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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治 法治思維 法治方式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4)02-0335-01
黨的十報告強調指出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也重申要“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些都對領導干部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領導干部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職用權是當務之急。
一、法治是領導干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征。法治是法律發展歷史上一個激動人心的概念,承載著千百年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在我國,盡管依法治國早已寫入基本國策,但大多數人仍不能準確理解法治的真正含義。
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即“法的統治”,是指根據法律治理國家,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涵。首先,法治的基本特征是“法律至上”。這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在觀念上,它意味著法律的權威、地位高于一切,是神圣不可侵犯;在實踐上,法律在最高的、終極的意義上具有規制和裁決人們行為的力量。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法治的核心價值是“保障權利”和“制約權力”。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權力、保護權利。對于權力而言,“法無授權即禁止”;對于權利而言,“法無禁止即自由”。第一,法治保障個人的財產權、生命權、自由言論權、信仰權等基本權利。第二,法治制約公權力。法治就是要制約國家、制約政府、制約掌握權力機關的人。所以,法治不是治民,而是治權、治官。第三,法治需要獨立的司法。司法權必須是中立的,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擾。
法治是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統一體。法治思維是指執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運用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遇到或所要處理的問題進行分析、綜合、判斷、推理和形成結論、決定的思想認識活動與過程,是法治價值在人們頭腦的思維形態中形成思維定勢,并由此產生指導人們行為的思想、觀念和理論;而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維的指導下的行為表現,是法治思維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是在執行層面提出的明確要求,是方法論和行為準則。法治思維支配法治方式。一個人如果有了法治思維,就會在遇到問題時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進行決策,運用法治方式進行工作。反之,就會下意識地運用人治的方式去決策、去行事。法治方式表現法治思維。一個人的法治思維只有外化為法治方式等才能發揮法治的積極作用。
法治是人類文明的共識,運用法治方式治國理政也是我們黨經驗教訓的深刻總結。在現實條件下,法治對于深化改革、推進發展、維護穩定、構建和諧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目前部分領導干部法治素質不容樂觀,法治觀念錯位,法治意識淡薄,缺乏法治思維和法治頭腦,更有甚者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不但影響了領導工作的成效,而且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影響國家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可以說,提升領導干部的法治素質是當務之急。
二、自覺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履職用權
一要知法尊法敬法,努力培養法治修為。法治修為是指一個人的法治意識和法治修養。領導干部要培養法治修為,就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首先要加強學習,夯實法律知識基礎。學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學法才能懂法,方知事有可為、有不可為。領導干部必須認真學習憲法、經濟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專業法律知識,在履職用權的過程中,從腦海中“搜索”到相關的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水平。其次要樹立法治精神,自覺尊法敬法。領導干部大都手握實權,如果能力有限,可能只是無所作為,但如果不尊法敬法,就會亂作為,所帶來的危害將更甚。因此尊法敬法是領導干部的基本素質和起碼的執政修養。領導干部必須尊重法律的神圣,敬畏法律的威嚴,主動自覺“在籠子里跳舞”。再次要學會用法治思維想事,用法治方式做事。領導工作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開展。因此,領導干部在處理各項工作時,必須首先自問: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這樣做合不合法?怎樣做才合法?學會用法治思維思考問題,以法治方式定分止爭,斷事評案,把法治方式作為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基本途徑。最后還要多說“法治話語”。現實中,部分領導干部缺乏法治觀念,說出話來明顯與公眾利益相悖。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領導干部要自覺抵制那些官僚習氣、獨斷專行、不負責任的“人治話語”,多說文明、理性、有責任感的“法治話語”,使“法治話語”成為領導干部的“普通話”。
首先,法律人應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強捍衛者。法是公平與正義的化身,法律人是把公平正義踐行到社會生活中的實踐者,法律人自身信仰中的公平正義觀念是老百姓得以信任法律和國家的最有效途徑。作為有良知的法學研究者,未來的法學家、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是立法專家,都應當是是時代良心的體現者。法律人肩負著為國家行法治、為人民爭權力、為社會求正義、為萬世開太平的重任,為我國法治進程的推進添磚加瓦是法律人的職責所在。法律人不是江湖義士,不是劫富濟貧的俠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貴賤是法律人必須養成的思維習慣。做到既不畏權貴,又不同情心泛濫,凡事不先入為主,不主觀臆定,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盡量做到不偏不倚,不驕不縱才是法律人應有的職業素養。
其次,法律人應該是法律的忠實踐行者。法律作為國家懲惡揚善、維護國家穩定和促進國家繁榮發展的有效工具,只有法律人嚴格遵守法律,堅持依法行事,運用其在法學教育過程中形成的良好的價值觀、善惡觀和是非觀來指導自身實踐,才能正確辨別孰是孰非,也才能將法律的初衷良好地踐行到人民群眾的生活中。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的轉型期,讓法律成為人民的信仰還有待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進一步深入人心。讓人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工作者、相信國家,在很大程度上還有賴于法律人是否運用正確的價值觀和判斷力去解決人民面臨的每一個需要法律人去解決的矛盾。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和法治中國的生存發展之道還有待時間來做進一步的磨合,法律人所能追求的就是盡量做到讓每一個決定都有理有據,讓每一條建議都于情于理能夠被法律和當事人所接納。最后,法律人應該是有著獨立思維能力的個人。
法律文字的存在是幫助法律人進行是非判斷和解決糾紛所能依據的相對客觀的標準,法律人應當堅守自己的法律尊嚴,做到能夠對每一個事件進行獨立判斷。法律人還應該對自己有著正確的定位,并且能夠堅持捍衛法律尊嚴和保有不被收買的決心和信念。輿論監督作為社會監督的方式之一在司法活動中有著其獨特的影響力,法律工作者應當運用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良好的法律職業倫理觀去引導輿論方向,不讓輿論的聲音左右自己對事件的定位。我們國家有著同情弱者的傳統文化觀念,法律也并非不保護弱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客觀事實和證據是法律人判斷事件和作出決定的最主要依據,主觀上的同情心和善良不能夠成為支撐法律人做出抉擇的重要支撐點。
二、法學教育在法律人職業倫理培養中的地位
先生著有《法律教育》一書,提出法律人應當具備三中素質:一為法律道德,一為法律知識,一為社會常識。真正能夠長治久安的穩定社會是法律職業化程度較高的社會。因此,要把法律職業和法律從業人員看得比一般職業和一般從業人員更為重要、更為崇高、在職業準入和認知要求上也更為嚴格的職業。①以培養“法律職業人”為宗旨的法學教育,承載著塑造法律人思維模式和教會法律人研習法律文字的重大責任,在法治社會中的基礎性、全局性和先導性地位日益凸顯。
首先,法學教育是法律人職業倫理形成的基礎。法學教育是法律人職業生涯的終身伴侶,接受了什么樣的法學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決定一個人能夠有著怎樣的職業生涯。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在有限的學習時間里,學校給老師和同學提供交流的空間,老師影響學生于有形和無形之中。法律人職業倫理未必以單獨的一門課進行教授,但是從走進大學校門開始,同學們通過老師的授課內容和方式以及對于各種耳濡目染之學校和老師的行事作風,再加之閱讀學校提供的各類相關書籍,便慢慢形成了一種思考習慣,當這種思考習慣根植于內心,也便成了法律人職業倫理觀形成的要素之一。法學教育還是法律人從學校走進法律界的一座橋梁,法律人走得穩不穩,不僅要看法律人行的正不正,還要看橋梁結實不結實。扎實的專業知識是支撐每一位法律人走好自己職業生涯路的堅實后盾,所以法學教育作為法律人打基礎的一個重要環節,有著其不可動搖的重要地位。
其次,法學教育是法律人職業倫理觀得以長期維系的有效保障。從1999年我國《憲法》納入了“依法治國”的理念到現在對法制中國的倡導,我國的法治進程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推進。但是,各類司法腐敗現象依然存在,人民大眾對司法的信任仍然有待加強。我們不得不反思,社會大染缸為何一步步改變甚至腐蝕了一個個純潔的法律職業者處于經濟高度增長而社會生活劇變期的中國,又是如此急迫地需要法學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有效供給。法學家、法官、檢察官與律師等法律職業人自當擔負起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對于形形的“以權壓法”、“以錢誘法”和“以情融法”引致的各種司法腐敗,知法懂法所以更熟知法律漏洞卻目無王法的律師、濫用司法權污蔑司法權威的法官和檢察官是不能以法制不健全而推卸責任的。這些現象的發生,歸根結底是法律人職業倫理的缺失,而最能夠填補這個缺失的恰恰是我們的法學教育。②倘若法學教育能夠培養法律人把法律職業倫理視為自己辨別是非曲直的一種習慣性出發點,并時時刻刻用自己習得的法律職業倫理觀指導和約束自己的每一個行為,那么法律職業隊伍被老百姓所信任的程度就會越高,法制中國的建設也將會邁上更高的臺階。而法律職業倫理的觀念形成以后能夠得以長期維系的保障便是在法律人職業生涯中的每一個階段加以鞏固和強化。法學教育對法律人職業倫理的培養應該是伴隨著法律人一生的教育,學校不是唯一的學習場所,跟隨者法律人職業生涯的各種培訓和學習活動也是讓法律人曾經堅定的法律職業倫理觀在踏入社會和工作崗位以后還能夠得以長期維系的重要保障。最后,法學教育是完善和發展法律人職業倫理的外在動力。
法律職業倫理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更不是一經養成就萬世不變的。知識的更新、時代的進步、社會的發展都要求我們無論是專業知識還是專業素養都能夠與時俱進、揚長避短,不斷地向前發展。法學教育是法律人形成法律思維的先導,亦是鼓勵和教會法律人推陳出新的先師。人們的倫理觀念在隨著時代的改變而不斷改變,法律人在固守公平正義的底線的同時,也不能固步自封,不接受時代的進步。法學教育不僅為法律專業學生或是法律人創造了良好的學習和成長氛圍,也在此氛圍下激勵著他們不斷學習新的知識和技巧,時刻進行教育與自我教育,給予了他們一股強大的成長推動力。
法制中國的建設促進著法律的變革,而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在在實踐中得以良好運用,還得靠法律人來踐行。法律人的閱讀能力和實踐能力在此時便能夠得以體現,而保證法律人能夠正確把握立法目的和宗旨的關鍵不僅在于法律人扎實的專業知識功底,還在于法律人接受了何種教育以及內心秉承著何種理念去解讀。在法律條文的規定缺失的狀態下,法律從業人員又會秉承什么樣的處理原則或是運用哪一條相關法律原則來加以解釋和運用到具體情況中也要求法律人有著良好的法律職業倫理去駕馭,這一切也離不開法學教育的跟進和督促。法學教育是法律人職業倫理養成、維系和得以發展的護航者和引路人,沒有良好的法學教育,法律人職業倫理就容易缺失,法治中國的建設步伐就會變得尤為緩慢。法學教育在培養法律人職業倫理方面有著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我們應該進一步加強法學教育對法律人職業倫理的培養,進而能夠向國家和社會輸送一批批有法律道德、有法律知識和有社會常識的法律精英。法學教育推動著法律人緊跟時代步伐,不斷進步和完善自我,培養了適應時展和符合法制中國建設之需的具備良好法律職業倫理的法律職業隊伍。
三、法學教育在法律人職業倫理培養中的作用
教育是培養新生一代準備從事社會生活的整個過程。法律人的職業倫理是法律人走入法律行業從事各類法律活動的思想基礎,其形成和發展都有賴于法學教育的培養。法學教育承擔著為凈化社會法治環境和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培養一批批有著較高職業倫理的高素質法律職業隊伍的歷史責任,能在很大程度上對于塑造法律人的法律思維、強化法律人專業知識和提升法律人的法律職業技能等方面都有著巨大的影響力。首先,法學教育能夠培養法律專業學生較為職業的法律思維法律職業隊伍是我國建設法治國家的中堅力量,嚴密的思維和緊密的邏輯是法律人必備的專業素質。公平正義是法律人必須始終恪守的思想理念,而法學教育正是教會法律人思考和運用法律的一種及其重要的方式。法理學、法制史和憲法學課程的開設從法學這門學科的歷史演進過程到法律的制定修改過程,再到對以往法律制度和現存法律制度的思辨和運用上都授予了法律專業學生一個法學領域內應有的法律思維模式系統圖。法理學是法學的基礎理論和方法論。法理學的教育為學生提供了學習法律的入門知識,塑造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學世界觀,培養了他們對于人類社會法律生活的哲學態度。同時,通過法的基礎理論、法的基本范疇和方法的研習,塑造了學生的法律思維方式。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關制度的發生、發展、演變及其規律的科學,這門課程的開設讓學生了解了每一個法律條文背后的歷史推動力和社會進步所需要做出的各種相應改變,幫助學生從歷史的淵源上去尋求每一個法律部門和每一個法律條文的存在價值和發展方向。憲法規定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通過對憲法的學習和對憲法學的研究,學生可以從宏觀上把握國家法治發展的狀況和需要完成的目標,進而學會思索為推進我國法治進程而需要進行的努力。
法律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借以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法學教育是幫助學生以最快速和最有效率的方式走進法學的大門的首要選擇方式。通過對法制史、法理學和憲法學的學習,學生更容易明白法之“平之如水”的內涵和堅持公平正義的意義。法學教育對培養法律人職業倫理的重大作用之一便體現在幫助法律專業學生塑造職業的法律思維,從而讓公平正義的理念深入每一名法律專業學生的內心。其次,法學教育能夠強化法律人的專業知識法學是一門專業性極強的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唯有經過專業系統的學習才能在實踐中很好地幫助國家和人民解決具體矛盾和問題。法學教育在我國分為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兩個階段,大多數有法律教育資格的學校在本科教育階段都為法律專業學生開設了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等基礎性的法律部門的課程。法學教育不只是教會了法律專業學生研讀法律文字的能力,而且幫助法律專業學生了解了各個法律部門之間的聯系、培養了學生融會貫通加以運用所學專業知識的法律功底和強化了法律專業學生將所學專業知識深入和細化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而研究生階段大都有著不同的教育模式,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對于法學本科的同學進行有方向有目的的疏導教育,讓學生在自己所報考專業的基礎上深入研究自己所學專業,從而在所學專業知識的研究層面和實踐層面上都顯得更為專業和更具效率。此外,法學亦是學生形成是非觀、善惡觀和價值觀的一個客觀參考標準,法學教育在幫助法學專業學生深入學習專業知識的過程,也是培養法律人職業倫理形成和發展的不可替代的力量源泉之一。最后,法學教育能夠提升法律人的職業技能法學教育向社會輸送著具備各種法律職業技能的律師、法官、檢察官、仲裁員等等的法律職業人才。
唯有具備獨立的思考能力和掌握一定的專業技能的法律人才能勝任國家和人民賦予他們的權力,即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人民生活中的糾紛和矛盾。法學教育的目的不僅僅在于向學生傳授法律系統知識、原理和制度,也在于提高學生的職業動手能力,培養學生的嚴謹的法律思維,更在于提升法律人處理具體事務的能力和技巧。法學教育活動中的模擬法庭的建設幫助學生提升了自己運用專業知識和運用法律邏輯和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這種教學模式讓還沒有資格走進法律行業的法學專業學生也有機會體驗作為一名真正法律人的感覺。一切以法律為依據,模擬各種角色來處理具體案件的教學形式在學生步入社會之前就培養了一定的思維直覺、思考模式和處理方式,并且能夠得到資深老師的點評和意見,具備這些一定法律職業技能的學生踏入社會就一定不會是只會紙上談兵而無法獨立工作能力的初生牛犢。此外,組織學生參加學校所在城市處理的各類公開審理案件的旁聽也讓法律專業學生對日后自己即將從事的行業有著身臨其境的感受。從旁觀者到日后的參與者,學生可以學會從不同的角度看待問題,在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上進行有目的的思考,也對法律專業學生今后走入法律相關行業奠定了一定的職業基礎。
四、結語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9―4156(2014)08―098一03
黨的十確定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要求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識”。高校作為大學生接受法制宣傳教育的主陣地,在大學生法制教育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從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發展歷程來看,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發展經歷了由普及法律常識到增進法律意識再到提升法律素質的奠基階段、鞏固階段和發展階段。作為高級階段的發展目標,提升法律素質是一個不斷延續的實踐過程,是在制度化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生成途徑中形成的,以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為指導,遵循基本認知規律對創新高校法制教育理論、加強和改進高校法制教育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構主義是增強高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理論基礎
目前,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通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以下簡稱“基礎課”)的教學和極少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效果甚微,實效性不強,很難滿足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和渴望。現階段,高校法制教育重在提高法律素質,培養法制觀念,需從建構主義視角加強大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意義性和情境性,并以此理論觀點為支撐,應用于高校法制教育實踐的各個環節。
(一)建構主義創新高校法制教育認知方法,增強法制教育實效性
法律知識作為一般知識和其他專業知識都是大學生知識結構的合理組織部分,是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的重要前提。我國高校目前的法制教育存在重知識不重理念,重課堂不重實踐,教育內容寬泛,教育手段單一、教育環境缺乏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法律知識的獲得,導致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法制觀念薄弱,制約和影響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而建構主義尊重大學生的認知規律,注重大學生法律知識學習的主動性,提倡自身在原有經驗基礎上自主建構“法律體系”,優化法制教育內容、剖析案例實質、培養法制觀念等,提出許多有效教學方法,對現實法制教育課堂教學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從而有助于增強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
(二)建構主義促進道德規范向法律規范的正遷移,促進法律素質的提高
建構主義強調學習者在原有經驗基礎上的主動性、意義性、情境性建構。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學生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原有經驗基礎,在法律素質培養中借鑒道德認知,在道德規范基礎上主動建構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張會峰認為法律基礎教育是“介于‘問題’(知識教育)與‘主義’(價值教育)之間的教育”,“主義”教育是法律基礎教育的終點。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必須有效結合,因為二者在促進人的發展和實施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過程中,具有他律與自律、懲罰與激勵、普遍性要求與層次性要求、現實性規范與理想性追求的功能互補性。加涅的智力技能層次理論認為知識的學習過程分為三步:辨別學習一概念學習一規則學習。在法制教育中,大學生法律素養的提高就應該遵從此條規律:道德與法律的正遷移一法律基礎的學習一法律素質的提高,只有遵循這樣的規律,才能提高法制教育的實效性。
(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建構主義理論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應用的最新成果
“六五”普法規劃明確規定,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和接受能力,結合公民意識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高校法制教育要根據這一目標,結合大學生的思想發展過程,推動法制教育活動朝著這一方向發展;要針對大學生成長過程的需要不斷地更新具體的法制教育目標,以適應將來社會的發展需求。
二、建構主義發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論
建構主義理論強調學習者知識學習的主動建構性,它所倡導的知識觀、學習觀、學生觀和教師觀對高校法制教育實踐具有指導作用,是增強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重要保障。建構主義視角下發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論,必須樹立正確的知識觀、學習觀、學生觀和教師觀。
(一)以提高法律素質、增強法治觀念為目標的知識觀
提高法律素質、增強法治觀念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最終目標,法律素質的提高源于法律知識的了解運用,要求大學生法律基礎學習具有主動性,通過原有法律基礎知識的內部建構,并在一定的社會文化環境中運用法律思維解決具體問題,將具體的法律基礎知識內化為法治觀念,進而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因此,高校法制教育應側重于法律原則、法律規則、法治理念的教育,只有這些才是把握法制教育的尺度,教育主體應該樹立正確的知識觀,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基礎,在現有道德水平的基礎上加強道德與法理的學習,通過道德與法理原則的結合,提高大學生自身的法律素養,進而增強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
(二)以增強法律運用能力為目標的學習觀
高校法制教育中的知識觀決定著法制教育的學習觀,有什么樣的知識觀就有什么樣的法制教育的學習觀。建構主義視域下高校法制教育學習觀與其他理論既有相似之處,也存在不同,它更強調學習的主動建構性、意義性、情境性,以期在實踐中增強法律運用能力。
1.法律基礎學習的主動建構性
法律基礎學習是對法律體系的主觀系統建構,要求大學生對法律知識主動探索、主動發現,不僅要接受客觀知識,還要積極主動地建構對知識的理解,變知識的單向傳輸為雙向活動轉化過程。法律具有穩定性,法律基礎學習無論是自我學習還是單向的灌輸都要求學習者主動地記憶,學習者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利用自己原有的認知結構去詮釋、認同新知識,賦予其一種新的意義,將其內化為“原有的經驗知識”。法律素質的提高不僅要求法律知識的增多,還需要在客觀的“原有的經驗知識”基礎上主動建構對不同法律規范的理解,增強自身法律素質。
2.法治理念培養的意義性
意義學習的主動建構活動對大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法制觀念、法律素質的培養不同于法律規范學習,學生應把握法律概念、法律原則、法律規則的復雜性,能從法的價值去分析、思考問題,并能在實踐中維護自身及他人合法權益,真正理解踐行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在要求。高校法制教育的對象大部分是非法學專業的大學生,高校應該轉變教育觀念,讓學生在原有經驗知識的基礎上理解法的精神,運用法律思維,注重培養大學生的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
3.法律規范學習的情境性
法律規范存在于一定的假定條件中,法律條文的適用在不同的假定條件中有所不同,假定條件作為法律條文的要素之一,相當于現實情境,是大學生理解法律條文、詮釋法律意義的重要因素。社會現象千變萬化,具體的情境對大學生理解法律條文、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一條法律條文可能適用于多種情境中,一種情境也可以適用多條法律條文。高校案例教學是學習情境性的最好詮釋,從最真實的案例中、從兩難的情境中建構法治精神,增強法律意識,貼近實際、易于理解是大學生建構自身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的最好途徑。
(三)注重自身培養的學生觀
認知主義者喬森納認為,受日常生活經驗和過去學習的影響,學習者的頭腦中會形成一定的知識經驗,即先前經驗,每一位學習者在面對新的信息時總是在自己的先前經驗的基礎上以特殊的方式來建構對新信息、新問題的理解,從而形成個人的意義。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只有大學生個體主動地建構與理解法律知識,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他們接觸道德觀念總是先于法律知識,將社會道德具體化到個人身上就成了大學生獨特的品德。因此,學生應該成為學習的主體,在教師的引導和幫助下通過意義建構和系統建構加強法制觀念的培養,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
(四)以幫助和引導為職責的教師觀
建構主義認為學生是法律基礎學習的主體,通過法律基礎知識主動地理解與運用提高法律素質,即借助教師和同學等“專家”的幫助,通過對必要的法律知識的意義建構獲得。在建構主義的視野下,教師的作用已不在于給予真理,而是在確定的經驗領域里,在概念建構上給予學生支持和控制。高校法制教育中教師應該樹立正確的教師觀,要成為學生法律知識學習的引導者和幫助者,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強化大學生“基礎課”學習,成為大學生法律素質培養過程中蘇格拉底式的“助產士”。
三、建構主義視域下加強高校法制教育的對策建議
加強和改進高校法制教育要以建構主義理論為指導,尊重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意義性和和情境性,并重視學生的觀點和經驗,要求教師在“基礎課”教學中應該遵循“少而精”的原則。針對以上原則,筆者結合建構主義相關理論主要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一)優化高校法制教育內容,提倡隨機通達學習
高校作為大學生法制教育的主陣地,其主要途徑是“基礎課”教學。目前,高校“基礎課”教學執行"05方案”,法律基礎知識部分主要分布在第七章“增強法律意識、弘揚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覺遵守法律”兩章中,內容龐雜,教學課時短,嚴重影響法律基礎部分教學的效率和成效。因而,需要有效地利用時間,整合法制教育內容,將高校法制教育的內容分為不同層次、不同模塊,實現模塊化教學,以節約課時,提高實效性;需要探索和創新教學策略以適應“05方案”的要求和教學方式的改變。隨機通達學習的教學方式以其鮮明的認知性、靈活性和多元性等特點有利于促進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學生法律基礎學習的正遷移。
(二)采用支架式教學法,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
建構主義者認為支架應該是一個完整的概念體系,起點知識應該高于學生已有的知識水平,教師必須對學生的現有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素質有充分的了解,通過課堂教學設置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從支架的表現形式來看,常見的學習支架可以分為范例、問題、建議、工具、圖標等,通過支架式教學可以對大學生法制素質培養提供有效幫助,使其能夠順利解決遇到的法律困惑,提高學習的興趣,促進其主動學習,并能在學習過程中將外部知識內化為自己的知識,提高法律素質。它為學習者提供了有效的學習方法,有利于提高自身學習能力,促進大學生的意義建構。
(三)提高教師自身法律素質,發揮認知學徒制教學方法的作用
教師是大學生法律素質提高的幫助者和引導者,教師的法律思維方式、法制觀念等對學生具有示范作用,能通過示范、指導、清晰表達、反思、探究等方法使學生能夠主動地學習。對于法律條文的理解記憶,教師只能通過灌輸的方法傳授僵化的法律知識,但對法制觀念的提高,學生跟隨教師從多個角度觀察、模仿“專家”在解決問題時所外化出來的認知過程,從而獲得可認知的法律知識和解決問題的法律思維,從而逐步提高法律素質。
(四)強化實例教學,增強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
高校法制教育強調實例教學旨在增強大學生法律知識認知的真實性、具體性和實效性,使學生在一個完整的、真實的問題情境中,通過主動學習和合作學習,促進學生反思,提高知識遷移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高校法制教育過程中創設具體的問題情節,基于問題的分析方法,對具有感染力的真實事件或問題進行學習,即創設問題、確定問題、自主學習、協作學習、效果學習。要求學生完成對所學法律知識的意義建構,即讓學生掌握對具體案例所反映的法律知識的要點、本質、精神的深刻理解,在真實的環境中去感受、領會,通過聆聽或講解所獲得法律知識的適用原則、規則和法的精神實質,培養良好的法律思維方式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關鍵詞:理工特色;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隨著依法治國的推進,社會對學生的法律素養要求也不斷提高。近年來,學生的法治教育整體上成效顯著,但仍然存在少數學生的違法犯罪現象,甚至出現了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如:云南大學馬加爵殺害同學案、復旦大學林森浩投毒殺害室友案等。這些案件足以引起我們的深刻反思。另外,一些學生由于缺乏法律知識,在自身權益受損時不會有效維權。可見,提高學生法律素養是高校面臨的迫切任務。和文科特色高校相比,由于課程設置方面的原因,理工特色高校的學生在課堂上接受的法律教育相對有限。所以,如何全面提高理工特色高校學生的法律素養,是本文研究的重點。
一、理工特色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途徑介紹
按照學科范圍分,高校一般分為綜合類高校和非綜合類高校。綜合類高校學科門類齊全,非綜合類高校側重于某一個或幾個學科。理工特色高校是指以理工科為特色的高等學校,具體包括綜合類大學中理工科比較突出的大學和非綜合類大學中以理工科為主的大學。理工特色高校的教學硬件設施、教師配備、學生知識結構均以理工科為主,再加上法律課程設置不足,面對學生日益增長的法律素養的要求,客觀上存在一定的困難,亟需加大對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力度。理工特色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途徑主要分為校內培養和校外培育兩大途徑。校內培育法律素養的主陣地是課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一是“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課程。該課程是全國高校學生的必修課。該門課程又分為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兩個部分,其中法律基礎在該課程教材(以2018版“馬工程教材”《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為例)中僅占一章比例,對社會主義法律作了簡要介紹,同時引導學生培養法律意識和法律思維。二是有條件的理工特色高校開設了一些法律課程。這些高校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時提出了比較全面的培養目標,在課程設置中對法律課作了相應安排。以南京郵電大學為例,該校開設了知識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法學概論等課程。另外,在師資、課時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一些理工類高校開設了法律選修課,旨在拓寬視野,培養學生的人文修養。這類選修課包括中外法律思想史、IT法律、專利法、法律推理與辯論、學生維權等,這些課程比較靈活,其目的在于提高學生對法律的興趣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很受理工科學生的歡迎。當然,為彌補課時的不足,高校還可以通過新生入學教育、法制講座、推廣法治教育APP、開展學生創新項目等途徑培養學生的法律素養。校外培育法律素養的主要方式是組織學生參與法治社會實踐。具體方式有參加法庭庭審、參與法律援助、參觀訪問法治教育基地、收看法治電影、參加法治知識競賽和學生辯論賽等。
二、理工特色高校在學生法律素養培育方面的局限性
(一)法律課程設置不完善一是法律類課時普遍不足。目前,理工特色高校培養學生法律素養主要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堂內完成。該課程的理論課時約為48課時,在2018版“馬工程教材”《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中,法律內容占的篇幅僅有一章。從歷史來看,“法律基礎”起初在不少高校都是一門獨立課程,2005年后,隨著“05新方案”的執行,“法律基礎”和“思想道德修養”兩課合一。大多數教師認為法制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被淡化了,存在被邊緣化的危險。法律課時被壓縮至18課時左右,要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讓教師系統地介紹法律知識的確強人所難。除該必修課外,一些理工科高校開設了數量不多的法律類選修課,但有的高校因師資原因無法開設法律課,導致學生通過課堂獲取法律知識的機會偏少。二是專業課缺乏法治功能。不少理工科高校課程目標單一,課程教學大綱中缺少育人尤其是提高法律素養目標,課程理工特色有余、法治及人文關懷不足。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或因理工類專業課學習任務重、課時安排緊,或因缺少法律專業知識等原因,很少在理工類專業課中體現法治元素。
(二)課堂外法律素養培育渠道有限雖然理工類學生不需要深入系統地學習法律專業知識,但是,樹立法治意識、加強法律知識學習也是必需的。目前,課堂外培育學生法律素養的渠道主要是社會實踐,如組織學生觀摩法庭庭審、創辦法律援助中心、參加法制宣傳等,由于客觀條件所限,再加上有的高校主觀上不重視課外法制教育,課外法律素養培育渠道較少。
(三)師資法治教育能力不足目前,理工類高校的法治教育專業的教師隊伍內部結構不合理、法律素養欠缺,不僅缺乏優秀的法律方面的教師、專家,而且教師隊伍的法律素養也參差不齊。很多理工類高校中承擔法治教育角色的教師的專業背景是思想政治教育,對法律缺乏深入的研究。一部分教師自身對學生法治教育不夠重視,在培養學生法律素養方面作用不大。而大量理工專業課教師由于其知識背景和法律專業相距甚遠,種種主客觀因素造成其無法在教授專業課時對學生進行法治教育的滲透。
(四)學生知識結構局限理工類學生思維敏捷、邏輯性強,但也普遍存在重理輕文、重教學輕素質、科學與人文脫離、知識結構單一的現象。一部分學生視野比較狹窄,認為研究法律是文科生的事,接受法治教育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學生雖然對法律有興趣,但由于學習機會有限,或理工科學習任務繁重,沒有時間研究法律,知識結構明顯地偏向于單一的理工科模式。
(五)評價體系不合理不少理工類大學的評價體系比較單一,受“唯分數論”的影響,對學生的評價指標主要看專業課成績,另外也參考思想表現、參加活動情況。在這種評價體系中,學生參加理工科專業競賽獲獎、獲得專利等受到極大的重視和鼓勵,但很少有學校把法治指標納入對學生的考評體系,缺少對法治活動的積極評價,也很少把法律素養及法治活動表現作為對學生考核的重要指標。
三、理工特色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路徑
(一)高度重視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受應試教育思想的影響,大多數理工類學生在高中階段注重理科課程的學習,進入大學后,囿于專業結構,主要研究與專業密切相關的理工類課程,對法律重視程度不夠。雖然學生都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但該課程中法律內容比重偏低,而讓學生建立完整的法律知識體系和正確的法律價值觀需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部分學生即使掌握了法律知識,也不能學以致用。因此,應樹立全面發展的人才觀,認識到法律素質是法治社會中的人才必備素質。讓理工類學生明白,僅僅掌握高、精、尖的科學技術還不夠。在法治社會,法律是陪伴每一位學生終生的必修課。
(二)改變不合理的人才評價體系目前的人才評價體系中,對教師的評價主要是品德、教學及科研表現,對學生的評價主要是品德、學習成績、參加活動等,缺少法治考核指標。教師在法治教育方面的投入、學生在法律素養方面的表現尚未被足夠重視,無法發揮師生在法治教育方面的積極性。因此,要改變單一的人才評價體系,改變唯科研、唯成績的人才評價體制。在學生的素質發展考核中,要有意識地加入法律意識的考核指標,并把其納入思想政治表現的重要指標,從而提高師生參與法律活動的積極性。
(三)優化理工特色高校的法律課程體系首先,應大力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的法律內容所占比重。在修訂與完善該課程教材時,建議增加法律內容的比重,并且增加與學生有關的案例,從而引發學生思考,提高其辨別是非的能力。第二,要完善理工類學生的課程設置,多開設與專業有關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例如,教學單位在編制培養計劃時,需要慎重考慮與本專業有關的有哪些法律課程,把這些法律課程有機融入理工類的課程計劃中。可以適當開設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行政法、訴訟法等與理工科學生關系比較密切的課程。另外,要體現“課程法治”元素,鼓勵教師挖掘理工類專業課中的法治元素,讓法治與所授專業課更好地融合。例如,在計算類課程的教學中,可以加入防范計算機犯罪的內容,在學生學習科學技術之余認識到規范自己將來的從業行為。又如,在講授一些科學發明的原理時,可適當加入專利法的內容,用法律知識為學生將來可能從事的發明創造保駕護航。
(四)提高教師隊伍的法治教育水平理工類高校法治教育的師資主要包括通識教育課教師、專業課教師、輔導員等思想政治工作教師三類,三者要形成法治教育的合力。首先,要大力提升通識教育課教師法治素養,通識課教師隊伍建設是核心和關鍵。理工類高校在引進教師時,就要考慮專業的全面性,引入優秀的法律專業人才,尤其要引進與理工類專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專家型人才。針對目前有不少通識課教師不具備法律專業背景這一問題,理工類大學對這類教師要進行法治業務培訓,同時鼓勵他們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和技能,同時要加強對其法治教學方法的指導,引導他們善于結合學生的實際開展法治教育。要培養教師關注學生生活和學習實際,抓住容易產生法律糾紛的領域(如網絡貸款、網上購物、消費行為、兼職打工、知識產權糾紛等),結合校園中的實際案例,有意識地培養學生在分析案例中提高法律素養,這比單純地講法律理論更有效果。其次,要提高理工類專業課教師的法治素養,加大對其法治教育培訓的力度。專業課教師要結合自己專業,將法治教育內容充實到自己的專業教學中去,使理工類高校的學生盡早接觸并熟悉本職業領域內的法律規范,成為本專業領域內的復合型人才。輔導員等思想政治工作教師比較熟悉學生的思想和心理活動特點,在日常工作和活動中加大對學生法治教育的力度,往往能起到比單純課堂講授法律知識更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關鍵詞:法學教育 法學教育價值觀 職業素養
高等法學教育的目標是培養法律人才。法律人才應當是系統掌握法律知識、法學理論和操作技能,具有社會認知、知行統一能力和具有獨立思考、解決法律新問題的智慧,品質高尚,能夠從事法律工作的人。法律不僅是一門學科,而且也是一項職業,這就要求,法學本科教育不能脫離法律職業,脫離法律職業的法學本科教育不僅達不到目的,而且將迷失正確的發展方向。
法學教育價值觀,是指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主體對法學教育與自身需要和利益的關系所形成的穩定看法。法學教育價值觀在本質上是客體――法學教育在人的頭腦中的能動反映,表現為主體通過法學教育這一客體的屬性、功能,同自身的需要和利益聯系起來認識而形成的觀念模式,反映了主體對法學教育價值的不同態度和評價。在我國社會法治化進程逐步推進的今天,有必要借鑒國外法學教育先進的模式,對我國法學教育價值觀進行一些嘗試性的研究與探索。
一、法律職業技能培養中存在的問題
1.1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脫節
法律職業技能欠缺在中國,狹義上的法律職業是指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就從事這一職業的專業要求來說,他們必須具備3個層面的基本要求:應當掌握和了解法學學科體系的基本知識;具備法律職業的基本素養:掌握從事這一職業的基本技能。這3個層面的基本要求構成法律職業成員的基本資質。是法律人的法律職業技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多年來法學教育主要停留于法是什么的知識傳授層面。法律職業教育內容大面積缺失。例如,學生實習“走過場”,模擬法庭開庭少之又少,觀摩法院開庭審判更是空白。法官、律師親臨授課也沒有兌現,課程設計與課堂教學很少涉及法律思維與法律語言、法律職業倫理與職業規則、職業道德等內容。結果學生畢業后大多無法取得專門法律職業“入場券”。因此無緣于律師、法官、檢察官的法律職業,這不能不說是法學教育的一大缺陷。
1.2實習、實踐流于形式,沒有貫穿于法學教育教學的始終
理工科院校法學專業的設立背景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主要是通識教育與職業教育的結合,培養動手能力強的應用型人才。然而。現實中卻經常看到,在傳統法學教育模式下培養的畢業生。雖然有高深的法學理論知識.但是面對社會生活中眾多具體的法律業務卻一籌莫展,甚至對一個非常簡單的案件也往往無從下手。這與法學教育教學嚴重缺少實踐課程,專業實習、實踐流于形式,收效甚微有很大關系。
此外,在師資配置、課程設置、教學方法、教育教學的軟硬件環境、實習經費投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也是影響法學教育實現的不利因素。
二、我國法學教育價值觀重構的必要性
2.1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的多層次性與法學教育目標定位的模糊性
在人才培養層次方面,我國的法學教育存在層次過多的問題。我國不僅有法學本科、碩士、博士三個基本層次的學歷和學位教育,而且還有法學大專、中專教育,另有大量五花八門的法學成人教育,如夜大、函授、試驗班、專本連讀,等等。正如有的學者所言,“在談論法學教育本身的時候有一些基本的問題是我們所無法回避的:我們要培養我們的法科學生?我們依據什么樣的標準來培養我們的法科學生?我們有沒有什么固定的標準可以拿來培養法科學生”如此眾多層次的法學教育,貌似繁榮,實際上不利于法律人才“共同體”的“同質化”。一方面,人才培養的多層次會帶來法學教育目標如何準確定位的問題,也會削弱法學教育作為培養法學精英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事實上我國法學教育目標定位比較模糊,缺乏針對性。法學教育目標基本上定位于“高層次的專門法律應用人才”。因此,法學教育必須區分不同層次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
2.2職業素養價值觀與理論素養法學教育價值觀的融合、趨同態勢
法學教育具有雙重性。一方面,法學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分支,是以高深的法律知識為教學、研究對象的,具有學術性;另一方面,法學教育作為一種專業教育,又是與法律職業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具有職業性。因此,在歷史上形成了職業素養價值觀與理論素養法學教育價值觀。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多是以職業素養價值觀為主導,主要定位于滿足法律職業的需求。換言之,法學教育主要是培養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所需要的專門人才,法學教育側重實用技能的訓練。大陸法系以理論素養價值觀為主導,主要表現為重學生理論素養的教育,致力于培養法律、政治、經濟、行政管理等多方面通用的人才的培養目標。職業素養價值觀與理論素養價值觀主導的法學教育模式具有互補性,隨著兩大法系教育改革的實施,兩者之間的差異大大縮小,兩大法系的法學教育價值觀出現融合和趨同的態勢。我國法學教育繼承了大陸法系的理論素養法學教育價值觀,強調理論知識的傳授,缺乏法學職業技能的培養。
三、我國法學教育對學生職業素養培養的基本途徑
3.1因材施教――培養學生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課堂教學畢竟是“紙上談兵”,要真正發展學生的能。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讓學生多接觸真實案例,將書本上的法律轉化為實踐。具體措施包括,組織學生不定期開展法律咨詢活動:結合學生在對外進行的法律咨詢和從事兼職律師教師接手的案件,由學生參與辦案。在這個過程中,教師可以“因材施教”。幫助學生準備角色,評價學生的表現,進而幫助學生從其擔任的角色中學習。另外,在委托人允許的情況下,還可鼓勵學生參與開庭,使其在分析案件、法庭辯論、起草法律文書等技能方面的訓練得到強化。此外,還可以組織學生參與立法討論,凡全國重要的立法法案和重要的地方性、部門性法規的立法,法律修訂(如民航法的修訂)都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課堂或書面討論。也可以結合社會重大法律活動或在節假日開展法律服務活動等。
3.2建立專門的法律職業教育培訓機構
法學教育中的理論素養教育統一是由法學高等院校來進行,這點無可爭議,但職業素養教育是否在學校的課堂上進行,大學法學教育是否應該擔當法律技能訓練的任務,這個問胚是當下各國法學教育改革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尤其對于中國這樣一個既無法律技能培訓的專門機構,在法學教育中又缺少對法律技能培訓理念與方法的國度來說更是重中之重。
參考文獻:
[1]房文翠.法學教育價值研究――兼論我國法學教育改革的走向[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22.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