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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要求:
(1)案由:對案例內容的高度概括,如XX公司訴XX公司合同糾紛案、XXX故意傷害案、XXX不服XX局行政處罰訴訟案等。學生所選案例不得出現雷同。
(2)案情介紹:案情材料應當事實完整、要素齊備、行文簡潔、層次清晰,并進行必要技術處理,不得使用與案例原始材料相同的當事人名稱、地名等具有明確指向性的內容(如有案例原始材料應當隨附作品提交備查)。
(3)案件焦點:應當根據案情歸納、提煉、列舉出案件焦點所在,如本案焦點在于:1關于合同的效力問題;2關于合同的履行方式問題;3......等。
(4)分析與結論:應當明確表明作者對于案件性質及其處理意見的觀點和看法,并從法學理論和法律規定兩方面詳細闡明其理由和依據。
字數要求:
結合自己多年來在中職學校經濟法課程教學經驗,針對目前中職學校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經濟法作為中職學校會計、營銷等專業的基礎課,只有在教學內容、教學計劃的安排、教材選用、教學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加以改進才能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
從培養既要精經濟又要懂法律的復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中職學校在經濟法課程教學內容、教學計劃的安排、教學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問題,在此特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
1 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要因專業不同而有差異
對于不同專業的學生,本文由收集整理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應該區分不同的授課對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應把握好不同的側重點。而在教學實際中,教師往往忽視了這一點,相同的教案輪流適用于不同專業的學生,忽視了不同專業學生知識結構的差異性。這樣教師就沒有做到將學生最需要的知識傳授給他們,收不到好的教學效果。
經濟法課程涉及的法律、法規眾多,在教學中不可能將全部的條文一一介紹清楚,因此教師必須針對不同專業學生的特點,有選擇、有重點的加以介紹。對于會計專業的學生應重點介紹各類市場主體、宏觀調控方面的法律;對于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應重點介紹合同法等市場運行方面的法律、法規。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中不斷的探索,不斷的改革教學方法,對每一章節的內容都要進行精心的設計與安排,以提高教學質量。
2 相關課程的安排要合理
經濟法的教學內容離不開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而目前中職學校所開設的《法律基礎》這一公共基礎課,一般在一年級下學期開設,而經濟法課程作為專業基礎課卻一般在三年級開設,時間間隔一年以上,這無形中破壞了這兩門課程的繼承性,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感到前后照應不上。
《法律基礎》的開設對日后學生學習和理解經濟法課程有很大的幫助,但這兩門課程應該有一個很好的銜接。經濟法課程應開在《法律基礎》課后,但間隔時間不宜太長。要同統計原理、會計原理等課程同步開設,以經濟類專業的必修專業課為后續。此外對不同專業和不同的教學對象應開設不同學時數的經濟法課程。
3 教材的選取要考慮到“先進性”和“適用性”
能否使用優秀教材直接影響教學質量,“先進性”和“適用性”是教材選用的基本原則。“先進性”是指教材內容要具有時代特色,能反映本學科國內外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的新知識、新成果,正確闡述本學科的科學理論知識,反映其相互聯系及發展規律,既要有突出的學術特色,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適用性”指選用的教材要符合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及課程教學的要求,取材合適,深度適宜,份量恰當,符合認知規律,富有啟發性,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于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的培養。目前市場上經濟法的版本眾多,有為法學專業適用的經濟法,有適用財經類專業的經濟法等,各種版本良莠不齊。因此,在選取教材時要考慮到專業學生的特點,謹慎選擇。
4 采用案例教學等靈活的教學方法
由于中職學校會計、營銷等專業的學生沒有接
轉貼于
受過法學的系統教育,對于高度概括、原則和抽象的法律規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單靠教師一味的說教來講解,學生會感覺十分枯燥,無法調動他們學習的積極性。但結合適量的案例會使教學內容豐富且生動。案例教學是將案例討論運用到課堂教學過程中,通過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學生感性認識,加深對所學法律條文的理解掌握,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是經濟法教學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為了適應教學目標的需要,圍繞一個或幾個問題,從周圍的實際生活或者書刊報道中選取,在講授完理論部分后,結合所講內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題或課堂討論的方式進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師進行總結講評,由學生撰寫案例分析報告。案例教學將教學方式由單向轉變為雙向,活躍了課堂氣氛,充分調動了學生思考問題的積極性和學習的主動性,對于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跨世紀的合格人才具有深遠意義。
另一方面,我們還應該積極探索其他新的教學方法,比如組織模擬法庭,通過控辯雙方的辯論,鍛煉學生對法律條文的實際運用能力,提高教學水平。
5 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以多媒體教室為載體,變黑板教學為電子課件教學,可以實現現代教育技術與現代化教育設施有機結合,在教師的主導作用下,使課堂教學變得生動形象、易于接受。經濟法教材中幾乎每一章都有幾個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較多,在黑板上書寫浪費大量時間,而采用電子課件教學可節省黑板上寫板書的時間,有利于開展案例教學。此外,法律知識日新月異,發展較快,電子課件可以充分利用網絡資源,保證教學內容的先進性,加大課堂上傳授的知識量和信息量,增長學生的知識,開拓學生的視野。
6 對學生學習成績的考核應采用多種方式
題 目:
作 者:
年 級:
專業方向:
指導教師: 姓名 + 職稱
論文類型:
1.年級一欄:例:統招為“2003級”;在職為“2003級(在職)”
2.專業方向一欄選擇:經濟法、民事法、國際法、刑事法、憲法與行政法
3.職稱:教授或副教授
4.論文類型一欄選擇:專題研究、調查研究報告、案例分析報告
注意:開題報告以書面(A4紙打印,左側訂)方式向導師組提供,字數不少于3000字。請在規定時日之前,按照各導師組成員數提供相應開題報告份數并交到JM辦公室。
一、開題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第一、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X X X X X X X X
第二、選題在國內外研究的現狀及你個人的新見解
第三、論文的結構、基本框架、主要論點、論據和研究方法等 例:基本內容(研究框架):
序言一、紐倫堡審判
二、法律家階層與實證主義 3.XXXX
結語參考文獻:擬參考資料(書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來源
——請注意:著作部分不少于20個,論文部分不少于20個后記
關鍵詞 法律職業性 案例教學 教學理念和方法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2011年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啟動“卓越法律人才計劃”,其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實踐能力為重點,這一重大舉措對法學案例教學的改革提出了緊迫的要求。有鑒于此,筆者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對新形勢下的法學案例教學作以下淺談,以商榷于同仁。
1 新形勢下法學案例教學的意義
時下多數學者認為,法學教育,特別是本科教育應以素質教育為基礎,并與職業能力教育相結合。但長期以來我國的法學教育對素質教育重視有加,而對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培養關注不足。自從實行統一司法考試以來,法律資格的取得與大學法學教育之間聯系較為疏遠的不正常狀況已經得以改觀,但從目前司法考試的內容和考試方式來看,我國的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在不少方面是脫節的。司法考試是選拔法律實務人才的考試,而我國的法學教育多年來秉承知識傳授的傳統,不僅所開設的課程偏重于理論,而且不少教師在觀念上也認為司法實務只是個實際操作問題,很容易掌握,無需在大學課堂上專門教授。另外,從法律認知規律來看,案例教學也不可或缺。法律規定源于生活,是對生活中的實際案例的歸納和提煉,法律調整的基本過程是從個別調整到一般調整。由此,學習法律就不能只是講授抽象的法理和法條,還應當遵循由抽象到具體的思考過程,其具體體現就是“把法律還原為生活案例的”的案例教學法。有鑒于此,卓越法律人才計劃將其主要任務定位于: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在具體舉措方面,提出要加大實踐教學比重,搞好案例教學。
2法學案例教學的理念
關于案例教學法的理念,有學者認為可以使用三角形來表示:“以學生為中心”是一種主體觀和師生觀,為三角形的底,“知識與能力并重”是一種人才觀,“開拓與創新”則為一種人格觀,二者均為三角形的腰,而由三條邊線組成的面則是學生在專業上的自主與持續發展,這是案例教學法理念的最高價值。對此,筆者深為贊同,但認為應將人格觀中的開拓與創新納入人才觀,因為開拓與創新是新時代人才觀的核心內容。另外,應將“平等和尊重”作為人格觀列入。
2.1主體觀和人格觀
與傳統的講授式教學法不同,案例教學法認為學生具有建構知識的無限潛力,故而在教學過程中注意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實現了從教師中心向學生中心的轉換。
在案例教學中,教師應當是學生學習動機的激發者、引導者和咨詢者,這些角色應當貫穿于教學全過程。在案例的呈現環節,教師要為學生提供一個能激發學習熱情的教學情景,并向學生呈現雙方當事人對抗性的觀點以及法官們就該案處理的觀點分歧。而在問題環節,教師不僅要向學生提問,更要引導學生自己提問題,為此,教師應當有針對性地提出能夠激發學生從更深層面探求知識的興趣的問題,并通過誘導、賞識等方式,循序漸進地啟發學生自主學習。在思與行環節,教師應當鼓勵學生大膽實際操作,邊想邊做,邊做邊學,像律師那樣思考,像學者那樣鉆研,從實踐中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案和依據,從討論中或辯論中相互學習,發現新知。在評價環節,教師應當鼓勵學生針對當事人的不同觀點與理由、裁判的正確性與合理性以及教師和學生提出的觀點及解決問題的方法的正確性和合理性,結合案情,從立法和法理角度進行評判。在此環節,教師應“放下姿態”,從評判者走向咨詢者,作為“學習共同體”中的平等一員,積極尋求與學生平等、自由地進行討論、交流和辯論。由此,也就實現了教師和學生在真理面前相互平等及在探索真理的過程中應當相互尊重的人格觀,這對于培養健全的公民人格有著重要意義。
2.2人才觀:以創新性為中心
案例教學法的理念來自蘇格拉底的辯證說和蘭德爾的推理說,辯證說重視邏輯推理和辨證思考的過程,要求學生對任何問題都要作深入細致的分析,而非人云亦云。而按照蘭德爾的推理說,如果學生學會了如何進行法律分析,那么即使他不去記憶具體法律條文,也同樣能夠運用法律推理能力理解他所不熟悉的法律。在這兩種學說指導下建構的案例教學法究其實質,是在教師的精心設計和指導下,使用典型案例,循循善誘地將學生帶入或真實或虛擬的案例,并讓其承擔一定的法律職業角色,引導學生自主探究,以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這個教學過程由兩方面的過程所組成,一是將抽象的法學理論知識的傳授融入法律案例之中,使學生在共同分析、討論教學案例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地獲取法學原理和知識,另一是通過對法律案例的剖析和追問,使學生養成反思的習慣并不斷提高反思的技能,發展和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案例教學為學生開拓與創新人格品質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實現的現實途徑。首先,在案例教學中,教師與學生身份平等,共同置身于一個論戰的場域之中,現實生活中的身份差異在這兒消失了,參與者都圍繞著一個共同的論題自由思考、平等辯駁,而一個自由、民主、平等的人際氛圍是創新的首要前提。其次,學生在教師的啟發和鼓勵下,積極主動地重新組織其既有的經驗和知識,綜合運用形象與抽象、收斂與發散等不同思維形式,自主、批判、創造性地分析問題,努力尋求問題的解決方式或者選擇出最佳的解決方案。這一過程就是學生積極面對挑戰,不斷開拓進取,創造性思維被激發,創造性潛能被開發,創造精神得以養成的過程。
3法學案例教學的過程和方法
3.1典型案例的準備
案例是案例教學的基本素材,其選取至為關鍵。根據中國專業學位教學案例庫中心法律碩士分中心近期編寫的《法律碩士研究生教學案例編寫要求》,案例的基本要求有:第一,案例應當以近三年發生的真實案例為基礎進行編寫;第二,案例應以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執業技巧為導向,便于模擬實務操作;第三,案例應當有明確的所屬板塊,即是刑事、民事實務還是行政或非訟實務,并具有明確的教學目的;第四,案例應當明確描述案情和證據,不能過于復雜,但也不宜過于簡單;第五,案例不要預設案件處理結果;第六,案例的篇幅應適中;第七,案例的教學時數應適中。筆者以為,就案例的選取除了應當遵循近期性這一要求外,還應當遵循下列原則:第一,典型性原則,典型性的衡量標準一是其涵蓋的法律信息能夠充分體現某一法學原理和知識,二是在教學法上符合教學規律,能夠使學生通過某一案例切實掌握所講理論、知識及技能。第二,針對性,即要以擬講授的知識為中心來選取案例,使案例服務于講授的知識。第三,綜合性,即所選取的案例應當涉及盡可能多的法學理論和知識,不能一個案例對應于一個理論或知識點,要避免案例教學成為簡單的“以案說法”。第四,一定的疑難性,所選取的案例其答案不能一目了然,而是要具有一定的“模棱兩可”性,有深究的價值。選取到好的案例是案例教學成功的一半,故而教師平時應當多多留心,注意收集、積累案例,并對案例進行分析整理,做好分類,以為不同教學內容之用。此外,還可以考慮讓學生自己收集案例,以充分調動其學習積極性。
3.2案例教學的實施
在案例教學的實施環節,教師要做好引導工作。在具體方法上,可先由教師精心設計好一系列問題,問題應當具有啟發性和層次性,并由淺入深,環環相扣,然后教師圍繞問題引導學生逐步深入地進行分析和討論。為求討論取得良好效果,教師應當在課前要求學生復習相關法學理論和知識點、熟悉所涉及的法律法規條文,并在討論開始前向學生提示案情和問題的關鍵所在,必要時還應就如何運用法學理論和知識分析、判斷、論證具體問題作適當講解。案例運用的具體方法有案例講授法和課堂討論法。實踐證明,討論法更能激發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創造性,更受學生歡迎,教學效果也更好。因此,教師應當盡可能多地運用討論法組織案例教學。案例分析和討論結束后,教師應當及時組織學生進行總結,總結并非是簡單地給出問題的答案或案件處理結果,而應著重指出本次案例討論所解決的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討論的重點和難點,以及討論的得失,并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總結工作也應盡量讓學生來做,以培養其概括和抽象能力。在案例的討論過程中,教師應當盡量抱持中立立場,但另一方面教師也應當在必要的時候給學生適當的啟發。
3.3案例分析報告的撰寫
案例教學的最后一個環節是教師指導學生撰寫案例分析報告。這個階段十分重要,因為它是學生圍繞案例對法學理論和知識的整理和系統化工作,也是課程考核的重要一環。通過課堂的案例分析和討論,學生應當以書面形式對所討論的案例進行認真分析和總結,并將其外化為案例分析報告,這不僅可以使學生鞏固和提高所學理論、知識和技能,還可以提高學生的書面表達能力,并逐步培養其撰寫學術論文或法律實踐文書的技巧和能力。就案例分析報告的格式,筆者所任教的學校廣東財經大學有著統一的規定。但筆者以為,從案例教學的目標出發,報告的格式不宜強求統一,只要包括了案情介紹、案例的學理分析和證據分析、案例所涉法律法規、案例處理以及其他需要事項,如相關的學術文獻等,就可以了。
對學生撰寫的案例報告,教師應當及時進行批改,并做合理考核,然后適時向學生反饋。反饋這個環節不可或缺,但目前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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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過于重視教材而忽視實踐能力的培養
經濟法是由企業法、公司法、金融法、破產法、票據法等多部法律組成的重要的部門法,內容繁雜實踐性較強。但是目前經濟法教材質量良莠不齊,難以滿足獨立學院的教學需要。一方面由于我國經濟法學研究和教學活動起步較晚,理論體系不完善,不僅尚未厘清與民商法、行政法等學科之關系,而且經濟法學界對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基本原則、經濟法體系等問題亦存在諸多分歧。經濟法學者們多按照自身理解編寫教材,使得不同教材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另一方面經濟法法律法規的立改廢較為頻繁,而目前的經濟法教材對此種情況更新較慢,公司法、證券法等章節的內容跟不上立法實踐的腳步,難以滿足獨立學院新的教學需要。獨立學院經濟法的傳統教學方法呈現較強的封閉性,教師多采用傳統的滿堂灌的教學模式,注重傳授系統的經濟法學理論知識,忽視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教師多以教材為中心,課堂講授的多,留給學生思考的時間少;理論灌輸的多,實踐能力鍛煉少。使得學生只會死記硬背法律條文,缺乏分析和解決經濟法律問題的能力,無法應對變化無窮的社會實踐。
2.過于重視講授而忽視學習能力的培養
鑒于司法考試及其他各種職稱考試,獨立學院經濟法教學主要圍繞經濟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論、構成要件以及法律法規條文進行。此種教學模式一方面固然有利于學生建立系統的法學知識體系,但是另一方面不利于學生學習能力的培養。學生對教師過于依賴,師生共同研討和互動的情況比較鮮見。經濟法課程一般為72學時,即每周4學時,要完成經濟法的教學任務教師感覺課時緊張,學生普遍反映講的太快,教學效果不理想。
3.考核方法單一
獨立學院經濟法教學多采用自上而下填鴨式傳統教學模式,加之法律規范性特點,教師傾向于引導學生發現和找到唯一的正確答案。對于學生某些獨立思考、具有創新思維但又與標準答案不同的觀點和分析方法給予全盤否定。學生也很少堅持自己的觀點以免與教師標準答案不一而不能通過考試。教師多在考前劃重點,不少學生平時不上課,考前復印筆記背標準答案就能通過考試。考試是學習的指揮棒,經濟法課程期末考試一考定終生的評價體系只注重學生的卷面成績,無視其課堂學習中獨立思考、表達觀點和參與討論的表現。教師講授多學生思考少、閉卷考試多開卷考試少、理論考試多實踐能力考核少、筆試多答辯少,單一的考核方法抑制了學生能力的培養。
二、案例教學法在經濟法教學中運用的必要性
1.有助于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
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學科。案例教學法運用經濟法理論知識來分析具體案例,教師將學生分為學習小組,每組學生就特定問題共同討論分析,形成初步意見,并制定發言提綱,學生的表現將作為評定其學習成績的重要指標之一。案例教學法在獨立學院經濟法教學中的運用,能夠促使學生積極參與教學過程,全面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表達能力和實踐應用能力。
2.有利于提高教師的綜合素質
經濟法具有跨學科、前沿性等特點,在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對教師的綜合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一方面教師除了要具備系統的經濟法、民商法及行政法等法律知識之外,還要具備有關的經濟知識。而目前經濟法的主講教師大多為法學專業畢業,經濟、金融、會計等方面的知識知之甚少。鑒于此,獨立學院應鼓勵教師通過從事兼職律師工作參加法律事務實踐、參加各種學術團體和學術會議,這對于教師在教學中實施案例教學是十分有益的。
3.有助于實現教學相長
案例教學法的運用,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熱情,促使學生加深對經濟法理論和法律條文的理解與掌握,提高了學生法律的實踐應用能力,也活躍了課堂氣氛。案例教學法涉及案例的收集和選取、課堂討論的管理和駕馭能力、課后的總結和反思等多方面工作,對于教師教學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課后教師對案例進行總結和反思,并發現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進而成為自己的研究課題。這項工作反過來又促進了將來的案例教學工作,成為教學相長的雙贏過程。
三、案例教學法在經濟法教學中運用之建議
1.課前案例的準備
(1)收集和選取案例。認真充分的課前案例準備是實施案例教學法的基礎。案例服務于教學目標,應當來源于實踐,不可主觀臆測,否則教學效果將大打折扣。案例主要來源有二:一是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媒體上的典型案例。教師應當保持專業的敏感度,廣泛涉獵經濟法方面的典型案例或者具有爭議性的案例。二是教師自己深入實踐收集有關案例,甚至在豐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編纂案例以用于教學。選取案例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其一,案例必須具有針對性。在紛繁復雜的社會生活中,要針對經濟法某項重要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選擇能夠服務于教學目的的實踐中的典型案例。要回答這些問題要求學生必須具備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其二,案例必須難易適度。案例太難或太易都達不到案例教學法的效果,為此教師要精心挑選有一定難度、能引導學生對經濟法基本理論進行深入思考的案例。案例要覆蓋多個知識點,使學生突破經濟法的重難點,培養學生綜合判斷能力。尤其是對于實踐中存在爭議的案例,教師應當有鮮明的個人觀點以供學生思考和判斷。
(2)分發案例材料和組織小組討論。為了使案例教學達到良好效果,教師應當提前一兩周把案例材料分發給學生。要求學生認真閱讀案例材料及其相關參考資料,并撰寫系統的討論發言提綱,為小組討論做好充分準備。教師還可以充分發揮多媒體教學的優勢,通過多媒體播放教學案例。小組討論為學生提供了獨立思考和自我表達的平臺,有利于培養學生的表達能力、創新能力和鮮明個性。教師將案例材料分發給學生之后,即可組織學生分小組進行案例討論。以60人一班為例,可以將學生分為6到10個小組,并且選出小組負責人。
2.課堂上啟發學生的思考
案例教學法并不注重追求唯一的正確答案,而是引導學生對經濟法案例進行深入分析,啟發學生的思考。案例教學法課堂的主角是學生,由學生實際參與和操作案例來學習法律技能,通過將學生置于當事人的角色使其設身處地地進行案例分析得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教師則注意運用設問、提示等方式調動學生的積極參與意識,配合獎勵機制引導學生獨立思考大膽求證。在小組討論的基礎上,每組選派代表將本組方案與其他小組進行交流。最后教師應當綜合分析評價各小組的方案,并對此次案例教學的情況進行點評歸納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