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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對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進行了系統的介紹,分析了內部評級與外部評級的優缺點,最后對如何實現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的有效結合提出了可行的途徑。
[關鍵詞]內部評級外部評級有效結合
一、引言
巴塞爾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實行“新巴塞爾協議”,全面取代1988年的資本協議,成為國際銀行業風險監管的新公約。在新的協議中,明確指出,對于風險管理水平不高的銀行,可以借助外部評級機構進行風險管理。近幾年來,我國借款企業資信評級工作已經在全國20多個省市相繼開展,這是商業銀行使用外部評級的有益探索,但從實際效果來看,商業銀行使用外部評級的效果不明顯,沒有能夠充分地將內外部評級有效的結合。本文將在對商業銀行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比較的基礎上,提出內外部評級有效結合的條件和可行途徑。
二、我國商業銀行內部評級概述
1988年以前,我國的金融機構一直按“一逾雙呆”口徑對貸款進行劃分。這種被動的方法主觀色彩很濃,弊端百出。為了改變信貸管理,商業銀行在1998年開始試行“五級分類法”。“五級分類法”與“一逾雙呆”法相比具有明顯的優勢,有利于客觀反映貸款質量和借款企業情況,有利于商業銀行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但是,我國的五級分類法并沒有按照新資本協議中內部評級法規定的程序與標準進行,它與完整意義上內部評級法有很大的不同。最明顯的區別是內部評級法是二維評級系統,而五級分類法是一維評級系統,它不區分借款人與債務這兩類不同性質的風險及影響這兩類風險的因素。
三、我國當前外部評級概述
我國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誕生于1987年,在這2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評級機構不斷發展壯大,中誠信、聯合等評級機構通過與國際著名評級機構合作、合資,使得我國的評級機構在評級技術和專業人才的培養等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信用評級機構對借款企業進行評級始于1997年,經過近10年的發展,借款企業評級工作對于商業銀行控制貸款風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當前人民銀行已經在全國20個省市組織了借款企業信用評級試點工作,評級機構每年對約5萬家借款企業進行評級。
四、內部評級與外部評級的優劣分析
1.內部評級
(1)優勢。銀行內部評級的主要優勢在于貸款客戶數據和違約信息的易獲得性。
(2)局限性。①獨立性不強,易受主觀因素的影響。在目前市場經濟的環境下,由于銀行和企業之間存在著借貸利益關系,商業銀行客戶經理為了穩固客戶和擴大業務規模,往往把關不嚴,易于出現關系貸款等現象。②評級方法過于簡單,風險揭示不足。當前,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采用打分法,該方法簡便易行,操作性強,但明顯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缺陷:評級的基礎是過去幾年的財務數據,而不是對未來償債能力的預測;指標和權重的確定缺乏依據;缺乏現金流的分析與預測;行業分析與研究明顯不足。③無法完成對技術要求較高的評級業務。由于商業銀行在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局限性,無法完成對集團公司的資信評級。近幾年國內發生的騙貸事件,大多數與集團公司有關。對這類公司的評級,我國的商業銀行的內部評級凸顯出較大的局限性。
2.外部評級
(1)優勢。①獨立性。外部評級是以獨立的第三方的身份開展信用評級業務,不易受委托方和評級對象間利益的左右,其評級結果會更客觀、公正,為貸款決策、利率確定、資產風險管理提供比較客觀的參考。②專業性。外部評級機構大多采用國際上比較先進的評級技術和方法,一般擁有專門的研發部門和專業的技術人員,更重視對評級對象償債能力、意愿的評價,尤其關注行業間風險的比較,能夠給出相對準確的評級結果。③信息來源的廣泛性。專業的評級機構一般擁有更多的渠道搜集企業相關信息,尤其是企業相關的負面信息,這樣得出的評級結論更客觀、更全面。
(2)局限性。商業銀行與外部評級機構的合作意愿不強,被評級對象的覆蓋面較窄,評級機構積累的數據有限,其技術方面的優勢很難發揮;另外,商業銀行對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使用率太低,限制了評級機構業務的推廣,同時限制了評級機構違約率的計算。五、內部評級與外部評級相結合的可行途徑
目前,多數商業銀行已經逐步建立、實施了內部評級,對外部評級的認知度、認可度不高,主動與評級機構開展業務的意愿極低。要實現商業銀行對外部評級的認知到認可促進外部評級在防范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方面發揮作用,需要有個過程,但可以通過走“實踐-檢驗-交流-提高-認可”之路。具體如下:
1.商業銀行可以選擇評級機構對貸款客戶進行試驗性評級。試驗性評級可以讓評級機構對商業銀行已做過內部評級的少部分信貸客戶進行信用評級,也可以讓評級機構技術人員與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人員共同對某一客戶進行試驗性評級。在試驗的過程中,雙方評級人員對評級應該考慮的因素進行解剖,對評級的思維方式、基本判斷標準,以及其他相關問題進行探討交流分析。
2.商業銀行可以讓評級機構對某些特定貸款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考慮到時間、精力、成本、資料來源或專業知識的限制,商業銀行在對某些客戶的信用風險狀況無法把握時,可以把該部分客戶推薦給評級機構實施外部評級,把外部評級結果和報告作為與自身的初始判斷進行比較分析,從而做出授信決策。這樣操作既能夠解決商業銀行技術問題,同時也可以滿足獨立性的要求。
3.商業銀行可以委托評級機構對某些重要貸款客戶進行信用調查。鑒于一些重大項目的授信管理中風險控制的需要,商業銀行可以委托外部評級機構對企業進行信用調查,其中包括行業分析、企業經營現狀調查、財務數據真實性調查、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員調查、歷史經濟合同履約率調查等。
總之,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的有效結合是個長期的過程,需要商業銀行、專業評級機構及其監管部門的共同努力,尤其是資信評級機構在提高自己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的基礎上,更應該積極主動的和商業銀行開展信用風險管理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和商業銀行一道探索出可行的合作途徑,以實現最大限度的降低信用風險,爭取盡快滿足新資本協議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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