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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體素質,建立完善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鋼建筑、養殖區亂堆亂放、人員密集場所、石油化工企業、物流倉儲企業以及老舊場所等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
(二)持續夯實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制度,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到2022年,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實施消防車通道劃線管理。按照縣應急管理局《關于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的通告》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高層住宅小區、社會單位、住宅區標線施劃、障礙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點任務。
2.加強聯合管理。充分發揮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約中明確停車占用消防車通道的約束懲戒措施,強化群眾自治管理。
(二)集中開展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務。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為民辦實事工作要求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省列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古政辦發〔2020〕56號)要求,2020年,全縣完成1000戶高層住宅滅火器材箱配備和具備條件的住戶逃生緩降裝置安裝,6個社區、17個高層住宅小區微型消防站消防裝備器材配備。同時,全面排查全縣高層建筑是否確定管理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是否落實,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是否定期開展,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測系統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創建達標,是否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相關配套政策等,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三年整治計劃,分步驟逐項整改,2020年重點督辦一批高層建筑嚴重問題,2021年高層建筑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斷加強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重點針對石化企業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是否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和微型消防站并開展實戰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新業態等突出風險。
配合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公安派出所結合日常治安巡防、戶籍檢查、社區警務、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民警“點多面廣、貼近群眾”的優勢,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安監站適時組織力量對出租屋、老舊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礎薄弱區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持續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相關單位對小微企業、家庭作坊開展檢查,重點整治違規搭建、違章操作、危化品存儲使用不規范、電氣線路老化、疏散通道不暢、消防設施損壞、安全培訓演練不到位等問題,逐級明確監管責任,逐一落實安全措施。
(四)夯實農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實農村消防安全基礎。各村要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農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繼續推進落實農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隊伍作用,著力解決基礎消防設施建設滯后、柴草垛亂堆亂放等問題,督促村民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邊的火災隱患。
2.持續推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推動落實近年來農村火災隱患整治經驗,各村結合脫貧攻堅和危房改造計劃,將電改、灶改納入改造范圍,持續改造農村老舊電器線路,改造農村廚房灶臺、爐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設施,為煙囪安裝防火罩,切實解決煙囪飛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發生火災的問題。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隊,按照標準配備消防器材和裝備;鎮安監站、村民委員會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重要時段落實24小時防火巡查;組織開展農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會和疏散逃生演練,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0年底,全鎮16個村組建志愿消防隊。2022年,農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農村火災起數明顯減少。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商務、文旅、衛生健康、宗教、電力等重點行業部門,2020年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商場市場、文化娛樂場所、賓館飯店、旅游景區、醫療衛生機構、文物建筑、宗教活動場所等行業單位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
消防部門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專業化管理。
加強基層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將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鎮政府“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范圍,納入基層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基層一體化信息系統和綜合指揮平臺,整合發動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機APP確保隱患排查和宣傳教育完成率達到100%;嚴格落實《市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規定》,嚴格落實《市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規定》,開展針對性培訓,加強基層網格員隊伍建設。依托鎮安監站設置1名消防安全專干(兼網格專員),專職調度指導轄區消防檢查、宣傳培訓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實消防安全專業化監管。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開展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制定《關于推進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工作的三年計劃》,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網格員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7月5日前)。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動員部署,廣泛發動,營造氛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緊盯工作重點、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確保各項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村對照前期排查“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村結合實際,鞏固經驗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關鍵詞】 高層建筑;登高車;火災;因素;撲救;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714 【文獻標識碼】 C 【文章編號】 1727-5123(2013)04-062-02
1 撲救高層建筑火災面臨的主要問題
1.1 建筑設計中存在先天火災隱患。許多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均未引起設計人員的重視,設計人員只是一味地根據甲方的施工要求的建筑布局、設想來設計,并未考慮消防安全,且大部分建筑設計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就投入使用,致使消防系統不符消防設計要求等問題均帶有一定的普遍性,而這些問題在形成后就成了極難整改的固疾,一次次的被消防部門列為重大火災隱患,又一次次地無法整改,一旦發生火災給滅火救援帶來嚴重影響,消防人員到場后面對肆虐的火魔只能是束手無策。
1.2 擅自增加附屬設施,給救援帶來阻礙。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擅自增加附屬設施,許多高層建筑在消防驗收合格后,使用單位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忽視消防安全,在建筑物周圍增加廣告牌,原有的通道進行改建或擴建,致使消防車不能通行,車輛不能靠近建筑物。
1.3 擅自停用消防設施,致使消防設施不能正常動作。高層建筑應立足于自防自救,但一些單位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在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不能動作,消火栓無水、防火門不能常閉、防火卷簾不能聯動;有些單位火災報警系統長期處于手動狀態,沒有設置在聯動狀態上,致使發生火災后消防設施不能正常啟動,給撲救初期火災帶來嚴重影響,貽誤戰機。
1.4 登高作業場地承重力不能滿足大型消防車荷載要求。許多高層建筑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在地下設置了附屬建筑,使地面承重能力下降,大型消防車難以靠近高層建筑,給滅火救援造成不利影響。現階段大部分高層有地下附屬建筑,導致消防通道路面承重力下降,極大阻礙了消防車輛的停放,而有些高層賓館入口處設置地下附屬設備層,路面限重,導致登高車輛無法進入。
1.5 登高作業場地操作空間受限,不能滿足滅火救援的需要。目前,高層建筑發展較快,而室外公用設施線路未得到統一規劃,高層建筑受架空電路、通訊、電車管線、廣告牌等的影響,消防車到場后無法開展救人與滅火,給第一時間救人與控火帶來嚴重影響,致使許多高層建筑發生火災后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6 登高作業場地受許多條件限制不能有效開展。登高作業場地受道路、綠化帶、街道護欄等限制,致使消防車輛無法正常通過和展開,很多花園高層住宅小區,由于整體規劃為隱性車道。導致車輛不能正常通行,無法進行測試訓練。有的小區道路規劃狹窄,受小區綠化帶限制,登高車輛無法展開工作。
1.7 登高車輛工作高度受限,不能滿足高層救援的需要。現在城市高層建筑由于高度過高,登高救援車輛不能滿足建筑高度的需求。登高消防車最大高度53米,只能升至建筑15層,37米云梯車最大工作高度11層。
2 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2.1 消防設施不齊全。由于《高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是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逐漸形成和完善的,所以一些較早建成的高層建筑對于現行規范來說存在著火災隱患。還有部分高層居民住宅存在消防實施“短斤缺兩”、質量性能差、功能不全和違規使用等火災隱患,如必須安裝的消防設施沒有安裝,必須保持完好的實施殘缺不全等。
2.2 隱蔽工程施工質量不過關。高層居民住宅的建造環節多,施工時間長,導致高層建筑在使用上存在先天性火災隱患的現象屢見不鮮。如有的防火分隔不到位,導致在火災時煙和熱氣流迅速擴散;有的大量使用可燃材料,一旦起火,不僅不阻燃,而且助長火勢蔓延,同時這些材料燃燒時產生大量有毒氣體,嚴重影響滅火救援行動的開展。
2.3 消防管理措施不到位。一些高層居民住宅的管理部門對建筑本身潛在的隱患認識不足,缺乏消防管理意識。主要表現在:消防專業人員配備不到位,對消防實施的維護保養工作不落實,有的任意封堵室內消防通道,有的沒有消防應急方案,有的消防責任不落實。同樣,對建筑的管理也存在問題,如有的高層建筑在消防建筑審核、驗收過程中符合《高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消防設計要求,在驗收投入使用后進行改建擴建,給后期滅火救援帶來重大火災隱患,有的高層建筑四周綠化設施多,有的周圍高空電線多,導致火災撲救時消防車輛無法靠近、作業等。
3 解決的辦法和對策
3.1 強化監管意識,實現真正意義的防火戰訓部門對接。各級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要對本地區的高層建筑依法實施消防監督,要依照《高層建筑消防管理規則》,對已建成的高層建筑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并指定專門的防火人員具體分管高層建筑的消防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部門驗收同意就投入使用的和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取消消防設施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進行處罰,并對存在的火險隱患限期整改。對檢查中存在問題的要跟蹤問效,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實行“銷案制”。列入銷案范圍的高層建筑,防火戰訓人員必須十分清楚隱患內容,把它們列入重要防范對象。對新建、改建工程在審核驗收過程中,戰訓部門、主管中隊必須到場,對室內外固定滅火實施、進攻通道、消防車可停靠的多個位置進行現場實裝操練,同時,建設單位要向戰訓部門提供施工圖紙,作為制定滅火救援預案的母本,以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3.2 進一步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關口”前移。高層建筑的安全工作不是哪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每個人都有的義務,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度,尤其是多家經營、使用的高層建筑,要成立有出租單位牽頭,租用單位參加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租用單位要有一名領導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樓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按時進行防火檢查,制定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樓內各處、科、室要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管,處處有人抓。出租單位要有一名專職的消防人員。人員必須列入戰訓部門的滅火救援力量,按管轄“列編”,平時人員變動必須請示轄區作戰值班室。其職責平時在樓內巡查,職守在消防控制室。如果發現火情,第一時間作出反應,在自救的同時,迅速向“119”報警,牢牢控制滅火的最有利時機。
3.3 相互協調,密切合作,解決隱患遺留問題。原有的高層建筑由于歷史原因存在隱患整改難題時,采取多家“會診”解決難題。對消防實施不配套的,可按現行的《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一次配齊相應的消防設施;對受到資金制約的,要立足現狀,結合實際,采取先急后緩,先易后難,分期分批的辦法,由公安消防部門督促,把消防實施落實到位。
3.4 普及高層建筑消防常識,組織消防演練。提高全民對高層建筑的消防意識,是一個社會問題。只有全社會都來重視加強對高層建筑的消防工作,人人自覺遵守消防規定,關心和支持消防工作,才能把高層建筑的消防工作做好。因此,公安消防部門可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形式,宣傳高層建筑防火的重要性和消防知識。各單位主管部門,可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火場逃生等知識的學習,在此基礎上,組織人員進行滅火演練,熟悉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學會在火災現場的逃生方法,只有這樣才能彌補因建筑消防設施的缺陷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3.5 深化“六熟悉”訓練,加強測試演練。各級消防部隊要加強對高層建筑“六熟悉”訓練,認真開展對高層建筑停車位的測試訓練針對高層建筑火災存在的火災隱患,各級消防部門要組織人員進一步加強對高層建筑的“六熟悉”訓練,提高各級各類人員對建筑的消防設、消防通道等實施熟悉,確保發生火災事故能夠迅速展開救援。①每年不少于兩次對高層建筑水系統進行測試,最末端試壓,同時對自動報警、自動噴了系統進行聯動、手動試驗。測試的實際,有一次必須選擇在冬季;②正確選擇消防車登高操作立面,繪制立面登高工作示意圖,確保消防隊員從不同的方向進入高層建筑內部,盡快開展滅火和救援;③高層建筑受附屬建筑及裙樓的影響,導致登高車無法靠近建筑物,給滅火救援造成嚴重影響,這就要求我們消防部門針對每一棟高層建筑開展停車測試訓練,繪制車輛停車示意圖,滿足滅火救援實戰需要;④針對許多高層建筑存在的受地下附屬建筑、綠化帶、街道護欄等限制影響,致使消防車無法正常通過的現狀,積極開展承重能力評估,消防部門聯合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督促單位限期整改因道路、綠化帶、街道護欄而造成的不安全隱患,確保消防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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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防火;疏散設計;建筑設計;措施
中圖分類號:U298.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高層建筑是現代建筑工業快速發展的標志,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城市經濟發達程度的集中展示,高層建筑在節約用地,提升空間利用率等方面發揮了積極顯著的作用,但在防火設計中也遇到一些困難。高層建筑功能復雜、設備繁多,火災更易迅速蔓延, 人員密集且疏散困難, 火災撲救只能立足于早發現、早自救。盡管現行規范對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提出了很多要求, 但因無法度量消防投資與實際安全度之間的投入產出比, 消防投資往往過大, 建筑物造價會大大提高, 用戶不滿意。
一、建筑防火存在的問題
1、消防設施不足。在高層建筑的內部設計中,對于火災報警系統或裝置沒有考慮到位,更沒有針對高層建筑內部結構添設報警裝置。報警設備的缺乏不僅發揮不了火災報警,也會讓建筑在火災中受到重大的損壞[2]。
2、設計方案不嚴。建設單位為盡早結束施工而忽略了標準規則,常常一邊施工一般設計,遇到問題時隨意改動建筑防火設計方案。還有部分施工單位沒有得到部門審核則開始施工,沒有嚴格的設計方案就不會有高質量的施工。
3、裝修材料不當。設計者僅僅重視了內部裝修的美觀效果,忽略了材料運用的科學性。建筑裝修過多使用可燃、易燃物,將會因電源線路短路而導致燃燒,最終引發火災的出現,材料燃燒引起的火災具有很大的破壞力。
4、內部結構不妥。對于高層建筑進行內部結構設計時,沒有對相應的防火區域進行劃分,隨便劃分防火分區使得火災發生后留下巨大的隱患。出現火災后使其向水平和垂直方向不斷延伸,擴大了災情的范圍面積。
二、建筑設計中防火疏散設計應考慮的因素
1、火災荷載
單位面積內的火災荷載的大小與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有直接的聯系,直接影響到疏散距離、防火分區、建筑的主要構件的耐火極限、自動消防設施等。火災荷載的大小是根據不同的建筑使用用途和功能來確定的不能是一成不變的,因此在設計中應綜合考慮火災荷載的大小,靈活設計。
2、規范
充分理解規范的立法本意,規范是經過幾年、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實踐經驗總結而來的,是有一定的社會背景和經濟發展背景的,對我們的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此,我們應該遵循規范的有關條文,但是,規范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規范對現有的大型的商業建筑已經不能完全起到指導作用了,現有的建筑形式、結構形式等與規范有很大差別,因此,我們不能死般照抄規范,規范的目的就是為了達到人們生命財產安全,我們可以靈活運用現有的消防設計手段等來達到相同的目的。
3、耐火極限
建筑的防火疏散設計是通過時間來體現的,從建筑構件的耐火等級開始直接影響建筑的安全疏散,疏散寬度、疏散距離都是以火災時人員從室內逃生到室外安全地帶的時間來規定的。因此,計算好人員的安全疏散時間可以解決好有關的疏散問題。同時,加強自動水噴淋系統的設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火災撲滅,對設計遇到的關于消防上的難題是一個解決的途徑。
4、防滅結合
進行建筑的防火疏散設計就是為了使發生火災時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威脅達到最低點,因此,在設計中應充分考慮到各種火災隱患,將火災隱患及時撲滅在萌芽狀態中,這就要加強對火災的“防”的設計; 建筑落成以后就要針對火災采取“滅”的措施。
三、建筑設計中的防火疏散設計措施
1、安全疏散通道的設計
高層建筑安全疏散出口數量的設計,應按照“雙向疏散原則”設置不少于兩個的安全出口,并且安全出口應朝向建筑的不同方向。此外,疏散通道的凈寬也是人員疏散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規范》規定,建筑內走道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 人不小于1.00m 計算,高層建筑首層疏散外門的總寬度、應按人數最多的一層樓100 人不少于1.00m 計算。
安全疏散是使建筑物內的人員,在發生火災的應急情況下,安全疏散到無危險的安全地帶的逃生措施。人們按疏散路線進入“安全通道”之后,就應能一直走到安全地帶。中間不能再出現“反復”,以致重臨“危險區”。在建筑防火設計中,都把通往室外或封閉、防煙樓梯間等“安全地帶”的門視為“安全出口”。進到“安全出口”后,安全疏散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出口,當層數不超過四層時,可將對外出口設置在離樓梯不超過15m處”。我們應對它正確理解(見圖1、圖2)。
圖1不封閉的樓梯間
圖2封閉的樓梯間
如圖1,樓梯間不封閉,且樓梯間首層無直接對外安全疏散出口,這是非常危險的,也是很不可取的。盡管首層從樓梯口到對外出口的距離不超過15m,但這段疏散距離是在一樓營業廳內。通常二至四樓人員下樓后,必須穿過一樓才能到室外,如果一樓起火后,會致使二樓、三樓和四樓的人員在濃煙中窒息或者被迫跳樓,后果不堪設想啊。而圖2 呢,樓梯間封閉,且直接對外出口,自然安全很多。
2、樓梯間防火設計的要求
作為豎向疏散通道的室內外樓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空間,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對樓梯間防火設計的一般要求是:(1) 樓梯間的布置,應滿足安全疏散距離的要求,并盡量避免形成袋形走道。(2) 樓梯間應靠近標準層或防火分區的兩端布置,以便于雙向疏散。(3)靠外墻設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風和消防人員的援救行動。(4) 除與地下室、避難層連通的樓梯外,疏散樓梯間在各層要上下直通,不變動位置。(5) 地下室樓梯間與首層之間應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與地上層共用樓梯間。疏散走道是疏散時人員從房間內至房間門,或從房間門至
疏散樓梯或外部出口的室內走道.疏散走道的防火要求是:(1) 走道要簡明直接,盡量避免彎曲。(2) 疏散走道內不應設置階梯、門檻等突出物,以免影響疏散。(3) 走道中墻面、頂棚、地面的裝修應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4) 走道與房間隔墻應砌至梁、板底部并全部填實所有空隙。(5) 走道的寬度應滿足疏散時最大人流量要求。(6)走道的疏散距離應根據相應建筑的疏散允許時間確定。所以應多采用外樓梯和外廊作為疏散的主要通道。外樓梯和外廊直接對外通風采光,不存在機械排煙、送風等問題,是理想的選擇。
3、疏散走道、門廳及疏散樓梯間內鋪設地毯的問題
建筑防火設計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建筑內部裝修的防火設計。在一些賓館、飯店等營業性場所的裝修設計中,為提高裝修的檔次,設計者往往其走道、門廳和樓梯間設計地毯鋪裝,而這些部位又是火災時人員逃生的主要通道,所以對裝修材料也有較高的要求。有的建筑物中在這些關鍵部位采用普通地毯鋪裝,并簡單地在其表面加噴阻燃劑來增強地毯的阻燃性來提高防火安全性能,實際上這種方式遠遠達不到B1 級裝修材料的耐火要求。所以在建筑物的疏散走道、門廳和疏散樓梯間一定要采用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檢測合格的用阻燃纖維等材料制成的阻燃地毯,這樣才能保證消防通道在火災時不至于因為地毯起火而阻礙人員疏散。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在發生火災時,噴頭動作向消防中心顯示著火區域位置,此時濕式報警閥處的壓力開關動作自動啟動噴水泵并向消防中心報警。消防水泵啟動前,首先要滿足滅火系統的水壓要求,增壓水泵的出水量應達到一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的用水量,并把增壓水泵設置在屋頂,盡量輕載啟動,啟動的速度能滿足火災撲救的需要。再次,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與消火栓給水系統增壓水泵的出水量都統一定為5L/S,它將大大增加二個系統共用一套增壓裝置的可能性。高層建筑是建筑業未來發展的一重要趨勢,加強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研究既是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需要,又是保障高層建筑使用安全的需要,因而在當前具有重大的意義。
總之,建筑防火疏散設計是建筑設計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建筑設計中不能忽略防火疏散設計,否則會對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的威脅,上述的內容是主要體現規范中的要求,但是,現實設計中,規范往往不能滿足其要求,可以通過防火性能化設計評估來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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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已全面進入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歷史時期,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在不斷加快,人流、物流、資金流均表現活躍,社會財富也在迅速積累。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快速發展,大型的高層建筑、特大工礦企業不斷呈現,機場、車站、碼頭等城市設施規模也不斷擴大。城鎮化在積極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一些消極的影響,如城區交通擁堵、環境惡化、住房不足、市政基礎設施落后、引發火災的各種因素激增等等。面對城鎮化加速發展的歷史機遇和巨大的挑戰,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的持續發展與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需求,已成為城市建設急需解決的問題。
1 高層建筑――城市消防的“痛點”
高層建筑、超高層建筑是城市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經濟繁榮和社會文明的標志。高層建筑在大城市中密集程度高,建筑體量大,容納的人數非常多,它們以現代建筑藝術、工藝、美學的結晶,改變著城市的空間特征,成為現代城市發展和科學進步的重要標志。高層建筑的發展加快了中國城市化的進程,擴大了城市的使用空間,增加了更多的綠化面積,豐富了城市的輪廓線。在我們驚羨于高層建筑的同時,萬萬不能忽視高層建筑背后隱藏的巨大不安全因素:火災、搖擺、沉陷。
高層建筑火災的撲救一直是現實的世界性難題。近年來,我國一些城市發生的高層、超高層建筑火災呈現傷亡人員多、撲滅難度高、經濟損失大、社會影響深的特點。例如,2010年11月15日14時許,上海膠東路一座28層公寓住宅樓發生重大火災,造成58人死亡的慘劇。2011年12月3日,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工業東路的第九十一中心醫院3號病房樓外墻保溫層著火。由于撲救及時,火情得到迅速控制。
目前高層建筑發生火災后,主要還是靠人員自救和高層建筑自身的消防系統設施滅火,雖然可以用云梯車由戶外進行滅火救人,但僅限于15層以下。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情況錯綜復雜,撲救難度大,極易引發群死群傷。時代讓建筑物越來越高,但是無論是救火的云梯還是水槍的噴射高度都是有限制的,難以跟上樓層向上發展的步伐。
高層建筑火災的特點
(1)高層建筑煙火蔓延迅速,極易形成立體式火災。在火災發生時,高層建筑內的樓梯間、管道井、電纜井、排氣通道等豎向管井,就像一座座高聳的煙囪,為火勢的迅速燃燒、蔓延、擴大提供了途徑。在燃燒猛烈階段,煙氣沿著樓梯間、電梯井、管道井擴散的速度能達到3~4米/秒,在無阻擋的情況下,一座100米的高層建筑,只需半分鐘左右,煙氣就能順著豎向管井擴散到頂層。此時若加上高樓受氣壓和風速的影響,使火勢更猛烈,蔓延更迅速,極易使整幢建筑形成立體火場。“風助火勢,火借風威”,在高層建筑中尤為突出。一旦大火燒透門、窗或設備孔洞等,煙火就會進入疏散通道,使人員的疏散變得難上加難。
(2)高層建筑內部情況復雜,人員疏散困難。高層建筑內人員高度密集,各自的智力、體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差異很大,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會出現一片混亂;樓層高,垂直疏散距離比較長,需要的疏散時間也長;加之人的疏散與煙火蔓延的方向相反,不得不在煙熏和熱氣流的烘烤中進行,這些都就進一步增加了高層建筑人員疏散的艱巨性和危險性。實驗表明,一座11層的建筑物的人員疏散時間需要6分半鐘,18層為7分半,50層為2小時21分。而一般火災從起火到蔓延的時間間隔僅為7分鐘,在6分鐘時,火場的溫度已達到300~400℃,因此,火焰發展速度比人員疏散速度快。煙氣的毒性和遮光性還會增加疏散人員的恐慌心理,為安全疏散帶來極大困難,人員踩踏、摔死、跳樓等慘劇往往是在疏散的慌亂中發生。
(3)高層建筑層面空間狹小,滅火救災困難。 高層建筑的火災撲救因其建筑特點使得其與普通建筑有很大差別,難度相當大。首先是登高困難,不易接近火點。據測定,年輕的消防人員如攜帶兩盤水帶和一支水槍徒步登樓,在24米高度內,體力尚能保持正常,超過這個高度,體力就難以支持。當高樓失火、消防人員徒步登高,不僅消耗體力,還會與自上而下的疏散人員發生“對撞”,加之熱輻射強、煙霧濃、火勢蔓延快等,貽誤滅火戰機。其次是云梯高度受限。目前,全世界消防體系中最高的云梯約130米,北京、上海這類超大型城市消防系統中最高的云梯不過100米,其他城市的消防云梯大都在20~45米之間。作業時消防云梯車只能升至限定值的80%左右,當地面風力達到4~5級時,云梯車無法升高作業。第三是用水量大,垂直供水困難。用于滅火、冷卻和控制蔓延擴大的消防用水量相當大,除依靠建筑物本身的供水能力外,還要由消防設備千方百計往高樓接力供水。50m以上部位已超出室外消防設施的供水能力,只能完全依靠“自救”滅火。這些客觀情況告訴我們高層建筑火災救援成為世界性難題的原因所在。
我國和世界各國針對高層建筑的特點,制定了“立足自救”的原則,也就是說要依靠建筑物內的人員,利用建筑物消防設計配備的滅火系統和滅火器等對早期火災及時撲救。
另外,高層建筑燃燒范圍大、火勢猛烈時,外墻的采光玻璃、廣告牌、空調輔機等會受熱脫落,這些墜落物會刺破水帶、危及車輛器材、威脅消防人員的作戰行動、影響消防作業的順利進。
(4)高層建筑現代化設施多,電氣火災更為突出。高層建筑內電氣設備越來越多,用電量十分驚人。因此,高層建筑中最危險的火源是由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引起的電氣火災。導致電氣火災的原因除了設備故障,人員操作不當,或忘關加熱器外,主要是線路嚴重超負荷運行,導線過熱,導線的絕緣層遭到破壞或絕緣電阻下降,導致短路;還有接插件,導線連接點的接觸電阻增加引起打火,最終導致短路。一旦相線對中線或相線對地線之間短路,就會造成電流突然增大,釀成火災。
高層建筑存在的消防隱患
高層建筑的“先天不足”足以讓人們膽戰心驚,而高層建筑在設計、施工、使用、管理中還存在很多隱而未現的問題。
(1)防火設計先天不足
我國1995 出臺了《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以下簡稱《高規》),這一規范的出臺為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政策保障。但一些缺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沒有設計防火分區,消防布局不合理老式建筑,成了這一規范管理的癥結。如何在不符合規范的建筑內創造安全疏散條件重新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設施以及防火分區,減少和避免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成了現在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
我國現行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根據建筑物類別定出耐火等級,再根據耐火等級規定結構構件的耐火極限。但是新型結構(如索結構等)并沒有涵蓋在規范中,目前也沒有相應的標準對用在高層建筑中的新結構、新材料的防火性提出要求,實際工程中也常有不同規范標準發生沖突的現象。
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問題。設計人員如果對國家規范和某些設計標準理解不透徹、不全面,就容易導致疏散通道、前室、樓梯間、避難層及合用前室等消防場所的設計出現缺陷,埋下火災隱患。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水平不可能僅體現在消防的設施上,還體現在建筑的結構、材料的選用、給排水的設計等諸多方面,這一點已經引起建筑設計人員的重視。
(2)高層住宅避難層“空白”
當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消防隊員想從大樓外實施營救可能性很小,這時一般就需要自救。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由于樓層很多人員密集,火災發生時盡管有防煙樓梯間等安全疏散設施,但人員還是很難一下從高層疏散下來,所以在其適當樓層設置一塊安全區,也就是避難層,供疏散人員暫時躲避和喘息是極為重要的。我國《高規》中就對高度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筑要求設置避難層(間)。據統計,國內許多高層公共建筑都設置了避難層,但多數避難層一般是與設備層、消防給水分區系統和排煙系統分區有機結合設置。現在70~80m 高的住宅樓已比較普遍,超過百米高的超高層住宅也拔地而起。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高規》中并沒有對高層住宅的避難層作類似規定。
(3)消防設施失效
根據消防工作必須立足預防的需要和《高層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的強制性條文要求,高層建筑內要設置最基本的消防設施包括:設有火災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設備的消防控制室、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淋裝置、安全疏散系統、排煙系統、自動防火卷簾系統等。但是,高層建筑的消防系統大都存在設施配備不齊、設施質量不過硬、消防設施失效等諸多問題。消防設施中的“缺斤短兩”、質量性能差、功能不全和違規使用比比皆是,火災時將建筑平面分成若干防火分區或防火單元而設置的防火墻、防火卷簾、防火門及防火水幕,由于人們對這些設施不了解且不注意維護,使這些消防設施損壞或失效,變成了高層建筑的消防擺設。加上在隱蔽工程和材料使用上存在先天性火災隱患、技術保障不到位、裝修時破壞建筑結構和防火分區,將高層建筑打造成一個活在隱患的匯集體。
(4)消防通道不暢
目前供高層建筑火災撲救的云梯車的回旋半徑至少應大于15米和18米,操作面的長度至少大于撲救面的邊長,且不應小于18米。緊急情況下,消防水灌車、曲臂車和云梯車需要交會,消防車道應為6~7.5米。高層建筑一旦發生火災,無論是救人還是滅火,首先要考慮到消防車能開得進,消防隊員上得了樓。但實際情況是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多被停車場、綠化地代替,消防通道也往往被擠占、堵塞。這些問題,嚴重影響高層建筑的消防滅火救援工作。
(5)消防管理不到位
當前國內高層建筑消防管理中普遍存在3方面問題:一是人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對電、氣的安全使用重視不夠、缺乏日常消防排查動力,缺乏火災應急方案,發生火災時應急措施難以到位;二是高層建筑的管理隊伍綜合素質不高,難于勝任定期維護、檢測各類消防設施的工作,有些管理者甚至不會操作消防設施;三是高層建筑中的人員自救逃生常識相對匱乏,自防自救能力差。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造成火災時救援難度增大、逃生幾率降低、生命財產損失巨大等惡果。
重慶曾對全市5711棟高層建筑做過一次消防隱患的面上調查,排查出隱患26798條,見表1。排查中發現,這些問題主要涉及建設源頭把關不嚴格、消防技術規范調整變化較快、建筑消防工程質量無法保證、消防電子產品兼容性差更新頻繁、社會單位主體責任未落實等方面。下面以2個高層火災的例子說明管理到位與否,消防的結果是不一樣的。
例1:2009年2月9日晚,北京央視高159米的配樓發生火災,該建筑東、南兩面著火,火勢達80~100米高,5個小時后大樓內14層以上的火還在燃燒。火勢無法完全控制的主要原因是樓內因施工沒有滅火水源,消防貯備水挪用、樓內停電消防泵停運、消火栓系統無水、部分管道及噴淋頭凍裂,消防車的水槍只能達到60米。北京市消防總隊共調集85臺消防車、595名消防官兵,經過近6個小時的奮戰,才將大火徹底撲滅。除建筑的外立面嚴重受損外,造成1死7傷,直接經濟損失1.6億元。
例2:2007年8月14日當時在建的上海環球金融中心發生火災。一個多小時后火災被撲滅,無人員傷亡。上海環球金融中心的滅火奇跡,首先,得益于消防人員在該樓完成的一次測試高層建筑供水高度的消防演習,增添了壓縮空氣泡沫主戰消防車等設備;其次,該工程根據有關規定配備了消防臨時供水,大樓內部臨時豎管供水系統完好;最后,消防人員在附近的金茂大廈和停車場找到消防栓,鋪設了二路供水線路,確保了滅火水源充足,并在一個多小時內,將分布在各樓層的多處起火點撲滅。
超高層建筑限高迫在眉睫
“如果你在大樓第63層工作,離地面200米,大樓突然發生火災,你該怎么辦?”這是北京市消防宣傳時向在高層建筑上班的人最先提出的問題。遺憾的是幾乎沒有人想過這個問題,可這個問題卻日益威脅著人們的安全。
一名身強力壯的消防員從第33層跑到第1層,用時35分鐘。如果是身體素質較差的老弱婦孺,所需時間肯定翻番。而火借風勢,30秒內就可以從第1層到達第33層。這樣算來,人們跑到樓外逃生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面對我國不斷“長高”的城市,很多專家已經指出,盲目建高樓未必是好事。建筑首先應該強調適用和經濟原則,超高層建筑在很多方面存在缺點。首先,超高層建筑必須使用最先進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藝,成本很高,蓋一棟200米高的大樓的成本,甚至比蓋兩棟100米高的大樓成本還要高。雖然中國城市土地資源緊張,可還沒有稀少到非要蓋超高層大樓來解決的地步。其次,超高層建筑并不適用。樓層越高樓內的人員越多,要到達頂層甚至需要在樓層中間換乘電梯。如果電梯出現故障,給使用者帶來的麻煩更大。上下班的人流高峰,會造成樓層擁擠,也會使超高層建筑周圍出現人流高峰和車流高峰。中國建筑學會理事長宋春華說,超高層建筑是工業化時代的產物,曾是城市形象的標志,但從安全的角度而言,不應該盲目興建。每一個超高層建筑都無異于一條豎立起來的街道,存在著安全、內部交通、環境、能源消耗等多種難以妥善解決的問題,建這樣的高樓純粹是自找麻煩。
有關調查顯示,我國高層樓宇日常管理開支十分高昂,一批超高層建筑幾乎已經被龐大的開支壓垮。建筑高度超過300米之后,建筑成本很高,同時還帶來一系列的安全問題、環境問題、內部交通問題,已經失去了所謂的節約土地的意義。應當承認,超高層建筑技術更復雜,工藝更先進,投入更大。有些開發商、投資商以及政府相關部門把建超高層建筑看成地方性的標志工程、形象工程,作為“宣揚政績、樹碑立傳”的大事,在他們做決策時候,恰恰忽略了超高層建筑的安全隱患。
國家提出加快城市化建設步伐,可這個決策在很多地方被曲解為城市規模更大,樓房更高,于是出現了大量超大城市,出現了大批超高層建筑。
限制超高層建筑,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這不僅是從建筑經濟、建筑環境、建筑規劃、建筑風格等方面進行權衡,更是從城市安全、消防安全、生命安全方面進行的考慮。限制超高層建筑已經寫進了我國城市綜合減災應急體系建設的規劃中。
城市建筑密集到一定程度,無法再向水平方向和上部空間擴展時,人們開始把目光投向地下空間。這里所提的地下空間包括了3方面:(1)在原有人防工程基礎上改建的地下建筑空間;(2)普通高層建筑的地下空間;(3)地下交通設施。目前地下空間的利用多為公共建筑(如圖書館、體育場所、停車場);地下商業經營(商場、餐廳/酒吧、健身房/歌舞廳、地下倉庫、地下公寓);交通網(如地鐵、隧道、地下通道);公用服務設施(如各種管道、電纜等);能源貯存(如地下油庫、地下液化石油氣庫)等。
地下建筑空間在擴大城市使用空間、改善城市景觀等方面的優勢和潛力逐步被人們所認識。在城市中,有計劃地規劃營造地下建筑,合理利用地下空間,對節省建筑用地、改善交通狀況、擴大城市空間容量、節約能源、改善城市環境等方面效果顯著。我國對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還具有解決城市就業資源匱乏,緩解交通擁堵、加速人員流動,減少環境污染的作用。
目前北上廣深等大城市隨著城市地下綜合體和地下街的逐步出現,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呈現了綜合化、深層化的發展趨勢。其中僅地下商場,就已逐步從單層發展為多層,建筑規模從最初的幾百平米發展到幾萬平米,甚至十幾萬平米,使用功能也愈加復雜多樣。例如沈陽時尚地下街建筑面積達3萬平米,集購物、餐飲、休閑、娛樂為一體,以經營中、高檔商品為主,并設有商務中心,金融網點等配套服務設施,主從業人員達 4000 余人。
地下空間的大面積開發利用,最引起人們關注的當屬消防安全。
地下建筑空間的火災特點
地下建筑空間的最大特點是封閉性,由地下建筑空間與地面相通的門、窗、孔、洞較少,通到地面的途徑只有樓梯、電梯等人工設計的通道。“封閉”造成建筑空間天然光線差、只能靠人工照明,通風條件差、潮濕憋悶,對外的通道少、給人負面心理暗示等弊端。由于地下建筑空間的特殊性和使用上的多樣性、復雜性,其火災危險遠遠大于地上建筑,火災的預防問題也要比一般建筑困難得多。
隨著我國地下建筑空間的廣泛利用和不斷興建,有關消防部門對地下空間的分類、分布、建筑特點、通風形式、消防設施等基本情況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發現商用的地下空間普遍存在嚴重的火災隱患,其中地下商場(兼具了地下空間和大型商場的雙重特點)因其人員流動量大、火災荷載密度大、用電負荷高、隱蔽工程多,成為發生火災次數最多,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最嚴重的場所。
地下建筑空間的火災是最難撲救的火災之一,其特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發煙量大、毒氣重
地下空間火災的發煙量與可燃物物理化學特性、燃燒狀態、供氣充足程度有關。在同等條件下,地下建筑空間發生火災時的顯著特點是煙量大、煙霧密度高、毒氣重。這是因為地下建筑的煙霧擴散渠道有限,火災產生的煙霧無法有效擴散,都積存在地下有限的空間內(地上建筑火災產生的煙氣有80%可通過破碎的窗戶擴散到大氣中);其次是地下建筑空間內的空氣流通不暢,固體可燃物陰燃時間稍長,不充分燃燒會導致大量煙霧的出現;第三是地下空間燃燒中產生CO、CO2等有毒氣體濃度迅速增加,這是地下建筑火災中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
(2)火場溫度高、易發生“轟燃”
當地下建筑空間發生火災時,由于空間封閉,灼熱的煙氣很難排出,致使內部空間溫度上升很快,煙氣和熱量的聚集,能使溫度在短時間內迅速上升到800~900℃,煙氣的溫度也可達600~700℃。這種地下空間的高溫和高濃度煙氣加上陰燃物多、內壓大,極易產生十分危險的“爆燃”現象,空間的空氣體積急劇膨脹,溫度急劇升高,這種情況是地下空間火災撲救的重大困難。
例如,1984年山西的某地下倉庫火災,總面積2810平方米,著火后共延燒了41天,火災溫度一直維持在1000℃左右,地下空間內CO濃度超過了人體承受濃度值的2000倍,并多次發生典型爆燃現象。燃燒物產出的熱量幾乎全聚集在建筑物內,除庫內可燃物燒毀外,混凝土大面積破壞,局部結構塌方。再如1987年江西南昌老福山地下商場特大火災,內部溫度達800~900℃,延燒了17個小時,高溫使商場內一切可燃物燒成灰燼,鋼筋混凝土的結構大面積爆裂露筋。
(3)泄爆能力差
由于地下建筑基本上是個封閉體,易燃易爆物品發生爆炸時,泄爆能力差。黑龍江省雞西市的一個人防工程,曾因汽油引起連續爆炸;武漢一座辦公樓的地下室內因充滿汽油與空氣的混合氣體而發生爆炸,這2起事故均使建筑結構受到嚴重破壞。
(4)人員、物品疏散困難
首先是地下空間發生火災時,會造成嚴重缺氧。當空氣中含氧量降到15%時,人的肌肉活動能力就會下降;當空氣中含氧量降到10%~14%時,人就會四肢無力,產生判斷錯誤;當空氣中含氧量降到6%~10%時,人就會暈倒;當空氣中含氧量降到5%以下時,人會立即暈倒或死亡。而地下建筑空間火災造成的缺氧現象要比地面建筑火災嚴重得多。
其次是地下建筑空間疏散出口少,人員只能通過樓梯才能到達室外,加上煙氣的蔓延速度要比人員疏散速度快得多(煙的水平擴散速度一般為0.5~1.5米/秒,垂直上升速度比水平擴散快3~4倍),流動性難以把握,往往與人流方向一致,致使被困人員在能見度極低的環境內難以脫險。人員疏散尚且如此,轉移地下空間的物品就更是難上加難了。以地下停車場為例,火災發生時場內的汽車必須通過人員駕駛才能進行移動,大量的濃煙聚集,降低了司駕人員對視覺距離和方向的敏感性,十分不利于人員逃生和車輛疏散,而且地下停車場火災還可能因所停車內油料的閃燃點較低,具有助長火勢蔓延及爆炸的危險。
(5)可調用的消防力量和裝備難以靠近火場
地下建筑空間自然采光差,火災發生時濃煙彌漫,火場內部能見度極低,加上內部分隔錯綜復雜,通道彎曲多變,水槍射流往往鞭長莫及或擊不中火點。火情不明會影響有效的火場指揮決策和火災撲救,進出口少又使得可調用的消防撲救裝備難以靠近火場。
地下建筑空間火災主要是以防為主,立足自救
在利用地下空間之初,開發商就要安裝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好消防分區、合理地設置自動滅火設備。一旦發現初期火災,就要利用地下建筑設置的各種消防手段將其撲滅,防止蔓延(關閉空調系統,停止送風,防止火勢擴大,并迅速報火警;開啟排煙設備,排除火場煙霧,防止煙霧擴大蔓延,提高火場能見度;迅速引導人員疏散至防煙安全地段;關閉防火門、防火卷簾,打開室內消火栓噴水滅火等)。這是提高地下空間安全性的積極自救。地下建筑消防系統的基本構成見圖1。目前,對地下建筑空間火災處置原則是救人先于滅火,多種情況下用水進行撲滅,必要情況時采用氣體滅火劑或泡沫滅火劑,撲救戰術一是選擇進風口強攻,二是全面封堵實施窒息滅火。
地下建筑空間的火災危害
(1)可引發地面建筑火災
目前,很多寫字樓、大型商場、酒店、高層住宅的地下部分都附建有娛樂場所、停車場、健身房、商業街,這些地下空間大多都設有與地上建筑部分相通的電梯、樓梯、管道井等。地下空間一旦發生火災,產生的熱量和煙氣在“煙囪效應”的作用下迅速向地上建筑蔓延,嚴重的會引發地面建筑火災。
1999年圣誕節,長春市夏威夷大酒店地下洗浴中心發生一起特大火災,大火是由包房中一截未熄滅煙頭引燃可燃物導致的。火災發生時地下洗浴中心一片火海,濃煙將整個15層的酒店全部籠罩,消防隊員分成若干小組逐個房間搜尋和營救被困人員。此次火災過火面積347平方米,有20人在大火中喪生。
2000年12月25日晚上,河南省洛陽市東都商廈地下一層進行電焊作業時,電焊熔渣掉在地下二層家具商場的沙發上,引發火災。發生在地下二層的烈火濃煙很快擴散到地下一層和地上各層,當時,地上4層的夜總會正有400多人聚會,下樓的通道被煙霧毒氣封閉,一時疏散不力,竟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傷。洛陽大火是我國地下建筑火災中死傷人數最多的一次。
(2)可威脅建筑基礎結構的安全
一般來說,作為建筑物承重和支撐體系的墻、柱、梁、樓板、樓梯、坡道等鋼筋混凝土構件,具有很好的耐火性能,火災對這些構件的破壞有直接灼燒危害,或結構性能受到破壞。鋼筋混凝土結構在火災中嚴重損傷甚至倒塌的情況并不鮮見。
就地下空間火災而言,“可威脅建筑基礎結構的安全”并不是在危言聳聽。盡管處于整個建筑的基礎部位的鋼筋混凝土更厚重而且熱傳導系數很小,當發生地下建筑空間火災時,現場溫度比地上建筑火災的溫度要高很多,加之散熱困難,鋼筋混凝土自然冷卻所用的時間會更長,基礎構件表面的裂化程度會更嚴重。這說明建筑構件在溫度場作用下,鋼筋混凝土材料性能發生嚴重劣化,導致結構不同程度的損傷和承載力的下降。
決定構件溫度場的主要因素是火災的溫度-時間過程、構件的形狀、尺寸和混凝土材料的熱工性能等。有研究表明,火災溫度超過600℃、采用水冷卻的混凝土在工程上已失去利用價值;高性能混凝土在高溫作用下,很容易產生爆裂的現象,導致鋼筋外露、直接受火,降低承載能力。加上天花板、PVC下水管道、電線和照明設備的燒毀,地下空間火災對整個建筑結構安全產生的威脅可想而知。
地下空間火災向建筑工程、建筑材料、消防技術等領域提出課題
地下建筑空間火災的嚴重危害性和后續帶來的巨大損失向建筑工程、材料科學、消防技術領域提出了挑戰。火災后人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是建筑物過火部分的安全問題,而地下空間火災過后,因傷及了隱蔽的建筑基礎部分,人們更加關心地下和地上整個建筑的安全問題。這是關系到經濟發展以及火災后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也是火災工程研究的跨學科重要課題。
對于地上建筑火災后的工作是組織專業人員對建筑結構和建筑構件的損壞程度做出評價,提出經濟合理的拆除或修復加固處理方案,盡快地恢復生產和使用,減少經濟損失。對于涉及建筑物基礎的地下空間火災后的評估,由于課題的交叉性和復雜性,針對火災受損鋼筋混凝土結構可靠性評估的研究較少。
對建筑工程領域提出的挑戰涉及了鋼筋混凝土結構基本理論、結構可靠性理論、優化設計理論、建筑火災安全設計理論、結構抗火設計研究以及對火災后受損結構維修加固策略及施工工藝等多個方面。
對材料科學領域提出的挑戰涉及了建立對火災后鋼筋混凝土結構及構件有效統一的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檢測及標準、建筑材料在高溫環境下的特性變化、不同的冷卻方式對建筑材料的力學性能的影響、火災后建筑物的加固材料多個方面。
只有從基礎理論研究和火災工程實踐的結合中才能制定出能夠反映最新科研成果的規范標準,再用于指導工程實踐。
大型空間建筑綜合體(簡稱大型綜合體)有很多種類:①機場、碼頭、車站等交通樞紐,其特點是大空間、多層次、立體交集,被稱為大體積建筑;②大型購物中心、超級商場,其特點是雖然層間不很高,但平面面積很大,被稱為大面積建筑;③寫字樓群、綜合性劇場、禮堂、展覽館、體育館,其特點是采用中庭共享空間。這些建筑的共同特點是空間高(單層層高達10~16米甚至更高),面積大(單層面積達2~4萬平方米甚至更大),與輔助建筑組合在一起共同形成了龐大的建筑綜合體(建筑面積達10多萬平方米)。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不僅鋼材與混凝土提高了強度,新型建材的種類也大大增加,各種合金鋼、特種玻璃、有機材料開始廣泛應用,為大空間建筑實現輕質、高強的覆蓋屋頂實現了有利條件。在結構體系方面,除了傳統的梁架、桁架體系得到了發展,薄殼、折板、網架、懸索,以及張拉、懸掛、充氣等新型結構也得以應用,實現大空間建筑的技術手段擴大到了以前根本無法想象的范圍,見圖2上海虹橋交通樞紐。
大體量、多功能的大型空間建筑綜合體具有客流高度密集、多種系統設備共存、多種交通工具交集、包含著大量的致災因素的特點。火災是這種建筑的主要災害之一,對其的重視程度排在了地震、爆炸和水災的前面。對這類建筑綜合體的消防設計,既具有一般公共建筑消防設計的共性,又因其面積大、空間高、使用功能特殊,消防設計具有一定的個性。
大型空間建筑綜合體的火災特性
超大空間建筑由于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火災特性與一般建筑不盡相同。
(1)火災誘因多
大型空間建筑內部人流密集、功能復雜,設備繁多,存在著多種火源和大量的可燃物,不僅起火因素復雜多樣,而且危險大。大型空間建筑的起火原因與一般建筑物起火原因相似:有因為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的,有因為化學或生物化學的作用造成的,有因為用電電線短路引起的,也有因為人為縱火引起的。
(2)氧氣足、燃燒穩定,空間大、煙氣擴散彌漫
燃燒能否成災,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限制火災生長、擴散的手段及滅火的措施和計劃是否完備。大型空間建筑中供氧充足,火源燃燒穩定,煙氣產生量取決于可燃物的成分,不會發生轟燃現象。建筑空間高大,一旦火災發生,煙氣容易擴散彌漫;即使著火點所在區域的空調系統聯動關閉,但相鄰區域的空調系統仍在運行,會造成層化后的煙氣加速水平向擴散,未被封閉的樓梯間,自動扶梯,管道井,排氣道,均成為火災蔓延的通道。而且火災燃燒中的火羽流還會隨煙氣通過開敞的途徑向四周傳播,使火災影響范圍擴大。
(3)火災探測和自動消滅難度大
大型空間建筑普遍具有“高、大”的典型特點。高大的空間導致頂棚處難以聚集足夠的煙氣、熱量,致使常用的點型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普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難以發揮功效。消防系統的設計是此類建筑消防設計的難點,主要體現在防火分區設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防排煙系統設計等幾個方面。
(4)人員密度高、疏散困難
超大空間場所多為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絕大多數人對場地疏散路線不熟悉,更不了解建筑布局及周圍環境。在火災情況下,人員容易驚慌,加上空間大、疏散距離長、能見度差、心理恐慌等因素,如果在防火設計上面出現問題,很難做到及時、有序地逃生。
(5)不同功能區域的火災強度有較大差別
大型空間建筑是將多種使用功能體現在一個封閉的空間內,通過步行道、樓梯、自動扶梯、電梯等相互銜接串聯,形成了功能的連續和空間的銜接。由于空間內各功能部分的火災荷載不同,不同功能區域的火災強度有較大差別。
大型空間建筑綜合體對傳統的建筑防火設計提出嚴峻挑戰
由于大型空間建筑綜合體在建筑結構和使用功能上的特殊性,其火災發生發展的規律十分復雜,目前還十分缺乏關于這類火災的基礎資料和實驗數據。建筑結構形式和造型的不斷創新,功能的越來越復雜和綜合化,大大突破了現行國家規范的規定,使傳統的建筑防火技術和“處方式”的防火設計方法顯露出明顯的不足和多方面的局限性。如何有效防治大型空間建筑綜合體的火災,是當前消防領域面臨的嚴峻的挑戰。這些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防火分區劃分問題。為了滿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完整性要求和結構特點,許多大型空間建筑或其中的某些區域不能按照現行規范標準劃分防火分區,防火分區的面積大大超出規范要求。
(2)安全疏散設施問題。由于建筑體量大,需要疏散的人員多,疏散距離過長,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等,使安全疏散設施不能滿足規范要求。
(3)防火分隔方式問題。為了滿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結構特點及美觀要求,一些大型空間建筑不能按照現行規范進行防火分隔。
(4)結構的抗火設計問題。由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觀要求,無法對結構進行防火保護或無法達到規范要求的耐火時間。
(5)排煙系統設置問題。對于某些超大空間建筑綜合體的防排煙設計現行規范沒有涵蓋;一些建筑由于體量超大,現行規范規定的排煙量在工程上無法實現;某些建筑或其中的某些局部無法按現行規范規定設置機械排煙系統。
(6)滅火系統設置問題。對于超大空間建筑的滅火措施現行規范沒有涵蓋;某些具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或其中的某些局部無法按照現行規范設置滅火設施。
這些問題都是依據國家現行規范、采用傳統防火設計方法無法解決的難題。這也清楚地表明了消防領域當前面臨的矛盾,一方面是經濟建設發展越來越快,傳統和非傳統的致災因素越來越多;而另一方面是消防技術的落后和消防規范的滯后。
隨著性能化防火設計方法的引入,相關人員發現若要做好大型空間建筑的消防設計,還有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 大型空間建筑的結構安全性
作為建筑體系中起安全作用的結構,承載著整個建筑的生命,同時也是人們在危險境遇下最后的防線,因此掌握超大空間建筑結構的特點、安全性指標,對結構的防火保護、抗火設計就顯得尤為重要。
? 大型空間建筑的火災發展模型
這是進行性能化防火設計的基礎,主要包括火源模型、火羽流模型、頂棚射流模型、轟燃的臨界熱時放速率模型、煙氣流動及其控制模型、以及防排煙設計、人員疏散設計等。現有的火災發展模型大都是在普通建筑條件下建立的,直接應用于大型空間建筑上未免有些牽強。
? 大型空間建筑內可燃物品的火災蔓延規律
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有效防范和杜絕特別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為目標,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治理“三項行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安全生產能力、安全生產監管隊伍“三項建設”,推動全市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努力實現省政府下達給我市的安全生產控制目標。為迎接建國60周年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市政府就進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切實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樹立起抓經濟建設是政績,抓安全生產同樣也是政績的理念。各級、各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級、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要把安全生產放在重要位置,強力推進安全生產工作。其他領導成員實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要把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列為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完善安全生產的考核制度和考核體系,把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作為考核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能,做好安全生產的專業監管、直接監管、具體監管和綜合監管工作。各部門要相互配合、加強協作,共同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通過各職能部門的認真履職,確保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企業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主體。要認真遵守并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企業法人代表”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建立健全“企業法人代表”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好對政府、社會和本單位員工的“安全生產承諾”,把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職工,提高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
要著力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要把安全生產承諾制度貫穿于企事業單位誠信體系建設之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體系、利益導向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要把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誠信表現與其切身利益直接聯系起來,對不講誠信、見利忘義、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給社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并在媒體上曝光。
責任部門和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
二、標本兼治,認真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
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對發現的隱患特別是重大隱患,要加大投入,不僅治標,更要治本。進一步完善“專家查隱患、政府搞督查、部門抓監管、企業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對重點企業繼續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和領導包案制度。要組織力量對各行業(領域)影響安全生產的隱患和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隱患及時消除。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分級管理制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要突出抓好煤礦隱患排查,嚴防瓦斯、火災、水害、冒頂等事故,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規范煤炭資源整合,加強技改、兼并、重組、托管期間煤礦的安全監管。要嚴密防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坍塌、墜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快病險尾礦庫治理。要組織開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橋梁、隧道和建設施工項目安全大檢查,加大資金投入和危橋改造力度,并加強通行、使用管理,防范坍塌、墜落、塔吊倒塌等事故的發生。要切實加強冶金、有色等工業企業起重、吊運、冶煉、鑄造等設備設施的維護檢修,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各環節事故隱患,嚴把新建、改(擴)建項目設立、竣工投產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嚴防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對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于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業、小作坊的火災隱患,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做好電力、民爆器材等其他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偷盜、破壞電力設施和違法制售、使用火工品等行為。
對于排查出的各類隱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標準、定期限、定責任人的要求,分類治理,堅決整改。凡是能夠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嚴格落實整改計劃和應急監管措施,限期整改,確保萬無一失;對拒不整改或經過整改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群眾舉報、定期督導制度,確保隱患的及時發現和整改,努力杜絕新的隱患。
責任部門和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
三、突出重點,狠抓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今年是建國60周年,是全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全國“安全生產年”,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特別是要加強全市高危行業和重點領域的專項治理,創造和諧氛圍,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繼續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加大小煤礦的整合重組力度,一季度完成小煤礦整合重組方案報批工作,上半年完成小煤礦技術改造方案審批工作,力爭年底前完成小煤礦整合重組工作。嚴格執行小煤礦兼并、重組、托管期間停產整頓要求,實行派駐停產監督員制度,死盯死守,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生產行為。要加大礦井技術改造安全監管力度,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切實加強礦井通風,做好防瓦斯、防治水、機電運輸和頂板管理工作,保持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牽頭單位:市安監局、市國土局。責任單位:市安監局、市國土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委,有關縣、區政府。
(二)推進非煤礦山行業整治。大力推進尾礦庫專項整治。存續的196家尾礦庫中,手續不全、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季度前進行關閉。強制推行露天礦山中深孔爆破技術和機械化采裝、地下礦山機械通風和實測工作,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許可。深化非煤礦山專項整治。露天礦山重點治理邊坡事故隱患,地下礦山重點治理采空區事故隱患。加強基建礦山安全監管。嚴格控制基建期,無正當理由,基建期內完不成基建工程的,停止建設,實施關閉。加大對礦山企業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無證采礦、以采代探、越層越界等盜采國家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維護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穩定有序。
牽頭單位:市安監局、市國土局。責任單位:市安監局、市國土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有關縣、區政府。
(三)加大危險化學品行業整治。著力做好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存儲企業安全監管。完成市油漆廠等3家市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停產工作。督導省政府確定的6家安全防護距離不足企業承諾事項的落實,做好市政府確定的10家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工作。做好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工作。推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強化安全技術應用,把握好新、改、擴建項目安全審查關。
牽頭單位:市安監局。責任單位: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交通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中小企業局、市規劃局、市工商局,有關縣、區政府。
(四)做好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專項整治。嚴格規范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生產經營企業現場監督檢查,遏制生產經營單位違規行為。做好深澤等3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清理關閉工作,完成市土產公司及三個縣4座新建標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建設。建立全市劇毒化學品治安管理系統,通過系統來實現對從業單位備案登記、庫房管理、流向管理等,提升危爆物品管理水平。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規范全市危爆物品各項行政審批,規范業務流程管理,不斷提高危爆物品管理的公信力。
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專項行動,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黑“窩點”。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安監局。責任單位: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促局、市供銷社、市工商局,有關縣、區政府。
(五)消防安全檢查專項整治。認真落實新修訂的《消防法》,推進消防行政許可改革。重點加大在建工程的監督,督導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避免新、改、擴建工程形成先天患。推廣城市建筑消防遠程監控技術。通過有資質的中介組織對單位提供自動消防設施遠程托管和維護,充分發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作用,實現火災早報警、早處置,最大限度降低火災損失。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市農村消防工作建設標準》,加強農村防火工作,督促完善農村消防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消防組織,不斷提高農村抗御火災的能力。要繼續加大重點消防單位監管力度,推動消防隱患整改,確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消防支隊,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衛生局、市國資委。
(六)抓好道路交通專項整治。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嚴禁不具備資質的人員從事營運駕駛和水上營運工作。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嚴禁不具備資質的人員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工作,加大對不符合規定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和車輛的清理和整頓力度。繼續加大對危險路段的治理工作,加大公路改造、養護資金投入、山區道路護坡、涵洞隱患的整治,做好應對自然災害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準備。加大在建石環、張石道路橋梁的專項整治力度,加強對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強重點車輛排查治理,督促客運、旅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等有車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所屬駕駛人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實車輛定期維修維護和出車前安全檢查制度,確保“病車”不出門。加強校車管理,加強對中小學校車的安全管理,嚴格駕駛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隱患。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從嚴查處酒后、無證駕車、農用車違法載人、超速行駛、客車超員、疲勞駕駛、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依法查處一起,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認真做好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監護工作。重點做好重大節日、重要時段等敏感時期道口監管,加強設備設施維護檢修,確保功效發揮正常。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交管局、市安監局。
(七)突出建筑施工專項整治。繼續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以預防高處墜落、坍塌等多發性事故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95%以上。對中等工程監督檢查次數不少于3次、大型工程不少于5次,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責令整改的施工現場復查率達到100%。依法對建筑施工企業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嚴格審查。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施工的,要依法進行處罰。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申請省建設廳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加強在建工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防止盲目趕工期、趕進度而違章施工,杜絕坍塌、機械亡人事故發生。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事故預警和監督檢查。嚴禁在不利于室外作業的高溫、炎熱、嚴寒、強風、大雨、雪、霧等惡劣環境下施工生產。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安監局、市規劃局。
(八)教育、衛生行業專項整治。教育部門要突出抓好農村學校和民辦學校的安全工作。加強冬季取暖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防止煤氣中毒、觸電事故發生。開展校園及周邊安全大檢查、大整治,消除各種隱患,減少和避免傷害事故發生。加大校舍、校車等設施設備的安全隱患排查,確保師生校園內平安和出行安全。
要加強食品、公共場所、飲水、化妝品、消毒產品、職業、放射以及建筑工地食堂衛生的監督、檢查和檢測。加強對毒麻藥品、放射源、消毒隔離、生物安全實驗室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管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食藥監局、市工商局。
(九)特種設備專項整治。要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現場檢查。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設備,不斷消除監管上的盲區和死角。積極在全市開展車用氣瓶和冶金起重機械專項整治活動,解決突出性、傾向性問題。重點抓好人員密集場所、旅游景區、高層住宅樓特種設備隱患治理,確保人們生產、生活和休閑安全。
牽頭部門:市質監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國資委、市中小企業局。
(十)電力專項整治。積極推進安全風險管理。全面落實供電企業安全風險管理工作推進方案,以防人身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和誤操作等典型事故風險為重點,制定并落實風險控制措施。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與監督。從嚴查處管理、裝置和行為違章行為,杜絕各類事故。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繼續深化電網和設備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實遺留問題的整改。繼續加強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大對高危客戶的用電檢查力度。建立健全高危客戶用電安全隱患檔案,重大隱患做到“一患一檔”,指定專人跟蹤、督促整改,及時反饋整治工作進度。積極開展輸電線路保護區域內的樹障清理及“線下三違”治理工作,積極開展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
牽頭部門:市工促局。責任單位:市工促局、市公安局,*電業局。
四、關口前移,認真做好安全生產“雙基”工作
(一)推進安全社區創建和鄉鎮建設工作。市內五區政府要嚴格按照《全國安全社區的標準》,認真開展安全社區創建工作。一季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完成對我市已創建試點國家級“安全社區”的評估驗收和命名掛牌工作。二季度做好創建經驗的推廣工作。在全市啟動第二批國家級安全社區創建活動,年內實現國家安監總局確定的在“十一五”期間省會城市至少要有10個社區達到國家級“安全社區”的目標。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鄉鎮(街道)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執法人員,規范委托執法工作,有條件的縣(市)、區爭取在今年全部完成委托執法工作。繼續鞏固加強安監站建設和人員配備工作,確保安全監察裝備、防護等業務經費投入。
(二)抓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要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強化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利用宣傳咨詢日、講座、競賽、板報、標語等形式,開展好“安全生產年”、“安全生產月”和“消防宣傳月”等活動,積極營造“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氛圍。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進企業等活動,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文化素質。依法做好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督促企業強化對一線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各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及監督作用,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加大對重大隱患治理、重大責任事故查處及相關責任追究的報道力度。
(三)大力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夯實企業安全基礎。扎實開展安全生產能力建設,提升企業整體安全水平。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考評辦法,積極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規范企業安全生產活動,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繼續強力推進機械制造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重點加快推進縣(市)、區機械制造企業標準化進程。啟動紡織企業標準化工作。按省安監局要求,市屬企業完成達標掛牌任務。有紡織企業的縣(市)、區必須確定1家紡織企業為試點,開展紡織標準化達標活動,力爭上半年達標掛牌。推廣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工作。在上半年完成7家試點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爭取年底前全市50%的企業達到標準化要求。推進危化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制定市、縣兩級危險化學品單位標準化具體工作計劃,完善市級考評機構和考評機制,合理安排認證。
牽頭部門:市安監局。責任單位:市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
五、加大力度,積極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監管工作
按照國家、省關于加強作業現場職業危害監管的要求,督導企業建立職業危害管理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執法檢查,糾正危害企業員工身體健康的違法行為。強化對作業現場職業危害的監管,并按規定落實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工作。各級安監與衛生部門要加強溝通協商,劃清職能,明確分工,責任到位,做好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用人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制度。在2008年職業危害申報摸底的基礎上,督促用人單位因新建、改建、擴建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所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履行申報義務,使申報工作規范化、經常化。對不認真履行職業危害申報義務的用人單位按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行政處罰。二是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監管手段。強化職業危害現場監督檢查的技術支撐力度。要按有關要求購置現場監督檢查、檢測檢驗設備,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監管水平;三是開展職業衛生專項整治。按照《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把礦山、冶金、有色金屬、建材、機械、輕工、化工等職業危害嚴重的行業作為整治重點,對礦山開采、冶煉、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電鍍、電子制造、裝飾材料加工等企業進行專項治理,及時查處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全市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狀況得到根本性的好轉。
牽頭部門:市安監局。責任單位:市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
六、嚴格執法,嚴厲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日常執法監察的同時,以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等高危行業為重點,繼續開展安全生產集中執法監察,加大對事故隱患的執法監察力度。抓住重大節日和重要時段等特殊時期,對煙花爆竹生產、銷售、經營和倉儲,危險化學品行業,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專項執法。根據安全生產形勢需要,對全市建筑、電力、礦山領域和企業開展聯合執法,探討和完善安全生產行政聯合執法長效機制。
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要公正執法、廉潔執法、嚴格執法,加大對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接到的各類舉報案件,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嚴厲查處。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對發生事故的單位,不僅“順查”追究企業主體責任,還要“倒查”追究監管責任。對因失職、瀆職和等行為造成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舉報人給予保護,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牽頭部門:市安監局。責任單位: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國土局、市工商局,*電業局。
七、提升水平,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各級要在提高制定預案質量上下功夫,切實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針對性。在督導各類大型企業做好各種預案的基礎上,重點督導中小企業、個體私營企業編制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預案覆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