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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一、培訓目標
1、新招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后上崗的實現率達到100%以上;
2、企業全員接受安全培訓達標率100%;
3、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5、廣場工作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率達到90%以上,復培復審完成率100%。
二、培訓內容
1、基本知識:安全生產的概念、方針,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員工作標準》、《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專業知識:各項應急預案,對應特種作業人員專業知識、安全達標規范等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
三、培訓計劃
1.一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據
春節期間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防盜、搶事件應急預案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2.二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對象:加油站員工
安全管理員工作標準。對象:管理人員
3.四月:消防安全學習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4.五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初起火災的撲救與人員疏散逃生
消防設施種類及使用情況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識及應急預案。對象:餐廳、超市員工
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服務區。對象:全體員工
6.八月: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與義務
防雷擊應急預案新晨
山體滑坡及泥石流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7.十月:“黃金周“期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暢應急預案
對象:服務區全體員工
8.十一月:冬季鍋爐技能及防火培訓。對象:鍋爐工
除雪防滑應急預案
【關鍵詞】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應急管理
古語曰:“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贬槍τ锌赡艹霈F的事故,為了能夠迅速和有效的去開展應急措施,需要在預先就去制定一個切實有效的行動方案,事故應急預案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的意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應急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企業能夠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編制科學、有效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不僅能夠有助于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同時也具體的體現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事故預防措施。而且能夠進一步去規范和指導企業的應急管理,提高企業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的能力。因此,應急預案編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生產安全事故搶險工作的順利開展,應當予以高度重視。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現狀
早在2006年,我國國家安監總局就已經頒布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在2009年4月,又頒布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利用法律法規是辦法來促使企業建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這能夠有效的去指導企業編制和評審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很多企業隨后就開始大力的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與實施,取得了明顯的成果,但是總體上來看效果還是不夠理想。受到技術力量等方面條件的限制,目前各行各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都比較滯后,而且在應急預案的編制的時候會出現很多的問題與不足,導使得評審比較困難、報備率比較低、預案落實存在很多的疑問。當前各級政府的相關部門和企業要去正視目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里面出現的問題,并且采取有效的方式去改善這種狀況。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中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
1、內容不完整
當前有很多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還只是停留在一份文件與一個規定上面,應急預案的內容非常不完整,只是去簡單地說明了應急的報告程序和對象,以及如何根據損失大小來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分級,而核心內容并沒有進行詳細的說明。而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把應急預案分成了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以及現場處置方案三種。很多企業只是對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了編制,而沒有去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2、可操作性差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核心需要包含企業日常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等一系列關鍵的部分,例如對危險源的辨識以及風險分析、組織機構極其相對應的職責、信息的提取和處置以及應急響應程序等要素。但是企業在實際編制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時候,這些非常關鍵的要素往往會存在一些缺陷,使得預案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強。有的職責表達不是非常明確,容易產生歧義,使得在緊急的時候不能做到各司其職。一些應對措施描述太簡單,不能做到具體問題去進行具體分析,沒有針對性,在遇到實際問題的時候很難做到快速操作。
3、預案銜接不暢
如果要是按照行政級別來對應急預案進行劃分的話,應急預案可以分為國家、省、地市、區縣、企業等多個級別。而在這些級別里面企業級的應急預案是最為基本的,企業如何能夠和上級單位以及其他的相關部門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是非常重要的,這樣才能夠讓企業的預案發揮作用。但是很多企業的應急預案,并沒有對與其他部門的銜接有詳細的描述。另外,因為受到危險源與風險分析能力的限制,一些企業的應急預案的行動與應急聯系也沒有必要的銜接,甚至還會出現前后矛盾的現象。
4、缺乏演練
通過應急演練檢驗企業編制應急預案是否可行,同時也能夠很好的去檢驗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處理問題的能力。最為重要的是可以利用演練來發現制定的應急預案里面的問題和不足,從而可以針對性的對應急預案進行優化和完善。因此為了達到上述的目的,生產經營單位應該要定時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但是一部分的企業并沒有這種意識,他們的應急預案鎖進了辦公室的抽屜,并沒有按照實際的需要去進行必要的演練。
5、缺乏動態管理
應急預案是企業在萬一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應該采取的行動綱領,所以并不是編制完了就不用管了,而是要針對企業的發展和變化不斷的去完善。因為企業的工藝流程、企業的設備以及工作人員等都是在不斷發生變化的,如果這些因素有變動,就需要針對變化去及時的調整和修改應急預案。但是,不很多企業應急預案沒有進行動態管理,編制完以后就不再去改進了。
(二)導致上述問題的原因分析
1、重視不夠,認識有偏差
從《辦法》頒布和實施以來,各級政府對此都很重視,各個地區對為了能夠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專門進行了部署,對應急預案的編制和評審以及報備程序都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從而更好地去推動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的貫徹和落實。但是到目前為止各個地區的應急預案備案率是非常低的。出現這種問題的原因主要是有一部分的領導沒有對此有足夠的重視,在認識上存在偏差。首先是有的人覺得《辦法》屬于部門規章,在預案管理問題上不一定要采取這種方式。其次是一些企業管理者認為這樣會大大增加企業的管理成本。他們覺得如果要去編制一套比較完善的應急預案需要不少的投入,這會增加企業的管理成本。還有就是普遍有著僥幸心理。認為自己的企業不會發生事故,所以編制應急預案對企業沒有什么幫助。
2、培訓不到位,預案質量低
目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很難去順利的落實,而且編制的質量也不是讓人很滿意,因此監管部門有更大的責任去改變這種情況。《辦法》是部門規章,在具體落實的時候會出現很多的困難,但是相對應的培訓沒有能夠跟上,使得預案的編制不能很決進行。一些地方雖然也組織了相關的培訓,但是具體的培訓到哪一級別,以及參加培訓的企業都沒有進行明確。而且培訓還沒有強制性,使得隨意性非常大,這就給企業的預案編制與管理帶來很大的隱患。而且目前的應急預案編制培訓質量比較低,參加培訓的單位也比較少,使得一些單位編制的預案的時候普遍存在著操作性和針對性不強的問題,還有的就是盲目的去照搬,從而使得預案的編制質量不高。
三、改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措施建議
(一)落實責任,切實增強工作的有效性
各級政府和相關的部門,要不斷加強對《辦法》的學習和教育,提高有關部門的思想,確立一個有效的管理措施,把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完成情況作為對有關部門進行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嚴格實施“分級負責和屬地管理”的辦法,不斷明確其管理職責。將責任進行細分,實施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方法。只有落實了每一個單位的責任,才去能增強同煤的責任意識,進而去積極調動各級與各部門開展工作,達到預案管理高效的目的。
(二)強化培訓,提高各級預案編制水平
首先需要去組建一支素質比較高的安全生產工作隊伍。要去努力提高安監管理的素質,能夠精通業務,這樣才能為指導應急管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不斷的去提高監管工作人員管理應急預案的能力,更好的去發挖掘部門的管理具有的潛能。要能夠實施企業主體責任,把好安全生產的每一道防線。其次企業要去積極的組織開展和應急預案的編制有關的培訓。在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培訓的時候最好能夠全面覆蓋,不僅要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還要對重點行業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例如煤礦和化工等等。關于培訓必須要有一定的針對性,對不同的行業和不同的領域要能夠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具有了針對性,應急預案編制才能符合實際晴況,容易被企業接受,而且預案的實施起來才能發揮預想的效果。
(三)把握應急預案編制的要素
按照編制應急預案的步驟,編制應急預案應該把握好以下要素:
1、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關于對危險源和風險分析是編制應急預案編制的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對危險源和風險進行分析可以采用兩種方法,也就是直接經驗分析法和系統安全分析法。編制人員要能夠熟練的掌握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進行指導,并且要充分的去結合直接經驗分析法,全面的對危險源和風險進行分析。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在很多的應急預案中都詳細的介紹各部門和工作人員的職責,但是并沒有去明確相關人員指揮鏈條。如果相關指揮人員不能及時開展工作的狀況下,那么應該由誰來進行指揮,缺乏明確的說明。因此可以利用網絡管理圖,不斷的去明確指揮鏈條和信息傳遞鏈條關系,并說明如果第一指揮不在現場的時候誰有權利進行指揮。
3、監測與預警
在企業的應急預案里面必須要十分明確采用什么樣的方式對危險源進行監測和監控,以及采用什么樣的預防措施等。要能夠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和方法以及信息程序。監測與預警包括軟件和硬件方面,軟件主要是風險管理、風險預報機制,硬件如應急監測儀器、設備、防護裝備、應急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
4、信息報告與處置
在發生突發狀況的時候,及時和準確的信息報告對后面實施應急處置有著非常大作用。所以應急預案需要明確事故和未遂傷亡事故如何去進行信息報告以及采取什么樣的處置辦法。首先,要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和通報程序,其次,要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最后要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分級響應
應急預案進行分級響應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對應急預案進行分級的話,那么很可能一次范圍比較小的事故就會動用了所有的人力和物力,不僅造成對資源的浪費,還使得處理起來沒有主次之分。
6、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應急預案在緊急情況下能否保證正常運轉的根本保證之一,包括通訊與信息保障、應急隊伍保障、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經費保障等保障,要注意克服應急人員通訊方式少、沒有明確專兼職應急隊伍、裝備的底數不清等問題。
7、應急恢復
應急恢復主要包括了對污染物的處理,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恢復生產的秩序,事故造成的損失賠償,在搶險的時候對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以及修改和優化應急預案等等。
8、培訓與演練
應急預案中要十分明確對人員進行應急培訓的計劃和方式。為了讓應急預案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要定時的進行演練,在演練的過程中檢驗反應能力,并且發現其中存在的不足。應急演練必須要進行評估總結,從演練的過程中發現問題,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
3.1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1.2結合本公司、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1.3結合本公司、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1.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1.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1.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公司、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3.1.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1.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2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3.3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3.3.1針對公司存在的各種風險、事故類型的,由董事長組織編制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本公司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3.3..2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安全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①公司專項預案包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防洪預案。
②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3.3..3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包括重大危險源),由所在車間主任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3.4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4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4.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4.1.1形式評審。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4.1.2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4.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4.2.1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公司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4.2.2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董事長或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4.2.3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4.2.4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董事長簽發,現場處置方案由安全生產副總經理簽發。
5應急預案的備案
5.1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5.1.2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5.1.3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5.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應急預案的實施
6.1公司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6.2各單位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6.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6.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6應急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6.7.1公司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6.7.2公司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6.7.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6.7.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7.5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7.6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6.7.7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6.8公司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一)運行監測。加強對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實施好十大行業三十家重點企業監測制度,準確把握經濟運行發展態勢,及早發現苗頭性、趨勢性問題,提出針對性建議和措施,提高對經濟運行調節的動態趨勢掌控和參謀服務水平。
(二)要素保障。協調保障重要要素物資儲備合理庫存和生產要素生產運行正常良好。其中:電煤可耗7天以上,成品油10天以上,天然氣40萬立方米/日以上可供量,電力安全穩定有序供應、重點企業重要物資鐵路運輸有效銜接,最大限度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需求。
(三)促進增長。探索促進產業類投資項目竣工運行質效的管理模式,實行從項目開工建設、竣工投產、達產達效、入統反映一條龍管理方式,定期反映項目投達產進度,督導和促進項目如期竣工投產、達產達效。
(四)應急協調。完善落實好經濟運行相關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處置機制,確保重點環節、重要時段、重點區域應急協調及時有效,努力把突發事件不利影響降到最低。
重點工作及措施
(一)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在進一步完善煤電油氣運網上直報監測的同時,著重研究制定重點行業、骨干大企業、行業龍頭企業運行監測制度,擬建立全市“十大行業三十家重點企業監測預測制度”,加強對行業及重點企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預判,力求在超前預測預警上求突破。
(二)搭建用好經濟運行監測信息平臺。堅持每月編發《全市煤電油氣運供需監測月報》,定期報送《十大行業百強企業趨勢監測》,形成生產要素、經濟運行兩個監測報表+專報的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框架,及時調研分析經濟運行問題和態勢,提出針對性調節措施和建議。
(三)強化生產要素分類協調保障機制。建立煤電油運氣要素分類協調調度工作機制,形成由發改,財政、交通、商務、公安、鐵路部門及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有關企業組成的生產要素協調聯席會制度,采取“煤電油氣運協調專函或督辦函”等形式,增強協調解決問題的工作力度和效力。
(四)抓好短缺要素的協調保障能力。針對我市煤、電、運需求偏緊的狀況,突出保重點區域、重要時段和重點企業,最大限度致力保障供應,重點要抓好電力保障工作。煤炭:重點抓好拓寬資源渠道和煤電企業合作兩個環節,穩固山西煤炭資源,開拓內蒙、青海等地省份煤炭資源;推動電力企業與煤炭企業建立電煤供需戰略合作,優先保障我市電煤供應,積極探索建立市級煤炭應急儲備。電力:一是認真做好全市電力運行監測工作。密切關注電力生產供應運行態勢,定期決策參考信息。二是積極推進供電服務工作前移。建立重點項目計劃電力供應儲備庫,及時保障開工、投產項目電力供應,同時,積極協調電網建設受阻,切實保證電網順利施工和盡快投運。三是嚴密組織冬夏季用電高峰期電力供應。重點抓好有序用電方案的完善和實施,加強重點用電大戶的監測調控,增強有序用電應急調控能力;繼續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積極爭取省電力需求側管理項目補貼資金,鼓勵推廣使用節電設備和技術。四是持續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專項活動。健全并發揮好市、縣兩級電力監管機構作用,切實強化電力監管組織工作。五是試行重要用戶自備電源管理辦法。對《市高危及重要電力用戶自備應急電源管理辦法》廣泛爭取意見,爭取明年內正式出臺、下發執行。運力:堅持和完善市發改委、鐵路部門、重點企業三方鐵路運輸協調保障工作機制,堅持每季度一次協調例會,每月一次運力銜接,突出問題及時協調,發揮協調機制作用,強化組織落實,保障重點企業、重要物資鐵路運輸。
(五)全面調查摸清竣工投產項目情況。對全市2012年投資3000萬元以上竣工投產項目及2013年擬竣工投產項目進行全面調查,包括及項目投資、行業、能力、效益、就業、稅收等內容,并據此建立我市擬竣工投產項目庫。
(六)建立項目投達產定期跟蹤反饋制度。實行億元以上重大項目竣工達產達效監測月報制度,及時反饋當年擬竣工項目竣工投產進度,動態跟蹤新項目達產達效情況,定量分析評價所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對經濟增長貢獻拉動作用,定期通報各縣市區項目投竣工情況,促進項目盡快竣工投產、達產達效,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力支撐經濟發展后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