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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籍辨偽
古籍辨偽即是考證古籍書名、作者和內容真偽及著作年代的研究工作。偽書的出現有其社會背景和歷史原因,作偽的程度也各有不同;有的偽題作者和書名,有的時代混淆,有的在內容上真假雜糅等。中國現存古典文獻中有相當一部分程度不等地存在此類問題,清代張之洞曾有“一分真偽而古書去其半”的論斷。古籍辨偽工作包括2方面內容:①關于古籍文獻名稱、作者著作年代真偽等的考辨;②關于書籍內容(如事實、論說真偽等)的考辨[1]。前者和古籍版本學、目錄學的關系較密切,后者則與校讎學及史學中的史料考辨工作相近。辨偽的根本目的并非要從古文獻中剔除偽書,而是要弄清這些文獻的真實著者、書名和著作內容、年代等,使人們能準確地了解其價值并正確利用。
農業古籍(古農書),是指古代論述農業生產及與農業生產有直接關系的知識著作。由于自然、社會、人為等因素的影響,在浩瀚的中國農業古籍中,存在大量的偽書。班固據《七略》成《漢書•藝文志》,所錄各書下的注釋多為《七略》舊文,其中有不少辨成書年代及撰人的文字,集中于諸子略中。如農家《神農》20篇。注云:“六國時,諸子疾時怠于農業,道耕農事,托之神農。師古曰:‘劉向《別錄》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說’。”“農家類”有注說《神農》30篇托之神農,當為農書辨偽之始。此后歷代均有人考辨農書真偽。《隋書•經籍志》中的農學著作中《陶朱公養魚法》、《王良相牛經》、《伯樂相馬經》等均為偽托之作。農書題名偽托自重為古之慣例,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多有考辨。王毓瑚先生著《中國農學書錄》,其自撰提要中常考述古籍真偽[2]。如自清代以來,學者多懷疑《齊民要術》“雜說”篇等為后人所摻加,非賈思勰原著所有。王毓湖總結說,《齊民要術》“雜說”、“貨殖”篇可疑;該書在刻印以前長時期輾轉傳抄,難免有好事者摻入一些別的文字,尤其是注文部分更是如此。較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的有關文字更為深入、全面。石聲漢先生的《中國古代農書評介》在論及明俞貞木《種樹書》時專門談到古代制造偽書之事,指出偽托造書,圖名牟利,早已不算稀奇,即使連農書這個冷僻門類亦未能幸免。俞宗本著《種樹書》,輯錄別人著作,不注明來歷,已有偽造圖名之嫌,刻這部書的人,假托“唐郭橐駝撰”,便是純粹偽托。以《南方草木狀》考證為中心,農書辨偽達到高潮。《南方草木狀》歷來都認為是晉代嵇含(263~306年)所撰,但自清末學者文廷式對該書的作者和成書年代提出疑問之后,其真偽問題便引起長期爭論[3]。
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辨偽
清代乾隆年間纂修的《四庫全書總目》共200卷,分經、史、子、集4部,著錄圖書10254種,172860卷[4]。
3.1《蠶書》
(1)關于《蠶書》中的作者[5]。《蠶書》是中國也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一本關于養蠶和繅絲的專書。該書收進《四庫全書總目•子部•農家類》。但沒有單獨立目,只是附在宋代陳《農書》之后。“……末有《蠶書》一卷,宋秦湛撰。湛字處度,高郵人,秦觀之子也。所言蠶事頗詳……。”《四庫全書總目》等,認為它的作者是秦湛;余嘉錫則根據南宋陳振孫的《直齋書錄解題》和王應麟的《困學紀聞》,認為是秦觀。“知不足齋叢書”中的《蠶書》也題作秦觀,少游。秦觀乃秦湛之父,究竟此書作者是誰,兩者必居其一。據黃世瑞考證,元豐七年,秦觀36歲時編有《淮海閑居集》,作者在《逆旅集•自序》亦云:“予閑居,有所聞輒書記之。”此二處之“閑居”與《蠶書》開篇“予閑居,婦善蠶,從婦論蠶,作蠶書”在語氣與筆調上是一致的。從而認定,《蠶書》的作者是秦觀,書寫成于元豐七年或元豐七年之前。從書目的著錄及刻書等方面考察,也可以說明《蠶書》的作者是秦觀而不是秦湛。
(2)關于《蠶書》所反映的養蠶技術的地區性問題。“予閑居,婦善蠶,從婦論蠶,作蠶書。考之《禹貢》揚、梁、幽、雍不貢繭物。兗篚織文,徐篚玄纖縞,荊篚玄熏璣組,豫篚纖纊,青篚絲,皆繭物也。而桑土既蠶,獨言于兗。然則九州蠶事為最乎?予游濟河之間,見蠶者豫事時作,一婦不蠶,比屋詈之,故知兗人可為蠶師,今予所書,有與吳中蠶家不同者,皆得之兗人也。”一種觀點認為,《蠶書》是反映北宋兗州地區蠶業技術的,而另一種意見,則認為《蠶書》主要還是反映北宋時期高郵地區蠶事的,不過其間也雜有兗人的方法。據考證,秦觀及其婦,皆高郵人氏,照理推測,秦觀從婦所論蠶,當然是高郵地區的蠶業。但是秦觀所書,并非是秦婦所論,因為他們是高郵人,對于高郵的蠶業生產非常熟悉,倒不值得一寫,相反他們對于兗人的蠶業技術倒是非常有興趣的。因此,對于秦婦是否曾經隨父或隨夫到過兗州的考證是沒有必要的。關鍵的問題是秦觀是否到過兗州,畢竟秦觀是該書的作者。《宋史》雖然缺乏秦觀曾在兗州做官的記載,但這并不否認他曾經到過兗地,相反秦觀在書中交代得很清楚,“予游濟河之間”。
因此,他寫作的《蠶書》是他親眼所見,而非“從婦所論”,“從婦論蠶”不過是他寫作《蠶書》的緣起而已。再從《蠶書》的內容來看,書中所記多與北方的蠶事有關。如在“制居”一節中,提到“建四木宮,梁之以為槌,縣筐中間,九寸凡槌十,縣以居。”槌者蠶架也,“蠶架,閣蠶盤篚具也”。宋元時期,北方稱蠶架為槌。《王禎農書•農器圖譜集之十六》載曰:“此南方盤篚有架,猶北方椽箔之有槌也。”王禎原本也是山東人氏,他對北方蠶具情況的了解是無庸置疑的,《蠶書》不稱架,而稱槌,可見其為北方兗州之說無疑,此其一也。其二,宋元時期,繅絲有2種方法,一是熱釜,二是冷盆。《王禎農書•農器圖譜集之十六》云:“南州夸冷盆,冷盆細繳何輕勻;北俗尚熱釜,熱釜絲圓盡多緒。”而《蠶書•化治》所介紹的正是熱釜繅絲法,這種方法在繅絲過程中,火候要比冷盆效果更好,所以,《蠶書》這樣寫道,“常令煮繭之鼎,湯如蟹眼”。即釜中之水須保持在沸騰狀態。此為《蠶書》乃書兗州蠶事之又一例。其三,宋元時期,繅絲所用的繅車,亦有南北之別,北繅車據《王禎農書•農器圖譜集之十六》圖示,包括錢眼、鎖星、添梯等部件,而這些部件在《蠶書》中都一一作了介紹,由此可見,《蠶書》中所介紹的繅車也是兗州地區所用的繅車。
3.2《農桑撮要》
《農桑撮要》是元代維吾兒農學家魯明善所撰的一部月令體農書,是元代3部重要農書之一(另外2部是司農司所撰的《農桑輯要》和王禎的《農書》)。學界一般認為該書在元代至少有2種版本,即延祐原刊本和至順刊本[6]。《農桑撮要》有無元版存世不得而知,目前能見到的最早版本是明刻本,書名作《農桑撮要》。《四庫全書》本,是清代的最早版本,以后的刻本均源自此本,故書名都作《農桑衣食撮要》。《四庫全書•子部•農家類》有《農桑衣食撮要》2卷,前有提要,次為魯明善《農桑衣食撮要》原序,無張栗序,后缺“通俗直所”條目。農歷1~6月為上卷,計29頁;農歷7~12月為下卷,計14頁。四庫本正月“元旦酬恩”、2月“月內三卯”、3月“月內三卯”、4月“月內三卯”條和下文直接相連,沒有單獨列為一條,而明本單列為一條。作者魯明善在“自序”中說到:“叨蒙憲紀之任,因思衣食之本,取所藏《農桑撮要》刊之學宮,所以欽承上意而教民務本也。”作者把自己寫的書叫做“《農桑撮要》”而不是“《農桑衣食撮要》”[7]。此書為明代刻本,今能見到的有5種本子。除有一種被書商改名為《養民月宜》外,其余4種的書名都作“《農桑撮要》”。明代藏書目錄,如周弘祖編的大型書目、趙定宇編的《趙定宇書目》等均作《農桑撮要》。嘉靖《壽州志•官守紀•秩官列傳》中也說到,“魯明善,元時出監壽郡,編集《農桑撮要》傳于世”。以上情況證明,魯明善撰書書名確作《農桑撮要》而不是《農桑衣食撮要》。另外,《四庫全書》本的《農桑衣食撮要》是輯自《永樂大典》,而《永樂大典》成書于明前期,所依本子必是元本。而明代刻本,包括現存的和不存的,其底本只能是元本或《永樂大典》本。書名在明代曾題《農桑攝要》和《養民月宜》,而不作《農桑衣食撮要》。
3.3《農政全書》
《農政全書》是明代末期出現的一部大型整體性農書。此書最早的刻本是徐光啟逝世6年后即崇禎十二年(1639年)其門人陳子龍整理,應天巡撫張國維、松江府知府方岳貢刊行的本子。因為刻書是在陳子龍的私宅平露堂里進行的,再加上書口都刻有“平露堂”3字,故向稱“平露堂本”[8]。清乾隆時修《四庫全書》著錄和抄錄的,底本也是這一版本。該書被收入《四庫全書•子部•農家類》,《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也作了著錄。但《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除了著錄此60卷本外,又在“農家類存目”中著有“別本《農政全書》四十六卷”,說明“徐光啟撰,陳子龍刪補。”還說:“初光啟作《農政全書》凡六十卷,光啟沒后,子龍得本於其孫爾爵,與張國維方岳貢共刊之。既而病其稍冗,乃重定此本。子龍所作‘凡例’有曰,‘文定所集,雜采眾家,兼出獨見,有得即書,非有條貫。故有略而未詳者,有重復而未刪定者。中丞公囑子龍以潤飾之,友人謝廷正張密皆博雅多識,使任旁搜復校之役。而子龍總其大端,大約刪者十之三,增者十之二。其評點俱仍舊觀,恐有深意,不敢臆易’云云。今原書有刊版;而此本乃出傳鈔。并其評點失之,核其體例,較原書頗為清整。……故今仍錄原書,而此本則附存其目焉。”別本是個“傳鈔本”,是陳子龍刊了“六十卷本”后,感到該書“稍冗”,又“重定”一種“四十六卷本”,事實上沒有“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