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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26-0055-03
1 引 言
2011年,我國建筑業事故589起,死亡人數738人;2012年,建筑業事故487起,死亡人數426人,而較大及以上事故29起,死亡121人,比2011年較大事故起數增加4起、死亡人數增加11人,同比上升16%和10%[1]。這些事故讓我們在悲痛惋惜的同時,也在反思其中問題所在。顧慧歡(2008)從建筑項目的施工特點著手,認為由于影響質量的因素較多而且隱蔽工程較多容易產生判斷錯誤,另外,質量安全檢查不能解體和拆卸,而且質量還會受到投資和進度的制約,種種原因使得質量安全問題一直得不到完美地解決[2]。張永濤(2009)主要從建筑各方主體和現場管理等方面考慮,認為各方主體不同程度地存在質量安全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甚至違法亂紀的現象;現場管理比較混亂,安全防護投入不足造成了隱患[3]。梁鈺錕、馬振東(2010)通過一個實例,指出施工中影響項目質量安全的因素包括施工因素、環境因素、人員因素、時間因素等[4]。之后,黃成(2011)比前者的影響因素多增加了機械設備因素,認為機械化程度的高低不僅可以體現施工企業的實力,還能體現出該企業的管理水平及施工能力,可以提高工程質量安全[5]。李艷嬌(2012)將所有的影響因素歸結為兩點:一是由于生產經營行為的不規范,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二是建筑材料不符合規格,安全資金投入不夠才出現了高空墜落事故等[6]。
在已有的研究中,學者們雖然對人為因素、環境因素、施工因素、管理因素等進行了分析,但是這些因素對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影響程度以及因素之間因果關系、主次關系的研究尚不豐富,不利于實踐者的科學利用。建筑業是一個持續動態的環境,影響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因素之間都會彼此影響,而且政府監督也會對其中一些影響因素產生影響,為此,與現有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加入了政府監督的因素,并利用DEMATEL方法揭示了各因素之間的綜合影響因素及影響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原因度和中心度。
2 DEMATEL方法應用步驟
DEMATEL(Decision Making Trial and Evaluation Laboratory)直譯為決策實驗室分析法,是由美國巴特爾國家實驗室學者Gabus和Fontela在20世紀70年代初提出的。它是運用圖論與矩陣工具進行系統因素分析的一種方法,通過計算每個因素的中心度與原因度,從而確定因素間的因果關系和每個因素在系統中的地位。近年來,該方法已經成功運用于教育、商業、工程、醫療等領域。
基于DEMATEL方法的建筑項目質量安全影響因素分析的步驟如下[7]。
(1)構建各因素間的直接影響矩陣。 如果因素 a i對因素a j有影響,則表示為a ij ,本文定義“0”、“1”、“2”、“3”、“4”分別表示“無影響”、“影響很小” 、“影響弱” 、“影響較強”、“影響很強”,然后構造直接影響矩陣A。
(2)規范化直接影響矩陣,將A的各行求和,設行和最大值為max,得規范化矩陣 G= A max ,將直接影響矩陣規范化的目的在于保證運算收斂,使累加效應存在且有限。
(3)計算影響因素間的綜合影響矩陣T。 T=[DD(]n i=1[DD)]Gi=G(E-G) -1 ,其中E為單位陣。
(4)計算影響度H i,被影響度L j,中心度M i和原因度U i,
影響度H i為綜合影響矩陣T中i行的行和,表示因素a i對其他所有元素的綜合影響值。被影響度L j為綜合影響矩陣T中j列的列和,表示a j受其他所有因素的綜合影響值。中心度M i為綜合影響矩陣T中第i行行和與第i列的列和之和,表示該因素在系統中的重要性程度。原因度U i為綜合影響矩陣T中的第i行之和與第i列之和的差,表示該因素與其他因素的因果邏輯關系程度,若為正,表示該因素對其他因素的影響大,稱為原因因素;若為負,則表示該因素受其他因素的影響大,稱為結果因素。
(5)繪制因素的原因—結果圖。據此,得出各因素的影響度和被影響度排序。
3 項目質量安全的影響因素分析
3.1 項目質量安全的影響因素識別
影響項目質量安全的因素眾多、結構復雜,我們從與項目質量安全有關的行為主體的角度來考慮,同時考慮我國目前項目質量安全所面臨的主要問題設計出項目質量安全影響因素體系,見表1。
表1 影響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因素體系
項目質量安全的因素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直接或者間接對項目質量安全產生影響,難以準確地判定哪些因素對項目質量安全影響程度大,哪些指標對項目質量安全影響較小,從而有針對性地制定對策來解決項目質量安全存在的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利用DEMATEL方法,力求全面分析影響項目質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分析各因素之間的綜合影響關系以及對項目質量安全的影響程度及其重要程度,從而找出影響項目質量安全的關鍵因素,為項目質量安全的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2 影響因素分析
(1)為解決通過企業調查而獲得的結論難免有利益訴求等問題,本文以專家學者、項目經理和一些對建筑項目頗有研究的人員共同組成專家群體,由其根據各自的知識與經驗分別判定15個影響因素間的影響度,本文采用出現次數最高的數字,即眾數作為影響程度,由此得到直接影響矩陣。
(2)運用MATLAB軟件計算出規范化矩陣 G和綜合影響矩陣T,最終計算出因素的影響度、被影響度、中心度和原因度,見表2。
表2 綜合影響關系表
(3)繪制風險因素的原因—結果圖。根據綜合影響關系表,應用SPSS軟件將各影響因素標注在坐標系上,見下圖。
因素原因—結果圖
3.3 分析結果
由以上結果可以看到:①項目質量安全的原因因素有5個(位于0線以上),依次為a 1、a 5、a 9、a 10 、a 12 ,它們是影響項目質量安全的主導因素。按影響度大小排序前三位為a 12 (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分配)、a 9(國家或地方立法)、a 10 (政府監督力度),所以,必須采取針對性的措施。②結果因素有10個(位于0線以下),依次為a 2、a 3、a 4、a 6、a 7、a 8、a 11 、a 13 、a 14 、a 15 ,這些因素受其他因素影響比較大。按被影響度大小排序前三位為a 8(安全防護裝置)、a 7(施工現場安全管理)、a 3(應急預案),它們極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必須加以重視。
4 對策建議
(1)國家及政府部門要做好以下工作: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建筑業立法,嚴格依法懲治違法亂紀的建筑企業,加大事故通報和查處力度,全面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集中整治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并且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審批程序,加大監督力度。
(2)建筑企業是與項目質量安全關系最為密切的主體,其應該做到以下工作:第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分配。第二,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專款專用,施工單位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建筑單位應該在出現緊急情況時啟動緊急預案,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員工安全。第四,切實加強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專項施工方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5 結 論
由于影響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因素不獨立,并且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關系,本文應用DEMATEL方法從影響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因素著手,對所有影響因素進行量化分析,通過計算各風險因素的原因度,得出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分配、國家/地方立法和政府監督力度對質量安全影響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政府加大監督力度和建筑單位加強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提出了政策建議。
參考文獻:
[1]住建部.2012年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R].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2013.
[2]顧慧歡.淺議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管理[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8(20):228.
[3]張永濤.淺議房屋建筑施工的質量與安全管理[J].科技創新導報,2009(10):31.
[4]梁鈺錕,馬振東.基于DEMATEL法的基礎工程施工風險分析[J].工程管理學報,2010(2):164-167.
【關鍵詞】事故成因 重大危險源 應急預案
近年來,各類建設項目的大量興建,特別是高層建筑、大跨度建筑的大量涌現,建筑施工安全問題日益突出。事故總量大幅上升,較大事故多發。按照安全系統理論分析其原因為:
1、人的因素
建筑施工人員流動性大,素質參差不齊,部分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差;施工管理人員管理不到位,對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建設方、監理方安全監督力度不夠,對檢查出的問題未作到有效封閉等。
2、機械的因素
對各類施工機械的進場、維修、保養未作到有效監管,機械帶病作業;施工用電未達到規范要求。
3、材料的因素
各類不合格材料使用未作到有效控制等。
4、施工方法的因素
多工種立體交差作業多;普遍存在手工勞動及強體力勞動等。
5、環境的因素
高空作業、露天作業多,施工環境惡劣;惡性競爭,競相壓低標價導致中標單位安全投入不足等。
1 建筑施工應急預案的特點
1.1 建筑行業應急預案與社會事件應急預案差別
建筑施工中的應急預案與社會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不同,后者是由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中的制定,按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分為四個級別,應急預案啟動時動員全社會力量按相應的級別進行處置。建筑施工應急預案一般是一級預案,由建筑施工方制定、實施,建設方、監理方參與管理,政府職能部門進行有效監督,應急預案的涉及范圍為建筑工程各方,如需涉及外部時需按社會性突發事件的程序上報政府部門,由政府部門組織實施。
1.2 建筑施工應急預案制定目的
建筑施工應急預案是在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判定基礎上,針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情況,對假定發生的事故所做的一種緊急處置,其目的是最大限度減少事故的損失。
1.3 建筑施工應急預案的組成
事故應急預案在應急系統中起著關鍵作用,它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以及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響和后果的嚴重程度,為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各個方面所預先做出的詳細安排,是開展及時、有序和有效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行動指南。建筑施工應急預案由一個綜合性預案和若干個子預案組成。
2 建筑施工應急預案的編制
2.1 編制準備
企業要編制預案,首先應了解本企業有哪些風險,會發生什么樣的緊急情況。首先應進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之上確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制定應急預案的緊急情況應具有以下特點: 突然發生的事故; 具有破壞性后果;需多部門協作配合。
2.2 全面考慮
由于有些復雜的因素,事故的發生有時很難預料。在對風險充分認識的基礎上,應做好應急準備,包括建立應急行動的的權威部門和各響應部門;明確規定相應的職責;做好響應應具備的應急資源;對于應急響應人員進行充分的培訓和演練,以便在緊急事件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救援的力量,做到救援快速、高效。
2.3編制準則
2.3.1 用常規操作方法處理非常情況
事故預案的對象是發生的特、重大事故,是一般情況下不易遇到的。事故預案雖具有特殊性,但所擬的應急操作方法必須是常規的,即"以常規操作方法應對非常情況",這是編制事故預案應堅持的第一條原則。要防止以非常手段作為應急處理措施,保證運行規程與事故預案很好地銜接,減少事故預案的神秘感,減少運行人員因誤操作而擴大事故的可能性,減少由于操作不熟悉而延誤處理時間的可能性。
2.3.2保人身、保設備
事故預案的宗旨是降低事故的損失,必須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整個預案的編制需保證這一基本點。其次是設備安全,包括處理的應急措施。
2.3.3事故預案完整
事故預案必須完整,應包括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各種異常情況。即事故預案中要設置多條防線,在一項措施失效后還應有后備措施。這是編制事故預案的第三條原則。如在高層建筑施工時,當施工用電系統發生故障,電源中斷后,施工用電梯如何安全停運,事故預案中必須有詳細完整的處理措施,如果在事故預案中不加以明確,處理事故時臨時發揮,或聽之任之,則都可能造成危險因此事故預案應完整。一
2.4 編制依據
施工企業應先對事故作業進行危險源判定,確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其計算公式為 : D = LEC 式中:D---風險值;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0.1
2.5 編制程序
首先,應建立以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首的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預案編制人員。其人員構成需滿足下列要求:一、具有相關的專業技術水平 ;二、熟悉施工現場實際狀況;三、熟悉國家有關規范、政策、規定;四、具有強烈的安全責任感。其次,進行相關資料的收集,包括原有舊預案的收集。還應對現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當編制完成后,需報監理方、建設方進行評審和批準后方可,重大事故預案還需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 應急預案的管理
3.1應急預案的審批
施工單位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后,報建設項目監理方進行審批。監理部對報送方案的科學性、符合性進行檢查,提出修改意見,確認合格的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批復,并報項目建設單位。
3.2應急預案的演練
應急預案評審后,在實施前應進行預案的演練工作。目前演練方式分實地演練和桌面演練兩種。在演練過程中,虛擬事故發生場景,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布置各司其責,同時做好相關記錄,檢驗應急預案的實用性。通過演練,使涉及的各部門人員明確職責和任務,應急預案啟動迅速、行之有效
3.3應急預案的修訂
應急預案需符合建筑項目實際,當外界條件發生變化,應急預案不適用時應及時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及時各種更正、完善、補充應急預案。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應按原有程序上報建設項目建設方、監理方進行審批、。
3.4應急預案的實施
當事故發生符合預案啟動條件時,按《預案》要求領導小組成員進入指定位置,進行現場組織指揮,領導滅火救災工作。總指揮滅火救災、人員物資疏散、暫時停工停產、應急終止、恢復生產等命令及對外信息;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職責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各小組人員緊密協調配合,各司其職確保應急預案的準確實施。
一、加強重點建設項目應急管理的總體要求
重點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不可預知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引發各類突發公共事故。加強重點建設項目應急管理,做好事故的預防、處置及事后重建等工作,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內容。本意見所稱重點建設項目,是指列入*市級以上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基礎設施項目和社會事業項目;對產業類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上級要求,參照本意見實施。
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的應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管理體制和機制,嚴格應急管理程序,迅速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評估和治理,確保重點建設項目安全平穩有序實施。各鄉鎮(街道)、各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監管部門及建設單位(項目法人)都要進一步重視和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的應急管理工作。到去年底,實現全市重點建設項目應急管理工作體制全面建立、應急預案體系全面覆蓋、應急管理機制基本完善,從而進一步提升我市應對重點建設項目突發事件能力。
二、完善重點建設項目應急管理體系
(一)加強應急管理組織體制建設。
1.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各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都要明確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明確應急管理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確定相關責任人,切實做到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職責、編制、人員、經費”五落實。
2.落實管理責任。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主要負責人是重點建設項目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市重點辦要將重點建設項目應急管理工作列入去年度*市重點工程建設“三比”競賽考核內容。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要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協助相關單位做好重點建設項目的應急管理工作,預防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3.加強協調和指導。市應急辦要對重點建設項目的“一案三制”建設進行協調、銜接和督促,確保應急預案發揮應有作用。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和督查相關行業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應急管理工作,協調項目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之間的應急物資儲備。各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經征求相關應急處置聯動單位意見后,在報告項目建設主管部門的同時,報市應急辦、重點辦和安監部門備案。
(二)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建設。
1.推進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建設。各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要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推進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建設。凡已經開工建設的重點建設項目,各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要在5月底前完成應急預案體系的建設工作;已經列入計劃的項目,各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應在開工前完成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要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市級相關專項預案的要求,加強對建設單位(項目法人)預案編制工作的指導,提高預案質量。
2.積極開展應急預案演練。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要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應急預案綜合或者聯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應對事故、實施人身救援的技能,提高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能力與效率,促進建設單位應急預案與政府、部門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對已開工的重點建設項目,有關責任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在6月底前上報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適時組織實施。演練后,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要及時指導各建設單位進行分析評估,并針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3.完善應急聯動機制。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要加強與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聯系,建立起政府、部門、建設單位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形成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合力。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要及時報告有關情況,預警信息,確保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4.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要按照“專業救援和職工參與相結合、險時救援和平時防范相結合”的原則,及時建立以專業隊伍為骨干、兼職隊伍為輔助、職工隊伍為基礎的應急救援隊伍。對已開工的重點建設項目,要求在6月底前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要督促各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依法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切實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應急救援中地人身意外傷害風險。
5.建立應急信息報送工作制度。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信息員隊伍,落實信息報送時效與責任制度,將責任落實到崗、到人,準保應急信息暢通、及時。對于遲報、漏報和瞞報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加強事故預防和處置能力建設
1.加強隱患排查整改。工程建設工地、場所要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并有專人管理與保養;要設立警示、標識、報警電話、安全生產制度等,顯著標明安全撤離的通道、路線,保證安全通道、出口的暢通。各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要加強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分類、評估、登記、建檔等工作,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安監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工作,對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未落實有效安全措施的較大、重大危險源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發生突發事件。
2.強化應急處置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重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并按照突發事件分級標準迅速向有關部門及所在地政府報告。對可能危及周邊群眾和環境的突發公共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報告有關情況,并及時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群眾發出預警信息。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要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要求,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指揮協調,組織開展救援和疏散工作。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重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應盡快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消除環境污染,并將事后調查評估、完善各項措施情況,按規定上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
三、加強重點建設項目應急管理的宣傳與培訓教育
1.加強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的作用,特別是建設單位工地宣傳欄、工地簡報等建設工程現場宣傳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應急管理知識,普及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常識,切實增強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2.認真組織培訓考核。重點建設項目責任部門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要將《突發事件應對法》、應急管理及應急救援培訓納入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培訓中增加應急管理的內容,并強化培訓考核,提高培訓質量。
(鎮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江蘇 鎮江 212009)
【摘要】根據《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本文就企業如何與編制單位配合、環境風險能力評估、預案分類與編制、信息傳遞等方面,結合現有預案存在的問題,進行中肯合理的分析,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關鍵詞 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探討
基金項目:2014年環保部監測司科研基金項目“鎮江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系統的開發與應用研究”。
作者簡介:張先寶(1973—),男,碩士,高級工程師,江蘇省環境應急專家,從事環境應急監測與管理工作。
編制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能夠使企(事)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在切實加強環境風險源的監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概率的前提下,制定響應措施,對突發環境事件及時組織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減小事件產生的環境影響[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文件,《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企業事業單位版),都詳細規定了編制準則和要求,筆者曾經多次參加急預案報告評審工作,在報告評審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總結分析供各位同行探討,不妥之處敬請提出不同意見共同商榷。
1業主與編制單位有機結合充分溝通
《應急預案》編制主體是企(事)業單位本身,要求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類別,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預案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應急預案》是企業在遇到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以自身能力如何最大程度減少污染和降低損失的作業指導書。對于風險源辨別、程序格式、信息傳遞等《應急預案》專業性范疇,需請相關專家編制,兩者應有機結合,及時充分溝通。
而實際操作過程中,業主單位往往認為既然委托給編制單位,就由編制單位全權負責,只提供項目基本情況、環評、安評等基本資料,其他工作不主動配合,編制單位調查不充分,趕進度求形式,模式化進行,同一編制單位編制不同企業應急預案類似,使得《應急預案》與實際出現偏差,具體到操作層面,指導性不強,對《應急預案》應起到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業主單位要與編制單位充分溝通,特別是以下幾種情況。
1.1風險評估與客觀事實相吻合
風險物質環境影響的測算是環境事件影響范圍和程度、預判環境事件等級理論依據,但多數編制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時,風險物質環境影響評價真接引用環評報告書中環境風險評價內容;而企業生產、儲存、運輸等實際情況往往與理論上存在差異;周邊環境與環評時相比也可能發生了變化。因此,編制應急預案時,應按生產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風險物質統計和風險影響測算,結合氣象、地形和區域分布,對敏感目標的影響進行評估,確保計算結果相對客觀準確。環境事件與安全事件要分清,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往往由安全生產事故所引起,但并不是所有的安全事件都會引起環境事件,要考慮到發生事故后,對企業周邊區域水、氣、土壤、生態以及敏感目標是否產生影響。
有的報告根據重點風險源和風險物質最大可信事件選取重點分析,多數選前兩三個,實際應先預算,要針對最大可能的情況下,出現事故時的影響范圍來確定,只要能引起區域污染事件的,都要進行專門重點分析,否則會誤導企業,認為此類事件不重要或不可能發生,而一但此類源和物質發生事故,企業在《應急預案》中找不到指導依據,失去應急儲備功能,就會影響事故救援和處理效果。
1.2現場防護和救援設施與清單一致
現場防護設施是保護應急救援人員的必要設施,而救援設施是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急預案中現場防護和救援設施與清單,往往需要根據風險物質、事故特點、環境風險、現場應急成員來確定,而企業在實際配置中經常會存在防護和救援設施配備不全,物資過期,擺放位置不符要求等情況,因此編制單位應配合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核清防護和救援設施配備情況,并在應急預案中明確防護和救援設施使用規程,明確物資核查與更換周期,確保防護和救援設施常備有效,隨時取用。
1.3現場處置制度措施細化具體
目前應急預案多數現場應急救援措施模式化程度較重,針對現場具體防護、防火、防爆、防漏辦法,以及救助、救火、堵漏、防滲、防污染擴散待措施,基本能夠描述,但均泛泛而談,缺乏針對性。現場應急制度措施是企業的作業指導書,防護救援應具體到人,應急處置應具體到工段。工作規程明確所有應急救援辦法,明確現場應急組人員職責。危險源位置應細化到點,必要時豎立警示牌,防護處置工作責任到人,重點崗位職責上墻。要針對相應情況編制現場處置預案,強化演練,確保警鐘長鳴,任務熟練,一有應急任務不急不慌,應急救援按要求進行,最大程度減少污染和損失。
1.4企業環境應急能力評估到位
多數《應急預案》對企業自身環境應急能力沒有分析,直接按導則要求制定相應的救援組織、救援隊伍、物資儲備和保障制度等內容,實際上企業在設計和生產過程中,從安全角度出發,自身是有一定的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只是現有的應急能力,能否與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相結合,應急制度是否滿足環境事件應急要求,應該認真分析與評估,根據評估的情況,結合企業原有的應急能力,優化、合并、擴展和完善,確保在強化原有應急能力的情況下,補充完善與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組織、制度、技術、物資、方案,要將企業所有的應急能力有機的結合到一起,并從環境事件應急的角度,對企業應急能力進一步完善和提升。
2預案分類清晰,內容貫通一致
應急預案講究可指導性、可操作性和實用性,可根據企業大小、環境風險種類,區別對待。因此,為體現應急預案針對性、目的性和簡潔性,預案分類要清晰。企(事)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由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現場處置預案和附件組成。
2.1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概況全面
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件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內容。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概括性強,針對環境風險種類較多,適合于可能發生多種類型突發事件的企事業單位。
《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規定,《應急預案》有總則、基本情況、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與通報、應急響應與措施、后期處置、應急培訓和演練、獎懲、保障措施、預案的評審、備案、和更新、預案的實施和生效時間、附件16項內容。《應急預案》編制一般章節都不會少,但其中內容繁簡不一,多數預案一點不拉的將每一個內容與小章節都列入《應急預案》中,沒有實質性內容就將導致原則性原話生搬硬套,指導性不強,失去可操作性。企業與編制單位要根據相應企業的類型、生產工藝、風險源和風險物質特性,對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最大可信事件,如何最大程度減少損失和降低污染,制定相應措施,對導則規定每一部分要求,涉及到的詳細描述,對不相關的可少寫或省略,以免畫蛇添足。因此,綜合應急預案要求內容全面是指按導則要求將與企業相關的所有求描述完整,不是將導則上的要求全部照搬,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才能保證《應急預案》指導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2專項環境應急預案詳實具體
專項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種類、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專項環境應急預案主要針對某一種類的環境風險,因此,應當針對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型,注重風險評價和環境影響事件的判斷。
對一些大型企業,風險評估確定有兩類以上的風險物質或風險源,為了突出重點,強化指導,需要有針對性的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制定專門的預防措施、應急裝備、應急隊伍、應急物資等。另外,對一些存在一類風險源或風險物質的小企業,可不編制綜合預案,只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2.3現場處置預案責任到人
現場處置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主要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注重預防應急措施,指導性強。
如果說《應急預案》是企業應急處置救援的作業指導書,具體體現就落實在現場處置預案,應急現場應急預案制定一定要詳細、明確、簡潔,對于企業來說,一線員工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相對薄弱,一但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時,可能手足無措,不僅不會應急救援和處置,有時還會干擾和影響救援和處置,情況突出時還可能受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傷害。因此,在現場應急預案編制,責任應該具體到工種和崗位(考慮到工人有到班和換崗),防護和操作規程用流程圖形式,個人防護、救援和處置操作要求應該直接和命令式,確保現場人員簡單培訓就能參與《應急預案》的演習與實施。
2.4附件材料完整有效
附件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批復、文件、環境風險評價、制度、清單、合同、圖件等資料,應注重收集應急救援行動、應急人員培訓、演練和救援過程中需要了解、掌握和參考的相關資料,同時還要考慮在風險評價等相關計算分析時需要的資料,這些資料是預案的輔助與補充,因此,在《應急預案》實施期間,應規定對這些資料的查新計劃和對救援物資的更新計劃。
在《應急預案》中,現場處置預案是必須要有的內容,而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則視環境風險種類和企業大小而定。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和附件內容和特點要分清,各預案環境風險分析、應急分組、信息上報、救援責任要一致,附件收集信息盡可能完善。
3事件考慮周全,應急措施到位
《應急預案》往往涉及到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特別是一些從事過安全評價的人員,過多重視安全問題而忽略環境事件。對于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是對上級區域環境應急預案的補充,也是本單位安全評價的延伸。
環境事件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1]。安全事件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兩者定義表明,環境事件考慮的影響因素多于安全事件,安全事件主要指造成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環境事件除此之外,還要考慮環境功能影響、生態破壞、社會不良影響。從管理的社會分工角度,公司內部因安全問題人員、設施等受到的影響,由安全部門管理。公司外部(區域級安全事故)影響由環保部門管理。因此,在環境應急預案中,重點要分析對外部影響的風險物質、風險源、影響方式、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影響對象。并重點規劃一但此類事故發生后的內部應急救援、應急防護、應急儲備;外部救援說清敏感目標、責任部門、疏散路線、聯系清單和降低外部影響的配合方式。
4危害方式說清,保護目標說全
環境事件的產生有安全事件引發的,也有其他情況引發的,不僅對風險源可能產生爆炸、火災、泄漏、環保設施故障等直接危害方式分析,還要對可能衍生的環境危害進行分析,特別對事故處置時可能產生的次生環境危害,事故處理后產生廢水、危險固廢的處理,保證這些物質不會對周圍的環境造成污染。《應急預案》要關注環境次生事件,要求企業做好與周邊敏感人群溝通,做好宣傳,以免一但出現突發生事故時出現群體性事件。
5環境應急預案應當承上啟下,注重銜接和聯動
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區域環境應急預案的基礎,要注意與周邊企業聯動,預案編制過程中,不僅要參照預案編制導則和相關文件,還要注意與地方政府、環保部門或園區管理部門等相關環境應急預案銜接,特別涉及到的救援物資和技術人員的應急儲備,要在企業預案中作出說明,還要進行培訓與演習。預案風險評價中影響范圍涉及周邊企業的要將可能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告知對方,同時要針對附近企業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
6應急監測方案要規范
多數報告編制人不清楚如何制定環境監測方案,要么與排污口環境監測混淆,要么超企業范圍與能力。實際上,根據導則要求和環境監測責職范圍,《應急預案》中環境監測應該分兩部分,一是針對重點危險源監測監控進行的監測,二是在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監測。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重點危險源監測監控是企業自主行為,應急監測方案應建議定點監測點位,儀器設備,報警限值,流動監測方式,監測頻次;應急監測記錄;核查要求;數據上報和信息傳遞規定等內容。
事故發生后,區域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監測,由環保部門監測機構負責,但在《應急預案》也要規定企業配合方式,要求企業結合風險源監測監控情況,為環境監測部門提供事故位置、污染因子、大致排放量等基礎信息,同時按《應急預案》模式,根據事故情況和氣象條件,初步計算可能影響范圍和污染程度,供環境監測相關部門參考,并由專人配合監測部門的后勤、聯絡和服務等工作。
7結束語
經過近兩年的評價審核,進行環境應急預的編制單位和人員,在業務能力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偶爾也會見到內容全面、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值得稱道的報告。本文中探討的問題只是一家之言,希望與大家進行業務交流,共同提高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能力與水平。
參考文獻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強化工作的組織部署,專門召開了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工作會議,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做了動員部署,要求各煤礦企業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相關活動,提高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處置的能力;制定了實施工作方案,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全縣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的通知》,指導協調全縣煤礦企業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二、突出重點,組織開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為確保應急演練活動取得實效,我局突出通風瓦斯、水患等重點事故隱患,組織開展全縣煤礦應急預案演練。組織開展了“煤礦透水事故應急處置室內推演”,由局長任總指揮,分設現場處置組、綜合協調組。模擬合成煤礦發生透水事故后,我局接報、響應、組織協調、現場處置的全過程,提高了全局上下應急響應速度,收效明顯。6月份,全局監管人員分別參加了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組織開展了2014年安全生產月煤礦應急預案演練活動,演練的主要項目是開展通風瓦斯和水災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各煤礦企業的演練緊張而有續地進行,基本完成了應急預案演練任務,達到了預期工作目標。
三、主要做法和特點
1、周密計劃,精心準備。為了確保演練活動順利開展,我們做到了早謀劃、早安排,提早明確了負責演練周活動籌備工作安排、重點內容及有關要求,全縣各煤礦企業迅速行動,精心準備,制定了應急演練計劃,為演練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扎實基礎。
2、全面動員,全員參與。為強化煤礦職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全縣各煤礦企業制定了詳細的演練計劃和演練方案,涉及煤礦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通過演練,全縣煤礦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識得到了普遍提升。
3、突出重點,確保演練活動取得實效。注重煤礦“五大災害”危險源和危險危害因素,組織開展全員參與的專項應急救援演練,達到了鍛煉應急救援隊伍、強化煤礦工人的應急意識、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救援能力的目的。
四、認真總結,加強宣傳,提升了全縣煤礦災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