中的問題”或簡稱“行政問題”做出根本性的尋根究底的反思,以便為行政活動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實踐原則或“行政觀”。這些根本性的實踐原則不等同于各種具體行政行為的“規范”、“準則”,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礎”或“根據”具體行政行為的“規范”、“準則”除了要依據于這些原理之外,還要考慮具體實踐過程中諸多的內部和外部條件,包括那些隱而不顯的“緘默因素”。
行政學哲學則主要研究行政科學發展的模式、行政科學理論評價、行政科學研究方法及其評價、行政科學研究的價值判斷等問題。由此可見,行政學哲學是對“行政學活動中的問題”或簡稱“行政學問題”進行根本性的尋根究底的反思,以便為行政學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導原則或“行政學觀”。同樣,這些根本性的指導原則也不等同于各門具體的行政科學的研究規范、方式、方法,而是為后者的研究提供認識論和價值論的“原理”、“基礎”或“根據”。
二
行政哲學的上述兩個研究主題之間存在著邏輯的與歷史的聯系:
從邏輯上看,對“行政學問題”的哲學研究是對“行政問題”研究的“次一級”的研究,是對實際的“‘行政問題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質。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人們對任何行政問題的研究總是先在地包含一個方法論,即總是從某一個特定的角度、立場來研究的。這種角度、立場盡管可能不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卻客觀地存在著。而且,這種角度、立場本身就制約著對行政問題的認識結果。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立場出發往往得出不同的結論。要對這些結論的可靠性做出判斷,就必須檢討他們的方法論。按照荷蘭著名經濟學家庫普曼(197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的研究,無論是在自然科學中,或者是在社會科學中,任何系統的理論體系均表現為一個“價值觀假定+邏輯推理”的結構[5]。庫氏的這一邏輯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戰。顯然,任何行政學理論體系,均是從某種價值觀或方法論見解出發的邏輯推理系統,其中的價值觀或方法論假定,只能表現為某種行政哲學。因此,任何行政學理論體系都是以某種行政哲學的邏輯展示的,它不能不內含著某種行政哲學。從這個意義上說,“行政學哲學”是以“行政哲學”為思想資料的和最終歸屬的。我們也只有對行政學的根本問題進行了哲學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問題的研究提升到一個自覺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從歷史上說,對行政活動根本問題的哲學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歷史上許多偉大的哲學家、政治家都對此做過深入的論述。而對行政學根本問題的研究則不過是近100年來的事。按照時間順序,對行政活動的研究先后產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論、行政學說或行政學、行政科學、行政哲學。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論的分散的、不系統的、粗淺的行政理論;行政理論則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較完整、系統、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學說或行政學往往是較為完整、系統的關于行政的知識體系;而行政科學則是更加系統化、科學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論、行政學說、行政學,是關于行政活動的基本規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學;行政哲學則是對行政理論、行政科學研究活動進行思辯的產物,是行政科學的哲學。由此可見,“行政學哲學”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在出現了獨立的行政科學時才出現的,是行政問題研究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必然,對行政學活動的哲學思考是人類的行政認識和行政實踐從童年走向成熟的一個重要條件。行政學哲學與行政科學研究的問題是顯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務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學是通過對行政活動的考察——這種考察主要包括歷史上的各種行政思想、行政理論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動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論并給出某種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說,行政科學主要關注的是為實際的行政活動提供一套具有普適性的系統的行政知識、思想、原則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點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學為行政學哲學提供思想,行政學哲學則對行政科學起指導作用。任何時代的行政學哲學,除依據各自的一般的哲學觀外,都必須吸收以往的以及現時代的行政科學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學研究要接受行政學哲學的指導,這不僅體現在任何行政科學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學觀的指導下從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學體系的構建、其邏輯分析與論證也要符合哲學方法論的要求。由此可見,行政學哲學考察的是行政科學的基礎,行政科學的基本問題便是行政學哲學的研究主題。那么,這個基本問題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學的基本問題,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是行政學者以及行政人員較少或不特別考慮的問題。情況也許就是這樣,人們通常是在一種沒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識的增長,提出概念、形成理論,獲得某種高效的行政方法。這一切都是圍繞著行政活動的目的而進行的,行政學者為的是行政知識的不斷增長,而行政人員則是把行政學者的研究成果,諸如理論、方法、模式等,作為正確的東西應用于行政活動之中。他們的問題常常是一種理論或方法對他們的行政活動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種理論或方法才能夠達到一種活動的預期目的。人們一般并不考慮一種理論或方法的合理性問題,只是在少數情況下,比如當理論或方法的功用開始減弱或失效的時候。一些人才可能會對已有的關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論和方法本身進行反思。在這個時候,我們可以說他們正在進行著對行政中的某些基本問題的哲學思考或批判。而所謂的對行政科學中的基本問題的研究,就是對關于行政科學元問題的研究。這個元問題就是行政科學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學正是以此作為出發點而展開討論的,對“行政”這個基本問題的明確和把握,就構成了行政哲學的研究主題。
三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結論:行政哲學是對行政本質以及行政科學發展進程進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學。行政哲學能否有一個好的發展前景,從根本上為行政科學呈現出實質性的理論進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實際的行政活動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這首先取決于我們對行政哲學本身是否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學的研究主題這一根本問題上,我們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那么,不要說對行政科學的發展不會起到推動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學本身的發展和存在,都將會面臨巨大的困難。筆者在本文的討論中,就是試圖在這個重要的問題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學”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對象上存在的歧義性和含糊性。當然。我們在這里給出的關于行政哲學的研究主題的討論還只是探索性的和試驗性的。但是,只要我們能夠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學的精神實質,研究主題的問題就不再是一個理論難題了。因為,它將會隨著我們研究的深入而不斷得到擴展和進一步的完善。
【參考文獻】
[1]王滬寧.行政生態分析[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9.
[2]薄貴利.中國行政學:問題、挑戰與對策[J].中國行政管理,1998(12).
[3]顏佳華.行政哲學論[M].長沙:湖南師范大學出版社,1998.
關鍵詞:生活與哲學;圖表法;復習效率
高考一輪復習伊始,有個學生問我,“唯物論”和“辯證法”的區別是什么,“認識論”和“方法論”是什么關系……(關于第二個問題,唯物辯證法與認識論、方法論的統一,是哲學的基本特點,但我們同學提問的本義應該不在這,純屬“風馬?!保鹣任乙詾槭且粋€學生的笑話,稍一調查才發現,相當一部分學生感到哲學不著邊際,甚至很頭疼。而以前我一直認為這部分同學考試成績“不穩定”是偶然的。
這些年高考題強調“能力立意”,其中很重要的是考查學生“理解全書”“融會貫通”的能力。也許孤立地考查某些考點,學生不感到困難,而綜合起來從整體上進行考查,學生往往感到無從下手。實踐中我發現,對于哲學的教學,要特別注意溝通概念、原理、方法論之間的內在聯結,堅持總體性原則。對于哲學的復習更不例外。在一輪復習前,我采用圖表法幫助學生首先從整體上感知教材、把握學科主線,效果頗佳。
一、關于哲學的基本問題
對于哲學基本問題的回答,體現了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對立,同時又交織著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對立。說明兩點:(1)哲學是唯物主義和辯證法的結合,既唯物又辯證;(2)同時利用1、2兩課導言,說明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研究世界“是什么”的問題,而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研究世界“怎么樣”的問題,是兩個不同方面的問題。通過這樣的解釋,學生的第一個問題就破解了。
二、關于哲學與高二哲學常識的大致情況
哲學與高二哲學常識
從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哲學常識的四個部分以及與哲學兩個組成部分的對應關系。
三、關于哲學常識的四個部分的整體梳理
哲學教材的思維方式是,先提出相關概念,然后給出一個哲學原理,并分析這一哲學原理所包含的基本內容,最后從原理及內容的分析中推導出在實際工作中應遵循的工作方法這樣的三部曲的軌跡。例如,學習辯證法中的矛盾的特殊性,首先明確什么是矛盾的特殊性,然后提出矛盾特殊性原理,并分析這一原理的內容――不同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特點;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的特點;事物的矛盾雙方也各有其特點。最后給出方法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四、建立圖表,弄清哲學“對子”
“對子”是同志針對哲學概念往往是一對一對出現的概括的說法。掌握這一點對于學習哲學常識是非常必要的,可列表如下。
哲學“對子”一覽表
1.哲學是()
A.關于自然界和社會發展一般規律的科學
B.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C.系統化和理論化的世界觀
D.革命性和科學性相統一的世界觀
2.哲學為具體科學的研究提供()
A.一般方法
B.經驗材料
C.理論結論
D.具體方法
3.哲學同具體科學的關系是()
A.普遍和特殊的關系
B.整體和局部的關系
C.代替和被代替的關系
D.有限和無限的關系
4.哲學的理論來源是()
A.古希臘樸素唯物主義哲學
B.17世紀英國唯物主義哲學
C.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哲學
D.19世紀德國古典哲學
5.哲學的創立意味著()
A.人類哲學思想的發展達到了頂峰
B.科學哲學體系的最終完成
C.絕對真理的體現
D.人類優秀哲學思想集大成和在更高階段上發展的起點
6哲學的基本問題是()
A.理論和實踐的關系問題
B.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的關系問題
C.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
D.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關系問題
7.把感覺、經驗當成第一性的觀點是()
A.唯物主義的
B.主觀唯心主義的
C.唯物主義經驗論
D.客觀唯心主義
8.劃分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唯一標準是()
A.世界是否可知的問題
B.思維和存在何者第一性的問題
C.世界是否運動變化的問題
D是否承認世界統一的問題
9.辯證法同形而上學的斗爭()
A.是又一個哲學的基本問題
B.是唯物主義同唯心主義斗爭的表現形式
C.是從屬于唯物主義同唯心主義的斗爭,并同這種斗爭交織在一起的
D.是高于唯物主義同唯心主義斗爭的
10.“人的意志高于一切、決定一切”的觀點是()
A.機械唯物主義觀點
B.樸素唯物主義觀點
C.客觀唯心主義觀點
D.主觀唯心主義觀點
第1題正確答案為C
第2題正確答案為A
第3題正確答案為A
第4題正確答案為D
第5題正確答案為D
第6題正確答案為C
第7題正確答案為B
第8題正確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