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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引導我班青年學生深入學習,宣傳和實踐十七大重要思想,豐富我班大學生的暑假業余生活,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系團總支的要求,我團支部積極動員,號召全班青年團員在暑假期間深入農村、工廠、社區等地參加寒假社會實踐活動,廣泛開展社會調查。
現總結如下:
我班共有51個同學參加此次活動,其上交的暑期社會調查報告率為100%。在這51份寒假社會調查報告中,我團支部評出了15份優秀暑期社會調查報告上報系團總支,上報率不少于30%。
2010年2月開學,我團支部便收集了學生的暑期社會調查報告。從此次暑期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來看,絕大多數的同學是非常認真,負責的。首先,他們不畏艱辛深入社會基層調查,把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感真實的反映出來,通過寒假社會調查報告發表個人獨特的看法。其次,他們所選的題材新穎,具有典型性,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調查,真正做到了材料與觀點統一,對現今的社會研究具有一定的價值,在某方面體現了一定的現實意義和普遍的指導意義。從此次調查報告的選題來看,我班學生最關心的話題依次為大學生就業情況調查、農村改革問題、暑假打工活動調查和網絡對青少年的影響。再次,他們能夠結合十七大的重要思想,采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從各個角度進行整體性研究和對比研究,努力找出事物發展的內在規律,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解決方案。最后,此次活動也存在某些不足。主要有: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總體水平不高,少部分同學對此事不夠重視,不夠負責,沒有下到基層真正了解事情的本質,到處抄襲他人成果。
總之,通過這次大學生暑期社會調查活動使我班學生接近自然和社會,獲得大量的感性知識和許多有價值的新知識,使他們將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與接觸的實際現象進行對照印證比較,把抽象的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工作的方法和處理具體問題的思路。這次活動也為我班學生走向社會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臺,使他們在豐富生動的現實生活中了解人民、了解社會,學會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樹立法規意識、公德意識和培養社會責任感,并為將來能夠較快地融入現實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另外,我班學生從實踐出發,以分析研究事實入手,探索事物存在的源泉,發掘出事物的本質特點,找出事物的內在聯系,從而認識事物的本質規律,提出符合客觀實際的見解,明確今后的工作任務和努力方向。06機電(8)班團支部2010年2月27日
一、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的概念、作用、產生依據
(一)概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指由一些具有心理學、醫學、精神病學、社會學、教育學、人類學等專門知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具有豐富未成年人工作經驗的調查者,對與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相關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然后基于其專業知識和經驗,運用科學的方法,對未成年人進行客觀、全面、綜合、公正的評價,并對造成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險性進行科學的、深層次的、專業的分析判斷,然后提出處理意見,做出專業的書面意見報告,為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時考慮從輕、減輕處罰提供法律依據。
(二)產生依據: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報告制度產生的依據是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中:“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者自行調查。”這就是我國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制度。 對未成年被告人情況社會調查的主體有公訴人、辯護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委托的社會團體組織。
(三)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一規定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國對未成年人犯罪實施刑罰,一向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未成年被告人個體情況社會調查報告,對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的全面調查,為參與審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程度,因而對其適用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提供了依據。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過程中實行“社會調查報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當前社會調查報告制度存在的缺陷之處
(一)社會調查的主體
關于社會調查的主體,依照最高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自行進行調查”的規定,由于是“可以”,而非“應當”,故從立法的角度,控辯雙方、審判機關、以及受審判機關委托的社會團體組織。均可以成為社會調查的主體。歸納起來大致有三種形式,1、由控方或者辯方以訪談的形式,形成規范性的社會調查報告。2、由審判機關以問卷式或訪談形式,形成問卷調查表。3、建立一支特邀社會調查員隊伍,這些社會調查員由熟悉青少年特點,熱心青少年幫教工作的社會人士組成。而在司法實踐中,由于法律規定的不確定性,導致這項工作開展的效果不盡如人意。從法院執行社會調查制度的情況看,開始這項工作是由法官自行調查,形成書面材料,隨著97年刑事訴訟法的生效執行,法官居中裁判規則的確立,開始改變以前單純由法官調查的情況,同時隨著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通過法院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協作,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由該機構完成其接受的援助案件社會調查報告,在開庭前或庭審中將報告提交給法官予以參考。如果案件被告人自己聘請了律師,這項工作就由律師去完成。實踐中社會調查報告完成的情況比較好。但是這樣做畢竟只是辯護方的調查報告,其內容具有局限性和不客觀性。而檢察機關對社會調查的工作,認為是其檢察工作之外的工作內容,態度消極。即使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情況了解也是在審查起訴時通過案件了解的情況,很片面且不詳細。
筆者認為,在社會調查主體的確定上,上述幾種做法都符合《若干規定》,都是合法的。但在司法實踐和實際操作中,存在著各種實際問題:(1)對公訴人作為社會調查主體,因最高人民檢察院沒有作相關的司法解釋,所以公訴機關認為該社會調查報告制度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經程序,因此不屬于其工作職責范圍,實際司法實踐中,公訴人做社會調查的也寥寥無幾。(2)辯護人擔任社會調查主體,是目前在司法界適用較多的。這對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由辯護人提供的社會調查報告,在內容上大多存在著“報喜不報憂”的問題,只調查對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實和情節,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對該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觀全面地反映被調查主體的真實情況。(3)由主審法官本人擔任社會調查主體,這不僅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控辯式訴訟方式相悖,而且容易產生“先入為主”、“先定后審”等問題。(4)法院委托的社會團體組織。由于《若干規定》對此規定得比較原則,使實際工作中,人民法院應該委托哪一社會團體組織、對調查人員的要求、經費的承擔以及調查后如何在庭審中出示,均未做具體規定,所以在司法實踐中采用此種方式的很少。
(二)社會調查報告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的地位,法律沒有給予確定,由此導致其在司法實踐中可有可無。
社會調查報告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意義已經闡述,不再贅述。一個未成年刑事案件中,有無社會調查報告對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應是有著非常大的區別,司法實踐中,其效力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故實施的情況并不理想。社會調查作為一種制度在法院并未在實踐中認真履行,而且對社會調查報告沒有作相應規定,加上缺乏制度進行監督,既然社會調查報告并不是程序之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實施情況不好。既然社會調查報告的性質沒有確定,由此也導致在司法實踐中顯得可有可無。
(三)社會調查報告在庭審程序中處于何種環節,對社會調查報告能否作為證據使用,是否應該在庭審中予以展示,法律沒有規定,導致社會調查報告在庭審中以和種方式出現、怎樣展示,控辯審三方均感困惑。存有爭議:
1、對社會調查報告能否作為證據使用主要有兩種觀點:(1)社會調查報告不能作為刑事證據。理由是: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只是對未成年被告人在案發前的日常生活、學習表現、家庭情況、社會交往和成長經歷的調查,與其犯罪事實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責輕重等均無關,因此不能把調查報告作為刑事證據使用,而只能作為法庭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時的一種參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出示。
從證據的概念來看,調查報告不符合證據的范疇。證據必須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并與案件事實本身存在客觀必然的聯系。然而社會調查報告只是對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點、家庭環境、社會交往、成長經歷等進行的綜合評定,并非能夠證明案件事實,與案件事實之間并不存在客觀的、必然的聯系。
從證據的本質特征來看,調查報告不完全符合證據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的特點。司法實踐中,在對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社會交往進行調查時,會涉及相關社會關系人對其的看法和評價,辦案人員收集未成年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成長經歷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現后,還要形成自身觀點,出具最終報告,這些評價顯然具有相當強的主觀性。調查報告只是與其犯罪的成因有一定聯系,一定程度上反映未成年人的犯罪動機和主觀惡性,對證明案件事實沒有實質意義。
從證據形式來看,調查報告并不屬于刑訴法規定的八種法定證據形式之一。
鑒于此,筆者認為社會調查報告不屬于證據的范疇,不能作為證據在法庭中質證,其性質應屬于品格證據。但隨著調查報告在實際案件中的廣泛運用,其性質也越來越接近證據的范疇,為此,法律應進一步加強對社會調查制度的規范。
(2)社會調查報告可以作為刑事證據。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并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因素。”因此社會調查報告作為對未成年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的調查,只要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證據規定,應該是具備證據效力的。可以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出示。
2、社會調查報告在庭審程序中處于何種環節,是否應該在庭審中予以展示,筆者認為,對社會調查報告,是否具有證據性質以及在刑事訴訟庭審中的哪一階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社會調查報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學習、工作等表現,如在學校的“三好”學生獎狀、工作單位等頒發的先進個人等證書、所在學校或居住地的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以往表現的證明,只要符合刑訴法證據的相關規定,就可以作為刑事證據(書證),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出示;對社會調查報告,只是辯護人通過對未成年人成長經歷的調查,自己書寫形成的調查報告,筆者認為此種調查報告,不能作為證據,只能作為量刑的參考。可在法庭辯論階段,作為辯護意見的依據,與辯護詞一并宣讀。
(內部資料、涵蓋95%以上期末考試的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在對社會現象進行測量時常用的四種變量概念中,屬于定性變量的是(A)。A.定類變量
2.便于對訪談結果進行統計和定量分析的訪談類型是(D)。D.結構式訪談
3.一項測量的結論在普遍應用時的有效性是指(B)。B.外在效度
4.抽樣存在的必要性緣于總體中所有個體之間的(D)。D.異質性
5.觀察法是指主要通過(C)進行調查的一種方法。C.人們的感覺器官
6.對實驗過程的干擾最多也最復雜的非實驗因素主要來自(C)。C.社會環境
7.查找文獻要盡可能以(B)為主。B.檢索工具查找法
8.從整個社會看,知名度最高的電腦統計分析軟件是(C)。C.Excel
9.以樣本的實際資料為依據,計算一定的樣本指標,并用以對總體做出數量上的估計和判斷的方法是(C)。C.抽樣分析
10.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動(增加或減少),另一個變量的數值隨著發生大致均等的變動時,這種關系稱為(C)。C.直線相關
11.歷時七年之久完成社區研究杰作《定縣社會概況調查》的我國著名社會學家是(C)。C.李景漢
12.一次直接的抽樣所使用的基本單位叫(C)。C.抽樣單位
13.訪談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類型是(A)。A.個別訪談
14.觀察法是指主要通過(C)進行調查的一種方法。C.人們的感覺器官
15.問卷法雖然在社會調查中應用廣泛,但它并非萬能的工具,而是有一定的適用性,相對而言,問卷法更適用于(D)。D.成分單一的被調查總體
16.實踐證明,報刊問卷和網上傳達問卷的最終回復率一般為(A)。A.10%~20%
17.對具有相關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根據其關系的具體形式選擇合適的數學模型,并將變量間的相關關系與具體數學模型相結合,以近似地表現變量間的平均變動關系,這種統計分析是(A)。A.回歸分析
18.以樣本的實際資料為依據,計算一定的樣本指標,并用以對總體做出數量上的估計和判斷的方法是(C)。C.抽樣分析
19.檢驗多個自變量的引入順序對因變量的影響的設計是(D)。D.拉丁方格設計
20.從整個社會看,知名度最高的電腦統計分析軟件是(C)。C.Excel
21.個案調查是一種(A)。A.定性研究方法
22.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動(增加或減少),另一個變量的數值隨著發生大致均等的變動時,這種關系稱為(C)。C.直線相關
23.先根據總體各個組成部分所包含的抽樣單位的比例分配樣本數額,然后由調查者在各個組成部分內根據配額的多少采用主觀的抽樣方法抽取樣本,這種抽樣類型是(C)。C.定額抽樣
24.(A)不僅僅是一種重要的收集資料的方法,而且還是一種獨特的和專門的研究方法,這是它與其他調查方法之間最顯著的區別。A.文獻法
25.在設計問卷時,敏感性強、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應該安排在問卷的(D)。D.后面
26.便于對訪談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便于對不同訪談對象的回答進行對比研究的訪談類型是(D)。D.結構式訪談
27.根據觀察場所的不同,觀察法可分為(A)。A.實驗室觀察和實地觀察
28.經典實驗設計指的是(B)。B.兩組前后測實驗設計
29.資料整理最根本的要求是(A)。A.真實性
30.對具有相關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根據其關系的具體形式選擇合適的數學模型,并將變量間的相關關系與具體數學模型相結合,以近似地表現變量間的平均變動關系,這種統計分析是(A)。A.回歸分析
31.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動,另一個變量的數值隨之發生不均等的變動時,這種關系稱為(
)。D.曲線相關
32.美國心理學家史蒂文斯將測量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分成四個層次,即(
)。B.定類測量、定序測量、定距測量、定比測量
33.(
)是調查者將在一定時間、一定環境里所能遇見到或接觸到的人作為樣本的方法。A.偶遇抽樣
34.最基礎和用途最為廣泛的收集資料的方法是(
)。A.文獻法
35.最理想和最便捷的訪談記錄方式是(
)。D.機器記錄
36.便于對訪談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便于對不同訪談對象的回答進行對比研究的訪談類型是(
)。D.結構式訪談
37.觀察現場的確定必須要考慮一些條件,其中最為關鍵、也最容易出現問題的條件是(
)。C.當地部門和觀察對象不反對
38.在各種調查方法中,最復雜、最高級的是(
)。D.實驗法
39.(
)是運用統計學原理對資料進行定量的研究、判斷和推測,以揭示事物內部數量關系及其變化規律的分析方法。B.定量分析
40.用以概括描述數據間差異程度的統計指標是(
)。D.離中量數
41.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化時,另一個變量的數值也隨之發生同方向的變化,這種相關關系稱為(
)。A.正相關
42.一項測量的方法、資料和結論對該測量本身的有效性是指(
)。A.內在效度
43.關于總體中某一變量的綜合描述叫(
)。D.參數值
44.從總體中按照一定方式抽取出的一部分元素的集合被稱為(
)。B.樣本
45.(
)是按一定的間隔距離抽取樣本的方法。
B.系統抽樣
46.未經過再加工或未公開于社會的最原始的資料是(
)。A.零次文獻
47.訪談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類型是(
)。A.個別訪談
48.根據觀察程序的不同,觀察法可分為(
)。B.結構式觀察和非結構式觀察
49.著重于對感性資料的理論升華與總結,揭示社會事物或現象的本質及規律的分析類型是(
)。C.理論分析
50.以樣本的實際資料為依據,計算一定的樣本指標,并用以對總體做出數量上的估計和判斷的方法是(
)。C.抽樣分析
51.當一個變量的數值發生變化時,另一個變量的數值隨之發生反方向的變化,這種相關關系稱為(
)。B.負相關
52.一項測量的結論在普遍應用時的有效性是指(
)。B.外在效度
53.關于樣本中某一變量的綜合描述叫(
)。A.統計值
54.在社會調查研究中,抽樣主要解決的是(
)。B.調查對象的選取問題
55.(
)是最基本的概率抽樣,其它概率抽樣都以它為基礎,可以說是由它派生而來的。A.簡單隨即抽樣
56.在文獻之中,屬于對知識的第一次加工,是信息的基礎,也叫信息源的是(
)。B.一次文獻
57.現代社會最常用的抽樣調查使用的主要調查方法就是(
)。C.問卷法
58.觀察法是指主要通過(
)進行調查的一種方法。C.人們的感覺器官
59.和其他的一些調查方法相比,觀察法有一個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就是(
)。C.法律和道德倫理問題
60.(
)是對調查資料所反映的社會事物或現象的性質的分析方法,著重于確定研究對象具有哪種性質及特征。A.定性分析
二、多項選擇題
1.社會調查研究必須遵循的原則概括起來主要有(ABDEF)。A.客觀性原則B.科學性原則D.系統性原則E.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原則F.倫理道德原則
2.目前,人們大都按照美國著名社會學家拉扎斯菲爾德的主張,將概念的具體化和操作化的過程分為四個階段(ACEF)。A.概念的形成C.概念的界定E.選擇測量指標F.編制綜合指標
3.常用的簡單隨機抽樣方法有(ACE)。A.直接抽樣法C.隨機數表法E.抽簽法
4.問卷法的實施步驟包括(BCDE)。B.設計問卷C.選擇調查對象D.分發問卷E.回收問卷F.確定主題
5.非概率抽樣的方式有(BDEF)。B.判斷抽樣D.定額抽樣E.偶遇抽樣F.滾雪球抽樣
6.一般而言,社會調查研究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即(BDEF)。B.準備階段D.調查階段E.分析階段F.總結階段
7.社會測量的要件有(ABDF)。A.測量對象B.測量工具D.測量規則F.測量數值
8.當今社會的任何文獻都必須具備的特性是(BCE)。B.必須有知識內容的表現C.必須有一定的客觀物質載體E.必須有人類的記錄行為
9.問卷中的問題種類基本上可分為四類,即(ABCE)。A.背景性問題B.客觀性問題C.主觀性問題E.檢驗性問題
10.集體訪談特有的缺點主要是(ADF)。A.收集意見有時不夠充分D.不宜了解個人問題或特殊問題F.了解事實往往不夠細致
11.社會調查研究依據調查對象的范圍,可分為(ABE)。A.普查B.抽樣調查E.個案調查
12.檢驗測量的信度,通常的方法有(ACE)。A.再測法C.分半法E.復本法
13.抽樣的一般步驟有(ABCDEF)。A.界定總體B.決定抽樣方法C.設計抽樣方案D.制定抽樣框E.實際抽取樣本F.樣本評估
14.觀察法的局限性主要是(BCDEF)。B.受時間空間條件的限制C.易受觀察者主觀因素的影響D.資料整理和分析難度大E.獲得合作有一定難度F.難以進行定量分析
15.撰寫調查報告的基本步驟是(ACDEF)。A.確定主題和觀點C.精選素材D.擬訂提綱E.起草報告F.修改定稿
16.社會的三個基本要素是(ACD)。A.自然環境C.人口D.文化
17.社會調查研究依據其性質,可分為(DE)。D.定性研究E.定量研究
18.常用的簡單隨機抽樣方法有(ACE)。A.直接抽樣法C.隨機數表法E.抽簽法
19.按照資料來源的不同,文獻可分為(ABEF)。A.個人文獻B.社會組織文獻E.大眾傳播媒介文獻F.官方文獻
20.目前最常見的調查報告的結構包括(ABCDF)。A.標題B.署名C.前言D.主體F.結尾
21.社會調查研究按照其目的,可分為(AC)。A.描述性研究C.解釋性研究
22.社會測量的四個要件是(ABDF)。A.測量對象B.測量工具D.測量規則F.測量數值
23.以下屬于非概率抽樣的有(BDEF)。B.偶遇抽樣D.定額抽樣E.判斷抽樣F.滾雪球抽樣
24.實驗法的四個基本要素是(ABDE)。A.實驗主體B.實驗對象和實驗環境D.實驗活動E.實驗檢測
25.數字資料整理的一般程序包括(CDE)。C.檢驗D.分組E.匯總
26.社會調查研究依時序,可分為(AC)。
A.橫剖研究C.縱貫研究
27.探索性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它們是(BDF)。B.查閱文獻D.咨詢F.實地考察
28.以下屬于概率抽樣的有(ABCDF)。A.簡單隨機抽樣B.系統抽樣C.整群抽樣D.分類抽樣F.多階段抽樣
29.問卷中的四種基本問題類型是(ABCE)。A.背景性問題B.客觀性問題C.主觀性問題E.
檢驗性問題
30.文字資料整理通常情況下的基本步驟是(ACD)。A.審查C.分類D.匯編
三、填空題
1.社會調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是______、解釋現象和探索本質、科學預測和對策研究。描述事實
2.英國哲學家培根的經驗論,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盧梭等的社會政治觀點,法國社會學家孔德的______,德國馬克思、恩格斯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各個階級、各個派別的近代社會調查研究提供了系統化、學科化的理論基礎和指導思想。實證主義
3.社會調查研究的觀點具體由概念和______、命題和假設等理論要素聯系而成。變量
4.變量間的相互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之間相聯系的性質,主要有兩種類型,即因果關系和______。相關關系
5.抽樣誤差是用______去估計總體參數值時所出現的誤差。樣本統計值
6.統計學中通常以30
個單位為界,把樣本分為大樣本和小樣本。但社會調查研究中的樣本規模至少不能少于______個單位。100
7.觀察誤差來自觀察主體和______兩個方面。觀察客體
8.一份調查問卷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封面信、______、問題及答案、編碼等。指導語
9.文字資料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實地源,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文獻源
10.集體訪談的具體實施方式和方法與個別訪談大體相同,只是對訪談過程的控制和訪談的______
要求更高。效率
11.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社會調查研究的數理化傾向日趨明顯,推動了社會調查研究向______進步。定量化
12.定性研究與______研究的結合是社會調查研究的最佳形式,這樣才能更加深入、準確地認識社會現象和社會事物。定量
13.社會調查研究課題的產生必須根據理論和實際的需要以及______而定。現實可行性
14.信度是指測量的可靠性。它一是指______的可靠,二是指測量結果的可靠。測量方法
15.判斷抽樣是調查者根據研究的目標和自己主觀的分析,來選擇和確定樣本的方法。它又可分為印象判斷抽樣和______兩種。經驗判斷抽樣
16.訪談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內容可以分為結構式訪談和______;按照訪談對象的人數可以分為個別訪談和集體訪談。非結構式訪談
17.根據觀察者的角色不同,觀察法可分為______和參與觀察兩大類。非參與觀察
18.實驗法的基本原理是:實驗者假定某些自變量會導致某些______的變化,并以驗證這種因果關系假設作為實驗的主要目標。因變量
19.文字資料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實地源,
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
文獻源
20.調查報告主體部分的結構方式由于調研主旨不同而不相一致,但基本結構方式主要有三種,即橫式結構、______和交叉結構。縱式結構
21.我國在革命和建設的過程中,長期使用著一種通過個案說明總體性質的調查方式,并賦予它一個特殊稱謂,即______。典型調查
22.______是指不能影響其他變量,而又受外界因素影響而變化的變量。因變量
23.界定概念的方式有兩種,即______和操作定義。抽象定義
24.抽樣誤差是用樣本統計值去估計______時所出現的誤差。總體參數值
25.目前,搜集文獻的渠道主要有個人、機構和______三種。互聯網
26.一份調查問卷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封面信、指導語、______、編碼等。問
題和答案
27.一般的訪談時間不宜過長,以______小時為宜。1~2小時
28.根據觀察者的角色不同,觀察法可分為非參與觀察和______兩大類。參與觀察
29.文字資料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實地源,二是______,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文獻源
30.一般認為資料分析包括三方面內容,即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______。理論分析
31.定性研究與______研究的結合是社會調查研究的最佳形式,這樣才能更加深入、準確地認識社會現象和社會事物。定量研究
32.變量間的相互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之間相聯系的性質,主要有兩種類型,即因果關系和______。相關關系
33信度是指測量的可靠性。它一是指測量方法的可靠,二是指______的可靠。測量結果
34.統計學中通常以30
個單位為界,把樣本分為大樣本和小樣本。但社會調查研究中的樣本規模至少不能少于______個單位。100
35.文獻檢索的方法主要有人工文獻檢索、______和參考文獻查找法。計算機文獻檢索
36.抽樣誤差是用樣本統計值去估計______時所出現的誤差。總體參數值
37.訪談法按照訪談對象的人數可以分為個別訪談和______。集體訪談
38.提高實驗的效度,要從實驗的外在效度和______兩方面著手。內在效度
39.定量分析是最復雜的資料分析。它按照性質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______,另一類是推論性分析。描述性分析
40.調查報告主體部分的結構方式由于調研主旨不同而不相一致,但基本結構方式主要有三種,即橫式結構、縱式結構和______。交叉結構
41.社會調查研究的觀點具體由概念和變量、______和假設等理論要素聯系而成。命題
42.
______是指能夠影響其他變量,而又不受外界因素影響而自身產生變化的變量。自變量
43.界定概念的方式有兩種,即抽象定義和______。操作定義
44.抽樣誤差是用______去估計總體參數值時所出現的誤差。樣本統計值
45.根據具體方法的不同,人們把抽樣分為概率抽樣和______兩大類。非概率抽樣
46.按照資料來源的不同,文獻可分為個人文獻、社會組織文獻、大眾傳播媒介文獻和______。官方文獻
47.問題和答案是問卷的主體部分,有三種基本類型,即開放型問答、______和混合型問答。封閉型問答
48.觀察誤差來自______和觀察客體兩個方面。觀察主體
49.資料整理階段是從調查過渡到研究、從感性認識上升到______認識的一個必經的中間環節。理性認識
50.一般認為資料分析包括三方面內容,即定性分析、______和理論分析。定量分析
51.社會調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是______、解釋現象和探索本質、科學預測和對策研究。描述事實
52.變量間的相互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之間相聯系的性質,主要有兩種類型,即相關關系和______。因果關系
53.測量的效度又有兩層含義,即內在效度和______。前者是指一項測量的方法、資料和結論對該測量本身的有效性;后者則是指一項測量的結論在普遍應用時的有效性。外在效度
54.統計學中通常以______個單位為界,把樣本分為大樣本和小樣本。但社會調查研究中的樣本規模至少不能少于100個單位。30
55.按照資料來源的不同,文獻可分為個人文獻、社會組織文獻、______和官方文獻。大眾傳播媒介文獻
56.問題和答案是問卷的主體部分,有三種基本類型,即開放型問答、封閉型問答和______。混合式問答
57.觀察誤差來自觀察主體和______兩個方面。觀察客體
58.實驗法的基本原理是:實驗者假定某些自變量會導致某些______的變化,并以驗證這種因果關系假設作為實驗的主要目標。因變量
59.文字資料一般有兩個來源:一是______,二是文獻源,其整理方法略有不同。實地源
60.一般認為,調查報告根據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普通調查報告,也叫社會調查報告或事務文書類調查報告;二是______,也叫科研調查報告。學術調查報告
四、簡答題
1.影響測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對測量的信度和效度影響較大的因素有:
第一,調查者的問題。
第二,被調查者的問題。
第三,測量的長度。
第四,測量的難度。
2.社會調查研究的基本方法涉及哪些方面?其核心內容是什么?
答:社會調查研究的基本方法主要是指具體的操作方法,涉及社會調查研究的各個方面:課題確定的方法;明確調查研究具體目的、對象、內容、類型的方法;調查研究方案設計和條件準備的方法;抽樣的方法;各種搜集資料的方法,包括文獻法、問卷法、訪談法、觀察法、實驗法;調查資料整理、分析的方法;撰寫調查報告的方法;等等。這些方法適用于所有的調查研究課題。
其中,各種具體的資料收集方法是調查方法的核心內容,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直接調查方法,主要有:訪談法;觀察法;實驗法。另一類是間接調查方法,主要有:文獻法;問卷法。
3.簡述社會調查研究的目的和作用。
答:社會調查研究的目的有三:描述事實;解釋現象和探索本質;科學預測和對策研究。
社會調查研究的作用:有利于正確認識社會現實;有助于正確制定政策和執行政策;能夠提高人們認識、分析、綜合問題的能力。
4.資料分析分為幾大類?各自含義是什么?
答:資料分析有三大類,即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理論分析。
資料定性分析是對調查資料所反映的社會事物或現象的性質的分析方法,著重于確定研究對象具有哪種性質及特征。其基本內容主要是識別屬性、要素分析和歸類。資料定量分析也叫統計分析,是運用統計學原理對資料進行定量的研究、判斷和推測,以揭示事物內部數量關系及其變化規律的分析方法。資料理論分析是資料分析的高級階段和最終環節,主要是對調查得到的資料和統計得到的數據,運用各種思維方法進行系統化的理性分析并做出結論的一種思維過程。
5.什么是社會測量?它有哪些要件?
答:社會調查研究中的測量,是指對所確定的調查指標進行有效的觀測與度量的方法。具體說,它是運用一定的測量工具,根據一定的測量規則,對調查研究對象的特征(變量)進行觀測與度量并賦予一定數值的過程。
社會測量有四個要件:測量工具,主要是調查問卷(量表);測量規則,即測量所依據的標準和規定;測量對象,即社會現象的屬性與特征;測量數值,即賦予測量結果的數字或符號。
6.訪談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內容可以分為什么類型?請釋其含義。
答:訪談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內容可以分為結構式訪談和非結構式訪談。
結構式訪談又稱為標準化訪談、問卷訪談,是按照統一設計的、有一定結構的問卷所進行的訪談。這種訪談的特點是:整個訪談是嚴格控制和標準化的。
非結構式訪談又稱為非標準化訪談、深度訪談、自由訪談。它是一種無控制或半控制的訪談。事先沒有統一問卷,而只有一個題目或大致范圍或一個粗線條的問題大綱,由訪談者與訪談對象在這一范圍內自由交談,具體問題可在訪談過程中邊談邊形成邊提出。
7.
影響測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影響測量信度和效度的主要因素有:
第一,調查者的問題。
第二,被調查者的問題。
第三,測量的長度。
第四,測量的難度。
8.觀察法按照觀察者的角色可以分為什么類型?請釋其含義。
答:根據觀察者的角色不同,觀察法可分為非參與觀察和參與觀察兩大類。
非參與觀察就是觀察者不加入觀察對象的群體,不參與他們的活動,完全以局外人或旁觀者的身份進行觀察。相反,參與觀察就是觀察者親身參與到觀察對象的社會環境、社會關系之中,并通過與觀察對象的共同活動從內部進行觀察。
9.
簡述觀察法的優點與局限性。
答:觀察法的優點:
第一,它可以提供有關社會現象和社會行為的詳細的第一手資料。
第二,可靠性較高。
第三,獲取的資料及時有效。
第四,適于搜集用其他方法很難獲取的信息。
第五,簡便易行。
觀察法的局限性:
第一,難以進行定量分析。
第二,易受觀察者主觀因素的影響。
第三,獲得合作有一定難度。
第四,受時間空間條件的限制。
第五,資料整理和分析難度大。
10.請列舉社會調查的類型(就調查對象的規模而言)和主要的調查(搜集資料)方法。
答:社會調查的類型就調查對象的規模而言,主要有全面調查,即普查;非全面調查,包括抽樣調查、個案調查。
主要調查方法有文獻法、問卷法、訪談法、觀察法、實驗法。
11.簡述問卷法的優缺點。
答:問卷法的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省時省力省錢。
第二,有利于調查對象的支持和配合。
第三,便于調查結果的深入分析。
第四,避免偏見、減少誤差。
問卷法的缺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調查對象的范圍受到一定限制。
第二,有時回收率難以保證。
第三,調查結果的可靠性有時難以保證。
12.
簡述抽象定義與操作定義。
答:抽象定義是對一個概念的內涵,也就是性質和特征所作的概括說明。
操作定義就是通過一些具體的、可測量的變量和指標對概念所作的說明,主要是說明概念包含了多大范圍、多少維度和多少具體內容。
五、論述題及應用題
1.社會調查研究的調查對象與調查單位有哪些類型?其各自含義是什么?
答:社會調查研究面對的是現實社會。構成現實社會的首先是社會的基本要素,另外還有形形、種類繁多的社會事物和社會現象,它們是各個社會調查研究項目可選擇的具體調查對象和調查(分析)單位。
社會有三個基本要素:自然環境、人口和文化。
自然環境是指人類社會所處的地理位置所決定的物質條件,它包括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礦產植被等。社會是人與自然界互相依存、互相影響的統一體。人與自然界之間的關系,或者說自然環境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是社會調查研究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
人是社會的最基本要素,人口狀況和社會之間的相互影響,是社會調查研究重點研究的內容。人口狀況,一般分為人口構成和人口過程兩個方面。社會調查研究分析和研究人口對社會的影響,主要是看人口的數量、質量、密度等對社會發展的影響;社會調查研究分析和研究社會對人口的影響,則主要是看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諸多方面對人口的構成和人口過程的影響。在社會中,人總是生活于一定的人群共同體之中。社會調查研究對于人口問題,通常都要結合一定的人群共同體來研究。
社會調查研究所研究的文化主要就是狹義的文化,專指精神文化。注重的是社會的一定文化背景對社會發展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指思想基礎、理論基礎、行為特征、組織形態、領導形態、控制形態、評價標準、綜合特征、綜合氣氛等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社會中的一切具體事物、具體現象都能作為調查研究的對象,同時也能作為調查(分析)單位。這些調查對象及調查單位盡管紛繁復雜,但可以大致歸納為八類。
個人:社會調查研究十分注重研究個人社會化問題,還要分析個人的社會角色和社會地位,并基于個人特征來描述、解釋和說明由個人行為所構成的各種更大的社會現象。
初級社會群體:指家庭、村落、非正式組織等。這類群體都是通過長期的、直接接觸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般不是因目標而組合。社會調查研究把它們作為重要的調查研究單位之一。
社會組織:高級的社會關系的結構形式和復雜的社會群體,是人們為了實現特定的目標,通過直接、間接的聯系,按照一定原則而結成的社會共同體。社會組織及其現狀是社會調查研究的重要對象。
階級和階層:階級和階層不但與每一個社會成員的生活直接相關,而且對社會結構、社會性質、社會變遷等具有決定作用。各階級和階層由于利益、欲望、態度、價值觀念的差異,對社會進程的影響和作用也不盡相同。對社會階級和階層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有極大的實踐意義。
民族:社會調查研究把民族作為特定的對象,發掘它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文化的特征,包括掌握包括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心理素質,行為方式等的特點,對處理好民族問題作用極大。
社區:是指由居住在一定地域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共同體。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農村社區;一類是城市社區。社會調查研究把社區作為對象,通常都是對社區作全面的區域性的調查研究。由社區研究一般可以進一步拓展和上升到對整個社會的研究,以促進全社會的協調發展。
社會行為:即人類在社會中的行為,包括各種類型的社會活動、社會關系、社會制度等。在對社會行為進行調查研究時,具體對象不是作為行為主體的個人,而是側重描述各類行為本身的特征。
社會產品:指物化的人類行為的產物。它們既可以作為獨立的個體調查研究單位,也可以作為群體調查研究單位。
2.從觀察者扮演角色的角度,說明觀察以下社會現象時最適于采用的類型及其理由:
(1)農民工的生產、生活狀況。
(2)考場紀律。
(3)城管執法。
(4)社區建設。
(5)服務態度。
(提示:對每一現象均須結合觀察類型的特點說明采用它的理由。25分)
答:(1)(4)兩項最適于采用參與觀察;因為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切實體會農民工真正的生產、生活狀況和社區建設的真實情況,得出準確、客觀的結論。
(2)(3)(5)三項最適于采用非參與觀察;因為只有通過隱蔽、旁觀的方式,才能保證當事人不受驚擾,維持自然狀態,顯示考場、城管執法和商店服務態度的真實面貌。
3.什么是完全參與觀察和不完全參與觀察?它們有何區別?請舉例說明。
答:完全參與觀察,就是觀察者完全深入被觀察者的社會群體之中,作為其中一個成員參與這個群體的正常活動進行觀察,在整個觀察的過程中,被觀察群體的成員都相信他是這個群體中的一個普通成員,并不知道他是一個觀察者。完全參與觀察可以獲得許多深入的、真實的資料,但是總讓人感到有“欺騙他人”之嫌,所以有人批評它違背社會倫理道德。
不完全參與觀察,就是觀察者是以公開的身份參與到被觀察者群體之中,即人們都知道他是一個觀察者,而且他有時和被觀察者共同活動并進行觀察,有時又作為旁觀者進行觀察。不完全參與觀察的優點是觀察者不僅能夠通過與被觀察者共同活動得到大量生動具體的感性資料,而且能夠公開地同被觀察者深入探討問題,收集到許多完全參與觀察難以得到的理性資料。但這種方法會使被觀察者時時感到他們正在被觀察,從而有可能改變他們的行為方式,影響觀察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而且觀察結論易帶主觀感情成分。
舉例說明:例如調查者長期生活在某工廠之中,完全以本廠普通工人的身份參加活動并進行觀察就是一種完全參與觀察;很多人以調查者的身份去農村,和當地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同時進行實地觀察,就是一種不完全參與觀察。
4.以下是兩個抽樣調查案例:
(1)某大學一年級有學生2000人,擬從中抽取200人進行身體素質調查。
(2)某城市有居民10萬戶,擬從中抽取4000戶進行消費水平調查。
請問:應分別選用何種抽樣方法最為簡便適用?理由是什么?
答:對案例(1),最好選用系統抽樣方法,因為這種方法適用于同質性較強、規模較大的調查總體,而案例(1)恰恰具有這種特點。當然,也可用簡單隨機抽樣方法,但較費事。
對案例(2),則必須用分類抽樣,因為這種方法適用于異質性較強、規模較大的調查總體,而案例(2)恰恰具有這種特點。
5.什么是實驗法?
它的優缺點是什么?
答:實驗法也稱試驗調查法,是實驗者有目的、有意識地通過改變某些社會環境的實踐活動來認識實驗對象的本質特征及其發展變化規律的方法。
實驗法的優點:
第一,適于對理論、方針、政策的檢驗。
第二,控制性強。
第三,可重復運用。
實驗法的缺點:
第一,代表性往往不夠充分。
第二,實驗范圍仍然有限。
第三,耗費人力、時間,操作復雜。
6.如果讓你對某居民生活小區的環境衛生狀況做一調查,你將如何進行?(提示:應包括調查對象、調查類型、調查方法、調查具體實施步驟等有關內容。25分)
答:(1)調查對象應包括上級部門(起碼有街道辦事處等)、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有關人員、小區居民等。
(2)調查類型是個案調查,也可以是抽樣調查。
(3)調查方法應綜合采用文獻法、問卷法、觀察法、訪談法,既可以以問卷法為主,也可以以訪談法為主。
(4)具體實施過程大致為:先做前期準備(制定方案、設計調查指標及問卷、其他準備等),采用文獻法搜集關于小區概況和有關小區環境衛生管理的資料(如小區介紹、有關管理文件、有關統計等);采用問卷法則要抽樣、發放和回收問卷;采用觀察法實地觀察現狀(最好以普通居民身份在小區住一段時間);采用訪談法(個別訪談和集體訪談)對上級部門(起碼有街道辦事處等)、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有關人員、小區居民等進行訪談;對所搜集各類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根據資料分析結果撰寫調查報告。
7.一份完整的問卷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其各自作用是什么?
答:一份調查問卷的內容及其作用如下:
封面信:實際上是寫給被調查者的一封短信。其作用就在于向被調查者介紹和說明調查者的身份、調查目的等內容。
指導語:指導語是用來指導被調查者如何填答問卷的各種解釋和說明。
問題及答案:問卷的主體部分,有三種基本類型,即開放型問答、封閉型問答和混合型問答。
編碼:就是對每一份問卷和問卷中的每一個問題、每一個答案編定一個惟一的代碼,并以此為依據對問卷進行數據處理。
除了上述內容外,問卷還包括一些有關資料,如問卷的名稱、審核員編號、調查日期、被調查者住地、被調查者合作情況等。
8.如果讓你對某居民生活小區的物業管理狀況做一調查,你將如何進行?(提示:應包括調查對象、調查類型、調查方法、調查具體實施步驟等有關內容。25分)
答:(1)調查對象應包括上級部門(起碼有街道委員會等)、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居委會、小區居民等。
(2)調查類型是個案調查,也可以是抽樣調查。
(3)調查方法應綜合采用文獻法、問卷法、觀察法、訪談法。抽樣調查以問卷法為主,個案調查以訪談法、觀察法為主。
(4)具體實施過程大致為:先采用文獻法搜集關于小區概況和有關小區物業管理的資料(如小區介紹、物業管理文件、有關統計等);進行探索性研究,設計調查方案,做好準備工作;采用問卷法須設計問卷、抽樣、發放和回收問卷;采用觀察法實地觀察現狀(最好以普通居民身份在小區住一段時間);采用訪談法(個別訪談和集體訪談)對有關部門、小區居民等進行訪談;對所搜集各類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根據資料分析結果撰寫調查報告。
9.什么是樣本規模?在社會調查中,如何確定樣本規模?
答:樣本規模又稱為樣本容量、樣本大小,指的是樣本中所含個體單位的數量多少。
具體每一個社會調查研究究竟應當選擇多大規模的樣本,主要取決于以下幾點:
第一、總體規模。
第二、抽樣的精確性。
第三、總體異質性程度。
第四、調查者所擁有的經費、人力、物力和時間。
10.任選主題設計一份簡單問卷。(要求:問答不少于8組,問卷各部分結構完整。25分)
尊敬的家長:您好!
孩子的進步,與您平時的教育是息息相關的。為了加強和學生家庭間的交流,改進教育工作,請您配合我們的問卷調查,認真回答下面的問題,可以是單選,也可以是多選。
1.您的孩子在讀什么?(
)
A.幼兒園
B.小學
C.初中
D.高中
2.您一年花在孩子身上的教育費用是多少?(
)
生活費用是多少?(
)
3.您的家庭收入主要靠什么得來?
年收入大概有多少?(
)
4.您的學歷各是什么?(
)
A.未讀過書
B.小學
C.初中
D.高中
E.大學
5.您夫人的學歷是什么?(
)
A.未讀過書
B.小學
C.初中
D.高中
E.大學
6.您認為孩子讀書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
A.讀書是為了掙錢
B.讀書是為了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C.讀書是為了學得一技之長
D.讀書是為了學知識、明道理
7.你覺得男孩子和女孩子讀書誰更重要?(
)
A.兒子
B.女兒
C.一樣重要
8.您認為下面哪些行為對孩子的影響比較大?(
)
A.抽煙
B.喝酒
C.賭博
D.迷信
9.您在假期會給孩子請輔導嗎?如果輔導,主要輔導什么內容?(
)
A.會
B.不會
C.文化課
D.技能(音樂、舞蹈、電腦、繪畫等)
10.在您的家里承擔教育孩子主要工作是誰?(
)
A.父親
B.母親
C.父母
D.其他(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
11.什么是社會調查研究總體方案?它通常包括哪些內容?
答:總體方案是關于調查研究具體程序和操作方式、方法以及必要條件的詳細規劃。
它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調查研究課題、目的和基本觀點。
(2)調查研究對象、內容和范圍。
(3)調查研究方式和方法。
(4)調查研究時間與步驟安排。
(5)組織領導與人員安排。
(6)經費預算和物質保證。
12.請列舉2種社會現象(或社會事物),指出哪種適用于參與觀察,哪種適用于非參與觀察,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參與觀察:也稱局內觀察,就是觀察者參與到被觀察者的社會環境、社會關系之中,并通過與觀察者的共同活動從內部進行觀察。參與觀察根據參與程度不同,又可分為完全參與觀察和不完全參與觀察。
1.完全參與觀察:(1)社會現象如有些社會學家長期生活在某工廠之中,完全以本廠普通工人的身份參加活動并進行觀察;(2)他們適用于可在任何可能的情形下,參加該城鎮的生活,交朋友,建立社會關系,就像住在城鎮的居民一樣盡他們的義務。(3)理由如下:完全參與觀察可以獲得許多深入的、真實的資料,但是總讓人感到有“欺騙他人”之嫌,所以有人批評它違背社會倫理道德。
2.不完全參與觀察:(1)社會現象如很多人以調查者的身份去農村,和當地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同時進行實進觀察;(2)他們適用于有時和被觀察者共同活動并進行觀察,有時又作為旁觀者進行觀察;(3)理由是:這種方法會使被觀察者時時感到他們正在被觀察,從而有可能改變他們的行為方式,影響觀察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而且觀察結論易帶觀感情成分。
非參與觀察:
1.如下幾種社會現象:(1)如組織考察團到國外參觀考察;(2)某電臺新聞頻道針對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作弊、泄題等問題調查。
[關鍵詞] 合適成年人;社會調查;刑事案件;未成年人
[中圖分類號] C913.5 [文獻標識碼] A
昆明市盤龍區引進合適成年人全程幫教觸法少年,這是英國救助兒童會與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于2002年6月合作開展的未成年人司法試點項目。在這一項目中,合適成年人有三項職能,一是維護涉法未成年人的訴訟權利;二是為涉法未成年人爭取非監禁訴訟和處置;三是配合有關部門對被分流的涉法未成年人做好社區幫教工作。[1]另外,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也與浦東公安分局、長寧區法院、團區委正式會簽了《關于合適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活動的工作協議》,制作了《合適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見書》等配套法律文書,并對聘請的首批10名合適成年人進行專門培訓。2007年在浦東市民中心舉行的“合適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制度全程化啟動暨頒證儀式”標志著浦東已將合適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由法院審判階段、檢察院審查批捕、審查階段向前延伸至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從而更全面、全程化地保障了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訴訟權益。[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是指在判決宣告前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行為的背景情況通過社會有關方面進行調查的制度,其目的和任務是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生活環境,深入細致地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的主、客觀原因,所形成的社會調查報告是合適成年人參與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和解、取保候審、逮捕、暫緩、不、量刑、社區矯正等程序以及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基礎。目前我國的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在偵查、、審判三階段分別實施,存在重復調查,調查主體不專業,調查程序不完善等諸多問題,而合適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就是為解決以
上問題而設立的,加強對該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合適成年人社會調查的依據
(一)英國合適成年人產生的背景
合適成年人(Appropriate adult)又譯為適當成年人。1972 年,英國一名叫 Maxwell Confait 的男子被謀殺,三個十多歲的男孩在招供證據的基礎上被判犯有謀殺罪,其中一個男孩智力遲鈍,上訴法院后來宣布判決無效。一位法官在1977 年對此案進行了調查,發現這三名少年的權利受到了侵犯,從而導致了虛假供述。法官建議應當有一個委員會來考慮警方權力和嫌疑人權利之間的平衡問題。最后導致了1984 年《警察與刑事證據法》的產生。該法案著重闡述了對嫌疑人的處理方式,要求警察在對未成年人及有精神殘疾的人審訊時,必須有一名“合適成年人”在場。[3]
(二)合適成年人社會調查的理論依據
1.人格行為理論。人格是個體在行為上的內部傾向,它表現為個體適應環境時在能力、情緒、需要、動機、興趣、態度、價值觀、氣質、性格和體質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動力一致性和連續性的自我,是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給人以特色的身心組織。[4](P8)人格行為論是由日本刑法家團藤重光、德國刑法學家阿魯特、考夫曼等學者提出的,[5](P67)得到日本大土冢仁等學者的贊同。該理論認為,行為是人格的外部表現,強調人格是主體的現實化。人格雖然是潛在的,但是從深層來看,它卻能夠決定行為,此其一;其二,當它現實地外化,表現為活生生的活動時,就是行為。人格行為論主張人的行為具有生物學的基礎和社會的基礎,是在人格和環境的相互作用中受行為人的主體態度的影響。[6](P201) 行為人的行為,無論是積極行為或消極行為,從整體而言,是行為人心理因素在外界因素的激發下的產物。行為本身不是孤立的,而是受行為人的人格支配的,行為的反復性與規律性都可以在人格體系中找到合乎邏輯的根據。人格可以預測一個人在給定情境中的行為。一個一般情況下非常誠實的人我們更有理由相信他提供的這次證言也是真實的;一個具有暴力傾向的人,我們更可能認為他在本次傷害案件中率先發起攻擊。人格的穩定性使行為表現出一種跨情境的一致性,使個體的行為具有了一定的預測性。對某個情境中的行為的最好預測,是看在某個可比情境中的過去的行為,一般來說,我們越了解的人,越能較好地預測他們的行為,這正是社會調查測評人身危險性的立論基礎。人身危險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或再次實施犯罪行為的可能性。[7](P211) 人身危險性屬于未然領域,它是一種尚未發生的可能性,欲對人身危險性做出科學的評估,需要明晰行為的發生機制,科學分析行為人的行為傾向和行為模式,是對未來行為的預測。社會調查就是根據某人過去的行為所揭示的人格特征,來預測其未來可能發生的行為,所以,社會調查又稱為人格調查。
當然,我們也應看到,由于行為受環境等因素的影響,人格與行為的關系不是直接的必然的決定關系,而是一種模糊的具有較高概率的相關關系。一個以往誠實守信的人,我們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在這次行為中他是誠實的,而只能說他誠實的概率較高,正是這種較高程度的相關性,使得社會調查報告在刑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證據價值。
2.再社會化理論。從社會學的視角看,罪犯再社會化是人的社會化的一種特殊形式。所謂人的社會化,是指人類個體自降生以來不斷學習、接受社會規范和社會價值,從而由一名“生物人”轉變為“社會人”的心理和個性發育過程。正常的社會化過程意味著個體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而不完全和有缺陷的社會化過程則可能導致人格傾向的形成和行為的發生。從一定意義上講,犯罪就是罪犯社會化缺陷的產物。為了彌補原來社會化過程中的缺陷,國家及社會對社會化的失敗者實施強制性的再社會化。改造罪犯就屬于這種強制性的再社會化。
罪犯再社會化這一命題是在教育刑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教育刑理論主張,刑罰的本質在于使犯人成為社會人,使犯人恢復犯罪前的狀態,實施刑罰不僅是因為行為人犯了罪,而且為了使行為人不再犯罪;因為教育措施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而在每一個具體的犯罪案件中,行為人的人格特征、所處環境、平時表現、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過細致而周密的調查,查明上述各種因素,才能幫助法官選擇最具有針對性的處遇措施。
罪犯再社會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順利地重返社會為基本理念。我國臺灣學者林山田先生將再社會化原則作為現代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則之一。他認為,再社會化原則即指刑罰權的界限與行使,應以犯人再社會化的需要為依據,刑罰的宣告與執行應能作為犯人再社會化的手段。法國著名刑法學家安賽爾認為為了正確處理案件,法官必須了解他負責審理的犯罪人,為此,必須對犯罪人的人格進行調查,調查應從“社會、醫學和心理”等方面進行。務必使對犯罪人的處遇與其人格相符合,便于其盡快地復歸社會[8](P53) 。美國著名的少年法庭運動代表人物朱力安?馬克法官曾指出:為什么我們不應像賢明和慈悲的父親對待其錯誤尚未被當局發覺的子女那樣對待沒人管的兒童呢?這樣處理少年犯又有什么不正確,不恰當的呢?國家的責任不應該只限于查問這個男孩子或那個小姑娘犯了哪樣罪,而應該進一步查明他在身體,精神,道德方面是什么情況。如果發現他走向犯罪并被控告,則不應一味的予以處罰,而應該實行改造;不是讓他從此墮落下去,而是要叫他振奮起來;不是要把他摧垮,而是要他發展;不是要把他變為罪犯,而是要把他造就成為有益于社會的公民。
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具有不同于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一方面,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的污染,或者受到一些引起共鳴、感染和同情的情緒所影響,從而迅速地改變自己的心理,作出某些不合乎法律規范或社會規范的行為,其本身的主觀過錯一般相對較小;另一方面,即使未成年人故意實施了某種違法行為,如果社會對這種行為只是懲罰未加以教育、挽救,根據標簽理論,此人隨后的行為可能更加不良,從而形成惡性循環。此外,未成年人往往并未形成類似成年犯罪人那樣穩固的犯罪人格,對其不良行為的矯治還比較容易,重塑其人格、行為方式的可能性也比較大。另外,由于未成年人生活地域的有限性,可以認為他們與周圍環境構成了一個微型的“熟人社會”,在這個社區內具備生成品格證據的基本條件。同時由于未成年人在生活中不易偽裝,表現更多的是真實的自我,因此,社會調查報告反映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時具有較大的可信性。[9] 這就使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全面調查具有了可行性。所以有必要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社會調查,并將調查結果作為對其再社會化的基礎。
(三)合適成年人全程社會調查的法律依據
1.我國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中的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規定》(1995年)第10條規定:“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訊問應當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訊問前,除掌握案件情況和證據材料外,還應當了解其生活、學習環境、成長經歷、性格特點、心理狀態及社會交往等情況,有針對性地制作訊問提綱。”《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2006年)第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考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根據其平時表現、家庭情況、犯罪原因、悔罪態度等,實施針對性教育。”第12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實、主觀惡性、有無監護與社會幫教條件等,綜合衡量其社會危險性,確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第16條規定:審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聽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辯護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見。可以結合社會調查,通過學校、社區、家庭等有關組織和人員,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長經歷、家庭環境、個性特點、社會活動等情況,為辦案提供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2001年)第9條規定:“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注意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依法準確、及時地查明指控的案件事實;對于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幫助其認識犯罪原因和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做到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第21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者自行進行調查。”第28條規定:“法庭調查時,審判人員應當核實未成年被告人在實施被指控的行為時的年齡。同時還應當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行為時的主觀和客觀原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6年)第11條規定:對未成年罪犯適用刑罰,應當充分考慮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因素。
在我國香港地區,為了對未成年犯罪人適用最適合他本人的矯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決時要充分考慮青少年犯罪人的個性、體能、精神狀況等情況。在開庭之前,一般由社會福利署的工作人員先對違法少年的有關個人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發育狀況、情感類型、興趣愛好、成長環境、學業情況等,并起草調查報告向法庭提供。在我國澳門地區,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未成年疑犯在接受未成年人法庭詢問之前,社會重返廳的技術人員會對該未成年人的心理、家庭、學校、人際關系等方面作出評估,然后向法庭提交報告。法官在定罪量刑時,必須充分考慮未成年犯罪人的人格狀況和再社會化需要。在我國臺灣地區,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在少年法院專設少年調查官,調查該少年與事件有關之行為、其人之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社會環境、教育程度以及其他必要之事項,提出報告,并附具建議。少年法院依少年調查官調查之結果,參酌事件之性質與少年之身心、環境狀態,作出最合適的處分措施。[10]
2.國外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中的規定。俄羅斯《聯邦刑法典》(2003年修訂)第89條第1款規定:“在對未成年人處刑時,除應考慮本法典第60條所規定的情節外,還應考慮其生活和教育條件、心理發育水平、其它個人特點,以及年長的人對他的影響。”《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青少年刑法》第43條規定:在審理開始之前,應當盡快地對有助于判斷被告人道德、思想和個性特點的被告人的生活和家庭情況、成長過程,迄今為止的行為以及所有其他情況進行調查。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48條規定:“根據犯人的性格、年齡和境遇,犯罪的輕重、情節以及犯罪后的狀況,認為沒有追究刑事責任之必要時,可以不提起公訴。”日本《少年法》第9條規定:“家庭裁判所考慮對該少年應當審判時,應對案件進行調查,在調查時,務必調查少年、監護人或者有關人員的人格、經歷、素質、環境⋯⋯”。美國《青少年教養法》的補充規定中,明確要查明少年的年齡和社會背景;被指控罪行的性質;少年過去的違法經歷的程度和性質,少年現在的智力發展和思想成熟狀況;過去為治理而進行的努力的性質和少年對這種努力的反應等。英國《治安法院(少年兒童)規則》(1970年)第10條規定:法院必須考慮有關兒童或者少年的平常行為、家庭環境、學校檔案和病史的資料,以便對案件作出最符合其利益的處理。《韓國司法警察官吏執行職務規則》第43條規定:“偵查少年案件,應當詳細調查犯罪的原因及動機和該少年的性格、品行、經歷、教育程度、家庭狀況、交友關系及其他環境,制作環境調查書。”[11](P250-251)《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北京規則》1985年)第16條規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輕微違法行為的案件外,在主管當局作出判決前的最后處理之前,應對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環境或犯罪的條件進行適當的調查,以便主管當局對案件作出明智的判決。
二、構建我國合適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的設想
(一)對合適成年人的要求
合適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是西方國家較為普遍的制度,職業化和專業化是合適成年人的顯著特征,合適成年人上崗前需經專業培訓,以掌握成熟科學的調查方法,調查部門還聘請有醫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等學科的專家作為調查顧問。日本少年法要求家庭法院調查少年事件時,調查官要運用醫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等其他專門知識,并“有效地運用少年鑒別所提供的鑒定結果。” [12](P70)從大多數國家或地區的做法看,社會調查大都是由一個專門的機構負責,而這一機構一般就是社區刑罰執行機構,因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植根于社區,在調查的開展上有著其他機構不具備的諸多便利。如在英國,判決前的社會調查一般由緩刑監督機構進行。
目前我國的社會調查主體包括控辯雙方、人民法院以及法院委托的有關社會團體組織。為了避免多頭主體參與調查,對司法資源造成浪費,建議在司法行政部門設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前服務機構,安排專門的社會調查員,即合適成年人,負責有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調查工作,撰寫社會調查報告。可以借鑒昆明市和上海市合適成年人試點的經驗。對合適成年人的選拔采取職業資格認證的方式,以便選拔兼具心理學、社會學、法學等基礎知識的人才來專門從事這種職業,以保障社會調查結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我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會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及法律屬性
合適成年人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應是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各種主、客觀因素及反映其人身危險性大小的因素。但是不同程序中調查報告的具體內容因調查目的不同而有所區別。社會調查報告一般應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下情況:(1)家庭結構,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和遭遇,與家庭成員的感情和關系,家庭對其的教育、管理方法;(2)性格特點、道德品行、智力結構、身心狀況、成長經歷,即有無犯罪前科,成長過程中對其產生重大影響的人或事,如勒令退學或父母離婚、早逝等;(3)在校表現、師生關系及同學關系;(4)在社區的表現及社會交往情況;(5)就業情況及在單位的工作表現情況;(6)犯罪后的行為表現,這主要包括在犯罪后是否自首、立功、坦白交待、積極賠償被害人或退回贓物,積極避免、減少犯罪所造成的損失,已經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等;(7)分析犯罪的原因;(8)就量刑以及后期的幫教矯治措施提出建議等。以調查筆錄為基礎形成的社會調查報告主要包括事實與建議兩部分內容,以上(1)至(6)屬于事實證據,也稱為品格證據,(7)和(8)是對事實的分析與建議,該內容不屬于證據,不能作為裁判的依據,僅供司法人員參考。
(三)合適成年人社會調查的方式和程序
合適成年人機構接受委托以后,要指派兩名以上的合適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合適成年人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采取多種調查方式。合適成年人一般應深入到未成年人的家庭、學校、社區、工作單位、刑罰執行單位等地,通過會見未成年人、走訪家長、老師、鄰居、同事等方式展開調查。可以將未成年人人身危險性預測的測量表,發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監護人或所在單位如實填寫,還可以分別采取觀察、電話、書信、委托等方式,也可以各種方法配合使用。對調查內容一般應當當場制作成調查筆錄。合適成年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社會調查工作,按要求撰寫社會調查報告,提交有關的司法部門。若未成年被告人進入審判階段,合適成年人應參加庭審,在法庭調查時宣讀社會調查報告并接受控辨雙方和審判人員的詢問,根據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做好庭上教育工作。宣判后,合適成年人還應參與對未成年犯的后期教育和矯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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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馮衛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審前調查制度探討[J].青少年犯罪問題,2007(1).
【關鍵詞】社會調查方案科學性
選題科學性的評判
在選題階段,研究者的主要任務是提出研究課題,確定研究題目。課題和題目一經確定,就構劃出了研究的領域和方向,而選題是否恰當則決定研究結果的科學性和意義。題目選得合適、選得好,可以花費較小的力量取得較大的成功,為社會發展和社會學理論的建設做出較大的貢獻,否則會半途而廢或勞而無功。選題常常受眾多因素的影響,一般說來選題要考慮到進行這一課題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必要性是指社會迫切需要進行這一課題的研究,這一研究有益于社會的發展。在當前情況下,研究者應選擇那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進行研究。如果可供選擇的題目較多,則要按照社會需要的急迫程度、研究條件、個人興趣選定題目。
可能性即進行該研究的可能性,是指客觀條件(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社會環境等)是否容許對該課題進行研究。如果客觀條件不允許,即沒有獲得資料的可能性,再好的研究課題也是枉然。因此,較大的研究課題一般要進行可行性研究。
除此之外,評判選題的科學性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題目切忌太泛太大。人們都希望通過調查研究解決重大的社會問題,如果條件許可,這當然是可取的。但是在客觀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過于龐大、過于寬泛的研究課題往往造成研究的浮淺,從而達不到預想的結果。其實,研究的成功與否不在于題目的大小,只要選題準確,較小的題目也會取得較大的成功。這一點,尤其應該引起青年研究者的注意。
選題時應充分占有資料,做足案頭工作,了解該題目的研究狀況,尋找好“突破口”進行預測,是否已站在了該課題的前沿或最前沿。否則,辛苦所做的課題尚達不到前人的水平,豈不是巨大的浪費?
計劃階段科學性的評判
周密的計劃、充分的準備是調查研究得以順利進行的必要保證。一項科學與合理的社會調查方案,在計劃階段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是否提出了合理的研究假設。研究假設是建立在對研究對象的局部的、感性認識之上的某種判斷。由于這種假設不是對研究對象的整體的、本質的認識,所以只是一種理論假說,它有待于通過調查研究來證明。假設有描述性假設、解釋性假設、預測性假設三種形式。如果一個假設能夠明確地說明社會變量之間的關系,則它就更有價值,因為這是對社會現象的更深刻認識。研究假設可以用語言、函數關系式和其他形式來表達。在提出某種研究假設時應遵循下述原則:(1)假設不能與已有的資料相矛盾;(2)假設力求簡短、明顯、準確;(3)假設不應包括未被解釋的概念;(4)假設沒有邏輯上的矛盾。研究假設不是憑空捏造,而是對研究對象初步認識的概括。假設一經提出,以后的工作就變成為檢驗這一假設而努力了。
2、理論解釋是否準確。理論解釋是指對提出的研究假設進行理論上的說明和解釋。假設是由兩個或幾個概念構成的命題。概念是對某種現象的抽象和概括,它屬于抽象層。理論解釋就是要明確概念,講清楚其內涵和外延,把假設中的抽象概念變為經驗層的具體概念。
3、擬定調查提綱。擬定調查提綱是一個把調查內容條理化、具體化的過程。其功能是指出為了說明概念、進而檢驗假設要收集那些方面的資料。調查提綱有粗有細,較細的調查提綱可為制定調查表打下較好的基礎。
4、設計調查表(問卷)是否科學。調查表是用來收集資料的表格。如果表中問題采用問答式,則稱為問卷。它是調查提綱所提問題的進一步條理花、具體化。它最后具體確定了該調查研究收集哪些具體資料。調查表和問卷是大規模調查必用的收集資料的工具。從調查提綱到設計成調查表和問卷,中間有一個設計指標的過程。只有設計出科學的調查表和問卷,才能得到真實的資料。
5、是否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研究組織計劃。較大規模的社會學調查研究必須細致、認真地作好實地調查前的組織工作,這些組織工作包括:(1)籌措經費,以備調查研究所必須的各種支出。(2)選訓調查員。為了使較大規模的調查研究在短時間內完成,往往需要選用一批調查員。為了盡可能減少由于聘用調查員所帶來的誤差,必須嚴格選擇和培訓合格的調查員。入選標準一般考慮性格、工作作風、文化水平、責任心等因素。培訓調查員主要包括向調查員講解調查目的、講解調查表或問卷內容、講解調查紀律、進行模擬訪問調查等內容。(3)在調查所及的地區和單位宣傳該項調查研究的意義,求得有關領導機關和被調查對象的支持,以確保調查研究的順利進行。(4)合理配備人員、安排好調查研究的進程。
實施階段科學性的評判
一項社會調查的實施階段包括收集資料、整理資料兩項內容。它是研究者直接或間接同被研究對象接觸,向被研究對象索取資料的過程。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這是整個研究最關鍵的階段。對此階段科學性的評判,主要看調查方案中對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是否有具體可行的保障措施。
1、資料的收集。收集資料是調查研究者按照調查提綱、調查表或問卷向被調查者全面收集相關資料的過程。對這一過程設計科學性的評判主要看設計能否保證收集資料的真實性。
2、資料的整理。通過實地調查收集到的資料是原始資料,必須經過整理才能用來分析研究。原始資料可分為文字資料和數字資料,兩種資料的整理應完成下列一些工作。
(1)文字資料的整理。文字資料包括座談會的記錄、開放式問卷的答案。整理文字資料時要做以下工作:第一,審查補充,即看資料是否完整、明確,并辨別資料的可靠程度。第二,摘要,即把其精華之處提取出來。第三,歸納分類,即按調查提綱、或依專題等將資料歸類。第四,編整加注,即對各類材料統一編排修整,做出初步總結。總之,文字資料的整理是一個“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過程,其基本要求是真實、具體、簡明、扼要。
(2)數字資料的整理。現代化調查研究得到的將是大量數字資料。在整理數字資料時要做好校訂和編碼工作。校訂工作包括檢查研究對象、所得資料是否有遺漏之處;檢查資料有無錯填之處;檢查度量衡單位是否劃一;檢查答案之間是否有明顯的邏輯錯誤;判斷資料的真實性和可信性。編碼工作首先對所有調查表(問卷)編碼,再對經過分類排列的問題逐一編碼,最后對每一問題的全部選擇性答案排列編號。編碼也可在設計調查或問卷時進行。需要較多編碼的要搞編碼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