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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籌
眾籌,英文為Crowdfunding。單純從字面上看,可以理解為將廣泛的互聯網受眾群體作為潛在的投資者為中小企業及初創企業融資。眾籌融資利用現代化互聯網平臺,其投資群體的廣泛性在一定程度上為分散融資風險帶來了可能,同時與傳統金融市場投融資相比具有融資門檻低、融資成本低的特性,這勢必為大學生初創企業的融資提供了優良的融資渠道。因此,眾籌的出現打破了原有的傳統融資格局,也打破了初創企業融資難的僵局。近年來,全球眾籌市場處于高速發展狀態。市場調查公司Massolutio在報告中指出,2009年,全球全年眾籌融資量僅為5.3億美元。2011年,全球全年眾籌融資總量與2009年相比翻了將近三倍,達到15億美元。2012年全球眾籌融資總額達到26.7億美元,大約是2009年的5倍。全球眾籌融資平臺從2007年的不到100個,截至2012年已經實現450個的突破。在這短短五年的時間里,全球眾籌市場良性發展,呈現高速增長的態勢。在我國,眾籌的發展還處于萌芽階段。從2011年的新興事物,到2014年眾籌網站被部分互聯網受眾群體所了解,在這短短三年的時間里,就實現了國內眾籌領域2014上半年融資事件1423起,融資總金額達18791.07萬元人民幣的規模。表面上看我國眾籌領域發展迅速,然而在2014年上半年,美國國內眾籌共發生募資近5600起,實際融資金額達21508.61萬美元(約132032.75萬人民幣)。與美國相比,我國2014上半年的眾籌融資總額僅為其融資總額的1/7。除眾籌在我國處于新興事物這一原因外,目前我國與眾籌相關的法律法規還處于空白狀態,這是限制我國眾籌發展的又一主要原因。早在2012年,美國就通過了針對眾籌融資而簽署并出臺的JOBS法案,該法案肯定了眾籌的合法地位,為眾籌的正規運行和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于2014年3月28日表示,“眾籌模式對于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支持創新創業有極其積極和重要的意義。”證監會表示,目前正在對眾籌融資模式調研,會適時出臺關于眾籌融資的相關意見。
二大學生創業的現狀
大學生群體有充足的知識儲備,并且具有追求夢想的激情,是最富創意的群體。然而根據麥可思數據公司(Michaelthoughtthecompany)提供的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2008年選擇創業的大學生僅占大學畢業生總人數的1%,2009年大學畢業生創業比例為1.2%,2010年為1.5%,2011年比上年增長0.1個百分點達到1.6%,2012年大學畢業生創業比例首次達到2.0%,是2008年該比例的兩倍。而2013屆大學畢業生創業比例較2012年有所下降,回落至2%以下。根據此統計數據,中國大學畢業生創業比例基本維持在1%~2%之間,而發達國家大學畢業生創業比例可達20%~30%,是我國的1.5~3倍。因此,為了促進創新型人才的成長,縮小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近年來各地政府及各高校都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截至2010年,各級政府和各高校已設立超過16億元的大學生創業資金,并且建立了超過2000個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實習基地,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了資金和場地支持。一份對全國24個省、自治區的117所大學的調研顯示,這117所高校中所有的“985”院校均開設了創業教育類的課程,“211工程”院校中開設此類課程的比例達到92%,非“211工程”高校中開設此類課程的比例接近87%,此類課程的設置為大學生提供了創業知識的支持。2014年6月26日全國政協在北京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就“大學畢業生創業就業環境優化”問題展開討論。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座談會中指出:“加快推進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著力營造大學生充分就業和自主創業的良好環境;要重視創業,注重培養創業精神。”為大學生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盡管有政府和高校在各方面的支持,資金不足仍然是當下限制大學生創業的最主要原因。由于大學生的人際關系較為簡單,社交范圍局限,多數大學生創業的資金來源以父母和親人朋友為主。為解決大學生初創企業缺乏資金這一尷尬局面,各級政府和高校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例如: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提供創業基金等。此時眾籌融資的興起和發展,勢必會成為大學生初創企業資金來源的又一新途徑。
三眾籌融資與大學生初創企業對接模式
1.對接模式的介紹
與通常意義上的眾籌融資模式相似,該對接模式的主要參與人同樣可以分為項目支持者、眾籌中介平臺及項目發起人。然而最大的區別在于該對接模式的項目發起人為全國各高校創業孵化器的初創企業。由眾籌平臺出面與各地市、各高校合作,由各級地市和各高校對其下屬創業孵化基地的初創企業進行評估和指導工作,篩選出最具潛質和可行性的創業方案,并聘請專業知識和創業經驗相對豐富的老師將創業方案落在實處,并將評估后風險可控、前景廣闊的優質項目到互聯網眾籌平臺上。這樣一來,在各高校及各級政府的幫助和支持下,既能控制和限制了眾籌融資模式上游企業的信用風險和管理經營風險,同時又能給初創企業帶來“走出去”的機會,打破受眾群體局限的弊端,面向互聯網受眾群體,使大學生初創企業融資擁有了更廣闊的平臺,這必然會實現“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
2.運作流程圖的解釋說明
由大學生向政府或高校相關部門申報創業項目,并提交創業計劃書、企劃案等規定文件。各級政府和高校擁有優質的和豐富的人力資源,利用其資源優勢對創業項目進行評估和優化。對剛剛步入創業領域的大學生進行培訓和指導,并幫助大學生初創企業形成良好的經營和風險控制模式。大學生初創企業通過眾籌中介網站項目信息,該項目信息需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內容、項目籌資額、項目籌資期限等相關規定信息。同時通過眾籌平臺項目信息的大學生初創企業應當按照融資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眾籌中介平臺服務費,美國眾籌網站Kickstarter通常按照融資金額的5%收取服務費。眾籌中介平臺要對項目和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且有義務在市場定位與迎合市場等方面對大學生初創企業進行調整和改進。眾籌中介平臺是項目支持者獲取項目信息的渠道。眾籌中介平臺是溝通項目支持者和項目發起人的橋梁。目前現在國內眾籌類網站的運作模式是:項目發起人會約定項目融資期限。若融資期滿得到實際投資與融資目標額相等或者超過融資目標額,即視為眾籌融資成功,初創企業可以獲得眾籌融資額。項目支持者可以按照項目發起人的承諾得到相應實物作為回報。若融資期滿后,實際融資量未達到目標值,則視為融資失敗,此時已籌得的資金將會退還項目支持者。
3.對接模式的優勢
由上運作流程圖可以看出,眾籌融資與大學生初創企業對接模式有著完整的鏈條。該鏈條可分為上游大學生初創企業即項目發起人、眾籌中介平臺和下游互聯網受眾群體即項目支持者,同時各地政府和各高校參與,并對鏈條上游企業進行監管和指導成為眾籌融資與大學生初創企業對接模式的特別之處。目前我國眾籌融資的參與者僅僅局限于上游企業即項目發起人、眾籌中介平臺和項目支持者。在這種眾籌融資運作方式中,眾籌中介平臺幾乎承擔了所有的監管職責。2011年創立的追夢網對于項目的風險控制一項中有“網站會對項目發起人進行包括身份證核實、語音、視頻甚至見面在內的多項認證。網站會對項目進行嚴格審慎的考查、可行性論證和篩選。網站會對項目進行持續跟蹤。網站會根據項目進行的階段,分批次轉賬給項目發起者。項目本身存在風險,網站不保證項目的成功,支持者支持項目屬于自愿購買行為”的規定。由此可見,眾籌中介平臺面對平臺上的眾多項目,很難實現實時和高效的監控,也很難了解上游企業的質量。如果僅僅依靠眾籌平臺的監管和項目發起人的自律,并不能將眾籌融資模式的風險最低化。而眾籌融資與大學生初創企業的對接模式中,除眾籌平臺的監管外,各級政府和各高校可以對本地區或本學校的初創企業進行有效監管,同時可以利用其人力資源等各方面的優勢優化上游初創企業的質量。這種監管方式在監管數量和監管范圍上的固定性,使其更具有操作性。
4.對接模式的不足
2013年5月24日,證監會對北京美微傳媒公司利用淘寶網以銷售會員卡附贈股權的籌資方式叫停。由于目前我國眾籌領域法律法規還處于空白狀態,為避免非法集資的風險,該模式通常規定融資模式上游企業即項目發起人不能將股權、債券或資金作為對項目支持者的回報,更不能對項目支持者做出資金收益的許諾。目前的眾籌模式只限于實物的回報,如產品、出版物等。因此眾籌與大學生初創企業對接模式只能采取這種方式對項目支持者進行回報。
四結語
該對接模式不僅使高校初創企業從高校走向社會,更為其帶來廣泛的支持者和良好的融資途徑,無疑成為高校大學生初創企業發展的契機。同時,在國內眾籌領域發展受限、發展模式單一的情況下,與高校大學生初創企業的合作,使眾籌平臺擁有固定的上游企業。由于這些初創企業受到高校和各地政府的約束和監管,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眾籌模式的風險。利用眾籌對接模式可以幫助大學生初創企業從高校走向社會,更好地適應市場,面向大眾。由此可見,眾籌融資與大學生初創企業的對接是充分利用彼此發展的優勢,最大限度減少了限制因素的消極作用,可謂“寸有所長,尺有所短”,取長補短、相互結合方可達到雙贏的局面。但是,面對限制眾籌發展的法律和政策因素,在此,筆者希望我國有關眾籌的法律法規盡快出臺,對眾籌發展的規范化進行約束,使眾籌融資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這樣才能使眾籌融資與大學生初創企業的對接模式更加完善和規范。
作者:溫昕單位:安徽財經大學金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