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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京滬高鐵、滄州旅游產業、
京滬高鐵的開通,使滄州與北京、上海這些高鐵沿線城市的距離大大縮短,如何依托京滬高鐵使滄州的經濟,尤其是使滄州旅游產業更上一個臺階,成為滄州經濟的新增長點,已經成為全體滄州人共同關注的問題。
國內外研究現狀
鐵路在沿線經濟發展、文化旅游方面是否起到推動作用,國內外有著很多這方面的研究。
在國外,著名美國學者福格爾就19世紀鐵路是否對美國經濟發展起到推動作用進行了研究,雖然其設計模型存在諸多問題,并指出作用不顯著,但其數據能夠說明鐵路對經濟的發展有推動作用。根據其計算,1890年美國鐵路運輸農產品產生的社會節約量為2.14x108美元,相當于該年度國民生產總值的1.8%。這就說明如果不用鐵路而改為水運,則運輸成本就會大大增加,因而反證了鐵路對經濟的推動。
在國內,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歐國立在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研究。他認為鐵路在促進城市化進程、滿足旅客交通需求方面貢獻巨大,尤其是自從實行“黃金周”、“小長假”以來,更是讓許多人依靠鐵路來滿足旅游出行需求,即促進了旅游發展,也帶動了當地經濟。
高鐵對滄州旅游文化的推動作用
(一)高鐵的建成改變了滄州人的出游方式和模式
由于高鐵的時速達到300公里/小時,從滄州到北京也只需1小時左右,大大縮短了旅途的時間。高鐵沿線的區域旅游進入了同城時代。這使得京津滄周圍的一日游成為可能;并且價錢合適,時間自由,這是京滬高鐵在建成前難以想象的。
(二)京滬高鐵為滄州走出去,提供更加便利的平臺
京滬高鐵建成后,除了縮短滄州與高鐵沿線城市之間的旅行時間,更使滄州借高鐵向外界展現自己的旅游資源,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平臺。
由于滄州位于京津南大門,地理位置和文化習俗較近,所以京津兩地旅游資源在得到有效開發后,使得滄州的旅游資源的優勢被上述兩地的光輝掩蓋下去,造成京津等消費能力強的城市游客對滄州了解很不充分。但隨著滄州加入到由7城市組成的京滬高鐵旅游聯盟之中,通過積極參與推介活動,從而有助于帶動滄州旅游產業的提升。在引入外界游客進入滄州的同時,也可以讓滄州的資源通過這一優質的平臺推廣出去,這同樣是在高鐵建成前難以辦到的。
(三)京滬高鐵為滄州旅游市場提供了大量優質的客戶資源
京滬高鐵沿線的很多城市除了是經濟發展水平高、旅游產業發達之外,其當地居民也具有收入較高、消費能力強、節假日出行常態化等特點。高鐵的建成,再加上城市聯盟之間的合作,滄州也將成為上述地區居民假期出行的目的地之一,只要滄州本地旅游產業根據上述地區的游客需求,設計出獨特項目組合,相信滄州的旅游業會得到巨大的發展,也會帶來可觀的經濟收入。
三、函待解決的問題及分析
(一)旅游資源開發程度較低,缺乏競爭優勢
滄州是一座歷史悠久、充滿文化魅力和自然資源豐富的城市。早在北魏熙平2年(公元517年)就已設置州治。在文化資源方面,像漢博士毛萇,他雖然不是《詩經》的作者,但正是通過他在滄州開始設館講授《詩經》,使得這部被稱為世界文學史上堪稱瑰寶的經典名作,得到了更好地傳播;此外,還有著名的歷史遺跡有:已經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京杭大運河、全國重點文物單位――清真北大寺、著名的滄州鐵獅子;自然資源方面,有渤海灣重要的濕地等等。但我們這些資源的開發程度較低,無法滿足高鐵開通后旅游市場的需要。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對傳統文化的科學挖掘程度低,在這方面不如南京:南京針對京杭大運河所做的旅游產業的開發,就是在尊重歷史的基礎上對歷史文化元素在運河周圍進行合理的規劃設計,并結合了現代旅游元素,在重現秦淮兩岸曾經繁榮風貌的同時,也帶動了南京旅游產業的發展。其次,沒有考慮到旅游產業內容不是只有歷史的,還有現代的;這一方面做到比較好的有德州:其通過對太陽能城的旅游戰略目標確立,充分整合其現有資源再加強宣傳,使得以了解光能產業為目的的企業環保旅游,成為其旅游產業發展的動力之一。
(二)旅游產業運營管理水平較低
旅游產業要想得到發展關鍵是,要有專業的人才,通過其進行科學的規劃與管理。而滄州旅游產業的現狀除了相關資源有待開發之外,更重要的是其旅游產業的運營管理還處于一種較低水平,使得現有的資源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營銷水平滯后旅游業發展
在現今的市場經濟下,信息的傳播路徑、數量和速度已經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如果在眾多同質化產品中,讓你的產品得到顧客認可,就必須有科學的營銷模式來推動。而滄州的旅游產品在營銷上,存在三個特點:首先,傳統式營銷,簡單來說,就是被動營銷,認同“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模式;其次,盲目的重復,看到有些產品營銷成功,不考慮本地實際,盲目效仿;再次,新的媒介利用程度低。
因此,在信息化時代的今天,只有通過有效地營銷手段,使得滄州的旅游產品進入到旅游市場的主渠道,并得到顧客的認可,方能推動滄州旅游產業借高鐵的開通取得大發展。例如,這幾年滄州市一直努力在做的”吳橋國際雜技藝術節”主場回歸滄州的活動,和推動“滄州國際武術節”變成全國乃至世界的一大武術盛會的活動,都是資源質量不高的旅游文化產品,但在產品的營銷推廣上,還是十分滯后,目標客戶獲得產品信息來源主要還是在傳統媒體為主、獲得產品的內容還不是十分清晰,這都是營銷水平滯后的表現。
旅游產業集約化、品牌化水平較低
縱觀旅游產業發達地區的發展規律,可以看出:如果當地的旅游文化資源只是松散的發展,沒有進行有效地集約化整合,產業成規模,并形成在本地區、本省乃至全國叫得響的品牌,這類資源衍生出來的產品,是無法在國內旅游業發展水平參差不齊的情況下脫穎而出的。滄州目前之所以旅游產業還不能成為滄州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發動機之一,究其原因就是其旅游產業中的資源沒有得到合理整合。像滄州著名小吃――羊腸湯、河間驢肉火燒等等這些帶有濃郁滄州本地特色的食品,無論是從營養價值還是歷史內涵都是大有文章可做,但事實上,我們看到的卻是這些食品全國遍地開花,但卻沒有叫得響的品牌,這不得不說是有些遺憾。反觀北京“全聚德”烤鴨也是北京名吃,但做烤鴨卻不是只有“全聚德”一家,其就是通過自身努力再加上政府引導,“全聚德”已發展成為北京烤鴨的代名詞,其企業已成為中國的上市公司,其“全聚德”的品牌也被國家工商總局確定為“馳名商標”, 以獨具特色的飲食文化塑造品牌形象,以連鎖經營的方式拓展國內外市場,加強對產業鏈條的控制,使得全聚德這一全國品牌,走上了規模化、現代化和連鎖化經營道路,目前也作為亞洲唯一的餐飲業代表,進入亞洲500強品牌企業。按照全聚德模式,滄州的旅游產品也許無法達到它的發展水平,但走上大發展并建立自己的旅游產業品牌并不是無法實現的。
從業人員的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旅游產業的營銷和集約化的發展這兩方面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因素卻是人的因素。應該說,這些年滄州旅游產業也取得快速的發展。目前,截止到2010年,滄州市旅游行業從業人員達到了4萬余人,但按照現在滄州市這幾年旅游業發展程度來看,符合“一城、三帶、十二個精品旅游區”的發展格局所需的專業人才還遠不足以達到要求,有必要從現有人才的培養和外界人才的引入下功夫。
以吳橋雜技大世界為例,作為滄州市4A級國家旅游景區,為了確保“吳橋雜技”在國際雜技藝術界的地位,將以吳橋雜技大世界為核心,構建成旅游、雜技交流、培訓和道具發展一體的綜合旅游區,則其周邊必然涉及到表演場館、住宿酒店、道具銷售商鋪,交通設施等諸多配套設施,這些設施如果要想發揮集約化的整體運營,沒有專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是難做到協調一致的。
此外,滄州針對京滬高體帶來的旅游行業發展,所存在的問題還有很多,例如整體的配套設施不健全,旅游資源的范圍的拓展(如工業游)等等在此不再詳述。
四、針對上述問題的建議
京滬高鐵的開通對滄州本地的旅游產業而言,其實是把雙刃劍,如果滄州針對高鐵特點和外地游客的需求設計出合理旅游產品,相信外地游客通過高鐵來滄州進而帶動滄州旅游產業發展是件好事情;但如果前面的問題無法得到解決,吸引不了外地游客,則高鐵就變成滄州本地客戶外流到其他城市的不利局面。因此,滄州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思考和謀劃。
(一)、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推動產業大發展
相對于京滬高鐵沿線城市組成的七城旅游聯盟而言,滄州要想在其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并能拿出自己特色的旅游文化產品,吸引通過乘高鐵來滄的游客,以目前推出的旅游產品品質而言是困難的。這是有原因的,首先,游客對產品有著自己的判斷標準;以北京為例,2010年人均GDP已經達到了10070美元,消費能力強,出游率很高,再加上高鐵通車后,完全可以滿足“一日游”類產品的特點,但北京游客由于接觸的旅游信息來源廣泛,出行經驗十分豐富,則他們對選擇旅游產品的標準也是很高的。如果滄州在旅游產品品質較差,吸引力不夠強,宣傳不到位,則很難形成大量穩定高質量的北京客戶;其次,旅游產品正常運作需要多部門協作完成,滄州旅游產業在這方面還是有欠缺的。
加強行業集約化
滄州的旅游產業只有在政府的主導下,對現有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完成集約化建設,組建幾個有實力的產業集團,才能保證我們的旅游產品,從最初產品設計研發,到后邊市場推廣以及客戶反饋,都有資金有實力作保證,才能保證我們有推出好產品的可能。
從營銷入手,政府主導,完成品牌的創建
按照營銷學的相關理論,品牌產品最終被顧客選擇,大多數情況是產品在市場推廣過程中在客戶頭腦中的感覺,而不全是本身的質量和價格。而對于旅游文化類產品,多數產品是符合這樣的條件。因而,正確的營銷策略有助于產品完成品牌化的建設。目前我國的旅游產業整體水平偏低,惡性競爭和產品復制的情況十分嚴重,已經把整個行業的旅游產品供給情況,從短缺變成相對過剩,旅游市場已經變成買方市場,產品能否被顧客認同并采購,顧客有最終決定權。因此,只有以把產品做好為基礎,加上正確的營銷策略,把產品做成品牌,才能保證顧客有采購的可能。以國內酒店業為例,國內的品牌酒店在收益方面遵循著著名的“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國際品牌酒店,獲得了國內品牌酒店中百分之八十的利潤,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滄州旅游行業必須加強品牌建設,才能有顧客光臨,才能促進滄州旅游產業的發展。
同時,結合旅游產品本身涉及多個行業,以及對經濟多角度、多層面的拉動作用,因此這類產品的品牌營銷有必要在政府的主導下推進,才能更好地完成旅游文化產品的品牌化建設。
(二)加強人才體系建設
只有人才在行業中發揮到位,產業中各個環節才能串起來運轉,成為一個動態的整體。這里提到的人才,按照來源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本地人員的培養;另一類是外來人才的參與。
本地人才的培養形式,就是讓本地的有經驗的從業人員,到大專院校或者有實力的公司去參觀學習以及深造,使得了解滄州情況的本土化人才能夠短時間成長起來。
在外來人才的參與方面,主要涉及到形式可以分為三類:A、就是從大中專院校招納畢業生,或從外地引入專才到滄州發展;B、主要是引入有經驗的外來公司,采用或獨資或控股等多種經營模式,整體提升滄州市旅游產業管理水平;C、是發達地區的一些咨詢或智囊機構,通過他們對我們的實地考察,針對我們的實際情況和客戶端需求,設計出符合我們產業發展特點的規劃或者是建議。
(三)以京滬高鐵為主軸,加強產業差異化培育
京滬高鐵給我們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滄州同北京、天津和濟南等地的距離縮短了。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個優勢,結合自身的特點,以差異化為目標,做好有特色的地方旅游,培育適合采用高鐵作為交通工具的旅游產業,把客人引進來。
五、結束語
應該說,高鐵的開通確實給滄州的各方面的發展帶來了機遇和挑戰,而其中尤其以旅游業的影響更為明顯。通過本文的討論,目的就是吸引更多針對滄州旅游產業借高鐵上臺階的思考,并最終通過把有利于滄州旅游產業發展的觀念和措施應用到實踐中去,使得滄州的旅游經濟能夠取得更大的發展,造福于滄州。
參考文獻:
歐國立、姚影《重新認識福格爾關于鐵路與經濟增長關系理論》 長安大學學報,2008.3
《滄州市旅游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
浙江大學法學專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在職研究生
2016年招生簡章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學校,是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的若干所重點大學之一。浙江大學前身求是書院成立于1897年,為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府之一。1952年,在全國高等院校調整時,曾被分為多所單科性學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農業大學、浙江醫科大學合并組建新的浙江大學。經過一百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已成為一所基礎堅實、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居于國內一流水平,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型、綜合型大學。
為幫助在職人員進一步適應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法治建設需要,幫助學員掌握更加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提高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決定在學院本部開設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參加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的在職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與要求: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欲申請碩士學位者需在取得學士學位滿一年后方可報名。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 報名時間:即日起報名,每班人數為60名;
2. 報名地點: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2號樓112室(杭州市之江路51號),郵編:310008;
3. 報名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張;(3)報名登記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上課地點:a,、杭州市之江路51號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杭州班)
b、溫州市浙江工貿學院1號樓(溫州班)
三、錄取事項
1. 錄取審查: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和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共同進行錄取資格審查;
2. 正式錄取及學費收取:凡審查合格者,發入學交費通知。學員依據通知規定,入學前完成交費。
四、學習年限及收費
1. 學習年限兩年。按規定學時面授,充分利用在職人員業余時間;
2. 學費:21000元,資料費1000元。(民商法學方向)
學費:21000元,資料費1000元。(公司與金融法方向)
學費:21000元,資料費1000元。(刑法學方向)
學費:21000元,資料費1000元。(經濟法學方向)
五、主要專業方向及課程
民商法學:法學前沿(含刑事法學)、民法總論、債權法學、商法學(金融法、票據法、公司法、保險法等)、民事訴訟與仲裁法、國際法學、碩士生英語、民商法專題、民事法律與特別法、法律行為專題、刑事法專題、行政法專題、商事案例研習、服務合同專題、侵權案例研習、票據法專題。
公司與金融法:法學前沿、民法總論、債權法學、商法、金融法、票據法、公司法、股權投資法、證券期貨法、保險法、銀行法、碩士生英語、投資基金法、信托法、國際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監管)、房地產法、民事訴訟與仲裁、貨幣金融專題、證券投資專題。
刑法學:法學前沿、碩士生英語、法學方法論、刑法原理、各罪研究、民法總論、國際刑法、證據法學基礎理論、犯罪學專題、刑事訴訟法專題、刑事偵查與司法鑒定專題、行政法專題等。
經濟法學:法學前沿、碩士生英語、法學方法論、經濟法專題、商法專題、行政法專題、民法專題、刑法專題、訴訟法專題、知識產權法研究、金融法研究、國際經濟法、勞動法學、環境法研究、財稅法、企業法等。
六、結業與學位申請
1. 進修學員按專業培養計劃完成課程學習,考核或考試合格,發給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
2. 獲得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具有學士學位并通過全國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統一考試與法學綜合課考試者,通過浙江大學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進入碩士論文階段,碩士論文答辯通過,授予浙江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聯系電話】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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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碩士學位課程 招生簡章
經濟的全球化,使得金融業在國家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與金融法成為各國法律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金融業是一個以規則運行為特征的特殊產業。實踐證明,經過高素質法律訓練的人尤其適應該行業的競爭與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會從事該行業工作,已經具備其他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員,如實現與法律專業知識的復合,成為復合型高端人才,則優勢凸顯。具備傳統法律知識的人員,對于專業很強的公司與金融法律也有知識轉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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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背景不限,免試入學。
【課程設置】
法理學、法學前沿、碩士生英語、民法總論、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商法、金融法、票據法、公司法、股權投資法、證券期貨法、保險法、銀行法、投資基金法、信托法、國際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監管)、房地產法、民事訴訟與仲裁、貨幣金融專題、證券投資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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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時間】
1年半,雙休日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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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費用】
學費:21000元。
書本費:1000元。
教學地點: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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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一名學習型領導干部,他感到:在高科技時代,隨著檢察工作的不斷發展,單靠現有的文化程度、知識水準是無法勝任的。只有在工作中不斷完善自我,加強學習,才能成為合格的檢察官。因此,他堅持以自學為主,積極參加院里統一學習和上級職能部門的培訓,不斷豐富自己的理論文化素質。
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型活動,做學習型干部,他認為首先得熱愛學習,只有熱愛學習才能獲得真知。該同志從小就在良好家庭學習氛圍中成長,父親是東北農大畢業的老工程師,一生與書籍結下了不解之緣。俗語說父母是第一位老師。老人酷愛讀書,給士義同志做出了榜樣。他節假日或工余時間,麻將桌、牌桌看不到他的身影,唯一的嗜好就是捧書本學習。其次,要想成為學習型干部必須舍得投入,舍得花錢買書籍。在工資只有百余元的年月里,他往往領回工資的第一件事就是買書,攢了十幾年,他的兩大書柜已擺滿了書,數量已到幾百本:有政治法律的、有歷史的、也有文學或哲學方面的,凡是應該讀的書幾乎是無所不有。第三,要想成為學習型干部必須跟上時代的步伐,向專業化、復合刑人才發展。在當前電腦還只是縣城少數家庭的高科技產品時,他早在九九年就購入,并上寬帶網,與國際聯通。現在妻子女兒在他的帶動下,都會使用電腦。女兒是高中學生,妻子為實驗小學教師,她們用電腦找高師講授,用電腦查一流教學資料,他也用電腦學習法律,學習政治理論,以充實提高自己。他還在今年參加了市院組織的全國統一電腦等級考試培訓班,通過刻苦學習,獲得了結業合格證書,屬國家一級,從而使自己對電腦知識的掌握又上了一個新臺階。為駕駛高科技裝備奠定了技術基礎。第四,他還學習了汽車駕駛,并有了駕駛證,適應了當今時代對領導干部的需要。第五,**年,他為提高自己法律政策理論水平,又考入省電法律本科班,通過三年的艱苦學習,他于今年以優異成績畢業,獲得了大本學歷。
通過學習,用知識充實了頭腦,但如果使知識發揮不出自己的作用,那學習也就失去了意義。××同志通過學習指導自己的工作,他所負責的瀆職侵權檢察監督、民行檢察監督、監所檢察監督在前幾年在市院檢察系統中一直處于上游、一流的位置,這和他認真指導三個科的工作、辦案有直接關系。尤其是在一些復雜案件把關、法律文書制作上,沒有法律政策水平,沒有一定的文字功夫是難以高質量完成的。他所負責的三個科辦案保持了無錯案。今年春節后,他辦了一起民事申訴案件,在提起抗訴書中對該案如何違背程序法、實體法以及有關規定說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闡述得透徹,使該案抗訴成功。院里又以簡報形式發了一期信息,上報下發給予肯定。
他還十分注重檢察理論探索和工作調研,在院里歷年召開的檢察理論工作調研成果交流會上每次都有文章交流。他在今年十月下旬召開的會議上交流了題為《瀆職侵權案件線索匱乏的原因及對策》的調研文章,受到與會領導和同志們的好評,并獲獎。他寫的三篇論文又都編入到省檢察官協會編寫的《20****檢察理論研究論文集》。對調研工作的發展起到了帶頭作用。今年,縣院的調研成果交流會之所以開得很成功,其中就有他的一份心血和汗水。
他為了宣傳法制,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知識水平,曾在縣電臺辦法制講座,為普及法律作出了努力。當前,行政執法機關和一些企業為警示犯罪,經常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每次
論文摘要:新時期高校如何順應時展變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大學生的權利直接關系到和諧校園的建設,關系到高等教育的科學發展。本文概括了新時期大學生權利的法律依據與具體內容,為進一步探討大學生的權利的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撐。
在我國當前的高等教育中,存在著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那就是高校及其管理者往往十分強調大學生應盡的義務而忽視他們所享有的權利。事實上,大學生作為一個獨特的社會群體,擁有非常廣泛的權利。積極探討新時期大學生權利的具體內容,是保障大學生權利的根本前提與基礎,對于研究如何保障大學生的權利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高校切實貫徹“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
一、大學生權利的涵義
權利是一個詞義非常廣泛的詞匯,它可以在不同的意義上使用,如“自然權利”、“習慣權利”、“道德權利”、“法律權利”等。本文談到的權利,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界定的,即法律權利。所謂法律權利,是“規定或隱含在法律規范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以相對自由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川其特點在于:第一,權利是由法律確定的,是得到國家的認可和保障的。這就意味著當人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國家可以通過制裁侵權行為以保證權利的實現。第二,權利是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愿望來決定是否實施的行為,因而權利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第三,權利是為了保護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因此,權利與利益是緊密相連的。
在社會生活中,一個人的法律權利與其法律身份密切相關,不同法律身份的人具有不同的權利。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存在著雙重身份,也就有著不同的身份所規定的不同的權利。首先,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因此享有作為一個中國公民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權利。其次,他們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還可作為接受高等教育的受教育者享有特殊的法定權利。本文所探討的大學生的權利,是指大學生作為一個受教育者在接受高校的管理教育過程中應享有的法律上的權力和利益。
二、大學生權利的法律依據及其主要內容
大學生在接受高校的教育管理的過程中與高校發生的法律關系主要體現為教育管理關系,也包括一些民事上的法律關系,如財產關系、人身關系等方面的內容,我國的憲法、民法和相關的教育法律法規對此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
(一)大學生的受教育權利
作為受教育者,大學生最主要最重要的權利表現為受教育權利,是其合法權利的核心部分。受教育權利,是指公民享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及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大學生的受教育權利主要體現在我國的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規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第4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下簡稱《教育法》)第9條規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除此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下簡稱《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5年修訂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定》)對大學生享有的受教育權利作出了具體規定,其中新《規定》增加了學生的權利和義務專章,首次明確了大學生所享有的受教育權利。
根據以上法律的規定,可以將大學生的受教育權利概括為以下九個方面。
1.參加教育教學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資源權。《教育法》第42條明確規定,受教育者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新《規定》第5條第1款也規定大學生有“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的權利”。參加教育教學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資源權是保障大學生享有良好教育權利的前提和保證。
2.參加社會活動和結社權。《高等教育法》第57條規定:“高等學校的學生,可以在校內組織學生團體。新(規定》第5條第2款規定,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及文娛體育等活動”的權利,同時第44條規定:“學生可以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學生成立團體,應當按學校有關規定提出書面申請,報學校批準。參加社會活動和結社的權利體現了大學生全面、自由發展的要求,維護了大學生的自我管理的自由,為鍛煉大學生的綜合素質與能力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3.知情權。知情權是指大學生對學校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學校對學生的獎懲情況等有全面了解的權利。《教育法》第29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學生有權要求學校說明對其作出處分決定的理由,有權了解、知悉學校作出與自己權益相關決定的依據、程序等。知情權是大學生全面了解學校情況,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
4.自主選擇權。自主選擇權是指大學生有自主選擇專業、課程和教師的權利。隨著高校學分制的全面實施,大學生對課程和教師有了更多的選擇余地。新《規定》第18條規定:“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叫特殊情況下大學生還有轉學、休學的權利。第19條規定:“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第22條規定:“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第23條規定:“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準,可以休學。這些規定充分考慮了學生求學過程中的可能存在的不同需求,體現了對學生的受教育權的充分尊重。
5.獲公正教育評價權。學生在接受教育教學的過程中,享有要求教師、學校對自己的學業成績和品行進行公正評價并在完成相應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權利。新《規定》第31條規定:“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第33條規定:“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位授予單位應當頒發學位證書。同時,對于不符合畢業要求的大學生,第32條規定:“準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對于學滿一學年以上退學的學生,第34條規定:“學校應當頒發肄業證書。”
6.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的權利。《高等教育法》第54條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補助或者減免學費”。第55條規定:“國家設立獎學金.并鼓勵高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各種形式的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國家規定的專業的學生以及到國家規定的地區工作的學生給予獎勵。新《規定》第5條第3款也規定了大學生有“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7的權利。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的權利是高等教育收費體制下大學生享有的一項重要的權利,直接關系到大學生尤其是貧困大學生的受教育權的實現。
7.獲就業指導與服務權。《高等教育法》第59條明確規定:“高等學校應當為畢業生、結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近年來,大學生的就業形勢越來越嚴峻,對高校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應當對畢業生進行就業指導,及時為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切切實實為畢業生的就業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以滿足大學生豐富就業知識和提高就業能力的需求。
8.參與民主管理與監督權。隨著高等教育收費制度和辦學模式的改革,學費在高等教育成本中的比例逐步提高,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開始關注教育質量。新《規定》第41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學生參與民主管理的組織形式,支持和保障學生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大學生通過合法的途徑和形式參與學校管理活動,對學校的教學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進行評枯與監督,是新時期大學生的基本權利。
9.申訴權和起訴權。新(規定》第5條第5款規定,大學生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向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新《規定》在第六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中從程序上對如何保障大學生申訴權作出了具體規定。申訴權和起訴權的有關規定為大學生的維權提供了法律途徑上的保障,是大學生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強有力的法律武器。
(二)大學生的其他權利
1.財產權利。財產權是財產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所具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財產權是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的權利。《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大學生在校期間對其依法取得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權利,如大學生對依法取得的獎學金、助學金、貸學金,以及自己的生活資料、學習用品等擁有的所有權。學校應當尊重學生的合法的財產權利,不得侵害或非法剝奪學生的合法的財產權利,在教育管理的過程中保障學生的合法的財產權利不受非法侵犯。
2.人身權利。人身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以在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上所體現的與其自身不可分離的利益為內容的民事權利。《憲法》第37條至第40條規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8條至第102條對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作出了保護性規定。除此之外,新《規定》中,關于大學生的戀愛、婚姻問題只字未提,也沒有禁止大學生在校結婚后懷孕。這些規定,為大學生的人身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
大學生的人身權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人身自由權。《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m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作為被管理者,大學生必須接受、服從高校的教育管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高校的教育管理行為必須充分尊重大學生的人格尊嚴,保護大學生的身體不受非法侵害。
(2)姓名權。姓名權是指公民依法決定、使用和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大學生的姓名權受法律保護,任何濫用、假冒、干涉他人姓名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3)名譽權。名譽是社會公眾對特定人的道德品質、聲望、信譽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大學生的名譽直接關系到其在校的地位、人格尊嚴及老師、同學對他的信賴度,因此,高校在行使教育管理權力時一定要謹慎從事,充分尊重大學生的名譽權,維護大學生的名譽權。
(4)隱私權。隱私權包括個人信息的保密權、個人生活不受干擾權和私人事務決定權。與一般隱私權相比,大學生隱私權主要表現為:大學生應享有保守姓名、肖像、電話、通信、日記和其他私人文件等秘密不被刺探、公開或傳播的權利;大學生有私人生活不受他人監視、監聽、窺視、調查或公開的權利;大學生享有宿舍不被非法侵人、窺視、騷擾或搜查的權利;大學生享有家庭關系、親朋關系不受非法調查或公開的權利;大學生享有學習成績或名次、處理或評議結果不被非法公開或擴大知曉范圍的權利;大學生享有純屬私人情況(如戀愛史、疾病史)或私人數據不受非法搜集、公開、傳輸、處理和利用的權利。《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第4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這是來自于憲法的保護。新《規定》取消了一些涉及大學生婚戀的強制性規定,對學生能否結婚不再作特殊規定,這些規定更順應了新時代的要求,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健全了對大學生隱私權利的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