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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改革開放給社會帶來生機,給鄉鎮農村的經濟發展提供了無限的空間,外資、合資鄉鎮企業、街道自辦企業、私營企業等如雨后春筍般快速發展,客觀上促進了經濟的發展。然而,各類形式的建筑亦隨之多了起來,給消防監督保衛工作帶來了困難。原來的鄉鎮農村防火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需求,必須加以改革,進一步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職能,以適應鄉鎮農村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就顯得尤為重要。
目前,__市__區轄區面積已達一千三百七十多平方公里,可是目前全市區的公安消防機構專職消防監督員僅有十余名左右,每個外縣大隊也不過二到三名專職消防監督人員,這樣,每一位消防監督員平均要負責一百三十多平方公里范圍內的消防監督工作。由于管轄范圍大、單位多、面積廣、戰線長,致使消防部門對一些地方、一些企業的防火監督工作鞭長莫及,防范不力。因而,失管、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的現象十分嚴重。
在二0__年省公安廳出臺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規定》,雖已實行了派出所三級管理的防火監督工作模式,這為加強消防監督管理,保障地方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無異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三級監督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
一是基層派出所的人員編制少,警力不足。隨著社會面各種關系的復雜化和流動人口的劇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發生率在逐年上升,公安工作任務日趨繁重,特別是基層派出所日常事務繁多,而公安機關尤其是基層派出所的警力不足,目前,大多數派出所雖已明確了一名領導分管消防工作,但為了應付繁重的社會治安工作,消防工作就只能擱在一邊?;馂碾[患得不到及時督促整改,嚴重影響了防火監督工作的連續性。
二是消防業務水平低,難以適應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消防監督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不具備相當水平的消防專業知識,就很難開展。目前,派出所負責消防監督工作民警的消防專業基礎知識水平大多比較低。盡管有些民警是經過短期培訓,但仍然因其"半路出家",對防火業務似懂非懂,甚至有的民警連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都不懂,就更談不上了解其性能和原理了。由于業務不熟,勢必造成工作上的失誤和偏差,影響了工作的質量,影響了公安機關在群眾中的威信。
三是派出所消防執法的整體水平不高。大多數派出所負責消防監督工作的民警,由于對消防法律法規的內容不熟悉,不懂得怎樣辦案,存在著職責不清、把關不嚴、辦案質量不高、執法隨意性大等問題。有的法律文書使用不規范,沒有按照統一的法律文書格式填寫,馬馬虎虎,草率從事,一旦引起行政訴訟,往往陷于被動局面。
四是對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不夠主動、積極性不高。有的派出所負責消防監督工作的民警,對正常的執法活動瞻前顧后,畏縮不前,怕執法引訟,怕吃"官司",怕影響單位和個人的威信?!断婪ā芬杨C布10年了,省公安廳《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規定》早已下發,有關單位也組織了學習和培訓,個別派出所雖然落實了分工,但具體的工作內容尚未落實。有的仍持觀望、等待的態度,工作缺乏主動性。
以上四個方面的問題,極大地影響了當前派出所防火槍查監督工作的開展。為了進一步更有效地發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職能作用,筆者認為,要采取以下幾個方面的對策。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各級公安機關要提高對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它作為加強基層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務來抓,要通過建立和完善逐級考查考核制度,加強對派出所消防執法活動的監督和指導,真正把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與其它公安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表彰,確保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執法工作朝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公安機關要抓好試點,以點帶面,完善管理機制,確保派出所消防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二)明確職責,落實任務
派出所要進一步落實消防監督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專、兼職消防員,分清各自的工作職責,強化做消防工作民警的依法行政意識,認真履行消防監督職能。派出所的消防監督面向社會的最基層,公安派出所除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外,還應該負責對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和檢查。由于種種原因,基層特別是廣大鄉鎮農村地區的消防工作底子薄、基礎差,農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部分鄉鎮政府和主管部門對農村消防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把農村消防工作列人議事日程。再加上消防基礎設施薄弱,因此,消防工作在鄉鎮農村的全面展開將會遇到很多困難和問題,這就要求基層派出所民警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強化"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意識,既當好防火監督員,又當好消防宣傳員。要通過開展扎實有效的工作,使三級消防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群眾消防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為地方的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三)加強業務培訓,全面增強素質
隨著《消防法》以及國家有關法規、規章的頒布實施,消防監督工作日趨規范化、制度化,對防火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強對消防監督民警的業務培訓,提高消防監督民警的業務素質,對促進防火工作的順利開展至關重要。針對絕大部分做消防工作的民警對消防業務生疏,對消防法規不熟悉等情況,公安機關要切實加大培訓的力度,有計劃、有步驟、有組織地抓好業務培訓,并進行認真的考核,嚴格把關,對合格者發給上崗證,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四)建章立制,實行目標管理
為了將消防監督工作納人派出所目標管理,要從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消防安全檢查、火災統計與調查及消防執法等方面制訂出《派出所消防工作目標考核細則》,明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管理職責。將消防工作納人派出所基礎工作之中,進行綜合考評與獎懲。各派出所要將本轄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一般管理單位報上級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并指導轄區重點單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召開居(村)民委員會,物業管理部門及轄區重點單位負責人會議,廣泛開展消防宜傳。對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抽查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一般單位要每年進行抽查一次。消防行政處罰、專項治理、處理、季節性防火檢查等都應建立系統的檔案。民警要熟知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對轄區內這些場所要建立防火檔案,加強監督檢查。
(五)積極指導,熱情服務
據國際能源署(IEA)一份關于不同經濟部門CO2排放的統計數據顯示,碳排放最高的前三名依次是公共電力和發熱、制造業和建筑業、交通運輸。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約有25%來自交通運輸。亞洲發展銀行預計,在未來25年內,全球交通源二氧化碳排放將增加57%,而由于發展中國家的汽車行業迅速發展,其排放也將占到80%。國家把交通行業列為節能減排的重要領域來抓,而公路部門又是交通行業實現節能目標的重要環節。2010年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突破400萬km,達400.82萬km。在設計、施工及運營過程中的能源消耗以及排放的大量溫室氣體成為一個嚴峻的問題,給環境帶來了巨大的威脅。面對環境與發展的壓力,順應當今的減排形勢,建設綠色公路、低碳公路、生態公路,保持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公路建設的共識。目前,在研究領域更偏重于公路碳排放量的計算和對低碳公路設計及推廣方面的研究,較少運用經濟學原理對低碳公路進行系統分析。如何實現碳排放量與經濟的協調發展,真正做到節能減排實現低碳經濟,越來越受關注。
2價值工程原理及應用
目標價值工程是通過研究產品或系統的功能與成本之間的關系來改進產品或系統,以提高其經濟效益的現代管理技術。價值工程中的“價值”不同于政治經濟學中的價值,它是單位成本實現的功能。價值工程的表達式為V=F/C,式中V為價值系數(Value),F為功能系數(Function),C為成本系數(Cost)[1]。價值工程與當前低碳公路發展目標相契合,低碳公路發展目標就是在公路的全壽命周期,貫徹低碳理念以實踐低碳經濟,堅持從降低能源消耗、減少環境污染等方面做起,以在實現滿足碳排放量減少的前提下成本最低。合理的低碳發展就是力求正確處理好功能與成本的關系,提高它們之間的比值,使資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3全壽命周期低碳公路概念
全壽命周期低碳公路是在公路設計、建設、運營直至拆除的整個生命周期內,通過設計方案、施工組織和運營管理的優化,應用新技術、新能源和新材料,達到在資源、能源、材料的使用時減少消耗數量、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目標[2]。它分為5個階段:建設前期、施工期、運營期、維養期和拆除期。
4價值工程在全壽命周期低碳公路管理的應用
4.1建設前期建設前期是公路工程決策階段,包括了公路的投資決策、勘察設計等環節,投資決策和優選方案是建設前期應用價值工程的主要方面。雖然建設前期公路的碳排放量很小,但是規劃和設計是低碳公路中控制低碳的重要因素,它制約著項目設計后期的建設、運營、管理的各個階段二氧化碳的排放量[3]。在進行設計時,必須對公路碳排放量減少的功能進行明確定位和鑒別,在立足于充分實現基本功能的基礎上,減少耗能嚴重但非必要的功能。公路路線設計應在保證路線走向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順應地形,在考慮平面走向、路基高度、橫斷面填挖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路基防護排水、結構物設置、取棄土場、互通立交設置的位置等因素,降低運輸成本,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的排放[4~6]。確定設計方案后,可以利用價值工程原理對設計方案進行經濟比較,通過對方案實行科學決策,對工程設計進行優化,提高設計項目的產品質量[7]。
4.2施工期公路進入施工階段以后,其功能基本定型,主要的工作是在價值和成本方面優化??梢赃M行兩類問題。其一,對施工方案進行價值分析,優化施工方案,減少公路的碳排放量。其二,保持功能不變的情況下,對材料進行價值分析,代替成本更低的材料,從而節約成本提高價值。施工方案是施工組織設計的重點,是對施工方案耗用的勞動力、材料、機械、費用以及工期等在合理組織的條件下,進行技術經濟的分析,力求采用新技術,從中選擇最優方案。制定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后,通過運用價值工程對施工方案采用多方案評比的方法,從可行性、經濟性、對環境和交通的影響等方面綜合比較,最后選擇最具經濟性和環保性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的經濟效益和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對于施工機械,要結合施工方案,進行機械設備選型,確定最合適的機械設備使用方案。最重要的是日常機械維護和施工便道管理,要加強對筑路機械的整體狀況、耗油量、燃油的燃燒率進行評估檢測,把那些機械狀況差、耗油量嚴重超標、燃油燃燒率低及沒有修理價值的機械進行報廢處理,更換一些目前比較先進的設備,以達到施工機械的節能減排[8]。價值工程就是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基礎上充分應用成本控制的節約原則,節約人力、物力、財力的消耗,在各施工段的施工過程中減少材料的發生,以達到降低施工項目成本的目的??梢酝ㄟ^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應用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藝,如在道路工程中提倡采用溫拌瀝青技術,增加瀝青混合料施工的可操作性,降低對路面造成的負面影響;在保證公路質量的情況下對老路路面進行合理的資源回收再利用,不僅降低工程造價,更是很大程度上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4.3運營期和維養期高速公路的運營是高速公路使用過程中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運營期產生的碳排量占高速公路全壽命周期碳排量一半以上,是節能減排最為顯著的一個階段,做好這一階段的運營和養護管理是提升公路效益的關鍵。建立智能管理系統,在事故多發路段設置監控設施,提供監控信息和圖像。利用智能管理系統,交通管理部門可進行合理的交通疏導、控制和事故處理,從而改善交通擁擠和阻塞,切實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積極推廣ETC(ElectronicTollCollection)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的應用,做好長大縱坡路段車輛的通行順暢,減少車輛的滯留可有效做到節能減排。同時做好收費站和服務區采光、照明及供暖新能源的利用[9]。(1)積極采用低碳環保的養護新技術,例如世界領先的路面就地熱再生技術。(2)結合路面結構類型及不同的病害分別采用不同的新材料進行科學養護,利用冷補料、乳化瀝青混合料等進行灌縫、裂縫養護,利用瀝青再生養護劑、鋼纖維、焊接鋼筋網用于橋面維修和加固橋梁。(3)采用先進的養護機械設備,如瀝青銑刨機代替空壓機、挖掘機進行路面挖補。最重要的是要及時做好高速公路的養護工作,維修高速公路路面的凸、凹情況,保證路面的平整,這樣就可以有效地降低汽車運營中油的消耗,減少碳排放的同時節約了成本[10,11]。
4.4拆除期拆除期是整個公路全壽命周期的最后一個階段,公路的使用壽命已經結束,但資源卻可以回收再利用,在這一階段將通過運用新技術和新工藝來達到資源的再生利用。如將舊水泥路改成瀝青路,采用泡沫瀝青冷再生技術等[12]。
5價值工程在全壽命周期低碳公路的應用實例
根據價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定義碳排放量指數、成本指數,進而定義低碳公路經濟指數(簡稱經濟指數)[13]。
5.1碳排放量指數首先定義一個表示某方案中公路碳排放量占所有方案碳排放量的比值,稱為碳排放量指數。碳排放量指數=某方案碳排放量/所有方案總的碳排放量。
5.2成本指數成本指數=某方案成本/所有方案的總成本。
5.3經濟指數價值工程中價值是效用與費用的比值,運用價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將低碳公路的碳排放量指數看成是工程的效用,將低碳公路經濟指數(以下簡稱為經濟指數)定義為碳排放量指數與成本指數的比值,即:經濟指數=碳排放量指數/成本指數。某公路工程地處平原地貌,路線全長15.87km,設計速度為80km/h,按一級公路標準設計,現有3個設計方案。根據已有的公路碳計量方法可以計算得到這3種設計方案的碳排放量及碳排放量指數見表1,各方案的成本及成本指數見表2,經濟指數見表3。由表3可以得出方案2是最優的,其低碳公路經濟指數的值接近1。
【關鍵詞】EU-ETS 配額分配 存儲和借貸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6623(2013)03-0064-05
【作者簡介】葉斌(1983-),湖北黃岡人,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環境經濟。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Trading Scheme,EU-ETS)采取“總量控制與配額交易”(Cap-and-Trade)機制,是迄今為止運行最為成功的碳排放交易實踐。該體系的總體框架包括兩部分:一是設定排放總量并進行配額分配,確定每個受管制對象的溫室氣體排放限額;二是建立碳市場,通過交易手段降低社會整體減排成本。2010年,EU-ETS成交額達1198億美元,占全球碳交易成交額的84%。該體系已經成為全球最大且最具影響力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在世界碳交易市場中具有示范作用。
本文從管控范圍和配額分配兩個極為關鍵的環節,介紹EU-ETS的歷史演變和發展趨勢,重點研究配額分配方法演變的原因、趨勢,及其與EU-ETS發展的動態關系,總結分析EU-ETS配額分配的經驗和教訓,為建設中國碳排放交易體系提供借鑒。
一、EU-ETS三階段主要變化
EU-ETS于2005年1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目前已進入第三階段。過去7年多時間里,EU-ETS覆蓋國家、管控行業和管控溫室氣體種類逐步增加,其主要變化如表1所示。
EU-ETS三階段配額分配方法由“免費分配為主,拍賣分配為輔”逐步向“拍賣分配為主,免費分配為輔”過渡。免費分配則由祖父制方法轉變為基準值方法,體現了由簡單到復雜、由無償到有償,最終實現“排放者付費原則”的思路。EU-ETS三階段配額分配的主要變化如表2所示。
二、EU-ETS三階段配額分配方法的演進機理
(一)覆蓋范圍的變化
EU-ETS覆蓋國家范圍從第一、二階段的27國,增加到第三階段的30國。EU-ETS覆蓋行業范圍和氣體種類也不斷增加。2012年開始,航空業將納入其交易體系,這是通過碳交易管控交通領域碳排放的一種嘗試。如果航空業能夠順利納入EU-ETS,那么歐盟就可以采用同樣的方式,逐步將交通運輸行業其他企業納人。
不同行業和企業碳減排成本存在差異是碳交易市場存在的前提。碳市場覆蓋的交易主體越多,覆蓋行業減排成本的差異越大,減排機會和交易機會也就越多,企業降低減排成本的可能性就越大,整個交易體系可實現的溫室氣體減排成本降低的效果也就越顯著。根據歐盟規劃,未來還將繼續擴充EU-ETS覆蓋范圍,也在考慮EU-ETS與其他碳交易市場的鏈接,以使得碳交易市場容量更大,流動性更強。
(二)納入設施排放量“門檻值”的增加
EU-ETS前兩階段納入設施門檻值標準設定較低,功率超過2萬千瓦的設施即被納入,很多工業企業,只要他們使用了鍋爐,就很容易達到2萬千瓦這個門檻值。對于不同規模的排放源,管理機構均需要按照同樣的標準核查其排放量,并為其分配配額和開立賬戶,管理成本并無多大差異。為了降低碳交易系統的運行管理成本,從第三階段開始,歐盟允許現有機制內溫室氣體排放量在過去連續3年均低于2.5萬噸的設施,暫時退出交易體系。只需要根據他們所用燃料的排放系數計算并申報年排放量,而且降低了對其排放監管的要求。這一調整雖然涉及到4200個設施,約占EU-ETS全部排放設施的1/3,但其排放量只占EU-ETS,總排放量約0.7%。由于管控設施的大幅度減少,EU-ETS得以把相對有限的管理資源集中到大型排放設施上,從而提高整個交易系統的運行效率。
(三)從各國的自行確定分配方案到歐盟層面統一分配方案
EU-ETS前兩階段,總量設定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各成員國根據歐盟排放交易指令中確定的標準和原則,制訂自己的國家分配方案。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由于歐盟各成員國的經濟狀況和法制環境存在較大差異,如果強行要求各國統一分配方法,必然引發部分國家的抵制,從而延緩整個碳交易計劃的順利實施。
各國分別制訂自己的國家分配方案,雖然解決了交易開始階段的不少問題,加快了EU-ETS的實施,但隨著時間推移,這種“自下而上”的分配方式也暴露越來越嚴重的問題。各成員國基于本國利益考慮,通常會多報排放配額需求,歐盟委員會雖然對一些國家的方案進行小幅調整,但總體上對各國的配額分配方案均予以接受,這導致前兩階段配額總量大量富余。有些國家在2005年末剩余配額量甚至高達數千萬噸,只有西班牙、瑞典、奧地利、愛爾蘭、英國和意大利6國的配額數量低于實際排放量,鋼鐵行業、陶瓷行業和造紙業獲得配額量幾乎高出其實際需求的約20%。過分寬松的配額分配方案,加上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導致大量企業減產,降低了對碳排放配額的需求,以至于配額價格不斷刷新新低,最后幾近于零。
鑒于前兩個階段國家分配方案在設定排放配額總量中出現的問題,歐盟決定從第三交易階段開始,將設定排放配額總量的權力集中至歐洲委員會,由其制定歐盟整體的排放配額總量,向市場發出積極的碳價格信號,保證碳價格的穩定,刺激企業對減排技術進行研發和投資。
(四)逐漸提高拍賣比例
普遍的觀點認為拍賣是操作最為簡單和最具經濟效率的分配方法,可以增加分配過程的透明度,避免特定行業因無償分配獲取暴利,使新的市場準入者和發展迅速的經濟體與現有的裝置獲得同等的競爭機會,也最好地體現了“污染者付費”的原則,使提早實施減排措施的企業處于競爭的有利地位。此外,由于政府和企業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企業掌握著其減排潛力和減排成本的大量私人信息,通過拍賣,可以部分改變政府和企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有利于發現市場價格。
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約,EU-ETS在配額分配方面經歷了以無償分配為主到以拍賣為主的過渡。第一和第二交易階段,EU-ETS盡量選擇各個利益方均能接受的方法和規則,確保排放交易機制盡快建立是首要任務。EU-ETS第一階段只有丹麥、匈牙利、立陶宛和愛爾蘭4國嘗試采用了拍賣的方式,但拍賣方式分配的比例平均只有0.13%,總計僅有300萬配額是通過拍賣方式進行分配的。經過7年的運營,從第三交易階段開始EU-ETS運行規則已經為廣大企業所熟悉,企業已經逐漸樹立了碳排放需要付費的觀念,歐盟才逐漸將效率作為分配的首要原則,作為最為有效的分配方式,拍賣的比例才得以大幅度提高,2013年將有不低于30%的配額通過拍賣方式分配,電力行業將需要通過拍賣獲取全部配額。
(五)免費分配從祖父制逐漸過渡到基準式
免費分配方式逐步從基于歷史排放量的祖父制分配方法,過渡到基于排放效率標準的基準式分配。祖父制分配方法對已經采取減排措施的先進企業不公平,相當于懲罰了本該受到獎勵的先進企業,基準法則避免了這種問題。其蘊涵的基本理念是:生產相同產品的設施將會平等看待,生產單位產品碳排放較多的企業不會獲得較多排放配額,從而促使企業采用碳排放相對較低的工藝設施。EU-ETS經過5年的實踐,掌握了各行業和企業大量排放特征,并建立了完善的企業碳排放數據庫,已經具備為不同產品設置碳排放基準的數據基礎,這是EU-ETS免費配額轉變為基準制分配最為關鍵的前提條件。此外,EU-ETS第三階段采用歐盟統一的分配方案取代各個國家的國家分配方案,在客觀上也需要采用統一的、可以在國家間橫向比較的分配方法,基準制分配滿足了這一需求。
(六)配額的存儲和借貸機制演變
配額的存儲機制可以激勵企業盡早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因為現在減排所節省的排放配額,可以用于抵消企業未來擴大生產規模產生的額外排放,也可以立即將節省的配額在碳市場出售變現;配額的借貸機制使得企業可以在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內調劑使用配額,促使企業制訂較長遠的節能減排計劃。因此,當前主要的排放權交易市場,均在一定程度上允許排放配額的儲存和借貸。
EU-ETS第一和第二階段,允許同一階段內排放配額的存儲和借貸,但不同階段之間則不允許存儲和借貸。EU-ETS每年2月發放該年度的配額,但是上年度的排放配額在4月提交,這客觀上為配額的借貸創造了條件。企業可以用當年分配的配額抵消其上一年的碳排放。EU-ETS第一階段2005和2006年末,碳配額的價格沒有大幅度下降,就是因為這兩年的配額在同一階段的2007年還可以使用。相反,2007年末碳市場價格歸零,主要原因就是第一階段配額不能存儲到2007年以后使用。配額不能跨期存儲使得第一和第二階段完全分割,使得配額市場失去了時間上的連續性。此外,配額不能存儲也使得企業喪失了早期減排的動力。EU-ETS前兩階段之間配額不能跨期存儲和借貸是在當時實際情況下的必然選擇。EU-ETS前兩階段配額分配計劃由各個成員國自己制訂,各國為了自身利益將配額總量設定過于寬松,如果第一階段富余的配額可以存儲到第二階段繼續使用,會有大量第一階段超額發放的配額被帶入第二階段,這將會導致第二階段配額供給繼續過剩,從而嚴重打壓配額二級市場價格,過低的配額價格也會極大地打擊企業節能減排的積極性,而這是歐盟所不愿意看到的。
EU-ETS第二階段,由于未預料到的金融危機,歐洲經濟萎縮導致碳排放大幅度減少,使得碳配額的需求降低,碳市場價格也不斷下跌。為了使第二階段末期(2012年底)碳市場價格不至于重新歸零,EU-ETS允許第二階段沒有用完的配額可以在第三階段繼續使用,即允許配額跨階段的儲存,這一舉措使得不少企業在2012年底逢低買入配額,從而對第二階段末期碳市場價格起到了支撐作用。
EU-ETS第三階段時間跨度長達8年,目前可以明確的是,在這8年當中,EU-ETS是允許配額的存儲和借貸的,但是否允許第三階段配額可以存儲到2020年以后使用,或者企業可以預支2020以后的配額,目前EU-ETS還沒有正式給出相關法律規定。
三、EU—ETS配額分配經驗和教訓
(一)總量設定應具有靈活性
對于經濟增長相對平穩的歐洲,采用“絕對總量+交易”模式具有其合理性,但面對無法預測的經濟危機,EU-ETS還是出現配額過剩問題,部分行業碳配額數量甚至超過實際排放量的20%。與歐美碳排放交易模式相比,中國建設碳排放交易體系面臨著更大的系統性風險和更多無法預料的情況,因此我國碳市場總量設定需要保持一定靈活性,才能夠適應經濟快速增長和產業結構動態調整的實際國情。
(二)需要充分考慮“碳泄漏”風險
歐盟在引進碳交易機制之初,就考慮到碳交易可能對某些地區、行業和企業競爭力會產生影響,因此在確定第一和第二階段配額分配方案時,對可能面臨“碳泄漏”風險的行業予以照顧。這一政策在第三階段配額分配中進一步強化,在采用基準方法給設施確定配額中引入“碳泄漏”因子,面臨碳泄漏的行業可以免費獲得配額,以確保歐盟內部企業不因為加入碳交易而影響其全球競爭力。相反,對于排放無法轉移,減排成本相對較低的電力行業,在第三階段則需要通過有償方式獲取全部配額。
(三)慎重采用“基準法”
由于采用行業基準值法相對于歷史排放法具有更高的效率,EU-ETS開始階段也考慮采用基準法。但經過充分的研究和討論,EU-ETS最終還是放棄在第一和第二階段采用基準法分配配額。其中最為重要的原因是在交易開始階段,管理機構掌握的數據基礎遠遠無法滿足基準值法的要求。經歷7年積累,歐盟委員會基本摸清各個行業和企業的碳排放特征以后,采用相對高效且公平的基準值法分配配額時機成熟,EU-ETS在第三階段才開始大規模采用基準值法。這對當前我國開展的碳交易試點也具有借鑒意義,開始階段應該將分配方法的簡單、易于操作、能被企業接受放在首要位置,而不應該過分強調分配的效率。
(四)充分考慮新進入企業的配額需求
EU-ETS三個階段均設置了絕對的總量控制額??紤]到交易期內會有新企業誕生,EU-ETS三個階段均將一定比例配額納入各國配額儲備庫,用于對新進入企業配額的分配,這樣一方面使得總量控制得到保證,確保了配額的稀缺性,另一方面也保證了新進入企業的發展權。我國處于高速發展階段,每年會誕生一大批新企業,正在開展碳交易試點的地區,如果希望采用絕對總量控制交易模式(cap-and-Trade),就得對新進入企業留有足夠配額,以保證新進入企業的發展權利。
(五)穩定的碳價預期有利于促使企業減排投資
碳價格一方面是企業減排成本的體現,另一方面也決定了企業減排投資的收益,在未來碳價不明朗的情況下,企業減排收益的不確定性增加,企業面臨不確定性環境的應對措施之一即為等待。這等于是延緩企業的減排投資,CCS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是最好的證明。配額的存儲和借貸機制是穩定碳價的重要舉措,EU-ETS和其他主要交易體系均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使用存儲和借貸機制,但必須為其設定期限,即存儲和借貸的配額須在一定期限內有效。
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式是影響碳排放交易有效運行的重要因素,本文利用局部均衡框架分析了三種不同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式的經濟效應,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中國在碳排放交易發展初期采取可升級的免費分配和拍賣分配相結合的混合分配方式的建議。
關鍵詞 碳排放交易碳排放配額初始分配
我國“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降低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2011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進一步提出了2015年碳排放交易市場逐步形成的具體要求。構建碳排放交易市場已經成為未來中國實現減排目標的重要工具。因此,分析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及其經濟效應對與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建立,實現“十二五”減排目標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碳排放權初始分配的方式及應用
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是指管理機構采用一定的方法來規定企業或者個人碳排放數量。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方式主要有免費分配、公開拍賣以及兩者結合的混合分配。由于市場非完全競爭和國際經濟合作2012年第3期存在交易成本,不同的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式會產生不同的環境、經濟效果,將影響市場配置的效率。
(一)免費分配
免費分配是指管理機構依據一定的標準將碳排放權配額免費分配給廠商。可以依據歷史產量或碳排放量水平,也稱為祖父制分配(grandfather),也可以以當前的產出為基礎或者其他管理標準進行分配,主要是管理機構依據廠商當前產出水平向廠商免費分配配額,管理機構首先計算出單位產出所需配額,然后根據廠商產出進行配額分配,總的配額就等于單位產出配額乘以總產出水平。除此之外,還有學者提出了可升級的免費分配(updated freeallocation),即配額分配不僅僅依賴于歷史數據,還可以隨著時間依據一定的規則不斷升級(Bohringer和Lange,2005;Stern―er和 Muller,2008; Fowlie,2010)。部分研究發現免費分配在促進創新和促進市場有效運行方面有顯著作用。Requate和Unold(2003)和Requate(2005)認為免費分配可以激勵企業環境友好技術創新。Cong和Wei(2010)分析了碳排放交易對中國電力部門的潛在影響,發現基于歷史排放的分配比基于產出的分配會帶來更高的電價和碳價格,在基于產出分配的情況下,生產者會更傾向于環境友好。因此基于產出的分配對減少中國電力部門的碳排放更有益。
但是大部分研究則認為免費分配不能產生正確的價格信號,會導致市場效率損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妨礙競爭,而實踐中多采用免費分配方式多是因為利益集團的壓力及免費分配的政治可控性(Stavins,1997;Kehoane等,1998;Cramton和Kerr,2002;Betz等,2010)。
由于無論采用哪種標準免費分配初始碳排放權,企業都不需要付出任何的成本,而且隨著碳排放交易市場的逐步發展,碳排放權配額可以在市場上出售,能給企業帶來一定的利潤,因此實踐中免費分配初始碳排放權在排放交易市場設計中運用較多。排放交易發展的初期多數采用免費分配方式分配配額,1990年美國“酸雨項目”和2005年開始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第一階段大部分配額均通過免費分配的方式發放。
(二)拍賣分配
拍賣分配是指管理機構規定一定的拍賣方式,廠商通過競價的方式來獲取碳排放權配額。根據定價方式的不同,拍賣可以分為兩大類:密封競價拍賣(sealed-bid auctions)和上升競價拍賣(ascending-bid auctions)。
密封競價拍賣下,競價者同時提交需求方案,拍賣者將需求加總形成總需求曲線,總供給外生給定,總需求和總供給交點處決定了出清價格。大于該出清價格的需求都可以得到滿足,等于該出清價格的進行定量分配,低于這一價格的就被拒絕。根據競價者對其競價數量支付價格的不同,密封競價拍賣又可以分為統一定價(uniform pricing),根據個人出價定價(pay-your-bid price)和Vickrey定價。
上升競價拍賣下,價格和分配都是通過開放競爭過程決定的,每個競價者有機會提高其出價,最后,愿意出價最高的獲得配額。多單位的升序拍賣可以分為需求方案(demand schedules)拍賣和上升時鐘(ascending clock)拍賣。
多數研究認為拍賣分配在價格發現功能、市場運行效率、促進創新、提高政府收入以及減少利益集團之間的爭議方面要優于免費分配(Cramton和Kerr,2002;Boemare和Quirion,2002;Betz等,2010),但是并不是所有形式的拍賣分配都可以取得有效率的結果。Ausubel和Cramton(1996)認為統一定價和根據個人出價定價形式的密封競價拍賣分配下,競價者會隱藏其真實出價,會導致低效。從效率角度考慮,Vick―rey定價是最好的密封競價形式。另外,當競價者不存在顯著的市場勢力時,統一定價和Vickrey定價的密封競價拍賣效果相同。Ausubel(1997)提出了可選擇的上升時鐘拍賣,在上升拍賣形式下采用Vickrey定價,可以重新實現效率而不喪失上升競價形式的優勢。
(三)混合分配
免費與拍賣混合分配是指部分碳排放權配額免費分配,其余部分進行拍賣分配?;旌戏峙鋵τ谑苡绊戄^大企業(煤炭發電、化工、冶金等高耗能產業企業)來說比完全拍賣更容易接受,受影響較大企業有較充足的時間來調整其產出,逐步減少排放。另外混合分配還可以降低碳排放交易體系引入對整個宏觀經濟影響的波動。
即使主張實現完全拍賣的學者也認為,需要逐步實現完全拍賣,碳排放交易初期有一定比例配額通過免費分配來發放,一部分拍賣分配發放,逐步降低免費分配比例,直至完全拍賣為止。碳排放交易發展過程中存在許多混合分配的實踐,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第一階段(2005-2007),拍賣分配占配額分配總額的5%,其余均采用免費分配(CEC,2003);美國區域溫室氣體倡議中拍賣分配占了90%以上,其余也是采用免費分配;澳大利亞的碳污染減少方案也明確指出一些配額采用免費的方式分配給強烈受影響的行業,比如煤炭發電行業,拍賣分配在2012―2013開始實施。
二、碳排放權初始分配的經濟效應分析
不同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式,其減排成本和收益也不同。假定碳排放權配額市場完全競爭,廠商必須提交其需求配額方案。
當不存在碳排放交易時,產品供給曲線S。和需求曲線D的交點a決定了初始均衡,均衡價格和產出分別為P。和‰。
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引入會增加產品成本,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生產調整成本和碳排放成本。引入碳排放交易體系時,無論采用何種形式進行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當企業碳排放減少,企業都可以通過出售多余的碳排放權配額以獲取利潤,因此企業有減少碳排放的激勵。企業通??梢酝ㄟ^改變投入組合(使用碳排放更少的原料)、安裝凈尾裝置或者減低產出水平以減少碳排放。我們僅考慮前兩種情況,假定這兩種調整企業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使單位產品生產成本提高P。另外由于企業不可能實現零碳排放,所以需要一定的碳排放權配額,單位產品碳排放成本為P。(等于配額價格乘以單位產出的排放量)。最終導致企業供給曲線S。左移至S一,假定需求不變,b點為新的均衡點,均衡價格和產出分別為P。和Q。產出為Q,時,初始的邊際供給成本為P。新的均衡價格與初始邊際供給成本之間的差額為碳排放交易體系所引致的企業成本增加量。不同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式的經濟效應如下:
(一)免費分配
如果管理機構免費分配初始碳排放權配額,同初始均衡相比,生產者剩余減少了陰影面積POPsca,消費者剩余減少了面積PP0ba。因為企業免費獲得碳排放權配額,因此企業獲取了碳排放權配額的全部租金,即企業本應支付的碳排放成本,為陰影P,edb的面積(等于單位產品碳排放成本P。乘以產出Q。)。對于企業來說,其總收益就等于陰影P。edb的面積減去陰影PoPsa的面積,如圖示該差額為正值,即企業在免費分配初始碳排放權配額下可以獲得正的收益,而消費者則福利受損。
(二)拍賣分配
考慮采用拍賣分配方式,假定不存在市場勢力影響拍賣結果的有效性。拍賣分配下,同初始均衡比,生產者剩余減少了陰影面積POPsca,消費者剩余減少了面積PP0ba。與免費分配方式最大的區別在與,企業必須通過參與競拍才能獲取碳排放配額,企業生產帶來的碳排放存在成本,即陰影Pedb的面積,管理機構獲得了這部分收入,即碳排放權配額租金。這部分收入可以降低政府對其他稅收的依賴性,減少扭曲性稅收,同時也可以用于其他政府公共開支,改善公共服務。
(三)混合分配
混合分配中部分碳排放權配額免費發放,部分通過拍賣方式發放。碳排放配額租金要大于企業生產者剩余損失,只需通過免費分配部分配額以補償企業損失即可,其余配額通過拍賣分配。
免費分配用于補償企業參與碳排放交易的成本損失的配額數量取決于企業可以多大程度上將該成本轉移到消費者身上,這取決于:第一,供給彈性和需求彈性之比。一個更高的相對供給彈性意味著可以將更多的成本轉移到生產價格上,生產者剩余有較少的損失,較少的免費分配配額就可以使受損企業保持利潤。第二,要求減排的程度。一方面,要求減排的程度較低時,碳排放配額租金P。edb比生產者剩余損失PDPsa要大得多,較少的免費分配配額就足以維持企業利潤;另一方面,較低的減排要求通常意味著較低的配額價格,就需要更多的配額免費發放以提供足夠的價值保持利潤。最終免費分配配額數量取決于這兩種力量的對比。
綜上,免費分配下,企業獲取碳排放權配額全部租金,消費者遭受較多損失;拍賣分配下,管理機構獲得了碳排放配額的全部租金,管理機構可以將這部分租金用于減少扭曲性稅收,改善公共服務等方面,部分程度上抵消了消費者遭受的損失;混合分配下,碳排放配額租金在企業和管理機構之間分配。
三、對中國碳排放交易下碳排放權初始分配的啟示
不同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式的經濟效應不同,構建碳排放交易體系時需慎重地選擇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式。
首先,從推行阻力來看,免費分配推行阻力最小,其次為混合分配,最后為拍賣分配。免費分配下,企業獲取全部配額租金,不僅可以彌補碳排放交易帶來的成本,還可以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利潤;而拍賣分配下,企業除了承擔碳排放交易的成本外,還需要支付碳排放成本?;旌戏峙鋭t介于二者之間。因此企業更加青睞免費分配方式,推行阻力最小。
其次,從分配方式的有效性來看,拍賣分配最具有成本有效性,其次為混合分配,最后為免費分配。拍賣分配的收入可以用于削減現有的扭曲性稅收,這可以避免稅收帶來的過多的負擔和效率損失。而免費分配下,管理結構不能獲取該部分收入,必然更加依賴于普通的扭曲性稅收(比如消費稅,工資稅等等)來滿足公共支出,進一步提高了政策成本。另外,拍賣分配將配額分發給其最需要的企業,能夠推動碳排放交易市場價格機制的有效運行。混合分配則可以取得部分配額租金,部分抵消碳排放交易給企業帶來的成本損失。因此從運行效率來看,拍賣分配最優。
可以看出,碳排放權推行阻力大小和有效性之間存在一定的權衡。目前碳排放交易體系實踐中往往更加關注推行阻力大小,比如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體系,歐盟碳排放交易的第一階段絕大部分碳排放配額通過免費分配的方式發放,但是已有研究表明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第一階段運行效率相對低下,且存在過度發放配額的情況(Ellerman和Buchner,2008;Anderson和Mari―a,2011)。因此,中國在構建碳排放交易體系時,需結合實際情況,兼顧考慮初始碳排放權分配方式的推行阻力及有效性問題。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增長質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目前高能耗、高污染產業在中國經濟中所占比重仍然較大,完全拍賣分配方式會增加這類產業成本,造成經濟波動,因此,在碳排放交易發展初期應采用部分免費分配方式發放碳排放配額,部分拍賣分配。隨著碳排放交易的發展,要逐步減少免費分配的比例,直至完全拍賣。因為完全拍賣分配是保障碳排放交易市場有效運行最優的碳排放權初始分配方式。
其中,免費分配可以采取可升級的免費分配(updated flee a1一location),分配配額數量不僅僅取決于歷史數據(歷史產量或者排放)還取決于企業當前發展情況,有利于避免過度免費分配配額。拍賣分配可以采用標準升序時鐘拍賣。從較低的配額價格開始拍賣,出價者在每一輪被詢問他們在該價格需求的數量,價格傳遞到拍賣時鐘上。如果存在超額需求,價格會增加,這一過程會一直持續到所有超額需求降為零。除此之外配額的二級市場必須是開放的,可以保證許可分配的高度有效。
(作者單位: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一、必要性與緊迫性
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大、增長快,已經成為建立綠色低碳生態文明社會面臨的重要挑戰。碳排放權交易通過為重點排放單位設定總量控制目標,形成倒逼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碳排放管理,進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為落實我國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推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和配額管理制度,確保落實2030年左右碳排放達到峰值的目標發揮積極作用。同時,碳排放權交易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增強企業的參與主動性,降低全社會的減排成本。此外,推行碳排放權交易還能促進新興服務業發展,帶動節能低碳和循環產業投資,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做出積極貢獻。
二、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工作基礎
為探索和積累經驗,2011年11月我們組織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和深圳等7個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在試點省市帶動下,浙江等十多個非試點省(區)和城市也先期開展了一些基礎性工作。2014年我們按照中央改革辦部署,啟動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頂層設計。隨著相關工作的有序展開,目前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基礎已初步具備。
一是實踐基礎。各試點省市扎實開展大量基礎工作,利用較短時間建立起交易制度體系。到2014年6月,7個試點省市全部相繼啟動交易,共納入排放企業和單位1919家,配額總量合計約12億噸。截至2014年10月底,7個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約1375萬噸二氧化碳,累計成交金額5. 2億元。試點省市2013年度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順利完成,配額清繳率均在96%以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總體平穩。
二是數據基礎。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統計局下發《關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完善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試點省市出臺了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指南,選擇第三方核查機構對有關企業開展了碳排放盤查。國家層面已完成14個重點行業企業的碳排放核算報告指南,即將作為國家標準頒布,其余行業的碳排放核算報告指南也在抓緊編制。
三是政策基礎。加強法制建設是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要前提。2014年中央改革辦明確將制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重點改革任務。各個試點省市采取了出臺地方人大立法、政府令等不同的方式、分不同的階段解決立法河題,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法制建設提供了經驗。
三、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總體部署
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建立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法規
建議國務院出臺行政法規《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由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總量確定和配額分配機制方案》及其他配套細則。
(二)確定碳排放權交易覆蓋范圍
以控制化石能源產生的二氧化碳為主,將電力、冶金、建材等重點排放行業中排放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納入交易體系,逐步增加溫室氣體種類和涵蓋企業范圍。
(三)設定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
基于我國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等宏觀政策目標,建立碳排放總量制度和分解落實機制,以此為基礎,再結合納入企業的歷史排放清況、相關行業產業發展政策,設定各省區市碳排放權交易的配額總量。
(四)制定配額分配方案
依據納入企業的排放特點和數據基礎,并考慮維護其國際競爭力等因素,提出碳排放配額分配的原則、方法和標準,并確定具體的分配方案。
(五)建立核算、報告與核查體系
頒布全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電力、冶金等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和標準,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和管理系統和第三方核查機制。
(六)建立國家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
通過建立專門的信息化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準確記錄、跟蹤和管理排放配額持有和交易情況。
(七)確定交易平臺
初期以現貨交易為主,條件具備時引入期貨交易。對交易機構進行有效監管,并針對碳排放權交易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建立健全監管制度,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
(八)制定市場調節機制
綜合采用國家預留配額、出售經核證的自愿減排量、配額有償拍賣、政府資金回購等手段,對市場供需進行必要的調節,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四、時間進度安排
全國碳排放市場建設按照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的原則,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14―2015年)
總體目標是完成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礎建設工作,具備啟動交易的條件。其中2014年的主要任務是報請國務院《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實機制實施方案》,國家發改委出臺部門規章《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并建成國家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具備運行條件。2015年的主要任務是與國務院法制辦銜接,爭取盡早出臺國務院行政法規,同時由主管部門出臺其他相關的配套細則和技術標準,以及所有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和標準,研究確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及配額分配方法和標準,完善注冊登記系統,為啟動交易做好準備。
(二)運行完善階段(2016―2020年)
其中,2016―2017年為試運行階段,主要任務是根據出臺的各項政策法規,逐步將3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范圍,做好配額的初始分配,啟動市場運行。2017―2020年的主要任務是全面實施碳排放權交易體系,調整和完善交易制度,實現市場穩定運行。
(三)穩定深化階段(2020年以后)
主要任務是增加交易產品,發展多元化交易模式,逐步形成運行穩定、健康活躍的交易市場。同時進一步提升市場容量和活躍程度,探索與國際上其他碳市場進行連接的可行性。
五、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發揮各地區和相關職能部門作用,加強溝通協調,推動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各地區要將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作為重要體制機制改革,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完成本地區目標任務。建立碳交易專家支撐隊伍,加強相關的基礎研究和決策咨詢。
(二)完善財政金融配套政策
財政金融部門要研究提出支持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運行的金融財稅政策,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支持配額的分配與調節、第三方核查、注冊登記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市場監管等工作,保證碳市場長期持續運行。
(三)開展能力建設
在全國范圍內加強基礎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多層次、大面積、針對性強的培訓活動,建立長效人才培養和遴選機制,培養碳交易從業人員,為碳市場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