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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改革方案》精神,省政府決定對縣級藥品監督管理分局進行機構改革,在原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的基礎上組建成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根據全省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改革動員會精神,并經請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意,我縣決定今天成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彬縣分局,并舉行分局成立座談會。
今天座談會的議程共有四項。現在進行第一項: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同志宣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彬縣分局領導班子任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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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彬縣分局局長王蘭平同志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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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請副縣長王陽鋒同志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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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項: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彬縣分局局長王蘭平同志對今年“五·一”期間食品藥品市場監管工作進行安排。
一、依照法律法規,界定鄉鎮職能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對政府的職能定位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鄉鎮是農村基層政權組織,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落腳點,其主要職能應集中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尤其是農業稅取消后,鄉鎮干部已從過去的催糧、要款中解脫出來。因此,在界定鄉鎮職能時,要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大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地界定鄉鎮職能。要按照權力、責任、利益相統一的原則,正確劃分縣鄉之間的財權、人權、事權、物權,既不能權力在上面,責任在下面,也不能籠統地對鄉鎮搞“一票否決”。尤其是在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下,要逐步精簡鄉鎮職能,將不必由鄉鎮政權履行的職能或者鄉鎮政府不必履行的職能減去。比如:基礎教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都是為了全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屬于全國性的公共產品,這些職能應當由國家來承擔。國家可以通過撥付資金的形式,委托鄉鎮政府或縣級政府管理。屬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的職能,上級部門和領導要主動承擔起來,不能毫不負責地把它推給鄉鎮。譬如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上,屬于公安派出所職權內的事,要由縣級公安機關及其公安派出所負責;屬于司法所職權內的事,要由縣級司法機關和司法所負責。而不能籠統地交給鄉鎮政權,“一票否決”鄉鎮黨委、政府。[本文轉載自]通過依法界定鄉鎮職能,讓鄉鎮政府發揮好服務農村、農民、農業的職能,解決政府錯位、超位、不到位的問題,充分調動社會各方管理社會的積極性,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的血肉聯系,為構建和諧社會打下基礎。
二、結合鄉鎮特點,設置鄉鎮機構
鄉鎮與農民直接接觸,工作性質決定其機構設置不可能與上級一一對應,因此,建議鄉鎮機關綜合設置一個辦公室,或分別設置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處理鄉鎮機關的會議、接待、協調、財務等工作。其他人員實行委員、助理員制。委員、助理員直接對書記和鄉鎮長負責。由于鄉鎮領導均在10人以上,鄉鎮機關設置3個辦公室,不但不便于領導分工,而且增加了管理層次。而實行委員、助理員制,委員、助理員直接對分管領導負責,直接面對群眾,既可有利于鄉鎮黨政領導分工,明確責任,也便于和上級業務部門對口,同時也可拉短鄉鎮領導與群眾的距離。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可以明確責任,又可以減少推諉扯皮現象,齊心協力履行好鄉鎮政權的職能。
鄉鎮事業機構,也要按照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要求,科學界定職能。把那些屬于鄉鎮政府的職能從事業單位中剝離出來,交給鄉鎮政府。比如衛生院、畜牧站中的防疫職能,水利站中的規劃、抗旱防洪職能等等交給政府,而把衛生院、畜牧站中的醫治職能,水利站中興利職能等等推向市場。對于不在具有社會公益職能的站所直接改制為企業或社會中介組織,與鄉鎮脫離隸屬關系。為此,建議鄉鎮事業單位仍按省委、省政府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設置4個中心1個所,即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中心、計劃生育中心、社會事務中心(含文化、民編制管理研究政、勞動保障等職能)和財政所。通過減少機構設置,斬斷鄉鎮向農民亂收費的“手”,從組織上為構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干部、群眾平等友愛,融洽相處的農村和諧社會創造條件。
三、制定優惠政策,大力精簡富余人員
鄉鎮機構改革的難點在于分流富余人員,尤其是在農業稅取消的大前提下,鄉鎮財政收入大幅度減少,不分流富余人員,解決人員超編與財政短缺的矛盾,不但機構改革會流于形式,而且鄉鎮政權也很難開展工作。制定優惠政策,分流富余人員,需要財力支持,而目前鄉鎮財力有限,單靠鄉鎮很難解決,這就需要中央、省、市、縣分別給予財政上的支持,徹底解決鄉鎮債務和分流人員待遇問題。一是借鑒企業改制和糧食系統改革經驗,鼓勵轉制人員買斷工齡、置換身份,變“公家人”為社會人。自愿置換身份的人員與鄉鎮政府簽訂合同書,領取一次性補償金后,完全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人事關系。二是制定優惠政策,劃定年齡段,讓一部分在編人提前退休。不愿提前退休的,如果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稱職的可充實到村里任職,或通過考試、考核競聘上崗。三是對于不愿買斷工齡,也不愿提前退休的在編落聘人員,可在3年內發基本生活費,3年內仍競聘不上的,要予以清退。[本文轉載自]四是對于鄉鎮聘用的、沒有編制和計劃指標的臨時借調人員,要先行清理,該清退的要堅持清退,確實是有技術、有能力的,也可允許其與在職人員一起參加競聘上崗工作,落聘人員一律清退。五是解決好鄉鎮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問題。讓在編的放心,落聘的有保障。通過分流超編人員,減輕鄉鎮財政壓力,解決鄉鎮人員為了吃飯而向農民亂收費的問題,這是密切干部群眾關系,構建和諧社會必不可少的步驟之一。否則,農民負擔“反彈”,人民內部矛盾加劇,社會秩序混亂,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就會變成一句空話。
(一)擴大服務范圍,進一步提升服務功能
根據群眾需要和政府要求,進一步拓寬中心服務范圍。在原有服務功能的基礎上,將與企業生產和群眾生活相關的供電、公證、圖紙審查等部門納入中心集中辦理,形成供水、供氣、供暖、供電一條龍服務格局,完善建筑施工圖文件審查一條龍服務,建立以法律援助、公證為核心的法律服務平臺。
(二)提高行政許可事項集中辦理率
目前,我市行政許可主體和許可事項進廳率分別為62.9%和78.9%,無法滿足企業和群眾多方面的服務需求。2011年,將通過深化部門內部許可權相對集中、設立綜合窗口等方式,提高行政許可主體和項目進廳辦理率,確保部門進駐率和項目集中率達到80%以上,逐步實現所有審批事項都要集中到中心辦理。
(三)做好機構改革部門許可職能的歸并和調整
根據市委、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精神,督促住建委、文廣新局、經信委、商務局、農委、市政公用局、人保局等部門做好許可職能的調整和歸并,做到職能到位、權限到位、人員到位,保證行政審批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按照業務關聯性,對新設立的窗口進行布局調整,確保機構改革深入進行。
(四)強化聯審聯辦,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注冊項目、外商投資項目聯審聯辦制度和一口收費制度,圍繞我市重點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強化全程代辦服務,開辟綠色通道;全面實行承諾件“一口受理”,縮短審批時限,確保承諾件提前辦結率達到90%,平均辦理時間再縮短1.5個工作日。
(五)提升中心網絡功能,提高電子政務水平
通過局域網升級改造,進一步提高中心行政審批效率和網絡功能,在現有基礎上強化信息資源共享、并聯審批、服務監督與評議,以及在線服務、在線互動及政務公開功能。率先建立內部電子監察系統,強化對審批流程的監管。豐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和方式,把中心建設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平臺。
一、當前鄉鎮機構存在的問題
(一)機構設置問題
1、機構的職能與職責不符,管理體制不順。“上頭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這是對鄉鎮黨委、政府職能的形象描述。鄉鎮領導干部中流傳著口頭禪:“有責任的沒有權利,有權力的沒有責任”。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鄉鎮干部超越職能違規辦事。如對違規小煤窯的清理整頓,組織力量炸小煤窯,本是專職安監人員的職責范圍,但有些鄉鎮人員卻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硬要包攬過來,不然就會摘帽子、罰票子、搬凳子。②上級對鄉鎮工作評價,好用“一票否決”,而工作的權限又不在鄉鎮。如綜合治理工作,鄉鎮沒有指揮公安派出所的權限。計生服務站的人事、財務均由主管部門管理,計生服務站人員調整后,鄉鎮主要領導都不知情。又如國土管理,鄉鎮只能協調,沒有管理國土工作人員的職責,待有問題、有矛盾和糾紛的時候,鄉鎮又要協調處理。③對鄉鎮的權力分配不均衡。有權力的、效益好的,就上收直管(如國土、勞動社會保障、派出所等);無權力的、工資難保的單位則放在鄉鎮(如農業、文化廣播等)。
2、部分機構設置不太科學。上輪鄉鎮機構改革沒有全到位的原因:一是事業機構的設置存在著矛盾。如農業服務站,按要求是農技站、農機站、畜牧水產站合并為農業服務站,雖然機構編制合并在一起,但職能、人員、經費是分開的,實際上是沒有合,大多數鄉鎮只是停留在口頭上和文件中;二是機構改革方案所要求設立的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無名無實。如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等內設機構大部分鄉鎮政府未掛牌,而且名稱不規范,名稱太大、工作范圍太廣,這與目前鄉鎮普遍進行分組包片做工作格局不相符。
3、鄉鎮的職能發揮變了樣。作為鄉鎮一級政府的職能是以公共服務為主的,但現在是以抓經濟收入為主,以保工資保穩定為主,而對發展經濟,鄉鎮政府幾乎是大包大攬,根本沒有市場觀念。
(二)人員編制問題
1、鄉鎮混編、混崗嚴重。大部分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在編和超編人員捆在一起發工資。定編、定人、定崗,目前在大部分鄉鎮仍沒實施到位。
2、鄉鎮人員超編嚴重。由于編制意識不強,有的鄉鎮一年到頭不到編辦辦理核編手續。前幾年接收大中專畢業生,招收一部分工人大多是超編辦理,至于科級干部的調整更是不受編制限制了。
3、鄉鎮人員素質較低。鄉鎮干部隊伍主流是好的,但人員整體素質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一是人浮于事的現象在鄉鎮中還不同程度存在,個別鄉鎮還很嚴重。二是干部隊伍的知識結構、年齡結構不合理,干部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不夠,對現代行政管理知識、市場經濟知識、法規法律知之不多。三是個別工作人員、形式主義嚴重,法制觀念淡薄,作風漂浮,辦事拖拉,甚至政治墮落,生活腐敗。
一、四項改革工作成效
(一)縣直機構改革情況
根據省、市要求,**縣積極推進縣直機構改革。一是將經濟貿易委員會和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撤銷了鄉鎮企業管理局,成立了工業經濟發展局(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合署辦公,掛民營經濟服務局牌子);撤銷了商業公司、外貿總公司、物資總公司,組建了商務局;成立了城管局(與建設局合署辦公);將縣經貿委領導的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入縣政府辦公室,保留牌子。以上單位職能也隨之進行了調整。二是對撤銷單位的資產及人員進行了清理審核。三是將計劃生育委員會、藥品監督管理局更名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截止目前,我縣縣直行政機構32個,縣直行政編制核定為435名,現實有在職人員410名;縣直一級事業單位11個,核定事業編制223名,現實有在職人員195名。
(二)鄉鎮機構改革情況
我縣共有十二個鄉鎮,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縣委、縣政府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鄉鎮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和人事制度進行了改革,尤其是事業單位實行了全員聘用制,每個鄉鎮都選聘39名工作人員(城關鎮49名)。改革前,全縣鄉鎮共有在職職工2300人,改革后為874人,減少1426人,精減1.6倍。目前,各鄉鎮設黨政機構設置3個,即:黨委辦公室(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牌子),主要負責黨委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民政、城建、國土行政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政府辦公室(掛計劃生育辦公室牌子),主要負責鄉鎮政府日常工作、機關后勤工作;科技興鄉的普及推廣,文教衛生、計劃生育的組織領導和有關行政管理工作。經濟辦公室,主要負責鄉鎮財政、企業的組織領導和有關行政管理工作;農、林、水、牧、機各業的生產和技術服務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各鄉鎮事業機構由原來的9個站所合并為4個中心一個所。即農業服務中心(主要負責農業技術推廣、農田水利建設及規劃,畜牧養殖、林業、農機和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文化服務中心(主要負責鄉鎮文化市場的規范化管理,活躍農村文化市場);村鎮建設發展中心(主要負責村鎮規劃、土地管理、公路建設、環保、衛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中心(主要負責計劃生育宣傳、技術服務和管理工作);財稅所(負責農業稅征收、管理、稽查、監督鄉鎮及所屬單位的財政支出)。本次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使全縣鄉鎮事業站所由原來的108個精簡為60個,精簡44.4%。人員編制由原來的2547名精簡為478名,精簡81%。
(三)糧食體制改革工作
全縣共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19個,職工總數2038人,目前共分流安置職工1730人,占職工總數的85%,超額完成了省市下達70%的分流安置任務。其中解除勞動合同1575人,內退79人,協保39人,退休11人,上崗留用308人,占職工總數的15%;遺留待處理26人,占職工總數的1.3%。改革過程中,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經濟補償金1969萬元。
(四)教育改革工作
1、中心學校教育改革情況。順利完成了全縣12所中心學校校長、282所中小學校長的選配工作。嚴格按照省核定的4378名編制進行了教師的聘任工作,分流了665名超編人員,分流精簡率12.3%,撤銷了原鄉鎮教育辦,中心學校正式掛牌辦公。同時,按照上級要求,從2004年元月,執行了教師新工資標準,并由縣財政統一足額發放。此外,縣第一中學、實驗中學和職業中專也進行了管理體制改革,激活了用人機制,優化了資源配置。
2、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情況。全縣撤并中小學校91所,撤并學校校長和教師均得到妥善安置,撤并后遺留下來的舊校舍和校產由各鄉鎮統一處理,所得收入由撤并后的新學校使用。同時,把民辦學校納入全縣統一管理。教育改革后,新學期按照新的布局方案配置和運行,目前運行態勢良好。
二、改革所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大力宣傳。對各項改革工作,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分別成立了由縣級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專項改革領導小組。同時,各鄉鎮、各單位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組,在全縣上下形成了層層抓改革的工作格局,并制定了改革方案,召開了動員大會,廣泛宣傳發動。縣電視臺制作改革專題,在黃金時段播出。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懸掛橫幅,刷標語10000余條,出動宣傳車80余輛,在全縣范圍內巡回宣傳改革政策,切實把改革的各項政策宣傳到位,落實到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妥善安置,確保穩定。為促進改革的健康發展,對改革后精減下來的富余人員,我們采取得力措施有計劃地進行妥善安置。在縣直、鄉鎮機構和教育改革工作中,凡是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全部辦理退休手續,對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不宜上崗的人員,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根據實際需要,為部分人員安排臨時性工作,鼓勵和引導部分人員創辦私人企業;有針對性的選拔一些有文化、懂管理,既有農村工作經驗,又有培養前途的人員下村任職。其中我縣把勞務輸出作為一項分流富余人員行之有效的措施。如我縣長智鎮在鄉鎮人事制度改革中制定了《鎮政府外出務工優惠政策》,凡外出務工人員保留原級別、原編制、原檔案,年終考評定為合格,對非財政供給人員中愿意外出者自批準之日起,每月補助100元。現該鎮有83名職工停職外出務工。原鎮政府職工孔玉玲,在北京籌資創辦的玉玲花卉公司,經過苦心經營,現年銷售收入已達50多萬元。在糧食體制改革中,主要采取辦理退休、內部退休、協議保留勞動關系、解除勞動合同、上崗留用、轉崗從業的方式妥善安置分流,離退休職工全部由改制的購銷企業接續管理,并享受政策規定的各項待遇。此外,還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引進外來企業,安置職工就業。如糧食局與武漢黎氏面業機械有限公司合資的掛面廠,已有兩條生產線投產,并將逐步擴大到10條生產線。與江蘇春絲集團合資新建的總投資為3000萬元的面粉廠,目前立項、設計、征地工作已經結束,預計明年九月份投產運營,屆時將為糧食系統富余人員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
(三)明確責任,加強督導。縣委、縣政府針對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方案,進行統一部署,制定出了相應的獎懲措施,明確責任,簽訂目標責任書,并抽調縣委辦、政府辦、紀檢會、組織部等有關部門人員深入實際,進行督導,確保改革正常進行。
(四)嚴肅紀律,規范程序。在改革過程中,我們嚴肅改革紀律,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改革。在鄉鎮機構改革工作中,我們采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層層聘用。在考試時,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時間,統一評卷,各鄉鎮設考場,縣直抽出36名同志巡視督查。在考核時,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給予正確評價,當場計分,并將考試考核加分情況予以上榜公布。在糧食體制改革中,堅持以現行的企業改革與勞動法規為依據,做到統籌規劃,分類實施,有序操作,穩步推進。對省、市撥付的改革配套資金進行嚴格把關,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并嚴格按規定程序審議、報批,做到公正、公開、公平、透明。在教育改革工作中,我們按照自上而下、層層聘用的原則,通過民主測評,群眾推薦,擇優選聘了中小學校長。通過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各中小學聘任了中層領導。為規范聘用程序,我們對聘用合同制的原則、崗位設置、受聘人員條件、聘任方法及程序、競崗聘用工作的時間安排、聘用合同的內容與要求、落聘解聘與辭聘、落聘教師分流的措施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并設置、公布了舉報電話。
通過以上各項措施的實施,我縣各項改革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明顯效果,提高了工作效率,轉變了政府職能,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