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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省聯社文件精神,切實提高**農商銀行(以下簡稱“我行”)信貸管理水平,**農商銀行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尋找工作開展的切入點、突破口,促進我行信貸結構持續調整和優化,現就2021年我行信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我行將按照省聯社2021年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引,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堅持“專注主業、回歸本源、服務實體、防范風險”的經營思路,始終將“三農”市場作為工作重心,專注服務本地、服務縣域、服務社區,持續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脫貧攻堅戰略”、“普惠金融戰略”,推動農戶、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增戶擴面提質工程,助力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做小做散,合理調整信貸結構,增加對“三農”有效投入的同時,進一步改進支農服務,提高信貸支農水平,加強信貸管理,建立健全信貸規章制度,努力提高信貸資產質量。
(二)基本原則
1.專注三農,回歸本源。始終堅持“立足縣域、支農支小”市場定位不動搖,專注主業,回歸本源,充分發揮自身金融職能,著力支持三農、小微和民營企業發展。繼續依托縣域經濟發展,積極研究縣域經濟新常態、新特點以及地方政府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圍繞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產業特點,促進農村基礎設施、農村旅游產業、農產品消費供給和產業扶貧與振興鄉村戰略的緊密融合,提升我行及各基層網點的金融服務能力。
2.夯實基礎,穩字優先。充分認識到2021年監管政策和貨幣政策變化趨勢,運用五大發展理念加強金融產品研發,穩定優質對公客戶,拓展零售業務,確保雙基聯動工作取得實效,著力提升建檔評級客戶的授信率、用信率,啟動個體工商戶的評級、授信工作,夯實信貸管理基礎穩步推進信貸業務發展。
二、目標任務
貸款凈增20000萬元,不良貸款表內凈降500萬元、表外凈降1260萬元,不良占比控制在4.45%以內。
三、信貸工作指導意見
加強信貸管理,落實信貸工作的各個層面和環節,堅決杜絕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經營行為,做到規范化運作。對于出現的違規行為,我行將根據情節輕重,及時予以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違規積分等嚴格處理!
(一)提升信用工程建設,創建業務發展平臺。堅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的原則,按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整村推進的既定方案,進一步擴大評定范圍,提升貸款質量,完善管理制度,發展更多的信用戶,進一步做好“信用工程”的推廣、提升和延伸工作。建立健全農戶(居民)信用檔案,提高服務水平,加快建檔進度,保證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大力推進“三信”建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和信用企業的評審活動,抓好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評審,成熟一個,評定一個。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抓好落實,進一步優化全縣農村信用環境。
(二)做好客戶定期評級授信工作。
加強評級授信工作,改變過去那種因用信而授信、走過場、敷衍塞責的做法,充分理解評級授信工作的內涵和精神實質,按要求切實做好評級授信工作。1、完成對農戶的信用等級評定,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推進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并合理調整貸款額度,及時開展農戶評級授信工作,逐步做到農戶憑家樂卡支取貸款像支取存款一樣方便,以便節約人手,把有限的人力資源解放出來用于貸款管理等工作;2、完成對縣域中小微企業的精準營銷工作,通過包片名單制精準營銷,擴大我行積極推廣我行信貸業務,通過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實施信貸利率差別化、建立戰略合作等方式,對新的企業客戶加快評級授信工作,對存量的企業客戶定期進行評級授信維護工作,搶占并維護好小微企業及新型農業主體信貸市場。
(三)繼續優化信貸結構,加大貸款營銷力度。
各基層網點要加大營銷力度,切實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繼續堅持以農為本,為農服務的宗旨,端正經營思想,不斷改進信貸支農服務措施,在信貸定位上要始終堅持面向“三農”和中小企業,進一步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經營性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等的基礎上,積極支持小微企業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涉農貸款占比必須保持在90%以上。特別是對產權明晰、信譽度高、行業和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發展前景看好的小微企業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及時介入,重點支持。信貸業務投向根據省聯社“抓兩端,精中間”的營銷思路,積極支持綠色種植、農田水利、清潔能源、再生能源、水污染治理、植樹造林等綠色產業;大力支持鄉村養老、鄉村旅游及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項目;擇優支持農產品網絡零售等新業態;貸款發放對象主要為“優質中小微企業、優質固定資產項目、涉農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個體種養大戶”等,房地產開發、建筑工程承包等非涉農貸款限制發放,不得發放無資質的工程承包貸款;從貸款方式上,主要發放具有優質抵質押物的抵質押擔保貸款,限制發放信用貸款、保證貸款。對“兩高一剩”破壞生態環境或環保驗收不達標項目以及無市場、無前景、信譽差的企業要逐步壓縮退出。
(四)夯實精準營銷工作,加強對特色產業支持力度。
各基層網點要嚴格按照總行業務部制定的劃分的貸款專營區域、專營產品及精準營銷手冊要求,合理制定營銷計劃,積極開展對縣域產業的精準營銷工作。對我縣前景良好的特色產業發展要加強信貸支持力度,切實加強溝通,在信貸、結算、電子銀行的各項業務上加深合作,培養優質產業客戶。
各基層網點要以服務涉農小微企業、新型農業主體為切入點,實施名單制管理,先行啟動分類、評級、授信等業務流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推進“一鄉一業”、“一村一品”工程。按照“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原則,結合我行信貸專營產品,緊緊抓住各專營區域的經濟特色,優先支持縣域特色產業,如:楊家溝鎮的紅色革命旅游產業、藥材種植產業;龍鎮鎮馬湖峪村的養驢產業;石溝鎮柳家洼的山地蘋果產業;城郊鎮孟岔村的紅棗產業;銀州街道辦事處高西溝村生態種養殖產業等。有效推動當地特色產業的發展。
(五)強化合規操作,加強貸后管理。各基層網點要嚴格按照“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做好貸款的受理和調查、審查與審批,特別是嚴把發放和支付關,做到“實貸實付”,切實掌控信貸資金走向。規范決策行為,實行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和嚴格獎懲。嚴格落實貸款責任,對違反規定辦理貸款形成的風險,按照省聯社信貸領域“十個嚴禁”的要求,對有關責任人從嚴從重處理,營造穩健合規的管理環境。
嚴格按省聯社和我行信貸制度的相關規定,按期進行貸后檢查,做好風險預警,將貸后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六)加大培訓力度,加強信貸隊伍建設。
一是提高業務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培育信貸業務人員樹立合規經營意識,提高執行力。信貸業務人員要做到“黃線不踩,紅線不碰”,熟練掌握信貸政策、業務制度、操作流程及操作要點,提高風險把控能力,成為既能適應市場競爭又能有效防控風險的專家和能手,推動我行信貸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二是通過客戶經理月度例會,加大對信貸人員業務技能培訓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導信貸人員形成主動、自覺學習的習慣,提高我行信貸人員綜合素質。
關鍵詞:綠色金融;金融支持;農村經濟;新興農業
中國經濟正向重視環境質量的方向快速發展,綠色金融自2015年起,在國家支持下綠色金融推動經濟健康發展中所起的積極作用也逐漸增大。中國的高層領導曾多次明確指出,發展新型綠色金融,是有力推動我國加快實現綠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戰略舉措。2020年,銀保監會正式聯合《關于做好2020年銀行業保險業服務“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優化“三農”領域金融服務產品等七個關鍵方面并給予了相應的政策性指導建議。
一、綠色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意義
綠色金融主要是指為滿足國家突出支持全球生態環境改善、應對緩和全球復雜氣候變化和促進綠色經濟資源合理配置節約高效利用綜合合理利用的各類綠色金融服務活動。我們國家有關政府部門近年來十分高度重視和支持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已經出臺很多具有指導意義的政策性文件。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在2019年聯合提出,要建立健全“三農”的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制度。銀保監會又《關于做好2019年銀行業保險業服務鄉村振興和助力脫貧攻堅工作的通知》,對于如何實現鄉村振興提供了金融支持的思路。實施綠色金融是加快實現我國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保障。綠色金融主要是對符合綠色發展理念的新型農戶和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持續的資金支持,所以綠色金融能夠加快低碳農業等新興農業快速成長。綠色金融主要向農村生態環保的重點產業發展提供大量資金直接支持,因此是加強推進農村生態環境有效綜合治理的資金保障。
二、我國農村綠色金融發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中國的商業銀行目前開展的農村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城市,在農村地區開展農業綠色金融業務的銀行只有三家,即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這三家銀行的農村綠色金融信貸業務的數據如下。盡管這三家銀行綠色貸款的增長速度較快,但是在所在銀行總的貸款中所占比例還較低。※基金項目:(1)本文系廣州應用科技學院2020年度科研規劃立項項目“綠色1.通過交易所上市融資的涉農上市公司過少。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公布,截至2020年5月股票市場統計,我國上市公司數總數是3868家。從行業中的分類角度來看,屬于特色農業的主要有蔬菜種植業、林業、養殖業、農產品批發加工以及其他農業生產服務這五類,農業類上市公司共43家,其他涉農上市公司37家,一共80家,占我國上市公司總數的2%,其所占比例比較少,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2.農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農村綠色信貸產品有限。我們的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都離不開大量的財政和資金支撐,中國社會科學院2018年9月的“三農”產業金融市場藍皮書表明,中國“三農”金融市場缺口高達3.05萬億元。在中國農村地區開展農業綠色農村金融業務的各類大型涉農綠色金融機構較少,因此對于其他農村的農業資金支持相對不足,能夠為農村地區農民提供的綠色金融信貸服務產品有限。3.農村綠色保險產品種類較為缺乏。目前農村大多數險種主要考慮的是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而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等導致的農產品價格貶值保險沒有涉及。2019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為672.5億元,較上年同比增長17.4%。雖然參保農戶的數量增加了很多,但是農村綠色保險產品種類較為缺乏。
三、優秀綠色金融的案例分析-以浙江省商業銀行為例
在我國農村領域開展農業綠色金融較為優秀的銀行是浙江省湖州市的農村商業銀行,共有35家商業銀行金融機構參與開發216只新型農村綠色金融產品。表現最為突出是浙江省湖州市安吉農商銀行,該銀行是浙江省境內第一家專門成立支持綠色金融相關項目的投資事業部,并出臺了《綠色信貸行業準入標準》和《關于開展綠色信貸工作的指導意見》。該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主要發展路徑之一是十分注重各類綠色金融信貸產品的研發設計和應用推廣,其開展的各類綠色金融信貸業務產品主要包括環保綠色農林、綠色智慧鄉村、綠色節能循環、綠色清潔能源、綠色金融創新、綠色金融科技等六大產品系列。
四、綠色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路徑選擇
1.積極構建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各地政府要充分綜合合理運用中央財政政策、環保優惠政策等包括政策在內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支持我國農村綠色金融的健康發展。一是涉農融資企業貸款進行涉農融資抵押擔保的優惠政策;二是制定對于給予當地綠色農業信貸金融產品定向放貸降準的優惠政策;三是制定給予綠色農業債券等信貸產品當中優先用于受償債權的優惠政策等。2.積極扶持涉農企業的上市和再融資。我國政府從政策上對涉農企業的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進行了規定。2019年,五部委聯合《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主板、創業板、中小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并進行掛牌融資,加強再融資監管。各地政府部門可以組織實施一套較為適合其所在省和地區的涉農農業綠色企業的上市公司培育工作機制,篩選培養一批長期收益較為穩定,征信信用記錄良好的優質涉農農業綠色企業進行上市公司前的培育。積極引導和鼓勵他們在國內外多層次的社會融資平臺進行直接融資,拓寬直接上市融資的資金渠道,同時支持已上市的涉農綠色企業進行再融資。3.激發并支持農村金融機構自主創新農村綠色信貸及其服務。鼓勵并積極扶持各類金融機構積極自主設計創新綠色農村綠色信貸的相關產品與金融服務,這無疑是當前推動促進我國綠色農村發展綠色信貸金融服務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最好和最有效的途徑。201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首次提到,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照其各項金融工作功能職責的實際分工依法切實履職負責鼓勵各種類型的商業消費信貸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引入提供具有高度創新性和高市場流通度的商業消費信貸金融服務和各類產品及其他新型消費信貸金融服務,各金融機構可以參照執行。4.擴大各種社會資金支持農村經濟發展。2015-2020年,我國的財政資金規模只滿足約15%的綠色金融資金需要,其余85%還是需依靠市場化的手段來獲得,社會資金將逐漸成為我國發展綠色金融的主要資金來源。因此也要挖掘各種社會資金支持農村經濟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為農民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做第三方綠色擔保機構,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等手段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資農村經濟。也可以引導農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充分利用綠色債券市場為農村綠色項目爭取穩定的現金流。5.利用信息平臺加大綠色金融的宣傳力度。通過第三方信息服務平臺來銷售農民所需的生產資料或者農產品已經成為現在的主流,因此我們可以通過這些平臺積極向涉農綠色金融各參與主體宣傳一些綠色金融行業領域經營績效突出的金融機構及涉農綠色企業,推動綠色金融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廣泛思想共識。同時要加快建立金融機構和農村涉農企業、農民共同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示范點。對綠色金融做得比較好的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產品利用現有的信息交流平臺宣傳,加大金融機構之間的交流和合作,提高綠色金融示范效應。6.建立有效的綠色金融合作模式。綠色金融在農村的發展有了金融機構的推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得到了越來越多的農民的關注與支持。農村綠色金融進一步發展,需要建立并宣傳有效的綠色金融合作模式。優秀的綠色金融合作模式主要有“三方聯動”政銀企三方聯動的模式,“公司+基地+合作社”等綠色金融的擔保模式。這些模式為廣大農戶提供信貸和擔保服務,今后各金融機構還應該加大綠色金融合作模式的創新力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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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正處于旅游旺季,大家都很忙,在十分繁忙的情況下,我們見縫拖針,召開這樣的會議,也是當務之急。因為江蘇的鄉村旅游已經發展到了一定的層次,產品轉型升級,全面提高品質,是我們江蘇鄉村旅游迫切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下面就有關問題我再補充說明三點意見:
一、關于這次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問題。
這次會議是面臨我省鄉村旅游轉型升級的關鍵時候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剛才周局長作了一個非常好的報告,他在講話中,對全省的鄉村旅游,從改變現有狀況,不斷提升層次;順應時代潮流,提高生活品質;解決“三農”問題,促進農民增收;推動市場復蘇,實現旅游振興等四個方面闡述了推動鄉村旅游建設和全面提檔升級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尤其是對下一步全省鄉村旅游如何上臺階、上層次,全面提檔升級,促進升級轉型,不斷推進鄉村旅游發展,提出了七點具體意見,講得非常好,指導性、針對性都很強,具有很實際的指導作用,對我省鄉村旅游今后一個階段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周局長的講話精神,是我省今后一段時期內鄉村旅游工作的具體指導性意見。對周局長的講話精神,請同志們回去后及時向各地方的領導同志匯報,并結合當地的具體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同時也希望同志們回去后能盡快召開各地的相關會議,一方面貫徹這次會議的精神,特別是周局長的講話精神;另一方面研究并提出推進當地鄉村旅游發展、全面提檔升級的指導意見。建議同志們在向各地領導匯報的同時,應盡快取得政府在資金與政策上的支持,推進鄉村旅游上臺階、上層次、上水平,全面提檔升級。歷史和實踐充分證明,政府主導必不可少,沒有政府的組織領導,單純靠市場自然發展,靠農民自發行為,鄉村旅游很難有大的作為,這一點很重要,對此,我們一定要形成共識。目前,在旅游行業的具體抓手中,最能迎合和牽動黨委政府的抓手就是“創優”“創強”和鄉村旅游,因為鄉村旅游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緊密相聯。
二、關于我省鄉村旅游全面提檔升級的問題。
這個問題是在經過對我省鄉村旅游發展的過程、現狀、基礎、總體水平、在全國所處的位次、市場需求和發展規律等客觀全面的分析、研究、判斷,并廣泛深入地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的基礎上而提出來的。
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尤其是近五年的發展,我省鄉村旅游產品不僅在“量”上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而且在“質”上也有了重點突破。目前,全省各種形態的鄉村旅游點1700多家,其中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124家,年接待量已突破四千萬人次。本世紀以來,特別是04年全國創建農業旅游示范點工作會議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省鄉村旅游蓬勃發展,如火如荼,方興未艾。建一處景點,保一片生態,富一方百姓。2004年以來,省政府已連續兩次召開全省鄉村旅游工作會議,省旅游局先后四次召開現場會和觀摩會。全省各地各級旅游部門為發展鄉村旅游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省涌現出了蔣巷村、旺山村、鴻山生態園、吳楚農耕文化園、傅家邊生態園、翠谷莊園、大石山休閑農莊、世外桃源、星期九農莊、沭陽蘇北花卉園,以及當時的江心洲農業旅游示范點等一大批在江蘇,乃至在華東地區,甚至在全國有較高知名度、認知度與美譽度的鄉村旅游產品。江蘇鄉村旅游已經成為我省旅游產業中的新亮點和新的增長極。
國家旅游局領導曾多次贊揚江蘇的鄉村旅游工作,國家旅游局曾邀請全國政協常委視察團專程視察江蘇省的鄉村旅游工作,并向國務院提交視察報告,國務院將此報告批轉給了江蘇省委省政府。視察報告對江蘇的鄉村旅游產品,及鄉村旅游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給予了高度評價。國家旅游局認為,江蘇鄉村旅游總體水平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并且明確要求在新一輪鄉村旅游發展中,江蘇的鄉村旅游產品在提檔升級方面,在全國應率先突破,盡快打造一批精品,塑造一批品牌,在全國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也多次指示我們,江蘇的鄉村旅游現在不僅要注重量的發展,更要注重品質的提高。
應該看到,當前我省的鄉村旅游產品,在數量繁榮的背后,還存在著質量不高、低檔次、低水平重復,以及產品附加值不高、產業鏈不長等問題。已推出的眾多產品中,有突破性、示范性的精品并不多,更多的產品在剛剛推出、密集推銷的當時熱鬧一陣,過后就歸于沉寂,具備可持續吸引力的產品所占比例并不是很高。
盡管江蘇的鄉村旅游產品還存在著眾多方面的品質差異,鄉村旅游發展還存在著眾多不平衡性,但總體來說,我省鄉村旅游發展已經達到了一定的層面,已經到了一個新的階段。這次會議實際上是江蘇鄉村旅游發展與轉型升級過程中承上啟下的一次重要會議。
事實表明,消費者需要我們的鄉村旅游轉型升級,市場迫使我們的鄉村旅游轉型升級,江蘇經濟社會的發展程度要求我們的鄉村旅游轉型升級,我省鄉村旅游的發展進程推動我們的鄉村旅游轉型升級,鄉村旅游產品的內生力也需要突破傳統產品的模式轉型升級。客觀形勢要求我們必須打造鄉村旅游精品和高端產品,比如像國外的莊園和鄉村俱樂部等等。好的鄉村旅游產品應該給人以山水畫、田園詩、文化曲、夢幻情的感覺和意境。
促進我省鄉村旅游轉型升級,全面提升我省鄉村旅游產品的品質,是我省鄉村旅游今后一段時期的首要任務和迫切需要。如果說前一階段我省鄉村旅游發展的重點是注重“量”的擴張和規模效應,那么今后一個階段的工作重點應該是注重“質”的提高和產品品味的提升,實現更加集約化、品質化、科學化的經營和管理。
多年來的實踐表明,工作是基層做的,經驗是基層創造的,成功的經驗來自于基層。在新一輪的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各地旅游部門要加強指導,并不斷總結經驗,摸索,實踐,總結,創新,突破。對一些品質高,市場化程度高的產品,我們要重點關心、支持和培育。明年我們要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創建“江蘇十大鄉村旅游精品”活動,樹立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引領和示范作用。對一些富有潛力、可塑性大的產品,我們各級旅游部門要重點支持,省里的鄉村旅游引導資金及鄉村旅游點道路連接線資金,在照顧“面”的同時,將會有所側重的進行調劑和傾斜。
三、關于鄉村旅游規劃和單體產品的策劃問題。
規劃更多的是區域性的,是政府層面的。而對單體產品而言,策劃與創意更為重要。
對于一個地區或一定范圍內的區域,必須堅持統籌規劃,科學規劃,高起點規劃,以規劃來統籌和協調本地區或本區域的鄉村旅游發展,這是非常必要的。要不然就會亂套,就會一哄而上,產品就會出現更多的更為嚴重的雷同化和同質化現象。同一區域或近區域內,必須堅持鄉村旅游的錯位發展,必須努力打造各自產品的特色,否則就不會有生命力。
對單體鄉村旅游產品,要精心策劃和創意,一個好的創意或策劃,對產品的市場認知度、美譽度、影響力、市場占有率,以及產品的品質、品味和生命力,是至關重要的。
鄉村旅游產品,緣于鄉村,高于鄉村。鄉村旅游,應該具備“鄉”的特色,“村”的感覺,“旅”的便捷,“游”的功能。全面提檔升級,并不是一味地去講究設施的豪華,其核心與本質是要講求產品的品質和品味,高品位謀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管理。
當前許多鄉村旅游產品品質欠缺的原因之一,就是一些產品的規劃或策劃者們是以一種簡化和僵化的模式來開發的,規劃或策劃理念既不來自對旅游市場的調查研究,也不來自對鄉村生活和鄉村文化的深切感受。而是在規劃或策劃之前就設立了套路,然后按照這些套路拼湊,甚至偽造資源,這就造成了許多鄉村旅游產品的形式類形化、體驗表面化、項目同一化。
西方國家的鄉村旅游已經有一百二十年的歷史,其中的一些經典產品經久不衰。走遍世界,留下最深印象的還是那些經典的鄉村旅游產品,美不勝收,令人留連往返。富有經典品質品味的鄉村旅游產品,不僅生命力頑強,而且在市場上能始終保持旺盛狀態。這就是精美的策劃與創意的成果。
在規劃中應構建鄉村旅游布局模式,產品開發一般應選擇在城市近郊或風景名勝區的周邊地帶,把握區位優勢,尋找自身依托。鄉村旅游業態有它的特殊性,鄉村旅游產品與其他旅游產品既有相同之處,也有區別。普通旅游產品注重的是游覽性,而鄉村旅游產品更多的是體現休閑、放松、參與和體驗。要適應現代都市人日益渴望擺脫快節奏、繁雜、喧囂、污染嚴重等都市環境的需求,為都市居民提供休閑游憩的“后花園”,借助于與現代城市截然迥異的田園、村落等,以觀光、參與、休閑、體驗等活動吸引都市居民來度假、休息,給市民提供短期休憩度假的旅游產品。
鄉村旅游產品的客源市場主要是集中在城市,其半徑距離在90公里左右,基本上在一小時城市圈內。鄉村旅游產品的功能要求不一樣,消費群體不同,所以它的品質品味要求也不一樣。城市是鄉村旅游的市場主體,江蘇,尤其是蘇南地區處于長三角的核心地帶,長三角是世界五大城市集群之一,客源市場旺盛,發展鄉村旅游的潛力巨大。
在提檔升級的過程中,各地應該因地制宜,一切從實際出發,發揮優勢,做出特色,打出品牌,營造精品,講求效益。對現有產品中產品化和市場化程度較高,品質品味也較高的產品,應該進行再潤色,做到錦上添花,進一步創新突破,做到好中創優,謀求更高層次的發展。對一些鄉村旅游發展相對滯后的地區,或不太成熟的產品,應該充分挖掘潛力,集思廣益,好好謀劃,發揮后發優勢,高起點發展,高品質建設,后來居上。
我們要想方設法加強鄉村旅游規劃人才與產品策劃人才的培養和培訓,努力培育一支有水準的人才隊伍。同時,要加強對各級旅游部門的相關人員及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我們還將組織第四期專門培訓班。計劃明年適當時候組織人員第三期赴境外或國外學習考察。
農機購置補貼建議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要求,為進一步提高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科學性、精準性和實效性,現就緊緊圍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聚焦農業綠色發展和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等,征集2021-2023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一)農機專項鑒定產品。根據《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購置補貼實施工作規范(試行)》(附件1)要求,提出擬參與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建議。
(二)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根據《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指引》(附件2)要求,提出納入試點的新型農機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建議。
(三)補貼機具資質直接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圍繞有助于大宗農產品穩產保供、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提高全程全面薄弱環節等,提出無法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補貼機具資質的產品建議。
(四)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圍繞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推廣應用,提出不超過10個品目的產品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建議,其補貼額測算比例可提高至35%。
(五)農機購置綜合補貼試點。圍繞實施作業補貼、貸款貼息、融資租賃租補助等,提出農機購置綜合補貼試點建議。
二、有關要求
(一)研究提出建議。各地和有關單位要在認真學習農財兩部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集體決策等程序,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二)及時報送材料。各地和有關單位按照《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建議申報材料格式要求》(附件3),于5月25日前將電子版和加蓋單位公章的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省廳農機行業發展處。按屬地管理原則,農機企業建議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報送。
聯系人:黃延珺、茅迎春,聯系電話:025-86263046、86263069,電子郵箱:83856561@qq.com。
附件:1. 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購置補貼實施工作規范(試行)
2. 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指引
3. 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建議材料格式要求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 5月 8日
附件1
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購置補貼 實施工作規范(試行)
一、補貼產品選定
(一)產品條件。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由基層農業農村部門提出建議,技術創新特征明顯,能夠彌補農業機械化發展短板,能夠確保農業生產數據安全,提升農業機械化水平。
2.已通過農機專項鑒定且信息完整準確上傳至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其中,屬現行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主要功能和主體結構的產品,其上傳至平臺的信息還應包括推廣鑒定大綱涵蓋的全部內容。
3.已在本省由鑒定機構實地檢驗,并出具試驗報告,或取得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檢測、鑒定、推廣、科研等單位出具的實地試驗驗證報告,或經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進行適用性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二)選定程序。各省按以下程序遴選確定擬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專項鑒定產品對應的品目:
1.征集建議。緊緊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聚焦農業綠色發展和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面向基層農業農村部門公開征集擬參與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建議。
2.專家評議。邀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試驗鑒定、技術推廣等方面和產業部門、行業協會、科研院校以及基層農業農村部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代表組成專家組,按照產品條件,對擬參與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進行評議,初步選定參與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并提出產品所屬機具品目及對應的大綱(包括專項鑒定大綱及其修改單,屬于現行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主要功能和主體結構的,還應包括其對應的推廣鑒定大綱,下同)建議。對爭議較大的產品品目歸屬,應書面征求全國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農業機械化分技術委員會(農業農村部農機化總站)意見。
3.審定公示。經集體研究審定后,在省級農業農村部門主辦或指定的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4.實施。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布。公布內容包括補貼品目、產品名稱及對應的大綱。原則上,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購置補貼種類范圍應每年第一季度公布,并按年度進行調整。
(三)實施時間。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購置補貼實施周期一般為三年,可按年度調整。具體由各省根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周期、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證書有效期等確定。專項鑒定大綱轉化為推廣鑒定大綱后,按該專項鑒定大綱進行鑒定的產品,其補貼資質最多可延長至其鑒定證書有效期止后一年。
二、補貼機具分檔與補貼額測算
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補貼的分類分檔、補貼額測定和投檔等工作總體按照現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開展,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補貼機具分檔。組織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試驗鑒定、技術推廣、生產制造等方面的專家,緊緊圍繞機具的性能、結構、材質等指標,集體研究確定專項鑒定產品的分類分檔參數。屬全國補貼范圍內、現行農機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的專項鑒定產品,應在同類產品分檔參數基礎上,增加有關創新性指標參數,并單獨分檔。
(二)補貼額測算。測算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補貼定額,其市場銷售均價可通過市場調查獲取,也可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價格測算。對于只有一家企業生產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價格審計。補貼額原則上不高于同類或相似補貼產品補貼額。
(三)補貼機具投檔。組織農機生產企業按規定投檔,對于現行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主要功能和主體結構的專項鑒定產品,投檔時應同步上傳農機試驗鑒定證書(鑒定類型為推廣鑒定)。對超范圍投送產品及投送品目、檔次錯誤的,按違規行為處理。
三、實施管理
農機專項鑒定產品的補貼實施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規定,并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規程,推行全程信息化操作。集體研究的事項,要有包含參會人員發言內容的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或意見。
(二)及時公開信息。按照有關規定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補貼實施方案,公開資金規模、實施區域、操作程序,以及補貼額一覽表、補貼機具信息表等信息。
(三)強化誠信建設。組織自愿參與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生產企業進行書面承諾,明確其在產品質量、經銷商管理、銷售價格真實性、售后服務、退換貨及糾紛處理等方面的主體責任,并監督其履行承諾。
(四)做好進度調度。對專項鑒定產品補貼實施情況按品目及對應的專項鑒定大綱進行單獨調度,并按月匯總上報。
(五)開展抽查監督。委托有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一定比例的補貼產品抽查核驗,嚴格查處違規行為。
各省要結合專項鑒定產品補貼實施情況,適時提出農機推廣鑒定大綱制修訂建議,推動將相關專項鑒定大綱轉化為推廣鑒定大綱,提出新增相應機具品目建議。農業農村部將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購置補貼實施工作列入省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對管理不到位、實施問題較多、風險較大的省份,敦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暫停其開展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購置補貼實施工作。
附件2
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指引
一、試點內容和地區
(一)試點內容。探索對暫不能開展農機試驗鑒定的新型農機產品或不適宜鑒定的成套設施裝備進行補貼的路徑和辦法,推動新型農機產品試驗鑒定大綱和成套設施裝備建設標準規范制修訂,為相關產品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提供支持。
(二)試點地區。各省結合實際,自主決定是否開展試點以及選取試點內容,既可在全省范圍實施,也可在部分重點市縣開展,優先選擇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基礎好、有較強監管能力的地區,重點向丘陵山區傾斜。
二、試點產品選定
(一)產品條件。納入試點的新型農機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應當農業機械屬性明確,技術創新特征明顯,能夠彌補農業機械化發展短板,能夠確保農業生產數據安全,屬農業生產急需、農民急用產品,其先進性、安全性和適用性等符合以下條件。
1.新型農機產品。先進性方面,至少擁有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以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評價證明)之一;安全性方面,應當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據相關標準出具的檢驗報告;適用性方面,應當通過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或委托縣級以上農機鑒定、推廣、科研單位開展的田(場)間實地試驗驗證。
2.成套設施裝備。先進性方面,成套設施裝備或其主要設備擁有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以及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評價證明)之一;適用性方面,在本省有一定的實地應用數量;合規性方面,達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制定的建設標準規范要求,其結構、材質、性能、建設安裝、竣工驗收等方面不低于國家、行業、團體和企業標準規定的要求,且不得包括泥土、磚瓦、砂石料、鋼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地基、墻體等。
(二)品目數量。新型農機產品試點品目數量不超過3個,實行總量控制,調整按年度進行。成套設施裝備試點品目數量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三)選定程序。各省按以下程序遴選確定擬納入試點的新型農機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并優先考慮丘陵山區需求:
1.征集建議。緊緊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聚焦農業綠色發展和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優先考慮丘陵山區農業生產需要,面向基層農業農村部門公開征集擬納入試點的產品建議。
2.條件審查。組織專家對照產品條件進行評估,通過后可初步將其作為選定產品。
3.品目歸屬。對照現行有效《農業機械分類》農業行業標準等有關規定,確定產品所屬品目。對爭議較大的產品品目歸屬,應書面征求全國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農業機械化分技術委員會(農業農村部農機化總站)意見。
4.分類分檔。組織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試驗鑒定、技術推廣、生產制造等方面的專家集體研究確定產品的分類分檔參數。原則上,新型農機產品分檔參數要包含性能、結構、材質等指標,成套設施裝備要包含設施種養加工規模、運行能力、工作效率、能源類型、配套功率、主體結構、主要設備材質等指標。
5.品目公示。在省級農業農村部門主辦或指定的網站對擬納入試點的新型農機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品目信息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6.申請備案。公示無異議后,書面向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有關要求詳見《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有關備案工作申報材料格式要求》。
7.公開產品。經備案同意后,按程序公布試點方案、分類分檔和補貼額一覽表、風險提示等。組織新型農機產品生產企業按規定自主投檔,審核公示后公布試點產品。
三、資金規模、補貼標準和兌付方式
(一)資金規模。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研究確定試點資金規模。新型農機產品年度試點資金量按不超過試點省份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規模的10%安排,其中,補貼資金總規模低于1000萬元的,年度試點資金量可提至最高100萬元; 3億元及以上的,年度試點資金量不超過3000萬元。成套設施裝備年度試點資金量由各省結合資金供需情況自主確定。
(二)補貼標準。補貼額由試點省份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參照現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確定,新型農機產品補貼額原則上不高于同類或相似補貼產品補貼額。
(三)兌付方式。原則上按照“先使用后補貼”方式兌付資金,新型農機產品達到一定規模的作業量、成套設施裝備核驗合格且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方可兌付補貼,具體程序和要求由各省結合實際自主確定。
四、監督管理
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可參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規定執行,也可采取項目管理等方式操作。要在落實好信息公開、內部控制等要求的同時,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條件審查。充分利用全國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公開的鑒定大綱信息,做好試點產品鑒定情況審查。規范參與試點的成套設施裝備生產企業基礎條件,保證其能夠為購機者提品加工、建設、安裝等服務,具備一定的售后服務能力,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含試點產品生產、經營相關內容。
(二)強化企業誠信。加強試點產品生產企業誠信審核,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排查,嚴防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參與試點。組織自愿參加試點的生產企業進行書面承諾,明確其在產品質量、售后服務、退換貨及糾紛處理等方面的主體責任。
(三)加強風險提醒。要公開試點產品的技術優勢、使用潛在風險等信息,通過組織產銷企業和購機者簽訂“知情同意書”的方式,提示農民群眾知悉產品使用風險,引導理性購買。
(四)開展監督檢查。選擇從事農林行業(農業工程)設計、咨詢、鑒定、造價、監理等相關業務工作2年及以上,并且具有農林行業(農業工程)設計乙級以上設計資質的單位或工程監理專業機構,開展成套設施裝備資金兌付前核驗和資金兌付后抽查工作,嚴格查處違規行為。
(五)做好進度調度。對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情況進行單獨調度,并按月匯總上報。
各省要結合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情況,適時組織制修訂相應的農機試驗鑒定大綱,制定成套設施裝備建設標準規范及補貼辦法,為相關產品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創造條件。農業農村部將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工作列入省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對管理不到位、實施問題較多、風險較大的省份,敦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暫停其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
附件3
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
建議材料格式要求
一、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購置補貼
建議材料包括:1.建議報告,主要內容:一是必要性,是否緊緊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聚焦農業綠色發展和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等;二是產品的技術創新特征、對應的鑒定大綱等情況;三是主要產品生產企業數量及地區分布、型號、已有產銷量、圖片和視頻、市場平均銷售價格、年度預計使用資金數量及測算依據等;三是品目分類分檔和補貼額測算情況;四是公示等遴選決策過程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2.《擬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建議表》(格式見附表1)。
二、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
(一)新型農機產品。建議材料包括:1.建議報告,主要內容:一是必要性,是否有助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等;二是主要產品生產企業數量及地區分布、型號、已有產銷量、圖片和視頻、市場平均銷售價格、年度預計使用資金數量及測算依據等;三是試點品目分類分檔和補貼額測算情況;四是公示等遴選決策過程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2.《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品目建議表(新型農機產品)》(格式見附表2)。
(二)成套設施裝備。建議材料包括:1.建議報告,主要內容:一是必要性,是否有助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等,是否符合農業農村部有關加快畜牧業、設施種植、水產養殖等文件要求,是否能夠確保農業生產數據安全;二是主要產品生產企業數量及地區分布、已有產銷量、圖片和視頻、市場平均銷售價格、年度預計使用資金數量及測算依據等;三是建設標準規范;四是試點品目分類分檔和補貼額測算情況;五是公示等遴選決策過程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2.《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品目建議表(成套設施裝備)》(格式見附表3)。
三、補貼機具資質直接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
建議材料包括:1.建議報告,主要內容:一是必要性,建議品目是否有助于大宗農產品穩產保供、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提高全程全面薄弱環節和貧困丘陵山區農機化水平等,是否無法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補貼機具資質;二是建議品目涉及的主要產品生產企業數量及地區分布、照片、型號、已有產銷量、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等;三是績效目標設置,產出指標(補貼購置臺套數)、效益指標(經濟、社會、生態和可持續影響)、滿意度指標(針對農戶與企業);四是風險防控措施,包括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管理、信息公開等;五是遴選決策過程等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2.《補貼機具資質直接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建議表》(格式見附表4)。
四、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
建議材料包括:1.建議報告,主要內容:一是必要性,說明補貼額測算比例調整的品目是否屬于高端、復式、智能以及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的產品,是否能夠確保農業生產數據安全,并圍繞上述特征作出具體說明;二是按調整后補貼額測算比例測算補貼額情況及過程,包含相關檔次平均銷售價格獲取情況等,其中,品目屬于通用類機具的,應說明測算后的補貼額是否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增長幅度是否在20%以內;三是補貼額測算比例調整前后的補貼額差距分析等;四是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2.《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建議表》(格式見附表5)。
五、農機購置綜合補貼試點
建議材料包括:1.建議報告,主要內容:一是試點區域,全省范圍還是省內部分地區等;二是試點機具,具體機具種類等;三是試點內容,具體資金支出創新方向、信息化系統等相關配套支持措施等;四是績效目標設置,產出指標(補貼購置臺套數)、效益指標(經濟、社會、生態和可持續影響)、滿意度指標(針對農戶與企業);五是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2.《農機購置綜合補貼試點建議表》(格式見附表6)。
附表:1.擬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建議表
2.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品目建議表(新型農機產品)
3.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品目建議表(成套設施裝備)
4.補貼機具資質直接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建議表
5.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建議表
6.農機購置綜合補貼試點建議表
附表1
擬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建議表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序號
產品名稱
生產企業名稱
建議提出單位
技術創新特征
是否已通過農機專項鑒定且信息完整準確上傳至全國農機試驗鑒定平臺
組織或開展適用性試驗驗證的單位
產品所屬機具大類、小類、品目
專項鑒定大綱及其修改單
對應的推廣鑒定大綱
分類分檔參數
市場銷售均價(元)
相關企業是否被列入補貼違規黑名單或違規行為尚在處理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是否集體研究
備注
1
2
3
填表說明:本表由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填報。
附表2
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品目建議表(新型農機產品)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序號
機具大類
機具小類
機具品目
產品
名稱
主要產品及生產企業數量
建議提出單位
創新類型
(二選一,打“√”)
先進性證明內容
安全性證明材料
組織或開展適用性試驗驗證的單位
年度預計使用資金數
(萬元)
相關企業是否被列入補貼違規黑名單或違規行為尚在處理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是否集體研究
備注
無鑒定大綱
鑒定大綱不能涵蓋
1
2
3
備注:本表由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填報。
附表3
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品目建議表(成套設施裝備)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序號
機具大類
機具小類
機具品目
產品
名稱
主要產品及生產企業數量
建議提出單位
先進性證明內容
本省實地應用數量
年度預計使用資金數
(萬元)
相關企業是否被列入補貼違規黑名單或違規行為尚在處理
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是否集體研究
備注
1
2
3
備注:本表由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填報。
附表4
補貼機具資質直接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建議表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序號
機具大類
機具小類
機具品目
主要產品及生產企業
建議提出單位
是否經過專家論證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是否集體研究
是否經過公示
年度績效目標
備注
1
2
3
…
備注:本表由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填報,每行填寫1個品目。
附表5
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建議表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序號
機具大類
機具小類
機具品目或檔次
建議補貼額測算比例
是否征求基層意見
是否經過專家論證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是否集體研究
備注
1
2
3
…
備注:本表由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填報,每行填寫1個品目或檔次,品目數量累計不超過10個。
附表6
農機購置綜合補貼試點建議表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試點區域
試點機具
試點內容
(試點基礎條件)
年度績效目標
預計年度使用 補貼資金規模
(萬元)
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實做好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試點工作,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支持“三鄉工程”建設,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實現土地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集約利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在確保土地所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前提下,積極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有關工作。
(一)堅持規劃先行。圍繞城市規劃未完全覆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等問題,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先導作用,強化與“十四五”等規劃的“多規合一",實現土地資源合理配置,提高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價值,促進全縣空間布局優化、產業結構升級和人口調整,推進城鄉協調發展。
(二)堅持農民主體。圍繞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的總要求,充分尊重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成員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
(三)堅持市場運作。圍繞“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的要求,充分依托江蘇省土地交易或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平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鼓勵地塊交易引入競爭性環節,采用“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進行,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四)堅持審慎穩妥。依據新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在借鑒外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試點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選擇有條件的地塊先行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后逐步在全縣推廣施行。
二、目標任務
(一)盤活集體建設用地。對依法登記、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具備開發建設所需要的基礎設施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采取有償方式直接入市,拓展集體增收渠道,緩解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為實施集體經營性收入“18萬+”和“50萬+”增添新動能。
(二)強化集體產權管理。入市后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納入與國有建設用地統一的監管平臺進行監管,由縣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統一登記發證。履行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義務,按規定承擔相應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繳納相關稅費并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在使用年限內,參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享有轉讓、出租、抵押權能。
(三)建立健全交易規則。入市的集體建設用地納入年度供地計劃管理,全部進入江蘇省土地交易平臺或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平臺交易。除所有權主體不同外,集體建設用地交易過程與規則嚴格參照國有建設用地執行。
(四)不斷完善分配機制。按照保護農民利益、支持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發展的原則,逐步探索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不斷提升增值收益分配的合理化水平。鼓勵鎮(街道)通過合理使用分成調節金,有效增加集體經濟組織收入,讓相關村集體通過股份分紅等實現可持續的二次分配收入。
三、試點條件
當前我縣已具備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條 件,具體為:
(一) 基礎配套工作扎實
當前,我縣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穩步開展,工作 進展成效顯著,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制定工作已完成。
(二)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存量大,入市需求明顯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面廣量大,入市需求明顯。經濟社 會發展對土地需求日益增長,市場主體、政府對利用集體建設用 地在推動項目落地過程中優化布局、提高效益具有極高共識。
(三) 鄉村振興穩步推進
圍繞綠色發展、特色發展,建設美麗鄉村,強化資金投入, 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我縣集中優勢力量強化規劃編制,堅持“多規合一”優化鄉村布局, 鄉村振興的推進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提供了契機。
四、交易程序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作價出資(入股)入市交易,原則上應采用招標、拍賣和掛牌形式。具體按以下流程進行:
(一)前期準備。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前,入市實施主體完成擬入市宗地勘測定界,依法申請取得經批準的規劃條件,包括入市宗地的位置、面積、土地用途、開發強度配套設施等要求。
(二)編制方案。入市主體依據規劃條件提出具體地塊的入市方案。土地入市方案應包括擬入市宗地的位置、空間范圍、用途、面積、使用年限、入市方式、土地移交時間、規劃條件、開竣工時間、起始價、競買保證金、底價確定原則(有底價出讓的)、收益分配辦法、土地價款繳納比例、入市主體和委托入市主體和期限等內容。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起始地價須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方案應經集體經濟組織民主討論通過。
(三)方案審批。入市方案由入市實施主體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送縣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進行審查,報縣政府批準同意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發放《漣水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核準書》。
(四)入市交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按照入市方案,編制供地方案及招拍掛上市文件,組織在江蘇省土地交易平臺公開進行交易。竟得人(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將土地價款繳納至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專項賬戶。
(五)簽訂合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等交易完成后,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與競得人(中標人)簽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成交確認書》。簽訂成交確認書后,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雙方應簽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合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土地價款及相關稅費。
(六)申請規劃許可。在建設用地使用權受讓合同簽訂后,縣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辦理開發建設需要的其他事項。
(六)登記發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完成后,辦理不動產登記;有地上建筑物的,同時申請登記。
五、實施步驟
(一)開展基礎調查(2020年10月)。以第三次國土調查結果為依據,對縣域內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行分類匯總,并實行動態管理,對所涉及宗地產權進行明晰,鞏固確權頒證成果。同時,深入了解各鎮(街道)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意愿,為科學決策、推進試點打下基礎。
(二)編制村莊規劃(2021年2月底)。基于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現狀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堅持“多規合一",綜合考慮試點地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總體布局,對于入市意愿較強、條件成熟的鎮村,啟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為城鄉融合發展指明方向。
(三)制定配套政策(2021年2月-2021年3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漣水縣實際,研究制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操作細則、規范性文本,建立入市交易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制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土地收益調節金征收辦法和收益分配指導意見等規范性文件。
(四)開展交易試點(2021年2月-4月中旬)。組織漣城街道、保灘街道、高溝鎮、紅窯鎮篩選出可以入市交易的地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根據相關規定,指導其制定具體地塊供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按法定程序公開交易。
(五)總結完善推廣(2021年4月30日前)。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修訂完善我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辦法和配套政策,在全縣范圍內推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
六、職責分工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全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在試點的基礎上會同縣其他相關部門制定全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施辦法、操作細則;指導試點鎮(街道)招標拍賣掛牌入市交易的具體實施、交易結果確認;制定全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交易平臺。
縣財政局負責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成交價款專賬核算,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全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及使用辦法,指導試點鎮(街道)用好土地增值收益及調節金。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集體決策、收益使用監督檢查。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范決策程序、搞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使用、加強集體資產管理。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共同參與做好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監督、管理、服務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