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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站穩作者單位:石家莊學院馬列教學部
法律信仰是較高層次的法律意識,是法制教育的核心,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為公平、正義的象征,守法僅是法律信仰的外在表現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律信仰的靈魂。守法精神不僅要求主體遵守法律,而且要求其把守法內化為道義上的責任和義務,變被迫守法為自愿守法,變他律守法為自律守法。高校承擔著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如何,直接關系到我國能否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講:“法律能見成效,全靠民眾的服從”,“邦國雖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①因而高校法制教育應注重培養學生正確的法律意識,尤其是法律信仰,培養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是法律實施的根本途徑,是依法治國和建立法治國家的必由之路,因為“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②盡管法律可以依靠國家的強制力量來維護其實施,但法律權威的確立必須以法律信仰作為前提和基礎,因為法律信仰的核心是一種內在的心理信念,只有法律權威贏得了全世的普遍的心理認同,法律權威才會化作人們的內心自覺。就如耶林所說:“如果法律是棵大樹的話,那么法律信仰就是這棵大樹的根,當根發揮不了任何作用時,它將在巖石和不毛之地中枯死,其他一切則化為泡影,一旦暴風雨來臨,整棵大樹就會被連根拔起。”對此,盧梭也說過:“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③從這個意義上講,沒有對法律的信仰,無論制定多么完美的法律都顯得多余,法律的公信力也無從產生,所以說建設中國特色的法治社會,除了具有完備的法律體系外,更為重要的工作則是培育信仰法律的精神。在一個法治國家里,真正能阻止犯罪的并不是持槍荷彈的警察,而是內心守法的傳統和習慣。只有人們不是出于功利的考慮、不是出于畏懼懲罰來遵從法律,而是從內心認同法律,并把法律內化為自己行為的一部分,法治國家的建成才有可能,才有可能根本解決我國在對大學生法制教育方面遇到的難題。
我國大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分析
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我國大學生的總體的法治素質得到顯著提高,他們擁有較為健全的法律知識,較強的法制觀念和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是他們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現象卻值得我們反思。一是大學生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和其所擁有的法律知識不成正比,事實證明,對我國法治進程影響深遠的人和事件不是那些掌握豐富法律知識的大學生或法律專業人才,而是那些沒有多少法律知識的“倔人”;二是部分大學生只是把法律當做工具,即他們學習法律的目的不是心甘情愿的遵守法律,而是尋找法律的漏洞,千方百計地回避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把法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而只是達到某種目的的手段;三是沒有養成法律思維的習慣,遇事易沖動,往往感情用事,很少考慮法律規定及其行為的法律后果。四是部分大學生對于法院的判決并不是真心服從,而是迫于各種壓力不得不從,守法精神還未形成。這些都說明一個問題: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但是法律信仰的精神還遠未形成,還沒有內化為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原因如下:其一,在中國的傳統法律文化中,朕即法律,法律不是保護人民自己權利的,而是專制的代表,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在那時,人們絕不會認為只要自己遵守法律就會一生平安,當人們面對權力和法律的時候,總是對權力充滿信心,對法律缺乏信心。人們普遍認為法律只是統治手段,自己是不得已才遵守法律的,而不把法律看成是文明社會的必需品,是自己的保護神。甚至在中國普通百姓的心中,并沒有把遵守法律(更不要說是信仰法律)看成是一件光榮和高尚的事情,反而很多人把會鉆法律的空子看成是非常聰明的表現,這種情況一直延續至今。其二,社會現實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司法腐敗,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等,使部分大學生對法律產生了不信任感。他們認為即使有健全而完善的法律體系,在中國也很難貫徹實施,法律只是限制守法人的行為,對更多的違法者來講是無用的。其三,在實際教學中,很多法制教育課程往往只被看作是普法課,教師只是努力地為學生灌輸法律知識,而忽視了更為重要的信仰教育,沒有以法律知識為載體,培養大學生的法律信仰。在現實生活中,人們也往往把法律素質的高低等同于法律知識的多寡,實際上,法律知識的多寡與其法律信仰的強弱沒有必然的正比關系,法律知識淵博的人并不一定會比法律知識貧乏的人更為守法。如果沒有法律信仰,也許法律知識就成為某些人規避法律、投機鉆營破壞法治的工具。正如孫曉樓先生所言,“學法律的人若是沒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學愈精,愈會玩弄法律,作奸犯科。”
概論課對于大學生法律信仰培養的作用
1從彌補基礎課不足的角度來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以培養大學生的法律信仰
基礎課是高校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進行普法教育的主要課程。在這門課程中,由于內容繁多龐雜,多數教師通常把主要的時間和精力用于傳授應用性較強的法律知識,用于法律條文的解讀和案例的分析上,以滿足市場經濟條件下大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需要,而對于個人法律素養起綜合性、潛質性作用的哲學、史學、政治學等學科知識的傳授的力度不夠,以至于有些大學生法律條文很清楚,但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卻不強。雖然說法律知識是培養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的必要組成部分,但是法律知識的多寡與法律意識與法律信仰的強弱并沒有必然的正比例關系,而領會法律精神,培養法律信仰,形成現代法制觀念,才是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關鍵。如果沒有正確法制觀念的支撐,就會失去對法律的尊重與信賴,即使有豐富的法律知識,仍可能經受不住私欲的誘惑而違法亂紀、甚至是犯罪。有別于基礎課教學,概論課教學不再講述有關的法律條文和案例,而是重在傳播蘊含其中的法律精神,培養大學生的法律信仰,讓大學生在我國民主政治的進步中感受法治的力量,給人以希望。如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內容的講述中,穿插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的相關內容,讓同學們了解法治的力量,潛移默化地形成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具體而言,市場經濟從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沒有法律保駕護航,市場經濟就不能順利進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則等中國特色的政治體制也是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運行的;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也必須以法律的完善和信仰為前提和基礎,而這些都是培養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的重要環節。
2從依法治國和民主法治進步的角度來培養大學生的法律信仰
建設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依法治國,不僅僅需要完備的法律體系,更重要的是培育信仰法律的精神和理念,法律信仰不僅是文明社會和民主社會的重要標志,還是法治國家的精神意蘊和心理基礎。沒有法律信仰的法制只不過是一種強力所支配的法制,這種法制表面上看起來有著巨大的威懾力,但實際上卻是蒼白無力,是沒有強大生命力的。依法治國的要義便在于全社會均普遍具有共同的一種精神和信仰、意識和觀念,依法頒布的法律在社會公眾心中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而我國恰恰是缺乏這種法律信仰精神,法律信仰精神的缺失已成為影響我國法治發展的最大阻力與障礙。當前我國的法制教育主要還停留在守法教育階段,重在傳授學生一些部門法的基本規范和知識,已不能適應當前我國法治建設的需要。因為守法教育的基本價值取向和視線仍然是傳統的,是傳統的法律工具主義傾向和法律義務主義觀念的表現。雖說守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但是若以守法教育代替了整個法治教育,以守法為法治教育的初衷和歸宿,則不僅不利于培養出具有現代民主意識和現代法律意識的人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基本價值取向的悖逆。法治國家雖然要求每個公民守法,但僅有這一點是遠遠不夠的,況且法律規范能否被遵守,絕不取決于法律本身的強制力,而是取決于人們對于法律的內心信仰。因此,只有徹底轉變法的觀念,以培植人們對于法律的終極信仰為出發點,才是提高大學生守法意識和法律意識的前提基礎,才是深層的對素質教育和建設法治國家的回應。概論課則正是從這個角度來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的。
3分析法律信仰形成的基礎和條件,有針對性的進行教學,以培育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的培育需要平等意識、權利意識等作為基礎,在形成這些意識之前,培育法律信仰幾乎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很難取得成功。所以概論課也很注重這些意識的培養,以最終形成法律信仰的精神。一是權利義務意識。法律信仰的培育、法制觀念的形成與公民的權利義務意識密切相關,忽略個人權利、以義務為本位的傳統思想是我國公民法律意識淡薄的重要原因。關于權利與法律的關系,我國當代法學家認為:“法是權利呼喚的結果,沒有權利就沒有法律。”鑒于法律與權利的種種內在聯系,法律權利的設定會給守法者帶來種種利益,從而成為人們遵守和信仰法律的直接動機。如果把激發人們法律信仰的權利因素以義務服從代替之,就意味著遵守法律非但不能給人們帶來便利,甚至還會給人帶來不便和損害,那么只要沒有實際的強制力,即使是被人們公認的法律,也很難為人們自覺遵守,更不可能進入人們的心靈和身體,成為他們的信仰。所以,要培育人們的法律信仰,必須從培養人們的權利義務意識開始,而《概論》課的內容決定了其可以把公民的權利義務意識貫穿于教學的始終,因為從社會主義本質的探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論斷、改革開放的形成乃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都離不開人們的主人翁意識,離不開公民權利義務意識的培育。二是平等意識。平等原則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的精髓,也是鄧小平同志一貫強調的法制原則,社會主義的法制的基本原則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別、民族、種族、職業等一律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和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不論任何公民,只要是違反法律,都要依法受到追究。按照法律精神,不承認有任何享受特權的公民,也不承認任何免除法律義務的公民。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時,對于任何公民,不論其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社會地位等有何差別,都要給予平等對待,從而保證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因而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和現代法律意識,就必須建立平等意識,坦然面對合理差別,這不僅是商品交換的前提條件和價值基礎,也是人與人進行溝通的基礎,所以能否以正確態度來對待現代平等與差別,是現代公民法律意識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概論課的主要內容是圍繞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展開的,商品交換和市場經濟是天生的平等派,要求參與的主體必須是平等的,所以平等觀念是概論課授課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從而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培育奠定了基礎,成為我國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