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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理財;投資連結保險;風險控制;發展建議
隨著我國居民財富的不斷增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險作為家庭理財中的保障性和收益性理財產品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投資連結保險(簡稱投連險)作為一種創新產品,如何在其發展過程中控制存在的風險,促進居民財產的保值增值極其重要。
一、理財概念及種類
從理財的主體來說,個人、家庭、公司、政府部門至國家等都有理財活動,個人理財、家庭理財是同一個概念。在國外,普通叫個人理財,這與西方國家尊重個人自由、個體獨立有關,也是從理財中介的角度來說的,他們面對的是家庭成員中的個體,在國內,大都用的家庭理財這個概念,因為中國是一個重視家庭、家族觀念比較重的國家,以家庭為主體進行理財的活動更加普遍。一般普通意義上的財就是財產,指能夠給所有者帶來價值利益的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有形資產包括如房屋、汽車、家俱、黃金、珠寶等看見摸得著的實物,和最明顯的各種本外幣現金、存款的貨幣資產,以及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無形資產就是各種知識產權,如個人專利、版權等。家庭理財更多地表現為投資理財,是指犧牲或放棄現在可用于消費的價值以獲取未來更大價值的一種經濟活動。從理論上來說,其投資額度的放大是與風險程度提高為代價的,它們遵循“風險與收益平衡”的原則,即收益越高的投資則風險也越大。具體來說,家庭投資的形式包括金融市場上買賣的各種資產,如存款、債券、股票、基金、外匯、期貨等,以及在實物市場上買賣的資產,如房地產、金銀珠寶、郵票、古玩收藏等,或者實業投資,如個人店鋪、小型企業等。其根本目的就是家庭財產保值增值,實現家庭財富最大化。
二、投資連結保險及其風險
保險是在社會經濟互助原則下建立起來的一種經濟補償制度,共同出資,分擔風險。對家庭來說,各種風險的出現可能影響到財產的損失或生命的危險,而家庭理財的首要目的就是防范各種風險,確保財產安全。保險正是達到此目標最重要的和最根本的手段。所以,家庭投保的目的就是通過合理的保險籌劃,以較小的代價來分散風險,保證財產安全。由于保險具備充足的補償資金,它是事先集合了面臨同類風險的大多數人的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事故發生時,當事人可及時得到相應的賠償,不用擔心賠償資金的來源問題,并且這種賠償權利受法律保護,通過訂立保險合同,確立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規定了可獲得補償的條件、補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等,確保賠償的執行。
傳統的保險產品準確地說只是一種保障性產品,而投資連結保險是一種除了給予保戶生命保障外更具有較強的投資功能的創新產品,它又稱變額人壽保險,是一種保額隨保費分離賬戶投資收益變化而變化的終身壽險。投連險一般有兩個分立賬戶,一個是保障賬戶,一個是投資賬戶。投連險與傳統壽險產品的根本區別是該產品將投資選擇權和投資風險同時轉移給了客戶,其特點具有:
1、透明性。投保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通過電腦查詢其保險單的保險成本、費用支出以及獨立賬戶的資產價值。
2、靈活性。投連險保單保費可以靈活支付,保險金額可以靈活調整,投資賬戶也可以靈活轉換。保單持有人的利益直接與投資回報率掛鉤,保單持有人的回報有很高的變動性與不確定性。
3、消費者主導性。付了初期最低保費之后,保單所有人可以按其需要在任意時間支付任意數量的保費,甚至可以暫停保費支付,只要保單的現金價值足夠支付保險成本與附加費用。
4、保障功能與投資功能高度統一。投保人在購買保險保障的同時,可以獲得其保險基金投資的選擇權,享受期望的高投資回報。
1999年10月23日,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率先在上海推出“平安世紀理財投資連結保險”,拉開了投資型保險運作在中國發展的序幕。從此,投資連結保險在中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2008年第一季度,投連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225億元,占壽險保費總收入的10.56%。
投連險要取得良好業績,需要保險公司準確的投資策略和市場判斷,由于投資環境、投資方式、投資人員、投資渠道等都是影響投資結果的重要因素,客觀的收益風險隨時都存在著,當遇到投資綜合因素不利的情況時,投資回報可能會降低甚至出現虧損。由于投連險的創新性,使其在很多國家得到了嘗試和發展,但是在理論的研究和實踐的運用上遠沒有達到成熟的階段。我們可以通過對西歐及美國投連險的發展的研究,分析其暴露的問題,以此為借鑒,完善我們理財產品的創新。
投資連結保險最早于20世紀50年代產生于英國,而后流行歐美國家。1996年到2000年,西歐國家投連險業務的年均增長率高達24%,保費收入占壽險總保費的比重從1996年的16%增長到了2000年的45%,投連險業務資產占壽險公司總資產的份額也增長到了20%,而這一比例在英國曾高達38%。截至2001年底,壽險公司投連險產品的總資產達到10200億歐元,相當于西歐國家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1%。在美國,由于20世紀70年代開始了金融革命和金融創新,銀行和證券公司開發出大量創新的金融產品,使得投資者的收益提高,吸引了大量的個人金融資產,造成保險公司的資金外流。為此,壽險公司也開始業務創新,推出更靈活更具透明度的投資連結保險。在90年代,美國投資連結保險的保費年增長率在30%以上,到1995年已占個人壽險市場份額的22%。由于大部分投資人都將投連險的投資賬戶選擇為股票賬戶,這使得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對股市行情十分敏感。1990年至2001年,英國壽險業投資連結類保險資產的投資分布結構為(據英國保險人協會統計):股票占70%~76%,債券占7.5%~14%,房地產占4.5%~12%,現金及其他占6%~12%,這使得英美壽險公司出現了壽險業務穩定性減弱,保單失效率增高,投連險業務隨股市行情影響大起大落,當股市大幅下跌時,客戶為避免資產縮水,更偏愛于持有現金及流動性高的金融資產,引發了退保危機,保險公司資產規模下降,經營績效下滑,市場競爭力減弱,股市的波動直接導致資產價值的波動,并間接導致保費收入和資產管理費用收入的巨大變動。由于退保危機,保險公司需要準備大量現金以提高資產流動性,極易引發現金流周轉困難,甚至導致保險公司破產,加劇了金融市場動蕩。概括說來,投連險主要有以下四類風險:
1、投資風險
主要表現為積累的保險資金能否獲得令人滿意的投資收益。投資連結保險比傳統保險產品更強調投資,投資的成敗是產品生存的基礎,投資風險成為這種產品的特有風險,它是因為以下幾方面原因產生的:
第一,按照投資渠道的要求,投連險的賬戶資金除了投資于銀行存款、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外,還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因此證券市場的價值波動直接影響投連險的現金價值;
第二,由于市場利率變動導致貨幣供給量的變化,產生證券資產需求的變化,最終導致證券價格波動,從而影響投連險的投資收益率;
第三,由于通脹膨脹,投連險的未來賠償或給付使得貨幣的實際購買力降低必然會影響投保人的積極性,特別是缺乏繼續投保的動力,若投資收益率小于通貨膨脹率,大量的保單可能退保,影響投資賬戶的資產結構和規模效益,不利于長期收益。
2、政策風險
對投連險而言,政府監管部門對于資金運用的范圍、比例、方式等規定的變化都可能引起風險。我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只有二三十年,保險市場尚未成熟,資本市場不發達,金融工具有限,資金運用的規范與靈活性均不夠,相應的政策法規還不很完善,而投連險對政策的變化非常敏感,當政策法規及稅收政策由于宏觀經濟調整而發生變化時,可能會給這種理財產品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甚至在市場上失去競爭力,造成大量的解約退保,給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帶來壓力,也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
3、認識風險
投資連結保險的認識風險主要表現在兩方面,即由保險人認識不足引起的風險和由投保人認識不足引起的風險。投資者通常不具備足夠的的專業知識,對投資風險未有足夠的認識,而營銷員往往夸大利益,從而引發客戶的不滿,投訴率提高,進而影響保險公司的聲譽。還有許多從業人員只將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看成是化解壽險公司利益差損的有效方式,或是又一次熱賣的、提高收入的好機會。如果壽險經營者仍以傳統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來經營投資連結型產品,那么認識上的風險將不可避免地轉化為現實損失。
4、技術風險
技術風險,主要表現為產品開發技術風險和售后服務技術風險。投連險的相關資產必須設立與保險公司其他資產相獨立的分離賬戶,在費用處理、利潤核算等方面都具有獨立性,這需要相應的財務技術支持。投連險資產單位價格的確定十分嚴密,需要高水平的精算技術支持,投資連結保險售出后,必須隨時提供被保險人在特定時點上的保險金額和保單現金價值,要求保險公司業務系統必須同財務系統、投資系統集成在一起,以便提供隨時必要的信息。由于資產單位價格計算頻繁,容易產生錯誤,若對一個賬戶計算有誤,將傳導到其他賬戶的計算錯誤。另外,投資連結保險的推出對電腦數據系統依賴程度越來越高,一旦系統數據受到非法侵入,后果將不堪設想。
5、監管風險
投資連結保險一方面屬于保險產品,另一方面由于其保險金額和現金價值與投資賬戶價值相聯系,其投資運作又常有證券投資基金的基本屬性,從而在監管時更具復雜性,理論上需要保監會的雙主體監管,即采取由保監會管理其條款費率,由證監會管理其投資運營的雙重管理方式。但在實踐中,雙主體監管極易產生權利的混淆和責任的逃避,從而產生監管空白。
三、對于理財產品中投資連結保險發展的建議
從目前看,由于通貨膨脹、負利率和居民投資渠道偏少等具體國情,投資類保險產品除具有保障功能、抵御利率波動風險的功能外,還應能給客戶帶來一定的投資收益,所以成為家庭理財產品中的新寵。但是如果將這種投資收益定位過高,也還會帶來不利的影響。世界范圍內成功銷售投資類保險的市場,一般具備配套的成熟資本市場、完善的投資渠道、專業的銷售員、先進的保險公司管理以及對此類保險有深刻認識的投資者。而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還不夠發達,金融投資工具還很有限,這必將大大限制保險資金的投資規模和靈活性,同時,在稅收政策、投資渠道、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經營能力、透明度等方面都還不夠成熟。因此,根據前述對發達國家投資連結保險風險的分析,結合我國發展實際,特提出了以下建議:
1、加大創新力度,不斷完善投資工具的選擇,拓展投資渠道。我國的投資保險產品主要吸取了國外流行的投資連結產品的多種特色,如追加保險費、提取部分投資賬戶余額等,但還需進一步改進,由于投資連結保險涉及二級市場投資,金融工具的完善至關重要。只有靈活運用投資工具如債券、基金、票據、貸款、存款、外匯等,實現最優組合,才能提高投連險的投資收益。要改變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仍以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為主的現狀,提高證券投資基金的比重,拓展投資渠道,讓資金充分利用,扭轉巨大的資金余額處于低效益的空轉狀態,建立合理的投資結構以利于保險資金分散投資風險和建立有效的投資組合,這需要保險監管層進一步放寬保險資金入市的限制,以提高投資回報,增加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吸引力。
2、加強監管,做好投資連結保險的風險衡量和控制。創新型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在帶來正面效應的同時也會產生有別于傳統保險產品的新的經營風險,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產生挑戰。保險監管層要努力創造條件,完善保險公司的投資環境,包括有效的投資工具、公平的交易規則以及保證這種制度有效貫徹的組織。逐步完善涉及投資連結保險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證投資市場公平、有效交易和有據可依。
3、正確引導投資者,多方式多渠道選擇理財產品。很多投資者喜歡直接拿收益率對不同險種進行簡單比較,這種選擇方法并不科學。因為每個產品的預期收益、風險和保單條款都是不同的,不同的保險產品其投資策略也不相同。選擇險種應該從自身的消費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出發,對于收入低且不愿冒風險的投資者,最好購買傳統型固定回報險種;收入較高,想取得較高收益并且愿冒一定風險的投資者就選擇投資連接產品。同時選擇穩健經營、整體投資實力強的保險公司更為重要。保戶應該把投資類保險看作是一種長期的保障和長期的投資,只有通過較長時間的增值期,才能真正認識一個保險公司的投資能力,也才能真正認識這種投資形式的價值。投連險客戶要逐步提高自身風險意識,理性評價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張前,張國花.正確看待投資型保險產品的發展[J].海南金融,2006(03).
[2]高玲.借鑒西方國家經驗發展我國投資型壽險[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02.
[3]鄒卉.投資型保險產品的設計與定價策略研究[D].廈門大學,2006.
[4]劉如海,張宏坤.非壽險投資型保險產品開發的經驗、問題和對策――從資金運用角度出發的思考[J].孝感學院學報,2007(05).
[5]烏通元.個人理財新途徑:人壽保險[J].上海金融,1994(05).
[6]蔣光湘.家庭投資要領[J].價格與市場,1994(11).
[7]陳信得.投資理財資金也需提升生產力[J].中國科技產業,1994(02).
[8]應健中.投資理財:投資人須戰勝自我[J].證券市場導報,1995(04).
[9]力遴.透析投資連結險失敗與復出的原因及對保險業發展的啟示[A].2004年上海市保險學會年會論文集――暨上海市保險學會成立20周年和《上海保險》創刊20周年紀念[C].2004.
[10]財網.投資連結保險將成壽險業新增長點[N].中國企業報,2000.
[11]呂鵬.投資類壽險種類多度身選擇是關鍵[N].中國稅務報,2000.
[12]韓書成.我國居民理財問題研究[D].武漢理工大學,2003.
[13]田勁松.我國個人理財投資組合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05.
[14]許忠才,荊澤.投資連結保險相關問題分析[J].保險研究,2002(9).
[15]韓艷春.投資連結保險綜述[J].保險研究,2002(5).
[16]石小航.二十世紀末西歐投資連結保險的發展及啟示[J].上海保險,2007(8).
[17]傅安平,朱迎.美國的投資連結保險[J].保險研究,2000(9).
[18]林玲.投資連結保險的發展與風險控制[J].財貿研究,2002(3).
[19]金滿濤.投資連結保險的風險研究[J].廣西金融研究,2007(9).
[20]張琳.投資連結保險的風險及其防范[J].保險研究,2001(1).
[21]石小航.投資連結保險發展的周期波動及其修勻[J].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08(6).
[22]方華.對我國投資連結保險的幾點思考[J].工業技術經濟,2004(6).
[23]張寬.淺談促進我國投資連結保險的健康發展――借鑒香港經驗[J].法制與經濟,2007(11).
[24]毛毓寧.我國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的現狀與發展對策[J].南京審計學院學報,2008(2).
[25]孫秀清.我國投資連結保險發展環境分析[J].山東經濟,2003(1).
關鍵詞: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問題與對策
一、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基本情況
(一)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性質
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指的是金融理財師經由搜集用戶個人信息的方式,通常包含其資產、負債及收入情況等,完全體現用戶個人的意愿、目標、風險承受水平等,從而對投資方式的選取、儲蓄規劃的設定、保險投資、經營規劃等設計具體適宜的方針。依照每個客戶不同的特點,我們可以把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分成對單位的業務及對個人或家庭的業務。然而,由于社會經濟的迅速進步,競爭力的提升,人們理財意識和意愿的逐漸增強,我國正處于全民理財階段,因此,銀行理財業務尤為重要。
商業銀行理財的基本目標如下所示:首先,參照生命周期原理,協助個人和家庭及時調整現金流量,均衡資產收支,目的是為了保證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其次,在用戶出現一定的理財投資風險時,結合專業化的理財手段,引導并幫助投資人及時調整、優化資產和負債結構,進而幫助用戶降低損失程度。另外,充分運用銀行、證券、保險及信托等一系列基礎性金融產品,讓投資者及時做出資產和負債結構的調整,完成資產的保值、增值。
由于社會經濟的進步,理財市場也迅速成熟起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日益豐富,借助對用戶財務及非財務狀況的分析,選取更科學、系統的手段,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有效的方案,能夠更快、更精確地為用戶確定出適用的理財產品。
(二)國內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基本狀況
我國金融理財產品日益豐富,投資熱點不斷轉變。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主體通常有國有銀行、外資銀行、農商銀行等等。現階段,對于較為普及的理財產品來說,依照其投資目標可分成:債券與貨幣市場類、信貸類、票據資產類、股權及證券投資類、結構性產品和其他產品。目前,國內銀行理財可以劃分為以下三個階段:第一,萌芽階段。在此階段,各大銀行剛剛跨入理財市場不久,在設計及研究領域存在很多問題,對市場及產品更是缺乏有效的規劃和明確的定位。投資人不得不花費時間和精力選擇理財產品。第二,引入階段。由于政府有關政策的激勵及宏觀形勢的好轉,很多商業銀行開始設計人民幣理財產品,國內投資理財業務迅速升溫。最后,即發展時期。隨著銀監會一系列規章政策的推行,使得人民幣理財產品大量涌現,投資者對于人民幣理財也進行了重新的認識,理財產品日益豐富起來,理財市場也越來越火爆。
(三)國外銀行理財業務的情況分析
上世紀60年代,西方國家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開始出現。除了經濟的回溫令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外,也是由于人們理財需求的逐漸增強,使得理財市場慢慢火爆起來。各商業銀行為留住用戶,逐漸考慮客戶自身的理財目的及需求。尤其是美國,上世紀80年代后,其市場營銷觀念出現轉變,更重視忠于自己的客戶,并開始進行“一對一”的業務服務模式,例如:花旗銀行的“貴賓理財”業務。
近年來,由于經濟危機的出現,導致人們理財觀念的轉變及其方式的思考。此外,投資者及個人對投資理財的穩定性、靈活性、收益性等多個方面進行了審視,很容易得出低成本、低風險成為這些調整的根本目的。
二、國內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出現的問題
(一)理財產品的定價手段不合理,且較為單一
理財產品的定價也就是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它是銀行定期可以向投資人提供的收益。
一般來講,一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競爭力情況,主要取決于銀行本身具有的產品創新能力、定價水平、資產運作效率三方面因素。
銀行理財產品定價是研發的重要階段,定價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理財產品開發能力的強弱,也決定著銀行自身的產品創新能力。理財產品定價水平不高,反映出其可以提供的理財產品種類匱乏、范圍較小,難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的決策空間。因為無法迎合投資需求,不利于增強市場競爭力,也會導致一大批客戶的流失。另外,定價水平關乎當前利益及長期發展的權衡。若理財產品定價過低,便難以吸引客戶;反之,若定價過高,也會壓縮自身的利潤,造成經營不利,增加短期內的經營風險。最后,合理、科學的定價可以令相關銀行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握有主動權。國內銀行理財產品在所有理財產品中占據了絕大部分,這就說明了外部理財產品存在很大的增長空間,同時也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定價水平提出了嚴格要求。但是,現在國內銀行大多數產品均為外資銀行所涉及、報價的,缺少足夠的定價能力及風險控制體系。由此,要想更好地融入到世界金融體系當中,進一步提高競爭力最關鍵的就是提升產品定價水平。
(二)理財業務風險控制力度不夠
一方面,由于國內商業銀行對理財產品的風險控制始終依靠較為傳統的方式,這就容易出現風險管理無法跟上時代腳步的狀況。現今,銀行大量推出了新型理財產品,再加上內部管理及風險控制較為薄弱,在某種意義上提升了發生風險的概率。
另一方面,為了防止貸款規模局限,追求更高的經濟效益,商業銀行把理財資金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臺等投資于信貸、債權等業務。
(三)理財產品銷售信息不對稱
作為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理財產品通過專門人員的重新包裝展現在投資人面前,這就要求投資人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基礎、熟悉理財產品的原理。但是,現在國內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人大多數為普通人,缺少足夠的專業知識,也不熟悉理財業務。另外,商業銀行對理財產品的信息標注不準確,僅僅是標注一大堆數據,或者在某些比較隱匿的位置進行標注,這些均造成了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出現,從而使得投資人處在不利的位置。
(四)理財人員整體素質偏低
銀行的理財人員一般比其他人更專業,更有經驗,再加上眾多營業網點,咨詢過程也相對容易。現在,國內存在的 通常為注冊財務策劃師,其人數非常有限,他們主要從事理財分析及高層管理工作,很少能夠在培訓場地發現他們的身影,更不用說讓他們去銀行前臺接待客戶。所以,扎根于業務線的人員素質差異較大,普遍不是很高。
三、進一步推動國內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措施
(一)實施互補定價制度
要想更好地實現銀行理財產品價格的公允化,就必須在所有業務環節中制定相應措施,協同合作來達到最終目標。經由全面的討論分析,本文認為市場互補定價制度能夠有效幫助銀行理財產品達到價格的公允目標,其中市場包括發行市場、OTC市場及流通市場。其中心內容為由發行市場定價,OTC市場賦予理財人員一定的浮動權限,流通市場進一步完善價格機制,這幾個市場互相補充和完善。借助這一措施,能夠有效解決現在理財產品定價不合理的問題。
(二)推進風險管控一體化的政策
由于金融進步以及世界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使得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繼續加快發展步伐,同時,一系列的理財風險也體現出來,投資人對于理財的流通性及安全性需求更高,監管部門對于銀行理財業務的管理強度不斷增加,對其風險控制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這也使得銀行理財的風險和難度繼續加大。
因為風險控制的本質就是分散、化解或轉移風險,即保值增值、降低損失,在風險程度可控的前提下,使收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為此,商業銀行必須分析每個環節的業務內容,根據其本質特征,健全全面風險控制機制,推行動態監管體系,把風險管理理念、風險管理工具的改進融入到理財業務中,與時俱進。
(三)及時披露相關信息,加強透明度
正是由于當前國內的銀行理財業務中出現了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要想解決這種狀況,重點在于令產品信息可以盡可能給購買者、出賣者透露。構建全面的信息公開制度是為了使投資人更全面地了解理財產品的基本信息,降低風險和損失,進而減少各種糾紛事件。另外,理財環節的信息披露也是業務管理必需的一項,目的是讓監管機構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推動銀行理財業務的穩定、健康。我們除了應當完成全面的風險揭示,也應滿足投資者的知情權。
(四)完善理財人員的行業標準,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在銀行理財人員進行管理的時候,需要考慮以下內容:首先,明確職責范圍。各類人員的職權范圍必須明確,然而,他們也是互相關聯、密不可分的,因此,應盡力尋求一個平衡點。其次,綜合發展,提升素質。理財人員必須擁有較高的專業素養,為其能夠為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奠定基礎。最后,就是要加強激勵,發掘潛能。例如,商業銀行可以實行等級管理,依照不同人員的業務能力及成績制定各種標準。
結束語
綜上,由于銀行理財業務的不斷進步,人們的理財觀念逐漸轉變,但也出現了很多問題。為此,我們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理財觀,促進銀行理財市場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處在高速發展時期,隨著經濟增長帶來了個人經濟收入增長,現有的銀行保本收息的傳統理財方式已經不滿足個人投資理財需求,銀行為適應社會個人的投資欲望,引進了國外理財業務。由于銀行理財業務能實現個人收益增長,在經濟利益驅動下,投資者將銀行保本收息的存款投資到銀行理財產品中,許多人見到其他人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獲得增值收益,也盲目跟隨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由于人們缺乏應有金融理財知識,對購買銀行理財風險估計不足,許多投資者看不懂銀行理財產品合同,有的投資者甚至于不看合同,單方面聽取銀行專業理財人員口頭宣傳,投資者問起購買理財產品的有沒有風險問題時,銀行理財人員拍著胸脯對投資者說沒有風險,由于經濟和市場環境發生變化,理財產品收入達不到預期收益,有的還出現虧損,銀行理財人員就把責任推向投資者。由于投資者盲目跟隨其他人投資理財產品,導致許多投資者資金損失和法律糾紛。
二、投資理財業務風險控制
1.要明確自身理財需求。投資者在投資銀行理財業務時,要結合自身家庭經濟狀況和承受風險能力,不能盲目追求理財產品高預期收益,雖說投資者在投資銀行理財產品時,銀行專業理財人員對投資者家庭經濟狀況和承受風險能力作了詳細了解,并針對投資者情況推薦理財產品,但是,投資者在投資銀行理財產品過程中,還要有清醒認識,拿多少錢投資理財產品,是否有承受能力,不能影響家庭生活,投資理財產品是保本類型,還是高收益類型,高收益附帶高風險,保本類理財產品也有風險。所以,投資者在投資理財過程中,需要達到什么投資目的,這都是投資者自身必須要明確的,投資者明確方向才能有效控制投資理財風險。
2.要了解投資產品特點。投資者在參入投資銀行理財業務時,首先要了解銀行理財產品是保本收益類,還是非保本收益類,在選擇投資銀行理財產品前,必須要看清理財產品合同條款,注意保本收益類產品于銀行普通存款是有區別的,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要高于普通存款,但其收益要高于普通存款,所以保本收益類產品的保本收益一般合同都有附加條件,附加條件可能是銀行具有提前終止權,并含有風險內容,是投資者要承擔理財風險,購買保本收益類理財產品前,必須要詳細咨詢銀行專業理財人員,附加條件中含義和帶來的風險。投資者投資非保本收益類理財產品,要知道最高收益和預期收益不等于實際收益,無論是最高還是預期收益率,銀行沒有保本理財產品保本支付義務,最終的實際收益率可能與最高收益和預期收益是有偏差,投資者如果購買的非保本收益類理財產品,應要求銀行提供令人信服的預期收益率估計依據,同時還應要銀行專業理財人員揭示理財產品的全部風險,介紹理財產品可能發生的最不利的投資結果,以及規避風險的各種可能方式,投資者就要判斷銀行專業理財人員在理財投資中站在什么角度推薦理財產品,只有了解理投資財產品全部風險,才能避免投資風險。
3.要加強投資風險評估。銀行對理財產品進行風險評估,看上去是銀行的責任,實際上跟投資者緊密相連,當投資者有意愿購買理財產品時,銀行理財專業人員會指導投資者填寫投資理財風險評估報告,并充分了解投資者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在結合了解情況向投資者推薦相適應銀行理財產品,銀行理財負責人還要再次確認,看專業理財人員是否有誤導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作為投資者對銀行理財人員推薦的理財產品風險估計,不能聽之任之,要拿出自己最后判斷,是購買還是不購買,決定購買理財產品同時,還要了解銀行理財產品一旦出現風險,采取什么方式化解理財產品風險,將理財產品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4.要認清自身理財目標。投資者到銀行是購買理財產品,銀行有義務為投資者提供優質服務,并向投資者推薦銀行開辦的理財產品,介紹理財產品收益和風險情況,對投資者作投資風險評估。雖然,銀行對投資者作了詳細了解,而投資者對投資銀行理財產品也要作詳細了解,銀行推選理財產品適不適應自身理財目標要求,是否于自身承擔風險相適應理財產品,如果不適應自身理財產品,就要求銀行理財人員重新選擇適應自身理財產品,如果適應自身理財產品,就要實施有計劃投資理財目標,合理配置家庭資源,養成長期投資的習慣,及時根據市場變化做出策略性調整,才能有效控制投資理財風險。
三、對投資者理財幾點建議
1.要注意加強學習。隨著我國投資環境不斷改善,投資者投資品種越來越多,作為投資者要注重投資方面學習,特別要加強金融理財理論知識學習,平時要多關注國內與國際經濟發展形勢,了解宏觀經濟政策變動,掌握金融市場信息和各個行業發展信息,才能適應投資理財要求,為防范和控制投資理財風險打下良好基礎。
2.要注意盲目跟隨。銀行理財業務發展至今,投資的理財產品品種熱來熱多,銷售量越來越大,如果投資者看到其他人購買理財產品獲得了理財收益,就跟隨購買同樣理財產品,不考慮自己承受能力,一旦市場發生變化,就會產生理財風險,所以,投資者在參與理財過程中,不能盲目參與投資理財,注意投資理財中各種風險,加強控制和防范。
3.要注意風險鑒別。投資者投資銀行理財產品時,特別要注意理財中風險識別,一方面銀行理財人員推薦理財產品,要注意了解理財產品性質及風險問題,不能單聽銀行理財人員宣傳,要有自己分析和判斷。另一方面就是注意理財產品合同內容,合同中有“保本”二字,其實“保本”也具有重重風險,因為,在市場經濟形勢好時,理財產品可能保本,如果市場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理財產品可能就不能保本,還會出現投資虧本。這就要投資者研究投資環境和經濟形勢來鑒別理財風險。
四、結束語
關鍵詞:理財產品 定價 調查分析
隨著金融市場不斷深化,采取市場化定價策略的銀行理財業務獲得長足發展,從而成為銀行適應利率市場化、提高定價能力的戰略步驟。為了解銀行應對利率市場化的定價能力,我們對理財產品定價機制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顯示:在存款利率管制條件下,理財產品作為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渠道讓銀行、儲戶雙方受益。理財產品鍛煉了銀行應對利率市場化的風險定價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成為銀行經營轉型的主要方式和重要推手。
一、銀行發行理財產品獲益情況
隨著理財產品發行規模的快速增長,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對銀行利潤的貢獻度不斷加大。2005年我國銀行發行理財產品598款,發行規模僅為2000億元。到2012年我國銀行共發行理財產品2.8萬多款,發行規模超過24萬億元。理財產品托管業務收入和銷售管理費是發行銀行獲得的主要中間業務收入,約為銷售規模的0.3%。若管理運作較好,實際投資收益率與產品預期收益率之間的超額收益作為銀行投資管理費入賬。2012年,中國銀行、農業銀行托管和其他受托業務手續費增速分別達到31.06%和49.22%。
二、理財產品的資產配置與定價機制
目前,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為擬投資標的收益率扣除銷售管理費率、產品托管費率以及投資管理費率的差額。即:
預期收益率=資產投資收益率-理財銷售管理費-托管費率-其他相關費用
據商業銀行反映,保本型、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在定價機制上沒有根本的區別,而與配置資產的關系更為密切。在資產配置上,一般分為資產池配置和單一資產配置,單一資產配置包括債券型資產配置和掛鉤資產配置。因而,其定價模式大致有三種:
資產池配置型理財產品定價機制。在理財產品發展初期,部分銀行從自營業務中分撥出部分優質資產,作為發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部分銀行滾動發售多期理財產品,以短期理財購置長期資產,逐步滾動形成資產池。經過長期積累,品種多樣,池中資產的質量相對優良,對支持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具有較高保障,因而其定價機制較為靈活。在通常情況下,這類理財產品的定價以體現本行的同業競爭能力為目標,綜合考慮區域市場情況、流動性狀況、資產可得性因素、理財產品風險等級諸因素后,確定具有較高競爭力的預期收益率。
債券資產配置型理財產品定價機制。單一資產配置型理財產品投資方式主要包括債券型理財產品和結構性理財產品,其定價機制也有所差別。債券型理財產品投資方向主要為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交易的國債、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各類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如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票據)、可轉債(含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銀行存款(含通知存款、協議存款)、大額可轉讓存單、短期債券逆回購等,具有較明確的收益區間。這類理財產品定價關注的主要因素為:一是擬配置資產近期收益水平。銀行在分析資金形勢、利率走勢的基礎上,強化對整體投資品種和投資策略方式的管理,掌握較為準確的資產端收益區間。二是基準期限理財產品收益水平。根據存量理財產品的期限分布特征和久期,確定理財產品的基準期限。比如3個月期限的理財產品占比較大,且久期也在3個月左右,則其收益率可確定為基準期限預期收益水平。三是根據基準期限理財收益水平,參考其他銀行情況,確定不同期限產品的預期收益率。
結構性理財產品定價機制。結構性理財產品主要包括利率掛鉤理財、匯率掛鉤理財,股票掛鉤理財、大宗商品掛鉤理財等,掛鉤資產多種多樣,其特征是配置資產價格波動大,沒有明確的最終收益率,銀行通過金融衍生工具操作平衡風險與收益。為說明其定價機制,僅以最簡單的內含歐式看漲期權的保本理財產品為例,其他類型理財產品無外乎在掛鉤金融資產的基礎上,進行多重期權保值或套期,核心定價機制基本相同。在操作上,這種理財產品被分解為零息債券與歐式期權兩部分。期初以Ne-rt價格購買掛鉤資產,以c=e-qTSN(d1)-e-rTXN(d2)價格購買歐式看漲期權,從而組成理財產品的掛鉤資產價值。在到期日可收回金額為其中:R(到期回收金額),N(發行面值),b(參與率),St(期末價格),S0(期初價格),S(股價),X(敲定價格),T(期限),r(無風險利率),q(股息),σ(股價波動率),N(*)(累計標準正態分布)。
其定價機制為:當理財計劃終止時,如果掛鉤資產的期末價格高于約定價格,則產生正理財收益率;如果期末價格小于約定價格,則理財收益率為零。約定價格在掛鉤資產期初價格的基礎上,包含期權費、手續費及銀行合理收益。
此外,商業銀行正在逐步創新出與信貸資產掛鉤的理財產品,投資收益率等同于貸款定價。比如交易所投資理財產品,它是商業銀行與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訂立交易服務協議和交易系統服務協議,由理財計劃作為委托債權投資交易項下的委托人,對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融資需求進行摘牌投資,由具體經辦分支行作為委托債權投資交易項下的受托人,在簽署相關協議及辦理相關手續后將委托人的委托資金投資給融資方。其實質為信貸業務和理財業務的貫通,預期理財收益率取決于同業競爭程度和交易雙方議價能力。由于當前貸款利率水平普遍較高,這種理財產品給客戶的回報具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三、理財產品的風險控制及管理
各銀行非常重視理財業務的風險防范機制建設,著重從三個方面控制交易風險:
一是分析資金供求狀況和利率走勢。各銀行定期進行資金狀況和利率走勢分析,在進行資產組合前,綜合考量產品發行規模、產品結構、資金成本以及投資組合風險限額等情況,以合理把握投資品的預期收益率。在交易過程中,銀行充分利用掌握的信息優勢,與交易對手進行議價,確保以合理的目標價格成交。
二是嚴格執行資產篩選流程和標準。各銀行在選擇匹配資產時,嚴格篩選投資資產,在投資部分風險相對較高的債券時,嚴格按照自營業務標準和流程履行信用審查審批。在債券選擇上,投資信用等級不得低于AA級的債券,自有投資權限為信用等級高于AA級(含)以上和5年期以內的各類債券;5年以上期限的債券,需經過嚴格審查方可投資。在資產項目選擇上,主要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支持的項目,切實保護理財產品投資人利益。
三是對交易的權限和價格實行剛性控制。各銀行理財產品均通過理財業務管理系統(PPM系統)完成投資申請、復核和審批,確保理財產品的規范運作。在管理系統中設置了分級交易權限及單筆最高限額,以實現對超限交易的剛性控制。在交易價格控制方面,對于投資組合之間的債券交易,系統已做剛性控制,交易價格與公允價值偏差絕對值控制在2%以內。對于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交易價格與公允價值偏差絕對值要求在3%以內。對于債權類信托方式、委托貸款等投資品,根據要求交易均按照成本價執行。
四、相關政策建議
理財業務的快速發展,推動銀行不斷提高風險定價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理財業務不但成為利率市場化發展的重要動力,也為銀行應對利率市場化提供了鍛煉機會。從而為銀行經營轉型奠定了基礎。但是應當看到,理財業務也帶來了一些問題:一方面,理財產品同質化趨勢明顯,可能會累積系統性風險。由于銀行間市場交易品種有限,理財資金所投資產或掛鉤資產較為集中,同時在理財產品定價時,各銀行始終把盯住同業預期收益率作為重要的定價基礎之一,致使理財產品收益率逐步趨同。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遇到系統性風險比如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時,理財產品容易產生巨大的虧損,進而帶來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理財資金表外化,加大了貨幣政策的調控難度。2009年下半年監管部門要求將保本型理財產品納入表內核算并計提風險資本,受此影響不在表內核算的非保本型理財產品發行量占比不斷提升。這部分理財資金多由存款轉化而來,而銀行又根據考核時點的需要設計理財產品的募集期和到期日,結果月末尤其是季末大量理財產品轉為存款,表現為存款大幅增長。考核時點一過又有購買理財產品轉到表外,從而造成存款的大幅波動,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傳統的貨幣M2等指標統計,加大了貨幣調控的難度。
為規范銀行理財業務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循序漸進開展金融工具創新,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為商業銀行理財投資創造寬松的市場環境。今后,應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切實實現利率市場化定價,使利率真正反映資金成本,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和政策調控效果。
二是加強由理財產品引發的系統性風險的監測與管理。建議管理部門建立統一的理財業務報表監測體系,并加強管理部門及同業機構信息資源共享,及時監測由此引發的系統性風險。
一、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概述
現階段,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針對關聯交易都有研究,而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以上市公司為對象,針對其與關聯方交易行為的研究;二是以各類金融產品為對象,針對其與管理人等關聯方交易行為的研究,不過從法律層面,并沒有形成能夠被公眾普遍接受的定義。事實上,關聯交易同樣屬于普通交易中的一種,相比較普通交易而言,關聯交易主要發生在關聯方之間,其可能處于三種不同的狀態,分別是即將發生、正在發生和已經發生。交易本身是一個內涵廣泛的詞匯,包含了一系列的活動,如購買、銷售、、租賃、借貸等,以此為基礎展開的關聯交易在形式上自然也就具備了多樣性以及復雜性的特征。商業銀行在實施理財產品銷售和理財服務提供等相關業務的過程中,理財產品屬于虛擬性質的會計核算主體,需要商業銀行對其進行單獨管理,這一點類似于基金或者信托計劃。因此,從實踐的角度,也可以借鑒基金以及信托計劃關聯交易的規定來確定商業銀行關聯交易的內涵: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發生在關聯方之間,屬于一種特殊的資源或義務轉移交易,其在很多方面都有體現,如銀行內部不同理財產品間的資產交易、銀行本身與管理的理財產品之間的資產交易等,這里提到的交易包括了買賣、貸款、投資、擔保、租賃等。如果從經濟效益分析,關聯交易屬于中性,同時存在有正面效應和負面影響,而對于外人來講,關聯方彼此之間可以實現信息的高度共享,避免了信息不對稱引發的各種問題,也可以很好的滿足關聯方各自的需求,實現供求平衡,降低尋找和談判環節的成本。而考慮到部分投資方缺乏與關聯方之間的溝通交流,在進行理財產品投資過程中,個別關聯方可能做出一些有損理財產品投資方利益的行為。依照理財產品投資方利益是否受損,可以將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分為兩種:一種是正當關聯交易,指在信息資源或者義務轉移時,保證價格的公允性以及風險轉移的公平性,合理支付相關報酬的同時,發揮關聯方所具備的資源優勢,這樣一方面能夠提高交易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降低交易的成本。不過,在缺乏有效約束的情況下,正當關聯交易很容易演變成不正當關聯交易;二是不正當關聯交易,其包含了多層含義,如沒有引發對關聯交易的信息進行披露,關聯方采用非公允價格或方式進行資源和義務的轉移,又或者從事的是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關聯交易等。
二、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產生的動機
目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包含的四種不同類型,即銀行內部理財產品的相互交易、代客理財業務與自營業務的相互調節收益、銀行利用信貸資金為理財產品提供融資和擔保、理財產品與關聯方資產交易。對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產生的動機進行分析,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能夠幫助銀行實現利潤的有效調節。從商業銀行的角度,可以借助理財產品關聯交易來賺取差價或者轉移利潤,通過銀行內部不同理財產品之間的連續性債權交易,將一些實際收益水平較高的理財產品和實際收益水平較低的理財產品調整,使得相關理財產品可以在短期內,達到預期的收益水平。又或者當銀行自身投資的理財產品面臨被投資者贖回而銀行本身的投資產品無法變現時,可以通過關聯交易來實現利潤的轉移;二是能夠借助關聯交易,實現風險轉嫁。對當前多數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進行分析,其存續期平均為2個月,對應的融資項目投資在3-5年之間,同一個項目接力次數越多,資金鏈越容易出現斷裂的問題。通過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的方式,能夠保障一個項目前期投資者的利益,但是會將風險轉嫁給更多的投資者,容易引發惡性競爭的問題。
三、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違規因素
(一)監管力度不足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當前僅在銀監會出臺的部分行政性規章制度和文件中有所提及,但是相應的規定都比較簡單,沒有能夠對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的內涵、性質、范圍等進行明確。在《中國銀監會關于完善銀行理財業務組織管理體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雖然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中的很多內容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但是在監管力度不足的情況下,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的情況依然時有發生。
(二)體制機制缺陷
商業銀行內控機制存在缺陷:一是缺乏統一的管理模式;二是缺乏對分支機構管理層的內部牽制;三是存在著控制不足和控制過度的問題;四是制度評估機制欠缺,落實情況得不到保障等。商業銀行內控體系的欠缺,可以說是導致理財產品關聯交易難以得到根本遏制的一個主要原因。同時,商業銀行還存在著風險控制體系不完善的情況,具體表現為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沒有設置相應的風險管理委員會,也沒有能夠實現對于金融風險的有效控制。
(三)信息披露欠缺
對于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一般是參照《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進行,但是目前,缺乏專門的理財產品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沒有明確的信息披露規則和內容,很多時候,商業銀行都是參考上市公司的做法來對理財產品的投資明細進行披露,并不能很好地切合自身的實際情況。
(四)投資運作不當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運作渠道中,包含了基金、債券、信托等,早在2013年,銀監會就在《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就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的投向以及風險撥備進行了明確,不過理財產品通過投資運作渠道,依然存在較多不合規的行為,例如,同一個集團下的銀基合作、銀信合作,借助理財產品實施關聯交易,沒有對相應的權責進行劃分,也沒有重視風險控制,當出現虧損時,會將風險轉嫁給投資者;在投資項目中,為了避免資金大量贖回的情況,存在非標資產接盤的問題,容易引發理財產品的流動性危機。
(五)人員行為不當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時間段,從業人員缺乏對理財產品關聯交易可能引發的嚴重后果的認識,而其本身的薪酬與經營業績掛鉤,當業績較差時,可能會借助理財產品關聯交易來完成業績。
四、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規范對策
(一)健全法律法規
針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監管不足的問題,應該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健全和完善,進一步加大相應的懲罰力度。一是應該積極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對資產管理機構的權利、義務和服務標準等進行協調,完成同質化資產管理業務對于投資者服務標準的統一,避免出現行業間利用關聯交易套利的情況;二是對于理財產品違規事件處理“無法可依”的情況,可以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中,增加理財產品相關的規定,如規定銀行理財和劵商資管之間不能實施關聯交易、理財產品營銷實施投資者同意制度等。有關部門應該建立起第三方評級,結合安全系數、風險收益等,針對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進行信用評級;三是監管部門應該加大執法力度,對因為理財產品關聯交易引發的違規行為,做出嚴厲處罰。
(二)完善體制機制
一是應該建立起完善的內控機制,確保其能夠將理財產品設計、銷售、投資運作和資產評估等全部納入其中,做到權責分明;二是應該優化組織架構,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部門,做好理財業務管理,專門負責代客理財,推動自營投資和代客資產管理的分離,做好理財業務風險的有效防控;三是應該重視信息化技術的合理應用,對理財產品關聯交易和投資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追蹤,做好風險的提前預警,盡可能減少投資者和銀行的損失,同時也應該對理財業務實施專項審計稽核,借助合規檢查來降低操作風險,保證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及合理性。
(三)做好信息披露
新的發展環境下,銀監會對于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商業銀行必須每年定期對自身理財產品的運行情況進行自我檢查并上報,一些重大關聯交易需要在事前做好詳細的信息披露,同時銀行理財業務必須接受報表審計,對照上市公司的方法實施信息披露。在理財資金投向披露方面,銀監會應該在投資品出現融資客戶信用等級下降、收益本金歸還不及時或者經營虧損的情況下,要求銀行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對于理財產品信息披露的內容,商業銀行必須從理財產品成立開始,對其投資明細進行披露,定期披露項目對應的融資企業財務信息。在實施信息披露的過程中,應該做好事前披露事項與事后披露事項的合理區分,事前披露的適用情況包括:一是理財合同中允許商業銀行實施理財產品關聯交易,不過對信息披露的具體時間進行了規定,要求信息披露工作必須放在理財產品交易達成前;二是理財合同中可能會約定多種不同理財產品的關聯交易,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而商業銀行想要實施對應理財產品的關聯交易,則信息的披露需要放在交易前;三是理財合同對于是否允許理財產品關聯交易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若交易本身屬于重大關聯交易,需要在投資者批準前對相關內容進行披露。事后披露使用的情景包括:一是在相應的理財合同中,針對理財產品關聯交易做出了明確規定,而沒有強調必須進行事前披露;二是在理財合同中,沒有明確提出是否允許理財產品關聯交易,不過關聯交易本身的數額較小,可以實施關聯交易并在事后進行信息披露。
(四)優化運作渠道
針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運作渠道不合規的情況,可以在推動投資運作渠道規范化運作的基礎上,加強對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的管理,保證客戶的利益。從銀監會的角度應該加強對理財產品市場尤其是產品中非標資產接盤的監管工作,另外,商業銀行應該在理財產品業務運作的每一個環節,建立起橫向的價格體系,要求各部門對資金成本及經營成果進行獨立核算,做好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的機遇,將其交易價格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五)規范人員行為
一方面,商業銀行應該結合實際情況,建立起具體完善的從業標準,對從業人員的行為進行規范;另一方面,應該提升從業人員對理財產品的法律認識和專業素養,加強相應的資格考核以及跟蹤評價,制定出合理的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及退出機制,提高從業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六)完善救濟機制
理財產品關聯交易中,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或者沒有采用公平的市場價格、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則應該將其歸屬于不正當關聯交易的范疇,投資者可以行使一定權利來保障個人合法利益。投資者對理財產品管理銀行的權利有以下幾方面:一是撤銷權。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不正當關聯交易,而且不需要將損失作為條件;二是損害賠償請求權。包括恢復理財資產原狀和賠償理財資產損失等,商業銀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該以賠償投資者的實際損失為原則,這些損失包括了實際資產以及可得利益損失;三是歸入權。商業銀行依法取得報酬,不能以任何名義或者方式借助理財產品為自身謀利,否則投資者有權要求銀行將其所得利益歸入到理財資產中;四是提前終止合同權。如果商業銀行利用理財資產實施不正當關聯交易,投資者可以直接行使提前終止權,終止合同的實施,也可以借助訴訟的方式來行使提前終止權,申請法院判處理財合同提前終止,不管理財合同是否就提前終止做出了規定。對于造成的損失,投資者可以要求銀行進行賠償,通過這樣的方式,能夠最大限度地維護理財產品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五、結語
總而言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容易引發各種各樣的問題,需要得到銀行本身以及監管部門的重視,對誘發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的原因進行分析,找出問題的根源所在,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做好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關聯交易的管理和規范,保障銀行和投資方各自的利益,實現互利共贏,營造出良好的金融環境。
參考文獻:
[1]胡超.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審計開展探析[J].投資與創業,2021,32(02):10-12.
[2]劉茜.資管新規下我國商業銀行理財資產配置業務轉型發展的研究[D].浙江大學,2020.
[3]王馨璇.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風險控制分析[J].現代商業,2020,(12):93-94.
[4]翁顏明.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轉型中的政府監管研究[D].東南大學,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