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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音樂教育與智力開發之間究竟存在著怎樣的關系,音樂教育如何能起到開發智力的作用?本文就該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探討。認為音樂教育的每個環節都中滲透著諸如注意力、思維力、觀察力、想象力等智力因素,音樂教育會使學生的上述諸因素受到鍛煉。為了使音樂教育開發智力的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還必須根據音樂教育的自身特征從激發理智感、培養創造力、增強記憶力等幾個方面著重下功夫。
關鍵詞:音樂教育智力開發智力滲透
音樂教育和智力開發雖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二者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正因為存在著這些聯系,音樂教育才能起著開發智力的作用。
一音樂教育中的智力滲透
音樂教育是一種以音樂為內容,以培養提高學生審美能力為主要途徑,使學生身心得以全面發展的教育活動。在這個復雜的心理過程中,滲透著各種智力因素。
(一)注意力
注意是心理活動對一定對象的指向和集中。在音樂教育教學過程中,注意有著多方面的作用。首先,注意是感知音樂的重要前提。注意力集中,可以加強大腦對音響刺激的反應程度,從而把心理活動指向并集中在某一音樂對象上,抑制、排除其他音響或事物對大腦的刺激和干擾,去全身心地感知音樂。其次,注意是音樂學習必備的心理素質。注意在任何課程的學習過程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在音樂學習中更是如此,因為構成音樂的物質材料是流動的音響,瞬間即逝,看不見摸不著。如果注意力不集中,教學活動將無法進行。第三,音樂活動的復雜性,要求合理分配注意力。例如在合唱或合奏時,既要注意看指揮,又要注意看樂譜;既要注意自己聲部的演唱(奏)質量,又要注意與其他聲部的協同與合作,注意整體的藝術效果。第四,音樂教學內容的多樣性以及音樂藝術的時間性要求合理地轉移注意力。音樂教學內容呈愈加豐富多彩的趨勢,音樂課的類型也由單一課為主向綜合型發展。在學習過程中,學生的注意力必須隨著內容的變化而快速地轉移。注意力合理地分配與轉移是人反應能力的表現,過分專注即成為呆板,注意力不能迅速轉移則為遲鈍。音樂教育需要這一因素,也可以在音樂教育中,通過音樂學習動機與目的教育,優化教材、教法,使之得到鍛煉。
(二)思維力
思維力是人腦概括和間接地反映客觀事物和內部規律的能力。思維力滲透在音樂教學活動的很多方面。思維的多種類型都不同程度地參與在音樂活動中。音樂思維主要表現為形象思維和創造思維形式。
形象思維是主要憑借事物的具體形象和表象的想象進行的一種思維形式。形象性是一切藝術的共同特征。沒有形象,藝術也就不復存在了。音樂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它使用的物質材料是非語義的不可視的音響,所塑造出來的藝術形象必須靠聽覺來感知。在對這些用象征性、摹仿性、暗示性及表情性的音響材料塑造出來的音樂形象感知的時候,人腦會時刻不停地進行著想象的心理活動。因此,形象思維伴隨著音樂活動的始終。
在音樂活動的全部過程中,也存在著積極的創造性思維活動。首先,每一部音樂作品的誕生,都是創造性思維活動的結果。第二,人們常常把對音樂作品的表現(表演)也看作是一種創造性的勞動過程,稱其為“二度”創作。這是因為,雖然尊重原作是非常重要的音樂表演要求,但是表演者總是根據自己對作品的理解來演繹音樂的。人們都希望用獨特的手法挖掘作品的內涵。第三,音樂欣賞是“三度”創作的活動。在音樂審美中必須展開豐富的想象,才能充分感知和享受音樂的美。由于音樂形象的不確定性,決定了審美主體所引發的聯想與想象的范圍更加廣闊,創造性想象成分更多。
(三)觀察力
觀察力是對事物有目的、有計劃的知覺能力。在音樂學習過程中,要求學習者具備敏銳的觀察力。觀察有視覺觀察、嗅覺觀察、味覺觀察和觸覺觀察等類型。音樂是聽覺的藝術,所以對音樂的形象的觀察主要靠耳朵來進行,聽覺觀察能力是音樂學習的必要條件。提高音樂觀察能力的關鍵是訓練“音樂的耳朵”。然而音樂又是人通過一定的形式表演出來的。在表演過程中,必然對動作、技巧作出嚴格的要求。這時,視覺觀察能力的作用便凸顯出來。通過觀察老師的示范,可以找出自己的不足,加以修改;通過觀察同學們的唱奏,發現他們的優劣,從而取長補短;通過對指揮動作的觀察,來控制和修整自己的音樂表演等。觀察力常常決定著人的創造能力。觀察能力強的人能從平常的現象中發現不平常的東西,從貌似無關的事物中發現因果關系或相似點。在創造性的音樂教學中,更需要觀察力。
(四)想象力
想象力是大腦以原有表象或經驗為基礎,創造新形象的心理能力。想象力與任何創造性活動都有著密切的關系。音樂教學的每一個過程,無論音樂學習、音樂表現還是音樂欣賞,都是創作過程,所以想象力是音樂教育中必不可少的智力因素,特別是在音樂欣賞教學和創作教學中。我們知道,音樂感知的對象中是流動的音響,這種音響是不可視的、無語義的。音樂形象具有抽象性和不確定性,甚至還有些神秘色彩。這對音樂形象的感受理解,及對音樂形象的把握帶來了難度,必須借助音樂聯系特別是音樂想象,否則聽音樂至多是一種純感官的享受。豐富的想象力會給音樂欣賞增加無窮的魅力。總之,智力因素對音樂教育的作用和影響是多方面的。
二、音樂教育中的智力開發
各種智力因素滲透在音樂教育的每個環節,并從中得到鍛煉和發展。音樂教育開發學生智力的獨特功效,就是這樣通過音樂審美的手段,以完善他們的心理結構來實現的。為了使音樂教育開發智力的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還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著重下功夫。
(一)激發理智感
理智感是人類在智力活動過程中認識、探索真理的需要、意愿得到滿足而產生的高級情感體驗。理智感屬于高級情感之一,不是智力因素,但理智感可以使學生把智力活動由最初發生的快感或興趣引向熱情而緊張的思考,并有助于提高學習成績。這種情感因素的培養對智力開發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當人初級的喜怒哀樂等情感因素,得到理性控制并塑造成為理智感,并在理智感的驅動下開始理性行為的時候,智力的活動便開始了。情緒、情感是人智能活動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列寧說過:“沒有‘人的情感’,就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有人對于真理的追求。”(《列寧全集》第20卷,255頁)這些話說明了理性需要感情,真正的理性應該是激情的理性。憑借感情,特別是理智感,理性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沒有感情就沒有創造,就沒有人類燦爛的文明。
情能育思。以情育思是音樂教育與智力開發緊密聯系之所在。音樂教育教育可以有效地激發學生的理智感。這是因為:
1、音樂所表達的情感是人類普遍的情感。是經過理性控制和理性塑造的情感,特別是那些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藝術性的作品。用它們對學生進行情感培養和教育,會收到極其有效的效果。在這一點上,是其它教育形式無可比擬的。
2、在任何學科的教學教程中,都存在著情感和智力兩種因素,情感因素和智力因素的有機結合,是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的關鍵。因此,任何形式的教學過程,都是理智感培養的過程。音樂教學對于理智感培養的優勢在于,兩種因素結合得更加緊密。因為音樂學習的內容本身就是情感的載體,對音樂的認知過程就是對情感的感知塑造過程。
(二)培養訓練創造力
創造力是在進行創造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能力。它是想象力、思考能力(包括發散思維和輻合思維,形象思維和理論思維)等多種能力所構成的綜合能力。創造力的強弱受到創造意識、創造性思維能力、創造方法以及情感、意志性格等各種智力和非智力因素影響。音樂教育對學生創造能力的培養和訓練有著重要的作用。因為創造性的教育教學中,影響和制約創造能力的主要因素都會得到鍛煉和發展。
1、音樂教育可以保護好奇心、激發求知欲培養創造意識。創造意識是創造力得以發展的前提。人的創造意識越強,創造思維越活躍,創造方法多樣,其創造能力也越強。而好奇心,求知欲,可以喚起創造意識。好奇心強、求知欲旺盛的人對于新奇事物總要主動地進行探究,提出各種新奇的問題,并尋找問題的答案,去發現事物的內在規律。好奇心和求知欲是喚起人們不斷進行鉆研與創造活動的重要品質,而且也是學生主動觀察事物、反復思索問題的強大內部動力。音樂魅力的本身以及創造性教學內容都可以引發他們探索音樂藝術和學習音樂的欲望,同時多次因創造活動的成功而帶來的喜悅感受,又可激發和培養他們良好的創造意識。
2、音樂教育可以培養發散思維和輻合思維能力。心理研究表明,發散思維與創造力有直接關系,是創造思維的中心,是測定創造力的重要標志之一。發散思維具有流暢、變通和獨特三個特點流暢指智力迅速,即具有靈活的反應能力;變通指思維觸類旁通,不受定勢約束,因而能產生超常的構思;獨特指能從前所未有的新觀念、新角度去反映事物。流暢、變通、獨特這三個特征緊緊聯系在一起而發揮作用。創造活動需要進行發散思維,音樂作品本身就是發散思維的結果。二度創作的表演和三度創作的欣賞,都離不了發散思維活動。
多數心理學家認為,在創造活動中,輻合思維與發散思維同樣重要,二者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創造活動需要進行發散思維進行聯想和想象進行假設,并提出可能的解決辦法。然而這并不是創造的結束,還需要輻合思維能力,經過分析歸納,選擇一種最合適的辦法,或采納某一種假設。音樂學習同樣可以鍛煉輻合思維。
3、音樂教育可以培養直覺思維和分析思維能力。不經過明確的思考步驟和對思考過程沒有清晰意識而得出結論的思維方式,叫直覺思想。在創造活動中,由直覺產生的想法只是一種猜想、假設,或許一時還得不到證明,或許是錯誤的,所以有人稱直覺思維判斷是一種“智慧的冒險”但是如果缺乏它,也會使思維變得呆板而無創造性,所以愛因斯坦在總結自己的科學創新活動經驗時說:“真正可貴的因素是直覺。”音樂思維屬于典型的直覺思維方式,學習和欣賞音樂會培養直覺思維,啟迪創造靈感。
創造活動中直覺思維進行的智慧冒險和直接飛躍所得出的結論,需要用分析、演繹、歸納等理性思維方法重新進行檢驗,所以分析思維是與直覺思維相互聯系、相互補充的。音樂教學也同樣需要分析思維,如對和弦的分析、調式調性的分析、音樂結構的分析、音樂現象的分析等。
(三)增強記憶力
記憶力是大腦對過去曾經經驗過的東西進行保持、再現回憶的能力。對于音樂學習來說,記憶力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智力因素,沒有記憶,音樂教學則無法進行。同時,各種記憶能力也在參與過程中得到鍛煉和增強。
首先,各種音樂常識、凡是音樂教學中特別音樂欣賞教學中涉及的基本知識以及各種基本樂理知識,都屬于詞語記憶;各種技術要求,包括歌唱的呼吸要領、發聲要領、器樂演奏的指法與方法要點、舞蹈動作組合等,屬于動作記憶。
其次,音樂記憶是建立在耳朵對音響的感覺與把握的基礎上,對聲音特別是由流動的聲音所塑造的音樂形式、形象的記憶,如對絕對音高的記憶、對樂句的記憶、對樂思的記憶、對音樂主題的記憶等,都是形象記憶。形象記憶在音樂學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音樂欣賞時。
再次,音樂是用來表達情感的,抒情是塑造音樂形象的主要手法,因此,音樂記憶的主要內容之一是音樂情感。心靈的情感震憾既提高了審美的效果,也加強了音樂對大腦的刺激反應度,增強了記憶效果。總之,各種記憶方式都能夠在音樂學習中獲得鍛煉與提高。
三、結語
應當注意的是,音樂教育與智力開發之間雖然存在著密切的內在聯系,但是兩者畢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差異。這是由它們各自的本質特點所決定的。音樂教育的實質是通過音樂藝術對學生進行的審美活動,作為學校實施美育的重要內容和途徑之一,主要以審美的方式來完成全面發展教育的任務,具有典型的感情塑造與情感交流的特征。智力開發是以對學生注意力、觀察力、思維力、忘記力、想象力等各種智力因素的開發與挖掘為主要目的,是一種理性的培養與啟發活動。音樂教育開發智力的作用是音樂審美活動的副產品。因此,在音樂教育的實施過程中,不能舍本逐末而放棄音樂教育的主要任務,更不能用音樂教育代替智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