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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保障機制化,重點確保參政議政及法制和平安建設、人才強市等工作需要
(一)支持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完善政法經費保障體制,全力支持政法部門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證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保障政法部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辦案費及業務裝備經費需要,并向基層傾斜。
(二)健全人才優先發展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重新修訂引進高層次人才資金管理辦法,支持實施“331”人才引進計劃,實施“以獎代補”的財政政策;統籌推進“人才特區”建設,積極參與政策制定、項目評審、政策兌現及資金使用監督,推進人才強市建設。及時撥付各類省級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及時下達市級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
(三)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對派和工商聯經費保障各項政策,加大對各派的經費投入,保證其日常公用及項目支出增長幅度高于一般行政機關經費一倍以上。
(四)加大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經費保障力度。將我市各類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經費列入預算,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調解員培訓制度,建立化解矛盾糾紛人才庫,為開展專業調解、調處疑難復雜糾紛提供人才支持,促進社會矛盾糾紛的妥善化解。
(五)支持救助、法律援助和社區矯正工作。切實加強救助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科學合理解決我市長期積累、久拖未決的特殊疑難問題,以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繼續安排全市法律援助專項資金,促進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繼續安排全市社區矯正專項資金,有效解決全市社區矯正工作中的經費困難,保障并促進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健康發展。
(六)繼續推進“大學生村官”工程。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選撥大學生到經濟薄弱村任職的實施意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今年內全面完成一村一社區配備一名大學生村官的選聘工作,及時撥付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項經費,及時下達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項經費。
二、支出管理預算化,重點落實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工作措施
(一)加強預算編制與執行。要堅持有保有壓原則,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到位率。按照零基預算單位收支脫鉤的要求,調整優化預算支出結構,規范支出行為,嚴格執行預算,2013年將出臺《市級行政政法單位預算追加管理辦法》,確定預算追加事前審批、民生優先、厲行節約三原則,明確預算追加的內容和審批程序。堅持按進度撥款,保證資金及時撥付到位。認真履行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等制度,推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
(二)鞏固厲行節約成果。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的要求,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勤儉辦一切事業,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探索加強公務用車、公款出國、會務接待、會議費等支出管理的路子。一是加強與市外辦在出國(境)經費和護照管理環節的聯動,并對其監督管理,確保黨政機關因公出國(境)經費和人員得到“雙控制”;二是對執法執勤用車進行全面清理,嚴格控制新增車輛,加強執法執勤用車日常使用管理,實行執法執勤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購定點制度;三是進一步完善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的相關規定,嚴格報批手續,規范接待程序,各單位、部門的接待經費納入部門預算,財政集中支付,財務單獨列項反映,堅決禁止以組織或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活動等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和請客送禮;四是加強會議及費用管理,制定出臺會議管理辦法,配套制定會議費管理辦法,規范市級機關會議類別、參會人數、費用標準以及報銷程序;五是加大對“三公”經費支出的監督。會同市紀委、市監察局、審計局制定落實具體措施,組織對全市“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協同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工作。
(三)加強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加大人才、政法等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逐步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和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今年繼續對使用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實行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即“前期績效目標、事中跟蹤問效和事后績效評價”相統一的財政績效管理體系。
(四)加強政法資金管理。加大對省政法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投入及使用情況的監督考核力度;督促全市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新形勢下社會管理的需要和公共財政的要求,切實承擔政法經費保障責任,不斷加大政法經費保障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財務管理制度化,抓好制度建設和落實工作
(一)財務信息定期分析制度化。進一步提升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水平,繼續完善“行政政法處對口服務單位季度報表”的編制,加強數據對比和情況分析。及時掌握行政經費,尤其是“三公經費”的使用情況,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及時反饋和妥善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升行政單位財務管理水平。
(二)定期總結交流制度化。根據當前的經濟和財政形勢,結合行政政法實際工作情況,及時分析交流財政財務管理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總結交流各地、各部門好的管理辦法、先進的管理經驗;總結交流上季度工作情況,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定期召開全市財政行政政法工作季度分析會和市直政法系統季度工作座談會。
(三)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化。重新修訂引進高層次人才資金管理辦法,實施“以獎代補”的財政政策。研究制定公共安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維護我市社會和諧穩定和促進經濟繁榮發展。研究制定依法治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和法治建設。研究制定黨建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持續加強和鞏固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研究制定大學生村官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推動我市大學生村官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建功立業。研究制定169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全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四、調查研究經常化,推進行政政法財務改革
(一)進一步加強行政中心行政單位的內部財務管理調研。加強支出跟蹤問效和國有資產管理;加強對財務核算中心業務流程、操作程序的指導;協助行政單位編制和執行部門預算,配合、督促行政單位做好固定資產管理。
(二)進一步深化完善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深入各轄區、各政法部門調查了解經費保障狀況,根據省廳制定的政法部門裝備配備標準和要求,研究建立政法裝備配備、更新實時動態監管檔案資料,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科學分析,提出相應的對策和辦法。
(三)配合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規范工作,研究建立健全公務員津補貼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對公務員的績效考核,規范以政府名義發放的各項獎勵項目。
(四)堅持深入部門和基層單位,跟蹤資金使用情況,了解經費需求,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重點對壓縮彈性支出、控制行政成本等情況進行調研,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五、學習培訓常態化,切實加強隊伍自身建設
(一)以十精神引領財政行政政法工作,加強黨性教育,深入開展“創新爭先”活動,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思想覺悟。繼續保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嚴格執行各項監督制度,加強對重大決策、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和財政干部“兩個安全”。
關鍵詞:國有資產;績效評價;理論體系;實務體系
中圖分類號:F810.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7)15-0097-03
一、引言
十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考核體系,探索績效考核模式,提高考核指標的導向性和針對性。”財政部也多次在政策文件中提出:“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績效進行評價,科學設立評價指標體系。對資產安全性、資產完整性和資產使用有效性進行考核。”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作為預算管理績效評價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延伸領域,越來越受到理論學者與實務工作者的關注。事業性國有資產作為事業單位履行社會準公共產品供給職能的物質基礎,適時引入績效評價,能夠強化資產管理,提高管理績效,現事業單位社會準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降低運行成本。但在實踐過程中,卻存在著評價主體不明確、評價對象不清晰、指標體系不完善以及評價結果問責機制缺失等現實問題。研究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一方面能夠促進績效理論在財政管理領域的運用與發展,另一方面能夠促進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創新管理方式,具有一定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二、研究文獻述評
伍海泉(2009)認為,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有效延伸。他提出了針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所應遵循的原則和方法,并構建出一套較為完整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其中,包括資產安全、資產質量、資產運行、資產貢獻、資產償債等核心指標。
趙愛玲等(2012)認為,研究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有利于提升國有資產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公平分配社會資源、穩固政權基礎、落實國有資產監管責任。他們從目標、標準、措施三個層次對指標進行構建并設計出績效評價結構圖,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實證分析,并認為應從制定分類管理辦法和鼓勵各單位、部門經營積極性兩方面優化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
劉興云(2014)認為,評價方法的單一性、指標體系的不科學性、專業評價人員的匱乏是行政事業性開展資產績效評價工作的現實阻礙。他從意識層面和實際操作層面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認為單位績效意識淡薄、績效評價客體范圍小。并提出解決對策,包括明確參與主體及其職責、明確績效評價的客體內容、法律制度體系的保障以及科學設定評價指標等。
譚靜等(2015)認為,應區分行政性與事業性兩類資產進行指標設計,同時需要分三個層次進行指標構建,他們設計了資產保障水平、資產管理能力、資產運行效率及資產管理效果四個一級指標,并對各級指標的內涵及賦值標準予以詳細論述。并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一、二級指標的權重,運用專家意見法對三級指標權重加以確定。隨后,對績效評價報告的撰寫及應用進行論述。
周攀(2016)認為,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內容應涵蓋資產的物質價值貢獻目標、資產的社會價值目標以及對高校人才培養的狀態三個方面。
國內學者大多將高校作為績效評價的空間客體,使研究領域單一化,如周攀(2016)、藺漢杰(2014)、丁岳維(2014)等。還有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作為績效評價的實務客體,如王志剛(2015)、譚靜(2015)、趙愛玲(2012)等,他們的主要研究思路為闡述績效評價的必要性與可行性,雖然對績效評價體系的構建提出建議,但研究的重點更傾向于數學模型的構建,以此驗證指標體系的可行性。上述研究成果,具備一定的實踐性,但缺乏理論支撐,不利于理論發展與融合。本文認為,應構建并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理論體系,積極構建實務體系,因為概念不明、工作流程不清、責任落實無章可循,同樣會阻礙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
三、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體系構建
(一)理論體系構建
1.基本概念界定。績效是財政支出績效的簡稱,也稱為財政效率。而效率是經濟學概念,指投入與產出之比。績效(或財政效率)是效率概念的深化,指社會公眾獲得的有效公共服務與財政支出之比。而績效評價,簡而言之就是對經濟活動的績效進行評價。績效因評價而來,沒有評價,何談績效。可表述為評價主體運用指標體系對評價對象進行評價,在參照既定標準基礎上,形成評價結果并對結果進行分析,后對結果反映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改善經濟管理活動中的行為偏差。
事業性國有資產及其管理。①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作為我國國有資產體系中的一部分,包括行政性國有資產和事業性國有資產。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事業性國有資產是指由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是指管理國有資產的行為與活動,包括資產配置、使用、處置以及產權管理、資產評估與清查、監督檢查等。
綜上所述,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即指評價主體對該管理活動進行績效考評。通過參考績效標準,明確管理過程中的低績效行為,不斷提升資產管理效能。
2.基本理論構成。公共產品理論認為,社會總產品可分為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公共產品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產品和勞務,具體可分為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公共產品的提供方式有公共提供、混合提供和市場提供。其中,混合提供指政府以收費的方式向居民或企業提供服務,收費與成本差額部分由政府承擔。處于公共品或準公共品領域時,對國有資產管理活動進行績效評價才是有意義的。事業性國有資產服務于事業單位,是其履行職能的物質基礎。換句話說,公共產品的供給有賴于國有資產的使用,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直接影響著公共產品與服務的有效供給。
委托理論認為,委托其實是種契約關系。其核心是研究在利益矛盾環境下,委托人如何設計最佳契約激勵人。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必然存在委托問題,政府代表社會公眾(納稅人)充當委托人角色,事業單位充當人角色,代表政府管理事業性國有資產,提供納稅人需要的公共產品與服務。政府向事業單位撥款,納稅人向事業單位付費,形成委托關系。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即為雙方訂立的契約,以此約束人行為,為人提供提高資產運行效率的動力與規避風險的能力。因此,可以通過評價其績效水平,發現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為資產配置提供科學依據。
基本理論還包括目標管理理論、科學管理理論等,在此不做詳述。
(二)實務體系構建
1.確定評價主體。評價主體,即評價活動的實施者。從委托關系看來,宜遵循“誰撥款,誰評價;誰用款,誰接受評價”的評價原則。財政部門向事業單位劃撥財政資金與資產,事業單位運用資金配置資產、使用資產,則財政部門應作為評價主體。從行政管理體制看來,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也應成為績效評價的主體,一方面有利于管控國有資產,另一方面也是對下屬單位績效的考核。而事業單位本身也可作為評價主體,也就是單位自評價。由此可見,評價主體是多元并存的,具體實施主體確定須經過法定程序,并且具備相應資格、專業勝任能力。
2.明確評價對象與內容。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的對象從總體來看可確立為國有資產管理活動,主要細分為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產權管理、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監督檢查等活動。評價內容包括績效目標的設定情況、資產配置和使用情況、制度建設情況、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等。重點評價內容應為資產的配置與使用,資產配置合規直接對預算資金的節約負責,資產使用高效對單位履行職能負責。制度建設、績效目標已暗含在評價過程中,比如“資產配置應符合規定的標準”,這本身就是一項制度,符合標準就說明績效目標得以實現,超標配置說明浪費了預算資金,是低績效的,目標沒有實現。
3.科學設計評價指標。設計績效評價指標應遵循全面性與重要性相結合原則、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其中,全面性是指指標應覆蓋國有資產管理各個環節,進行全面評價。重要性是指在全面性的基礎上突出評價重點,如重點資產、重點行為等。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定性指標用于確定某項管理行為是否合規,是否達標,某項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有效執行;定量指標用于考察資產存量盤活與增量調控等相關管理活動。指標設計還應考慮經濟與效率,即指標應通俗易懂、簡便可行,數據獲得方便、可操作,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4.建立結果問責機制。評價主體應及時歸納整理、分析反饋績效評價結果,并將其作為改進國有資產管理手段和安排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對高績效部門或單位予以表揚或優先安排預算支持,對績效不達標或評價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可予以通報批評,并適當削減預算支出,還可將績效結果與相關責任人績效及獎懲掛鉤。對績效評價工作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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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of
the Public Owned Assets Management
ZHOU Li-jian,SUN Chao
(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Harbin 150028,China)
(一)合理調配資源,使國家資產得到有效利用長期以來,由于對國有資產缺乏必要的認識,對國有資產的購置、使用缺乏必要的監督,造成資產重復購置與高度閑置,不僅大量占用財政資金,而且使資產配置水平在各單位之間形成較大差異,資產配置與預算管理嚴重脫節,不能準確反映單位資源占用量。加強和改進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可以合理調配資源配置,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解決部門、單位之間苦樂不均的問題,是堵塞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漏洞、匯聚資金辦大事的需要。
(二)科學規范的資產管理是建立節約型政府的基礎黨的十提出要全面促進資源節約,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節約型政府是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自身垂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是政府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而進行的資源投入,科學、規范的資產管理,可以優化資產配置,全面促進資源節約,為建設節約型政府服務。
二、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不重視,管理制度不健全國務院及其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雖然制定了一些系列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但還很不健全,缺乏比較完整的國有資產管理法,如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中并沒有對資產的配置標準和使用更新年限做出具體規定,使管理工作缺乏法律層面的支持。政府各部門往往從各自部門的角度來制定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辦法,帶有很強的部門色彩和局限性,已出臺的管理辦法又缺乏一種有效的監督機制,有法不依的現象普遍存在,一些人違反法規,給國有資產造成嚴重損失,往往無人追究。2006年財政部頒布《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但當前國資工作執法的嚴肅性不夠,處罰的力度、剛性不夠,執法的手段有限。在國有資產考核制度方面,可以說是一片空白,無章可循。這無形中造成對國有資產管理從思想上不重視。
(二)清查核實困難,財務處理不規范國有資產管理既是財務管理的難點,也是財務管理的重點。當前,資產與預算、資產與財務、實物與價值管理脫節,單位資產賬目不清,產權和實物管理混亂,資產價值不按規定計量,普遍存在“失真”和“失實”現象,對行政事業單位實際占有的國有資產規模缺乏準確統計,造成家底不清、賬實不符。這種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與資產管理嚴重脫節的現象不僅嚴重影響了資產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的進程,甚至阻礙了財政管理的改革與發展。部分市縣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財務與資產統一管理更加困難。一些單位對購入、捐贈的固定資產不及時通知會計核算中心登記入賬;對某些款項不做說明解釋,應由應付款支出的卻直接列入經費支出,對已處置固定資產、壞賬損失不納入會計核算,對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未在本單位會計賬中反映,造成單位往來資金、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賬面和實物不相符。有些部門固定資產甚至人為不入賬,部門內部控制、使用,使財務信息失真、國有資產流失。
(三)資產使用方向不明,處置缺少監督國有資產政府所有、部門占有的現狀,使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處于無序狀態。購置資產時,部門報告,領導審批,但是該不該買、該買什么型號沒有人認真核實。資產購入后,用在什么地方、什么人使用、用的效果如何更沒有人管理。這種對資產使用實質上“真空狀態”的管理,使部分國有資產歸入個人或被隨意出租、出借、變賣、贈與。用非法所得充實單位“小金庫”,甚至中飽私囊,裝進個人腰包。現實生活中,有些資產,除當事人以外,自購入后就不知所蹤,尤其是一些個人使用的照相機、筆記本電腦等,甚至部分實木家具、貴重工藝品也可能隨著人員的變動而變成私有。
三、加強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資產管理機制,合理配置政府資源完善的資產管理機制是實施資產管理的基礎。財政部門應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效結合的機制,研究制定資產調劑使用制度,逐步改善資產分配不公現狀。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資產使用管理內部責任制,嚴格按規定程序報批本單位資產配置、處置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擔保事項,確保本單位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政府機關要結合政府職能轉變、經濟社會發展需,逐步建立資產使用績效考核機制,研究建立資產投入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逐步推行資產占有使用目標考核管理,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明確責任,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監督有效實施國有資產“國家所有、單位使用、財政監管”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建立產權明晰、監督有力、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管理模式,著力推動資產信息化、科學化管理。財政部門要抓住關鍵環節,加強對資產配置、調控、處置的審核監督,從源頭上加強和規范管理,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和效益,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綜合管理的職能作用,提高資產管理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穩步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使用單位應建立資產專管員制度,負責本單位資產保管使用、登記統計等工作,建立單位資產使用責任人制度和違規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資產實物管理,開展國有資產年度審檢、考核工作。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創新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5.41.099
我國財政部于2006年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將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推向了一個更加全面、規范的新階段。在中央和地方的重視之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數量巨大、形態各異,管理效能不能滿足國有資產管理的需求,其管理仍舊存在著較大的提高空間。十報告全文提及創新57處,每一處都有著不同的含義。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也需要突破原有管理模式的禁錮,結合時代背景,創新性的探索更加合理的管理方式。
1 構建“一個管理模式”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數量多、種類繁、耗資大,分散性的管理并不適用于所有的國有資產。從實務工作來看,建立大宗資產與專項設備集中化管理的模式十分必要。這種模式能夠及時調度各行政事業單位對大宗資產以及專項設備的需求,能夠有效地避免我國國有資產閑置率過高、使用率過低的現象,并且在管理上實現了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的減少。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何種國有資產屬于大宗資產以及專項設備。一些地區和部門在試推行該模式時,將行政事業單位的房產、地產、公務用車、大型工作儀器、科研設備等作為管理對象。但是,由于時代的不同、地區的差異、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范圍的不同,該模式管理對象如何確定還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把握原則,分析是否有必要將其納入到集中管理的對象當中。
其次需要明確的是“集中管理”為何意。有的人認為就是將這些大宗資產以及專項設備中的動產集中到一個大型倉庫中予以管理,不動產采用登記備案制度。如果這樣做就會嚴重影響到行政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因為每需要一次就需要申請一次,所投入的成本反而增加了。因此,此處“集中管理”應當是由專門人員負責對該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中的大宗資產以及專項設備進行備查登記,在登記的基礎之上對這些國有資產開展后續管理。比如,按照備查登記冊調度國有資產、定期盤點、監督使用效率、查看是否有必要更新設備等。
最后需要關注的是對這些大宗資產以及專項設備的具體管理,這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的國有資產管理是相接軌的。應當嚴格遵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要求,在現有管理的基礎之上,注重管理的規范化和精細化。以專項設備的管理為例,對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設備的采購需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來執行,保證整個招投標過程的規范化;對專項設備的盤點與清查則需要嚴格遵守國有資產盤點與清查的相關規定;對專項設備的日常維護則需要行政事業單位細化到由誰負責、責任范圍、如何負責等內容。對于大宗資產及專項設備的處置,逐級上報審批后,按規定權限進行核銷。
2 實行 “兩個監督機制”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有很多,但是其執行情況卻不容樂觀,國有資產流失現象依舊較為嚴重。在這種情況下,監督機制對于制度執行力度的推動力就顯得尤為重要。
從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來說,可以結合內部控制制度與績效考核制度來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內部監督。以我省農業展覽館為例,展覽館各項國有資產的采購、日常使用、日常維護、處置等管理均設置了相應的風險評估程序以及內部控制活動,以保證這些管理活動的執行效率。比如,在展品采購過程中,首先評估采購各環節所存在的風險。考慮合同擬定是否有可能使展覽館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中、招標過程中可能出現哪些舞弊風險以及這些舞弊風險可能存在于招標的哪些環節、合同簽訂環節可能出現的“吃回扣”的風險等。其次針對這些可能發生的風險來設置內部控制活動。在合同擬定過程中,由不同的人員負責不同的部分或者由多人共同完成合同擬定;合同簽訂人員與展品采購人員相區分;對投標單位資質的審核、中標單位的確定等由展覽館管理層層層審核、多部門聯簽等。
在績效考核制度中,按照農業廳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評價方法和制度要求,對展覽館的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有償使用收入收繳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建立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實行國有資產績效管理,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在采用“分展館負責制”時,設置恰當的獎懲措施,激勵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國有資產,將展館國有資產的采購、使用、維護與處置均納入到該責任人員的績效考核中,作為其績效工資或者相關獎金發放的依據。
從行政事業單位外部監督來看,由于其所提供的是公共服務,因此群眾與媒體監督是較為有效的外部監督措施。比如,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將一些大型專項設備的處置情況通過官方網站或者官方微信來進行對外公示;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直接利用這些平臺開展處置工作,尋找設備、辦公用車、辦公用品等的買主,降低國有資產處置費用。通過這些信息公開途徑,群眾和媒體能夠充分了解到相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信息,而后通過政府電子郵箱、政府信箱等渠道來實現對國有資產的監督。
3 創建“兩個資源庫”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除了需要一系列制度的保障外,還需要在人才管理與信息管理兩方面予以創新,因為“人才與信息是一切管理的支撐”。目前,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并不注重國有資產管理人才的儲備與培養,其管理都是由單位內部員工來輔助進行的,管理效率低下。因此,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起國有資產管理的“人才庫”。以農業展覽館內的展品管理為例,由于這些展品較為特殊,因此需要由有相關專業背景的人員負責管理。展覽館應當嚴把招聘關,做好日常員工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整體素養。同時,與高校一些農業專家、科研院所的農業工作者保持長期合作關系,就管理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溝通。
行政事業單位也要做好國有資產的信息化管理,主要體現在信息系統的構建。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建立了集“信息管理系統、掃碼器、條碼”三位于一體的國有資產日產管理系統,實現了對國有資產的實時監控,管理效率大大提升。這種方式是值得借鑒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信息管理系統內部信息的及時更新。
4 搭建“兩個平臺”
這兩個平臺主要針對的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因為處置環節是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環節之一。一個平臺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平臺,即行政事業單位可以通過與資產評估公司、拍賣公司的合作來建立資產評估平臺。在國有資產處置時,利用這些資源合理評估將要處置的國有資產的價值,而不是隨意將這部分資產丟棄或者賤賣。另一個平臺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平臺,即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建立以國有產權交易所為主導,招投標公司、拍賣公司等為輔的交易平臺,通過這個平臺實現國有資產產權的轉移。
5 結 論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效果關系著公共服務的質量以及公共產品的成本,舊有的管理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當下經濟與社會發展對其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把握方向,不斷創新國有資產的管理,從采購到處置、從制度完善到人才管理、從模式創新到信息化的完善,實現全方位的、系統化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助推我國公共財政體制的改革。
關鍵詞 行政事業單位 財務管理 問題 策略
財務管理在行政事業單位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可以保證事業單位能夠正常的運營和單位各種工作能夠順利進行。近年來,雖然我國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有很大的提升,但由于種種原因還是存在很多的不足之處,需要進一步改善。
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概述
(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定義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主要是以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制度方針為依據,有計劃地為籌集、控制和分配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的過程。行政事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規范單位的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單位健康發展。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主要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其中,預算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中心;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是其基礎;財務分析是其手段;財務監督是保證。
(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特點
與公司相比,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有顯著的特點,主要表現在行政事業單位并不是以自身盈利為目的,其主要目標是實現國家賦予的社會職能,能夠更好地發揮其社會效益。而且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對象是國家的財政撥款、國有資產資源。所以,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必須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單位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三)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財務管理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有著重要的作用,不僅有利于行政事業單位嚴格遵守各項財務制度、加強預算管理、規范資產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還有利于行政事業單位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會計核算規范、防范財務風險。此外,行政事業單位可以通過財務管理,讓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單位發展越來越好,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標。因此,財務管理對于行政事業單位來說有著重要的意義,能夠保證行政事業單位充分發揮其作用,使國家經濟投入發揮其最大價值。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管理不規范
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預算管理工作并沒有足夠重視,主要表現在預算編制相對來說比較隨性,支出編制不夠細化,支出預算不夠合理;預算編制前未對項目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導致項目不能完成,預算不能執行;預算調整未進行嚴格的審批,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隨意調劑;對專項資金重申報輕管理,導致專項資金管理水平低下,未嚴格遵守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該專戶存儲的資金未專戶存儲、該分賬核算的資金未分賬核算、專項資金與非專項資金混用、未對專項資金實施有效監管,容易造成公用經費擠占專項資金、專項資金用途發生改變等問題。
(二)資產管理不規范
一些行政事業單位未嚴格編制固定資產卡片,未登記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分配明細,使得資產管理責任不能落實到個人;損毀、報廢的固定資產長期掛賬,沒有及時清理并申報處置;應收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催收,無法收回的壞賬未及時核銷;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入固定資產管理;每年年末未對資產的賬簿與實物進行核對,導致賬實不符未及時發現,資產管理流于形式。
(三)財務監督缺失
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缺少內部監督機制。有些單位財務管理制度雖然完善,但缺乏與之對應的內部監督機制,造成了制度的執行力不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力下降。有些單位雖然制定并執行了內部監督,但內部監督工作仍然由財務人員承擔,不相容崗位未有效分離,導致內部監督流于形式,形同虛設。另外,有些單位未對監督結果進行運用,未根據監督結果設置獎懲的激勵機制,導致監督發現的問題未及時整改,財務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
三、形成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問題的原因
通過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可以發現,造成這些問題的因素主要有兩點。
(一)人為因素
一些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相對不夠高,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不夠,因此在財務管理工作中容易造成人為失誤。另外,行政事業單位不重視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與考核,即便有考核,其考核方式也較為落后,無法真正起到監督管理作用。
(二)制度因素
首先,行政事業單位未根據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現行的制度不夠全面;其次,有些單位的運行情況和經濟業務情況已發生變化,財務管理制度多年未修訂,已經不適用,導致單位財務管理水平低下。
四、解決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的策略
(一)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
人員素質決定工作成敗。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是從根本上解決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的基礎和關鍵。首先,領導者以身作則,為職工樹立榜樣,起到引導作用,為財務管理營造良好的氛圍。同時,行政事業單位要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進行不斷的培訓,使其能力不斷提高。此外,行政事業單位要引進綜合素質高的復合型人才,為管理工作儲備新的力量。
(二)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
健全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可以對其經濟活動進行管理約束。一是要求單位要根據自身經濟業務和事項,全面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例如,單位要建立規范細致的經費申請、批準和審核制度,對財務報銷嚴格要求,使經費的支出更加合理合規。二是要求單位要根據自身的業務狀況和目標不斷更新制度,使財務管理制度越來越符合單位情況,促進單位健康有序發展。
(三)優化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機制
要想讓行政事業單位更好地發展,就要對其財務管理機制進行優化。單位可以從財政資金這方面入手,根據資金使用性質和類別的不同,分別采取不同的財務管理方法進行專項管理。有非稅收入的單位,要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模式。
(四)強化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工作
首先,強化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工作,要求財務人員在編制預算前對其內部業務情況進行了解、對市場情況進行調查、對項目可行性進行研究、對近年來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和分析,以便于制定出更合理、更詳細的預算;其次,編制預算部門要和其他部門建立良好的溝通,進而取得更真實的財務需求,使預算管理工作更加真實可靠,減少隨意性;再次,對專項資金要嚴格遵守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進行存儲、撥付、管理和使用;最后,要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執行,并且注意執行進度,不能隨意更改預算項目、資金用途,不得超預算列支。
(五)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行政事業單位要根據自身人員情況,或成立相應部門,或指定專人,對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內部監督。負責內部監督工作的人員要保持獨立性,內部監督崗位與財務崗位要分設,由不同的人來擔任,形成內部的制衡機制。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財務管理情況開展內部監督檢查,檢查結果納入績效考核的內容,與績效工資掛鉤,形成獎懲和激勵機制,以此防范單位在財務管理中的風險,確保單位財務管理規范有效。
五、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