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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失靈制度安排
[論文摘要]由于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和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缺陷,導致了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市場的失靈,扭曲了經濟資源的配置。因此,政府部門應當進行相應的制度安排來解決市場失靈問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文章分析了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失靈的制度因素,并提出了解決失靈問題的制度安排。
中小企業作為一個高效率的經濟群體,在技術創新、就業、經濟增長貢獻等諸多方面正在顯現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中小企業作為一個市場競爭的弱勢群體,在資金供給、技術創新能力提升、管理粗放等方面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存有種種缺陷,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融資市場失靈現象,導致其融資困難,因而制約了中小企業優勢的充分發揮。
1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失靈的表現
西方經濟學認為,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市場經濟能夠僅僅依靠自身力量的調節,使社會上現有的各種資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達到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狀態。但是,在某些領域或場合,由于市場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市場機靜即使能夠充分發揮,也無法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這就是“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失靈是指資金市場拒絕向那些商業上可行的投資項目提供資金,或者中小企業因為缺乏管理能力而不能正確把握可獲得的籌資機會,這樣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市場的經濟資源不能得到有效的配置。
根據市場失靈的定義,在中小企業融資市場上,只有當拒絕提供資金的理由是非商業性原因時,才是供方市場失靈。例如,項目計劃本身可行但存在借款限制;企業沒有充足的貸款抵押;以前年度較差的財務數據;屬于高科技項目,風險太大;對企業家性格存有偏見;地區限制等等。這些因素并不表明貸款項目本身不可行,但融資市場卻拒絕提供資金,表示融資供方市場失靈。
2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失靈的前提
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存在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使得經濟交易中的當事人一方比另外一方掌握更多的信息。信息不對稱會導致交易前的逆向選擇和交易后的道德風險,從而使得銀行難以對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一般來說,在中小企業向銀行貸款融資方面,信息不對稱對企業融資的影響會帶來兩個問題:一是銀行無法獲取貸款合同實施后與中小企業相關的有用信息,特別是企業申請貸款的實際能力和還款計劃的質量;二是中小企業一般來說信譽度不高,風險較大,所以需要一些監控機制,但是由于監控成本太高,加上銀行在處理這些信息方面也會遇到困難,因而限制了信息的有用性。銀行出于以上兩個問題的考慮就會提高貸款門檻,如要求貸款申請人提供貸款抵押且抵押要求對中小企業尤為嚴格,而在我國對中小企業貸款更是實行不合理的“信用配給”制度,從而形成中小企業融資瓶頸。
3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失靈的制度因素
根據目前的研究文獻,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主要有中小企業內部控制混亂、資金管理能力差、信用水平低等固有的內在缺陷,國有金融機構資金供給上的“規模偏好”和‘慚有者歧視”等等。然而,根據信息不對稱理論,中小企業的很多貸款項目本身可行,但融資市場由于缺乏充分的信息拒絕提供資金,導致融資供方市場失靈。因此,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相應的制度機制來消除這種不對稱現象。
3.1中小企業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大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由于信息披露機制相對健全,金融機構能夠以較低的成本獲得較多的上市公司的公開信息,并可以據此來決定是否為其提供貸款。與之相比,許多中小企業經營觀念落后,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沒有自己的專職會計師,提供會計信息不完全。由于中小企業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中小企業提供完全信息的成本較高,其信息基本上內部化,信息披露不透明。而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調查、審查和監督均要付出相當高的成本,基于成本效益原則,金融機構往往不愿意對中小企業提供資金。
3.2缺乏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機制
近年來,政府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為搞活國有大型企業建立了廣泛信貸支持體系,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但在搞活中小企業、加強資金融通方面卻沒有采取優惠的扶持政策,也沒有建立相應的為中小企業貸款進行擔保、保險的機構。擔保制度是國際上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普遍做法。中小企業可供抵押的資產較少,經營風險較大,資信等級較低。在缺乏健全的融資擔保系統的情況下,中小企業要獲得銀行貸款是很困難的。
3.3金融制度供給不足
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并支配了大部分的信貸資金供給,但它們往往愿意面向經營穩定的大型國有企業,其發展戰略定位于“大行業、大企業”。大型國有企業也對這種資金供給產生剛性依賴,并遏制中小企業進入。而地區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由于自身的目標、性質和功能定位,決定其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國有企業而不是中小企業。這造成金融產品的不足,需求與供給之間的差距巨大。
我國的證券市場進入門檻和成本過高,使得中小企業被排斥在證券市場之外;保險基金、投資基金無法直接向中小企業投資;我國創業板塊遲遲未能建立,使得中小企業獲得風險投資的支持概率大大降低。可喜的是,根據科技部(200)調研結果,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全面展開,在深圳中小企業板市場基礎上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綠色通道”的條件也已經成熟。科技部考慮的綠色通道將主要包括:適當縮短或取消中小企業上市之前為期一年的輔導期;適當放寬保薦家數限制,加快中小企業批量上市的步伐;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適當分開等。
因此,從制度完善的角度看,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缺乏真正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這種制度上的供給不足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外部環境條件,中小企業很難獲得所需要的資金,這限制了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的發展。
4解決失靈的制度安排
政府的適當干預是解決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市場失靈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手段。一系列的制度缺陷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失靈,因此,政府部門應當制定相應的制度安排來解決市場失靈問題。
4.1完善信息披露機制
首先要健全中小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與財務制度,規范其信息的產生程序,這樣才能保證信息的完全性和真實性。并且中小企業應當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及時把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等信息反饋給金融機構,增進二者之間的關系。其次政府部門要嚴格監管中小企業的信息披露,并引導其及時、充分披露財務信息,讓其免除擔沈泄露商業秘密。最后,注冊會計師對中小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實施嚴格審計,保證中小企業所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增加透明度。這樣,能有效地消除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使中小企業更有效地籌集到所需的資金。
4.2建立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體系
中小企業對于大型企業來說,是弱勢群體。由于嚴格的上市資格限制,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主體主要是大型國有企業。中小企業很難進人證券市場直接融資。可喜的是,2008年3月份,中國證監會公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且創業板有望在六月份推出。《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上市公司發行前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以及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具體到公司的盈利狀況,《辦法》給出了兩套準入標準:一套是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另一套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人增長率均不低于30%。中國證監會適當地放寬了中小企業上市的條件,將會讓更多的經營狀況良好、資本結構健全、有發展前景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進入證券市場,為其提供多渠道的直接融資手段,使其獲得更多的資金。
其次,還可以鼓勵民營投資創辦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基金公司和創業投資公司,利用創業風險投資機制,促進民營中小企業發展。
4.3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機制
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可以解決融資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后顧之憂,解決中小企業抵押難、擔保難的問題。在建立信用擔保機制過程中,政府應當發揮主導作用。各級政府要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與再擔保等。可以由地方政府和中小企業共同出資成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政府提供大部分資金,企業作為會員向基金出資),基金的目標是向那些業務經營良好,具有發展潛力但是缺乏財務擔保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證。還可以利用第三方擔保(商業銀行向中小企業進行風險貸款,同時將獲得第三方擔保人一定比例的貸款擔保),充當第三方擔保人的通常是政府所屬的非盈利機構,還包括保險公司以及投資公司等。另外,可以鼓勵建立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基金,互助擔保基金由一定區域內的中小企業組成,具有民間自助性質,互助擔保基金會員可以利用聯合信用的方式向銀行取得融資。
4.4金融信貸制度創新
積極開展票據承兌和貼現業務。中小企業為了解決臨時性資金周轉的需要,銀行貸款有限,開立票據是最有效的方法。持未到期商業票據的企業在需要資金時可把票據轉讓給其他企業或銀行,可以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矛盾。加強中小企業金融產品的品種創新,積極營銷國有商業銀行新的金融產品,滿足不同層次中小企業不同的金融服務需求。如利用國有商業銀行的網絡優勢和各種金融工具為中小企業提供結算、匯總、財務管理、咨詢評估等方面的配套服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銀郵互聯以及手機銀行、呼叫中心等創新產品和新業務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便利。超級秘書網
進行金融租賃融資。它是通過租賃方式用設備抵押來融資的一種融資方式。操作方式一般是設備購買企業向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申請,由融資公司進行融資(主要是向銀行貸款),向供應廠商購買相應設備,然后將設備租給企業使用,從而以“融物”代替“融資”。由于在多數情況下出租人在整個租賃過程中就可以收回全部的成本、利息和利潤,所以在租賃期結束后,承租人一般可以通過名義貨價的形式花費少量資金就能夠獲得設備的所有權。因此,金融租賃實質就是企業通過暫時出讓固定資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獲得信貸的一種新的融資方式。并且,企業還可以用設備作抵押,直接向銀行貸款。
4.5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中小金融機構在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方面擁有信息上的優勢。中小金融機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通過長期的合作關系,中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經營狀況的了解程度逐漸增加。這就有助于解決中小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中小金融機構比較愿意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因為它們資金少、無力為大企業融資,客觀條件使中小金融機構不可能與大中型企業長期穩定的合作,其次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是中小金融機構可以承受的,并且它們在和中小企業長期穩定合作中,增強了對中小企業經營狀況的了解,有助于解決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即使中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經營狀況不十分了解,中小企業也會因自身利益關系注重自我監督,從而密切二者的合作關系,有利于中小企業的融資。在發展中小融資機構方面,發達國家已經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例如日本建立了專門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機構,其數目多達2000多家,主要包括:第二地方銀行、信用金庫及其聯合會、信用組合及其全國聯合會、勞動金庫及其聯合會等,并且這些金融機構體系健全、分工明確,在特定的領域扶持特定的項目。我國也可以由人民銀行牽頭,建立起受法律保護的中小企業金融局,并且對其所屬的職能部門進行明確分工,積極解決不同中小企業的融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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