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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生命科學與生物科技的飛速發展,造成了身體的不確定性。建立在傳統主客二分基礎上的生命倫理學,卻依然在尋求相對普適的生命倫理原則。身體的缺席,使得生命倫理學的主要原則變成了追求普適價值的抽象概念,在具體的倫理實踐中失去了它的有效性。身體倫理學批判地審視生命倫理學的困境,將具有不確定性的身體納入自己的研究范圍,在變動的實踐中開拓自己的生長點。可以說,科學技術的發展凸顯了生命倫理學的困境,也為身體倫理學的提出和發展提供了機遇和土壤。
一、高新生物技術應用引起的傳統生命倫理學困境
隨著生命科學與生物科技的飛速發展,倫理學在實踐方面的有效性正逐漸減弱,越來越多的倫理學難題挑戰著生命倫理學。生命倫理學所面臨的實踐有效性的困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個人身份變得含糊不清。生命倫理學建立于自我和他者,思維和身體,主觀和客觀,正確和錯誤,真理和假象,人類和動物,人工和自然等明確的二元劃分的基礎之上。在這樣一個美麗、清潔、有序的現代世界中,世界往往被感知為確定的、可控的和安全的,在它理想的模式中,不允許一點不確定性、易變性或者暫時性。顯而易見,在這樣的一個對任何事物都實行簡單的二元劃分的世界中,與主流不一樣的個體卻被邊緣化、被打壓,被迫在"無盡的、正確的話語"下審視自身、改造自身,重塑著個人的生活。正如福柯所認證過的:"從古希臘以來,西方各種知識一直都是同西方人看待和總結其自身基本生活經驗密切相關。因此,在西方的知識結構中,包含著西方人對自身、對他人、對社會生活和對世界的基本態度。"①那么,身心二元論基礎上的生命倫理學,就深切關系人的生活本身。于是,當生命倫理學成為一種固化的、確定性的知識的時候,就成為了大多數人遵從的準則和道德的評判標準。例如:男人和女人的分野,在兒童時代,自他/她出生以后就已經被社會納入固化的道德范式之中。無論是從著裝、發式,還是行為教導方面都遵從著社會的道德范式,這種道德范式來自于現代醫學、倫理學以及社會的意識形態。其中行為規訓著兒童的身體行為,夾雜著意識形態的學習規訓著兒童的心靈,這種分野是粗糙的,是建立在現代哲學的主客二元論基礎之上的。
其次,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得倫理邊界消融,是非難以判斷。"自由是倫理道德的本體論條件,而倫理道德是自由所采用的反思形式。"②生命倫理學所遵從的自由原則,伴隨著一種對意識自由的預設,這種預設又根源于心身的分離的預設。也就是說忽視身體的維度的根源在于對心身關系的認識。這種預設的懸置使得在生物醫學中,生命倫理學對身體的態度是機械的、冷漠的,只要維持生命的存活的效果,以保證意識的自由可能性,哪怕這種意識的存活并非病人的意愿。這種追求目的性和效果性的愿望是如此的強烈,以至于形成一種強迫式的拒斥"死亡"。而這種強迫式的拒斥本身就是一種對自由的束縛,就像波德里亞所言:"只有被征服的、服從法則的死亡才是'好的'死亡,這就是自然死亡的理想。"③現代醫學技術發展到現在,依靠呼吸機、心臟起搏器維持生命特征已經不是一件難事,植物人的出現使得生與死的界限變得不確定。而這種傳統"貴生"的觀念又使得"安樂死"成為一個觸及法律和道德底線的問題而保守爭議,至今經過法律授權能實施安樂死的國家也只有荷蘭,而我國第一例為病人實行安樂死的醫生甚至被拘禁493天,即便是病人家屬不忍親人遭受極端痛苦,而主動要求該醫生對其實行安樂死的情況下。④
二、科技發展帶來的身體的不確定性
20世紀60年代后,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飛速發展,器官移植、輔助生殖技術、假肢、安樂死等雨后春筍般涌現,人類在掌控自己的生命和死亡方面擁有了更大的自由。
輔助生殖技術讓未婚女子有了通過高科技手段生育子女的可能,這也造成了一些倫理上的爭議:計劃外懷孕,這是否是對傳統家庭構成方式的挑戰?是否影響家庭的穩定,繼而波及社會的和諧?亦或這是一種造福于人類的技術,幫一些想生育卻因為某種疾病而無法生育的家庭實現了生育孩子的愿望?而且這種通過輔助生殖技術產生的孩子們的家庭社會地位又如何定位呢?呼吸機和心臟起搏器的使用,維持一個植物人的正常心跳已經成為現實,這又引起了關于死亡標準和生命價值的大討論,一個沒有感知能力長期處于植物狀態的人是否還可以稱之為人?以心臟跳動與否、呼吸是否停止來判定生與死的標準遭遇了挑戰,無限期的維持一個失去感知能力生活的毫無尊嚴的"人"是否符合生命倫理學的原則?這樣是否尊重了病人的自主選擇權?又保障了誰的利益?是否傷害了病人的生命尊嚴?是否傷害了那些因醫療資料有限而無法得到及時救治的病人的權益?在腦死亡標準判定人的生死占據主流后,對長期處于植物狀態的"人"實行安樂死是否符合道義?在腦已經死亡而還有心跳的"人"身上取走一些器官,救治其他病人是否可以?
三、身體倫理學在實踐中不斷拓展著自己的生長點
這些問題或從道德角度,或從實踐角度挑戰著傳統的生命倫理學,讓生命倫理學在倫理實踐中陷入日益尷尬的局面。一方面是日益豐富的倫理實踐也不斷挑戰著生命倫理學中身體的界限,而另一方面,隨著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的發展,許多已經被解決的問題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人的生命開始于何時,又結束于何時?是從脫離母體第一聲啼哭開始,還是從受精卵開始?如果是后者,是否處于胚胎時期的"人"就應該享受到人的權利?那么胚胎干細胞療法是否允許?遺傳物質與個人的身份特征是什么關系?隨著對基因的研究,基因決定論者甚至認為基因不僅決定一個人的外形,還決定人的行為,如果這樣的話,我們靠理性建立起來的整個人類文化社會,又何以立足呢?什么是健康,什么是疾病?康尼島的短指家族,矮人族是否應該被列為疾病的行列,被規約,被診治,甚至被冠以道德上的不潔?擁有XY染色體的女人,想做男人的女人或者想做女人的男人,是否因為異于常人,就要驚恐地壓抑地生活在他們異樣的目光中,在他人的評頭論足中隱藏了自我?這些被邊緣化被壓迫被忽視的人,他們的利益如何保障?隨著生物技術迅猛的發展,克隆甚至可以構造出新人類的情況下,這些有問題的身體越來越多的時候,什么才是一個正常的身體呢?
因此,科技發展所帶來身體的不確定性問題,表現在上述的兩個方面:一個是高新生物技術應用帶來的身份認同上的不確定性,另一個則是生命科學的發展所帶來的對于身體的重新認識與倫理反思的滯后性之間的矛盾。這兩方面的問題,在豐富了倫理實踐的同時,也挑戰著生命倫理學的規范和界限。于是,這些與涉身直接相關的問題,也讓身體問題成為生命倫理學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由此科技發展使傳統醫學倫理學的困境呈現出來,并讓身體重新的回到了倫理學的視閾之內,可以說科技發展是倫理學革命的導火索,是身體倫理學得以生發的重要因素。
注釋:
①馮俊等著:《后現代主義哲學講演錄》[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463頁。
②馮俊等著:《后現代主義哲學講演錄》[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465頁。
③[法]讓·波德里亞:《象征交換與死亡》[M].車槿山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226頁。
④參見王前,楊慧民:《科技倫理案例解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35-238頁。
參考文獻:
[1]馮俊等著:《后現代主義哲學講演錄》[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
關鍵詞:生命倫理;治理;
Abstract: Life science and bio-technology have brought a lot of serious ethical, social and legal Issues (ELSI)while it brings benefits for people. Because there are open discussions and hot debatea among stakeholders related to bioethical issues, governance is used to deal with the issues in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The paper expounds the main contents of ethical governance, and examines the progress and its problem in the field of Bioethics and biopolitics in China. Finally, the authors provide several recommendations on the bioethical governance capacity building concerning the of life science and biotechnology research.
Key Words: Bioethics; governance.
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以下簡稱生命科學技術)是21世紀最重要的科技領域之一,它們的發展將會給醫學、制藥和農業等領域的發展帶來革命性的變化,為人們預防和治療疾病,改善生活質量做出巨大貢獻。但同時,生命科學技術的發展也會引起一些不確定性和風險、甚至是負面效應,帶來一系列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轉基因技術、克隆技術、人類胚胎干細胞等生命科學技術前沿的研究引發的倫理、社會和法律問題,已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熱點之一。為了使生命科學技術造福于人類,控制和減少其負面效果,需要解決相關的種種倫理問題,并制定相應的倫理規則、政策和法規。自20世紀50年代生命倫理學誕生以來,國際上已形成了解決生命倫理問題的各種理論、方法和機制。隨著生命倫理問題重要性的日益顯著,許多國家不僅制定各種相關的法律法規,而且在國家宏觀管理層面建立了相應的決策和咨詢機制,例如,世界上約有50多個國家建立了國家政府一級的生命倫理委員會[1],并且形成了各種公眾參與決策的機制。
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后期以來,隨著生命科學技術的發展,對于生命倫理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進步,相應的法規與準則也不斷完善,但在許多方面還存在著需要改進的地方,特別是需要加強宏觀管理和政策協調。由于生命倫理問題包含的領域廣泛,影響面廣,幾乎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而且生命倫理問題已成為一個跨國界和跨文化的議題,因此有必要從國家層面上把生命倫理問題作為一個整體考察。本文在分析生命倫理問題本質的基礎上,以倫理治理(Ethical Governance)這一新概念為核心,分析我國生命倫理研究與管理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我國倫理治理機制的若干建議。
一、生命科學技術領域的倫理問題及其治理
(一)生命倫理問題的本質
生命科學技術發展帶來一系列非技術問題,包括倫理的、法律和社會的問題(ELSI),這些問題主要有:對人類生命和健康的安全性問題;有關侵犯人的權利和尊嚴的問題;輔助生殖技術引發的家庭倫理問題;由基因歧視、商業機密泄漏和利益沖突等帶來的社會問題;對環境和生態系統的影響問題;有關“扮演上帝”等議題的宗教問題;涉及到基因決定論、醫學目的等的哲學問題;涉及到R&D資源分配、倫理審查制度的政策管理問題;涉及到生命科技立法和執法的法律問題;國與國之間的資源爭奪與合作問題;生命科學研究和評價中的倫理學問題等。在這些問題中,倫理、社會和法律問題是相互十分復雜地交織在一起的,而不是簡單的堆積,其中倫理問題處于核心地位。國際學術界一個基本的共識是:對倫理問題的認識及解決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其他社會和法律問題的理解和解決。
所謂生命倫理問題是指生命科學的研究及其成果的應用、醫療保健中的治療和預防決策都涉及應該做什么和應該如何做的問題。[2] “應該做什么”或“該不該做”為實質性倫理問題,“該如何做”為程序倫理問題。其中,前者是生命倫理的根本問題,在生命科學研究和醫療實踐所面臨的道德難題中,追問最多的一個問題就是“該不該做”。例如:是否應該開展生殖性克隆技術研究?是否允許人與動物的嵌合體?該不該為了達到增強后代的記憶力(或身高)的目的而干預生殖細胞系的基因呢?人類是否應該為了科學研究而在14天內毀掉一個胚胎呢?該不該為了民族和國家的利益而強行采集珍貴的人類遺傳樣本呢?對于這些實質性倫理問題認識和解決的好壞直接關乎到對程序倫理問題及其他社會和法律問題的認識和解決。“應當如何做”是主要指技術和管理層面的措施,例如,在基因治療中怎樣保證受試者的權益、如何預防不良的事件,用于研究的人類胚胎干細胞應該通過什么樣方式獲得,倫理審查委員會應該如何權衡人體試驗中的“風險”與“受益”,應該如何符合倫理地開展“治療性克隆研究”。“該不該做”與“如何做”的問題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當反對某項研究或治療的實質性倫理成立時,在程序上,下一步的任務就是如何制定嚴格的措施來達到此目的;而當贊成某項研究或治療的實質性倫理成立時,在程序上,下一步的任務就是在技術層面和管理層面上如何做好的問題。
生命倫理問題觸及關于生命、人和社會之間的根本價值觀念,其中最重要的包括生命觀、安全觀和公平公正觀。
1.生命觀:生命科學技術使人干預和改變生物體與生命的自然本性,觸及到生命觀的核心。例如,人類胚胎干細胞實驗提出的重要倫理問題是早期胚胎究竟是不是“生命”?“生命”是什么?一個人何時成為一個“人”?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并不那么簡單,不同宗教、文化價值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人類胚胎干細胞實驗的反對者認為,胚胎干細胞來自早期胚胎,而從胚胎中提取干細胞必定會損毀胚胎,胚胎就是生命,就是人。因此,研究胚胎干細胞就是“毀滅生命”,甚至無異于“殺人”。以布什政府為代表的美國保守派就是這樣的觀點。這樣的觀點立足于他們的生命觀。在他們看來,卵子受精的一剎那,就是生命的開始。而贊成胚胎干細胞研究的人則認為,胚胎干細胞只是胚泡中的內細胞群,沒有滋養層的支持,不可能獨立發育成胎兒,所以它們并不是胚胎。與生命觀緊密聯系的是人的尊嚴問題。生命是神圣的,敬畏人的生命體現了對人的生命尊嚴的維護和尊重。例如,在人類胚胎干細胞研究中,天主教人士就認為,為了銷毀人類胚胎而制造人類胚胎,這是對人類尊嚴的嚴重侵犯。
2.安全觀:這是貫穿于生命倫理各個領域的一個問題,像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基因治療、干細胞的安全性問題等。安全性是由于技術的不完善或可能的負面效果帶來的,但它不僅僅是技術問題,該不該應用、如何應用技術還是一個倫理和社會問題。例如,對于轉基因作物和食品,盡管轉基因食品可能會與天然食品同樣安全,但并不能排除它們的安全隱患,事實上現在沒有一個政府或聯合國組織會聲稱轉基因食品是完全安全的。如何對待和使用轉基因作物與食品,不同國家的態度和做法是不同的,如美國和歐洲國家,起作用的就是倫理態度。對于安全性問題,需要根據“不傷害”的倫理原則制定技術安全性標準、安全性規程。
3.公平和公正觀:生命科學的發展對公平和公正提出了嚴重的挑戰,例如,在研究資源的分配、研究受益分享和風險承擔等方面,帶來了面向大眾還是少數人或利益集團等尖銳的問題以及各國怎樣分享利益等復雜問題。
其他重要的倫理、社會和法律問題還包括對生物技術對環境和生態系統的影響問題、生物技術產品使用者的知情權問題,生物技術應用中的隱私和歧視問題、生物技術對專利權的挑戰問題等。
對于這些問題必須做出倫理上的辯護,常常需要多學科的辯護,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規則和法律。
(二)治理——解決生命倫理問題的機制
現代生命倫理涉及的領域廣泛(如人類基因組計劃、基因治療、人類干細胞研究、克隆技術、輔助生殖、轉基因作物與食品等),而且每一個領域中,倫理問題與社會和法律問題纏繞在一起,影響面廣,幾乎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科學界、醫療界、學術界(哲學、法學等)、政府、私人團體、公司、公眾等,各方在解決這些問題都有自己各自的立場和利益,這給問題的解決帶來一定的難度。而且,隨著國際科技交流和合作的深入發展,生命倫理問題成為一個跨國界和跨文化的議題。
根據國際趨勢,解決涉及不同意見和觀點、影響到各個方面的重要議題,越來越多是采取治理(governance)的方式,即通過各種相關利益者參與的方式,解決共同關心的問題。“治理”一詞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得到廣泛的應用。英文中“治理”一詞源于拉丁文和希臘文,原意為“控制”、“引導”和“操縱”。長期以來它與“統治”(government)等同使用,主要是指政府的合法化的指揮和控制行為。90年代以來,學者們賦予了“治理”一詞新的含義,與自上而下的“統治”一詞明顯不同。羅茨(R.Rhodes)在“新的治理”一文中指出:治理意味著“統治的含義有了變化,意味著一種新的統治過程,意味著有序統治的條件不同于以前,或以新的方法來統治社會。”[3] 按照全球治理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1995年給出的權威定義:“所謂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物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過程。這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認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個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規則,也不是一種活動,而是一個過程;治理過程的基礎不是控制,而是協調;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門,也包括私人部門;治理不是一種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續的互動”。[4]與統治相比,治理是一種內涵更為豐富的現象。它既包括政府機制,但同時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機制。治理的實質在于,它強調的是機制,強調的是不同社會角色為了共同目標的協調行為,而不只是自上而下的權威和制裁,強調非正式的合作、協調,同行的監督、公眾參與等方式。
科學與治理議題從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開始在歐洲興起[5],出現了一系列著作,[6][7][8]它指的是以各種方式或機制把有關不同利益者帶到一起,以使科學技術為保護和促進人民的幸福和安康服務為目的,管理科學技術帶來的變化的所有決策過程。[9]
在治理的思想下,對于涉及不同意見和觀點的生命倫理問題可以采取“倫理治理”(Ethical Governance)的解決方式[10],即以各種方式或機制把政府、科研機構、醫院、倫理學家(包括法律專家,社會學家等)、民間團體和公眾帶到一起,發揮其各自的作用,相互合作,共同解決面臨的生命倫理問題以及社會和法律問題。這種機制的核心是堅持科學性與民主性的統一。
根據國際經驗,從國家層面看,生命科學技術的倫理治理機制包括:(1)通過全球對話,建立共同的倫理準則;(2)制定倫理準則和法律法規;(3)加強決策服務的科學咨詢;(4)設立倫理審查;(5)促進公眾參與。
1.通過全球對話,建立共同的倫理準則
生命倫理是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有賴于全球對話,使國際社會建立一些共同的認識基礎和評價標準。事實上,國際上形成的一些倫理準則已成為各國公認的準則。例如,1948年頒布的《紐倫堡法典》為“二戰”后人體實驗的開展提供了最重要的倫理指南。1963年由世界醫學協會的《赫爾辛基宣言》更是將《紐倫堡法典》細則化,此后不斷更新的《赫爾辛基宣言》反映了新時期國際社會對醫學研究的倫理要求。1978年,由美國政府發表的《貝爾蒙報告》所倡導的“尊重”、“有利/不傷害”和“公正”原則被多數國家采納。1993年世界醫學理事會(CIOMS)和世界衛生組織在日內瓦制訂的《涉及人類受試者的生命醫學研究國際倫理準則》(2002年修訂)成為指導各國制定相關倫理審查辦法的指南。雖然對一些復雜問題,各國并不能很快地達成一致意見,如2005年第59屆聯合國大會并沒有就“治療性克隆”達成一致意見,但是,解決這個問題仍然需要各國對話和相互理解。
2.確定倫理準則和監管
通過制定具體的倫理準則和法律法規:(1)明確科學家的責任,使生命科學界和醫學界有章可循,保證負責任的科學研究,預防科學界的不端行為;(2)保證生命科技發展中的安全,降低研發中的風險;(3)保證研究參與者和公眾的權益,促進公眾對科學研究和應用的理解;(4)促進生命科技發展與國際規范接軌。
有了倫理準則和法律法規,還需要加強監管和執行。發達國家在生命倫理領域都有嚴格的監管機制,主要的特點是:(1)在政府機構設立新的專門機構,或者明確、調整現有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分工。例如,對于基因治療,美國是由國立衛生研究院(NIH)、人體研究保護辦公室(OHRP)和食品與藥品監管局(FDA)等3個聯邦機構共同實施監管。NIH下屬的重組DNA咨詢委員會(RAC)和生物安全委員會(IBC)分別負責對基因治療研究項目的倫理審查和政策咨詢、風險評價和研究監控,FDA也負責對基因治療的監督和審查,OHRP側重于對受試者的保護;(2)在現有倫理準則或法律框架下出臺針對基因治療的實施細則。在基因治療進入臨床研究前的1985年,美國的RAC就針對體細胞基因治療制訂了指導準則——《考慮要點》(Points to Consider),并探討審查此類研究方案的細則。
3.為決策服務的科學咨詢
倫理規范、政策和法律法規是規范和解決生命倫理問題的重要手段,而科學咨詢是這些手段的重要基礎。科學咨詢是為決策提供科學證據,包括提供專業上的信息,解釋重要科學數據、信息的意義和重要性,確保它們的質量等。科學咨詢有助于保證科學上的可信性,澄清爭論,促進政策的可接受性。堅實的科學咨詢是政策和法規制定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的保證,同時也有助于生命科學技術自身的發展。
在一些發達國家,在國家層次上都設有專門的生命倫理咨詢委員會,為國家相關決策提供咨詢。例如,美國國家生命倫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對當下涉及的生命倫理問題及其對社會的影響提出一個比較全面的評估,并以報告的形式提交給行政當局,作為制定政策的參考。1997年英國多莉羊誕生后,美國政府能夠在短時間采取有效的措施,就是依靠國家生命倫理顧問委員會提出的咨詢建議。
4.倫理審查
為了把倫理指導原則和準則落在實處,把有效處理與解決生命科學技術和醫療實踐中所遇到的倫理和價值問題,有效地保護受試者,必須建立一種正式的倫理審查機制。國際上普遍上采用的機制就是建立生命倫理委員會。生命倫理委員會是設在政府、研究機構、醫療協會、醫院的決策咨詢組織。為政府服務的生命倫理學委員會的功能主要是為政府決策提供咨詢,而其他類型倫理委員會依據公認的國際倫理準則和國家制定的倫理準則,從倫理學角度審查人體試驗研究,保護受試者權益。
生命倫理委員會是一個民主的機制,它涉及不同的觀點和學科,以便在科學研究自由、專業知識以及人權和公眾利益直接之間做出調和。生命倫理委員會的成員主要是來自多個學科的專家,例如生物學、醫學、倫理學、法學、哲學、社會學、政府管理學等學科,在許多國家,通常還會有宗教學專家。另外,往往還會有一名非專業人士,如患者代表和社區代表等。生命倫理委員會可以給這些代表各種利益群體的人士提供一個互相交流和協商的平臺,運用各種知識來尋求合適的解決方案。
5.公眾參與
發達國家的實踐表明,公眾參與相關的生命科學技術決策是溝通科學與社會的一條有效途徑。公眾參與的意義不單單是從專家獲得科學技術信息,而且科學家應該認真聽取公眾意見,形成真正的對話,這不僅可以充分反映民意,也可使相關的政策措施有效地實施。
公眾參與生命科學技術決策被越來越多的國家采納,并發展出一系列新的方法,例如,社區為基礎的研究(Community-based research),共識會議(Consensus Conference),情景研討班(Scenario workshops)等。實踐表明,各種形式的公共參與十分有效。
二、 我國生命倫理研究與管理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生命倫理研究與管理的成績
我國的生命倫理學誕生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標志性的事件有兩個:我國第一部《生命倫理學》專著的出版(邱仁宗,1987年),有關安樂死和生殖技術的倫理和社會問題的全國研討會的召開(1988年)以及對漢中安樂死案件和上海人工授精案件的公開辯論(1988年)。20多年來,我國生命倫理學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主要表現在: (1)形成了一批專業化的研究隊伍和成果。中國協和醫科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大學建立了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開設了相關課程,培養了一批研究生,出版了教材和專著。不少生命倫理學方面的學者參與了科技部、衛生部等國家層面的倫理咨詢和政策制定;(2)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一些重要的相關法律法規,例如,《涉及人體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試行)》(衛生部,1998年,2007年),《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科技部、衛生部,1998年),《人胚胎干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科技部、衛生部,2003年12月);(3)倫理委員會的建設初見成效。1998年,衛生部設立了“衛生部涉及人體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該組織在2000年改稱“衛生部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其他類型倫理委員會也初見成效,包括醫療行業協會委員會(如中國醫師協會道德建設委員會)、醫療/醫院倫理委員會(如很多三甲醫院都有醫院倫理委員會)和研究倫理委員會(如從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器官移植、藥品生產的機構的倫理審查委員會;(4)國際交流與合作深入開展,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國際組織重視與中國的交流與合作,標志性的事件是, 2006年8月第八屆世界生命倫理學大會在北京成功召開。
(二)我國生命倫理領域需要解決的問題
1.宏觀管理機制缺乏
生命科學倫理涉及到不同的領域和不同的行政部門。在我國,與生命倫理問題有關的行政部門(衛生部、科技部等)分立,很難建立起一個全國統一的法規與管理辦法,而在解決一些涉及范圍廣的生命倫理問題時,如基因資源的管理,需要建立一種全面的決策和咨詢機構。
2.對政策法規相關的倫理問題關注力度不夠
近十多年來,我國在重要的生命科學領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對規范我國相關生命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現在對相關的倫理問題關注力度不夠。例如,衛生部的《人的體細胞治療及基因治療臨床研究質控要點》(1993年)、原國家藥監局的《新生物制品審批辦法》附錄九:“人基因治療申報臨床試驗指導原則”(1999年)和《人基因治療研究和制劑質量控制技術指導原則》(2003年),主要側重于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在倫理規范方面的規定過于簡單。《人的體細胞治療及基因治療臨床研究質控要點》反對生殖細胞系基因治療,但沒有任何論證。
3. 倫理審查機制不健全
雖然我國的倫理審查體系已經初建成效,但從總體上看,還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在國家層面上還沒有一個為國家生命倫理議題提供全面咨詢和審查的生命倫理委員會,如直接向國務院負責的生命倫理委員會。其他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有:(1)審查制度無法真正貫徹落實,有時只是走過場;(2)科學家保護受試者權益的意識較差,保護受試者權益的防范措施有限;(3)對于醫務人員以及科研人員在生命倫理方面的教育培訓還不普及;(4)相當多的倫理委員會委員沒有接受過專門的倫理審查培訓,水平參差不齊,對自己的定位不清,對國內外倫理準則和管理法規了解程度也不夠;(5)相關人員對倫理審查活動職責缺乏基本的認識,對倫理審查時有較強的抵觸情緒等。
4.倫理意識有待于提高
在我國,與生命倫理相關的領域,倫理意識還比較淡薄。例如,在基因治療倫理審查方面,國內有兩種觀點:(1)只要不違反科學原理和相關法規就可以了,沒有必要進行倫理審查;(2)既然西方已經充分討論了相關的倫理問題,也有較成熟的倫理審查制度,直接“拿來”,或略加修改即可,沒有必要在小題大做。
賽百諾公司“重組Ad-p53腺病毒注射液”(英文名為Gendicine)的問世讓我們看到上述兩種認識的片面性和嚴格監管的必要性。當國內媒體為之歡呼雀躍時,國際科學界卻意見不一,一些科學家質疑臨床試驗數據的可靠性和監管的嚴格性。[11]
5.公眾參與意識不強,培訓不夠。
許多醫院在醫學倫理管理方面為保護患者的權益,把患者代表引進倫理管理委員會,但是多數情況并不成功,許多患者代表基本上不說話,基本不發揮作用。
三、 加強我國生命倫理治理機制建設的設想
中國,與世界主要發達國家一樣,把生命科學技術作為國家的戰略研究領域,大力推進,并利用其成果為國人造福。同樣,我國也面臨著解決生命科學技術前沿進展帶來的倫理問題,應該吸收國際上的先進經驗,從“倫理治理”這一觀念出發,建設和完善中國解決生命倫理問題的機制。
“倫理治理”一詞對于中國來說,還是一個新穎的概念,它第一次由2006年啟動的中歐合作項目BIONET引入中國生命倫理學界,但是沒有得到很好的理解和解釋。此項目由歐盟第六框架計劃資助,英文名為Ethical Governance of Biological and Biomedical Research: Chinese - European Co-operation,中方把這一項目的名稱翻譯為“生物學和生命醫學的倫理管理:中歐合作”。中方專家與歐方專家在對governance一詞的理解和解釋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中方專家把governance解釋為“管治”,認為好的管治應該有:好的管理條例,包括倫理上可以辯護的規范、條例的實施是可行的;條例的實施、貫徹,包括教育和培訓;監督/督察;獎懲制度;管理機構;專項預算。歐方專家強調governance指的是非等級分層管理的術語,指相互合作、協調和商議,不僅僅在國家組織(例如政府部門、市政、法院等)之間,還包括大量的非政府組織(科學機構、醫療機構、律師、學術雜志、病人團體等),不僅包括寫下來的規則,而且包括非正式的工作慣例、同行間相互監督等。[12]中歐雙方專家對governance的不同理解,客觀上反映了雙方實際所處的倫理制度環境不同,相比于歐盟各國,我國在規范制定及管理上比較落后,且非政府組織參與不夠。不過,也存在著認識問題。把governance解釋為傳統的自上而下的“管治”或“管理”,沒有充分地把握這一概念的意義。中國生命倫理問題的解決固然需要好的管治或管理,而且還應該加強,但同時應該包括更多的社會角色參與,并建立和發展更豐富的機制使不同參與者充分互動和合作,因此用嶄新的“治理”或“協同治理”[13]更能表達governance含義。
中國作為一個正在建設和諧社會的國家,作為一個在世界上負責任的大國,需要建立一種政府、科學團體、科學家、生命倫理學家、公眾等各個角色共同參與的生命倫理治理機制,開展前瞻性的生命倫理研究,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對話,參與制定國際倫理準則,大力開展相關的教育培訓,建立和完善倫理審查制度和機制,主動、及時地應對生命科學技術發展帶來的各種倫理難題。
(一)加強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咨詢
1.建立國家生命科學研究倫理與政策的協調機制。
成立國家生命倫理學委員會。委員會直接向國務院負責,其職責是為國家提供生命科學研究和生物技術應用方面的政策咨詢,規范和統一國家各個生命科學技術領域的倫理準則,制定地方及機構倫理委員會應遵循的一般性原則,指導具體工作,培訓人員。委員會可以在原衛生部生命倫理委員會的基礎上擴大組成。
在一些重要的領域,建立和完善由科技部、衛生部、農業部等相關部門參加的生命科學研究倫理與政策協調機制。
2.改進和完善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實施
改進和完善政策法規的制定過程。生命倫理問題涉及不同的利益者,各利益相關者的立場和利益不同,政策的制定應該盡可能地汲取不同利益者的意見,特別是公眾的意見。
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隨著生命科學研究的不斷進展,新情況和問題會不斷出現,因此,有必要在充分考察新發展的基礎上,完善有關的政策法規。例如,對于2003年科技部和衛生部聯合出臺的《人胚胎干細胞研究的倫理指導原則》,我們認為應該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進行補充和完善,尤其是增加審查涉及到胚胎干細胞來源方面的具體規定。
(二)大力倡導科學家的社會責任,溝通科學與公眾
國家各種綜合性和專業性科學團體應該發揮團結、統一科學界的凝聚作用,發揮溝通政府、科學家和公眾之間的橋梁作用,制定科學家的研究倫理準則,以各種形式大力倡導科學家的社會責任。
積極開展促進公眾理解科學的各種活動,例如,就生命倫理的某些重點和熱點問題(如轉基因食品)開展科學界與公眾界的對話,并吸取各種媒體參與。
(三)加強倫理審查
倫理治理的核心是加強倫理審查,促進科技發展與倫理之間形成良性互動。除了上面所建議的成立國家生命倫理學委員會,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倫理審查:
1.發展和完善各級倫理委員會。建立省級醫院倫理委員會、研究倫理委員會,并給下屬醫院及研究機構的倫理委員會提供指導、培訓、咨詢。機構倫理委員會負責對本機構內研究方案進行獨立、公正、及時的倫理審查,而且要對研究進行后續倫理監督和評價。有條件的醫院和研究機構,應該單獨或聯合建立倫理委員會,條件不成熟的單位則可以通過已建立的單位進行審查。
2.明確并完善涉及人體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的職能:(1)制訂嚴格的入選和排除標準,以保護受試者和保證人體試驗順利進行;(2)倫理審查委員會應獨立地從倫理和科學技術上把關,對方案做出同意、否定或暫緩的決定;(3)組織專家開展對研究者、資助者、各級倫理委員會成員、媒體和其他相關團體及個人進行倫理學培訓,定期組織專家進行專題學術研討會;(4)倫理委員會要建立網站,公布聯系方式,廣泛征求各界的反饋信息,并在網站上。
3.委員會成員的選擇要綜合考慮各種的因素。委員會的成員在學科、年齡、性別方面的分布要合理,既要有生命科學、醫學方面的專家,也應有法律、倫理學、社會學、心理學等領域的專家;既要有專業人員,也應有能代表社區利益和社會道德價值觀的公眾;既要有德高望重的老專家,也應多吸收德才兼備的中青年學者參加;同時男女委員比例要適當,還應該考慮委員的民族、地理分布等因素。委員們應能勝任委員會的工作,并且有一定的時間保障。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應避免有明顯利益傾向的人參與,以保證委員會工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4.加強生命倫理知識培訓。由國家有關部門與各類生命倫理機構(如衛生部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中華醫學會醫學倫理學分會等)合作,對醫護人員、機構倫理委員會委員進行有爭對性、有步驟的培訓,并針對具體倫理案例舉辦講座、討論會等,在醫務人員與科研人員之間普及生命倫理學知識及相關規范。
(四)促進公眾參與科學決策
加強對公眾普及生命科學知識,促進公眾參與決策。通過多種途徑,使公眾、尤其是廣大患者及其家屬獲取相關科學前沿領域的知識:(1) 醫學廣告;(2)科普讀物(如、報紙、網絡,等);(3) 公開辯論(如口頭交流、課堂教學、短期培訓、民間論壇等;(4)專門的教育培訓;(5) 政府公示(如法律法規、不良事件處理意見);(6) 專業期刊和學術交流。在擁有了必備的科學知識后,公眾參與的生命科學和醫學決策的程度和深度將會大大加強。
國家要確立公眾參與決策的機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調動公眾參與的熱情,促進公眾以適當的方式和途徑參與重大科學決策。公眾提出的問題、建議應通過適當的途徑為科學決策者采用,公眾能對重大科學決策的實施過程和結果進行追蹤監督和評價。
(五) 加強生命倫理學研究
1. 加強中國生命倫理重大問題的研究。必須結合中國的情況深入研究一些重大的生命倫理學問題,為加強和完善相關的立法提供科學依據。
2.加強對國外生命倫理學研究的消化吸收。消化吸收國際生命倫理學的最新成果,對我國制訂生命科技前沿領域中的倫理規范或法律法規以及解決重要的生命倫理問題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3.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科學國際化的趨勢增強,生命倫理在國際交流和合作中產生發揮的作用會越來越大。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國際生命倫理學界的交流有助于增加相互了解,解決共同面臨的問題。
4.向公眾傳播相關的生命科學倫理知識。生命科學倫理學界應該擔負起向公眾傳播生命倫理知識的責任,提高公眾的認識,使他們正確地了解生命高新技術發展給人們生活帶來的變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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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學;倫理;關系
新世紀,知識經濟的朝陽正冉冉升起,人們對科學技術與倫理道德的關注可謂前所未有。互聯網、克隆羊、人類基因圖譜等,都提出了科技與倫理相互關系的一些尖銳的新問題,需要我們進行認真深入的思考。
1 目前科學技術發展與倫理沖突表現
(1)當代科技發展引發的倫理沖突具有深層次的影響。
例如克隆技術,克隆技術的誕生將使人類能夠操縱基因,打破種屬的界限,人類可以改變物種的基因構成和機能,但是從倫理道德角度來看,克隆人將干預人類自然發展,改變人類親緣關系,打破人類生育概念和傳統生育模式。這些沖突比曾經生命技術帶來的沖突更加嚴重和深刻。
(2)當代科技發展引發的倫理道德沖突涉及領域更加廣泛。
例如,安樂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帶來的生命倫理問題;網絡技術帶來的網絡倫理問題,利用網絡的虛擬、無序、開放等特征導致的網絡犯罪,網絡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發的倫理問題等等。
(3)當代科技發展引發的沖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銳。
例如,高科技應用導致的生態環境污染問題,克隆技術引發的人類身份確定問題,核能的開發引發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問題,這都是直接關系到人類生存和發展最基本也是最關鍵的問題。
2 科技與倫理的關系
(1)科學技術對倫理道德的影響。
在人類文明史上,科學技術的進步都直接或間接地推動著人類倫理道德的進步。科學技術是推動包括道德進步在內的文明發展的偉大動力,必須以科學的“真”,促進道德的“善”,以實現真、善、美的統一。科學技術的發展擴大了倫理道德領域。在任何時代,科技的發展和科技成果的應用必然導致人類實踐領域的拓展。科技進步對倫理道德領域的擴展,其具體方式和途徑是多種多樣的,從中世紀歐洲的宗教統治科學到文藝復興,正是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才使得中世紀的宗教道德受到嚴重沖擊,從而促進了人類道德的不斷發展,促進了新的倫理觀念的形成。另外,科學技術活動對個人優秀道德品質的形成,也有重要的推動作用。正如科學家薩頓所說“:科學是人類精神的最佳清潔劑,它摒棄一切宗教,唯取最高的信仰。”
古希臘哲學家認為智慧和知識是構成道德行為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他們提出知識就是道德。德國現代物理學家包生爾認為,科學知識是構成人類道德的重要方面。他認為一個時代對知識的評價可以用作衡量時代精神的標準。由此可見,科學與道德有著較深層次的內在聯系。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不斷走向文明、走向道德,從原始人到現代人,在倫理道德上不知進步了多少,難怪近代倫理學家們對那種知識使人類退化的觀點提出了強烈反對。他們認為,科學技術知識有利于陶冶人的品性,創造豐富的物質財富,使人生活幸福。
科技發展和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動了倫理道德的進步。科學技術的發展為道德主體的全面發展和道德進步創造了有利條件,其對道德建設的推動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促使道德主體提高科學文化素質,道德主體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是道德建設的基礎和前提。現代科技的發展,信息化時代的到來,從客觀上對勞動者的科學文化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科技現代化的條件下,勞動者不再以體力和經驗為基礎,而是以智力和知識為基礎,勞動者的科學文化素質得到普遍提高,對社會的倫理道德建設具有促進作用。②科技的現代化有助于提高道德主體的民主意識。民主意識是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道德素質高低的標志之一。有關研究表明,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與科學文化水平存在函數關系,人的科學文化水平越高,民主意識越強。用科學知識武裝起來的勞動者通常具有強烈的民主意識。此外,隨著系統科學等新興科學的興起,系統思維等現代思維方式逐漸取代了傳統的思維方式,人們的智力水平得到提高,自然也增強了其參政議政的意識和能力。③促進道德主體個性全面發展。一方面,科技的現代化對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科技成果的應用也提高了道德主體的認識水平和思維能力,促進了其科學世界觀的形成,并為其個性的全面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2)倫理道德對科學技術的影響。
科技是推動社會發展的第一生產力,也是建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社會行為,承擔著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科技一旦不被正確地使用,必將產生惡劣的影響。科技發展必須重視倫理規范,以弘揚科技的正面效益,扼制其負面影響,更好地為人類造福。從這一點來說,科技發展必須遵守一定的倫理規范,一切不符合倫理道德的科技活動必將遭到人們的異議、反對,被送上道德法庭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科技活動特別是現代高新技術活動,存在著可能的或潛在的風險,也需要倫理規范,以預防不良后果或災難的發生。如克隆人問題、基因工程、基因組遺傳信息的應用和隱私權問題、基因歧視問題、基因診斷與基因治療問題、轉基因食品與轉基因農作物問題、遺傳資源和多樣性保護問題,以及基因武器問題等等,不一而足。它們涉及到人類個體安全和國家安全、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等重大問題,不可小視。試想,如果克隆人的科技活動允許自由進行的話,許多意想不到的社會問題可能會接踵而至:人倫關系混亂,性別比例失調,希特勒優生理論沉渣泛起,所以應該禁止。又如基因工程技術可以打破種屬之間的遺傳屏障,很容易在試管中進行各種遺傳重組,制造出可能的“怪物”,直接威脅人類生命安全或破壞生態平衡,所以此類工作不僅需要倫理規范,還要制訂一些專門的規章制度,以規范其行為,使其負面影響減小至最低程度。基因武器是近來報刊上經常談論的話題。根據不同種族基因組多樣性特點,采用基因工程技術手段,有可能設計、研制出針對某一種族的基因武器,從而對某一種族和國家的安全造成潛在的和巨大的威脅。對此,應達成國際性的倫理宣言和協議,反對和禁止此類科技活動。
3 正確處理科學技術與倫理道德的關系
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人與科技手段的關系,兩者的關系中,人是目的,科學技術是手段,科學技術是為人服務的。科學技術的發展就是人的發展,人有能力支配科技手段從自然中不斷獲得自由,與此同時,他也需要尊重工具系統的規律和性能,服從工具操作要求。任何時候都沒有絕對的自由,人從自然中獲得自由是基于對必然性的認識和遵循。那么人對科技工具的服從,也是對自然規律的遵循,工具系統是以人工裝置的方式體現了自然規律。工具技術對人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壓抑,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單方面地發展科學技術,并不能使人一定得到幸福和滿足。要緩解和減輕科技手段對人的控制和壓抑程度,必須需要倫理道德的關懷。倫理道德表征的是人的主體精神世界。作為人的一種自我意識,人文精神力求發現那些使人成為人或規定人之為人的東西,要窮根究底地追溯人何以作為人存在、人何以會具有那些屬人的東西。作為一種主體尺度,倫理道德是人的本質力量的歷史積淀和集中表現,它是人作為主體的一切活動的內在根據。它內蘊的是一種以人為本位、尊重人的尊嚴和價值、維護人的地位和權利、實現人的目的和理想的人本意識,體征了人類對人生價值和意義的追求,是人的精神的核心和靈魂。科學技術是中性的,所以科學技術是否運用得當,是否合理,這是科學技術本身所無法解決的,因為這不是一個技術上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個倫理道德和價值觀問題。所以,為保證科學技術的合理、正當運用,應該用倫理道德來協調其發展,使其發揮對科技的導向與規范作用,讓科技發展真正服務于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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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禮平(1985—),男,江西新建人,遵義醫學院珠海校區,講師,碩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與心理健康。
項目簡介:貴州省教育廳人文社科課題(編號:C-593)。
摘要:針對我國現代醫學信息技術起步較晚,其倫理研究存在一定局限性的現況,文章分析現代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倫理研究的意義,厘清現代醫學信息技術的應用情況和發展脈絡,初步提出現代醫學信息技術倫理問題破解方向。
關鍵詞:現代醫學信息技術;發展;倫理問題
中圖分類號:R-05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1—1580(2013)07—0147—02
一、現代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倫理研究的意義
(一)對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倫理問題的研究可從信息技術應用的角度,將醫學倫理學理論的研究內容延伸、拓展。醫學倫理學是醫學與倫理學的交叉學科,其目的主要是將倫理學的相關理論研究運用到醫學領域中,以指導醫療系統的道德建設。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倫理問題的研究將可以促使醫學倫理學形成一個較為完整的理論體系,即針對信息技術應用中的醫學道德現象、道德關系、道德問題等進行分析,賦之以時代新氣息,用新的視角來詮釋醫學信息化道德倫理理論體系,并更加廣泛、深刻地剖析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倫理問題,為將來的醫學理論研究提供依據。
(二)醫學信息技術應用中倫理問題的研究在拓展醫學倫理學研究范圍的同時,還可應用醫學倫理學的原則,制定該技術的倫理規范。這對醫療界形成良好的行醫風尚以及醫療工作者正確倫理觀的樹立有著積極規范作用。要使醫療工作者在日常的學習與工作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除了其人員本身所具備的基本道德素質外,良好的制度規范是其職業道德形成的先決條件。統一規范的制度與行為準則,可以為醫務工作者提供心理與行為的導向,使其潛移默化地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醫學信息技術應用中倫理問題的研究能有效改善不良的醫患關系,強化醫生與病人之間的相互信任度,增強社會大眾對醫學界的了解與認可。自古以來,醫務人員就肩負著救死扶傷、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的重要使命。醫德不僅關系著醫務工作者本身的職業操守,更關乎著患者的切身利益。醫德作為一種特殊的職業道德,在新時代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又被賦予了新的涵義,這需要醫務工作者在不斷學習與完善提升自我醫學倫理知識過程中,加強患者及社會大眾對醫務工作者的認可與信任。
(四)醫學信息技術應用中倫理問題的研究還可以為醫務工作者提供相關的監督管理依據,相關衛生管理部門可據此制定出科學的監督管理政策。任何的倫理道德都需要規章制度的監督和約束,任何的規章制度都需要有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醫學信息技術應用中的倫理問題研究綜合客觀因素及實際情況,通過對相關問題的研究,制定出針對性的規章制度與行為規范,從而完善鞏固醫療衛生系統中的倫理體系。
二、現代醫學信息技術的應用與發展
(一)國外醫學信息技術應用發展歷程。2007年,歐盟開發出一整套新型醫療衛生信息系統,該系統的優越性在于可精確檢測疾病暴況和其他事故的潛在威脅,從而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相比傳統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功能來說,“新系統能夠長期自動搜集和篩選1000多個新聞網站和120個公共健康網站上32種語言的信息,不僅大大拓寬了信息搜集的范圍,其綜合、整理信息的效率也有所提高。”2008年6月,日本政府了《經濟財政改革基本方針2008》,正式提出該年度創立“尖端醫療開發特區”規劃,此法規支持IPS細胞應用、再生醫療、創新型醫療儀器與藥品的開發,標志著日本“尖端醫療開發特區”工程的正式啟動。2009年9月,美國參眾兩院通過7870億美元資金“一攬子”刺激經濟計劃。其中,190億美元投資于醫療信息技術領域,用于使醫院的醫療信息計算機化。以此為發端,美政府開始推出一種新型的以網絡為基礎的放射學信息系統(RIS),以加入各種現有信息為基礎,醫院在隨時隨地獲取病人信息報告的同時,安全性也大幅提高。2010年,英國的國民衛生服務體系搭建N3網絡,解決了醫學資料傳輸的寬帶限制,讓電子病歷可以在不同的醫院之間相互轉移,完成圖像資料的動態傳輸,“并可以通過對全國的網絡收集匯總的群體數據進行理解和數據挖掘,得出很多對公共衛生有幫助的信息。”N3網絡覆蓋英國的整個醫療網絡,為構建全國性區域醫療打下了牢固的基礎。目前,一些發展中國家開始逐步加強遠程醫療網絡系統建設,通過采用通訊網絡來交換醫療資訊,為臨床護理提供援助。借移動WiMAX網絡,了解患者信息,使其跨域就醫。醫生也可以通過WiMAX網絡快速獲取患者的病史,危急時還可通過視頻指示他人對患者進行急救,同時,遠程門診掛號對于有效防治病情、提高就醫效率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我國醫學信息技術應用發展歷程。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及系統建設發展歷程不長,主要始于20世紀70年代后期,當時的計算機信息設備相對落后,通過信息技術進行醫療的方式局限太多。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 我國的醫學信息技術應用開始利用信息技術對藥品采購進行集中招標,此舉大大節約了時間,提高了效率,自此我國醫學信息技術應用進程開始加快。截至21世紀,我國一些國家級、省級醫院開始將信息技術普遍應用于醫療領域,但其應用重點多以財務核算為主,真正用到醫療技術方面的信息技術還是跟不上醫療發展的需求。當然,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為我國醫學發展帶來空前機遇的同時也使我國的醫學發展面臨極大的挑戰。2003年初,隨著我國廣東省首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發生,非典開始向我國各個省市地區蔓延。在這場災難的面前,中央政府積極采取措施,將信息技術應用到醫療中,并加大了對醫療的投入與醫療信息技術應用的支持。自抗擊非典取得勝利以來,“各級政府投入加大,公共衛生、農村醫療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發展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取得突破性進展,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礎”。2006年4月,我國醫藥信息學會在北京舉辦了“2006環太平洋醫藥衛生信息化峰會”。會議指出,我國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已有了明顯進步,電子病歷、移動醫療、遠程醫療等信息技術已基本普及到醫學實踐領域中,其技術也在不斷地革新。會議還針對當時的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建設對深化醫療衛生改革和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議,將醫學信息技術應用作為規范醫學界科學管理與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的重要手段,展望我國未來醫學發展的前景。2009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2009~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新一輪醫改方案正式出臺。 其總體目標為:“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到2020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建立。”
三、現代醫學信息化倫理問題的破解方向
第一,醫學院校或醫療機構應不斷加強對醫學生或醫護人員信息技術的使用的培訓工作,積極引導和規范醫療行業有關人員科學地運用現代醫學信息技術,從而不斷培養從業人員正確的道德倫理觀。第二,不斷增強醫護人員的媒介素養,醫學信息技術運用的各個環節需要醫護人員對其有較為深入的了解,具備分辨、獲取和使用媒介信息的能力,以避免因誤差和信息分辨不清、技術使用不當而產生相關倫理問題。第三,不斷完善相應的監督機制,確保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在應用前、應用中以及應用之后監督到位,以規避醫學信息技術應用倫理問題的產生。第四,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和規章制度,確保出現倫理問題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而不斷規范醫護人員對醫學信息技術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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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教育;意識;教育技術
一、教育的本質
裴斯泰洛奇提倡自然的教育,他認為教育目的在于培養完美無缺之人[1]。斯賓塞的教育觀是“為完滿生活做準備”[2]。雅斯貝爾斯認為教育即交往,“我只有在與別人的交往中才能存在著。”[3]這些理解都有道理,但并未完全解答教育的本質。國內亦有諸多理解。比如教育的“生產說”“培養說”“個體社會化說”“交往說”“自我建構說”“生命說”“指導學習說”“自由說”“存在方式說”“文化傳承說”“教育就是教育說”等[4]。這些理解從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各個角度出發對教育進行闡釋,僅僅描述了教育的某個側面,并未揭示教育的本質。要揭示教育的本質,首先要看到教育是一種人類實踐活動。人類實踐活動多種多樣,比如科研、工業、商業等等。教育僅是其中一種而已。只是若無教育這種實踐活動,人類自身再生產將被停止掉,社會本身就喪失了生產與發展的動力與目標,最后會導致人類衰落和社會倒退。要揭示教育的本質,還要看到其關涉人之生成。人需要在特定社會文化環境中生成。教育實踐的根本特征在于其要為個體的自我建構和成長提供相應的外部文化環境。這個外部文化環境能夠使得個體能夠朝著特定方向成長與發展。這就是教育實踐與其他社會實踐的區別。此種教育實踐是獨立于社會生活的教育實踐,有著教育自身所獨具的方式,比如學校教育、職業教育等。需要追問的是,個體的自我建構和成長究竟指什么?人具有主體性,這決定了其自我建構和成長都是自主的和自由的。馬斯洛和馬克思的觀點都表明,個體的自我建構和成長的核心是意識目標的實現。意識實現其目標之后,結果反饋于意識自身,會使得意識處于一種新的狀態和水平。這就是意識生長,它是教育學最根本之原理。促進人的意識的生長才是教育的本質所在。為意識生長提供相應的外部文化環境是教育之根本特征。“教育的本質是促進人的意識的生長”這一判斷或命題能夠從已有學者的觀點中得到印證。杜威說,教育即生長。其觀點是對的,但沒說透,因為教育是意識的生長。雅思貝爾斯說,教育即交往。其實教育不僅是客觀的人際交往,更深層的是人的意識的相互作用。“個體社會化說”“培養說”“自我建構說”“文化傳承說”等等對于教育的理解都能夠從某一側面或角度印證筆者關于教育的本質的判斷。既然教育的本質是促進人的意識的生長,那么需要追問的是,人的意識的生長之內涵是什么?
二、意識生長的內涵
阿倫特將精神生活分為“思維、意志、判斷”。思維指一種心智活動。其反面是“無思”。可將思維理解為思考。意志代表著人的一種精神能力,在這種能力中“意愿”與“不意愿”同時發生,象征著人的自由。判斷指的是意識的反思能力。筆者認為,思維、意志、判斷構成了意識的三種功能,或曰意識功能的三個維度。按照阿倫特的理解,思維、意志、判斷三者之間的關系可以用下圖來表示。從圖中能夠看出思維、意志、判斷三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系。意識指向外部世界。它可被劃分為客觀世界、倫理世界、審美世界。此劃分對應著哲學所談及的人類所追求的真、善、美。如此,我們就得到了意識內容的三個維度。將客觀世界作為意識的內容,可以得到三種意識活動,即科學思維、科學意志、科學判斷。科學思維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從靜態來理解的,科學思維指的是科學認識活動過程中的思維。科學思維的目標是指向科學研究領域中的客體及其關系[5]。第二層含義是從動態來理解的。科學思維是指對客觀世界的思考和認識。此種思考和認識的過程顯然是一種意識活動。從意向性來說,科學意志體現著意識對科學的追求。我們能從許多科學家身上看到科學意志。比如諾貝爾為了研制炸藥而冒著生命危險做了上百次實驗,艾迪生為了發明電燈而不懈探索地做了上千次實驗,居里夫人為了研究放射性物質而身患癌癥。科學判斷是對科學的反思。科學反思,就是對科學發生發展的歷程、科學活動所帶來的成就與危害、科學研究自身的邏輯等進行思考。科學反思與科學思維不同。如果客觀世界是A,那么科學思維是思考A;如果科學思維是B,那么科學反思是思考B及B的結果。科學反思決定著科學意志的走向。將倫理世界作為意識的內容,可以得到三種意識活動,即倫理思維、倫理意志、倫理判斷。倫理思維有兩層含義。第一層是從靜態來理解。這是指倫理思維方式。簡言之,它是對倫理現象進行分析時所采用的思考方式。它需要一定的倫理學知識做支撐。第二層含義是從動態來理解的。倫理思維是指一種心智活動,此種心智活動表現為對倫理世界進行思考。倫理意志是對倫理的欲求。它體現著倫理精神。關于倫理意志,胡塞爾提出了意志真理。這指將倫理意志作為表征生命的整體意志。意志真理追求的是可能最好的生活,它是最高善的實現方式[6]。倫理判斷是對倫理的反思。倫理反思不僅僅是對倫理思維及其結果,也對倫理意志及其結果進行反思。可以說,一切跟倫理相關的,都能夠成為倫理反思的對象。甚至倫理反思本身及其結果也是倫理反思的對象。從這個角度說,判斷是意識三種功能中最高位的,可以稱之為意識元能力。倫理反思作為一種意識活動,其學術結果是元倫理學。將審美世界作為意識的內容,可以得到三種意識活動,即審美思維、審美意志、審美判斷。審美思維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從靜態來理解。這指審美思維方式。簡言之,它是對美進行考察時所采用的思考方式。第二層含義是從動態來理解的,審美思維指的是審美這樣一種意識活動,或曰對美或藝術的思考。審美意志表現為追求審美精神。或者說,審美意志是對審美的欲求。它是意識對審美的傾向性。對藝術家而言,它是其“靈魂”。人們的審美意志不同,表現為對美之追求各異。審美判斷也稱鑒賞力判斷。我們將其理解為審美反思。它不僅僅是對審美思維及其結果,也對審美意志及其結果進行反思。可以說,一切跟審美相關的,都能夠成為審美反思的對象,甚至審美反思本身及其結果也能成為倫理反思的對象。以上九種意識活動整體表征著意識的內涵。理解了意識的內涵,就能來討論意識生長之內涵。從意識功能與意識內容的3x3模型出發,可以將意識生長的內涵理解為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意識生長是指意識的三種功能在能力向度上的增長,即思維、意志和判斷能力的增長。第二層含義,意識生長是指意識的三種內容(客觀世界、倫理世界、審美世界)的不斷豐富。通過九種意識活動的開展,意識的三種功能即思維、意志和判斷以及意識的三種內容客觀世界、倫理世界、審美世界就會不斷地生長。意識生長的條件是,需要為意識的三種功能提供合適的意識內容,這個意識內容就是客觀世界、倫理世界、審美世界中存在的能夠被意識所加工的原材料。何謂合適的意識內容?這個問題可從心理學出發來解答。維果茨基的“鄰近發展區”概念可以用來判定哪些意識內容是“合適”的。皮亞杰的“發生認識論”也能夠為意識內容的選擇提供理論支撐。認知心理學的一些研究成果也可以被用來做選擇“合適”的意識材料的依據。厘清意識生長的內涵有助于深化對教育本質的理解。教育的本質在于促進人的意識的生長。從意識生長的內涵來看,這意味著教育的本質就是在于促進人的意識在思維、意志、判斷三個層面作用于客觀世界、倫理世界、審美世界的能力之生長。此種對教育本質的理解符合哲學論的意識本質觀。人的意識的生長不是自然而然的,而是需要在特定社會文化環境中生長。既然如此,教育實踐就應為個體的意識的生長提供相應的外部文化環境。這樣一個外部文化環境能夠使得個體的意識能夠朝著特定方向生長。人的意識是生成的,具有主體性,這決定了教育不能直接干預人的意識的生長,只能通過間接的方式來影響人的意識的生長。這種間接的影響方式表現在教育為學習者提供合適的外部文化環境。意識生長所需要的外部文化環境該如何被提供?這是教育實踐的核心問題,與教育技術學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