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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創業板的創新導向:助推新興產業與高成長企業的持續發展;創業板的創新導向:構建資本市場的多元化與多層次體系;創業板創新導向:同步強化市場運行機制與內部會計控制等進行講述,包括了體現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戰略選擇與政策導向、助推高科技和新興產業及企業的生長拓展、促進高成長性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文章結合國家最新出臺的創業板,研究探討創業板的創新導向:一是創業板助推新興產業與高成長企業的持續發展,體現了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制度安排與政策導向;二是構建了資本市場的多元化與多層次體系;三是同步強化市場運行機制與內部會計控制,包括市場運行機制、內部會計控制、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規范以及會計信息質量的進一步改善和提升。
【關鍵詞】創業板;資本市場;內部會計控制;創新導向
深圳證券交易所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并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創業板的啟動實施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標志性歷程,在理念、理論和實踐等層面上都具有積極顯著的創新導向。
一、創業板的創新導向:助推新興產業與高成長企業的持續發展
(一)體現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戰略選擇與政策導向
創業板在深交所的正式推出,體現了國家宏觀經濟的調控導向。在當前國家促發展、保增長,宏觀調控力度不斷深化、強化和細化,特別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的環境下,為了理性應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的發展,就要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通過配套政策措施與改革創新,進一步發揮金融及資本對經濟發展的推進效應。創業板的正式啟動,恰逢時機,契合了當前與未來的經濟發展走勢。創業板通過制度創新激勵創業與資本市場,刺激內需、擴大投資、緩解就業壓力以及優化經濟結構,開辟了產業和企業發展的新領域。啟動創業板是抵御國際金融危機的有效舉措,為走出金融危機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和創業平臺。
(二)助推高科技和新興產業及企業的生長拓展
創業板更多地面向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經濟、新服務、新農業、新材料、新能源、新型業態和新的商業模式。如國務院辦公廳的《促進生物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明確指出: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生物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上市①。創業板以其創新機制帶動創業投資、創業模式、創業企業,扶持優勢企業和產業,促進經濟格局的協調發展;著力助推高科技和新興產業及企業的生長拓展;進而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和經濟效益。
(三)促進高成長性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創業板以成長性為特征標志。創業板設置了相應的準入標準: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后的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這一門檻顯示了創業板上市公司高成長性的基本特征。換言之,高成長性正是創業板大力發展的企業;高成長性的企業發展與創業板的根基是血脈相連的,創業板的根基堅實了,企業的高成長性就更有保障了。創業板的推出也有利于風險投資的發展,而風險投資業的發展又會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和企業的發展。
在創業板可以培育出更多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和新興行業的“率軍”,支持龍頭企業率軍領航。創業板為我國經濟轉型與提升帶來新機遇,著力將創新企業扶大做強,并在創業層面和品牌構建上不斷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實現“企業的高成長性和創業板的穩固性的良性循環”。
二、創業板的創新導向:構建資本市場的多元化與多層次體系
對于中國資本市場而言,創業板是一個全新的市場。作為資本市場中的一種獨特模式,具有一般證券市場的共性;而創業板相對于主板市場(Main-BoardMarket)的基本屬性來說,則應當列為二板市場(Second-BoardMarket)。兩相比較,主板市場在上市公司數量、單個上市公司規模以及對上市公司基本條件的要求上都要高于創業板。此次新推出的板塊主要是面向創業型的中小企業,因而稱之為創業板,設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資本市場應當多元化、多層次協調發展,包括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等。開通創業板有利于加快構建我國資本市場的多元化與多層次體系。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拓寬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對我國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具有深遠意義。創業板為主業突出、具有成長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提供了直接融資的新平臺。創業板作為與主板市場相對獨立的板塊,體現了證券市場基于中國國情,借鑒國際模式,實現穩步發展的基本思路。在深交所設立創業板,不是簡單地恢復和重啟新股發行,而是通過創業板架設多層面、多層次的金融支持體系和創新模式。縱觀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進程,可以說,適時開通創業板是資本市場長期利好的提振信號。
創業板是深交所主板市場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要統馭銜接好主板和創業板兩個市場,既要堅持在主板市場制度框架下運行,又要根據各方面條件的成熟程度,不失時機地推動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以確保創業板市場的順利運行和資本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設立創業板是資本市場發展的重大部署,既為資本市場注入了新的經濟活力,也為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開辟了一片天地。而且,創業板作為制度探索與創新,發揮著一種特殊功能,即將社會儲蓄在一定程度上轉化為投資活動,成為民間投資的新渠道;可以預期創業板將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廣闊空間。
為中小企業搭建直接融資的市場平臺,可以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進而優化我國資本市場的整體布局與結構。如工業和信息化部作出決定,將積極推薦幫助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通過創業板直接上市融資,推動各種形式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產權市場建設試點。②
此次啟動創業板,無疑是我國資本市場形成多元化與多層次體系的戰略之策與創新之舉。
三、創業板創新導向:同步強化市場運行機制與內部會計控制
(一)強化市場運行機制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簡稱“上市規則”)基于資本市場規律,并結合中國國情,以及創業企業的一般特點,從多方面強化規范了運行過程,要求及時充分揭示各類風險,引導提升市場效率,加強市場約束與監控,建立優勝劣汰的活力機制。一方面要設立嚴格的準入門檻;另一方面則是剛性的退市機制。這種“入場檢驗”與“退市驅劣”并行的首尾兩端相連的鏈條式機制,構成了創業板前端與后端對應貫通的進出控制的雙向“端口”。只有對創業板從發行、上市、交易到警示、退市的全過程均嚴格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依照市場化程序,特別是強制執行退市規則,才能切實有效地維護投資者的權益。作為企業管理當局,要講求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作為市場監督管理,則要記錄反映誠信信息,建立誠信檔案系統與誠信監管體系。
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指出: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機制和業務流程,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風險偏好及其他相關信息,充分提示投資者審慎評估其參與創業板市場的適當性。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市場,應當熟悉創業板市場的相關規定及規則,了解創業板市場的風險特性,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并按照規定辦理參與創業板市場的相關手續。投資者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應當配合證券公司開展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如實提供所需信息,不得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規避有關要求。由此規范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運行機制以及監管措施等,包括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所列示的各項內容。作為投資者,應該充分了解這些必要的限入性規則。
(二)強化內部會計控制
隨著創業板的規范運行,將對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提出更高標準。與主板比較而言,創業板的投資風險相對較大。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一般處在成長發展期,可能會面臨各種不確定性及由其引發的各類風險,出現業績波動、經營風險提高、退市風險加大等情形。因此一方面要警示投資者謹慎入市;同時要求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要面對風險,樹立風險意識,增強識別風險的辨別力以及抵御風險的能力。要求企業必須增強市場競爭意識,適時開辟新的市場,包括資本運作市場和商品產銷市場,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企業內部控制,以期有效地規避各項風險。如對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產生程序,要求做到嚴格規范;同時要為獨立董事行使職權提供必要的條件,使獨立董事真正發揮作用;在“上市規則”中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提供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在獨立董事行使職權時,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隱瞞,不得干預獨立董事獨立行使職權”,要求公司正確執行核心技術相關內容披露的條款;還有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公司披露的信息及時、公平的要求;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要求等。
董事聲明及承諾書、監事聲明及承諾書、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其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進一步劃分為法人及其他組織版本和自然人版本等),這四項聲明及承諾書亦將發揮其約束與監控作用。
與此相適應,創業板企業必須全面貫徹實施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三)強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規范
與強化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相聯系的,是要明確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的職業規范。注冊會計師要在對創業板上市公司執業的過程中,堅持做到客觀、公正、獨立、守密、誠信和自律,強調注冊會計師在創業板的執業操守。按照此次新規,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公司報送定期報告時須提交相關文件。對于注冊會計師來說,主要包括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依據和理由、列明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涉及事項對報告期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的金額;對于影響的金額會導致公司盈虧性質發生變化的應當作出必要的解釋和說明。
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過程及其出具的審計報告要有規范要求,切實加強約束與監管。為了進一步強化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約束,除《上市規則》中已有的對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監管和處分措施之外,還在《上市規則》中規定“負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嚴格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不得因任何利害關系影響其客觀、公正的立場或者出具不當、不實的審計報告,不得無故拖延審計工作影響公司定期報告的按時披露。”創業板的出臺,有助于強化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管理與行業自律;更加充分地發揮注冊會計師行業的信息規范披露與有效監督的作用。
(四)強化會計信息質量提升
可以預期,隨著創業板的實施,同步強化了市場運行機制與內部會計控制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規范;由此構成了資本市場本身的規范化約束、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規范化約束、對投資者的規范化約束,以及對會計師事務所等各類中介機構的規范化約束等相互聯系與相互制約的多重性規范化約束體系;注重會計報告及其會計信息的科學性、合規性、完備性、充分性、透明度和及時性,進而從多角度、多層面共同促進會計信息質量的進一步改善和提升。
總之,創業板應當在市場規則下運行,在制度規范下實施,在改革探索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