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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職工醫保參保質量有待提高
一是應保未保人數還有較大比重。2013年,本市常住人口1472萬人,其中,城鎮從業人員664萬人,鄉村從業184萬人。分別剔除再工作的退休人員、從事第二職業人員等其他從業人員18.9萬人,保險關系在外省市的駐津單位從業人員20萬人后,城鎮企業、私營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中應參保資源為624.9萬人。而同期,職工醫保參保人數493萬人,缺口131.9萬人,參保擴面潛力和空間仍然很大。二是參保結構不合理。2013年底,職工醫保參保繳費人數315.9萬人,退休人員177.3萬人,醫保在職退休負擔比為1.8∶1,低于全國醫療保險平均在職退休負擔比3∶1。參保結構不合理問題加重了醫保基金支付壓力。三是中斷繳費人數具有相當的比例。由于國企改制等歷史原因以及個人參保、續保意識不強等諸多因素,仍存在有歷史繳費記錄但現實中斷繳費的情況。本市約有35萬人中斷繳費,其中許多人即將退休,補繳費壓力較大。四是選擇繳費基數下限的人數占比較大。按繳費基數下限(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費人員143萬人,占繳費總人數的35%。造成整體繳費基數下降,拉低了基金池的“水面”高度。
1.2居民醫保參保結構有待改善
一是參保的繳費檔次結構不盡合理。城鄉成年居民可以按照高、中、低三檔選擇參保繳費,2013年,按高檔繳費人數8.4萬人,中檔20.2萬人,低檔283.7萬人,三檔結構比為1∶2∶34,高檔和中檔繳費總量小,僅30萬人左右,低檔繳費比重達到90%。由于居民的醫保待遇水平與繳費檔次直接掛鉤,所以往往是參保時選低檔,患病住院時吃后悔藥。二是政府繳費補助比例較高。2014年,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為600元,其中政府補助520元,個人繳費80元,政府補助占比86%。2015年,天津將連續第5年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由520元提高至67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90元。調整后,人均籌資達到760元,政府補助的比重達到88%。三是尚未建立常態化的參保機制。居民醫保參保工作階段性特征突出,每年的第四季度開始組織下年度的參保工作,已經成為慣例。從管理角度看,每年要發文啟動一次,每次要組織行政、經辦、鄉鎮、村居干部集中開展參保推動工作,并同步進行動員、培訓和宣傳,導致參保組織成本高。
1.3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轉接機制尚未形成
當前,職工、居民兩項醫保制度獨立運行,基金單獨核算,城鄉居民當期繳費、現收現付,沒有年限激勵機制。當居民轉為職工身份參保時不計算之前居民醫保參保年限,城鄉居民通過單位就業、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高醫保待遇積極性不高,缺乏對擴大職工醫保參保數量,壯大基金規模的正向激勵。
2提升醫保參保規模和質量的對策
黨的十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解決醫保持續發展面臨的難題,要著眼完善參保機制,在促進應保盡保、公平享有方面下功夫,推進醫保事業的科學持續發展。
2.1深化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提升參保效能
落實推進參保擴面的主體責任,統籌發揮市、區縣各級各類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一是完善目標考核責任制,將擴面指標納入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增強擴面指標分解科學性,充分考量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分行業、分類別下達擴面指標,提升指標針對性。三是加大指標考核督導力度,建立日常檢查推動工作機制,常態化推進參保工作。
2.2強化依法參保,增強參保強制性和約束力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了依法治國的總方略,推進醫保事業發展也要遵循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總要求。要嚴格落實社會保險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勞動保障監察、社?;?、醫保監控三位一體的長效行政執法機制,強化與公安、檢察、法院機關的司法聯動,加大對不參保、少繳漏繳行為的執法懲處力度。特別要運用好社保法賦予的查詢賬戶、強制劃撥、擔保以及查封、扣押、拍賣等法律措施,著力解決惡意不參保、少繳漏繳等問題,用法律的剛性約束力,推進制度可持續發展,維護百姓醫保權益。
2.3加強制度改革創新,全面推進應保盡保
據統計,2010年灤平縣人均住院花費金額大約為3500元左右,在2011年時有所增加,大約人均住院花費4300元左右,此后的幾年里,全縣人均住院花費金額都在不斷增加,截止到2014年,全縣人均住院花費金額已達到5168元,因此,我們可以看出該縣的人們的住院金額醫療費用過高。因此,醫療保險機構有必要對定點醫院是否存在著亂收費和不合理收費的情況進行仔細的核查。由于參保住院病人的醫療費用比普通病人住院的醫療費用普遍要高,我們有理由相信一些定點醫院存在著濫用藥、亂檢查的現象。如果這種現象得不到改變將會對我國醫療保險基金帶來嚴重的浪費。因此,醫療保險機構在進行醫療費報銷時必須要嚴格遵循簽協議、稽查、審核、結算“四步曲”,做到環環相扣,步步到位,防止我國的醫療保險基金的浪費。
二、基金的支付現狀
據統計,在2010年時,灤平縣參保住院病人醫療費用的平均報銷比例為57.4%,2011年度報銷比例為60%,此后的幾年里也都在以不同的幅度增加,截止到2014年,全縣參保住院病人醫療費用的平均報銷比例為69%。綜合分析數據,我們可以得知,在醫療保險政策剛開始啟動時,醫療保險制度還不夠完善,能夠報銷的比例超過半數,但隨著政策的不斷成熟和完善,到2014年已達到了69%的報銷比例,同時也說明了國家在醫療保險這方面的資金投入正在逐年增大。但是我們也從醫療保險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了存在著一些非重癥病人頻繁住院、小病大養的情況,這種現象會導致病人的住院費用增加,同時在報銷時也可以增加報銷金額,但是過度醫療和不必要的醫療不僅會造成醫院物資的浪費,還會導致國家醫療保險基金的流失,這就要求我們要加強對醫院的管理。可以考慮由現在的首次支付起付標準調整為分次支付起付標準,比較有利于醫療保險的管理和健康發展。
三、結論
作者:吳曉峰 單位:上海第一婦嬰保健院
社會醫療保險為保證“經營”不虧損,除了力求保費測算準確的同時,只有重視出險前風險的預防和管理,出險后的賠付管理(保險結算)方能合理和節省。那么,如何來做好醫療保險的風險預防和管理呢?所謂醫療保險的所保危險(風險),是指疾病和因治療疾病而引起的財產上的損失。保險的風險預防在醫療保險中,則直接體現為在尊重疾病這一風險發生的客觀規律的前提下,通過各種科學、合理和有效的方式手段,促使消除(滅)疾病,不發生治療費用,或者即使發生了治療費用,也將其限制在合理的范疇之內。醫療保險重視風險預防,則必然與醫療衛生發生緊密的聯系我們可以看到,“促使不發生疾病及其有關治療的費用”,在醫學上表現對有關預防醫療的研究,屬于醫療衛生的政策決策范疇,如重視預防衛生,加大公共衛生投入等;對“將發生的費用限制在合理的范疇之內”的研究,與如何規范和控制醫患雙方就醫行醫行為及其相關費用的發生有關,則涉及衛生經濟、衛生管理和醫學倫理學等多個角度方面的研究領域,其也與醫療衛生政策決策范疇有所交叉,如醫療機構的經濟補償問題,對醫療機構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和建設等。因此,醫療保險對所保風險加強預防管理的發展趨勢,必然會因此而導致與醫療衛生發生千絲萬縷的聯系,它必然也會涉及對醫療衛生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正是因為考慮到了醫療保險風險預防的這一特點,政府舉辦國家醫療保險或者是社會醫療保險,應當也必須從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從政策上乃至機制和體制上,在保險方面將醫療保險的風險預防和出險給付進行有機的“統一”,將醫療保險和醫療衛生的發展緊密結合。西方發達國家的醫療保險,在運作體制上堅持醫療保險和醫療衛生的緊密性,在政策上也始終堅持預防(投入)和醫療(投入)的協調,費用保險給付與醫院管理和改革的統一,如美國醫療保險中的健康維護組織(HMO)模式,是私營保險機構在運作體制上追求社會化、一體化的體現。有些國家因為有相當的財力作保障,將預防(公共衛生)直接納入保險范圍中,稱之為健康保險,如1993年美國健康保健法令(theAmericanHealthSecurityAct)規定中的免疫接種、身體檢查、健康教育課程的給付。其投入政策將預防和治療一體化,以使在經濟上促使人們更主動地接受各種預防的觀念,“檢點”自己選擇有助健康的行為。
醫療保險與醫療衛生中的現代醫學目的社會發展到今天,許多原有的觀念和理念已經變得傳統,而在醫學領域,這種變化更是明顯。在醫學目的的討論中,我們更能看到這種變化。原先醫學目的明了而直接,即“治病救人”。但現今,由于新老傳染病的不斷出現,慢性病如心血管疾病等日益升至疾病譜的前列,醫療資源分布和使用極不均衡,使得更多的學者和醫學人士提出了“醫療衛生的優先戰略從治愈疾病和高新科技向預防疾病和公共衛生轉移”的主張。醫學目的轉化,必然影響對醫療保險制度的探討,如保險對象應當是哪些人,是健康人(預防)還是老年人(高發病群體)或是低收入(無支付費用能力)的人;保險范圍應當是高費用疾病還是中低費用疾病,是慢性病還是常見病;基本醫療如何界定,是按照就醫時的舒適程度來界定,還是以接受的醫療服務商品的貴賤來界定。而一旦保險決定給付什么或者給付多少,則必然會相應在衛生資源的配置發揮重要經濟調整手段的作用,從而又加劇、影響或者引導醫學目的的研究和討論,并使之更為深入。例如,在德國,其法定醫療保險的發展目標:“預防優于復原,復原優于賠償”便賴于其新的醫學目的確立[2];又如我國臺灣地區,其實施的全民健保的目的是提供疾病時免于經濟障礙,又是為得以恢復健康創造條件,故其主張在成本效益的前提下,推行初段、次段、三段預防的可能[3]。醫療保險與醫療衛生中的現代醫學模式醫學目的的轉換和人們健康觀念的轉換是同步的。如今,人們的健康觀念已從傳統的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社會-心理醫學模式轉化;醫學模式已從原單一的治療向生命照顧的全過程轉變,衛生已是集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為一體的概念,在一定發展階段下,治療、預防等已經變得很難區分。如,德國將人與人之間的交流看作人的基本需要,故他們認為護理醫療在疾病治療中必不可少,從而在養老、醫療、失業和意外事故保險4種社會保險外又設立了護理保險[2]。其法定的醫療保險也當然地包括了許多醫療的預防措施,如重視工作能力,增加健康醫療(醫師治療、休息治療、輔助治療、語言治療、疾病療法、專人護理)的費用。同樣,目前在上海推行的面向個體人群、家庭和社區的社區衛生服務以及全科服務,不但是對疾病進行治療,同時還有針對性地對病人進行健康教育,提供健康和疾病的咨詢服務。新醫學模式和新的就醫方式的出現,必然影響著醫療保險,哪些應當納入醫療保險,哪些不應納入,標準如何界定,納入與否對它們的發展有何積極或者消極影響,都需要醫療保險管理者和衛生管理者進行思考和決策,而這種思考和決策決不能是互相孤立和割裂的。醫療保險與醫療衛生中的現代醫學技術現代科技正在日新月異地向前發展,作為科學技術中的生力軍,醫學科學技術的進步也是大勢所趨。目前,現代醫療技術在分子生物學、電子技術的綜合應用、介入治療和大器官移植等方面已經有了突破性發展,在肯定其積極療效的同時,也面臨著在一定發展階段的醫療成本的大量增加?,F代醫學技術特別是高新、高費用技術發展,必然會引起醫療保險的高度“警覺”,必然會進行選擇。但醫療保險如何進行取舍,則不但是涉及到經濟上的問題,還會涉及醫療質量和醫療技術發展等醫療衛生問題。片面或者簡單地將這些技術拒之于保險給付之外,可能會求得保險給付的一時平衡,但單純為節約成本而不考慮療效的提高,則低療效的醫療技術服務往往會需要額外的醫療服務(發生額外費用)來彌補。譬如一些用于預防接種,如針對“慢性支氣管炎”的生物疫苗(生物制品,藥品中的一種),雖然價格較貴,但對比所預防的疾病的治療費用,經濟效益顯而易見,降低醫療費用的作用就很大。此外,高療效的現代科學技術如得不到臨床上一定范圍的應用,也會失去其降低成本取代陳舊技術的機會,其本身的價值也無從體現。
因此,醫療保險與醫療技術發展間的關系并不是絕對的、簡單的,而是相互關聯的。醫療技術的發展離不開醫療保險的經濟保障,因為目前的醫療保障水平是在過去資源保障體系下的產物,而現有的醫學技術發展又時刻“困擾”著醫療保險的決策。醫療保險與醫療衛生中的現代醫院管理醫療消費行為的最大特點在于第三方付費,醫療保險的人群覆蓋率多少和給付范圍的大小,將直接影響公立醫療機構的現有收入結構;針對醫療行為的不確定性和以往給付無法合理監督而采取的第三方的監督控制手段(解決“如何支付”)如包干人頭的方式定額給付,總額預算,按項目、服務量付費等,必然會使今后的醫院改變管理的價值取向。同時,在醫療保險的直接和間接作用下,還會強調醫院的區域規劃布局,改變服務體系和功能定位,加強醫院內涵建設,推廣醫院信息化建設,變革醫院的價格服務體系等,從而實施更深層次的醫療改革。當然,醫療保險與醫院管理的作用影響也是雙向的,如高覆蓋率和高給付當然能解決醫院的補償,但經濟上是否允許,從生產力水平上是否可行,同時給付方式在什么階段以服務后收費為主,何時以總量控制為主,何時以點數方式支付,都應當根據醫院管理的不同階段的特點而定,而不能脫離醫院的現狀。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從保險風險防范的角度而言,一個先進、有效和成熟的醫療保險制度在發展到一定的階段,為減少經營損失和保險給付,必當重視保險風險的預防和防范,并必定會由此與醫療衛生發生不可分割的聯系,甚至達到最終的整合。而且,保險制度對風險的預防和防范,也在自覺或者不自覺地追求著“消滅疾病”這一風險管理最終淵源的目的。從這點看,它同醫療衛生發展的目標又可說是殊途同歸的了。同時,醫療衛生在就醫模式、醫學目的和醫療技術發展的趨勢,決定了醫療衛生的發展應當尊重社會的經濟性,醫療保險的發展也應當順應醫療衛生發展本身的科學性方向。
為了保障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時得到基本醫療保障,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北京市政府于2000年10月24日《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原有醫療保障制度進行了改革。這個規定的適用范圍是全市(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對于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來說,建立于上世紀50年代的勞保醫療制度,根據新的規定已經被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統籌的形式所取代,在市、各區依法設立的職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放檔案的存檔人員也可以參加。(國家公務員采取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補助辦法,事業單位采取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辦法。)
一、基本概念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它是按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大家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它具有廣泛性、共濟性、強制性的特點。基本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的基礎,實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負擔、共同繳納、全市統籌的原則,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相結合原則,能夠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費用?;踞t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大病醫療統籌制度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钡脑瓌t,實行基金制度。大病醫療統籌費由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共同繳納。
二、費用規定
1.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和個人帳戶管理
①職工繳費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規定施行后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規定施行前參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后,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②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籌集的部分,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④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由下列各項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劃入個人帳戶的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存儲額的利息;依法納入個人帳戶的其它資金。
⑤個人帳戶存儲額每年參照銀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醫療保險,但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⑥失業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停止計入,余額可繼續使用。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失業保險規定享受醫療補助待遇。
2.大病醫療統籌費用
①企業繳費標準:(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按企業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按企業中方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以上時,以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90%為基數,按前述規定的規定繳納。
②個人繳費標準: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由企業從職工工資和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中代為扣繳。
三、報銷范圍
1.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劃定各自支付范圍,分別核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報銷。
個人帳戶支付下列醫療費用:門診、急診的醫療費用;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下列醫療費用: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并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醫療費用:在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但急診除外;在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毆或者因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治療的;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治療的;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
企業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用,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踞t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在一個結算期(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內職工和退休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醫院等級和費用數額采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按比例分擔。
為減輕腎透析、腎移植、惡性腫瘤及精神病患者的負擔,保證其基本醫療,某些藥物將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進行支付。如腎透析患者在門診因病情需要,所進行的檢查、治療及使用的相關藥品;腎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的患者,在門診因病情需要,所進行的檢查、治療及使用的相關藥品;惡性腫瘤患者在門診進行放射治療、化學治療期間,因病情需要,使用輔治療的中藥費用也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此外,精神病患者將獲得更優惠的條件,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點專科醫院及綜合醫院精神科病房住院,一年內只收取一次統籌基金起付標準費用,并減收起付標準的50%。
2.大病醫療統籌報銷范圍
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非因工負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者30日內累計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屬于大病醫療費統籌范圍。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于大病醫療費統籌范圍: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殺導致治療的(精神病發作除外);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采取分檔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醫療費用支付金額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體標準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在醫療費用中,由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業和職工及退休人員個人共同負擔。企業負擔的部分不得低于70%。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住院治療需要預付押金時,由企業統一墊付。企業墊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申請,在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中按比例墊付。
關鍵詞: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商業存在;貿易壁壘
與傳統中醫的診療服務不同,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更具有“簡、便、驗、廉”的特點和優勢,容易為東道國成員所接受,因此,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是中醫藥服務貿易快速發展的主要途徑之一。但是,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在市場準入方面遭遇了諸多貿易壁壘。
一、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市場準入概述
(一)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模式
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的提供模式主要有四種: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在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中,其服務提供模式往往不是單一的。在全球化和信息時代,商業存在日益成為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貿易的主力軍,成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在海外得以長久存在的主要戰略支撐。
(二)市場準入面臨的非關稅壁壘
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市場準入,是指一國允許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進入本國的條件、門檻和制度。由于服務貿易的無形性,一國為保護本國的服務市場,通常會采取一些非關稅壁壘措施,消除或降低對本國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市場準入的限制。
(三)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發展現狀
隨著生活水平提高,民眾對養生保健開始越來越關注,再加上國際上“回歸自然”浪潮的興起,中醫養生保健在世界范圍內正備受矚目。現階段,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在商業存在模式下有以下特點:1.服務機構數量有限: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機構是傳播中醫保健服務的有生力量,但是目前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數量有限,能夠走出國門的中國養生保健服務機構更少。規模相對較大,如瑞士蓮福中醫藥集團,在瑞士和美國開設了21家連鎖醫療中心,開展針灸,推拿服務,并創建“聯中藥廠”為其所屬診所提供重要保健品和養生藥茶。這樣的機構并不多見。2.從業人員輸出規模?。航陙?世界中醫學聯合會和瑞士中醫集團、洛桑中醫診所、歐洲中醫基金會以及阿曼蘇丹國開展中醫醫療、保健、教育等開展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建立了一些長期合作關系的中醫人才派出渠道。總體上,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從業人員輸出規模較小。
二、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市場準入壁壘問題
服務貿易的無形性和不可儲存性決定了其壁壘表現形式只能是非關稅壁壘,一方面是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機構在市場準入方面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對從業人員資質及其跨國執業方面的法律規制。
(一)市場準入壁壘
以澳大利亞為例,目前澳大利亞有5000多家診所,其中中醫診所比較少。中醫保健、針灸等是西醫從業人員的輔助治療方式,目前有3000個西醫診所內設立針灸治療項目。澳洲政府近年來通過語言、專業對中醫、針灸師開始啟動注冊,限制了相關保健醫師從業資格,影響了一些中醫診所的正常營業。
(二)從業人員市場準入壁壘
1.澳大利亞對中醫養生從業人員市場準入限制:作為“補充醫學”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近年來在澳大利亞受到了一定限制。據統計,澳大利亞約有4500名針灸、中醫師,雖然中醫針灸服務在澳洲已經被廣泛認可,但是自2012年7月1日開始,澳洲通過對境內的中醫、針灸師頒發許可證來限制醫師的行醫范圍和對象,這使得近90%中醫難以在澳洲獨立行醫。澳洲醫學會對上千名會員統計,目前通過注冊者僅為13%,有條件注冊者為87%,其中限制注冊者為25%。對中醫、針灸師的法律限制將阻礙中醫養生保健從業人員在當地醫院、診所的執業。2.美國對中醫養生從業人員的市場準入限制: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在美國是補充和替代醫學(以下簡稱CAM)。近年來,美國接受CAM治療人數正逐年增加。據調查1997-2002年5年間,CAM療法呈穩步增長趨勢,最長用的有肌肉松解療法(14.2%)和按摩療法(7.4%)。隨著中醫保健在美國市場的不斷升溫,美國各州開始針對中醫保健醫師的從業資格進行一定考核。目前美國50個州中有44個州對針灸師通過按期完成繼續教育學分的方式頒發針灸執照。美國成立的東方醫學資格認定委員會,對相關中醫保健從業人員資格進行認定管理。這些管理活動對中醫養生保健從業人員構成了間接限制。
三、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市場準入壁壘在GATS框架下的分析
在GATS框架下,服務貿易的兩道關卡是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兩者聯系緊密,市場準入是適用國民待遇的前提,國民待遇又是市場準入的保證。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的市場準入,主要是“開業權”和服務提供者資格的問題。
(一)市場準入
在商業存在服務模式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壁壘主要表現為限制服務機構設置和限制服務提供者資格及流動等。前者主要表現為設置較高的門檻或限制開業權等。這種壁壘涉及到養生保健服務提供商在本國的存在及允許參與的程度;中醫養生保健外籍雇員市場準入方面的壁壘主要為對從業人員入境手續和就業許可方面的限制等。為了減少貿易壁壘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GATS限制成員方在服務貿易中設置市場準入方面設立壁壘。市場準入在GATS并非一般性義務,而是根據承諾表承擔特定的義務。具體到健康保健服務領域,一成員方在市場準入方面所做的承諾,涉及到該成員方是否允許其他成員的健康保健服務和服務提供者進入本國服務市場及進入程度問題。合法管理與市場準入壁壘有時候難以區分,構成市場準入的主要障礙。非關稅壁壘通常規定在各國對國際服務貿易的管理性法規之中,并且經常以合法管理的名義出現。以澳大利亞為例,對中醫保健服務人員進行從業資格管理,影響到了從業人員的正常執業??此坪戏ǖ墓芾泶胧?,使得近90%中醫難以在澳洲獨立行醫。如此大比例中醫保健從業人員的失業,也很難說不是澳洲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從業人員設置的貿易壁壘。
(二)國民待遇
與市場準入相同,國民待遇也不屬于GATS成員國的普遍義務,而是特定義務。各成員國須在自己承諾開放的健康保健服務部門中給予外國保健服務和保健服務提供者以國民待遇。國民待遇方面的壁壘主要體現為服務主體進入一國市場后采取的限制措施。在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領域,表現為對保健服務從業人員的歧視性措施。例如,征收更高的稅費,以及對外籍保健從業人員要求更高級別的專業證書等。
四、減少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市場準入壁壘的對策
(一)加強國際談判減少壁壘
推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減少貿易壁壘是關鍵。具體來說,一方面可以在GATS框架下,擴大各國具體承諾義務來限制健康保健領域壁壘,另一方面也可以尋求國際法方面的保護,通過國際條約保護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1.通過談判擴大成員方具體承諾:按照GATS的規定,一個成員對市場進入的具體承諾,均需經過談判,逐項列入“具體承諾表”中。具體承諾是成員方按不同的服務提供方式,就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及其他影響服務貿易的措施,在服務部門或分部門的適用范圍和條件所做的承諾。例如,中醫養生保健服務主體資格的認定方面,鑒于實踐操作中承認服務提供者資格的復雜性,如涉及保健機構從業許可證、營業執照以及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等問題,GATS規定可通過雙邊或多邊協議解決或成員自行單方面宣布完成。因此,在GATS框架下,加強成員各方之間的雙邊或者多邊談判,有助于確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主體資格的統一標準,擴大各成員方在中醫養生保健主體市場準入方面的承諾義務。2.通過談判加強國際立法:中醫養生健服務貿易的快速發展,需要在國際法律層面予以支持和保護,可以通過簽署多邊國際條約、諸邊國際條約或雙邊國際條約實現。中國作為經濟和政治大國,與世界上主要國家和地區存在著密切的貿易和投資關系,簽訂了大量的雙邊、諸邊貿易和投資條約。我國各主要相關部門有必要在國際重要談判和條約中,有意識地通過條件互換或其他形式,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進入其他國家開辟合法通道。
(二)積極推進中醫養生保健國際服務標準建設
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減少各國在市場準入方面的壁壘,需要有一個國際通行的服務標準?!懊鞔_、統一、確定、可驗證”的服務標準,成為開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的核心問題之一。在我國國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三級標準體系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企業應團結一致,推動有關國際標準的出臺。此外,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世界范圍內有著廣泛的影響,中國中醫養生保健管理部門和行業組織應當積極參與中醫養生保健國際標準體系的制定,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標準建立國際標準,消除分歧。“一帶一路”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國際談判和標準制定帶來了契機。在中國與澳大利亞、匈牙利等國的雙邊談判中,簽訂了新的中醫藥合作協議;通過各國談判協商,國際標準化組織《一次性使用無菌針灸針》的國際標準。中醫養生保健國家管理機構及相關部門應積極參與到各國及區域間的雙邊及諸邊談判中去,為確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標準努力。
綜上所述,在商業存在模式下,解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貿易的市場準入法律問題,需要中醫藥界和法律界、政府和民間、外交和經濟部門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作者:楊逢柱 王 芳 單位:北京中醫藥大學人文學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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