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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我縣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打造一支“精干多能、專業高效”的常態化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國辦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應急隊伍建設實際,現就加強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建設提出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眼應對復雜風險威脅,完成多樣化應急救援任務,按照“拉得出、用得上、聽指揮、起作用”的要求,統籌整合,嚴格管理,科學調度,保障有力,建設一支“精干多能、專業高效”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
二、隊伍組建
1、組建原則:有利于組織指揮、有利于執行任務、有利于管理保障。
2、隊伍名稱和性質:按省文件精神,將縣綜合應急隊更名為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作為縣委、縣政府的一支常態化綜合應急救援工作機構,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
3、隊伍組成: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從退伍軍人中招聘,為合同制隊員,人數30人。隊長由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擔任,政委由縣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兼任,縣應急辦主任、縣公安局分管領導兼任副政委。
4、隊員的聘用。
(1)將按要求公開招聘的30名退伍軍人全部納入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聘用人員的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執行,以縣公安局為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二年,期滿后解聘或續聘。
(2)對工作表現突出、執行應急任務出色的應急隊員,聘用隊員予以延長聘用期,對符合條件的,按照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可通過公開競爭選聘到縣有關單位。
三、管理指揮
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受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委的領導,縣政府應急辦協調指導。
日常工作管理歸口縣公安局負責,納入縣公安消防隊伍的統一管理,集中使用。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保正常有效運轉。縣公安局要明確分管領導,督促縣應急救援大隊切實履行職責。涉及縣重要的工作安排,縣應急救援大隊要積極配合。縣應急救援大隊的工作安排須及時報縣應急辦。
執行突發事件應急任務,根據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委的指令,按照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預案以及有關法律規章實施調度指揮,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在執行具體應急任務時,縣應急救援大隊應服從配合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各部門的救援隊伍,礦管、醫療、交通運輸、民政、地震、規劃建設、市政、通信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納入縣綜合應急救援統一調度、作戰。
四、職責任務
1、承擔消防工作。
2、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
3、協助有關專業隊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災害、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
4、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綜合性應急救援工作。
五、相關保障
1、經費保障。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建設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合同制隊員的工資津帖及保險按石黨,工資1200元/人,醫保、社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規定標準繳納;業務、辦公經費列入部門預算;首次掛牌開辦所需的辦公、生活、訓練等設施經費按實際需要給予專項經費安排;應急隊員執行任務補助據實另行申撥;應急救援車輛、裝備和物資購置,按照縣政府議事規則,由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縣應急辦簽署意見、縣財政審核、縣政府審定的程序,實行“一事一議”,盡量整合使用相關單位現有裝備。
2、裝備物資保障。縣各相關部門應根據上級有關裝備配備標準和《縣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實施方案》要求,完成裝備以及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配備任務。常用應急物資裝備由縣消防大隊建立保障基地儲備;專用應急物資裝備由各專項應急指揮部依職責范圍統一儲備、管理和調度;共用物資由各專項應急指揮部主管部門統一配備,并與綜合應急救援大隊簽訂相關保管、調度、使用協議;重型工程機械和其他非常用應急物資裝備,采取政府租賃、與應急設施制造企業和物資儲備單位簽訂保障協議等方式解決。各單位應加強動態管理,確保應急救援需要。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所需車輛器材裝備按照《國家〈縣級綜合性(消防)應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標準〉》結合實際需要配備,分二年配備到位,2010年底前完成配備標準的60%,2011年完成100%。所需經費由縣財政專項安排,由縣消防大隊負責落實。
3、訓練保障。訓練基地建設,縣消防大隊應根據我縣災害事故特點,參照《國家〈消防培訓基地設施建設標準〉》,按照要求,抓好訓練基地建設。要強化應急救援隊伍的訓練,全面提高隊員的救援技能和隊伍的整體戰斗力,當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快速集結,快速反應,高效運轉,有效處置。訓練由縣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實施,要結合縣人武部的民兵訓練,開展多技能、多科目的訓練。一是要集中組織縣綜合應急救援大隊隊員進行訓練與演練,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應急救援能力。年度訓練時間要達到10個月160天,不少于1120小時。其中體能訓練時間不少于160小時,共同科目訓練時間3個月48天,不少于288小時,專業科目訓練時間7個月112天,不少于672小時。二是要把各專項指揮部、各單位專業應急分隊隊員,列入訓練計劃,提高全縣應急隊員的應急能力。年度訓練時間要達到30天,不少于180小時。
4、其他保障。加強信息保障,建立縣綜合應急救援信息保障制度,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加強交通道路保障,開辟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公安、交通運輸、高管等部門接到應急救援命令后,優先為應急救援提供專門通道和必要的交通管制。
六、有關要求
(一)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各地財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加強和完善各類應急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應急隊伍體系。
(二)工作目標。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市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全面加強重點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鄉鎮、街道、村(組)、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同時,不斷規范應急志愿服務組織,基本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應急隊伍體系,使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
二、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是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的基礎,市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應急機構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管理指揮機構和辦事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落實一至兩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應急管理。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除成立應急機構外,鄉鎮(街道)要確定1-2名應急管理協管員,村(社區)要確定一名應急信息報送員。力爭在年內真正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保障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建立健全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一)全面建設市綜合性應急隊伍。要以現有消防隊伍為主體,其他專業應急隊伍為依托,組建一支用現代先進救災技術裝備,反應迅速、技術過硬、作風頑強、精干高效的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以外,還能有效執行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安全生產事故,恐怖襲擊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并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防汛抗旱、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非煤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污染事故、水上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由市消防大隊牽頭,市安監、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協助,市財政將對購置的必要設備和所需工作經費方面給予支持。
(二)加快建設鄉鎮(街道)綜合性救援隊伍。要指導、督促鄉鎮、街道加快推進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為基礎,組建街道、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人員不少于50人,名稱為“××鎮(鄉、街道)綜合應急救援隊”。發揮他們在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中的就近優勢,參與搶險救援、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發揮信息員作用,發現突發事件苗頭及時報告,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災情評估等工作,參與有關單位組織的隱患排查整改。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增強防災減災意識,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強化應急培訓,切實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
市工業園區也要結合實際,以公安、城管等隊伍為依托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四、進一步加強全市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強化防汛抗旱隊伍建設。針對我市地處江淮分水嶺地區易旱易澇的特點,市水務部門要依托水利工程管理和科技人員、公安、武警、消防、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人員等組建市、鄉二級防汛抗旱專業隊伍,開展有關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險、險情處置、人員安全轉移和干旱緊急情況下應急供水等,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同時,合理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和裝備,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資、裝備調用機制。
(二)加強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建設。我市氣象災害頻發,市氣象部門在進一步抓好人工降雨、防雹、防雷等氣象專業技術力量建設的同時,全面完成每個鄉鎮(街道)1-2名氣象協管員,每個村1名氣象信息員的聘任工作,接收和傳達氣象預警信息,收集、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宣傳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協助鄉鎮(街道)、村制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群眾緊急避險,參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和災情調查上報等工作。
(三)加快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市國土部門要加快組建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及時開展相關區域地質災害調查及預警預報和趨勢預測,提出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建設和措施;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值守、險情和災情匯總上報;協助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開展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宣傳和應急處置培訓。
(四)進一步強化地震應急隊伍建設。市地震局在進一步擴大地震應急隊伍規模的同時,加強地震應急隊伍的演練培訓,開展好地震監測和跨區域的聯防聯動,大力宣傳應急避險知識。要認真吸取地震應急救援的教訓,為在地震應急救援時能及時調用社會資源,為地震應急救援隊伍提供必要的大型設備,市地震部門應建立吊車、挖掘機、推土地、裝載機、破碎鎬等大型設備信息資料庫。
(五)推進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市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林業企事業單位、民兵、基層干部群眾等力量作用,組建森林消防隊伍。督促國有林場建立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指導從事大面積森林資源培育的單位和個人建立消防力量。要建立與公安消防、武警部隊、駐明、預備役部隊的聯動機制,滿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六)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市安監部門要會同消防、經貿委等部門,依托大中型骨干企業,采取與企業共建的方式,建立配備有較高標準專業救援車輛、裝備和滿足救援工作需要的各類救援物資,具有快速反應和較強的業務能力及技術水平的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我市實際,應分別建立1支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隊和1支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除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外,市政府將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市安監部門還要督促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依法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
(七)加強環境保護應急隊伍建設。市環保部門要依托環境監測、監察機構專業力量,會同相關單位人員組建環境保護應急隊伍,開展好環境質量監測預警,特別是加強對飲用水源地、重點污染源、輻射污染源等區域內環境的監測,開展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點污染源及污染隱患調查,積極參與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八)加強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建設。市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寧洛高速公路運營企業,組織國省道和縣鄉道養護管理部門、路政部門、公路養護工程企業等組建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做好道路緊急搶通、清障保暢等任務。特別是針對我市境內高速公路里程較長,且地處江淮分水嶺丘陵地帶,易多霧、易路面結冰等情況,在及時督促高速公路運營企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搶通道路的同時,加強與公安交警、氣象部門的信息溝通,提高協調處置能力。要依托重點客貨運輸企業組建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完善應急運輸車輛儲備管理機制和征用補償機制。
(九)強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援救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市公安部門要依托交警、消防等專業力量,組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隊伍,承擔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交通管制、被困人員施救、交通疏導等工作。要建立與衛生、危險化學品、道路搶通、氣象、環境保護等專業應急隊伍的信息溝通和聯動機制,提高快速有效處置能力。市交通、海事等部門要會同公安、水務、氣象、農業、衛生、鄉鎮(街道)等單位和部門,組建淮河、池河流經水域及女山湖等湖泊水上救援應急隊伍,開展水上搜救、打撈等應急處置工作。
(十)進一步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托現有衛生醫療機構相關專業人員組建衛生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并開展好對鄉鎮(社區)基層衛生醫療機構人員的培訓,做好傳染病、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等任務。市衛生、農委、質監、工商、商務、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協作,強化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做好食品安全監測預警,參與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十一)進一步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市農業(畜牧業)主管部門要會同衛生、公安、工商、質監、林業等部門,建立由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動物衛生監督人員、動物疫控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等組成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市農業(畜牧業)要保持應急隊伍的相對穩定,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同時加強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所需要的設施設備以及疫苗、藥品、試劑、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做好疫點、疫區、受威脅區動物的監測、封鎖、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無害化處理、緊急免疫接種以及高風險人群的監測防控等任務。
(十二)進一步推進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市主管市政、供水、排水、燃氣、供熱、市容的建設、城管等部門,要依托本地有關企事業單位懂技術和有救援經驗的職工,分別組建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應急搶險救援任務,要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人員在應急搶險中的作用,配備必要的應急搶險設備,做好經費保障,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應急搶修保障能力。
(十三)強化電力和通信應急隊伍建設。市供電部門要依托供電和電力施工企業專業技術力量組建電力應急隊伍,承擔電力設施運行維護、應急搶修等任務,保障電力供應。要加強專業應急裝備、交通工具配備和相關物資設備的儲備,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技能培訓、技能競賽和應急演練,建立區域性合作應急機制,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市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鐵通公司等通信運營企業要依托專業技術力量組建通信保障應急隊伍。市人防辦要充分發揮城市防空警報設施和移動應急通信指揮平臺優勢,建立應急通信保障分隊。
(十四)加強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市質監部門要依托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方面的專業技術力量組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承擔風險隱患排查、應急救援處置等任務。擁有特種設備的企業要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應急能力。
各專業應急隊伍的人數一般為15-50人,名稱為“市××專業應急(救援)隊”。其它行業、有關部門也應結合工作實際,組建專業應急隊伍。
五、加強應急管理專家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一)進一步充實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市民政、安監、衛生、公安等部門要建立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以及綜合管理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和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應急管理專家組,積極參與各類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對,并提出對策和建議,提高有效應對處置能力。
(二)進一步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共青團、紅十字會、青年志愿者協會等團體組織,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消防安全、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領域為重點,在社區、企業建立應急志愿者隊伍。積極支持社會民間組織建立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應急志愿者隊伍或組織。鼓勵應急志愿者隊伍參與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應急救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六、應急隊伍建設的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強領導與統籌規劃。各級政府是推進應急隊伍建設的工作責任主體,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要求,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全力推進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積極引導、扶持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需要,確定本轄區應急隊伍的數量和規模。市公安、國土房產、交通運輸、水務、林業、氣象、安監、環保,電力、通信、建設、衛生、農委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本系統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
(二)強化經費保障與裝備建設。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隊伍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拓展經費渠道,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等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應急隊伍經費保障體系。要加強應急隊伍裝備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同級財政按照一定比例適當補貼。要對應急志愿者隊伍開展培訓和參與應急救援給予適當補助。
(三)協同配合完善應急隊伍運行管理機制。各類應急隊伍組成人員平時在各自單位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集結到指定位置,在當地政府或應急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綜合隊伍、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之間的協調配合,實現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提高應急隊伍的協同應對能力。
(四)加強應急隊伍的培訓和演練。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隊伍年度培訓和演練計劃,經常開展多種應急隊伍參加、多部門協同配合的綜合性應急演練,提高合成應急、有效處置的能力。要依托現有的設施和條件,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基地、演練基地、救援培訓基地建設。
(五)進一步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積極性,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體系。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人員納入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對志愿參與應急人員進行培訓和管理。
(一)重視科研,規范管理,監測預報能力進一步提高
一是繼續完善建設地震觀測設施,提升地震監測能力縣級臺網中心達到13個,實現全覆蓋;在新設行政區——昆崳山保護區選擇了一處深井作為測震、前兆、地下水觀測使用,待儀器到位即可開始觀測;在長島新上黑石嘴、南域村兩處地下水觀測點和長島地震臺流動磁通門,使新建行政區和重點區域臺點分布得到優化完善。
二是加強縣級臺網中心的規范管理。集中兩個月時間,由市局監測臺網中心、技術保障科技術人員組成培訓小組,采取“上門服務,輪流培訓,全面覆蓋”的辦法,赴各縣市區臺網中心現場講課,解決管理和技術難題,使縣市區地震工作人員扎實掌握臺網中心維護管理、數據處理等業務技能,為縣級臺網中心實時監測、信息快報、初步分析,有效服務等各項功能的發揮提供了堅實保障。
三是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基礎性研究。在監測設施日趨完備的基礎上,明確提出進一步加強地震監測預報科研工作,促進專業人員逐步由“值班型”向“研究型”轉變。按照“著眼,先易后難,多方參與,政策引導,長期堅持”的工作思路,從省地震局及聘請7名專家為導師進行學術指導,并專門出臺配套政策,下達7項科研課題任務,鼓勵全局科研人員積極開展基礎性研究工作,對區域地震活動規律、地震觀測方法等展開了有益探索。目前已完成《地區主要活動斷裂及其地震活動性研究》,另有6項課題也進度過半。
(二)立足長效,依法行政,綜合防御能力進一步提高
一是繼續推動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和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嚴把審核、審批關。4月在招遠召開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會議,交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暨地震行政審批工作經驗,研究部署下步工作;5月份下發《關于開展全市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集中在全市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活動,截至目前,市局執法大隊對全市的40多個重點項目進行了執法檢查,取得明顯成效。
二是積極完成國家震害防御數據采集項目工作任務,專門成立了工作組,3月以市政府名義召開會議,對全市64個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動員部署,并提請市府辦下發了《關于開展國家地震社會服務工程數據采集工作的通知》,使該項工作得到穩步推進。
三是堅持以點代面,繼續推進農村民居和城市社區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向各縣市區發放《省農村民居建筑抗震設計優秀方案圖集》,積極推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創建,在龍口市召開了全市農村民居和城市社區地震安全工作會議,部署了任務,提出了要求,明確了目標,其中招遠玲瓏鎮歐家夼村省級示范工程已報省局待批。
(三)立足震情,以練促戰,地震應急能力進一步提高
一是突出抓好實戰應急演練。在完成縣級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建設與應急指揮(監測)車配套的基礎上,為檢驗實戰效果,全市地震系統分二次集中9天時間,以震時通訊聯絡為重點,開展了震時應急指揮和現場演練。期間,局主要領導親自指揮,分管領導帶隊,地震系統40人參與,應急指揮(監測)車行程900公里,覆蓋全市14個縣市區,市、縣兩級應急指揮中心和應急指揮車進行了不同時段、不同氣候條件、各類地形的實地聯通演練,并與省局進行聯通,收到良好效果。省局晁洪太局長親自參與視頻通話,對演練提出充分肯定。其后,對演練進行全系統總結,為地震應急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4月份,完成了地震局應急指揮平臺與市政府應急指揮中心的對接,實現了地震部門與政府的互聯互通,進一步完善了應急指揮中心功能。
二是繼續加強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和地震志愿者隊伍建設。完成了對市級1000多名應急志愿者的登記、注冊和證照發放。各縣市區也按照要求積極開展志愿者隊伍的更新、充實,對應急救援隊伍開展了經常性的培訓和演練。
三是堅持抓好地震應急預案修訂。為適應當前地震應急工作和人員調整變化的需要,對《市地震局地震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完善,可操作性更強。及時對市級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聯系方式重新進行核對、更新;各縣市區也根據各地實際,修訂完善了縣級地震應急預案。
(四)創新形式,高點定位,科普宣傳效果進一步提高
一是加大投入,防震減災科普宣傳陣地建設取得新突破。占地4000平方米、投資1000余萬元的科普教育基地于6月中旬全面竣工開館,6月21日試運營以來接待參觀者已突破20多萬人次,中國地震局、省局領導、市領導分別到基地參觀指導,省內外地震系統的領導也紛紛到基地參觀,深受社會各界歡迎,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益,先后被市科協、省科協,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授予其“省級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和“國家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稱號。縣級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建設也已啟動,年內將建成龍口市地震科普教育示范點。
二是抓好“五進”,地震科普常規宣傳堅持不懈。積極推進地震科普進黨校,縣市區均已將地震科普列入黨校授課計劃;堅持抓好地震科普示范學校推廣,今年全市又有16所中小學被命名為省級地震科普示范學校;充分發揮優勢載體作用,《地震科普報》每月發放數量達到5000份。
一、地震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人員
指揮長:區長
副指揮長:主管副區長及武裝部、政府辦、發改局、民政局、公安分局、科技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
成員:宣傳部、財政局、城管局、人防辦、衛生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統計局、農辦、商務局、安監局、教育局、團區委、土地分局、環保分局、規劃分局、質監分局、消防科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同志。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是:分析、判斷地震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救援;密切注視震情發展變化,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承擔其它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的重要工作。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科技局局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綜合聯絡、震情信息、災情信息、新聞宣傳、條件保障等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抗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掌握震情監視和分析會商情況;研究制定新聞工作方案,指導抗震救災宣傳,組織新聞會,對有關新聞稿進行審核;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測和預警
(一)信息監測
依托市地震局專業監測機構,構建由社會監測點、區值班室、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有關單位聯為一體、覆蓋全區的地震信息監測網絡,實現監測信息共享。
(二)信息報告
區科技局加強與市地震局的聯系,密切關注地震信息,及時上報震情和趨勢判斷意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所有部門要增強防震減災意識,在接到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發生的地震信息后,應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上報。
(三)預警預防行動
上級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劃定我區為地震重點危險區,我區進入臨震應急期。政府采取應急防御措施,主要內容是: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加強震情監視,隨時將震情變化報告當地政府和市地震局;根據震情發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要求有關部門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平息地震謠言,保持社會安定。
(四)地震預警級別及
依據地震的緊迫程度,分為3級:“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是指對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作出劃分;“地震短期預報”,是指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臨震預報”,是指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3級:“5級至6級地震”;“6級至7級地震”;“7級以上地震”。
全國性的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件的方式;省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預報,由省人民政府;我市區域內已經地震短期預報,如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可以48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并同時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地震局和中國地震局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地震災害事件分級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300人以上,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50人以上、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5—6.0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二)地震應急響應分級和啟動條件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I級響應。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負責人為區長。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負責人為區長。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負責人為區長。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負責人為區長。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1、地震系統的災情速報
地震災情速報指地震系統內對地震災情和地震影響情況的速報。地震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范圍、人員傷亡、經濟影響和社會影響等。
區防震減災主管部門負責迅速啟動當地的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地區了解震害信息,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收集災害損失情況,匯總上報區政府和市地震局。
區防震減災主管部門盡快了解震區地震影響和大致破壞情況,震后1小時內(夜晚延長至2小時)將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報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了解和掌握災情發展動態,按1、2、6、6、6、…小時間隔向市地震局報告或傳真動態信息。如有新的突發災情,應隨時報告。
區防震減災主管部門要做到“有災報震災,無災報平安”。
2、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災情報送
震區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
區民政、公安、安監、農業、城管、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及時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發現因地震傷亡、失蹤或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國籍人員,有關部門、邀請單位要迅速核實并上報市外辦和區抗震救災指揮部。
3、震情災情公告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公布震情和災情信息。時應符合保密工作規定。
(四)緊急處置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防震減災主管部門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系。
現場緊急處置的主要內容是:溝通匯集并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埋壓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緊急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害或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后果;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救援物資的接受與分配;組織建筑物安全鑒定工作;組織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各級各類救援隊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與協調。救援隊伍到達災區后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報告隊伍實力,了解災情與救援行動進展;由現場指揮部劃定責任區,部署救援任務;必要時向現場指揮部請求大型機械等條件支援;在救援行動進程中報告救援行動進展、新發現的情況、需要請示的問題;與現場指揮部協調轉移、撤離的安排。實施救援行動時,要執行黨對少數民族的政策,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體現黨和國家對少數民族的關懷。
(五)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上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開展災區搜救工作。
在地震廢墟中進行人員搶救要按照搜索營救程序實施。現場快速展開:現場快速勘察,設置警戒線,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動:展開人工搜索,盡快發現地表或淺埋的受難者,進行犬搜索,找尋被掩埋于廢墟下的受難者,對重點部位進行儀器搜索以精確定位;營救行動:采用起重、支撐、破拆及狹窄場地營救,高空營救等方式,使受難者脫離險境;醫療救護行動:由具有現場急救經驗的專業醫護人員,對受難者進行救護,并迅速轉送醫療站。
軍隊負責搶救被壓埋人員,進行工程搶險。
區公安分局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趕赴災區,撲滅火災和搶救被壓埋人員。
區衛生局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傷員,消除疫情。
不同救援隊伍之間要積極妥善地處理各種救援功能的銜接與相互配合;友鄰隊伍之間要劃分責任區邊界,同時關注結合部;區塊內各隊伍之間要協商解決道路、電力、照明、有線電話、網絡、水源等現場資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隊伍之間保持聯絡,互通有無,互相支援,遇有危險時傳遞警報并共同防護。
(六)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震損建筑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進行危險評估;探測泄漏危險品的種類、數量、泄漏范圍、濃度;評估危險品泄漏的危害性,采取處置措施;監視余震、火災、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損毀高大建筑物繼續坍塌的威脅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誘發的坍塌危險,及時向救援人員發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群眾的安全防護
區民政局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區政府具體制定群眾疏散撤離的方式、程序、行動的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八)次生災害防御
商務、安監、國土資源、環保、公安、農業、城管、發改、教育、技術監督、消防等部門,對處在災區的易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九)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地震局及有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調查,進行損失評估,及時上報評估結果。
(十)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達到上述條件,由宣布災區進入震后應急期的原機關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有關緊急應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宣布。
四、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二)社會救助
區民政局負責接受并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
(三)保險賠付
協調保險機構及時核實受災和損失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保險賠付。
(四)調查和總結
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地震應急響應工作并提出改進建議,上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配備相應設備、人員,確保應急通信系統暢通。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規定要求具備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擁有云梯車、挖掘機械、起重機械、頂升設備等特種救援設備,配備現場地震應急指揮車,并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應急隊伍保障
建立以駐區軍隊和武警、民兵應急分隊、預備役部隊、企事業單位專項應急隊伍為基本力量,以社區自救互救組織、志愿者隊伍為補充力量的地震應急隊伍體系,并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動員社會力量,建立群眾性自救互救組織和應急工作志愿者隊伍。
(四)交通運輸保障
城管、交管等部門負責交通工具、運輸設施和運輸秩序的保障及應急保障儲備的組織協調工作,并按規定確定儲備標準。
(五)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局建立醫療衛生保障數據庫,明確醫療救護隊伍、醫療設施和物資調度等;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發流行;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疫情等。
(六)治安保障
長安公安分局要加強對重要目標的警戒,對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七)物資保障
區發改局會同商務局、財政局等單位,制定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方案。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數據庫。
(八)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積極爭取上級的資金支持,做好區政府應急資金準備及應急撥款。
民政部門:積極爭取上級的救濟物資和資金支持,做好區政府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做好接受、調配社會各界捐款、捐物工作。
(九)社會動員保障
區民政局要會同工會、共青團、婦聯和紅十字會等組織,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建立應急社會動員的長效機制。組織動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眾參與日常訓練和演習,提高應急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區有關部門要規劃設計具備應急水源、照明和衛生設施的緊急避難場所,利用公園、綠地、廣場、停車場、體育場、學校操場和其它空地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十一)宣傳、培訓和演習
宣傳:教育、科技、文體、衛生、共青團等相關部門通力協作,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利用學校、企業、臺站的基地建設,最大程度宣傳和解釋防震減災法律、法規、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地震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訓: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定期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的培訓。將培訓經費列入本年度財政預算。
演習:各有關部門、行業、單位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急演習。
六、附則
(一)獎懲與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
(二)預案的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政府,由區科技局負責解釋。
要認真學習等中央、省、市、區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講話精神,樹立憂患意識,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增強科學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一要深化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黨政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健全協調配合、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獎懲嚴明的責任制度,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進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建立明確的安全監管責任體系。二是嚴格落實企事業主體責任。所有企事業將安全主體責任進行延伸,細化到具體崗位、落實到具體操作人員,并嚴格實施企事業崗位責任制,不斷完善規章制度,做到安全生產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形成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機制。三要嚴格考核。將安全生產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體系,加大安全生產考核權重。加大事故責任追究力度,對因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的,需依法追究生產經營單位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一律從嚴追究,并嚴格實行“一票否決”。
認真按照創建工作方案和規劃,嚴格落實宣傳培訓等6項制度,全面開展創建活動,重點在落實安全監管責任、調整安全發展結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等八個體系建設下功夫。一要建立完善長效機制。認真總結安全生產工作一些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固化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機制,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轉變。要從基層、基礎環節抓起,逐步夯實安全生產根基,專心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長效機制,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工作格局,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安全生產指標考核制度、完善考核點評機制、建立安全生產“黑名單”和失信懲戒制度,加強事故處理公開公布等方面。二要強化科技創新推動。要整合安全科技資源,建立完善安全科技創新體系,探索實施數字化管理,運用高新技術,在原有的重大危險源監控平臺基礎上,建立能夠實時反映企業重大危險__標準化運行狀況,以及便于實施政府動態監管的綜合信息管理網絡,實現由傳統監管向科學監管的轉變,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三要抓緊建設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基地。20__年,區委、區政府把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建設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在6月底前完成建設工作。
消防安全整治方面,要深入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門診大樓和病房大樓)、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三合一”生產經營場所為重點內容的消防安全隱患,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集中整治重大火災隱患。危險化學品方面,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使用等環節制定落實嚴密細致的防范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把防高空墜落、防坍塌、防火災、防觸電作為重點整治環節,強化塔吊、起重機及電梯的運行監控,嚴格施工企業的資質審查,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糾正和杜絕“三違”現象。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大公眾聚集場所、民爆物品、燃氣、特種設備等領域行業的專項整治力度,進一步改善行業安全狀況。
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工作。一要組織開展企事業自查自報。以企事業自查、自報、治理三個環節的職責為重點,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自報和督查、督導、銷號機制,推進企事業每月動態排查上報事故隱患。二要創新監管方式。采取“四不兩直”的形勢,開展集中檢查、專項督查、暗查暗訪,探索建立巡視檢查制度,每月組織1次常態化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企事業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在末端上是否落實。三要真查真改。要把安全隱患排查出來,列表造冊,全面整改,認真落實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切實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四要開展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的普法宣傳。狠抓貫徹落實,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法制水>文秘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